第十五篇、使徒對信徒的關切

第十五篇 使徒對信徒的關切 讀經:腓立比書二章十九至三十節。 在腓立比二章十九至三十節,我們看見保羅對信徒的關切。保羅說到自己是奠祭,澆奠在信徒信心的祭物和供奉上之後,立刻說到要打發提摩太和以巴弗提兩位親密的同工,到腓立比聖徒那裏。我們可能不明白,為甚麼保羅轉到這一件似乎與經歷基督無關的事上。然而,我們若進入腓立比書這一段話的深處,就會看見這段話確實與經歷基督有關。 經歷基督與關心聖徒 在二章二十和二十一節保羅說,『因我沒有人與我同魂,真正關心你們的事,因為眾人都尋求自己的事,並不尋求基督耶穌的事。』這兩節經文裏有一個強烈的暗示,就是連保羅對信徒的關切,也是關心基督的事,關心對基督真正的經歷。除了提摩太以外,保羅沒有人與他同魂。保羅的魂關心基督的事。甚麼是基督的事?基督的事乃是眾召會同眾聖徒。 在這裏我們看見一個很重要的點:我們若尋求基督,卻沒有產生對召會的關切,那麼我們的尋求多少有點不正常,有點偏差。今天,許多基督徒追求屬靈,但是,他們對召會同聖徒漠不關心。這種屬靈的追求並不正常。今天,你在那裏能找到一班信徒,真實尋求基督,而關心召會同聖徒?我們必須就著對召會同聖徒的關切,來核對我們對基督的追求。許多人羨慕『屬靈』、『聖潔』或『得勝』。凡追求屬靈,卻不關心召會的人,他們的追求乃是入了歧途。正常的尋求基督,包含對召會和聖徒的關切。 在本卷書信裏,保羅不是用道理的方式來說到對基督的經歷,乃是藉著處理實際的事情,應付實際的光景,而一點一點的揭示出對基督真正的經歷與享受。在二章十九至三十節,他指明經歷基督必須包含對召會和聖徒的關切。我們可能有這樣的觀念,認為經歷基督是一回事,關心召會是另一回事。許多人不領悟,經歷基督、享受基督實際上就是關心召會、顧到召會;關心召會、顧到召會也就是經歷基督、享受基督。我們天然的傾向是將這兩件事分開。我們可能以為,我們一直享受基督,就沒有時間顧到召會。或者反過來說,我們可能以為,我們忙著顧到召會,就沒有時間享受基督。我們要看見在二章十九至三十節裏,這兩件事必須是一件事,這是很重要的。我們若真經歷基督、享受基督,這應當產生一個結果,就是關心召會和眾聖徒。主的話說出一個原則:我們尋求基督、經歷基督,若沒有產生對召會和聖徒的關心,那麼我們的尋求和經歷就是反常的。對基督的經歷必須是為著祂的身體。 我相信,當保羅見證說,他樂意成為奠祭,澆奠在信徒的信心上時,他乃是從深處關心他們。在這幾節經文裏,保羅似乎是說,『我渴望成為奠祭,澆奠在你們信心的祭物和供奉上。因著我在監獄裏,我無法到你們這裏來。如果我有自由,我會立刻來看望你們。我既不能來,就打發提摩太到你們那裏去;他因著經歷基督,對眾召會和眾聖徒滿了關切。』我願意一再的強調這個極重要的點:真正的經歷基督,總叫我們顧到召會和聖徒。 我常說,我們早晨與主若有美好的交通,必定渴望晚上參加召會的聚會。這也指明,真實的經歷基督總叫我們轉向召會,並使我們顧到眾聖徒。 因著真正的經歷基督而顧到召會,與流行在今天基督徒中間的所謂牧養的工作截然不同。那種工作可能打岔對基督真實的經歷。然而,經歷基督所生出對召會的關切,不會打岔對基督的享受。因為那種牧養的工作時常成為霸佔,叫人不能享受基督,所以今天許多牧師沒有時間享受主。 保羅對眾召會和眾聖徒的關切,來自他對基督的經歷。對召會真實的關切,總是來自對基督的經歷和對基督的享受。 毫無疑問,提摩太和以巴弗提都比保羅年幼。在二十二節保羅這樣說到提摩太:『但你們知道提摩太蒙稱許的明證,他為著福音與我一同事奉,像兒子待父親一樣。』『蒙稱許的明證』原文意蒙稱許的價值、經過試驗的證明。我們已經看見,在二十節,保羅說提摩太是個與他同魂的人。提摩太與使徒保羅同魂,這就是他經歷基督的祕訣。 需要在魂裏是一 腓立比書非常著重信徒的魂。我們必須同魂與人位化的福音信仰一齊努力;(一27;)我們必須魂裏聯結,思念同一件事;(二2;)並且我們必須同魂,真正關心基督耶穌的事。(20~21。)在福音的工作上,在信徒的交通上,以及在主的權益上,我們的魂總是個難處。因此,我們的魂,特別是魂的主要部分─心思,必須被變化,(羅十二2,)使我們在基督的身體生活裏是一魂的,在魂裏聯結,並且同魂。 腓立比書的關鍵點乃是經歷基督,而經歷基督的祕訣就是在魂裏是一,或在魂裏聯結。照這卷書看,我們若不在魂裏聯結,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就無法往前。如果我們僅僅在靈裏是一,卻沒有在魂裏聯結,我們就無法在經歷基督上往前。在魂裏,與在魂裏是一或魂裏聯結,二者之間大不相同。經歷基督的祕訣乃是在魂裏是一,而不是在魂裏。有異議的人完全是在魂裏,他們不可能在魂裏是一。凡運用心思、情感和意志的人,在魂裏都不是一。我們若要經歷基督,就必須與別人在魂裏是一;也就是說,我們必須與別人同魂。當我們運用心思、情感和意志時,我們可能非常單獨。但是,我們若操練靈,以致在魂裏是一,我們的心思就會清明,情感就會有節制,意志也會受調整。這樣,我們就可能與別的聖徒在魂裏是一。 聖經裏只有這一處用『同魂』這個特別的辭。欽定英文譯本把這個希臘字繙作『同心思』。心思是魂最主要的部分。根據上下文,同魂的意思主要是指同心思。腓立比書著重信徒的心思。第二章一開始,保羅就吩咐我們要思念相同的事,甚至思念同一件事。這清楚、有力的指明,同魂就是同心思。 有些譯本在繙譯『同魂』這個希臘字時,犯了嚴重的錯誤。英譯新美國標準譯本繙作『類似的靈』,這個錯誤太可怕了!事實上,這是把聖言更改了。這樣的繙譯忽略了靈與魂的緊要分野。同一譯本甚至過分到把二章二節的『魂裏聯結』,繙作『靈裏聯合』。 已過我們曾經強調一個事實,就是我們要經歷基督,就必須認識我們人的靈,因為惟有在靈裏,我們纔能經歷基督。現在我們更要往前看見,我們要經歷基督,也必須在魂裏是一。在靈裏經歷基督,主要是單獨、個人的經歷。但是,我們個人對基督的經歷,必須產生對召會的關切。我們經歷基督的結果,若產生對召會與聖徒的關切,我們就不可能單獨。相反的,我們會領悟團體的需要。我們要顧到召會,就必須與別人是一。否則,我們越關心召會,惹出的問題就越多。一位弟兄在靈裏享受了基督,這經歷會叫他關心召會。另一位弟兄也在靈裏享受基督,但卻對召會產生不同的關心。關心的不同,就會引起問題。要對召會有同樣的關心,惟一的路就是同魂,在魂裏聯結。 讓我給你們舉個例子,說明地方召會的帶領人不能同魂時,就會產生問題。四十多年前,我必須去看望在中國某個地方的召會,幫助五位長老平息他們中間的歧見。他們個個都非常愛主,而且個個聰明、坦白又率直;不僅如此,這五位弟兄都在靈裏經歷主。然而,各人對召會的關切不盡相同。結果,他們一來到長老聚會中就起爭辯。他們不是為屬世的事爭辯,乃是為召會的事務爭辯。每隔數月,我就受邀到那個地方,去調停弟兄們,解決歧見。可是,不久之後,問題又來了。雖然這個召會的長老們都愛主,也在靈裏經歷基督,他們卻不能在魂裏是一。夫妻若不能在魂裏是一,也會發生問題。在愛主、經歷主的事上,夫妻之間沒有難處。弟兄在靈裏經歷基督,妻子也在靈裏經歷基督。但是,當他們討論事情時,丈夫有一種看法,妻子有另一種看法。換句話說,丈夫和妻子各有不同的魂。最後,妻子可能承認丈夫是頭而聽從他,但是她裏面仍然不同意他的看法。這不是真正的同魂。 地方召會的長老們一旦發現他們沒有在魂裏是一,該怎麼辦?他們彼此之間的關係當然與夫妻之間的關係不同。長老們中間,誰是其他長老該服從的頭?沒有一位是頭。雖然他們愛主,並在靈裏經歷基督,他們在魂裏可能還不是一。這種一的缺欠是個漏洞,削弱了召會中的長老職分。或許有些較老練的長老不會爭吵,而會保持緘默。但是這種緘默卻可能是玩政治。事實上,他們可能不願意敞開,發表他們魂裏所有的。長老們既沒有在魂裏是一,他們關心召會和聖徒時,就缺少真正的一。他們容易在靈裏是一,卻不容易同魂。 同 魂 保羅雖然有許多同工,但只有提摩太是他能彀說與他同魂的。關於眾召會的事,只有提摩太與保羅有同樣的魂。我寶愛保羅在二章二十節所用『同魂』這一個辭。這個短短的辭打開了一扇窗戶,給我們看見一個祕訣:如何經歷基督以產生對召會真實的關切。我盼望我們都認識這個寶貴的祕訣。 因著保羅和提摩太是同魂的,他們就能經歷基督到頂點。然而,我們若只在靈裏經歷基督,而沒有與那些愛主、尋求主的人在魂裏是一,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就有限。那些不與保羅同魂的同工,雖然也能經歷基督,卻達不到保羅和提摩太經歷基督的程度。 我初次讀到除了提摩太之外,保羅沒有人與他同魂,真正關心腓立比聖徒的事時,我很喫驚。難道沒有別人也真正關心眾召會麼?有,但是他們魂裏所關心的,與保羅所關心的不同。 我們遲早都要受試驗,看看我們是否與帶領者、較老練者在魂裏是一。如果你和帶領者、老練者、那些真認識召會生活光景的弟兄們沒有同魂,那麼在經歷基督的事上,你會受攔阻不能往前。但是,你若與這些聖徒在魂裏是一,你會得著保護;在經歷基督的事上,你也不會有任何難處。 不顧我們的魂 在二章二十五節保羅題到以巴弗提,說他是『我的弟兄、同工、並一同當兵的』。保羅也告訴腓立比信徒,以巴弗提是他們的使徒,就是受差遣負有使命的人,也是供應他需用的供奉者。供奉者就是像祭司那樣供奉的人。所有新約的信徒都是神的祭司。(彼前二9,啟一6。)因此,我們對主的服事,無論在那一方面,都是祭司的供奉。(腓二17,30。) 在二章三十節,保羅指出以巴弗提有一個顯著的特點。保羅在這裏告訴我們,以巴弗提為基督的工作,『冒著性命的危險,幾乎至死,要補足你們在供奉我的事上所有的短缺。』冒著性命的危險,原文意不顧生死,好像賭徒下賭注。三十節的『性命』,原文是樸宿克(psuche),就是魂。因此,說以巴弗提冒著性命的危險,意思是他不顧他的魂。以巴弗提乃是為著召會和聖徒,甘願犧牲他魂的人。主耶穌在約翰十章十一節清楚啟示這樣的犧牲魂;祂說祂是好牧人,豫備好要捨棄祂的魂生命,為要叫我們得著祂神聖的生命。 在腓立比二章十九至三十節,我們看見關乎魂的兩個要點。第一,我們必須在魂裏是一;第二,我們必須願意犧牲或不顧我們的魂。我們若要對召會同眾聖徒有真正的關切,這兩點都是必須的。提摩太是個同魂的人,以巴弗提是個不顧魂的人。我們也該在魂裏是一,並且願意不顧我們的魂。我們應該豫備好犧牲我們的心思、意志和情感,與我們親愛的同工們是一。 對於長老們和帶領的人,特別重要的是要同魂,以及不顧自己的魂。不要愛你的魂,要學習不顧魂、犧牲魂,為召會生活付代價。倘若長老們沒有這種魂,他們就不合式在當地的召會領頭。我們若愛主、愛召會,我們首先應當在靈裏經歷主;然後,我們應當在經歷基督以關心召會上同魂,並且也豫備好願意為聖徒的緣故犧牲我們的魂。今天在主的恢復裏,我們需要這樣的聖徒:在靈裏尋求主、享受主,並且願意同魂、不顧他們的魂生命,而對召會有真正的關切。我們若在魂裏是一,像在靈裏是一一樣,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就會達到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