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所羅門作王(一)

第三篇 所羅門作王(一) 讀經: 列王紀上二章十二節至三章二十八節。 在關於列王紀上、下的這些信息中,我的負擔與歷史的事實無關,而與這兩卷書的內在啟示有關。單憑研讀,我們就能知道歷史的事實。然而,要認識聖言中所傳達並隱藏的內在啟示,需要智慧和啟示的靈。(弗一17。)我們需要啟示的靈,來看見聖言的內在內容;也需要智慧的靈,來領會、解釋、甚至向別人陳明這內容。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開始看所羅門作王。那些稍微認識聖經的人,甚至屬世的人,也非常稱讚所羅門。一面,我也珍賞所羅門。但另一面,因為我看見了聖經內在的啟示,我就為至終大大失敗的所羅門覺得遺憾。他是智慧的王,列國都來聽他智慧的話。所羅門作王,是一段榮耀和光彩的時期。但所羅門寵愛許多外邦女子;他有妃七百,嬪三百,並且為她們建造敬拜偶像的地方。(王上十一1~8。)這樣一件過於我們所能領會的事,導致美地的失去。 壹 所羅門作王 所羅門是從主前一○一五年至主前九七五年,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王上二12~十一42。) 貳 所羅門的出身 一 從大衛王所生 所羅門是從大衛王所生。(撒下十二24。) 二 為拔示巴所生   所羅門為拔示巴所生;(太一6下;)拔示巴原是赫人烏利亞的妻子,因此她本人也極有可能是赫人,是外邦女子。 三 極其有罪的源頭,蒙了神的赦免 因此,所羅門的出身是極其有罪的源頭,卻蒙了神的赦免。(撒下十一1~十二15上。) 參 所羅門的名 所羅門有兩個名。第一個名是所羅門,是大衛所起的,意思是『和平的』,『平安的』,(撒下十二24上,)指明大衛期望有平安。事實上,他沒有平安。在人類歷史中,很難找到像大衛的兒子押沙龍背叛父親那樣的事例。這是神加在大衛身上懲治的手。一面,神赦免大衛;另一面,祂照著祂行政的公義,管教並懲治大衛。 所羅門的第二個名是耶底底亞,是神所起的,意思是『耶和華所親愛的』。(25。)一面,神在祂行政的對付上是公義的。另一面,神是慈愛並憐憫的,滿了恩慈、恩典和赦免。所羅門的第二個名指明他蒙神所愛。 肆 登國位 王上一章三十二至四十八節告訴我們,所羅門如何登國位。 一 由他父親大衛王合法的命立 所羅門登國位,是由他父親大衛王合法的命立。(32~37。)關於所羅門,大衛宣告:『他要坐我的位,接續我作王。我已立他作以色列和猶大的君。』(35。) 二 由撒督、拿單、比拿雅正式的執行 所羅門登國位,是由祭司撒督、申言者拿單、以及後來作元帥的比拿雅正式的執行。(38~39。) 三 由百姓公開的接受 所羅門登國位,是由百姓公開的接受。(40~47上。) 四 由他父親大衛向神敬拜而祝福 最終,所羅門登國位,是由他父親大衛,就是命立者,向神敬拜而祝福,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祂賜我一人今日坐我的位,我也親眼看見了。』(48。) 伍 終結背叛的因素,以堅立他的國   在二章十二至四十六節我們看見,所羅門終結背叛的因素,以堅立他的國。 一 判亞多尼雅死刑 亞多尼雅企圖篡奪大衛的王位,被所羅門治服、赦免。(一5~10,41~53。)過些時候,亞多尼雅求所羅門將一個女子賜給他為妻;所羅門拒絕他,並判他死刑。(二13~24。)所羅門利用那件事,結束亞多尼雅的生命。 二 解除亞比亞他大祭司的職位 因為亞比亞他曾加入亞多尼雅的背叛,所羅門就解除亞比亞他大祭司的職位。(26~27。) 三 判約押死刑 在二十八至三十四節,所羅門判約押死刑。約押曾是元帥,幫助亞多尼雅篡奪大衛的王位,又殺了兩個無辜的元帥,就是押尼珥和亞瑪撒。(一7,二32。)所羅門照著他父親大衛的囑咐,處死約押。(5~6,28~34。) 四 任命比拿雅作元帥,撒督作大祭司  接著,所羅門更換有利於大衛家的元帥和大祭司。他任命比拿雅作元帥,代替約押;撒督作大祭司,代替亞比亞他。(35。) 五 判示每死刑 最終,所羅門判示每死刑,藉此終結背叛的因素。(36~46上。)大衛逃避自己兒子押沙龍背叛的時候,示每曾咒詛大衛。(撒下十六5~13。)大衛平定押沙龍的背叛之後,示每向大衛悔過,大衛就赦免他。(十九16~23。)所羅門照著他父親大衛的囑咐,對待示每。(王上二8~9,36~38。)示每違背他向所羅門所起的誓,所羅門就將他治死。(39~46上。) 六 國位在所羅門手中堅定 在一切背叛的因素被清理以後,所羅門的王位就完全堅定。這樣,國位便在所羅門手中堅定了。(46下,12。) 陸 娶埃及王的女兒為妻 所羅門娶埃及王的女兒為妻。(三1。)他這樣作,是跟隨他父親放縱情慾,娶外邦妻子。 一 破壞屬神的聖別子民與屬撒但系統的子民中間的分別 這破壞了屬神的聖別子民與屬撒但系統(邪惡世界)的子民中間的分別。 二 不受神律法的規律和約束 在娶埃及王的女兒為妻的事上,所羅門不受神律法的規律和約束。在出埃及三十四章十六節,申命記七章三節,和約書亞二十三章十二至十三節,神囑咐以色列人不可與外邦人結親,因為外邦人會使他們拜偶像。但所羅門公開破壞了神的這條律例。 三 在完成神經綸的事上沒有順從神 因著這件事,所羅門在完成神經綸的事上沒有順從神。神的經綸包括除滅那地一切敬拜偶像的外邦人。所以,所羅門娶外邦王的女兒為妻是不合理的。 四 放縱肉體情慾的徵兆 所羅門娶埃及人為妻,是他放縱肉體情慾的徵兆。 五 為他將來的墮落立了根基 所羅門娶埃及人為妻,也為他將來在敗壞和衰頹中的墮落立了根基。 柒 尋求神 一 愛耶和華,遵行他父親大衛的律例 關於所羅門一個非常積極的點,是他尋求神。(王上三2~4。)他愛耶和華,遵行他父親大衛的律例。(3上。) 二 在邱壇獻祭燒香 一面,所羅門尋求神。另一面,他在邱壇獻祭燒香。(王上三3下~4,參申十二5~14。)在舊約裏,『邱壇』是消極的辭,因牠是指外邦人、迦南人敬拜偶像的地方。在這事上所羅門是愚昧的,缺少異象。 捌 尋求智慧 王上三章五至十五節描述所羅門尋求智慧。 一 耶和華於夢中向他顯現 耶和華於夢中向所羅門顯現,應許凡他所求的,必賜給他。(5。) 二 求耶和華賜他智慧和明白的心,好判斷神的民 所羅門求耶和華賜他智慧和明白的心,好判斷神的民。(6~9。)智慧是在我們靈裏的事,明白是在我們心思裏的事。『明白的心』(9)一辭實際上是指我們心思裏的明白,因為心思是心的主要部分。常常我們靈裏也許有智慧,心思裏卻缺少明白的性能。因此,我們在靈裏需要神的智慧,在心思裏需要神的悟性來明白。 三 他的請求蒙神喜悅  所羅門沒有求神使他亨通或長壽,乃是求智慧,使他知道為著神的國,在神的子民中當如何行。所羅門的請求蒙神喜悅,神就應許賜他智慧和聰明的心。(10~12。)此外,他所沒有求的富足、尊榮和長壽,神也應許賜給他。(13~14。) 四 所羅門知道該在何處向神獻祭 藉著神向他顯現的這夢,所羅門知道該在何處向神獻祭。他回到耶路撒冷後就這樣行,又為他眾臣僕設擺筵席。(15。) 玖 判斷兩個妓女爭執的案件 在十六至二十八節,所羅門判斷兩個妓女爭執誰是孩子真正母親的案件。(16~22。)所羅門判定將孩子劈成兩半,給每個婦人一半。(23~25。)藉著他的判斷,真假母親就被暴露出來了。(26~27。)這樣智慧的判斷,使以色列眾人信服,且敬畏所羅門,因見他心裏有神的智慧。(28。) 所羅門成了智慧的人,也成了聰明的人。然而,因為他娶了許多異教女子,敬拜她們的偶像,並為百姓建造敬拜偶像的地方,他就失去神所賜的智慧和聰明,以至變得非常愚昧,損毀了他的國。 這樣的歷史向我們指明,神對付祂的子民是非常嚴格,也非常仔細的。神嚴格、仔細的對付我們每一個人。我們不該忘記,我們無論作甚麼,都是在撒種。我們所撒的都會有結果、結局。甚至一點疏忽也會產生結果。因此,我們必須學習敬畏神。 的確,神是慈愛、恩慈的,祂滿了恩典和赦免。然而,祂也是公義的神,祂的公義是仔細的。我們若不照著神所要我們行的去行,祂就沒有機會安家在我們心裏。我們的所作所為,會影響神怎樣對待我們。所以,我們都需要在行為上非常謹慎。我們需要學習不該說錯話或閒話。我們是在神手中,甚至在神自己裏面的人。神不會輕率的對付我們,乃是非常謹慎的。所以我們必須學習謹慎,甚至在小事上也是如此。 因為列王都作錯了事,他們在美地上的享受就被切斷了。今天我們也是王,與基督一同作王。我們的存心、願望、性格、習慣和行為,都影響我們對基督的享受。因為我們是王,我們從對基督的享受上被切斷,意思就是從對基督拔尖的享受上被切斷,並失去君王的職分。因此,我們必須謹慎,甚至在最小的事上也是如此。我們應當凡事照著靈而行。(羅八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