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篇、奴僕救主福音服事的行動(十四)

第三十篇 奴僕救主福音服事的行動(十四) 讀經:馬可福音十章一至三十一節。 我們在本篇信息來到馬可十章。第一節說到主來到猶太地。十章二至三十一節則是教導不可離婚,(2~12,)祝福小孩,(13~16,)和教導關於財主並進神國的事。(17~31。) 給得著最高神聖啟示之人的一章 許多新約的讀者認為馬可福音不像馬太、約翰、甚至路加福音那麼深。甚至有人把馬可福音當作兒童的故事書。我們感謝主,祂在這卷福音書的各段落中光照了我們。我們已經指出,在八章二十七節到九章十三節,我們進入了神聖奧祕範圍中的要點,就是拔尖的異象。這異象是關乎基督連同祂包羅萬有的死與奇妙的復活,成了我們完整、宇宙性的頂替。 在九章十四至五十節,我們看見門徒在前幾章所揭示的光中,受主的訓練。門徒特別受訓練要和平相處,以維持合一。信徒之間的和平與合一,乃是為著身體生活。主在九章十四至五十節訓練門徒之後,又在十章給我們進一步的訓練。 馬可十章不是給我們作研究神學的一章。這一章的教訓,乃是為著那些得著本福音書神聖啟示高峰的人;也是為著那些看見了基督這活的人位同祂的死與復活,要作他們頂替的人。我們若看見了這異象,就有合式的地位,且在正當的範圍裏,來接受本章所揭示的。 我們不該把十章的任何一部分,與基督同祂的死與復活作我們頂替的異象隔開。譬如,主耶穌在十章十四節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神的國正是這等人的。』我們不可將這節當作是一句僅僅在上床前讀給孩童聽的話。我們需要在基督同祂死與復活的屬天異象之下,來看本節聖經。 以基督作我們的頂替,使我們能進入要來的國度 十章二至三十一節說到三件事:婚姻、小孩子與財富。這些事都與神的國有關,特別是與我們進入國度有關。 我們若要進入神的國,就需要基督作我們的頂替,我們也需要應用祂的死並享受祂的復活。照七章所啟示人的心來看,我們裏面是不潔的,我們的心是不潔的。我們的心是由不潔淨的事物組成的。因著我們的心是這樣的情形,我們就需要由基督來頂替。我們需要祂的死了結我們,也需要祂的復活帶進祂自己作我們生命的供應,作我們真正生命的糧。 如果我們有基督作我們的頂替,也經歷祂了結的死,與供應的復活,我們就能處理婚姻、年齡或老舊、以及財富的事。然後,我們纔有資格進入國度。否則,我們就與國度不配;也不能進入國度。如果沒有基督作我們的頂替,沒有祂的死了結我們,也沒有祂的復活把祂自己當作賜生命的餅供應我們,我們就無從進入國度。 讀聖經不僅是運用我們天然的心思,讀白紙上的黑字。我們若要看見聖言所啟示、所傳達的異象,就需要神聖的光,也需要對主有一些經歷。我們若缺少神聖的光,又缺乏經歷,就不能對聖言有多少的了解。我們感謝主,祂向我們顯示一些奇妙的事,就是基督連同祂的死與復活,作我們的頂替。這件事不是天然的心思所能領會的,我們若要看見這點,就需要屬天的光與屬靈的經歷。 我願意強調一個事實,就是我們需要在馬可七至九章所啟示的光中,來讀第十章。我們特別要照著基督連同祂的死與復活,作我們包羅萬有之頂替的這個異象,來讀第十章。八章二十七節到九章十三節是個要緊的點,而第十章則是按著這要點陳明出來的。我們若沒有八章二十七節到九章十三節,就沒有要點。現在當我們來看第十章的時候,不可將這裏所記載的話,僅僅當作兒童故事。相反的,本章的每一件事,都與基督並祂的死和復活的異象有關。 來到猶太境內 馬可十章一節說,『耶穌從那裏起身,來到猶太境內,並約但河外;群眾又聚集到祂那裏,祂又照常教訓他們。』本節的那裏是指加利利境內的迦百農。奴僕救主一直在加利利盡職事,直到這個時候。但照本節所說,祂現在從加利利的迦百農起身,來到耶路撒冷周圍的猶太境內。本節也題到約但河,那是奴僕救主被引進的地方。因此,約但河題醒我們福音的開始,與奴僕救主被引進的事。我們在研讀馬可福音時,必須找出著者題到猶太地與約但河的原因。 奴僕救主在福音的服事上盡職了三年多,一直是在受人藐視的加利利境內,遠離聖殿和聖城,就是祂為完成神永遠計畫必須受死的地方。祂是神的羔羊,(約一29,)該在摩利亞山上獻給神;在那裏亞伯拉罕曾獻上以撒,並享受神豫備的羊羔作他兒子的代替,(創二二2,9~14,)耶路撒冷的聖殿也是建造在那裏。(代下三1。)按照神格三一所議定的,(徒二23,)祂必須在那裏被交與猶太首領,(可九31,十33,)為他們這些作神建築匠人的所輕棄。(可八31,徒四11。)祂也該在那裏按照羅馬死刑的方式被釘十字架,(約十八31~32與註,十九6,14~15,)以應驗關於祂要怎樣死的豫表。(民二一8~9,約三14。)此外,按照但以理的豫言,彌賽亞(基督)該在那年被剪除殺害。(但九24~26。)不僅如此,祂是逾越節的羊羔,(林前五7,)必須在逾越節那月被殺。(出十二1~11。)因此,祂必須在逾越節以前(約十二1,可十四1)上耶路撒冷去,(可十33,十一1,11,15,27,約十二12,)使祂能照著神豫定的時間和地點,當逾越節那天,在那裏受死。(可十四12~17,約十八28。) 福音的服事是由奴僕救主之先鋒施浸者約翰的職事,(可一1~11,)在尊榮的猶太地區所引進的,卻由奴僕救主的職事,在被藐視的加利利地所接續,(一14~九50,)為期約有三年。馬可沒有記載奴僕救主這段期間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地的職事,如約翰在他的福音書中所記載的;馬可只記載主末次離開加利利往耶路撒冷,去成就祂救贖的工作。然後,這福音的服事就由祂往耶路撒冷的途中,和在耶路撒冷及其近郊的職事(十1~十四42)所接續;而結束於祂救贖的死,分賜生命的復活,得高舉的升天,以及祂福音服事的繼續,就是藉著門徒對一切受造之物的傳揚。(十四43~十六20。) 神所命定的地點和時間 我們基督徒都知道,主耶穌必須為我們死的。我們讀聖經時必須問,主是在甚麼地點、甚麼時間受死的。按照舊約,這地點和時間都是神所命定的。奴僕救主是神的奴僕,不能自己選擇祂受死的地點和時間。地點和時間都是祂主人所定的。不僅如此,神格的三一議定奴僕救主將被交與猶太教的首領,並被他們棄絕。(徒二23。) 我們要問自己,為甚麼奴僕救主在加利利盡職了三年多,忽然起身往南行,來到猶太的境內,並約但河外?祂所以這樣作,是因為祂受死的時間近了。祂必須在但以理所豫言的那一年受死。不僅如此,照著逾越節羊羔的豫表,祂必須在逾越節,就是猶太曆的正月十四日被殺。因此,在馬可十章一節,主離開加利利,來到猶太境內,這是非常有意義的事。 撇下傳統的教訓,回到純淨的話上 雖然經學家熱中研究聖經,他們卻沒有看見在但以理九章,彌賽亞被剪除、殺害的那一年。但以理九章告訴我們,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25~26。)這裏的『七』是指年,每一個七等於七年。因此,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的時候起,到彌賽亞被剪除的期間,是四百八十三年。經學家要算出彌賽亞被剪除的那一年,應該是輕而易舉的。然而他們只顧傳統,被傳統霸佔,而不在意純淨的話語,因而沒有看見這件事。 經學家被傳統霸佔,而沒有被純淨的話充滿,今天大多數的基督徒也照樣被傳統的教訓霸佔,而沒有被神純淨的話充滿。許多人不願意回到神的話上,純淨的直接來研讀。如果古時的經學家願意忘掉傳統的教訓,純淨的來研讀聖經,他們就會知道彌賽亞被剪除是在那一年。並且他們也會看見,就在這一年,他們正盡力要捉拿主耶穌。 雖然經學家不知道彌賽亞將在甚麼時候被剪除,主耶穌卻知道祂受死的時間。祂知道是那一年、那一月、那一天。祂知道祂要在猶太曆的正月十四日,就是在逾越節那一天受死。祂既然知道,就大膽前往猶太地,而不願拖延。祂知道祂必須在逾越節前四天就到耶路撒冷,因為那是察驗逾越節羊羔的期間。 主耶穌必定知道有關祂受死的一切豫言和豫表。祂特別知道祂將在摩利亞山(錫安山的別名)上被釘十字架。祂知道祂不該在加利利被釘十字架,而必須在摩利亞山,就是在亞伯拉罕獻上以撒並接受神供備的地點,被釘十字架。主也知道祂將藉著釘十字架,被高舉在杆上受死,正如民數記二十一章八至九節所豫表的銅蛇。 雖然舊約對於基督受死的事,已有明顯的豫言和豫表,但這班自稱為律法『博士』的經學家,卻不知道這些事。這對我們該是一種警告。如果我們受傳統教訓的影響,我們的眼睛也會受蒙蔽,看不見純淨話語的啟示。因此,我們要撇下傳統的教訓,回到神純淨的話上。我們若能這樣作,就會從主領受許多亮光。 馬可十章一節說,當主來到猶太境內,祂照常教訓人。主在十章十五節教導神國的事:『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不像小孩子一樣接受神國的,絕不能進去。』本節強而有力的指明,主在十章十三至十六節論到小孩子的教訓,是直接與神的國有關的。 接受國度並進入國度 我們在十五節看見國度的兩方面:接受國度與進入國度。你已經接受神的國麼?對這個問題,我們都可以回答說,『阿們!我確實接受了神的國。』但你是否也有把握,你必定能進入神的國?我們回答這個問題時,也許會躊躇,因為我們雖然竭力要進入神的國,卻沒有確定的把握會進得去。 財富與要來的國度 十章十七至三十一節論到財富的教訓,也與神的國有關。譬如,主在二十四節說,『孩子們,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主在二十五節繼續說,『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這幾節指明,十章十七至三十一節不僅是講給孩子聽的故事,乃是關乎神的國一些厲害的話。 我們在二十六節看見,門徒對於主所說進入神國的話,有了反應:『他們就分外驚訝,彼此說,這樣誰能得救?』我們在這裏看見,雖然主的教訓是論到進入神的國,門徒的心思卻被得救的事所佔有。主在二十七節接著解釋:『在人是不能的,在神卻不然,因為在神凡事都能。』 彼得在二十八節率直的對主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了你。』我欣賞彼得的率直。他似乎是說,『看哪,主,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了你。我們撇下家庭、漁船、甚至撇下加利利海。這難道不值得報償麼?』 主在二十九和三十節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母親、父親、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和田地,同各樣的逼迫,且要在來世得永遠生命的。』這裏所題永遠的生命不是指我們的得救,乃是一種賞賜,作我們來世的享受。得勝的信徒在要來的國度將享受永遠的生命。在來世進入這種享受,就是進入要來的國度,並有分於對永遠生命的享受。 現在我們就能看見,第十章的內容與國度有關。主在這裏的話與接受神的國,特別是與在來世進入國度有關。 可能攔阻我們進入神國的三件事 我們在十章二至三十一節看見,有三件事可能打岔我們進入要來的國度,就是婚姻、老舊、財富。門徒已經被帶到引向國度的路上。如今在第十章,他們需要接受關於這三件事的教訓,因為這三件事會打岔他們進入神的國。 如果我們要進入要來的國度,就需要學習正當的處理婚姻、年齡(或老舊)、與錢財這三件事。我們需要照著神的命定顧到婚姻,保守自己在屬靈生命上不老舊,並適當的處理錢財。主在第十章論到這三件事的教訓,是與進入神的國有關,但願我們對這個事實有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