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篇、為罪奴役之人的需要-生命的釋放(一)

第十九篇 為罪奴役之人的需要-生命的釋放(一) 約翰福音選錄九件事例,證明主是人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前六件記在三至七章,形成一組表號,表徵主是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在積極方面使我們得著重生、滿足、醫治、點活、餧養並解渴。後三件記在八至十一章,形成另一組表號,表徵主是我們的生命,在消極方面,救我們脫離罪、瞎眼和死亡這三樣主要的消極事物。 我們是墮落的人,一直被罪、瞎眼和死亡所困擾。瞎眼其實就是黑暗。你若瞎了眼,你就在黑暗中,因為沒有甚麼比瞎眼更叫人黑暗了。瞎眼、黑暗和死亡是從罪來的。罪是瞎眼、黑暗和死亡的基本因素。我們若是有罪的,我們必然是瞎眼的,因為瞎眼總是隨著罪惡的事。罪帶進死亡,而在罪與死亡之間總有瞎眼。在犯罪之後,收割死亡之前,先有黑暗。因此,罪、瞎眼和死亡是主必須對付的三件消極事物。要對付這些消極事物,惟一的方法是藉著主成為我們永遠、屬天的生命。 約翰八章的事例,就是九件中的第七件,完全說到罪的問題。在整本聖經中,沒有一章像約翰八章這樣廣泛、透徹的說到罪的問題。所有罪的問題,在這一章都有解答。接著我們會看見,在九、十章,瞎眼的問題說得很透徹。最後,死的問題在十一章也弄清楚了。十一章以後就不再有其他事例了,因為所有積極的事例和消極的事物都已說過。現在,我們來看主這生命如何對付第一件消極的事物─罪。 壹 律法的宗教與偉大的『我是』相對 約翰八章的事例,啟示了律法(約八5,17)的宗教,(由聖殿所代表-約八2,20,)無法釋放人脫離罪和死;但主耶穌這位『我是,』成了人子,為著蛇所毒害的人在十字架上被舉起,能作宗教和律法所不能作的事。遵守律法的宗教與偉大的『我是』是相對的。這章啟示了在地上的人群中,有一個宗教,和一個活的人位。這宗教是卓越高超的,不是外邦的宗教,或迷信的宗教;乃是典型的宗教,幫助人敬拜神,照著字句外表認識神,協助人遵守神的律法,以討神喜悅,並使自己完全。這宗教是最好的,所有典型的猶太人都引以為榮。你若研究正統的猶太教,就會了解牠是最高的宗教。猶太教不是假的,乃是絕對真實的。一切與這宗教有關的東西都是上好的。這宗教有許多聖別的事物,在這些聖別的事物中,有神的聖言。這是沒有人能否認的。 猶太教是惟一的真宗教。回教是猶太教的仿造品;可蘭經-回教的聖經,是舊約和部分新約的仿造品。穆罕默德並未撰述任何新東西,他僅僅抄襲了舊約和部分新約。所以回教是仿造的宗教。在猶太教和回教以外,就沒有別的宗教了。佛教並不是典型的宗教,牠根本一派胡言。宗教正確的教導人,幫助人敬拜神,然而在佛教中沒有神。在佛教中,人人都能成佛。根據佛教的說法,你若修行到一定的完美程度,就能成佛。這絕對是胡說。這裏面沒有甚麼正確的教導。所以,佛教不該視為正確的宗教。孔子的教訓如何?那也不是宗教,乃是倫理的教訓。孔子的教訓告訴人如何為人處世,卻未告訴人如何敬拜神。絕不要將孔子的教訓當作宗教。所以在地上只有一個典型、真正、真實的宗教,就是猶太人根據神的聖言所形成的宗教。基督教,包括天主教,是猶太教所衍生的。所以,在地上只有一個典型的宗教。 聖經只有一部。我們已經指出,可蘭經是撒但從聖經仿造的。沒有人能發明聖經這樣的東西。誰能寫出另一部聖經?柏拉圖能麼?孔夫子能麼?沒有人能寫出另一部聖經,因為只有一位神,只有神能寫出這樣一部奇妙的書來。既然神不會寫另一部聖經,就絕不會有另一部聖經。沒有人能寫得出聖經。誰能寫出像聖經這樣的書,誰就有資格作神。誰又能模倣出這樣一部書?誰能模倣其智慧的深奧?你若能作到,你必定就是神。你相信約翰福音僅僅是加利利一個漁夫所寫的麼?你相信約翰自己能寫出這樣一卷書來麼?『太初有話…話就是神,』『我是世界的光,』『我就是生命的糧,』『我…給你活水,』只有耶穌能說出這樣的話,只有耶穌能寫出像約翰福音這樣的書。 然而,神的選民,神所揀選的人,有個錯誤的觀念。他們並未全心注意中心點:神自己在子裏成為靈,要進入人裏面,作人的生命和一切。神的百姓錯失了這目標。他們收集了所有的規條、律法、和其他的優點,放在一起作成一個宗教,用來殺死自己。多麼可憐!因此在約翰八章的時候,地上有一個宗教,和一個活的人位。我們都必須看見這個對比。猶太宗教是真正、美好的。牠各面都好,只有一點不好-與那偉大的『我是』相對。宗教或許是好的,但不能給你生命。牠不能幫助你,因為你是死的。死人用不著好東西,他需要生命的東西。只有生命能幫助死人。假定你對死人說,『可憐的人哪,這裏有黃金和鑽石。你不該是死的,看看黃金,多麼寶貴!看看鑽石,多麼珍貴!』你這樣對死人說話真傻,他甚麼都聽不見。在五章,我們看見在水池旁的廊子裏,有瞎眼的、瘸腿的和枯乾的。你若向這樣的人講道,他們會說,『不要浪費時間了。我不需要好東西,我需要生命。』 主耶穌是誰?祂就是耶和華,那『我是。』按照創世記一章,說到神與祂造物的關係時,祂的名字是以羅欣,就是『神。』然而,在祂創造以後,到了創世記二章,當神要和人建立關係時,題到神另一個名字,就是『耶和華,』意即『我是那我是。』『耶和華』是神與人類發生關係時的名字。在約翰八章的時候,耶和華以一個微小之人的形狀站在那裏,名字叫耶穌,意思就是耶和華救主。我再說,你們必須學一個功課,就是不要注重外表。你若光注意外表,必會錯失目標。那時的猶太宗教徒之所以錯失目標,是因為他們藐視那位小耶穌。耶穌沒有佳形美容,也無美貌吸引人,但祂是那偉大的『我是。』 一 成為人子 這位偉大的『我是,』就是與人有關係的神自己,成了人子。這是非常有意義的,耶和華成為人子,這就是說,祂必須降卑自己,使自己卑微。由於在人裏面一切消極的難處,這是絕對必要的。罪在人裏面。那蛇,就是魔鬼,也在人裏面。人是一切問題的中心。神若要解決人一切基本的問題,祂自己就必須成為人。撒但明白這事的重要,他不怕主耶穌是神子,他怕主耶穌作人。所以,耶和華神成了人。 二 在十字架上為人舉起,趕出魔鬼 祂是人,甘願被舉起來,(約三14,)正如銅蛇在曠野中被舉起來一樣。(民二一4~9。)我們說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主要的是說,祂為救贖我們,並除去我們的罪而死。但聖經說基督被舉起來是甚麼意思?那主要的是指祂對付蛇,就是魔鬼。多數人讀到『被舉起來』時,對這話缺少領會。人子像銅蛇一樣被舉起來,不僅對付罪,也對付蛇。約翰十二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指明,當人子被舉起來,這世界的王,魔鬼,就受到審判,並且被趕出去。基督不但被釘十字架、祂乃是被舉起來。在祂被舉起來時,蛇就被暴露、受審判,並被趕出去了。藉著基督被舉起來,蛇,就是魔鬼,受到審判並被趕出去。究竟是誰在杆子上?是蛇!在耶穌的肉體裏,神將蛇掛在杆子上,向宇宙展示,使全宇宙看見祂的仇敵,蛇,在杆子上。故此,為著審判並趕出魔鬼,耶穌被舉起來。 貳 關於罪的各面 一 人人都有罪 宗教徒竭力要找主耶穌的毛病。在五章和七章之後,他們就想要將耶穌置於困境。他們抓到一個有罪的婦人,把她帶到主耶穌面前。按照律法,這漾有罪的婦人必須明石頭打死,但那些宗教徒並未如此行。他們將她帶到主面前,想要陷害主。他們說,『夫子,這婦人是正在行淫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這樣,你怎麼說?』那些宗教徒相當大膽,他們問主一個很狡猾的問題。祂若答說,他們必須用石頭將她打死,那麼祂將失去作救主和救贖主的地位。救主豈能說,這樣的罪人必須用石頭打死?主是救贖主和救主,祂當然不能這樣說。但另一面,祂若說他們不該用石頭將她打死,那麼他們就要說,祂干犯了律法。這問題是仇敵狡詐的詭計。那些宗教徒自以為很有智慧,其實他們很愚蠢。他們以為主耶穌難以回答,他們就有絕佳的機會捉住祂。 當他們問主這問題時,主一言不發。回答問題最智慧的辦法就是不回答,或以後回答,或慢慢回答。主對他們的問題起初的反應是不立即回答。我們也必須學習這個智慧。當人問你一個緊迫的問題時,你必須向主學習。祂只彎下腰來,在地上寫字。沉默使人冷靜下來,就像冷水使滾水涼下來一樣。當主彎下腰來寫字,祂就使情況冷靜下來。同時,因著將激烈的情況冷靜下來,那有罪的婦人就得了安慰。我相信主耶穌彎下腰來,在地上寫字,藉此向那些宗教徒指明,不該太驕傲,必須謙卑一點。他們必須領悟,他們和那婦人同樣的有罪。 我年輕時,想要知道主耶穌在地上寫的是甚麼。歷世歷代以來,沒有人能說出祂寫了些甚麼。我猜想主或許是寫:『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當法利賽人問應當如何處置這樣一個婦人時,主耶穌或許用很大的字寫出:『誰是沒有罪的?』當主彎下腰來,在地上寫字時,每一個人都注視祂。然後主直起腰來,並且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先拿石頭打她。』(約八7。)主似乎在說,『你們可以用石頭將她打死,但必須有人帶頭。在這件事上,除了那沒有罪的人以外,沒有人有資格帶頭。讓你們中間沒有罪的人先向她扔石頭罷。』這話刺透了他們的良心。我相信在主說這些話之前,當祂還在地上寫字時,他們的良心就被摸著了。那些宗教徒怎麼辦?他們就從老的開始,一個一個的出去了。(約八9。)老的最聰明,先走了。他們知道自己沒有資格帶頭拿石頭打死那婦人,但他們有資格帶頭開溜,所有年輕的都跟著他們走了。 誰是沒有罪的?一個也沒有。不要定罪別人,因為當你定罪別人的時候,你和他們是一樣的。你沒有資格定罪別人。天下烏鴉一般黑,你若定罪別的烏鴉太黑,就是定罪自己太黑。只有那偉大的『我是』沒有罪,只有祂有資格定人罪。主耶穌真有智慧!那些宗教徒走後,你看主是何等慈愛溫柔的對那有罪的婦人說話。祂問她有人定她的罪麼?她說,『主阿,沒有。』耶穌就說,『我也不定你的罪。』(約八11。)這話對那婦人受驚的魂來說,真是音樂! 這件事顯明了主的智慧。人來定罪這有罪的婦人,但主的問題定了他們自己的罪。當人來向你題出問題時,你應當謹慎,並將問題轉到他們自己身上。你應當藉著反問他們自己來回答他們。這樣你纔會打動他們的良心,說服他們。最終他們會自責而溜走。 二 罪的源頭-魔鬼 魔鬼是罪的源頭。(約八44。)罪是魔鬼的本性,而魔鬼的本性-罪,乃是謊言。罪是謊言,是虛假。凡有罪的都是不真實的。謊言的結局是死亡和黑暗。死亡和黑暗既是虛假,就與實際相對。魔鬼既是說謊者的父,他就是罪的源頭。神的神聖元素是生命又是光,在人裏面作工,將人從罪的奴役中釋放出來。但魔鬼的邪惡元素是罪,藉著死亡和黑暗在人裏面作工,奴役人去犯罪。他的本性是虛謊,並且帶來死亡和黑暗。有黑暗就有虛謊,虛謊與真理(實際)相對。 魔鬼是邪惡的父,生出了犯罪的兒女。(約壹三10。)犯罪的兒女都是跟從魔鬼的。因此,在約壹三章十節有『魔鬼的兒女』 一辭。因為魔鬼是罪人的父,所以罪人是魔鬼的兒女。(約壹三10。)魔鬼是那古蛇,(啟十二9,二十2,)罪人也是蛇類,毒蛇之種。(太二三33,三7。)因此,罪人需要主在蛇的形狀裏,為他們在十字架上被舉起來,(約三14,)不只救他們脫離罪,也救他們脫離罪的源頭,魔鬼。(來二14。) 三 罪的奴僕 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八34。)奴僕總是在某種轄制之下。撒但,魔鬼,將自己作到人裏面,成為有罪的性情,逼使人犯罪,藉此將整個人類置於罪的轄制之下。任何人都無法逃離這種奴役。 四 罪的結果-死 罪的結果就是死。(約八24,51~52。)在二十四節主說,『你們若不信我是,必要死在你們的罪中。』死是藉著罪進來的。『死就遍及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人只要犯了罪,就命定要死。因此,罪的結果就是死。 五 罪的主要項目 罪的三個主要項目,就是姦淫與淫亂、殺人、謊言。(約八3,41,44。)這些項目是罪最邪惡的方面-你能找出罪的另一方面,像姦淫、殺人和說謊那樣邪惡麼?沒有比這三方面更邪惡的了,這三方面代表了罪的整體關係。所有罪惡的事都包括在這三類裏面。姦淫或淫亂就是混亂。凡使人類混亂的,都是姦淫或淫亂。殺人是殺害,說謊是欺騙。任何有罪的事,不是使人混亂,就是殺人或騙人。 參 如何解決罪的問題 一 只有一個人是沒有罪的 這章也啟示了一些積極方面的東西,因為牠告訴我們如何能得釋放脫離罪。首先,這章啟示了那惟一沒有罪的人。在整個宇宙中,誰是那沒有罪的?只有主耶穌自己。祂是沒有罪的。(約八7,9。) 二 只有耶穌有資格定人罪,但祂卻不定人罪 誰有資格定你罪?誰有這地位?只有無罪的那一位。惟一有資格、有地位定你罪的人是主耶穌自己,因為祂絲毫沒有罪。祂雖有資格定你罪,祂卻不定你的罪。 三 為罪人的罪被舉起來 主耶穌是為罪人的罪被舉起來的。(約八28。)罪是蛇的具體化身,罪人的罪乃是蛇的毒素。為著救贖,主耶穌必須作神的羔羊。但為著對付蛇性,主耶穌必須在蛇的形狀裏被舉起來。為著對付人類罪惡的蛇性,祂必須在蛇的形狀裏,在十字架上被舉起來。 四 有資格赦免人的罪,並能釋放人脫離罪的奴役 主有資格赦免人的罪,並能釋放人脫離罪的奴役。(約八32~34。)主不但賜給我們生命,也進入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撒但的詭計不但使我們作錯事,並且將他自己注入我們裏面。因此,罪不再僅僅是客觀的、外面的過犯,罪是在我們這人非常主觀的性情裏。罪不再在我們身外,乃在我們身內。罪甚至已成了我們自己,就在我們的性情裏。所以任何在我們性情以外的東西,都不能幫助我們對付在我們性情裏的罪。我們需要另一個生命進入我們裏面。在人類歷史上,只有一個人能進入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對抗我們裏面的蛇性。孔子或柏拉圖作不到。惟一能作這事的是耶和華,那偉大的『我是。』只有祂自己能進入我們裏面作生命,對抗我們裏面的蛇性。我們受奴役不是外面的事,乃是裏面的事,甚至是在我們性情中的事。我們需要另一個生 命,更剛強、豐富和高超的生命,釋放我們脫離這奴役。惟有主能成為這樣的生命,祂也真是這樣的生命,因為牠是神聖的生命。這神聖的生命高過人的生命,也高過撒但的生命。這神聖的生命進入我們裏面,就打敗了蛇的生命和性情。 五 能拯救人脫離罪的結果-死 主能拯救人脫離罪的結果,就是死。(約八24,51~52。)罪一旦受了對付,罪的結果也就自然被挪去了。律法的宗教不能作到,因為牠屬於帶進死亡的知識樹。(創二17。)耶穌是帶進生命的生命樹。(創二9。)原則上,拯救人脫離罪的結果,就是變死亡為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