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篇、舊約的豫表與新約的實際

第三十九篇 舊約的豫表與新約的實際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希伯來九章一至十五節,這是一段非常難明白的經節。一至三節給我們看見有兩層帳幕。一節說,『這樣,第一約的確有敬拜的章則,和屬世界的聖幕。』這裡的聖幕,乃是整個帳幕,(出二五8~9,)包括稱為聖所的頭一層帳幕,(來九2,)和稱為至聖所的第二層帳幕。(3。)二節說,『因為有豫備好的帳幕,頭一層叫作聖所,裡面有燈臺、桌子和陳設餅。』已往我讀到這一節時,感到困惑。根據我對出埃及記的認識,帳幕只有一個。若是只有一個帳幕,那麼希伯來九章二節為甚麼說『頭一層』?從本節的『聖所』一辭,我們得知頭一層帳幕,是指那獨一帳幕裡,稱為聖所的部分。三節說,『第二幔子後,還有一層帳幕,叫作至聖所。』至聖所就是第二層帳幕。因此,這裡有頭一層帳幕,就是聖所,和第二層帳幕,就是至聖所。 這兩層帳幕乃是兩約的象徵。聖所是舊約的象徵,而至聖所是新約的象徵。要認識這兩個約的真實意義,雖然不容易,但我們若把帳幕好好想過,就不難明白。根據九章二節,在象徵舊約的聖所裡面有燈臺和桌子。這兩件東西雖好,但是離開神的同在還很遠。一個人雖然能在桌子那裡得著滋養,在燈臺那裡得到光照,他仍然不能接觸到神。在聖所裡沒有神的同在,也沒有路到神面前。而且,聖所裡也沒有神的發言處,沒有神說話的地方。甚麼地方有神的發言處,甚麼地方就有神的說話。但聖所裡沒有神的說話。不僅如此,聖所裡也沒有與神的相會。最高的福分就是與神相會。然而,在聖所沒有人能說,他在那裡遇見神,因為在聖所裡無法遇見神。所以,關於聖所,有四個『沒有』:沒有神的同在,沒有接觸神的路,沒有神說話的地方,沒有與神的相會。 這也是今天宗教的一幅真實圖畫。當你還在宗派裡的時候,你有神的同在麼?有到神面前的路麼?你有神的發言處,就是神說話的地方麼?不錯,那裡有講臺,也有神學家講道,卻沒有神的出口,沒有神聖的說話。再者,人能與神相會麼?聖所雖好,在那裡我們也可以得滋養並蒙光照,但那裡沒有神的同在,沒有進到神面前的路,沒有神聖的說話,也沒有與神的相會。真是可憐! 我們必須記住,希伯來書是寫給那些在聖所裡徘徊猶豫的希伯來基督徒的。他們拿不定主意,到底該進前到至聖所,還是退後到外院子。這意思是說,他們正在新舊兩約之間的邊緣上。希伯來書的作者非常高明,且滿有忍耐;他的寫法並不膚淺,而是非常的深。他所寫的很深,以致十九個多世紀以來,讀過本書的人,大部分都不能完全領會他所說的。 我們已經看過,至聖所表徵新約。至聖所裡有甚麼?九章四節說,至聖所裡『有金香壇』。金香壇,就是香壇,並不是在至聖所裡,卻屬於至聖所。這處經節不是說金香壇在至聖所裡,乃是說至聖所有金香壇。香壇的功用是甚麼?乃是給我們進到神面前的路。金香壇表徵正確的禱告,帶著復活的基督作香,使我們蒙悅納。所以金香壇乃是進到神面前的入口。當我年幼在宗教裡的時候,他們教我禱告說,『我們在諸天之上的父,願你的名被尊為聖。』我們雖然有很多這樣的禱告,卻從沒有進入至聖所。事實上,我們越這樣禱告,就越留在外院子,甚至出了外院子。那不是對金香壇的經歷。當我們在主的名裡,憑祂作馨香復活之乳香禱告,我們就立即進入至聖所。 我們在四至五節看見,至聖所有『四面包金的約櫃,櫃裡有盛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並兩塊約版;櫃上面有榮耀的基路伯覆蔭著平息處』。在至聖所這裡,我們不僅有進到神面前的入口,更有神的同在。約櫃的蓋稱作平息蓋,也就是神聖的發言處,是神說話的地方。我們乃是在這裡有神的說話。我們乃是在這裡與神相會,與祂交通,與祂來往。這就是至聖所所象徵的新約。 我們都必須考量,到底我們在那裡。我們基督徒所在的地方,是否只得著一些滋養,一點光照,卻沒有到神面前的路,沒有神的同在,沒有神的說話,也沒有與神相會的路?我們是在這樣一個地方,還是在一個地方很容易有神的同在,有祂的說話,且能與祂相會相交?如果你是在這樣一個地方,你就是在至聖所。 這兩層帳幕,不僅象徵兩約,也豫表兩個時代,兩個時期,就是舊約時期與新約時期。如果你在聖所,你就是在舊時代、舊時期;如果你在至聖所,你就是在新時代、新時期。這一點,我們需要讀八至九節:『聖靈如此指明,當頭一層帳幕仍然存立的時候,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時期的一個象徵,按這象徵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敬拜的人得以完全。』九節說,那頭一層帳幕乃是『現今時期的一個象徵』,是一個時代、一個時期的豫表。『現今時期』(the present time)是指新約時代,不是指舊約時代,如欽定英文譯本譯為『當時那時期』(the time then present),以為是指舊約時代。但根據原文,帳幕乃是『現今時期的一個象徵』,也就是新約時期的象徵。從這一節經文,我們確知聖所是一個時期的豫表。照這原則,至聖所必定也是一個時期的象徵。 聖所是舊約的一個象徵,而舊約包括整個舊約時代。至終,舊約和舊約時代就是一個,並無不同。一個人在舊約之下,就是在舊約時代。他若進入新約,就進入新約時代。約和時代就是一;二者無法分開。沒有時代,就不能實際的應用約。聖所象徵舊約,也象徵舊約時代。至聖所象徵新約,也象徵新約時代。現在難以明瞭之處,就是今天在新約時代所實化的,在舊約時代完全是一個象徵。舊約時代只有影兒,新約時代纔有實際。舊約時代只有遮罪,那是赦罪的一個象徵。舊約時代有字句的律法,那是新約時代生命之律的一個象徵。在舊約時代,神作祂子民的神,他們作祂的子民,乃是根據明文的律法。這象徵今日在新約時代,神作我們的神,我們作祂的子民,乃是根據生命之律。再者,在舊約時代,祭司照著字句的律法,教導百姓認識神。那是照著生命之律,在生命裡認識神之內在能力的一個影兒。因此,新約時代的每一件事物,都由舊約時代的事物所象徵。聖所是舊約的一個象徵,同時也是新約時代的一個豫表。但是聖經並沒有說,至聖所是新約時代的一個豫表。原則上,兩層帳幕是兩個時代的象徵。然而,事實上,至聖所並不是豫表,而是實際。只有聖所是現今時代的一個豫表。因此,本篇信息的題目是,『舊約的豫表與新約的實際。』 壹 頭一層帳幕─聖所,表徵舊約是豫表 我們已經看過,頭一層帳幕,就是聖所,表徵舊約是一個豫表。(九1~2,6,8~10。)聖所既是舊約的一個象徵,所以表徵舊約乃是新約的一個豫表。因此,整個聖所乃是一個豫表,象徵,而不是實際。 一 是屬世界的 頭一層帳幕是屬世界的,就是屬受造世界的,(1,)全是物質的,不是屬靈的;是在地上的,不是在天上的;是暫時的豫表,不是永久的實際。 二 有屬肉體的章則 頭一層帳幕有屬肉體的章則。(10。)這些章則,沒有一條是在靈裡的,或照著靈的。每一條都與肉體有關。因為這些章則屬於外面的字句,並不屬於內裡的生命,所以只能給敬拜的人形式,而絲毫不能供應生命。 三 不能叫敬拜的人得以完全 豫表舊約的頭一層帳幕,不能叫敬拜的人得以完全。(9。)因為牠不是屬靈的,且沒有生命,所以不能叫那些藉牠事奉神的人得以完全。牠暴露了那些敬拜神之人的短缺,卻不能以靈裡生命的真實事物,使他們得以完全。 四 是新約的一個比喻和豫表 頭一層帳幕,是新約的一個比喻和豫表。牠不是實際,乃是實際的一個豫表,象徵。然而,猶太人卻把豫表當作真東西。我們該把這一點告訴他們。他們都是有思想的人,需要這樣的幫助。照樣,希伯來信徒在那個時候,對這一點也不清楚,也需要得幫助。 五 至聖所的路,新約的路還未顯明,直到更正的時期 八節說,『當頭一層帳幕仍然存立的時候,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至聖所的路,就是新約的路,那時還未顯明。當頭一層帳幕仍然存立的時候,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這樣說的意思是,進入新約的路還未開創。當我們讀到十章十九至二十節時,就會看見一條新開創的,又新又活的路。這就是進入至聖所的路,也就是進入新約的路。我們已經看過,頭一層帳幕,就是聖所,象徵舊約;第二層帳幕,就是至聖所,象徵新約。現今那封閉至聖所的幔子,藉著基督的死已經裂開了,(太二七51,)因為這死已經把肉體釘了十字架,(來十20,加五24,)至聖所的路也已經顯明了。因此,我們無須停留在聖所,就是舊約,也就是我們的魂裡;我們必須進入至聖所,就是新約,也就是我們的靈裡。這是希伯來書的目標。作者似乎對他的讀者說,『希伯來弟兄們,不要再留在舊約,如今你們有了一條新路,可以出舊約,進新約。』希伯來書作者的觀念是,至聖所與新約乃是一;至聖所就是新約。進入至聖所,就是進入新約;進入新約,就是進入至聖所。很少基督徒看見這一點,或找到這把鑰匙。無論他們讀過多少遍這章聖經,他們不明白其中說的是甚麼。但我們找到了這把鑰匙,看見至聖所就是新約,新約就是至聖所。當我們進到至聖所,我們就在新約裡。在新約裡,我們有生命之律的分賜。在新約裡,照著生命之律,神是我們的神,我們是祂的子民。在新約裡,我們有內裡認識神的能力,並且得著赦罪。把以上幾點加在一起,就看見我們是在神的面前,在祂的說話之處,與祂相會,並與祂有交通。這就是帶著生命之律的新約。 貳 第二層帳幕─至聖所,表徵新約是實際 第二層帳幕,就是至聖所,表徵新約是實際,不再是豫表。(來九3~5,7~8,10~12。)甚至在舊約時代,至聖所也不是一個豫表,乃是實際,因為神的榮耀,神的同在與神的說話,都在那裡。神乃是在那裡與人相會。然而,在舊約時代,並非所有的人都能進入至聖所,因為進入的路還未顯明。聖所乃是一個豫表。聖所的燈臺和桌子是真實的麼?不,二者乃是圖畫。但至聖所裡神的榮耀和神的說話又如何?那些乃是實際。進入至聖所的路,在舊約時代還未顯明,今天卻已經顯明了。因此,我們不該仍留在聖所,而必須前來進入至聖所。當我們進入至聖所,我們就是在新約裡,享受新約遺命的一切遺贈。這些遺贈包括神的同在,神的說話,以及神與我們的相會和交通。當我們與神交通時,祂就將自己灌注傳輸到我們裡面。這就是新約的實際。你是否領悟,今天我們是在至聖所這裡?是否看見我們如今是在神發言之處,享受神的同在?阿利路亞,我們已經過河!我們離開了河對岸的聖所,如今是在絕佳的這一邊,在至聖所裡。這就是希伯來書。 一 更大、更全備的帳幕─更美之約 十一節說,『基督已經來到,作了那已經實現之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就是更美之約。至聖所與新約(就是更美之約),二者乃是一。 二 不屬這受造世界的,不是人手所造的 第二層帳幕,就是至聖所,『不是人手所造的,就是不屬這受造世界的;』(11;)乃是神所造的,是屬天的,是永遠的。 三 舊約的改革、實際,將一切事更正 十節說到『更正的時期』,也可譯為『改革的時期』。舊約時代,沒有一件事是擺對的,幾乎每一樣都倒置了。這更正的時期,發生在基督第一次來,應驗舊約一切的影兒,使新約得以頂替舊約之時。基督把一切事物都擺在對的位置上。舊約的實際已經把一切事物更正了。這意思是說,有了對的安排,對的整頓,因此是改革。這與行傳三章二十一節的復興不同,那要發生在基督再來之時。 1 基督已經來到,作了那已經實現之美事的大祭司 『改革』是在於基督的第一次來。祂『已經來到,作了那已經實現之美事的大祭司』。(來九11。)祂第一次的來,主要的是為使祂成為大祭司。祂藉著祂的祭司職分,就是君尊和神聖的祭司職分,也就是祂現今在『更大、更全備的帳幕裡』所盡更超特的職任,使一切事物都在靈裡憑生命得了更正。那『已經實現之美事』,就是基督那君尊和神聖的祭司職分所供應的事。 2 基督一次永遠的進入至聖所,便得到了永遠的救贖,立定了新約 十二節說,『並且不是藉著山羊和牛犢的血,乃是藉著祂自己的血,一次永遠的進入至聖所,便得到了永遠的救贖。』在舊約裡,山羊和牛犢的血只能為百姓遮罪,(利十六15~18,)絕不能為他們的罪成功救贖,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是不能除罪的。(來十4。)在希伯來文裡,遮罪的字根意為遮蓋;因此,遮罪的意思只是遮蓋罪,不是除去罪。因著基督作神的羔羊,在十字架上一次永遠的為罪獻上自己作祭物,(九14,十12,)除去了世人的罪,(約一29,)祂灑在天上帳幕裡的血,(來十二24,)就為我們成功了永遠的救贖,甚至贖了人在第一(舊)約之下所犯,只由祭牲之血所遮蓋的過犯。(九15。)因此,我們得贖乃是用基督的寶血。(彼前一18~19。) a 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獻給神 希伯來九章十四節說,『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潔淨我們的良心,使其脫離死行,叫我們事奉活神麼?』基督在十字架上,在人的身體裡將自己獻給神,(十5,10,)這身體是受時間限制的。但祂藉著永遠的靈作這事,這靈是永遠的,不受時間的限制的。因此,在神眼中,神的羔羊基督是從創世以來被殺的。(啟十三8。)祂獻上自己是一次永遠的,(來七27,)並且藉著祂的死所完成的救贖也是永遠的,(九12,)有永遠的功效。祂救贖的範圍,完全包括了罪的範圍。 b 祂的血潔淨我們的良心,使其脫離死行,叫我們事奉活神 基督的血也潔淨我們的良心,叫我們事奉活神。事奉活神,需要基督的血所潔淨的良心。在死的宗教裡敬拜,或事奉神以外死的事物,不需要我們的良心被潔淨。良心是我們靈的主要部分。我們所要事奉的活神,總是藉著摸我們的良心,來到我們的靈裡。(約四24。)祂是公義的、聖別的,也是活的;我們污穢的良心需要被潔淨,叫我們能用活的作法事奉祂。在心思裡宗教的敬拜神,就不需要這樣。 希伯來九章十四節說到死行和活神。因著我們是死的,(弗二1,西二13,)凡我們所作的,無論善惡,在活神面前都是死行。希伯來書不是教導宗教的書,乃是啟示活神的書。(三12,九14,十31,十二22。)我們要接觸這位活神,需要運用我們的靈,(四12,)並且有靈裡被血潔淨的良心。基督的血是為著赦罪流的,(太二六28,)新約由此得以成立。(來十29,路二二20。)這血為我們成功永遠的救贖,(來九12,弗一7,彼前一18~19,)並且把召會買來歸神。(徒二十28。)這血洗淨我們的罪,(約壹一7,)潔淨我們的良心,(來九14,)聖別我們,(十三12,)並為我們說更美的話。(十二24。)因這血,我們得以進入至聖所,(十19,)並勝過撒但那控告者。(啟十二10~11。)所以這血是寶貴的,比山羊和公牛的血更美。(來九12~13。)我們必須看重這血,不可當作俗物,猶如祭牲的血;若是這樣,我們必受神的刑罰。(十29~31。) 3 基督是新約的中保,新遺命的執行者 九章十五節說,『所以,祂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第一約之下的過犯,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基督是新約的中保,也是新遺命的執行者。祂藉著死,立定了新約,且在死裡把這新約遺留給我們作遺命,也就是指定的遺書。現在祂在復活裡,作了新約的中保,又是新遺命的執行者,就把新約裡所成就的,新遺命所遺贈的,執行出來。 a 使新約生效,並執行新遺命 我們已經看見,藉著基督救贖的工作,神一切的應許都成了新約裡完成的事實;這些完成的事實,又成了新遺命裡的遺贈。作為新約的中保,基督現今在復活裡正在使新約生效;作為新遺命的執行者,祂也在執行新遺命,使已經成就之事實的一切遺贈,對我們生效,使我們得以完滿的享受這一切。 b 使蒙召的聖徒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 今天,基督在祂更超特的職任裡,憑祂君尊和神聖的祭司職分作中保,使新約生效;同時也作執行者,執行新遺命,使蒙召的聖徒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15。)永遠的產業是甚麼?乃是神自己和祂一切所是、所有、所作成、和將要作的。這一切都是要給我們享受的產業。我們承受這產業的路,乃是藉著新約。所應許永遠的產業,是基於基督永遠的救贖,不是基於我們的行為,並且與十章三十六節的應許不同,那裡的應許是以我們忍耐,並行神的旨意為條件。這裡所應許永遠的產業,是藉著基督永遠的救贖;而十章三十六節所應許的大賞賜,(35,)乃是因我們忍耐並行完神的旨意。基督藉著祂的救贖工作,保證我們必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現今,祂憑著復活的生命,照著新遺命,以新約的路,就是至聖所的路,帶領我們這些蒙召得贖的人,得以有分於這永遠產業的一切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