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藉著彼得一班同工的職事,在猶太地的繁殖(五)

第十篇 藉著彼得一班同工的職事,在猶太地的繁殖(五) 讀經: 使徒行傳一章十四至四十七節。 在彼得對猶太人的第一篇信息中,(徒二14~47,)我們看見四件事:解釋聖靈經綸的充溢,(徒二14~21,)見證作工、受死、復活、並升天的耶穌,(徒二22~36,)勸導受靈感的人,(徒二37~41,)以及召會生活的開始。在前一篇信息中,我們說到彼得解釋聖靈經綸的充溢。我們現在繼續來看他對主耶穌的見證。 見證作工 、受死 、復活 、並升天的耶穌 祂的工作-神對祂的證明 在行傳二章二十二節彼得說,『諸位,以色列人哪,你們要聽這些話: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祂證明出來,正如你們自己所知道的。』使徒所傳的福音,第一篇信息是以一個人為中心。路加在他的福音裏,向讀者陳明這人,從祂的成孕,經過祂的出生、幼年、地上生活、受死、復活,直到升天。如今,路加在本書繼續告訴我們,使徒傳揚這人就是神所任命的救主。 二章二十二節的『證明,』直譯,指出,展示,陳列。意即藉著表明加以證明,因而帶來稱許。這指明主的工作乃是神對祂的證明,對祂的展示。當基督生活並盡職的時候,凡祂所作的,都展示祂的工作乃是神所作的。四福音展示了一位奇妙者,就是神人。福音書展示這位神人,乃是完全受到試驗、證實並稱許的一位。彼得在行傳二章二十二節的思想乃是,耶穌已經完全受到神的試驗、證實並稱許。 按著神的定議先見受死 在二章二十三節我們看見,主的死是照著神的定議先見:『祂既按著神的定議先見被交給人,你們就藉著不法之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這定議必定是神聖的三一在創世以前舉行的會議中所定的,(彼前一20,啟十三8,)指明主釘十字架不是人類歷史上偶然的事,而是特意成就三一神的神聖定議。 基督的死也是按著神的先見。基督是神在創世以前,(彼前一20,)按著祂的先見,為祂的選民所豫定並豫備作救贖羔羊的。(約一29。)這事的成就不是偶然的,乃是按著神永遠的定旨和計畫。因此,在神永遠的眼光裏,從創世以來,就是從人(世界的一部分)墮落起,基督就被殺了。(啟十三8。) 我們已經看見神聖的三一舉行過會議,論到基督的死。在那會議中,決定了神聖三一的第二者要成為人,並死在十字架上。因此,主按著三一神的先見釘十字架,乃是神聖的三一在永遠會議裏所決定的結果。因此,主釘十字架不是偶然發生的,乃是按著三一神永遠的定意發生的。 二章二十三節說,藉著不法之人的手,把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殺了。這些不法之人包括加略人猶大、(路二二3~6 、)祭司長、守殿官、長老、(路二二52~53、)大祭司、猶太議會、(路二二54,66~71、)彼拉多、希律和羅馬兵丁,(路二三1~25,)主要的是猶太宗教徒和他們的差役,以及外邦政客和他們的部屬。這指明耶穌是被全人類所殺的。 這裏說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猶太人的死刑是用石頭打死。(利二十2,27,二四14,申十三10,十七5。)釘十字架是外邦人的刑罰,(拉六11,)是羅馬人用以處決奴隸和重罪犯人的。將主耶穌釘十字架,不僅應驗舊約,(申二一23,加三13,民二一8~9,)也應驗主所說祂要怎樣死的話;( 約三14,八28,十二32;)祂若是被石頭打死,那些話就無法應驗了。這是神的主宰,就在主受死前不久,羅馬帝國制定法律:被判死刑的罪犯要釘十字架。主就是這樣被處死的。這證明主的死不是偶然的,乃是神所豫定的。(徒二23。) 祂的復活-神驗准祂為彌賽亞 在二章二十四至三十二節,彼得說到主耶穌的復活。祂的復活乃是神驗准祂為彌賽亞。神藉著基督的復活,宣告復活的基督是真彌賽亞,是神所膏並所派,以執行祂永遠使命的一位。 二十四節說,『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除,叫祂復活了,因為祂不能被死拘禁。』彼得在這裏和三十二節說,神叫耶穌復活。他在十章四十至四十一節說同樣的事,卻加上『祂從死人中復活。』論到主是人,新約告訴我們,神叫祂從死人中復活;(羅八11;)論到祂是神,新約告訴我們,祂自己從死人中復活。(帖前四14。)這證明祂屬人和神聖的雙重身分。 二十四節說主不能被死拘禁;主是神,也是復活,(約一1,十一25,)有不能毀壞的生 命。(來七16。)祂既是這樣一位永活者,死就不能拘禁祂。祂將自己交於死,死卻無法扣住祂,反而被祂擊敗,祂就從死裏復活了。 二十五節說,『大衛指著神說,「我看見主常在我眼前,因祂在我右邊,我便不至搖動。」』 『我看見』是基督在祂復活裏的宣告。這裏的『主』是指神。基督被神攙扶時,(如賽四一13,四二6,)神是在祂的右邊;基督被神高舉時,祂是坐在神的右邊。(徒二33,詩一一○1,弗一20~21。) 二十六節接著說,『所以我的心快樂,我的舌歡騰,並且我的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這節引自七十士希臘文譯本詩篇十六篇九節。在希伯來原文,舌字是榮耀。按創世記四十九章六節和詩篇七篇五節,(英譯美國標準本,)榮耀乃是魂的同義辭。基督在陰間(徒二27)時,因著信靠神,祂的心快樂,祂的魂歡騰。 『安居』也可譯為住,居住,支搭帳棚。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之後,祂的魂在陰間歡騰,祂的肉身(身體)在墳墓裏,信靠著神,安居在指望中。 二十七節接著說,『因你必不將我的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陰間乃是保存死人靈與魂的地方。(路十六22~23,徒二27。)二十七節這裏的『朽壞,』指身體在墳墓裏的朽壞。(徒二31。) 二十八節接著說,『你已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你必用你的面容使我充滿快樂。』這裏生命的道路即出死而進入復活的道路。『面容』原文也有面前的意思。基督復活進到神的面前,特別是在祂的升天裏。(徒二34,來一3。) 彼得在二十九至三十一節說,『諸位,弟兄們,先祖大衛的事,我可以明明的對你們說,他死了,也葬了,並且他的墳墓直到今日還在我們這裏。大衛既是申言者,又曉得神曾用誓言向他起誓,要從他的後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寶座上,就豫先看明這事,講論基督的復活說,祂不被撇在陰間,祂的肉身也不見朽壞。』三十節的『後裔,』直譯為『腰中的果子。』 『果子』在這裏和路加一章四十二節,用以指基督是後裔;在啟示錄二十二章二節,用以指生命樹的果子。基督是耶和華的枝子,(賽四2,直譯,)大衛的枝子,(耶二三5,直譯,)也是馬利亞的果子,大衛的果子,(徒二30 ,直譯,)使我們可以喫祂作生命樹。 三十節說到基督是要坐在大衛寶座上的那一位。基督成孕時,天使也曾向馬利亞宣告這事。(路一32~33。) 在三十二節,彼得對基督的復活下了結論:『這位耶穌,神已經叫祂復活了,我們都是這事的見證人。』原文『這事』也可譯為『這位。』使徒是復活基督的見證人,他們不僅以言語,更以生活行動見證祂,特別是見證祂的復活,(徒四33,)這復活乃是執行神新約經綸的重點-中心點。 祂的升天-神對祂的高舉 基督的升天乃是神對祂的高舉。神高舉基督,立祂為主為基督。聖靈澆灌下來,證明神已經高舉主耶穌,並且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 三十三節說,『祂既被高舉在神的右邊,又從父領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這不是主在約翰十四章十六至十七節和十五章二十六節所賜的應許,乃是父在約珥二章二十八節所賜,關於聖靈的應許,就是彼得在行傳二章十七節所引,主在路加二十四章四十九節和行傳一章四節所指的。被高舉的基督接受聖靈的應許,實際上就是接受聖靈自己。基督在素質一面,為著祂在人性裏的所是,由聖靈成孕;(路一35,太一18,20;)基督在經綸一面,為著祂在人間的職事,被那靈所膏。(太三16,路四18。)祂復活升天以後,仍然需要在經綸一面再次接受那靈,使祂能將自己澆灌在祂的身體上,好在地上執行祂天上的職事,成就神新約的經綸。 在三十四、三十五節彼得繼續說,『大衛並沒有升到諸天之上,但他自己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這證明直到五旬節時,大衛還沒有升到諸天之上,他的墳墓還在門徒那裏。(徒二29。)這事實消除一種不正確的教訓,就是根據以弗所四章八至十節,說基督復活時,將樂園連同所有舊約的聖徒,都從陰間帶到諸天之上去了。 三十四節引大衛的話說,『主對我主說...』第一個主是指神,第二個主是指基督;大衛稱基督為我主。(太二二44~45。) 三十四節說到主耶穌坐在神的右邊。這裏的『右邊』指榮耀、尊貴、權能的地位。(出十五6,王上二19,可十四62。) 根據三十五節,主是坐在神的右邊,等祂的仇敵作祂的腳凳。這指明基督升天以後,神仍然作工,要擊敗基督的仇敵,使祂能回來,在神宇宙的國度裏掌權。(林前十五25,啟十一15。) 在三十六節彼得下結論說,『所以,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這節的『你們』是強調的。 就著是神而言,主一直是主。(路一43,約十一21,二十28。)但就著是人而言,主是在復活裏將人性帶進神裏面以後,纔在升天裏被立為主。祂是神所差並所膏的一位,祂生下來就是基督。(路二11,太一16,約一41,太十六16。)但連這樣的一位,也是在祂的升天裏面,纔正式被立為神的基督。主被立為主,作萬有的主,是要得著萬有;祂被立為基督,作神的受膏者,(來一9,)是要執行神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