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篇、對付復活(四)

第六十八篇 對付復活(四) 讀經: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五至五十八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繼續看復活的定義,然後往前看復活的得勝。 二 屬靈的身體 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說,『經上也是這樣記著:「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活的魂;」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亞當藉著受造,成了活的魂,有屬魂的身體。基督藉著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有屬靈的身體。亞當是活的魂,乃是天然的;基督是賜生命的靈,乃是復活的。首先,在成為肉體裡,基督為著救贖成了肉體;(約一14,29;)然後,在復活裡,祂為著分賜生命(十10下)成了賜生命的靈。祂藉著成為肉體,有屬魂的身體,和亞當一樣;祂藉著復活,有屬靈的身體。祂屬魂的身體,藉著復活已成了屬靈的身體。祂現今在復活裡,乃是賜生命的靈,帶著屬靈的身體,豫備好了給信祂的人接受。我們一信入祂,祂就進到我們的靈裡,我們就聯於祂這賜生命的靈。因此,我們與祂成為一靈。(林前六17。)我們的靈被點活,並與祂一同復活。至終,我們現今屬魂的身體,也要在復活裡成為屬靈的身體,正如祂的身體一樣。(十五52~54,腓三21。) 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含示創造和新造。首先的人亞當是舊造的元首。神創造亞當的時候,他成了活的魂。這意思是說,他成了一個人。在希伯來文裡,亞當的意思就是人。因為神把亞當造成活的魂,他主要的部分便是魂,而魂是為著舊造的。今天在原則上,我們若活在魂裡,憑著魂而活,或是為著魂而活,我們就是在舊造裡。魂是舊造的中心和生命線。一個人可能很有道德,但他若活在魂裡,他仍然是屬舊造的。 基督是末後的亞當,含示舊造的了結與結束。舊造結束於一個人,就是末後的亞當。這人了結了舊造,在復活裡成了賜生命的靈。如今這靈乃是新造的中心和生命線。 舊造是神所創造的,但新造的產生卻不是藉著創造,乃是藉著復活。因此,四十五節含示兩種創造:舊造和在復活裡的新造;前者以人這活的魂為中心和生命線,後者以賜生命的靈為中心和生命線。 今天許多基督徒缺少啟示,缺少正確的屬靈異象;他們反對我們說,基督是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但否認基督是賜生命的靈,等於否認復活的實際。賜生命的靈是基督復活的命脈。如果基督僅僅帶著身體復活,而沒有成為賜生命的靈,祂的復活對於我們就幾乎沒有多少意義了。復活就僅僅是一個客觀的事實,與生命無關。這好比拉撒路的復活,只是一個復活的行為,沒有產生、帶來任何與生命有關的東西。但基督的復活絕對是一件與生命有關的事,因為在復活裡,祂成了賜生命的靈。 大部分的基督徒只是客觀的相信復活。對他們而言,基督的復活不過是一個客觀的行為,與基督身體的肢體毫無關係。這樣來領會基督復活的人,也會絕對以客觀的方式來看祂的升天。他們不領悟,升天與我們有主觀的關係。由一些基督徒的觀點來看,就生命而言,基督的復活和升天與我們毫無關係。反之,二者都是基督所成就的客觀事實。他們持守這些事實,作為他們基要信仰的一部分。 復活不僅僅是基督所成就的客觀行為,復活更與我們有非常主觀的關係。基督藉著成為肉體成了一個人;祂成為我們。因此,成為肉體不僅是一件客觀的事實,更是將神帶到人性裡的過程。復活的過程在原則上也是一樣。復活本身不僅是一個舉動;復活乃是產生賜生命之靈的過程。藉著復活的過程,那結束舊造的人,成為賜生命的靈,就是新造新生起頭的元素。 很少基督徒看見,在復活裡的基督乃是賜生命的靈。然而,慕安得烈(Andrew Murray)領會這事。在他的名著『基督的靈』一書中,題為『那得著榮耀之耶穌的靈』那一篇裡,他寫到這事。那得著榮耀之耶穌的靈,實際上就是在復活裡,並在榮耀裡的主耶穌自己。祂進到復活裡,就成了賜生命的靈。這位賜生命的靈乃是使新造有新生起頭的素質。新造新生起頭的元素,乃是復活的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 傳統的基督教神學反對基督成了賜生命之靈的真理。根據許多人的意見,這乃是異端。事實上,這是在神話語深處所發現的真理。真理終必得勝。 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是很重大的一節。我再說,這一節含示以魂為中心的舊造,以及以那靈為中心的新造。這靈一點不差就是基督,三一神。事實上,賜生命的靈乃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神經過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和復活的過程。如今在復活裡,祂是生命素質,好使新造有新生的起頭。我們已經成為新造,藉著三一神這賜生命的靈而得著新生的起頭。在『神的經營』一書裡,我們強調人的靈,以及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復活最高的定義乃是:復活是末後的亞當基督成為賜生命之靈的過程。 一九六四年我們整編詩歌的時候,有一位弟兄勸我們不要出版基督是那靈的詩歌。他承認聖經啟示基督是那靈。然而他說,大部分的基督徒不會接受這種教導,所以我們不該把關於這事的詩歌放在我們詩歌本裡面。我對他說,我從不勉強人跟隨我的教導,但我的確需要自由,以教導聖經裡的真理。我接著指出我們的目標,首先是傳福音拯救罪人;其次是造就聖徒,並藉著正確的教導把他們建造起來,使他們在生命上長大;第三,以召會獨一的立場來建立地方召會;第四,與眾召會有交通,成為一個身體。我說,只要我們的工作有這四方面,我們就有同一的目的,同一的目標。我也告訴他,我對基督是那靈有沉重的負擔,我別無選擇,只能照著這負擔來盡職。我對他說,我必須宣告基督今天乃是賜生命的靈。別人接受或拒絕這教導,不是我的事。在路德馬丁的時代,並非人人都接受因信稱義的真理。如果路德在這一點上猶豫不決,怎麼會有宗教改革?我堅決的告訴他,我不害怕反對。 我不要任何人盲目的跟從我。保羅說,『你們要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十一1。)如果我跟隨基督,跟隨聖經,跟隨真理,那麼你們就該跟隨我。同樣,如果你們跟隨基督,跟隨聖經,跟隨真理,我也該跟隨你們。這樣,我們應當彼此跟隨。這就是我們在主的恢復裡所竭力實行的。 有些人反對基督今天是賜生命的靈這個說法;他們竭力爭辯說,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沒有用指定冠詞,所以這節不是說那賜生命的靈(the life-giving Spirit),乃是說一位賜生命的靈(a life-giving Spirit)。然而,這裡要緊的不是有沒有指定冠詞;這裡清楚的題到賜生命的靈。難道反對我們的人相信有兩位賜人生命的靈─聖靈和賜生命的靈麼?教導人有兩位賜生命的靈,這纔是異端。我越說到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我就越放膽,越有把握,越受激勵。末後的亞當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的確是照著神聖的啟示。 說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與照著約翰一章十四節說,話成了肉體(the Word became flesh)是類似的。請注意:這裡的『肉體』一辭前面沒有指定冠詞。如果這節說,『話成了那肉體』(the Word became the flesh),那會有甚麼不同?肉體也好,那肉體也好,二者的意思都是一樣的。同樣的原則,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沒有指定冠詞並不要緊。我再說,要緊的乃是賜生命的靈。 基督徒也許承認有些事是在聖言裡,但因著懼怕人,就沒有膽量為真理站住。因著傳統的影響,他們沒有完全為真理站住。有些反對我們的人承認,在以賽亞九章六節,子稱為父,但他們因著傳統而不願這麼說。別人也許跟隨傳統,但我們只在意聖經,就是神純正的話。 在林前十五章四十六節,保羅說,『但不是屬靈的在先,乃是屬魂的在先,以後纔是屬靈的。』這裡屬靈的是指基督,第二個人;屬魂的是指亞當,頭一個人。(47。)照著人的領會、傳統和作法,我們應當跟隨頭一個,不該跟隨第二個。本節保羅刻意的說,屬魂的在先,而不是屬靈的在先,原因就在這裡。屬靈的是第二個。我們若接受聖經的方式,就該跟隨第二個,不該跟隨頭一個。例如,你應該跟隨該隱,還是跟隨亞伯?我們的確不該跟隨該隱─頭一個,乃該跟隨亞伯─第二個。不但如此,在逾越節的時候,被擊殺的乃是長子。這指明神的審判是臨到長子身上。同樣的原則可應用在頭一個創造和新造。神不要頭一個;祂要第二個。 在四十七節保羅繼續說,『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出於地,指頭一個人亞當的來源。屬土,指他的性質。基督不僅是末後的亞當,也是第二個人。頭一個亞當是人類的開始;末後的亞當是人類的終結。亞當是頭一個人,是舊造的元首,在創造中代表舊造。基督是第二個人,是新造的元首,在復活中代表新造。全宇宙中只有兩個人:頭一個人亞當,包括他所有的子孫;第二個人基督,包括祂所有的信徒。我們這些信徒,因著出生,包括在頭一個人裡面;又藉著重生,成為第二個人的一部分。我們的信,把我們從頭一個人遷出,遷入第二個人裡面。就著我們是頭一個人的一部分說,我們的來源是地,性質是屬土的。就著我們是第二個人的一部分說,我們的來源是神,性質是屬天的。出於天,指第二個人基督的神聖來源,和祂屬天的性質。 四十八節說,『那屬土的怎樣,凡屬土的也怎樣;那屬天的怎樣,凡屬天的也怎樣。』『屬土的』指頭一個人亞當,他是屬土的。『凡屬土的』指亞當所有的子孫,他們都是屬土的,和亞當一樣。『屬天的』指第二個人基督,祂是屬天的。照樣,『凡屬天的』指在基督裡所有的信徒,他們都是屬天的,和基督一樣。我們曾是屬土的,但如今我們是屬天的。 在四十九節保羅宣告說,『我們既有屬土者的形像,將來也必有屬天者的形像。』就著我們是亞當的一部分說,我們藉著出生帶有屬土者的形像;就著我們是基督的一部分說,我們要在復活裡帶有屬天者的形像。這指明我們在亞當裡如何出生為屬土的人,照樣在基督裡也必復活為屬天的人。這樣的復活乃是我們的定命。這就像我們的出生一樣確定,我們不該有任何疑問。 今天我們有兩種形像:屬土者的形像和屬天者的形像。我們可用毛毛蟲在變成美麗蝴蝶的過程中為例,說明我們的光景。有時候可以看見我們裡面的毛毛蟲;有時候也多少可以看見蝴蝶。至終,藉著復活,我們都要完全脫繭而出,成為蝴蝶。我們不再是醜陋的毛毛蟲─乃要成為美麗的蝴蝶,有基督的形像。照腓立比三章二十一節看,我們這卑賤的身體要改變形狀,成為榮耀的身體,與基督的身體一樣。這事要藉著復活,並在復活裡發生。 陸 復活的得勝 一 不朽壞勝過朽壞 林前十五章的末段─五十至五十八節,是說到復活的得勝。在五十節保羅說,『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血肉之人不能承受神的國,朽壞的也不能承受不朽壞的。』血和肉是屬魂身體的組成成分。這身體是朽壞的,沒有資格承受不朽壞之神的國。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我們朽壞的身體必須復活成為不朽壞的,使我們可以在復活裡承受不朽壞之神的國。甚至在今天,我們若憑著血肉,不憑著靈而活,我們就無法實行召會生活,召會生活乃是今天神的國。然後到了千年國,我們也無法承受神的國。為此,我們必須屬靈。 在五十節保羅說,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舊造不僅是朽壞的,舊造本身就是朽壞。然而,神的國是不朽壞的。朽壞的不能承受這不朽壞的。 五十一節說,『看哪,我把一個奧祕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這裡的奧祕指我們朽壞的身體要改變形狀,包括復活,成為不朽壞的身體。(腓三21。)這是奧祕的,遠超人所能領會。 林前十五章五十一節的『睡覺』指死。(十一30,約十一11~13,帖前四13~16。)『改變』即從朽壞、羞辱和軟弱的,改變為不朽壞、榮耀、並有能力的;(林前十五42~43;)我們卑賤的身體,要模成基督榮耀的身體。(腓三21。) 林前十五章五十二節說,『就是在一剎那,眨眼之間,末次號筒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末次號筒指第七號,(啟十一15,)就是神的號。(帖前四16。)這意思是說,這裡的末次號筒與啟示錄的第七號是一樣的。的確,在啟示錄的七號之後,就不再有號筒了。因此,說啟示錄的第七號就是林前十五章五十二節的末次號筒,乃是正確的。 末次號筒的時候,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就是死了的信徒,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帖前四16。)我們這些在主回來時還活著的信徒也要改變。死了的聖徒要先復活,然後活著的聖徒要在被提中改變形狀。(15~17。)在林前十五章五十三節,保羅繼續說,『因這必朽壞的,必要穿上不朽壞;這必死的,必要穿上不死。』『這必朽壞的』和『這必死的』指我們必朽壞、必死的身體。藉著在基督來時我們或從死人中復活,或活著改變形狀,我們這必朽壞、必死的身體,必要穿上不朽壞和不死。這在天然的眼光看來是奧祕難解的。今天不論我們多健康、多強壯,我們的身體都是必朽壞、必死的。但在復活裡,這身體要穿上聖經所說的不朽壞和不死。 二 生命勝過死亡 在五十四節保羅繼續說,『幾時這必朽壞的穿上不朽壞,這必死的穿上不死,經上所記「死被吞滅而致成得勝」的話,就應驗了。』這裡『幾時』是指我們這必朽壞、必死的身體,復活或改變形狀,脫離朽壞和死,進入榮耀和生命之時。那時,死就要被吞滅而致成得勝。這是我們藉著在基督裡的救贖和救恩,在神的經綸中所同享之復活的完成。這復活開始於我們死了的靈活過來,完成於我們必朽壞的身體改變形狀,中間的過程乃是我們墮落的魂,藉著基督那賜生命的靈,就是復活的實際,而有新陳代謝的變化。(林後三18。) 死乃是人的失敗。藉著基督在復活生命裡的救恩,死要被吞滅,而致成我們這些受益於基督復活生命之人的得勝。本節的得勝是復活的同義辭。復活就是生命勝過死亡。 在林前十五章五十五節,保羅問:『死阿,你的得勝在那裡?死阿,你的毒刺在那裡?』這是使徒關於復活的生命勝過死,得勝的宣告。 五十六節說,『死的毒刺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死是屬於魔鬼的,(來二14,)牠用罪螫死我們。(羅五12。)在神的救贖裡,基督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為要藉著祂的死定罪罪,(羅八3,)因而廢除死的毒刺。然後,藉著祂的復活,死就被復活的生命吞滅了。 罪藉著律法,在我們的良心裡,並在神面前,將咒詛和定罪帶給我們。(羅四15,五13,20,七7~8。)因此,律法成了罪的權勢(能力),殺死我們。(七10~11。)基督的死既成就了律法在我們身上的要求,(彼前三18,二24,)罪的權勢(能力)就被廢除了。這樣,基督的死定罪了罪,並且廢除了律法,祂的復活也吞滅了死。所以,我們必須感謝神,祂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死與復活,使我們勝過罪與死。(林前十五57。) 在五十七節保羅呼喊說,『感謝神,祂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使我們得勝。』藉著基督的死與復活,勝過罪與死的得勝,不該只是一件完成的事實給我們接受,也必須藉復活的基督這賜生命的靈,(45,)與我們的靈成為一,(六17,)而成為我們每天在生命裡的經歷。因此,我們當憑著這調和的靈生活,並照著這調和的靈行動。這樣,我們就會不斷的感謝神,因祂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使我們得勝。那釋放我們脫離罪的律、罪的權勢的,乃是復活的大能。將來要吞滅死的,也是復活。 三 為主工作的動機 在十五章五十八節,保羅下結論說,『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懷疑復活的真理,就是搖動;確信復活並留在復活的實際裡,就是堅固不搖動。 不信復活的真理,使我們對將來失望,因此使我們在主的工作上灰心。信,使我們切願在主的工作上滿溢,盼望在主回來時,在復活裡討主喜悅。 保羅說,我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這不是憑我們天然的生命和才幹,乃是憑主復活的生命和大能。我們在主復活的生命裡,用主復活的大能為祂勞苦,絕不會徒然,但藉著向罪人傳揚基督,對聖徒供應生命,並用對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經歷作金、銀、寶石來建造召會,(三12,)其結果必要完成神永遠的定旨,並且到義人復活時,(路十四14,)我們必要得著再來之主的賞賜。(林前三14,太二五21,23。) 我得救以後不久,我在神學院讀書的姊姊寫信給我,用林前十五章五十八節來鼓勵我為主作工。那時候我不領悟這一節是說到復活裡的事,與復活有密切的關係。如果我們在復活裡,這節就可以應用到我們身上。但如果我們不在復活裡,我們也許會有錯誤的想法,以為這一節是鼓勵我們努力苦幹。歷年來,基督徒一直引用這一節。然而,我不信有許多人領悟這一節是與復活有關的。本節開頭的『所以』指明這一點,這辭是指保羅在本章裡所說的一切。保羅基於他在這裡所寫的,鼓勵親愛的弟兄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照著他們天然的生命,連一件小事也能彀使他們搖動。那麼他們怎樣纔能堅固?我們惟有藉著裡面復活的生命纔能堅固。復活使我們堅固不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不但如此,復活也使我們認識,我們在主裡面的勞苦不是徒然的。若沒有復活,我們無論作甚麼都是徒然的。但在復活裡,我們在主裡面的勞苦就不是徒然的。因此,復活不但是一種鼓勵,更推動我們為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