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篇、神行政的審判(一)

第三十篇 神行政的審判(一) 讀經: 彼得前書一章十七節,二章二十三節,四章五至六節,十二節,十七至十九節。 彼得著作中的基本思想 在本篇和下篇信息中,我們要透徹的復習彼前一至四章與神行政審判有關的一切事。神行政審判的觀念是彼得寫這封書信的基本思想。我們在彼得前書裡所看見神的審判,可比喻為輪軸。若把輪軸從輪子除去,所有的輪輻就會瓦解。同樣,若把神審判的思想從彼得前後書除去,這兩封書信就會失去其基本結構。 許多讀這兩封書信的基督徒,也許沒有充分留意神行政審判的事。大多數的讀者也許留意神的審判以外的事,原因是他們的頭腦未受訓練,好專注於神話語中的這個主題。然而,達祕(J.N. Darby)是個例外。他論述彼得前後書時,專注於神行政的審判。我們是否留意彼得書信裡的這件事,在於我們的心思有沒有受過訓練,來留意這樣的主題。 許多年前,我們有些人交通到新約各卷書的主題。我們都知道馬太福音論神的國;馬可福音論事奉神;路加福音論神的救恩;約翰福音論生命。有人問起彼得書信的主題時,令我非常驚奇的是,倪弟兄說,這兩卷書論神的行政。從那時起,我開始思想神的行政是甚麼。我對自己說,『馬太福音裡的國度不就是神的行政麼?神的國和神的行政之間有甚麼不同?』漸漸的,我開始領會國度與行政之間的不同。 當然,在彼得書信裡我們找不著『行政』這辭。但在這兩卷書裡我們看見神施行祂行政的方法。神施行祂行政的方法是藉著審判。至終,在神的審判完成以後,會有新天新地,有義居住在其中。新天新地是彼得前後書的終極完成。我們都需要看見這點。 如我們所已經指出的,彼得前書開頭說到在創世以前,就是在已過永遠裡神的先見。彼得後書末了一章說到在將來永遠裡的新天新地。這就是說,這兩封書信的範圍從已過的永遠延伸到將來的永遠。這兩卷書終極完成於新天新地,有義為其內容。這與神的行政有關。 神的審判在舊約裡開始施行,歷代以來不斷的施行。今天神仍在審判。在新約裡我們看見,神的審判開始於祂自己的家,結束於舊天舊地的焚燒。那焚燒將是神審判的末了一步。那審判的末了一步完成時,新天新地就要出現。這就是說,神藉著審判徹底清理了宇宙,就會有新天新地,有義居住在其中。這是神行政審判的事。 我有負擔叫所有的聖徒,尤其是青年人,對彼得前後書有清楚的領會。我們尤其需要看見這兩卷的主題是神藉著祂的審判所施行的行政。 神行政每天的審判 彼前一章十七節說,『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的為父,就當在你們寄居的時日中,憑著敬畏行事為人。』彼得『不是說到那對人末後的審判;就那意義說,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五22。)這裡所說的,乃是神在這世上每天對祂兒女所施行之行政的審判。所以這裡說,在你們寄居的時日。』(Darb y,達祕。)這是神對自己家人的審判。(彼前四17。) 這兩封書信是論到神的行政,所以一再說到神與主的審判,(彼前二23,四5~6,17,彼後二3~4,9,三7,)作主要的項目之一。這審判是從天使開始,(二3~4,)經過舊約各世代的人。(5~9。)然後,在新約時代,審判是從神的家起首,(彼前一17,二23,四6,17,)一直持續到主的日子來到;(彼後三10;)這日子就是在千年國以前,審判猶太人、信徒和外邦人的日子。千年國以後,一切的死者,包括人和鬼,都要受審判而滅亡,(彼前四5,彼後三7,)諸天和地也都要燒盡。(10下,12。)各種審判的結果都不一樣。有些審判的結果是管教的對付,有些是時代的刑罰,有些是永遠的沉淪。無論如何,主神要藉著這一切的審判,清理並潔淨整個宇宙,使祂得著一個新天新地,成為充滿祂義的新宇宙,(13,)使祂喜悅。 彼前一章十七節說到的敬畏,是一種聖別的敬畏,如在腓立比二章十二節的『恐懼』;即健康、認真的謹慎,好叫我們為人聖別。彼得前書好幾次說到這樣的敬畏,因為本書的教訓是關乎神的行政。 我們需要對神的審判在時代上有所不同的事實有深刻的印象。為著不同的事例有不同的審判,這些審判有不同的結果。重要的是,我們要領悟,彼前一章十七節的審判,用達祕的話說,不是『那對人末後的審判』。如約翰五章二十二節所啟示的,那審判已交與子。彼前一章十七節所說的,是神在這世上每天對祂兒女所施行之行政的審判。這不是白色寶座前末了的審判,乃是神在這世上每天的審判。神每天的審判不是施行在墮落的罪人身上,乃是施行在神的兒女身上。 反對神話語裡這種教導的人也許說,『我們是神恩典的兒女,怎麼可能受神審判?神是我們的父,祂愛我們,並賜恩典給我們。祂怎能作審判我們的事?』因為神審判的真理這樣受反對,我就有負擔使大家都領會聖經裡關於這事的純正思想。今天我們都在神的審判之下。神不只恩待我們,賜恩典給我們,祂也審判我們。這就是我們有許多苦難的原因。我們有苦難,因為神在審判我們。一面,神在祂的行政之下恩待我們,使我們過合乎祂義的生活;另一面,祂審判任何不符合祂行政的事物。所以,在今世我們信徒乃是在神每天的審判之下。 達祕指出,因為一章十七節的審判是神每天對祂兒女所施行之行政的審判,所以這一節說到,在我們寄居的時日中,憑著敬畏行事為人。這樣的審判是我們這些神的兒女在地上寄居的時日,施行在我們身上的。所以,這審判不是在將來,乃是我們今天所經歷的審判。主在約翰五章二十二節的話指永遠的審判,在白色寶座前對不信者的審判。但這裡的審判是神現今在祂兒女(不是不信者)身上的審判。 在舊約裡,神審判墮落的天使,祂在挪亞的時代審判地,祂也審判所多瑪和蛾摩拉二城。祂又在曠野審判以色列人。我們看過,在新約裡,神的審判從神的家起首。這就是說,神的審判從我們起首,就是從包括所有聖徒在內的召會起首。神行政的審判已經開始了,甚至在使徒時代就執行了。這審判要繼續到主的日子來臨的時候。 舊約和新約都題起主的日子。照著聖經,主的日子將是審判的日子,不是拯救的日子。全世界都遠離神。主一直逐漸的執行祂的審判,但祂末後審判的日子要來臨,那日神要審判每一個人。神的審判包括三種人:猶太人、召會人和世人。神的審判執行了數千年,並要繼續執行,直到末後的審判,那就是主的日子。至終,這三種人的每一種,神都要審判。祂要審判猶太人,審判所有的基督徒,然後審判所有的不信者。不要以為因為你是基督徒,你就會逃脫神的審判。關於神的審判,是無可逃脫的。主的日子將是在千年國以前,審判猶太人、信徒和外邦人的日子。 千年國以後,一切的死者,包括人和鬼,要在白色寶座前受審判。那將是為著永遠沉淪的末後審判。那審判執行以後,諸天和地就要焚燒,新天新地就要出現。 各種審判的結果 管教的對付 我們看過,各種審判的結果都不一樣。有些審判的結果是管教的對付。我們今天所經歷的審判就是如此。逼迫、難處和疾病,是神在今世帶進管教之對付的審判。 時代的刑罰 有些審判的結果是時代的刑罰。時代的刑罰指一千年期間,千年國期間的刑罰。國度將是一個時代。失敗的基督徒在來世要受刑罰。那將是時代的刑罰。 照著馬太福音,有些信徒在來世國度時代要受苦。(二四48~51,二五24~30。)對他們而言,那時期是哀哭切齒的黑暗時期。馬太二十五章清楚指明,主耶穌回來時,忠信的僕人要得賞賜,不忠信的僕人要受刑罰。有些聖經教師說,二十五章裡不忠信的僕人是假基督徒,而忠信的僕人是真基督徒。這種領會既不合邏輯,也不正確。假基督徒怎能算為主的僕人?不但如此,假基督徒怎能被提,顯在基督的審判臺前?我們不跟隨不忠信的僕人是假基督徒這種解釋,我們乃是相信神純正的話。聖經說,主耶穌回來時,我們都要站在祂的審判臺前。在林後五章十節保羅清楚的說,我們都要站在基督的審判臺前,照著我們所行的受到報應。我們若作了忠信的工作,主就要給我們獎賞。但我們若不忠信,並且辜負主,祂就要給我們某種刑罰。那將是千年國期間時代的刑罰。 永遠的沉淪 有些審判的結果是永遠的沉淪。如我們所看過的,在白色寶座前在人和鬼身上的審判要帶進永遠的沉淪。所以,我們能看見神行政審判的三種結果:管教的對付、時代的刑罰、和永遠的沉淪。 基督活在神的行政之下 在彼前二章二十三節彼得說到基督:『祂被罵不還口,受苦不說威嚇的話,只將一切交給那按公義審判的。』『一切』指主所受一切的苦。主把所受的一切羞辱和傷害,交給那位在祂的行政裡按公義審判的公義之神,使自己服從祂。這指明主在地上生活為人時,承認神的行政。 新約裡沒有別卷書告訴我們,主耶穌活在神的行政之下。彼得是惟一告訴我們這事的人。在二章二十三節彼得指明,主耶穌在地上時,在神的行政之下。因為主活在神的行政之下,祂就將祂所受一切的苦交給神。這裡彼得不是說到神是忠信的一位,乃是說到祂是按公義審判的一位。彼得這樣說,乃因為按公義審判是神行政的事。 對活人死人的審判 四章五節題起不信者,說,『他們必向那豫備好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交賬。』代名詞『他們』,指那些希奇信徒不同的生活方式,並毀謗他們(4)的外邦人。(3。)他們必須交賬,向主述說一生中所作、所說的。這關於外邦人向主交賬的話,啟示神在眾人身上的行政。主已豫備好要審判所有的活人和死人。祂的審判就是神行政的管理,以對付人中間的情景。 照著新約,神要審判活人和死人。行傳十章四十二節說,神已立定主耶穌作審判活人死人的那一位,十七章三十一節說,神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在提後四章一節保羅說,基督耶穌是『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 彼前四章五節的『活人』是指誰?乃指主耶穌回來時活著的不信者。馬太二十五章三十一至四十六節說到這點。三十一至三十三節說,『但是,當人子在祂的榮耀裡,所有的天使同著祂來的時候,祂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們彼此分開,好像牧人把綿羊從山羊分開一樣;綿羊安置在祂右邊,山羊在左邊。』基督回到地上,在哈米吉頓毀滅那些跟隨敵基督的外邦人(啟十六14,16,十九11~15,19~21)之後,在地上所餘留的外邦人,就是這裡的『萬民』。他們都要聚集在基督榮耀的寶座前受審判,這是千年國之前,基督對活人的審判,(徒十42,提後四1,)不同於千年國之後,基督在白色大寶座前對死人的審判。(啟二十11~15。) 主照著馬太二十五章三十一節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之前,要在大災難期間執行許多的審判。在大災難期間,許多人要被超自然的災難、被戰爭、被敵基督所殺。在大災難之後,主要來臨,坐在耶路撒冷祂榮耀的寶座上。活著的萬民都聚集到祂面前受審判,祂要分辨誰是山羊,壞人,就是要『往永遠的刑罰』,往永火裡去的人;也要分辨誰是綿羊,好人,就是要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他們所豫備之國的人。這審判要應驗彼得在行傳十章四十二節的話,這節說神已立定基督審判活人死人。這審判也要應驗保羅在行傳十七章三十一節的話,這節說神已設立基督審判萬人。在彼前四章五節彼得又說,每個人都必向那豫備好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交賬。 四章五節的『死人』指死了的不信者,他們要在啟示錄二十章所描述的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我們看過,大災難以後,主要在活著的萬民身上施行祂的審判。然後千年國,就是一千年的國度要開始。千年國以後,主要在一切的死人身上施行祂的審判。關於這點,啟示錄二十章十二節說,『我又看見死了的,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照著十五節:『無論誰在生命冊上不見是記著的,就被扔在火湖裡。』這是對死了的不信者末後的審判。在那審判之後,舊天舊地就要被焚燒。 神用火煉的試驗煉淨信徒 在彼前四章六節彼得接著說,『為此,就是現在死了的人,也曾有福音在他們活著的時候傳給他們,好叫他們在肉身中照著人受審判,在靈裡卻照著神活著。』本節死了的人是指那些在基督裡,因著自己基督徒的見證遭受逼迫而死了的信徒,如一章六節,二章十八至二十一節,三章十六至十七節,四章十二至十九節所說的。彼得在本書認為這種逼迫就是神的審判,是照著神的行政從神的家起首的。(四17。)這些信徒活著的時候,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一面藉著反對者的逼迫,在肉身中照著人受神審判,對付,另一面卻因相信基督,在靈裡照著神活著。這表明神行政管理中的審判是何等嚴厲而嚴肅。倘若順從了福音的信徒要受神行政審判的對付,那些抵擋福音、毀謗信徒的人,就更要受神的審判對付了! 在十二節彼得說,『親愛的,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為要試煉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照著我們在前面一篇信息中關於本節所說過的,這裡火煉的試驗,原文意焚燒,表徵煉淨金銀之熔爐的焚燒,(箴二七21,詩六六10,)與彼前一章七節所用的隱喻相似。彼得認為信徒所遭受的逼迫,乃是這樣一個神用以煉淨他們生命的熔爐。這是神在行政管理的審判中對付信徒的方式,這審判要從神自己的家起首。(四17~19。) 火煉的試驗不是神對付罪人或反對者的方式,乃是對付信徒,對付祂家人的方式。焚燒的爐是神用來執行祂行政管理之審判的方法。在祂行政的管理中,祂用火煉的試驗作熔爐,煉淨信徒可能有的任何渣滓。不錯,我們在基督裡的信徒是金子,但我們仍有許多渣滓。所以,我們需要被煉淨。這個煉淨不能只藉著教導、交通、或參加召會的聚會完成。我們都需要經過焚燒的爐。神將我們放在焚燒的爐裡,放在火煉的試驗裡,燒去我們的渣滓。彼得認為這是神在信徒身上行政對付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