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成為天上的光體

讀經:雅歌六章十節上。 雅歌是描述神與人之間羅曼史的書。所羅門寫這卷書的方式非常美妙。牠很簡短,並有非常美好的順序。基督佳偶的經歷是漸進的。在第一段,基督的佳偶追求祂而達到滿足;之後,主就呼召她藉著經歷祂的十字架脫離她的己,然後進一步呼召她在祂的升天裡生活,在復活裡作神的新造;最終主呼召她在至聖所,就是神自己裡,在幔子內過生活,享受那具體化身於基督裡終極完成的神。使徒保羅的確是在幔子內過生活之人的榜樣。當主的尋求者達到這樣一個階段時,她首先被比作關鎖的園,有禁閉的井和封閉的泉源,作基督私有的享受。(四12~15。) 佳偶從園子進展到成為地上的兩座城,得撒和耶路撒冷。(六4上。)這兩座城是兩個首都。以色列國分裂以後,耶路撒冷仍是猶大國的首都,得撒成為北方以色列國的首都。(王上十四17,十五21,十六6。)得撒是王的居所,卻與消極的情形有關。但如我們所看過的,雅歌是以正面的意義題到得撒,說尋求者美麗如得撒。 照著神在舊約裡的設計,耶路撒冷城首先被建造,然後在所羅門之下,建造了聖殿和王宮。(王上六1~七1。)王宮是王的居所,聖殿是神的居所。在舊約裡,王宮與聖殿是分開的。所羅門王住在王宮裡,神住在聖殿裡。但我們必須領悟,所羅門的寫法是永遠的。在永遠的觀點裡,王宮不該與聖殿分開,因為二者都是神的居所。照著新約裡豫表的實際和應驗,王宮和聖殿成為一,因為神是獨一的居住者。神住在聖殿裡,而作為治理者,大君王,神住在王宮裡。這裡用得撒指神的王宮。倪弟兄在『歌中的歌』一書裡指出,王宮所在的得撒,表徵屬天的聖所,神的居所,耶路撒冷表徵屬天的耶路撒冷,神的聖城,作祂王宮的保障。 良人將佳偶比作園子、王宮和城,這些都在地上;然後所羅門的寫作忽然從地上跳到天上。在雅歌六章十節他將佳偶比作月亮和日頭這兩個天上的光體。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基督的佳偶如何成為由天上的光體所表徵的得勝者。 變化成為天上的光體 基督的佳偶藉著在基督的升天裡生活,並且進一步在幔子內生活,更厲害的經歷基督的十字架,而變化成為天上的光體。在一章裡,佳偶是駿馬,但她變化並在基督的生命裡成熟以後,就逐漸、逐步的變化成為百合花、園子、王宮和城。至終,她不但成為地上的珍寶,也成為天上的光體。 在召會時代,得勝的信徒能成為發光之體,如月亮返照太陽的光。(腓二15。)在國度時代,得勝的信徒要發光如同太陽。(太十三43,但十二3。)產生得勝者(男孩子)的神的子民,身披日頭,腳踏月亮。(啟十二1,5。)啟示錄十二章的婦人表徵神在這地上之子民的集大成。這婦人是男孩子(得勝者)的母親。她憑著日頭、月亮、和眾星而照耀。這景象表達一個思想,神所揀選的人該是屬天的,也該照耀明亮。 成了得勝者 基督的佳偶成了月亮和日頭,指明她不僅成了完全屬靈的,也成了完全屬天的,並表徵她成了得勝者。在雅歌裡,基督的佳偶後來成為煙柱;(三6;)那是個表號,表明她是全然屬靈。然後她成為月亮和日頭,指明她不但是屬靈的,也是屬天的。她是這樣一個人,成了得勝者。 在各階段中得勝 勝過世界的吸引 在雅歌裡,基督的佳偶在各階段中得勝。在本書的第一階段,她因著被基督所奪取,勝過世界的吸引。得勝者該被基督吸引,甚至被祂奪取,捨棄世界以跟隨祂。 勝過己 然後在本書的第二階段,基督的佳偶因著與基督的十字架成為一,勝過使她與基督的同在隔離的己。這階段是經歷十字架對付我們的己的階段。 勝過舊造 在本書的第三階段,尋求基督者的己受了十字架的對付以後,就藉著在復活裡活在基督的升天裡,進一步勝過舊造。世界物質的事物是舊造的一部分。活在舊造裡的基督徒關切物質的事物,如華廈、轎車和美衣。我們若渴望世界物質的事物,就是活在舊造裡。舊人關切物質的事物,但我們該是在升天裡生活的人,在復活裡作神的新造。基督的佳偶在升天裡生活,就在她的己裡受了對付,並藉著主的呼召受了對付,使她不但在升天裡生活,也在幔子內生活。在幔子內生活,意思是她對付了一切不是神的東西。在幔子內沒有別的,只有三一神自己。 勝過肉體,天然的人,舊人 在最後的階段,得勝者藉著在幔子內生活,勝過肉體,天然的人,舊人。至終,我們進入至聖所,神的聖所,神的居所,那裡沒有別的,只有三一神。所有尋求基督的人,乃是在這裡享受至聖所內隱藏在約櫃裡隱密的基督作隱藏的嗎哪(隱密的生命供應)、發芽的杖(復活的生命)、和兩塊約版(內裡生命的律),(來九4,)達到最完滿的地步。這些隱藏的東西都是基督的屬性,就是神的屬性。在變化的過程裡,我們乃是憑三一神的屬性而變化。神的屬性就是神所是的一切。變化是將神的屬性變化到我們人的美德裡。金罐裡隱藏的嗎哪,就是隱藏在神的神聖性情裡的基督;發芽的杖不再是顯明的,乃是隱藏在約櫃裡;兩塊法版是隱藏的內裡生命的律。這些項目指聖言中所啟示對基督最高、最深、最內在的經歷。我們必須承認,我們缺少對這些東西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