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一個屬靈、實行並經歷上的聯結

壹 由生命的靈 一個屬靈、實行並經歷上的聯結,乃是由內住我們靈裡之生命的靈,神的靈,基督的靈(那是靈的基督),以及復活的靈,(羅八2,9~11,)與我們的靈,就是信徒重生的靈聯結而成的。羅馬八章二節說到那靈和生命,但只是關聯到生命之靈的律的運行。生命乃是那靈的內容與流出,那靈乃是三一神終極完滿的顯出;這位三一神,經過成為肉體、釘死並復活的過程,成了內住、賜生命的靈,作所有在基督裡之信徒的生命。罪的律乃是出於住在我們墮落身體肢體中的撒但;(七23,17;)那釋放我們,使我們脫離這罪律的,乃是這生命之靈的律。不是神,也不是那靈,乃是這律,在我們裡面運行,救我們脫離肉體中罪律的運行,並使我們認識神,得著神,而將祂活出。這生命之靈的律,是生命之靈的自然能力。只要情形符合這律的條件,這自然的律就會自動運行。(見羅八4註3。)不論是撒但還是神,在進入並住在我們裡面以後,其運行都不是藉著外面客觀的活動,乃是藉著裡面主觀的律。生命之靈的律的運行,就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在我們靈裡的運行,也就是這三一神在祂生命中,在我們裡面的工作。 神的靈與基督的靈,不是二靈,乃是一靈。保羅在羅馬八章九節交互使用這兩個名稱,指明二節的內住生命之靈,乃是整個三一神那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在九節題到神、那靈和基督,神格的三者。但在我們裡面並沒有三位,只有一位,就是三一神的三一靈。(約四24,林後三17,羅八11。)『神的靈』,含示這靈乃是屬於從已過的永遠就有,創造宇宙,為萬有起源的那一位。『基督的靈』,含示這靈是基督那成為肉體者的化身和實際。這是在復活裡之基督的靈,就是基督自己,住在我們的靈裡,(羅八10,)將祂自己,就是經過種種過程之三一神的化身,分賜到我們裡面作復活的生命和大能,以對付我們天性裡的死。(2。)因此,今天我們可以藉著活在我們調和的靈裡,而活在基督的復活裡,也就是活在基督自己裡面。 我們必須治死身體的行為,但要靠著那靈治死。(13。)一面,我們必須主動治死身體的行為,那靈不替我們作。另一面,我們不能憑自己的努力,不靠聖靈的大能,而想對付我們的身體。在裡面,我們必須讓那靈安家,使祂能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11。)在外面,我們必須治死身體的行為,使我們可以活著。當我們主動治死身體的行為,那靈就將基督死的功效應用在那些行為上,將其殺死。 貳 與我們的靈 神生機的救恩是憑兩個神聖的遷移(從亞當裡遷到基督裡,並從肉體裡遷到那靈裡),在一個屬靈聯結裡完成的。這是要使我們在生命中與恩典一同作王,管理萬有,而得永遠的生命。羅馬五至十六章所題到的一切事,都是在生命中作王之下;而永遠生命的總和、集大成,就是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乃是神聖而屬人的構成體,也就是作為人子的基督。這位子既已與我們合併,我們與子就成為那合併,就是那高舉、直立的階梯,也就是那將地聯於天,並將天帶到地的梯子。 一個屬靈、實行並經歷上的聯結,乃是由那靈與我們的靈(就是在基督裡之信徒為那靈所內住之重生的靈-羅八16上,11下)聯結而成的。這二靈是聯結一起,而在一個聯結裡。不只那靈作證,我們的靈也作證,乃是那靈同我們的靈見證。這指明我們的靈必須主動作證,然後那靈就要同我們的靈見證。這啟示今天神的靈,就是三一神包羅萬有的靈,住在我們重生的人靈裡,並在這靈裡運行。這二靈成為一靈,一同生活,一同工作,一同存在,乃是一個調和的靈。 那靈同我們的靈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也是神的後嗣。這意思是說,我們要承受神。我們與基督同作後嗣,有兒子名分的靈,得以呼叫『阿爸,父』。(16~17上,15。)『阿爸』是亞蘭文,意父親;『父』是希臘文Pater,爸特的繙譯。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向父禱告時,首先用了這辭。(可十四36。)這個由亞蘭文和希臘文合併的稱呼,表達呼叫父時強烈的感情。這富有感情的呼叫,含示生父與親子在生命裡親密的關係。我們重生以後,不僅是神的造物,更是神的兒女。我們已經從神而生,在生命裡與祂有了關係,所以我們稱祂為父,是非常正常而甜美的。當我們呼喊『阿爸,父』時,就有那靈的見證。這樣的見證向我們見證並保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有神的生命,並且限制、約束我們照著這生命而行,與神兒女的身分相符。那靈見證我們與神最基本、最初步的關係-我們是祂的兒女。因此,那靈的見證,是從我們屬靈的出生,我們的重生開始。 生命的靈與我們重生的靈,在一個屬靈的聯結裡成為一。然後,我們憑代求的靈,用歎息禱告。(羅八26。)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但那靈幫同擔負我們的軟弱。這裡的軟弱是指我們不曉得當怎樣禱告。我們並不知道神所願望的禱告是甚麼,也不清楚如何照著所感覺的負擔,為著模成神兒子的形像祈求,所以我們歎息。(23。)在我們的歎息裡,那靈也歎息,為我們代求。祂代求的,主要的是我們能在生命裡變化,好長大達到兒子名分的成熟,完全模成神兒子的形像。(29。) 參 聯結成為一個調和的靈 神完整的救恩是在一個屬靈、實行並經歷上的聯結裡:生命的靈與我們的靈聯結成為一個調和的靈。實行上的聯結是藉著在一個屬靈聯結裡兩個神聖的遷移,使我們藉著享受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的恩賜,而在生命中作王。這聯結是由內住我們靈裡之生命的靈,神的靈,基督的靈(那是靈的基督),以及復活的靈,與我們的靈,就是在基督裡之信徒為那靈所內住之重生的靈,聯結成為一個調和的靈。這二靈不僅聯結成為一個聯結,也調和成為一個調和的靈。 生命的靈,就是基督的靈,基督是與神的律法一致的。當我們照著這靈而行,我們裡面的這靈,自然就藉著我們成就律法一切義的要求。生命之靈的律,已經裝置在我們裡面;要讓這律運行,我們必須履行以下的條件:(一)照著靈而行;(羅八4;)(二)思念那靈的事-將心思置於靈;(5~6;)(三)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13;)(四)作神的兒子,被神的靈引導;(14;)(五)在兒子名分的靈裡呼叫父;(15;)(六)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16;)(七)為著完滿的兒子名分,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而歎息。(23。) 在羅馬八章和加拉太五章,以及新約別的一些地方所用的靈字,很難辨別是指神的聖靈,或是指我們人重生的靈,除非明確的標出,如在羅馬八章九節和十六節。照新約的用法,羅馬八章四節所用的靈,乃指我們人重生的靈,有三一神自己作終極完成的那靈住在其中,與之調和。(9。)這與林前六章十七節相符,那裡說,『與主〔就是那靈-林後三17,林前十五45〕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一個調和的靈。 與主聯合,是指信徒藉著信入主,(約三15~16,)與祂有生機的聯結。這聯結可用枝子與葡萄樹的聯結(十五4~5)說明。這不僅是生命的事,也是在生命(神的生命)裡的事。這樣與復活之主的聯結,只能在我們的靈裡。林前六章十七節的『一靈』,指明是靈的主與我們的靈調和。我們的靈已經由神的靈所重生,(約三6,)這靈現今在我們裡面,(林前六19,)並與我們的靈是一。(羅八16。)這是主的實化,祂藉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林後三17,)現今與我們的靈同在。(提後四22。)在保羅的書信裡,常說到這調和的靈,如在羅馬八章四至六節者。 我們乃是藉著包羅萬有、複合、賜生命的靈,(見腓一19註2,)從神而生,得著神聖的生命作裡面神聖的種子,有了神聖生命的交通,為三一神所塗抹,並住在主裡面。這奇妙的靈作新約應許的福,(加三14,)賜給了我們;乃是那在萬有之上、承受萬有、並要無限擴增的基督,沒有限量的把這靈賜給我們。(約三31~35,29上。)這靈和永遠的生命,(15,)乃是我們藉以繼續不斷活出住在主裡面之生活的基本元素。因此,我們是藉著同我們的靈作見證的這靈,成為神的兒女,(羅八16,)並且知道萬有的主住在我們裡面。(約壹四13。)藉著這靈,我們與主聯合成為一靈;(林前六17;)並且憑著這靈,我們享受三一神的豐富。(林後十三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