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概要 綱目 壹 羅馬書中神完整的救恩,是藉著神完整的福音,由神的大能在基督信徒的身上所完成,並帶到他們裡面的-羅一16,1。 貳 神這樣完整的救恩,是由以下各項所組成的:  一 神法理的救贖,由基督的死所成就,(五10上,)包括:   1 神赦免信徒的罪-四7。   2 神稱信徒為義-三24。   3 神使信徒與祂自己和好-五11。  二 神生機的拯救,由基督的生命來完成,(五10下,)包括:   1 重生-多三5。   2 聖別-羅六19,22,十五16。   3 更新-十二2下。   4 變化-十二2下。   5 模成-八29。   6 得榮-八30。 參 神這大能而完整的救恩乃是:  一 以包羅萬有之神的基督為其中心與普及-一3。  二 本於神的義,(一17上,)就是基督:   1 遮蓋信徒,使他們在客觀一面得以稱義-三20~22。   2 賜給信徒,作他們主觀的義,好成為他們的生活,使他們在神面前在主觀一面得以稱義-四24~25。  三 藉著信徒的信,(一17下,十8,)這信就是他們聽福音時所珍賞並接受的基督。(加二20下。) 肆 神法理的救贖是在羅馬書頭四章所講論的,神生機的拯救是在末後十二章,就是從五到十六章,所講論的。 第二篇 兩個神聖的遷移 綱目 壹 事實上並地位上的遷移-羅六3~8:  一 藉著基督的死,從亞當裡遷出來。  二 藉著基督的復活,遷到基督裡。  三 在亞當裡,我們承受了:   1 罪,將我們構成了罪人-五12上,19上。   2 死,一面使我們軟弱,叫我們不能行討神喜悅的事,另一面作王轄管我們-五12下,14上,17上。   3 在律法之下的定罪,以至於死-五16。  四 在基督裡,我們得了以下各項為恩賜:   1 義-五17下。   2 生命-五17下。   3 在恩典之下被稱義得生命,在這生命中我們與恩典一同作王,管理萬有-五17下,18下,21。 貳 實行上並經歷上的遷移:  一 藉著我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從肉體(實行上並經歷上的亞當)裡遷出來-七1~6。  二 藉著我們與那靈的聯結,遷到那靈(實行上並經歷上的基督)裡-八16上。  三 藉著:   1 我們的心思不置於肉體,乃置於調和的靈,而得生命平安-八5~6。   2 行事為人不照著肉體,只照著調和的靈,而成就律法義的要求-八4。   3 與恩典一同在生命中作王管理萬有,而得永遠的生命-五17下,21。 第三篇 一個屬靈、實行並經歷上的聯結 綱目 壹 由內住我們靈裡之生命的靈,神的靈,基督的靈(那是靈的基督),以及復活的靈-羅八2,9~11:  一 藉著生命的律釋放了我們,使我們脫離罪與死的律,把我們從肉體的情慾裡釋放出來-八2,七17~25。  二 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並治死身體的行為-八11下,13下。 貳 與我們的靈,就是在基督裡之信徒為那靈所內住之重生的靈-八16上,11下:  一 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甚至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有兒子名分的靈,得以呼叫『阿爸,父』-16~17節上,15節。  二 憑代求的靈,用歎息禱告-26節。 參 聯結成為一個調和的靈-八4~5:  一 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六17。  二 憑那靈與我們的靈相互的居住-羅八11下,約壹三24。 第四篇 在生命中作王(一) 綱目 壹 在屬靈、實行並經歷上的聯結裡-羅八16。 貳 憑調和的靈-11節下。 參 藉著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的恩賜-五17下:  一 在那靈裡被聖別-六19,22,十五16。  二 在我們心思裡為調和的靈所更新-十二2,弗四23。  三 被變化-羅十二2:   1 成為基督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林後三18。   2 藉著主靈-林後三18下。  四 被模成-羅八26~29:   1 成為神長子的形像-29節下。   2 藉著那靈的代求-26~27節。   3 使萬有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都被模成-28節。  五 被榮化-30節:   1 在我們的身體裡得贖-23節下。   2 終極的有分於我們神聖的兒子名分-23節下。   3 藉著內住之靈的印塗-弗四30。  六 在環境的艱難和苦難上得勝有餘-羅八31~39:   1 因著有神幫助我們,祂不吝惜自己的兒子,把萬有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並且揀選我們,稱我們為義-31~33節。   2 因著有基督已經為我們死了,而且已經復活了,現今坐在神的右邊,為我們代求-34節。   3 因著被基督那不能隔絕的愛,以及在基督裡神那不能隔絕的愛所奪取-35~39節。   4 因著向基督並向神忠信至死-38節。  七 得著神的義,就是主觀的基督-九18~33,腓三9,林前一30:   1 本於信顯示與信-羅一17上。   2 照著祂的憐憫,為要在那些蒙憐憫的器皿上,彰顯祂榮耀的豐富-九18~23。  八 享受神的豐富-十12~15:   1 藉著呼求主的名-13節。   2 藉著相信主的話-14節。   3 藉著傳報喜信-15節。  九 活接枝的生命-十一17~24,加二20上:   (不是活一種替換的生命:好的生命頂替壞的生命,而壞的生命變得沒有功用。)   1 原是野橄欖樹的枝子-羅十一17,24。   2 接枝在基督這栽種的橄欖樹上;基督與以色列乃是一-24節,詩八十15~17,太二15。   3 因信站住,好有分於橄欖根(這根托著我們-羅十一18)的肥汁-20,17節。   4 我們這些接上的枝子,與基督這栽種的橄欖樹,一同活一個調和的生命,過一個調和的生活。 第五篇 在生命中作王(二) 綱目 參 藉著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的恩賜-羅五17下:  十 過身體的生活-十二~十三章:   1 為神的憐恤所奪取-十二1上。   2 將我們的身體獻上,當作活祭-1節下:    a 是聖別的。    b 是討神喜悅的,也是我們合理的事奉。   3 不模倣這世代-2節上。   4 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2節中。   5 驗證何為神的旨意,這旨意乃是:    a 美好的。    b 可喜悅的。    c 純全的-2節下。   6 不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3節上。   7 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度量,看得清明適度-3節下。   8 承認我們在一個身體上有好些肢體,但肢體不都有一樣的功用-4節。   9 認識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是一個身體,並且各個互相作肢體,照著所賜給我們的恩典,得了不同的恩賜-5~8節:    a 作申言者,照著信心的程度申言-6節。    b 作執事和女執事,在各自特別的服事上,忠於服事-7節上。    c 作教師,在教導上忠於教導-7節下。    d 作勸勉者,在勸勉上忠於勸勉-8節上。    e 作分授者,單純的分授-8節中。    f 作帶領者,殷勤的帶領-8節下。    g 作憐憫人者,甘心樂意的施憐憫-8節末。   10 活出最高美德的生活-9~21節:    a 愛人不可假冒-9節上。    b 惡要厭棄,善要貼近-9節下。    c 愛弟兄,要彼此親熱-10節上。    d 恭敬人,要互相爭先-10節下。    e 殷勤不可懶惰-11節上。    f 要靈裡火熱,常常服事主-11節下。    g 在指望中要喜樂-12節上。    h 在患難中要忍耐-12節中。    i 在禱告上要堅定持續-12節下。    j 在聖徒缺乏上要有交通-13節上。    k 待客要追尋機會-13節下。    l 逼迫我們的,要為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14節。    m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15節。    n 要彼此思念相同的事-16節上。    o 不要思念高傲的事,倒要俯就卑微的人-16節中。    p 不要自以為精明-16節下。    q 不要以惡報惡-17節上。    r 要準備在眾人面前作善美的事-17節下。    s 若是可能,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18節。    t 不要為自己伸冤,寧可給神的忿怒留地步;因為伸冤在神,祂必報應-19節。    u 我們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喫,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20節。    v 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21節。   11 服從權柄-十三1~7:    a 承認神對一切掌權的有主宰的權柄-1~6節。    b 凡人當得的,就給他們:當得稅的,就給他上稅;當得捐的,就給他納捐;當懼怕的,就懼怕他;當尊敬的,就尊敬他-7節。   12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要愛鄰舍如同自己-8~10節。   13 在白晝過儆醒的生活-11~14節:    a 要睡醒過來-11~12節上。    b 脫去黑暗的行為,穿上光的兵器-12節下。    c 行事為人要端正得體,好像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縱慾淫蕩,不可爭競嫉妒-13節。    d 要穿上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打算,去放縱私慾-14節。 第六篇 在生命中作王(三) 綱目 參 藉著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的恩賜-羅五17下:  十一 過召會的生活-十四1~十五13:   1 在生命中作王之下接納信徒。   2 照著神的接納-十四1~23:    a 要接納軟弱的,不是為判斷他關於喫或守日之道理上的爭論-1~6節。    b 藉著向主活,並顧到將要站在神的審判臺前,而不彼此審判,不輕視別人,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石或跌人之物,因為這是不照著愛而行-7~16,20~23節。    c 過國度的生活,不是為著喫喝,乃是為著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追求和平,並彼此建造-17~19節。   3 照著基督的接納-十五1~13:    a 剛強的人,需要擔代不剛強之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而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著建造,如同基督所行的一樣-1~4節。    b 使那賜忍耐與鼓勵的神,叫我們照著基督耶穌,彼此思念相同的事,使我們同心合意榮耀神,而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我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5~7節。    c 祂(基督)作了受割禮之人和外邦人的執事,使那賜盼望的神,將一切喜樂平安充滿我們,使我們靠聖靈的能力,充盈滿溢的有盼望-8~13節。  十二 使徒保羅設立過召會生活的榜樣,為著過身體的生活-十五14~十六27:   1 藉著聖靈的聖別,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神的靈的能力,在外邦世界中傳福音,興起地方召會-十五14~24:    a 從耶路撒冷到小亞細亞-19節上。    b 從小亞細亞到東歐(以利哩古)-19節下~23節上。    c 有意要經過羅馬去西班牙-23節下~24節。   2 藉著外邦召會在供給上的交通,應付了猶太召會的需要,把外邦的召會帶進基督身體的交通中,而與猶太的召會有交通-25~33節。   3 藉著眾聖徒並眾召會之間透過他而有之相互的推薦與問安,就把在他職事下的許多聖徒和許多地方召會聯調一起,為著在基督身體宇宙的交通中有基督身體實際的生活-十六1~16,21~24。   4 對那些持異議、造成分立的人,非常嚴厲而不妥協或讓步-17~19節,與17節註2。   5 藉著聖徒在基督身體之聯調和宇宙的交通中,對基督恩典的享受,而給平安的神豫備一種光景,使祂將撒但踐踏在眾召會的腳下-20節。   6 本於神的義,並藉著人的順從信仰,(一17,)完成那歷世以來密而不宣的奧祕,就是傳揚神完整救恩時所論到的神的福音,(1,)以完成神永遠的經綸,使榮耀藉著耶穌基督,歸與這位獨一、智慧的神-十六25~27。  註:在本書的結語裡,歸與終極完成之神的榮耀,指明終極完成的神,在那於生命中作王之下得榮召會的人性裡,得著了榮耀,以成就神永遠的經綸,完成祂歷代以來所隱藏的奧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