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篇 永遠、三一之神成為人,所經過最奇妙、超絕、奧秘、並包羅一切的種種變化

我仰望主,盼望這篇綱目和簡短的交通能成為支配我們的異象,作我們的方向和目標,直到主回來。我們要來看永遠、三一之神成為人,所經過最奇妙、超絕、奧祕、並包羅一切的種種變化。神是完整、完全、不變的,但祂經過了種種的變化。我年幼時,人教導我說,主耶穌昨日、今日、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十三8。)但是等到我深入聖經內在的深處之後,我發現只是這樣說並不能充分解釋有關基督深奧的奧祕,因為聖經給我們看見,神已經變化了。神成了人。這豈不是變化麼?祂所經過的這一切變化都是奇妙、超絕、奧祕、並包羅一切的。 壹 在祂成為肉體時 三一神成了一個神人,將神性帶進人性裡,使神性與人性調和,作為原型,以大量複製許多神人。祂成了三一神具體的化身,(約一14,)將神帶給人,使神成為可接觸、可摸著、可接受、可經歷、可進入、並可享受的。這位在永遠裡的神,藉著變化,成了由帳幕所豫表之三一神具體的化身,也就是成為一個實體,給人接觸、摸著、接受、經歷、進入並享受。 貳 在祂的人性生活裡 神若沒有變化成為人,就不可能過人性的生活。祂雖然過著人性的生活,但不憑祂屬人的生命,乃憑祂神聖的生命活著,在祂人性的美德裡,彰顯神聖的屬性。這樣的生活,乃是祂大量複製所產生許多神人之人性生活的模型。(彼前二21。)祂不只是那一個為著大量複製祂自己的原型;祂也是一個模型,一個範本,以大量複製許多神人,來重複祂的生活,作祂人性生活的『複本』。 參 在祂解決一切問題的死裡 祂的死不僅是包羅萬有的死;更明確的說,祂的死乃是解決一切問題的死。 一 祂成了罪的肉體(只有其樣式) 為要完成這樣的死,祂成了罪的肉體(但只有其樣式-羅八3)。祂雖有罪之肉體的樣式,但在祂裡面並沒有罪。(約壹三5。)祂乃是這樣成為罪,(林後五21,)並在肉體裡定罪了罪。(羅八3。)肉體連同其中的罪,都為神所定罪、所審判。祂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約一29。)我們必須全力注意這事:祂乃是神;首先,祂成了一個人;其次,祂成了神的具體化身,也就是真帳幕;然後,祂成了羔羊。 二 祂成了蛇(只有其樣式,如銅蛇) 祂在成為人的時候,也成了蛇(只有其樣式,如銅蛇-民二一4~9,約三14)。我們很難想像,有一天神成為肉體,竟然成了蛇,就如銅蛇所豫表的。藉著成為蛇,祂廢除了那掌死權的魔鬼,(來二14,)就是那古蛇;(啟十二9,二十2;)祂也審判了世界,這世界是魔鬼(世界的王)的系統,就是由撒但系統化的工作所發明的系統。(約十二31。) 三 祂成了舊人的終結 祂也成了舊人的終結。身為末後的亞當,(林前十五45下,)祂終結了舊人。身為舊人的終結,祂釘死了舊人,(羅六6,)並了結了舊造。舊人是舊造的代表和中心;所以藉著廢除了舊人,祂就了結了舊造。 四 祂成了成就和平者 在祂解決一切問題的死裡,祂也成了成就和平者。(弗二14~16。)說神從來沒有改變過,這是不準確的。在已過的永遠裡,祂只是神,祂不是成就和平者;祂乃是在十字架上,纔成為成就和平者。祂廢掉了那使人彼此分開之規條中誡命的律法,而成就了和平。規條使猶太人和外邦人分開;這些使人分開的規條,包括人生活和敬拜的習慣和方式。一切不同的部落、種族、民族,都有各自生活和敬拜神的不同習慣和方式。整個世界都被這些不同的生活和敬拜方式分開、隔開。中國人有用筷子喫飯的方式,印尼人有用手喫飯的方式;這些不同的方式乃是使人分開的,使人隔開的。但基督在十字架上,廢掉了一切的規條,就是生活和敬拜的不同方式,使人彼此和好,並且祂也使人與神和好,因而成就了和平。結果,我們在這裡乃是一個新人。在主的恢復裡,有從各大洲來的人。基督這位成就和平者,藉著祂解決一切問題的死,完成了這事。 五 祂成了一粒麥子 祂也成了一粒麥子。(約十二24。)祂落在地裡死了,使祂人性的外殼裂開,將神聖的生命釋放出來,以產生許多子粒,構成祂生機的身體。基督這一粒麥子,成了許多子粒,而這許多子粒乃是神的眾子。 肆 在祂勝過一切的復活裡 在祂勝過一切的復活裡,祂成就了三件主要的事。第一,祂提高了祂的人性,使祂得以由神生為神的長子。(徒十三33,羅八29。)第二,藉著父神的重生,祂成為神的眾子,就是祂許多的弟兄。(彼前一3,羅八29。)祂出生為神的長子,祂也成了神的眾子。神的眾子乃是基督的許多弟兄,而這許多弟兄乃是基督的眾肢體。歌羅西三章揭示,新人的每一肢體都是基督。(10下~11。)在新人裡,基督是一切肢體,又在一切肢體之內。我們在基督的復活裡成為基督;因此,我們能宣告說,我們就是基督。第三,基督這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是靈的基督,包羅萬有、複合的靈,作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林前十五45下,出三十23~25。)這些都是祂的變化。 伍 在祂超越一切的升天裡 在祂超越一切的升天裡,祂成為萬有的元首,作基督身體的頭。(弗一22~23,西一18。)祂被立為萬有的元首,使祂可以作身體的頭。祂也成為主和基督、(徒二36、)(一切君王的)元首和救主、(五31、)我們在神新約經綸裡的大祭司、(來四14,七26,九11、)新約的中保、(九15、)更美之約的保證、(七22、)新約信徒的辯護者(保惠師)、(約壹二1,約十四16,26,十五26,十六7、)新約信徒的代求者,在神右邊也在信徒裡面代求、(羅八34,26、)和天上的執事。(來八2。)在已過的永遠裡,祂不是這一切項目;乃是在祂超越一切的升天裡,祂纔成了這一切項目。 永遠、三一之神成為人,所經過種種的變化,乃是為著完成神永遠的經綸。這樣的異象應當支配、指引、並成為我們一生的目標,直到我們見祂的時候。倪柝聲弟兄和我年輕的時候,就被主得著。我們決定一生研讀聖經,要找出其中到底講甚麼。我們在聖經中所看見的,完全與走樣的基督教不同。這一篇簡短的信息和綱目,乃是我一生研讀聖經的結晶。其中每一點都有聖經的引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