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神福音的結構-神的義、基督的生命、和信徒的信(二)基督的生命的素質

讀經:羅馬書一章十六至十七節。 我願意指出詩歌三百六十四首第一節,這一節說:   與主同葬,也一同復活,   還有甚麼留給我去作?   只要我不再奮鬥擊空,   只要我照新生而舉動。   榮耀歸於神! 我喜歡這首詩歌。這是基督教裡所有詩歌中最高的一首。我們已經與基督同葬,這是何等的奇妙高超!但是埋葬不是了結,在埋葬之後,還有復活。如果埋葬只是了結,那就是亞當的死。基督的死並不是這樣。祂埋葬了,又復活了,而我們都在祂裡面;因此,我們乃是與祂一同埋葬、一同復活。現在惟一剩下來給我們作的事,就是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這一節詩歌是引自羅馬六章四節,那裡說,『所以我們藉著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好叫我們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 我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與基督同埋葬,並且與基督同復活,目的就是要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作丈夫的不該想要努力去愛他的妻子,他只需要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如果他想要努力去愛妻子,他的愛維持不久。他愛妻子,必須是在生命新樣中的生活行動。照樣,作妻子的不該想要努力去服從自己的丈夫,她只要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四節裡的生命新樣,與六節裡的舊人相對。我們原是舊人,但今天我們是新的。我們是神的新造、新人。現在還有甚麼留給我們去作?只要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 在本篇信息,我們要來看神福音結構的第二個元素。我們已經看過,神的福音是以三個元素構成的:第一個元素是神的義,第二個是基督的生命,第三個是信徒的信。神的義是法理的,基督的生命是生機的,信徒的信是實行的。 神合乎法理的義,顧到了神公義律法的一切要求。神合乎法理的義,將在基督裡的神自己帶給我們,作我們的生命,這乃是生機的。然後還需要信徒的信,這信是實行的。如果有神的義加上基督的生命,卻沒有信徒的信,就沒有事會發生。神的義和基督的生命之於我們,所需要的不是我們自己的信,乃是信徒的信,使這二者成為實際。 羅馬五章十七節說,『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藉著這一人作了王,那些受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恩賜的,就更要藉著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了。』這一節告訴我們,死藉著亞當作王。但我們必須是那些領受兩樣洋溢東西-洋溢之恩和洋溢之義的恩賜-的人。我們已經看過,義有兩面:客觀的一面和主觀的一面。這裡的義是客觀的。客觀的義已經當作恩賜賜給我們。此外,三章二十四節說,我們因著祂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就白白的得稱義。我們這些信徒接受了兩樣洋溢的東西:洋溢之恩,和洋溢之義的恩賜。我們領受了恩典和恩賜。 我願意大家對恢復本羅馬五章十七節註2有深刻的印象;這個註是恢復本中所藏的許多金子、鑽石之一,註文說: 義的恩賜消除審判。審判來自罪,但義來自恩典。義總是隨著恩典,乃是恩典的結果。主觀的義(四25下)來自恩典,(17,19,)恩典來自客觀的義。(1~2。) 當我寫這個註解時,我花了許多時間想出『消除』(erase)這個辭。客觀的義是基督作神給我們的義,成為我們的義,而這義消除了神對我們這些罪人公義的審判。亞當藉著罪,將審判帶給我們;基督是義,消除了這審判。審判是因罪而來,但義是因恩典而來。恩典也是基督;恩典乃是神在子裡給我們享受。客觀的義的結果乃是恩典,而恩典的結果乃是主觀的義。至終,客觀的義、恩典、主觀的義這三者,都是基督自己。客觀的義是基督賜給了我們,恩典是基督給我們享受,主觀的義是基督從我們活出。 貳 基督的生命 現在我們要來看神福音結構的第二個元素,就是基督的生命。 一 羅馬書關於神大能救恩的鑰句 羅馬五章十節說,『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裡得救了。』這也是羅馬書關於神大能救恩的鑰句。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乃是憑基督在法理上的救贖。我們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得造就、受教導、被成全麼?不,乃是更要得救,但不是因聖經的知識得救,乃是在祂的生命裡得救。在這一節裡題到兩件重要的事:基督的死和基督的生命。我們在法理上藉著基督的死,與神得以和好。現今我們是在生機上在基督的生命裡得救。 我們不該說基督的死拯救了我們。我們若這麼說,就還沒有進入羅馬五章十節的結晶。基督的死最多不過是在法理上救贖我們,使我們與神和好。與神和好是神完全並永遠救贖法理的部分。此後我們還需要神大能救恩裡生機的東西,這生機的東西乃是在基督生命裡的拯救。拯救是生機的事。 現在我要向你們指出,羅馬書中用了『生命』這辭的八處主要並重要的經節。羅馬五章十節告訴我們,我們是在基督的生命裡得救。十七節說,那些受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恩賜的,要在生命中作王。十八節說,『藉著一次的義行,眾人也都被稱義得生命了。』接著二十一節說,『使罪怎樣在死中作王,恩典也照樣藉著義作王,叫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遠的生命。』這裡的義是客觀的義。客觀的義是在法理上賜給我們的;但主觀的義是生機的從我們活出來的。這裡說,賜給我們的恩典要作王,但不是在永遠的生命裡,乃是要叫人得永遠的生命。這是在羅馬五章裡,用到『生命』一辭的四處重要經節。 在神新約的經綸裡,神無限恩典起始的一面,是將神白白的稱義供應給在基督裡的信徒,(羅三24,)神這白白的稱義是出於生命的,使信徒得著生命。(五18。)然後,神洋溢之恩在其豐滿裡,(約一16,)更進一步的使信徒能彀: (一)在今世作王,勝過患難、(羅五2~3上、)內住之罪的律、(八2,七17,20、)霸佔的撒但、(十六20、)撒但迷惑人的世代、(十二2,約十二31、)以及環境上各種的苦惱、並敵對信徒的事物。(羅八31~39。) (二)在來世與基督一同作王,治理列國一千年。(啟二十4,6。) (三)在永世(二二1~5)新天新地裡(二一1)作王治理復興的列國,(24,)叫人得永遠的生命,(羅五21,)在神聖的行政裡,完滿的享受在基督裡神聖的生命,作為整個宇宙中最高的神聖福分。 在羅馬八章又有三處重要的經節說到生命,就是二節、六節和十一節。二節說到生命之靈的律。六節說,『因為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生命之靈這個律,把我們從罪和死的律中釋放出來;並且我們若將心思置於靈,就會得著生命與平安。然後十一節說,『然而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裡面,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也必藉著祂住在你們裡面的靈,賜生命給你們必死的身體。』必死的意思是將死的。這意思是說,我們都是將死的人。基督這內住的靈,要賜生命給我們將死的身體。 現在我們要指出羅馬六章四節:『我們藉著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好叫我們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如果我們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生命的靈這個律就會釋放我們,叫我們得自由,脫離罪和死的律,就是罪和死的捆綁。然後我們也會享受這生命和平安。這樣的生命要不斷的賜給我們,藉著內住的靈分賜到我們全人的每一部分。以上所題的八節經文都太豐富了,每一節都需要一個特會。我鼓勵你們記住、背誦這些經節。 羅馬五章十節向我們揭示,神完全的救恩有兩部分。 1 基礎的部分 第一部分是基礎的部分,這是在法理上,藉著基督的救贖,作神救恩的起始。當然,任何建築物的根基都是一個起始,但一棟建築不能停留在根基部分。根基是基礎,指明還需要有更多的建造工作。我們蓋安那翰的會所,當根基奠立時,我們都很高興,但也使我們很急切,因為我們不知道,如何把其餘的建築工作完成。我們知道還有許多工作要作,纔能完成這建築。 2 完成的部分 神完全救恩的第二部分是完成的部分,這是在生機上,藉著基督的生命,作神救恩的完成。 二 基督的生命在神大能的救恩裡所完成的 現在我們要來看,在神繼續的建造中,基督的生命為我們所完成的。 1 將生命賜給相信的罪人 首先,基督的生命將生命賜給相信的罪人;他們在基督作為從神給他們的義裡被神稱為義,使他們能在這生命裡活在神面前。(羅一17。) 2 將神所稱為義的信徒作成神許多的兒子 這生命也將神所稱為義的信徒作成神許多的兒子,(羅八14,來二10,)他們藉著生命之靈,(羅八2,)以基督生產並繁增的生命所重生,(彼前一3,)成為基督的許多弟兄。(羅八29。) 3 將生命分賜給將死的信徒 這生命分賜到將死的信徒裡面,使他們在基督裡長大,脫離死而達到成熟。(羅八11。)我們的重生是發生在我們的靈裡。但我們全人另有一部分是將死的,就是我們必死的身體。我們需要基督的生命分賜到這將死的部分裡。 4 憑生命之靈在我們裡面運行 內住的基督憑生命之靈在信徒裡面運行,使他們享受基督的生命連同這生命的平安。(羅八5~6。)賭博的人將他們的心思置於賭博,但我們的心思是置於靈。我們能將心思置於靈,因為這內住、是靈的基督在我們裡面運行。其結果是使我們得著基督的生命連同這生命的平安。 5 聖化我們 在神大能的救恩中,基督的生命所完成的另一件事,是以神的聖別性情作聖別的元素聖化我們。(羅六19~20。) 6 更新我們 這生命憑生命之靈,根據重生的洗滌,更新我們,將我們從我們舊人的舊元素,更新為我們新人的新構成。(羅十二2下,多三5。) 7 變化我們 這生命也憑生命的靈,以基督神聖生命的元素,新陳代謝的變化我們,使我們從老舊的構成,變化成為新的構成,好建造基督生機的身體。(羅十二2下,5,林後三18。) 8 模成我們 這生命繼續將我們模成神長子基督的形像,使我們成為長大成熟的神人,為著彰顯三一神。(羅八29。) 9 榮化我們 這樣的生命藉著我們身體的得贖,榮化我們,使我們進入榮耀的自由和我們完滿的兒子名分裡。(羅八21,23,30。)我們雖然是神的兒子,許多時候我們因著必死的身體,卻是軟弱的。但有一天,這身體要得榮並得贖。我們將是神榮耀的眾子,能像鷹一樣翱翔。以賽亞四十章三十一節說,『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在來世裡,當我們身體得贖的時候,我們就能像超越、翱翔的鳥一樣飛翔。 10 使我們作王 我們在基督的生命裡得救,這生命也使我們作王,主要的是掌管消極的事物,如撒但、罪、世界、肉體等。 11 以上十個項目,都是為著產生並建造基督生機的身體 以上十個項目,都是為著產生並建造基督生機的身體,彰顯為眾地方召會;這是羅馬書末了五章所論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