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目

第一篇 神福音的中心-神人耶穌基督(一)神人耶穌基督身位的素質 綱 目 壹 介言:  一 羅馬書是論到神的福音-一1:   1 從第一章論到神人耶穌基督的身位和神的義,到十六章論到地方召會作基督身體的彰顯,整卷書乃是神對人完整的福音,就是好消息和喜信。(十15。)   2 這福音是說到神人耶穌基督;因此,神人耶穌基督乃是神給人的好消息和喜信的中心。  二 按著我們的用辭,『結晶』乃是基於素質。 貳 神福音的中心-神人耶穌基督-一3~4:  一 神人耶穌基督的身位:   1 大衛的後裔-太一1,二二42~45:    a 在祂的人性裡:    (一)屬於神舊造(舊人-羅六6)的人性後裔-西一15下。    (二)含示基督成為肉體-約一14。    (三)按著肉體-有『罪之肉體』的樣式,卻沒有罪-羅八3下。    (四)神人耶穌基督的架構(『基督肉體的身體』-西一22)。    (五)撒但和罪(指我們性情中內裡的罪)都牽連於這肉體-來二14,約三14,羅八3下。    (六)藉著世界的王撒但,世界與這肉體有了牽連-約十二31。    b 在祂的人性裡,這位大衛的後裔要子化,成為(標出為-羅一4)神的兒子。    c 這是應驗撒下七章十二至十四節豫表中的豫言。   2 神的兒子:    a 在祂的人性裡被標出來。    b 以大能,按著聖別的靈。    c 聖別的靈是在大衛後裔這個具有人性之人裡的神性(羅九5)-五15,17下,19。    d 出於復活-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    e 成為神的長子-羅八29:    (一)基督在成為肉體之前,乃是神的獨生子,(約一18,)只有神性,沒有人性。    (二)耶穌基督在復活裡成了神的長子,帶著祂那受神所造而被提高的人性,兼有神性與人性。    (三)重生的信徒兼有人性與神性,要被模成神這長子的形像。   3 因此,神人耶穌基督的身位含示神在祂福音上的目的,就是說,祂這位獨一的神要成為人,好叫蒙祂救贖墮落的人能成為祂許多的兒子,使他們在祂的生命和祂的性情上與祂一樣,只是無分於祂的神格。 第二篇 神福音的中心-神人耶穌基督(二)神人耶穌基督工作的素質 綱 目 貳 神福音的中心-神人耶穌基督-羅一3~4:  二 神人耶穌基督的工作:   1 豫備的步驟:    a 祂的成為肉體,含示於祂成為大衛的後裔(羅一3)-約一1,14:    (一)永遠的神,完整的神(父、子、靈)來:     從永遠到時間裡。     在三一神的神性裡。    (二)成為肉體:     有肉體的樣式,但沒有罪。(羅八3下。)     有分於人的血肉之體,這肉體是與撒但和罪牽連的。(來二14。)    (三)將神帶到人裡面,使神、人調和為一。    (四)成為宇宙中的神人,作模型,原型,為著大量複製神的許多兒子,以完成神永遠的經綸(提前一4下):     這是宇宙中一個特別的項目,是在神的舊造中從未見過的。     這個項目引進神的新造。    b 祂的人性生活,含示於祂作人,在地上過三十三年半的生活(羅五15,17,19):    (一)順從神的生活-羅五19,腓二8,約六38。    (二)經過死的生活-死而活-羅五19,腓二8,約七6,8。    (三)在神前公義的生活-羅五18。    (四)這生活使祂彀資格作不義之人的救贖主-羅三23~24,彼前三18。   2 在祂地上的職事裡:    a 祂完成了包羅萬有的死:    (一)藉著祂在肉體(身體)裡的死-西一22。    (二)祂除去世人的罪-約一29:     背負神所揀選之人的過犯和罪孽-賽五三5~6。     在十字架上背負信徒的罪(複數,即外面行為上的罪),為他們的罪而死-林前十五3,彼前二24。     在肉體中定罪了(裡面的)罪(單數,即由撒但帶到人肉體裡的)-羅八3下。     為著信徒的救贖和稱義-羅三23~26。     為著醫治神子民的疾病-賽五三4~5,彼前二24。     完成神永遠的救贖-來九12。    (三)祂了結了由我們舊人(我們天然的人)所表徵的舊造,包括我們的肉體-羅六6,加二20上,五24。    (四)祂廢除了與我們老舊墮落之人牽連的撒但-來二14,約三14,太十六23,約六70~71。    (五)祂審判了世界(撒但的系統),將撒但這世界的王趕出去-約十二31。    (六)祂結束了舊造,並清除了宇宙中一切消極的事物。    b 祂完成了分賜生命、並使新造有新生起頭的復活:    (一)祂這一粒麥子,將祂裡面神聖的生命,從祂人性的體殼裡釋放出來-約十二24。    (二)祂這位在肉體裡的末後亞當,成了(改變形狀,靈化成為)賜生命的靈(生命之靈-羅八2)-林前十五45。    (三)祂在祂的人性(林前十五45下)裡,在復活裡被生(以祂神性的大能被標出-羅一4)為神的長子-徒十三33,羅八29,來一5~6。    (四)祂在復活裡,使祂的信徒與祂在同一個大而團體的出生裡重生,使他們成為神的許多兒子,和基督的許多弟兄;(彼前一3,來二10~12,約二十17;)他們既是神的眾子,就要模成祂這位神長子的形像。(羅八29。)    (五)賜生命的靈乃是基督身體這個神的新造中,使人有新生起頭的因素-林後五17,加六15。    (六)基督作神的長子並作元首,乃是神建築(林前三9下)的元素;信徒作祂的許多弟兄,乃是神建築的構成分子;這建築乃是基督的身體作神的新造,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啟二一1~2。)   3 在祂天上的職事裡:    a 祂這位是靈的基督,生命的靈,在諸天界裡內住於我們,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羅八2~16,)將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神的神聖生命,供應到我們這些將死的人(由『必死的身體』所表徵)裡面,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以完成神永遠的經綸。    b 祂這位是靈的基督,在諸天界裡,在我們裡面,當我們軟弱時,用歎息為我們代求,使我們得以在祂裡面長大成熟,達到完滿的兒子名分,就是我們身體的得贖,也就是我們全人的得榮耀。(羅八23~30。)    c 同時祂是升天的萬有之主,是終極完成並升天的神人,也是身體的頭,在諸天之上,在神的右邊為我們代求,使我們,就是祂的許多弟兄和肢體,也就是許多的神人,能勝過種種反對和各種環境,在祂無條件的愛裡蒙保守與祂聯結,好使我們模成祂這位神長子-原型-的形像,成為祂終極完成的大量複製品,以構成祂團體並生機的身體。(羅八29~39。)   4 因此,祂在地上的職事到祂復活時為止,產生了神的許多兒子,就是祂的許多弟兄,作建造祂身體的構成分子;祂在天上的職事從祂升天到祂第二次來臨,將神聖的生命供應給祂的肢體,使他們長大成熟,以致他們的身體得贖,就是蒙神救贖的子民得著榮耀,並保守祂的眾肢體與祂聯結,使他們得以模成祂這原型的形像,為著將祂大量複製,好完成神永遠的經綸。 第三篇 神福音的中心-神人耶穌基督(三)關於神人耶穌基督身位和工作之素質的添言 第四篇 神福音的內容-神豐滿的大能救恩神大能救恩之特別項目的素質 綱 目 壹 神的福音是大能的(有能力的),要救一切相信的罪人-羅一16:  一 救贖他們:   1 照法理的。   2 藉著基督的血-羅三24~25。   3 在十字架上-彼前二24上。   4 脫離:    a 他們的罪-啟一5下。    b 神公義的審判、忿怒和定罪-羅二5~6,16,三19下,約三18下。    c 在火湖中永遠的沉淪-啟二一8,二二15。    d 神仇敵撒但的控告-參啟十二10~11。   5 藉著:    a 罪得赦免-弗一7。    b 相信的罪人罪得洗淨-啟一5下,林前六11。    c 相信的罪人與神和好,不再作神的仇敵-羅五10上。    d 相信的罪人被神稱義-羅三20~24。    e 相信的罪人與神之間成就了和平-羅五1。    f 相信的罪人在地位上聖別歸神-來十10,14,29下,十三12上。   6 這樣的救贖為神大能的救恩奠定基礎,以完成神大能的救恩。  二 拯救他們:   1 生機的。   2 藉著基督的生命-羅五10下。   3 在生命的靈裡-羅八2。   4 脫離:    a 內住的罪-羅七17,八2。    b 由於內住之罪的罪行而有的定罪-羅七17~20,八1。    c 舊人-羅六6。    d 天然的我-加二20上。    e 己-太十六24。    f 肉體連其邪情私慾-加五24。    g 世界-約壹二15~16,羅十二2上。    h 患難和各種環境上的苦惱-羅五3,八35~39。    i 屬靈的死與軟弱-羅八5,7,24~26,啟三12。    j 虛空和敗壞的奴役-羅八20 21。   5 藉著:    a 重生,洗去信徒舊人的老舊,(多三5上,)並使他們成為神的眾子-彼前一3,約三3,5,一12~13,來二10。    b 性質上的聖別-羅六19,22,十五16下,帖前五23。    c 更新-多三5下,羅十二2中。    d 變化,以基督生命的神聖元素新陳代謝的改變信徒的構成,使其成為祂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羅十二2中,林後三18:    (一)使信徒在患難中誇耀-羅五3。    (二)使信徒在環境的苦惱中得勝有餘-羅八35~39。    (三)使信徒藉著洋溢之恩,在永遠的生命裡作王掌權-羅五17,21。    e 模成,將他們模成神長子基督的形像,作神人耶穌這原型的大量複製品,為著建造祂生機的身體-羅八29。    f 得榮,信徒身體的得贖,以神聖的榮耀榮化信徒的全人,使他們全享神聖的兒子名分-羅八23,30。    g 這樣的救恩使召會,就是基督生機身體的建造得著完成(由九至十一章括弧的話之後,接著的十二至十六章充分說明),這要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作神永遠經綸的中心。 貳 有分於神大能救恩的路:  一 心裡信神已經叫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羅十9下。  二 口裡認耶穌為主,並呼求主的名-羅十9上,13。  三 被浸到基督耶穌,就是三一神(父、子、靈)的具體化身裡,進入與具體化在基督裡之三一神的生機聯結裡-羅六3,太二八19。 第五篇 神福音的結構-神的義、基督的生命、和信徒的信(一)神的義的素質 綱 目 壹 神的義:  一 羅馬一章十七節說,『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這是羅馬書中關於神福音的鑰句。按照羅馬書向我們所陳明的神聖啟示,神的福音乃是由神的義、基督的生命、和信徒的信所構成。  二 神的救恩,在約翰福音裡是出於神的愛作其源頭,(約三16,)在以弗所書裡是藉著神的恩作其元素,(弗二5,8,)但在羅馬書裡是憑著神的義作其根基。(羅一17。)  三 神的義乃是神行事的法則(詩一○三6~7):   1 這乃是與神的律法、條例和原則有關;因此,這是法理的事。   2 這指明神的福音按照神義的法則是合於法理的。   3 這履行了神的要求,使神能施行祂的救恩。   4 所以,這乃是神的福音有能力(有大能)的關鍵-羅一16~17。   5 因此,神的義顯示在神的福音上,作神福音的根基,穩固堅定如神寶座的根基-羅一17,詩八九14。   6 羅馬三章二十四節說,神的稱義也是因祂的恩典,是白白的:    a 神照著法理因祂的義而稱義,乃是手續,要履行神公義的要求,使神能彀公義的稱義罪人。    b 神因祂的恩典白白的稱義,乃是憑藉,為使神完成祂的定旨,就是要將祂的生命賜給祂所揀選的人,使他們在祂的生命和性情上像祂。所以羅馬書進一步強調神的恩典白白的賜給新約的信徒,使他們得生命,作王掌權,像神一樣。(羅五17~18,21。)約翰一章十四至十七節說,神成為肉體,乃是要把恩典帶給人,使人能成為祂。  四 守律法的人想要遵守律法,以建立他們自己的義。(羅九31。)但『凡屬肉體的人,都不能本於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羅三20。  五 基督是律法的總結,滿足了神一切公義、聖別和榮耀的要求,在法理上成為從神給信徒的義-羅十4,林前一30,腓三9:   1 基督成為從神給信徒的義有兩面:    a 第一面-作信徒的義,使他們在悔改歸向神並信入基督時,在神面前客觀的得稱義-羅三24~26,徒十三39,加三24下,27。    b 第二面-作信徒的義,從他們活出來作神的顯明;這位神就是在基督裡賜給信徒的義,使他們主觀的蒙神稱義-羅四25,彼前二24上,雅二24,太五20,啟十九8。   2 這兩面由路加十五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裡上好的袍子和肥牛犢所豫表:    a 上好的袍子豫表基督作神賜給信徒的義,在神面前在外面遮蓋他們,作他們客觀的義。    b 肥牛犢豫表基督作神賜給信徒的義,作他們生命的供應,使他們活出在基督裡的神,作他們主觀的義。   3 這兩面也由詩篇四十五篇十三至十四節王后的兩件衣服所豫表:    a 一件相當於客觀的義,使我們得稱義。    b 另一件相當於主觀的義,使我們得勝。這件衣服等於馬太二十二章十一至十二節婚筵的禮服。 第六篇 神福音的結構-神的義、基督的生命、和信徒的信(二)基督的生命的素質 綱 目 貳 基督的生命:  一 羅馬五章十節說,『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裡得救了。』這也是羅馬書關於神大能救恩的鑰句。這話向我們揭示神完全的救恩有兩部分:   1 第一部分是基礎的部分:    a 在法理上,藉著基督的救贖。    b 作神救恩的起始。   2 第二部分是完成的部分:    a 在生機上,藉著基督的生命。    b 作神救恩的完成。  二 基督的生命在神大能的救恩裡所完成的:   1 將生命賜給相信的罪人;他們在基督作為從神給他們的義裡被神稱為義,使他們能在這生命裡活在神面前-羅一17。   2 將神所稱為義的信徒作成神許多的兒子,(羅八14,來二10,)他們藉著生命之靈,(羅八2,)以基督生產並繁增的生命所重生,(彼前一3,)成為基督的許多弟兄。(羅八29。)   3 將生命分賜給將死的信徒,使他們在基督裡長大,脫離死而達到成熟-羅八11。   4 憑生命之靈在他們裡面運行,使他們享受基督的生命連同這生命的平安-羅八5~6。   5 以神的聖別性情作聖別的元素聖化他們-羅六19~20。   6 憑生命之靈,根據重生的洗滌,更新他們,將他們從他們舊人的舊元素,更新為他們新人的新構成-羅十二2下,多三5。   7 憑生命的靈,以基督神聖生命的元素,新陳代謝的變化他們,使他們從老舊的構成,變化成為新的構成,好建造基督生機的身體-羅十二2下,5,林後三18。   8 將他們模成神長子基督的形像,使他們成為長大成熟的神人,為著彰顯三一神-羅八29。   9 藉著他們身體的得贖,榮化他們,使他們進入榮耀的自由和他們完滿的兒子名分裡-羅八21,23,30。   10 使他們作王,主要的是掌管消極的事物,如撒但、罪、世界、肉體等。   11 以上十個項目,都是為著產生並建造基督生機的身體,彰顯為眾地方召會;這是羅馬書末了五章所論到的。 第七篇 神福音的結構-神的義、基督的生命、和信徒的信(三)信徒的信的素質(一) 綱 目 參 信徒的信:  一 『信』這辭有兩種意義:   1 第一種意義指信徒所相信的事物;這是客觀的信(信仰)-弗四13,提前一19下,提後四7。   2 第二種意義指信徒信的行動;這是主觀的信-加二20。  二 信徒的信實際上不是他們自己的信,乃是基督進到他們裡面作他們的信-羅三22與註1,加二16與註1:   1 當他們悔改歸向神,那是靈的基督作神聖化的靈,(彼前一2上,)就在他們裡面運行,作他們的信,使他們憑這信信靠主耶穌。(徒十六31。)   2 憑這樣的信:    a 他們信神叫耶穌基督從死人中復活,使他們能彀得救-羅十9下~10上,五1。    b 他們得進入現在所站的恩典中-羅五2。  三 至終,這三者,神的義、基督的生命、和信徒的信,都成了包羅萬有的基督。因此,這包羅萬有的基督不僅是神大能救恩的中心,也是神大能救恩的結構。  四 信的重要:   1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來十一6上。   2 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神是-來十一6下。 第八篇 神福音的結構-神的義、基督的生命、和信徒的信(四)信徒的信的素質(二) 綱 目 參 信徒的信:  五 信的定義:   1 信是所望之事的質實-來十一1上。   2 是未見之事的確證-來十一1下。  六 信的源頭:   1 信來自聽見話-羅十17:    a 神寫出來的話-聖經-約十35。    b 神活的話-基督-約一1。    c 神應用的話-那靈-弗六17,約六63。   2 這三者都指神自己(祂稱無為有,又叫死人復活-羅四17),具體化在基督裡,並實化在那靈裡,所以信乃是基督的信-加二20,16,三22,26,羅三22。  七 信的果效-在信的人,沒有一件事是不可能的-太十七20下。  八 信徒是在基督裡相信的人,是信仰之家-加六10。  九 信徒在基督裡的信,把信徒帶進與基督生命的聯結裡-約三15,36。 第九篇 神福音的結構-神的義、基督的生命、和信徒的信(五)信徒的信的素質(三) 綱 目 參 信徒的信:  十 信徒憑這信(如前述各項所定義的),就是神兒子基督的信,而活基督-加二20下。  十一 信徒憑這信行事為人並忍受逼迫-林後五7,路十八8。  十二 信徒需要望斷以及於耶穌,就是他們信心的創始者與成終者-來十二2。  十三 神永遠的經綸是在這樣的信裡-提前一4下,弗三17上。  十四 神的義在神的福音上,是本於這樣的信所啟示出來,並顯示與這樣的信-羅一17上。  十五 這樣的信乃是信徒在神面前起始的義,(創十五6,)神也賞賜在這樣的信裡尋求祂的人。(來十一6下。)  十六 信徒乃是憑這樣的信為主說話,說出主來,並把主說到人裡面-林後四13。  十七 接受這樣的信的路,乃是藉著呼求主,向主禱告,並禱讀主話,而接觸這信的源頭,就是主,也就是那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神-來四16,羅十12,提後二22,弗六17~18。 第十篇 神福音的結構-神的義、基督的生命、和信徒的信(六)信徒的信的素質(四) 綱 目 參 信徒的信:  十八 聯結的信:   1 『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羅一17。   2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裡,與祂聯結所活的』-加二20。   3 『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約十四19。  十九 神所分給的信-彼後一1:   1 對所有的信徒是『同樣寶貴』(在質上,不是在量上)。   2 『因我們的神和救主,耶穌基督的義。』  二十 『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乃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度量,看得清明適度』-羅十二3。  二一 『你們得救是靠著恩典,藉著信;這並不是出於你們,乃是神的恩賜』(救恩和信都是神的恩賜)-弗二8。  二二 『我在你們中間,因你們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鼓勵』-羅一12。  二三 『如今常存的,有信、望、愛這三樣』(信排列第一)-林前十三13。 第十一篇 神福音的結構-神的義、基督的生命、和信徒的信(七)信徒的信的素質(五) 綱 目 參 信徒的信:  二四 信是主格外增多之恩典的頭一項結果-提前一14:   1 主格外增多的恩典,乃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在我們裡面,作我們對基督裡神聖追測不盡之豐富的享受-約一17,弗三8。   2 對主格外增多之恩典的享受,結果帶進一切與神聖生命有關的東西-羅五17,21。   3 頭一項結果乃是那將我們聯結於神聖三一追測不盡之豐富的信,這信乃是信徒一切美德的源頭-弗三17上,彼後一5~8。  二五 信是信徒享受神聖三一之生活的指明-帖前一3,5,7~8,羅一8:   1 帖撒羅尼迦人的信為使徒所稱讚-帖前一3。   2 他們充足確信的信,成了他們在基督裡豐富享受生命的指明-5節。   3 帖撒羅尼迦人和羅馬人的信,使他們成了在基督裡相信之人的榜樣,這信也成了在基督裡相信之人傳揚的一部分-帖前一7~8,羅一8。  二六 聯結的信使得勝者有資格在基督凱旋回來時與祂相見-路十八8:   1 基督盼望在祂回來時,找著憑這聯結之信而活的人。   2 憑聯結之信過得勝與歡騰之生活的信徒,在基督回來時要對祂顯為寶貝,豫備好得著他們魂的救恩,作他們信心的結果-彼前一8~9。   3 他們要得著基督的賞賜:在千年國裡與祂同掌王權,並一同有分於對神聖生命的最高享受-啟二十4,6,太二五21,23。 第十二篇 信徒從亞當裡到基督裡的神聖遷移 綱 目 壹 我們這些基督的信徒,在天然的出生裡生在亞當裡,具有他一切的牽連。 貳 在亞當裡:  一 我們是屬於舊造的。  二 我們是墮落的。  三 我們在神面前成為罪人,性情裡有罪-羅三23,七17。  四 我們因著肉體裡的罪,在靈裡死了-弗二1,5,西二13。  五 由於跟隨神的仇敵撒但,我們成了神的仇敵-羅五10上,八7,弗二2。  六 我們是在撒但的國裡,在他黑暗的權勢之下-太十二26,西一13,徒二六18上。  七 我們愛世界,這世界完全臥在那惡者裡面,並且那惡者撒但,神的仇敵,乃是這世界的王-約壹二15~16,五19下,約十二31。  八 我們被神定罪,在祂的震怒之下-約三18下,36下。  九 我們被神判死刑,要在火湖裡永遠沉淪-來九27,約三16下,啟二一8。  十 我們成了肉體,不服神的律法,不能得神喜悅,也不可能得神稱義-創六3上,羅八7~8,加二16下。  十一 我們隨著這世界的世代,順著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在我們肉體的私慾裡,行事為人,行肉體所意欲的,生來就是可怒的兒女-弗二2~3。 參 我們在復活裡在基督裡蒙重生;(彼前一3;)在這重生裡,發生了神聖的遷移,將我們從亞當裡遷出來,遷到基督裡。 肆 在基督裡:  一 我們蒙了父神的揀選,成為聖別,有分於祂聖別的性情,並被豫定得兒子的名分,有祂神聖的生命-弗一4~5。  二 在法理上,我們蒙救贖、得赦免、被稱義、並與神和好-弗一7,羅三24,五10上。  三 在生機上,我們得重生成為神的許多兒子、基督的許多弟兄,為著構成召會,就是基督的身體-彼前一3,羅八14,29,弗一22~23,羅十二5。  四 我們被生命之靈以神聖性情的元素聖別,(羅十五16,)被生命之靈更新,脫去我們舊人的老舊,(羅十二2中,多三5,)被主靈以基督的生命元素變化,(羅十二2中,林後三18,)藉著生命裡的變化被模成神長子的形像,使我們成為許多神人,就是神人基督這原型的大量複製品,(羅八29,)且被榮化,使我們的身體-全人的架構-完全得贖,好完滿的享受我們神聖的兒子名分。(羅八30,23。)  五 我們從撒但邪惡的國,就是黑暗的權勢(西一13上)裡被拯救出來,從罪之交戰、制伏、和殺死的能力(羅六7,七11,17~23)得釋放,從律法之奴役的軛(加五1)得釋放,並且從舊造的虛空和敗壞的奴役(羅八20~21)得釋放。  六 我們成為君尊的祭司體系和聖別的國度,(羅十五16,彼前二5,9,)成為勝過撒但者,(啟十二11,)勝過世界者,(約壹五5,)在環境的難處上得勝有餘者,(羅八35~39,)並且作王,在永遠的生命裡掌權,直到永遠。(羅五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