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篇 約翰著作的內在解釋

三一神與我們這些蒙祂救贖之人的合併 對於約翰十四章十七節下半至二十節給我們看見,三一神與我們這些蒙祂救贖之人的合併,我們還需要更進一步的認識。十七節下半表明,實際的靈在我們裡面,而二十節說,子在父裡面,我們在子裡面,子也在我們裡面。我們已經說過,這四個『在…裡面』,表明三一神與我們互相內在,而這互相內在乃是一個合併。 我們也需要看見,十七節的『在…裡面』,乃是二十節裡三個『在…裡面』的總結。包羅萬有、複合、賜生命的靈乃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終極完成』這辭的意思是總和。賜生命的靈乃是三一神的總和。因此,賜生命的靈在我們裡面就等於三一神在我們裡面,而三一神在我們裡面乃是在二十節。基督在父裡面,而我們在基督裡面,所以我們也在父裡面。基督在我們裡面,祂又在父裡面,父也在我們裡面。基督是神聖三一的中心與普及,因為祂是父的具體化身,並且也實化為那靈。實際的靈乃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祂在我們裡面就等於三一神在我們裡面。事實上,只有三個『在…裡面』,因為那靈在我們裡面,乃是二十節裡三個『在…裡面』的總和。那靈進入我們裡面作子的實際,而子乃是父的具體化身。換句話說,祂進到我們裡面,作三一神的總和。 約翰一至十六章的概要 現在我要就著約翰一至十六章,給你們另外一篇簡短的概要。約翰福音的開頭揭示神是話。(一1。)這意思乃是:神說話了;說話的意思就是解釋、說明和彰顯。彰顯包括擴展和分賜。一個人越說話,他就越擴展,也越將他自己分賜到人裡面。說話乃是擴展並分賜。 生命在這話裡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4。)生命是隱藏的,光是顯出來的。光的照耀等於話的講說,為著擴展和分賜。約翰一章也題到那靈。(32。)那靈是為著說話,也是為著照耀,所以那靈乃是神擴展和分賜的總和。神的擴展和分賜,乃是藉著祂是話又是光。話和光加在一起,就等於那靈。 主在六章六十三節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話和靈賜給我們生命,光藉著照耀也賜給我們生命。話藉著講說,賜給我們生命;光藉著照耀,賜給我們生命;那靈藉著進入,賜給我們生命。話和光藉著靈進到我們裡面,這是神擴展和分賜的總和。因此,約翰一章啟示,我們藉著話、光和靈而接受生命。當我們接受話、光和靈,我們就接受生命;這生命乃是我們成為神兒女的權柄。(12~13。)話、光和靈這三重的擴展和分賜,藉著神聖的生命,產生了神的兒女,神的種類。 約翰一章也說到羔羊。(29。)雖然話、光和靈足以讓我們接受生命,成為神的兒女,神的種類,但還需要羔羊,因為我們是有罪的。神的羔羊除去了世人的罪;我們需要基督作羔羊,好除去我們的罪,這罪乃是使神不能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作生命的阻礙。在我們裡面的這生命乃是水,(四14,)水是生命的湧流。神藉著祂自己是話、光、靈,就將祂自己擴展並分賜到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而這生命就是湧流的神,也就是活水。這涵蓋了約翰頭四章。 生命的湧流把我們帶進對三一神的享受裡,這由六、七章的逾越節和住棚節這兩個節期所表徵。逾越節是為著喫逾越羊羔的肉和無酵餅,住棚節是為著喝。根據希伯來歷史,聖殿有一個地方建了一個泉,不斷的湧出水來。在住棚節的末日,主耶穌乃是站在那泉前面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入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七37~38。)我們天天來享受節期,包括喫與喝。沒有喫喝,我們就沒有甚麼享受。凡我們所喫所喝的,就進到我們裡面,與我們整個人調和、相調在一起。 這樣的享受,產生一個結果。就物質一面說,一個人適當的喫喝,結果就使他成為強壯、健康的人。凡我們所喫所喝的,就與我們整個人調和且合併。在神聖奧祕的範圍裡,這合併乃是神、人二性的構成體,也就是三一神的生機體。這生機體有三方面:約翰十四章裡父的家,約翰十五章裡子的葡萄樹,以及約翰十六章裡那靈的新生嬰孩。我們對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享受,有一個結果,這結果有三方面,乃是為著神聖三一的三者。 家是給神居住的。沒有居所,我們就是流浪者,沒有安息和滿足。不僅如此,家是一個人表現自己的最好地方。一個家也有家人、兒女。神的兒女乃是約翰十五章裡三一神在子裡所結的果子。葡萄樹及其果子,乃是為著擴展和繁增。兒女需要長大成熟;神的許多兒女,乃是一個新人正在長大的肢體。(西三10~11。)這一個新人就是基督的身體;藉著這個新人,神的經綸得以完成。這長成的人能完成一個事業,以終極完成新耶路撒冷。 約翰也寫了啟示錄,這卷書開始於照耀的燈臺,(一12,)結束於喝生命水的呼召。(二二17。)喝的結果乃是新耶路撒冷。約翰的著作所涵蓋的,是從神直到新耶路撒冷。至終,這位三一、永遠的神成了與我們眾人合併的新耶路撒冷。我們不是進入新耶路撒冷,我們乃是成為新耶路撒冷。我們的成為,就是我們的進入。這就是對約翰所寫之福音書和啟示錄的內在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