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基督徒奇特的生命

基督徒有四個特點 基督徒特有的東西有四件:基督、聖經、教會、基督徒。這樣的基督徒,也有四個明顯的特點,就是在人前是奇特的,在自己裏面是矛盾的,在神前是以最深處為出發點的,並且在凡事上是受引導的。 作神奇特的子民 從聖經裏,我們能看見照著神的旨意、定規,和神的救恩,一個基督徒乃是個特別的人。如果一個基督徒是平平常常,一點也不特別,和平常人沒有什麼兩樣,那麼,這樣的基督徒定規有所缺失。一個得救,有了神生命的基督徒,他定規是特別的人,聖經提多書二章十四節,就告訴我們:「他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這裏「特作自己的子民」,在原文裏面,「特」字是有的,但不是形容「作」,而是用來形容「子民」,意思是作神奇特的子民。這個「特」字乃是一個形容詞,形容子民,就是說神拯救我們,是要我們作他奇特的子民。我們的經歷也是如此。 基督徒有奇特的行為 聖經裏所以說基督徒「特別」,有兩個意思。一是指外在的行為上,基督徒是特別的。幾乎所有人都覺得,真基督徒在行動上是和世人不同的。我們常說世界是個洪流,在這洪流裏,世人即使不是同流合污,至少也是隨流而去。一個真基督徒,蒙了救恩,有很多地方是不隨流的,他是頂著潮流往上去,所以在外面的表現上,自然和別人不同,也顯得較為奇特。比方在一群人中,有人要去看電影,但基督徒不去,這就是奇特。世人都是順著潮流而去,但基督徒不在潮流裏,他是蒙了主的救恩,並不隨流而去。 基督徒有奇特的生命 另一面,基督徒所以奇特,行為所以和一般人不同,是因為基督徒裏面有一個奇特的生命,一個奇特的性情。許多基督徒知道自己蒙恩、得救了,卻不知道自己和別人的分別在那裏。這個最大的分別,就在於基督徒裏面有主的生命。我們都知道,一種生命有一種性情,而這生命、性情有其奇特的本能。比方魚的生命有一種特性,這種特性使它能活在水裏。若是將一隻鳥放在水中,它不僅不喜歡,什至有生命的危險;因為它沒有那種天性和本能。鳥飛在空中,魚住在水裏;鳥看見魚,也許認為魚很特別,因為魚不飛在空中,卻住在水裏。這就是分別,但這分別不在乎行為,而在於生命。不是魚特別古怪,乃是魚的生命不僅喜歡住在水裏,更能住在水裏。這個例子給我們看見,在每一個信主之人裏面,都有主的生命,這生命有一種天性,一種本能,叫他們和世人有分別,而那一個分別比鳥和魚的分別更高、更大。 樂意施給 再舉例來說,有一個人在得救之前,得著了一種東西,或者是人給他的,或者是他賺來的,或者說得不好聽,是用不正當的手續得來的,他都很喜歡;因為是他得著的。然而,你有沒有這樣的經歷,給人的快樂比得著的快樂更快樂。當人送我們一筆錢,或者送某種我們所喜歡的東西時,我們當然喜樂,可是我們最喜樂的時候,還不在此,而是當我們把東西給人的時候。我曾有過這樣的經歷,當人給我東西時,我是有一點喜樂,但那不過是外面的喜樂,不是裏面的喜樂。然而當我知道有位窮苦弟兄,或窮苦姊妹有需要時,我把東西送過去,我那時的喜樂卻是沒有法子形容的。許多弟兄姊妹不喜樂,是因為他們不肯把東西給人。 在基督徒所得著的生命裏,有一個特別的性情,一個特別的天性,就是樂意給人。主耶穌告訴一個青年人,要變賣所有的跟從他。(太十九21。)施浸約翰說,有兩件衣服,要分給沒有的。(路三11。)當基督的生命,進到我們裏面時,這個天性也就進到我們裏面,使我們有這個性情。我們可以試試看,當我們肯把東西拿出來,分給窮人時,我們的喜樂是何等的大。實在說來,不必窮人向我們求討,我們作基督徒的,該自動把我們所有的,拿出一部分來,分給那些有缺乏、有需要的。我們這樣作定規有喜樂。 當有弟兄姊妹在財務上有缺乏時,其他弟兄姊妹知道了,就在暗中,在主面前有擺上,有記念,那些弟兄姊妹受到這樣的供給時,你可知他們的喜樂是何等的大。等到有一天,他們知道其他弟兄、姊妹有難處時,他們也會把所有的,隨主引導,拿出一部分為著那些弟兄或姊妹用。這時,他們裏頭的甜美喜樂,要比先前得著時的更甜美、喜樂。但願我們眾人都去嘗嘗這個甘美的味道。 不與人相爭 基督徒有一個天性就是喜歡給人,主耶穌在馬太五章告訴我們:「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裏路,你就同他走二裏。」這不僅是個教訓,這乃是基督徒裏面生命的天性。比方你和某弟兄一同作生意,等到結算時,為著一點紅利,起了爭執。你想想看,是你在爭執時裏面好過呢,還是寧肯少分一點裏面好過?假使你和我作生意,年底結賬,你說你要得百份之五十,我說我出力多一點,所以要分百份之六十;這時,是你有喜樂呢,還是我有喜樂?結果是,我們兩個都沒有喜樂。若是你裏面蒙恩,對我說,「弟兄,我百份之百給你。」你定規有喜樂;若我也能說,「弟兄,全都給你。」我也會有喜樂。 曾有一次,弟兄們作生意起了爭執,便來找我。第一個說,第二個要錢要得太多,第二個說,第一個當初說好要給他多少,結果食言了;他們要我代表教會公平處理。我就和幾位負責弟兄們交通,他們都說,「豈有此理,那裏有一個弟兄可以向弟兄多要,又那裏有一個弟兄可以不給。」他們都覺得應當公平處理,但又不知如何是好,就問我該怎麼辦。我說,我們要對第一個說,全數給第二個;對第二個說,要全數給第一個。這是聖經的道理,是聖經的原則,彼此相爭是沒有平安,沒有喜樂的。 等第一個來了,我就對他說,「你要我公平處理,而我覺得處理最好的方法,是超過公平。」他說,什麼是最好的方法,什麼是超過公平?我說,超過公平,就是全數給他。他說這是怎麼回事?我說,「照你所說,給他百份之三十才公平,我若照你的話作,表面上我是幫你,事實上,這樣幫的結果是害你,因為你的喜樂會給我幫掉了。然而,你若全數給他,你定規有喜樂,並且是滿足的喜樂。」弟兄一聽,眼淚落了下來,但不是愁苦的眼淚。他跪下禱告,然後喜樂的走了。等第二個來了,我還是一樣的說,「我們要作得超過公平。聖經說的對,弟兄若相爭,所爭得的就是糞土,就沒有喜樂。我們作基督徒,是甘心給人的,人打我們右臉,我們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能把左臉轉過來給人打,這就是基督徒。你能全數給他,你的喜樂定規洋溢。」弟兄裏面的確有基督的生命,聽了以後,也照樣跪下禱告。 想想看,是打人喜樂呢,還是被打喜樂?基督徒實在很奇特,挨了打喜樂,打了別人不喜樂。我對那兩位弟兄說,如果我們只求公平,定規丟了喜樂。基督徒的生命,乃是平安、喜樂的生命;什麼時候與人相爭,什麼時候就沒有平安、喜樂。若是我們裏面的情形不是這樣,那就可能有兩個問題,一是我們這人還沒有得救,一是我們裏面的生命沒有得著彰顯。聖經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二十35;)喜歡施與過於接受,裏面就有喜樂。 不願意顯揚 基督徒的生命不僅樂於施給,並且不願意顯揚。好比,有位姊妹會彈琴,人家請她去表演,她表現得非常好,人人都稱讚她,你想她回家後喜樂不喜樂?她能不能跪下禱告?以正常情形說,她回家一定沒有喜樂,因為當人稱讚她的時候,她裏面的喜樂就失去了,這是非常奇妙的事。但若是她表現的頂糟糕,雖然在外面她會覺得很懊喪,但回到家後,她會跪下向主禱告,然後她裏面就會滿了從主來的喜樂。這種不願顯揚的特別性情,乃是從主耶穌那特別的生命而來。 世人都喜歡顯揚自己,希奇的是,獨有基督徒不顯揚自己。比方,世人幫了別人的忙,都巴不得給人知道,但基督徒幫了別人,卻不願別人知道。若是別人知道了,他反而會覺得不自在,並且深處也會覺得不喜樂。惟有當他幫別人忙,不張揚,根本沒有人知道時,他一面讚美神,一面會充滿喜樂。 不辯駁 基督徒因著生命與世人不同,在許多方面和世人是相反的。比方,遇到受冤枉的事,世人都喜歡辯駁,什至發表聲明,好使他裏面能覺得舒暢;然而基督徒若這樣作,他的裏面就沒有喜樂。這不是指他外面的人說的,乃是指他裏頭的生命說的;是指那些有基督在裏面的人說的。當他受到冤枉時,他這個人是不喜樂,但他裏面的生命喜樂;他能對主說,「主阿,人冤枉我,說假話,但你知道我。」他裏面有喜樂,這就是基督徒。他裏面的生命是特別的,所以在他裏面常有一種特別的感覺,這感覺能叫他過一種特別、正常的生活。特別,是在人的眼中;正常,是對自己而言。所謂正常是和世人有分別,不順著潮流,因為他裏面的生命是特別的,基督就是他的天性。雖然許多感覺在別人看來是特別的,什至古裏古怪,但這就是基督徒得救就有的奇特生命。 順服裏面生命的感覺 許多基督徒在聚會中,不禱告,也不感謝,有的人固然是因為膽怯,不好意思禱告,但大多數人不開口,是因他的靈不喜樂,他的靈受壓。也許他感覺自己沒有罪,也沒有錯,但他的靈就是起不來;這沒有別的,乃因他平時忽略靈裏的感覺,成為習慣了。有的人也許感覺自己有錯,但他不忽略裏面的感覺,所以他的靈釋放、自由。一到聚會中,自然能禱告、見證。有一件事,對一般基督徒來說,比較為難,就是在他們的環境裏,雖然自己裏面有奇特的生命,也有奇妙的感覺,但因著不夠順服,無法活出該有的情形。結果,裏面是基督徒,外面活出來的不像基督徒;裏面是基督,外面不像基督。這都是因為裏面雖有感覺,但外面沒有順服,以致活出來的和一般人沒有兩樣。 在這世界上,難得找到一個真實人,也就是說,難得找到一個百份之百說真話的人。然而,一個基督徒,不應該撒謊。有一回我到上海,打了行李票,一個行李夫對我說,「先生,這至少有五公斤,十幾磅罷,但你只要說兩磅就可以了。」我覺得為難,因為我不能撒謊,於是我把行李拿去秤了秤。這一秤,多出許多運費。我知道這個行李夫是要幫我忙,但也是要我撒謊,所以我沒有聽他。他瞪了我兩眼,說,「你的錢沒地方用阿?」我笑笑不答腔,他再說,「你是傻瓜出門,不懂規矩。」我就這樣一直挨他罵。許多時候就像這樣,我們會碰到試探,該怎麼作呢?如果取巧,跟著那個行李夫說兩磅,我們是佔了便宜,但我們裏面不會有喜樂。所以,我們仍當保守裏面的喜樂。 又有一次,日本人審問我,說,「到底你信不信神?」我說我信神,他又說,到底神大,還是天皇大?我說神大。他又說,到底神第一,還是國家第一?我說神第一。第二天他們再審問我,未審問之前,一個翻譯官先來見我,他說,「李先生,他們要你說國家第一,你就說國家第一,何必說神第一。」聖徒們,盼望我們都清楚,在這樣的場合裏,外邦人就是要看你我有沒有一點特別和分別;說誠實話就得吃苦,不說就得豁免。世人,什至魔鬼,都在等著看,我們這些裏面有基督的人是如何面對試探呢? 所以,我們能看見,弟兄姊妹所以不能禱告,是因為生活違反了裏面生命的天性,不是活在別人的撒謊裏,就是活在自己的自欺裏。全世界最便宜的事就是撒謊,就如有時人上門來找我們,我們要推辭,最便當的路就是說「不在家」。在今天的社會裏,無論醫院、學校、公司、機關,很難得碰到不撒謊的人。因為撒謊容易解決事情,隨便說幾句話、寫幾個字就可以了。譬如出差、加班報公費等,多數是報假賬。總之,基督徒裏面有個東西是特別的;作基督徒,就要作得真,作得像樣,作得上軌道,把我們裏面生命特別的性情活出來。 在上海住過的人都知道,在上海,搭車的人揩油揩得厲害。有一回我坐車從閘北回上海,還沒有到站,有人知道我要下車了,就過來向我要車票,好等我下了車,他再把票賣給別人。我裏面覺得不應該幫他犯這個罪,所以就不給他。我一次不給,兩次不給,三次不給,因為常常坐車,所以後來在車上再遇見他時,險些起了衝突。有一次碰見另一個賣電車票的人,對我講了一篇道,他說,「這公司是英國人的,你是中國人,應該幫中國人的忙,賺英國人一點錢。」然而,就因我們裏面有這奇特的生命性情,我若照這奇特的生命性情生活、為人,靈裏就有喜樂,就能高昂,就能讚美;若不是這樣,我裏面會下沈,沒有喜樂。 人來找我們,推說不在,自然是方便;人向我們要車票,幫幫他的忙揩油,也無傷大雅;然而,這定規讓我們裏面失去喜樂。雖然人在外面找不出我們的錯,但我們的靈死了,我們無法開口禱告、讚美。在現今的社會上,能遠離謊言的不多,我們能不撒謊,是難能可貴的事。在這樣一個滿了謊言、虛假的環境裏,要我們真實,的確不容易。然而,所有基督徒都該清楚,這不只是聖經的教訓,也不僅僅是個原則,這乃是我們裏面奇特生命的性情,是需要操練並實行的。 所謂不隨著潮流,是當人都覺得撒謊是對的時候,我們裏面覺得難過;撒謊使我們不能禱告,不能讚美,不能交通。當人都那樣作時,我們不能作,這就是我們與世人的分別,也就是我們的特別。所以,許多時候,主給我們和世人不同的感覺,是出乎基督的,我們若忽略那個感覺,和平常人一樣,順著潮流而去,我們就在神面前失落了,因為奇特的性情在我們裏面失去了。如果我們順服那感覺,照那感覺而行,我們定規是個奇特的人,在這世界裏,作神奇特的子民,維持神奇妙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