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召會的行政

第十八章 召會的行政 讀經:彼得前書五章一至六節,希伯來書十三章十七節,二十四節,羅馬書十二章八節,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二十八節。 在本章裏,我們要來看地方召會的另一面,就是召會的行政。任何行政總有兩面:職責和權柄。當我們說到行政時,不該只想到權柄,因為權柄不是唯一或首要的事。行政主要的事乃是職責。沒有職責就沒有權柄。在召會行政中的弟兄們必須認識,他們不是運用他們的權柄,乃是負起他們的職責。 長老們 我們若仔細讀過新約,就會清楚看見,地方召會裏必須有使徒所設立之長老的行政。(徒十四,多一5。)聖經告訴我們,長老是「帶領的人」。欽定英文譯本聖經把「帶領的人」譯為管治的人,但在希伯來十三章十七節和羅馬十二章八節裏,這詞原文正確的意義乃是帶領的人,所以他們是帶領的人。 我們必須認識,地方召會的長老乃是帶領的人。你是否看過羊群?羊群總有一些領頭的羊;所有其他的羊都跟隨領頭的羊。這就是長老真正的地位。他們必須在羊群的行動中領頭。好牧人知道如何對待羊群。他不需要對付整群羊,只要對付領頭的羊就可以了。頭羊帶領時,所有其他的羊就會跟隨。長老們在地方召會裏必須是領頭的人。 今天不正常的光景 今天,我們完全是在不正常的光景中。讓我舉例說明:假設一個家庭,有父母和十二或十四個孩子,他們都正確且正常的長大。在這樣正確且正常的家庭中,很容易有次有序的往前。但現今在許多地方,召會生活都不是在這種正常的光景中開始。這就好像父母都過世了,十四個孩子中有許多離開家,至終只有四個回來試著建立正確的家庭。或許年紀最大的大約只有十八歲,還有一個十六歲,一個十四歲,另一個十二歲。這是目前召會生活的光景。在許多地方沒有父親,沒有母親,沒有大哥,沒有大姊,幾乎所有年紀較長的都離開了。也許有時他們回來探訪,給他們一些批評,但僅此而已。在這種情形裏,我們該作什麼?我們難道應該說,既然我們沒有父親、母親、大哥、大姊,我們就可以忘記這個家,在街上流浪麼?不,我們必須回來。然而我們回來了,卻都是十幾歲的孩子,其中一個只有十二歲。但靠著祂的憐憫和恩典,我們必須回來成為家庭。許多時候最年輕的,雖只有十二歲,卻是最聰明的,而年紀最大的,雖是十八歲,卻不是那麼聰明。也有的時候回來的這四人中,最聰明的是妹妹;三個兄弟都不能與她相比。但是讓妹妹領頭並不那麼合式。許多地方正像這樣。那些該領頭的人就是作不來,而不該領頭的姊妹們,卻相當有恩賜且夠資格。這是真正的問題;這完全是不正常的。 在一些地方,弟兄們靈裏很有長進,但他們受了他們背景的問題影響,譬如結婚兩次等。當然這些事是以前發生的,現今在寶血的遮蓋下,然而問題還在那裏。地方召會必須有高的標準。有一些過去有問題的人現在作帶領人,這並不太好。所以在這種不正常的光景下,我們需要有更多的恩典與生命裏的經歷。這就好像一個家庭有四個孩子來在一起實行家庭生活一樣。他們知道自己可憐的光景,但他們必須來在一起成為家庭。他們如何能成為家庭?有一條路。年紀最大的應該認識,雖然他年紀最長,但他不是最聰明的。一面說來,他必須領頭,因為沒有其他人有這地位;但另一面來說,他必須學習信靠妹妹,知道妹妹比自己更能幹。這樣他們二人就成為一。他在地位上負責任,而她在能力上負責任。妹妹曉得自己比較能幹,卻沒有地位。所以一面她必須向家庭忠信,但另一面她必須願意在哥哥的遮蓋之下。她若要說什麼,不可以直接說,乃要借著她的哥哥說。哥哥不知道要說什麼,但她知道。所以借著配搭,妹妹提供能力,而哥哥站住地位;他們一同作工。 有許多地方,在弟兄姊妹中間,幾乎很少人兼備地位和能力。有些人有地位卻無能力,另一些人有能力卻無地位。也許有一位非常聰慧又在主裏很有長進的弟兄,在得救前卻有兩次婚姻。他實在與主是一,並且在所有弟兄當中,他是在靈裏最有長進的。但他如何能除去他已過的污點?污點總是在那裏,並且因著召會的標準,很顯然的,有這樣背景的人不適合領頭。 有些人也許說,這樣其他的人該領頭。但也許那位有這地位的人卻像白水一樣:他不甜也不鹹;他不能作什麼。你若要他帶頭,他就是作不到。所以我們需要更多憐憫和恩典,在生命裏有更多的經歷。這兩位弟兄必須同工。在靈裏最有長進的這位弟兄必須明白,雖然他有這樣屬靈才能的份量,但他顯然已經失去標準。他必須認識他的地位,並在遮蓋下向主忠信,與他的弟兄是一。他必須向神的恩典忠信,絕不帶頭,因為他知道他已經失去地位。他若帶頭,就會破壞召會,並降低召會的標準。因此他必須向主忠信,盡一切所能的,扶持他的弟兄,並與他的弟兄是一。 這位元很普通的弟兄必須認識,他雖然有地位,但他沒有才幹背負職責。雖然他也許願意,卻沒有才能;所以他需要另一位元弟兄。因此這兩位弟兄必須成為一。這不是太容易;他們實在需要主的憐憫和恩典,要有許多生命上的經歷。如果這位屬靈並在靈裏有長進的弟兄想想這位帶頭的弟兄,說他不夠資格,那整個召會生活就完了。他必須與他的弟兄是一。 我們都必須認識,今天我們確實是在一種不正常的光景中。我們都必須仰望主,使我們有更多生命裏的經歷。今天在這種不正常的時候,我們中間幾乎很少人既夠資格又有裝備。因此,有幾個人需要成為一。也許一位弟兄有地位,就這麼多了。如果他必須作決定,他就必須到另外兩位弟兄這裏來。如果他必須說什麼,他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因此,他必須來找兩位弟兄,與他們一同禱告。他成為他們的口,而他們成為他的光──這三位成為一。這乃是今天不正常光景的救治。 再者,我們不該使召會的行政那麼墨守成規。我們不該說,這些人既是長老,就該把事情作對,不然就辭職!這是不對的。我們若有這種態度,就會破壞召會生活。我們必須認識,雖然目前帶領的人也許不是那麼夠資格,我們也不該那麼墨守成規。他們仍是帶領的人;所以他們該有他們的地位。我們該盡所能扶持他們。不需要改變什麼;我們該盡可能的幫助他們。 帶領的人也該明白,他們不是那麼有才幹。他們不該造成一種凡事按規條行事的局面,把每件事都握在他們手中;這也是不對的。在此我們需要主的憐憫和恩典。 我們中間人人都必須向主忠信,人人也都必須學習認識,在召會裏我們的確需要行政。我或許比所有行政管理的人都有才幹,但我知道在主的主宰下,我不在行政管理的人當中。因此,我非常順服這治理。雖然行政管理的帶領人不如我這麼夠資格,但我盡我所能的扶持他們。我不該有任何想法說,主有一天會挪開目前帶領的人,而我會成為帶領人之一。不,我應該要順服並扶持目前的行政管理;這是我們該有的態度。 帶領的人必須認識,他們不該憑規條控制召會裏的任何事。這意思不是放棄次序,這意思乃是沒有律法規條;人人都在恩典之下。譬如,有些地方帶領的人認為因著他們是帶領人,聚會必須由他們開始;帶領人若還沒有來到聚會,沒有人該開始聚會。若有其他人開始了聚會,帶領人就生氣。他們喜歡把一切事依規條握在手中;這是不對的。 也有其他人說帶領人限制了聖靈。他們覺得人人都可以照著聖靈作自己喜歡作的事;因此,他們不需要帶領的人。這也不對。 對於我們在洛杉磯的聚會,我一直很高興。在我們的聚會裏沒有任何規條。人人都可以自由開始聚會,卻沒有任何混亂。我相信這是對的。你若說這裏沒有行政,我要很強的說這裏有行政。你若說洛杉磯召會失去控制,人人那麼自由,我要說洛杉磯召會很有管制。但你若說這裏有某種控制的行政,我不承認。這裏沒有控制。我要說一百次,沒有人控制。 我的意思是:我們這裏的確有行政,但我們沒有墨守成規的行政。我們不喜歡任何規條的事,我們也不喜歡沒有次序的事。我們喜歡凡事有次有序。我們喜歡凡事有次序,卻不帶著規條。這需要更多更多的恩典。 生命的改變 如果我們都學習恩典的功課,無論我們去到哪裡,都會去在正當立場上的召會那裏。然後當我們進入那裏的地方召會,我們會順服那裏的光景,而不對任何事有疑問。借著主的帶領,我們要盡可能將生命供應給人,並扶持召會的治理。這會建造召會,並且給主立場作更多的事。 大衛王年輕的時候是在不正常的光景中。但他學了功課,這為主鋪了一條路,使他可以進來。因此,主可以把他放在王的地位上。我們若有恩典,並學習生命的功課,有一天主會把職責擺在我們肩上;他會把我們帶進召會的治理裏。但這必須是主的主宰作為,而不是我們人為的操縱作成的。 在召會裏,任何在行政上的取代或改變都可能造成虧損。我們不需要外面的改變,反之,我們需要生命裏的改變。或許在某些地方的召會,帶領的人不如你那麼有資格,那樣活。但你必須向主忠信而供應生命,順服帶領的人,並盡一切所能的扶持並幫助目前的行政。這會供應全召會更多的生命,而這生命會帶進生命裏的改變。也許過了一些年之後,主會自然的挪去一些目前帶領的人。然後在生命裏你和一些其他在生命上有經歷的人,會被主擺在帶領的地位上。這將不是人手所作的,乃是由主的主宰、神聖的手所作的。這是在生命裏的事,並且不會對召會生活造成任何的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