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召會的彰顯

第三章 召會的彰顯 我們已經看見,基督的彰顯乃是召會。但召會如何彰顯出來?基督借著召會得著彰顯,但召會如何得著彰顯?我們必須看見,作基督彰顯之召會的彰顯。 召會在哪裡 許多人說到召會是基督的彰顯,但經過一些考慮,我們會問:「召會在哪裡?」我們若說召會是基督的彰顯,那麼召會在哪裡?說到召會是基督的彰顯,聽起來很美好,但我們必須把美好的事擺在實行裏。你若和我談,我會回答說,「弟兄,這似乎很好,但我如何能進入其中?召會是基督的彰顯,這很美妙,但我盼望能在其中。請告訴我,召會在哪裡?」 我們若拿這實際的問題,去問許多教導有關召會是基督彰顯的教師,那會使他們陷於窘境。他們立刻會變得難堪而困惑,並且受困擾而覺得難以回答。 召會作基督的彰顯是如此屬天、屬靈、又美妙。但我們要進入其中;我們要有召會!召會既是如此屬天又美妙,那麼召會在哪裡?我們在哪裡能找到這樣美妙的東西? 教師們也許告訴我們,召會太屬靈了,召會不是屬於這地上的東西,只在天上才有。若是這樣,地上任何地方就不可能有召會了。我們必須作結論說,我們必須等到永世。因此,我們沒有理由在今天有召會,並且也不需要在今天談論關於召會的事。如果我們必須等到永世,現今就不需要顧到召會了。 眾地方召會 你看,這是個問題。人只看見一面,沒有看見另一面。關於召會,聖經中有兩個詞:「神的召會」,(林前十32,)和「神的眾召會」。(十一16。)召會是一個,還是有許多?神的召會是宇宙的,但神的眾召會卻是彰顯在許多地方的。 召會是基督的彰顯,但召會如何能實際的彰顯?只有借著眾地方召會,也就是說,借著在每一地方有一個召會。作為基督的彰顯,召會在宇宙的一面乃是獨一無二的,但召會乃是彰顯在許多的地方召會中。 若沒有眾地方召會,召會就無法得著彰顯。每一個地方召會乃是召會的實際顯出。這就是為什麼在馬太十六章十八節,主耶穌說到要把召會建造在磐石上。但在馬太十八章十五至二十節,主乃是說到一些關於地方召會的事。馬太十八章所提的召會必定是地方召會,因為這召會是一個我們能去的地方。主說你若向弟兄懷怨,先到他那裏去。他若聽你,問題就解決了。但他若不聽,你就要帶一、兩個人與你同去作證,盼望他能聽他們。他若仍是不聽,你就把這問題帶到召會。當然,這必定是地方召會。這不可能是宇宙召會。我們無法將問題帶到宇宙召會。 假設「你」與弟兄出了問題,你有沒有召會可去?你的所在地有沒有一個地方你可以去?若是沒有,你的城市就沒有召會實際的彰顯。 什麼是作基督彰顯之召會實際的彰顯?乃是眾地方召會。若沒有眾地方召會,召會就不可能得著彰顯。若沒有眾地方召會,召會就只是一個詞;召會成了天上的東西,未來的東西,我們所期望的東西,今天在地上還不這麼真實和實際。 然而按照聖經,事實並非如此。在聖經裏召會乃是極其實際的。在馬太十八章主耶穌告訴我們,我們若和弟兄出了問題,不能同兩、三位弟兄解決,就必須帶到召會。無疑的,這是實行的地方召會。 然後在行傳,我們馬上看見召會在地上頭一次的彰顯。八章一節說,「在耶路撒冷的召會。」這裏不是說在天上的召會,乃是在耶路撒冷的召會。這是一個地方召會,而這地方召會乃是宇宙召會的彰顯。十三章一節有「在安提阿當地的召會」。這是召會的另一彰顯,就是另一個地方召會。現在我們能看見,一個召會至少有兩個彰顯:一在耶路撒冷,另一在安提阿。所有地方召會乃是一個(宇宙)召會的彰顯。 我們繼續讀新約聖經,就看見「在堅革哩的召會」,(羅十六1,)「在哥林多神的召會。」(林前一2,林後一1。)聖經從不說在一個地方的眾召會,總是說在某地的召會。譬如,在耶路撒冷的召會、在安提阿的召會、在堅革哩的召會、和在哥林多的召會。每一地方召會乃是召會的一個彰顯。召會是一,但召會的彰顯有許多。而召會的這許多彰顯乃是眾地方召會。新約中提到「猶太…的眾召會」、(加一22,帖前二14、)「外邦的眾召會」、(羅十六4、)「敘利亞和基利家…眾召會」、(徒十五41、)各處「各召會」、(林前四17,徒十四23、)「神的眾召會」、(林前十一16、)「基督的眾召會」、(羅十六16、)「眾聖徒的眾召會」、(林前十四34、)以及「眾召會」,(七17,)都是指眾地方召會。這些是第一世紀在這地上,在猶太世界和外邦世界中,一個宇宙召會在許多地方的彰顯。 一個城一個召會 關於眾地方召會,在新約中提到另外三個古羅馬帝國的省:亞西亞、加拉太、和馬其頓。因著亞西亞、加拉太、和馬其頓都是省分,聖經就提到「亞西亞的眾召會」、(林前十六19、)「加拉太的眾召會」、(加一2,林前十六1、)和「馬其頓眾召會」。(林後八1。)為什麼一省有許多召會?乃因一省內有許多城市。 在一省內也許有許多召會,但在一個城市就不該有許多召會。一個城市只該有一個召會,就是一個地方召會。因此啟示錄一章十一節告訴我們,亞西亞省至少有在七個城市裏的七個地方召會。有一個召會在以弗所城,一個在別迦摩城,一個在士每拿城,一個在推雅推喇城,一個在撒狄城,一個在非拉鐵非城,一個在老底嘉城。這七個城市裏,每一個都有一個地方召會。在許多城裏有許多地方召會,但在一個城裏必定只有一個地方召會。眾地方召會是一個宇宙召會的許多彰顯。當我們說到召會實際的彰顯,我們的意思乃是指眾地方召會。 兩三個人聚在一起 我們都知道宗派的混亂和錯誤,因此沒有必要提到他們。但我的確有負擔說到所謂的自由團體。我讀過一些書,也聽到許多教師說,無論哪裡有兩三個人在主耶穌基督的名裏聚在一起,那就是召會。這樣的著作和講論,就一面的意義說,乃是鼓勵人在今天宗派的混亂和不同裏,只要兩三個人就可以聚集在一起。人看見宗派邪惡的影響;因此他們決定照著兩三個人聚集的原則,在他們的家中或其他地方聚集。 所有贊同兩三個人聚集的人,他們使用的聖經根據,乃是在馬太十八章二十節。然而他們實在誤解、誤用、甚至濫用了這一節。他們說,「主耶穌告訴我們,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被聚集到祂的名裏,哪裡就有祂在他們中間。這不是夠好了麼?這不是召會有些基督教教師根據這一節,甚至堅持不需要地方召會。他們說只要兩三個人,在主耶穌的名裏聚集,這就是召會。有一些人受這種教訓所影響。他們不在意一城一個地方召會的原則。他們認為只要兩三個人在主的名裏聚集,他們也是召會。但我們若仔細讀馬太十八章,就會看見在一個地方若有更多信徒,兩三個人就不能是召會。這段經文很清楚的告訴我們,我們若是有問題,而「兩三個人」無法解決,就必須將問題帶到召會。 我們再讀馬太十八章十五至二十節,好使我們對這話有更準確的印象。這樣我們就絕不會被誤引岔開。「再者,若是你的弟兄犯罪得罪你,你要去,只在你和他之間指出他的過錯。他若聽你,你就得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見證人的口,句句都可定準。他若不聽他們,就告訴召會〔召會是「另一實體」,包括這兩三個人〕;他若連召會也不聽,就把他當作外邦人和稅吏。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捆綁的,必是在諸天之上已經捆綁的;凡你們在地上釋放的,必是在諸天之上已經釋放的。我又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若有兩個人在地上,在他們所求的任何事上和諧一致,他們無論求什麼,都必從我在諸天之上的父,得著成全。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被聚集到我的名裏,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在這些經節裏,主的話很清楚確定的說,兩三個人聚集到祂的名裏是一件事,召會是另一件事;在一個地方若有兩三個人以上的召會存在,兩三個人就不能成為召會,只是召會的一部分。因此,在我們的地方若是兩三個人並不包括所有的聖徒,即使我們兩三個人在主的名裏聚集,有主在我們中間,我們仍然不是召會。有主的同在是一件事,但作為召會乃是另一件事。這段話的意思不是說,只要有主的同在,我們就是召會。我們都必須確定清楚,這種關於兩三個人聚集到主名裏成為召會的教訓,乃是完全錯誤的!這種不正確的教訓,已經打開並且仍然打開分裂和混亂的後門。這教訓鼓勵並稱義分裂。我們若接受這後門,我們就沒有限制,也沒有功課可學。地方召會,也就是說,一城只有一個召會──乃是真實的約束和真實的限制。然而讚美主,這約束乃是一種保護。當我們受到約束,我們就得著保護。 不要接受這種兩三個人聚集在一起成為召會的教訓。這是相當危險的。你若接受這教訓,總有一天,你會對那些與你一同聚集的人不高興。你會看看某弟兄說,你就是不喜歡他。當然,他可能是聚會中的帶領人之一。你看看其他人,覺得有些不是那麼差,但大部分的人你就是不喜歡。之後,你就對某人說,「弟兄,你對這些人感覺如何?」他也許有同樣的感覺。然後你們兩個就來在一起禱告,尋求主的意思。你越禱告,就越有負擔,覺得必須在你們兩人其中一人的家裏,開始另一個聚會。並且你覺得這是出於主的。你說,「我們不該跟從人;我們必須隨從靈。再者,我們有馬太十八章二十節的聖經根據。主不是那麼狹窄。祂是有憐憫的!只要我們呼求祂,祂會善待我們。」 這是今天真實的光景。但借著主的話我們必須清楚:聚集在主的名裏,並在我們中間有主的同在與祝福是一件事,召會卻是另一件事。我們不該把二者混為一談。無論主如何善待我們,一件事絕不能成為另一件事! 你也許愛主,並幫助許多人得救。也許剛開始時你們只有兩三個人,但半年內你們也許就有十五個人。再六個月你們也許有二十五個或更多的人。但是父母總是產生和他們同樣的孩子。因此兩年之後,在你們新的團體當中,有兩三個弟兄會對你不高興,因為你現在是帶領人,他們將會重演你先前的作為。他們會彼此詢問並禱告,直到他們覺得應該組成另一個兩三人的聚集。他們覺得有主的帶領,也有馬太十八章二十節的聖經根據。他們會作得與你一模一樣。 這樣,分裂會永無止境。然而所有的團體都在同一城裏,而某些地方不同的聚集,彼此距離不遠。他們不僅同在一個城市裏,也在很相近的地方。他們都宣告是在主名裏的聚集,並且見證有主的同在。他們都說主實在聽了他們的禱告,並且他們也帶了相當數目的人到主面前。他們會問:「我們如果是錯誤的,主怎麼會聽我們的禱告,並且祝福我們?」 但我們若是接受這條路,就沒有功課可學。沒有限制和約束──只有許多後門和「火災逃生門」。請聽主清楚的話!召會在宇宙中是一個,而召會在任何地方的彰顯也必定是獨一的一。這是沒有選擇的。我們若是向主認真,為著身體生活和祂身體的合一,為什麼我們要分開?我們既然都在同一城市裏,何不來在一起成為召會在一地獨一的彰顯? 地方召會的功課 如果我在某一城市裏,無論我對那些在當地聚在一起,作為獨一地方召會的人感覺如何,並且無論他們如何對待我,我都沒有選擇。我必須學習十字架的功課。我必須學習破碎和否認己的功課。只要獨一的一已經在那裏,我就沒有立場,沒有權利,也沒有地位在那地方開始另一召會。我必須受約束並受限制。這是真實的功課。 一九三三年是我到上海的第一年。那時在召會中有位弟兄非常活躍。他邀請我到他家裏,我們有一些交通。短時間內,我想這位弟兄相當不錯,但不久之後,我發覺他極有野心要成為長老之一。但他不是合式成為長老的人;因此他沒有被認可成為長老。以後他成了召會生活真正的問題。為什麼?只因他有野心要成為長老之一。召會有十五年對他非常忍耐。但在一九四八年,他在他的家裏建立了一個聚會,背離了召會。 因此我們看見,若沒有獨一地方召會的限制,我們會照著喜好自由行動,而沒有功課可學。 我們必須再讀馬太十八章十五至二十節,不僅要看見召會,也要看見召會的權柄。那裏有約束和限制。我何等感謝主,為著他借著召會而有的約束和限制。許多時候我們有些想要作的事,但因著召會的約束和限制,我們不能去作。當時我們覺得有點不高興,但過了不久,當我們回頭看的時候,我們必須說,「主,我們何等感謝你!那對我們是真正的保護和祝福。」這不僅是一種外面的祝福,也是對於己的征服和消減。我們都必須被減少並受約束。 因著主的智慧和主宰權柄,無論在哪裡有地方召會,那必定是主的身體在那城裏獨一的彰顯。我們若留在那地方,就必須與那個召會是一。這樣我們就會學功課,那裏也就沒有分裂、後門、或「火災逃生門」。每一面都會關起來。我們必須受約束。然而讚美主,借著這些約束,我們受到保護。召會的彰顯乃是眾地方召會,而地方召會總是獨一的。召會在各地獨一的彰顯,才對我們成為功課和約束,也是保護。 我們必須不被今天的光景困惑,只要簡單回到聖經純淨的光裏。今天基督徒沒有清楚確定的看見,召會的彰顯乃是眾地方召會。有些人總是以為,無論何處,無論何時,只要基督徒聚在一起就夠好了。這種想法很受許多基督教教師和著者所鼓勵。許多資訊和書籍鼓勵人在他們的家中、校園、工廠、和許多住處自由聚集。一般人根本沒有地方召會作為主身體在他們那地獨一彰顯的觀念。 我們需要眼睛得開啟,因為我們若沒有看見地方召會,我們就是在黑暗裏,並且被蒙蔽。我們以為自己是對的,但實際上我們完全是錯誤的。我們對主關於召會的路,需要有清楚的異象;也就是說,地方召會乃是召會在各地獨一的彰顯。我們若能看見這異象,所有的問題就都解決了。 主雙重的恢復 主的恢復主要有兩重:那靈和召會地方的彰顯。我們必須有這兩面,這兩方面。那靈的一方面是為著生命,地方召會的一方面是為著道路。我們裏面需要生命,外面需要道路──主要恢復這兩者。 已過四十年,主已向召會揭示身體彰顯的需要。但我們必須指出,主身體的彰顯只在一條獨一的道路上,就是在地方召會裏。無論你談論多少身體的彰顯,並且多麼為著身體的彰顯,但直到你當地有一個獨一、正當、實際且活的地方召會,你才能有身體正當的彰顯。 今天我們是在主的恢復裏。一面主已經給我們看見,我們必須時時經歷祂在我們靈裏作賜生命的靈;同時祂也指引我們要來在一起,在我們所住地方獨一的一的立場上,作祂身體正當的彰顯。這就是地方召會,這是非常真實、實際、活潑,又是非常簡單的。我們必須不受今天基督教的光景所影響,乃要回到主純淨的話上。 在一九六五年洛杉磯的訓練聚會中,主使我們對兩個小小的詞有深刻的印象,我們絕不會忘記:「在靈裏」,和「站住立場」。一個必須是我們的生活,另一個必須是我們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