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讀經

第二篇 讀經 一個基督徒得救後,首要的事,就是讀聖經。有的弟兄姊妹,可能已經扎實的在讀聖經;但有的可能尚未好好讀過聖經一遍。所以,我們要從一個較高的情形,而不是在一種較低、較淺的角度,按原則來說讀經的問題。 對於聖經到底是什麼,相信我們好些人都會不假思索的說,聖經就是神的話。然而,對聖經就是神的話這事,實在沒有多少人有深刻的認識。就連我們這些得救多年的人,對聖經就是神的話,也不一定有夠深的認識。我們裏面既不是那樣的認識聖經,我們對聖經自然不會有深刻的感覺。 神的話就是神自己 話是代表說話者自己。比方,有人接到他父親的信,他讀他父親的信,不會覺得那只是父親的信,和父親是分開的;他會感覺讀其信如見其人,他乃是在父親眼前。這好比我們讀愛我們的人所給我們的信,讀的時候,我們不是只感覺到他的話,而是如同碰到他那個人。所以,話既代表說話者自己,神的話就代表神自己。每一次我們讀聖經時,都該有一個感覺,我們不只是來到神的話跟前,更是來到神自己面前。這樣,我們的讀經才能正常,我們所讀聖經的真理,才能在我們裏面發出亮光。我們若把聖經當作教訓來讀,對我們就沒有多大益處;但我們若能在每次讀經時,感覺是來到神面前,那就能幫助我們摸著神自己。 或許有人會問,有什麼憑據說神的話就是神自己?當然有。約翰一章一節說,「太初有話,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另譯。)同章十四節也說,「話成了肉體。」(另譯。)六章六十三節又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我們若把這三節連起來讀:「太初有話,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話成了肉體。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這樣,我們就能看見,神的話就是神自己,並且是顯出來的神自己,因為當神隱藏時,沒有話;惟有神顯出來時,才有話。 又比方,若有人到我家來看我,我閉門不出,他根本看不見我。設若我從房裏出來了,但我仍閉口不言,人雖然看見了我,卻還沒有碰見我這人。一直等到我開口說話,我這人才出來;我一說話,我這人就「成了肉體」,人就可以摸著我。又好比,我非常不滿意戴弟兄,這是我裏面的故事。有一天,劉弟兄來找我,我若閉門不見,他根本見不到我。我若出來了,他問我對戴弟兄這人看法如何?我若閉口不言,他也無法知道我對戴弟兄的看法。直到有一天,我告訴他說,「我實在討厭戴弟兄。」這話一出,這話就代表對待戴弟兄的那個我。所以,神的話不只代表神自己,並且是代表顯出來的,非隱藏的神自己。 我們在生活中,若是碰到一個無論如何總不開口的朋友,那實在是一件麻煩的事。若是夫婦二人,晚上還談得好好的,第二天清晨太太忽然不說話了,那也是麻煩的事;作丈夫的根本無從知道,她裏面到底發生什麼故事。直到丈夫逗她說話,話說得越多,她那個人就越出來,裏面的故事也就出來了。 聖經就是神的話,神的話就是神自己。約翰福音不是說神成了肉體,乃是說話成了肉體;那一個拿撒勒人耶穌,他整個人都是神的話。人若問我們,主耶穌是誰?我們會告訴他,主耶穌乃是成了肉體的神。然而聖經是說,話成了肉體。那成了肉體的話就是主耶穌,整個主耶穌就是神的話,是他把神說出來了。所以他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我們若說主的話是屬靈的,是生命的,那還不夠,因為主的話根本就是靈,就是生命;因為整個拿撒勒人耶穌就是神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神把他自己放在他的話裏面,有一天這話成了肉體,就是拿撒勒人耶穌。在這位拿撒勒人耶穌裏面,沒有別的東西,只有神的話;神的話就是神自己出來了。從他裏面出來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翰一章告訴我們,話就是神自己;六章告訴我們,他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既然聖經是神的話,那麼聖經代表什麼?聖經代表神的自己;主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所以我們讀聖經時,必須領會到這地步,認識聖經就是神的話,神的話就是神自己。神是靈,神也是生命的源頭,而這本聖經就代表神自己;所以聖經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讀經的態度 一 感覺要對-來到神面前 有了這樣的認識,再來看讀經的問題時,就當注意我們的態度該如何。恐怕有些弟兄姊妹,在讀經的態度上,認識還是不夠。有位弟兄告訴我,他作過一個實驗,他在他的書桌上放了一本化學,也放著一本聖經。他前一個鐘頭讀化學,後一個鐘頭讀聖經;結果,發現他裏面的感覺是天壤之別。我聽了之後,覺得這樣的感覺是不夠的。我們若去問胡適之先生,他讀人文歷史和讀聖經有什麼感覺?他會說,沒有什麼感覺。因為這兩本書都差不多,都是用漢字寫的;這本書裏有天字,那本書裏也有天字;這本書裏有地字,那本書裏也有地字;這本書講人文歷史,那本書也講人文歷史;這兩本書都是文學的書。這是胡適之先生的感覺,這也代表非基督徒的感覺。 設若今天神的兒女,一手拿世界的書,一手拿聖經,讀了之後,他們裏面會有什麼樣的感覺呢?在正常的情形下,神的兒女來到神的話跟前,應該感覺碰著了神自己。我們讀化學時,是碰著化學;讀人文歷史時,是碰著人文歷史;讀聖經時,應當碰著神。所以,盼望我們所有追求神的人,都要操練這個功課;每次讀聖經時,都碰著神。 比方今早有人來找我,對我說了許多話。結果,我不只碰見那些話,我更是碰見那個人。當人對我們說話時,我們不僅聽見人的話,更是碰見了說話的人。我們中間有好些人得救多年,也讀聖經,但讀來讀去,到底是碰到聖經的話,還是碰到說話的神?這好比人對我們講一席話,我們是感覺聽見人的話,還是感覺碰見說話的人?我們通常不只碰見人說的話,更是碰見說話的人。雖然我們的確聽見人的話,但那個說話的人,更是從他的話裏出來了。他的話出來,他那個人也就出來了。他的話給我們的印象不一定深,但他那個人給我們的印象定規較深。同樣的,我們讀聖經,也應當感覺真是碰著了那位可愛的救主。因此,當我們每次讀聖經時,我們都當操練,我們乃是來碰見神,摸著神。 以我自己為例,無論我什麼時候讀聖經,只要我一接觸神的話,我都感覺和神接觸了一次。就好比即使我是在擴音器前聽某弟兄講話,我聽到的還是某弟兄的味道。我們一到聖經跟前,就該感覺到神的「味道」,感覺我們是到了神面前。凡來到聖經跟前,感覺是碰到神的人,很少把聖經當作學校的課本來讀,好像讀化學、讀數學、讀聖經,味道都差不多。不,我們都必須看見聖經是神的話,是神的自己出來了;我們碰著神的話,就是碰著神。 二 態度要對-將神的話當作食物吃了 說到讀經的態度,就好比我們吃早餐,也有吃早餐的態度。我們吃早餐時,不會先研究,這道菜維他命A很多,那道菜維他命B很多,飯和饅頭澱粉多,所以先吃這再吃那。不,我們乃是帶著空肚子來吃,管他什麼維他命、或澱粉,吃了再說;我們不是頭腦動,乃是口動、腸胃動。所以我們既知道,聖經是神的話,就是神自己的發表,是我們屬靈的食物,我們來到聖經跟前,當有什麼樣的態度呢?聖經說,我們得了神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耶十五16。)所以,吃乃是我們對聖經當有的態度。 吃既是我們對聖經的態度,我們當如何「吃」聖經呢?這是許多人的問題。我們要看見,神的話就是神的自己,而神的話一出來,就是靈,就是生命。所以,要合式的對待神的話、「吃」神的話,我們必須用靈;我們要用靈對待神的話,不能用頭腦。我們只能用靈讀聖經,用靈接觸神的話,吃神的話,而不能光用頭腦。然而,用靈讀聖經是什麼意思?這話不容易領會。有人說用靈讀,就是用裏面的人讀;但什麼叫作用裏面的人讀?有人說,就是不用思想分析。我們要花一點工夫來看這個問題。 我小時候讀的是基督教學校,學校有背聖經的規矩。那時我什麼也不懂,只知道背;這就是用頭腦讀聖經。慢慢,到了約二十歲時,我再打開馬太一章,讀到亞伯拉罕,我就會去研究亞伯拉罕究竟是誰。以前是頭腦用記憶讀聖經,後來是頭腦用理智讀。那麼到底什麼是用靈讀聖經呢?我們知道聖經是神的話,神的話就代表神自己。我們每次來到神的話跟前,都感覺碰著神。同時,我們也知道神是靈,(約四24,)我們不能用頭腦接觸他。所以當我們來到神面前,我們會說,「神阿,我愛你,我來讀聖經,來讀你的話。」然後,我們可能打開馬太福音,讀到亞伯拉罕,就會問:「亞伯拉罕是誰?」好像我們會遇到許多不懂的問題,但頭腦不懂無關緊要;在我們裏面,卻會像作日光浴一般,又像在水裏洗過一樣,我們的全人裏面,會感覺到新鮮和舒暢。 有的人有過這樣的經歷,有的人可能沒有;至於我自己,我是有很多這樣的經歷。從前我讀舊約聖經時,常常頭腦不明白,但我靈裏的感覺,就像在神的話中再次洗滌過一般,很新鮮、很舒暢。好像讀雖沒有讀懂,但讀過之後,裏面覺得很新鮮。比方,有一次,我讀到但以理十一章,什麼南方王、北方王等,把我弄得莫名其妙;但因著我的態度是對的,我知道我所讀的,是我所愛的主說的話,我裏面頓覺在他面光中,又洗滌了一次。那種感覺很新鮮,很舒暢,是在與他的交通裏。南方王是誰,北方王是誰,我都不知道;但我裏面,就像沐浴在神裏面一樣。這樣讀聖經,就有神的味道。 每一個得救的人,在正常的情形中都有這種經歷。這樣讀聖經,並不是一點都沒有記憶。比方,我們讀馬太一章,從一節讀到十七節可能都讀不懂,但慢慢讀到二十一節:「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我們懂了。我們不只用靈讀,我們乃是整個人一起讀;我們禱告,我們也默想。讀過之後,我們就會非常剛強,非常新鮮。這好比我們每天清晨起來,都要用水清洗我們的臉一樣;我們基督徒每天清晨起來,也都要在靈裏,清洗一次我們的面孔。用什麼洗呢?乃是用聖經洗。聖經是「水」,禱告是「毛巾」;若是正常的話,我們每天清晨都要清洗一次臉。早晨洗臉,若沒有肥皂還可以將就,但若沒有毛巾就為難了,沒有水更是不行。 許多時候一個人讀聖經,頭腦裏記不得什麼,靈裏卻給聖經洗滌得新鮮了。有人就憂愁的說,他讀聖經,讀過就忘,怎麼辦?其實,這無關緊要。就如我們每天清晨都洗臉,但洗過之後,我們有誰記得洗臉水是什麼樣;我們定規不記得。這不要緊。什麼水雖然不記得,但臉總歸洗過一次了;況且也不是一點記憶也沒有。忘記有兩種,一種是不用靈讀,讀過之後就忘;這非常糟糕。一種是用靈讀,讀過之後也忘了;這不要緊。我們只管天天在神面前,用靈讀聖經,天天在神面光中沐浴一次。 不幸的是,在神的兒女中,十個人裏面難得找到一個這樣讀聖經的人。這樣讀乃是最高明的讀法;不管明不明白,懂不懂,重要的是在神的話中碰見了神。雖然我們不會講,也講不出來,但我們的靈的確碰見了神,我們的確碰見了神的靈;這就是把神的話當作食物吃了的意思。忘了不要緊,少年時記住的總不容易忘;年紀長,忘性總是較大。在二十年前,我剛出來事奉主,講一篇道,過了兩周,我還能一字不改的背給人聽;但現在,前一個主日講的一篇道,這個主日連題目都不容易記起來。所以,讀聖經要趁著少年的時候。 三 方法要對-把聖經裏的要點內涵讀出來 說到讀經的方法,我們應該都聽過許多。簡單的說,讀經要讀得好,首先感覺要對,其次態度要對,然後方法也要正確;必須用頭腦記憶、研究。在讀經的事上,不能把頭腦的功用完全抹煞;至少能背幾句也是不錯的。雖然不能一句一句背,但背大意也是不錯。比方馬太一章開頭一至十七節講家譜,接下去一段講主的出生;二章講星象家朝拜,主逃往埃及;三章講約翰施浸。這是事實的要點,值得我們用頭腦記住,領會還在其次。這就是說,讀經時,首先要用頭腦來記憶、領會,其次要找出聖經裏的事實,不要唯讀空洞的文字。 比方,讀馬太一章時,不要唯讀文字,要把馬太一章的事實找出來。讀羅馬六章時,就要知道羅馬六章是講我們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有時我問弟兄們,對聖經的那一卷比較熟,結果沒有人敢說;有的即使說出一卷,再往下問他那一卷主要講什麼,他又說不出所以然。這是給我們看見,讀聖經除了要用靈,首先還要記,記了之後就容易領會,然後要花工夫找出事實。有的人好像一句一節都知道,但合起來就不知道在講什麼。比方羅馬一章是講外邦人的罪,二章講猶太人的罪,三章講普世之人的罪,四章講因信稱義,五章講在亞當裏,六章講在基督裏,七章講在肉體裏,八章講在聖靈裏,九、十、十一章講神的選召和憐憫,十二章講奉獻,十三、十四、十五章講奉獻的生活,十六章講零碎事情的安排,我們若這樣把羅馬書裏的要點讀出來,聖經對我們就是大有助益的。 盼望我們都看見,讀聖經要讀出裏面的事實來。我們若能把這些點抓牢,我們讀經就會讀得相當好。感覺要對,態度要對,然後要把聖經裏的東西讀出來。至於讀多少,我們都知道,按普通讀法,新約一天一章,舊約一天三章,剛好一年一遍。在假期裏,則最好讀新約一卷;有時候也可以讀一個題目。 讀預言、預表和比方 其實,聖經裏最難讀的是預言和預表。對於聖經裏難懂的預言和預表,我們不要去強解。有時明言說預言,就得按明言來領會。比方,「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賽七14下,)我們就得按字面解。至於所有舊約的預表,都得用新約的解釋來領會,不能用自己的頭腦來領會。比方,舊約說羊羔,到了新約,約翰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我們就當知道羔羊是指著誰說的。舊約講銅蛇,(民二一,)到了約翰三章,主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14,)我們就知道銅蛇是指著主說的。 至於比方,需要讀全部聖經。如童女和油的比喻,(太二五1~13,)必須把全部聖經都讀熟了,然後才能知道童女是指基督徒說的,油是指聖靈說的。我們讀預言、讀比方,都有規則。預言必須用明言來解,預表必須用新約的話來解,比方必須用全本聖經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