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奉獻
書名:清心的人

第五篇 奉獻 承認罪,對付罪,並將自己奉獻給主 一個基督徒要生命有長進,有一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必須在主面前好好承認罪,並對付罪。與認罪同樣重要,並同時發生的,還有一件事,就是在主面前,徹底將自己奉獻給主。將自己奉獻給主,乃是一個基督徒起碼該有的經歷。換句話說,一個人得救後,若要在生命上有長進,定規是承認罪、對付罪的。承認罪重在裏面,對付罪重在外面。承認罪是述說心裏的光景,把裏面所感覺的罪,都向神承認出來。對付罪是外面的行為,把生活裏的、四圍環境中的、家裏的、所有不討神喜悅的事物,都對付乾淨,不僅是在神面前,更是在人面前。裏面的承認罪,加上外面的對付罪,二者調在一起,才是真實的經歷。 然而,一個人得救後,若僅僅在神面前承認罪,在人面前對付罪,卻沒有奉獻自己,那也是還沒有走路。要知道,一個人得救後,頭一步路定規是認罪、對付罪,並且把自己獻給主。在經歷上,這三點是有先後不同。有的人先對付罪,然後奉獻給主;有的人先奉獻給主,然後對付罪;這都無關緊要。因為人得救,頭一步路總歸包括這三點:在神面前好好認罪,在人面前好好對付罪,將自己奉獻給主。這三點調在一起,才是完全的經歷。 就如早餐,有麵包、稀飯、小菜,才是一頓完整的早餐。至於是先吃稀飯,先吃麵包,還是先吃小菜,這都沒有關係。同樣,人得救之後,頭一步經歷,包括從裏面向神認罪,在人面前徹底對付罪,把自己好好奉獻給主。這三點缺一不可,但先後順序無關緊要。這不在乎人的鼓勵,因為人只要得救了,走主的道路是沒法逃避這幾件事。凡沒有經歷這幾件事的,他在主面前就還沒有走路。即或有的人經歷了第一點,有的是第二點,有的經歷了一、二點,卻沒有第三點,那他在主面前,還是一步路也沒有走。 我們要求主給我們看見,到底我們在那裏。無論我們是否有心要走,或者有一點定意,我們都得認識,屬靈的路是沒有捷徑的。好比我們從客廳走出去,要經過玄關,再到大門。主的路是有一定段落的,人沒有法子越過一步。我們可以常常聽道,常常讀經,但我們若沒有心走主的路,道對我們就沒有幫助,讀經對我們也沒有益處。道本該是非常能幫助人的,讀經本該是叫人得生命供應的,但我們走主的路,若僅僅作個明白道路,卻沒有心的人,那一切與我們就無益了。不要僅僅作個明白主道路的人,還要作一個有心的人,並且不只有心,還得把腳踏在路上。若是這樣,每篇道對我們都有益處,每一節聖經對我們也都是供應。盼望我們個個都是有心的人,是走道路的人,是把腳踏在這路上的人。 神要人信他並且愛他 這樣,我們就看見,除了承認罪和對付罪,將自己奉獻給主,是何等重要。在全本聖經裏,有兩個非常重要的點。第一,神要求人信他;第二,神要求人愛他。神所要求於人的,首先就是要人信他;其次,要人愛他。全世界為首領的,都沒有要人信他,也沒有要人愛他。穆罕默德、孔子沒有叫人信他們,也沒有叫人愛他們。只有這位耶穌基督叫人信他,也只有這位耶穌基督要人愛他。 人墮落以後,神對人的要求,第一就是信,第二就是愛。你知道甚麼是得救麼?得救是歸向神,就是信神,和神發生關係。一個人沒有神,就是與神隔絕了,不管隔得遠,隔得近,都是隔絕、斷開了。所以,甚麼叫作我們與神聯結起來,與神接起來呢?就是信。我們信得越多,和神接起來的越多;我們信得越多,和神的聯合也越多,和神的接觸也越厲害。許多人說沒有神,因為他們用錯了接觸神的器官。比方用耳朵聽顏色,當然聽不出來;用眼睛看味道,當然看不到。這位神,我們越信他,就越覺得他的存在;並且越信他,越覺得他的同在。人和神發生的關係,就是信。 第二,人和神發生的關係就是愛。很希奇,神在人信他之後,所要求的就是愛。沒有一個得救的人,沒有一個信神的人,他裏面不覺得主可愛。我們若去問一個拜菩薩的人,菩薩可不可愛?他會說他從來沒有想到這事。我們若去問一個信主的人,不管他愛有多少,至少都有一點感覺,覺得他愛主;至少都有一點心,要為主作點甚麼。所以,只要是一個得救的人,沒有人教導他,他裏面自然有一種感覺,覺得主是可愛的,他要愛主。 得救的人都感覺主可愛 雖然,在一些得救的人身上,他可能不太感覺主可愛,也不太覺得要愛神,但他裏面還是有點愛主。有一次,我去看望一位弟兄,他很愛打牌。我問他說,「你覺得主可愛,還是牌可愛?」他說,「我外面覺得牌可愛,但裏面還是覺得主可愛。」事實上,他也知道愛主好,但打牌對他來說也很有味道。有兩個東西在爭這個人,主在裏面爭,牌在外面爭。但總歸有一天,牌要失敗,主要得勝;遲早他裏面的能力,要勝過他外面的能力。凡恨罪的,不是因為怕罪而恨罪;基督徒恨罪,是因為主的可愛,因為他們裏面有主的愛。 每一個得救的人裏面,都覺得主可愛。不是「知道」,知道是頭腦的問題;乃是「覺得」,覺得是裏面的感覺。他不只知道主的可愛,並且覺得主可愛。一個基督徒可能犯很大的罪,他可能在犯罪的時候,一面享受罪中之樂,一面又同時覺得主可愛;所以沒有一個基督徒是不矛盾的。每一個基督徒都是裏外不同,裏外相反的;難得有一個基督徒裏外一致。甚麼是裏外一致?就是外面愛主,裏面也愛主。大多數的基督徒,是外面有點愛自己,裏面還是愛主;外面有點服裝上的打扮,裏面還是愛主;外面有點愛妻子,裏面還是愛主;外面有點愛兒女,裏面還是愛主。每一個基督徒,多多少少都有些愛主。一面我們喜歡情慾,喜歡時髦,喜歡打扮,另一面我們又覺得主實在可愛。 雖然有程度上的不同,但沒有一個基督徒不覺得主可愛。這就是基督徒奉獻的動機。主在我們身上所作的,就是在我們得救之後,多次多方吸引我們的心,並藉著各種各樣的環境和作法,吸引我們,使我們能對他說,「主阿,不只你愛我,並且的的確確你是可愛的,我把自己完全獻給你。」每一個基督徒,都要這樣走起頭的路,沒有一個能夠逃避。凡沒有把自己給主的人,沒有法子走主的路。 奉獻是一切經歷的起步 一個人得救之後,要有豐富的經歷,頭一步要踏出去的就是奉獻。若是一個人得救之後,不把自己獻給主,他就沒有法子走主的路。禱告要得答應,信心是相當重要的;沒有把自己奉獻給主的人,是難得有信心。只有把自己奉獻給主的人,才能有真實的信心。當我們把自己徹底奉獻給主之後,信心就來了;信心是從奉獻來的。不僅如此,一個人要完全歸給主,這人必須把自己完全奉獻給主。沒有一個不把自己奉獻給主的人能聖潔。凡沒有把自己奉獻給主的人,沒有法子得勝;沒有把自己奉獻給主的人,難得看見亮光。我們在神面前的路,能走得多好,完全看奉獻;因為人的心是轉向世界的,只有當人轉向神的時候,神的光才來照他。 這裏有光,但我若不轉過來,我就沒有光。因著光是有角度的,人的心若向著神之外的事物,要神光照他是不可能的。有的人禱告求神光照,但仍然沒有光;有的人還希奇別人常有亮光,為甚麼自己卻沒有光。這沒有別的緣故,只因他背向著神;等到他甚麼時候轉過來了,神的光就能光照他。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一個基督徒裏面沒有亮光,就是說他裏面還有點背向著神。既是背向著神,就需要轉過身來。甚麼叫作奉獻?奉獻就是把我們這個人轉過來。我們的心是在世界裏的,自然是向著世界的;所以,我們需要都轉過來。甚麼時候我們的心向著裏面的主,馬上裏面就明亮,就知道甚麼是神的旨意,甚麼不是神的旨意。 再者,一個基督徒要屬靈,也必須奉獻。就如一個杯子擺在外面半天,雨下得非常大,杯子裏卻沒有半滴水。為甚麼?因為杯口是朝下的。雖然大雨傾盆,杯裏卻是沒有一滴水。每一個神的兒女,都該被聖靈充滿,並且容易得聖靈充滿。然而,天天有人求聖靈充滿,卻總是得不著聖靈充滿。這是甚麼緣故?我們若把玻璃杯口轉過來,杯口朝上,立刻杯裏就滿了水。若是我們的心不肯轉過來,不肯向著神,而一味的向著下面,朝著世界,這樣要得聖靈充滿,是不可能的。一個人的心完全向著世界,而想得聖靈的充滿,得神的恩典,是絕不可能的。然而只要他的心稍微轉向神,他立刻能得聖靈的充滿。所有經歷過的人,都能作這樣的見證。不僅如此,一個人要常常和神有交通,常常有神的同在,這人必須是個奉獻的人。凡沒有奉獻的人不會有神的交通,凡沒有奉獻的人不能有神的同在。好比電燈,只要斷一根線,電就斷了;斷二根和斷一根是一樣的。所以,要享受神的交通和同在,就必須我們是個奉獻的人。 神的恩典、祝福臨到奉獻的人身上 愛神和信神同樣重要;必須我們信他並愛他,他的恩典、他的祝福、他的同在才會臨到我們。要神的恩典、神的祝福、神的同在都臨到我們身上,就得愛他。當然,沒有信的人難得愛神,有愛就得有信。你如果愛他,你就要轉向他。常聽見人說,我們要等候神,其實這是不對的。不是我們等候神,乃是神等候我們。神所以聽我們禱告,等候給我們能力,都是因我們轉向他。不是我們等候神,乃是神等候我們。就如外面雨很大,但這杯子是杯口向下,怎能盼望雨水進到裏面?人若是不肯轉過來向著神,神的恩典如何能臨到這人?神乃是一直在等候他,等他轉過來,從地上轉到天上。所以,不是人等候神的恩典,乃是神天天等候人接受他作恩典。 難處在這裏,人的心並不那麼容易轉向神;只有被主的愛摸著的人,才容易接受神的恩典。沒有信心的人,只要奉獻自己,就很容易有信心;得不著聖潔的人,只要奉獻過了,就容易有聖潔;沒有亮光的人,奉獻過了,也很容易有亮光;沒有神同在的人,奉獻過了,就有神的同在;沒有能力的人,奉獻過了,生活就很有能力。所有的問題都在這裏,到底我們的心是不是轉向主?我們的心若向著主,主的自己和主的恩典,屬靈的亮光和屬靈的豐滿,都要傾倒在我們裏面。但我們的心若不向著主,主儘管施恩,恩典還是不能進到我們裏面,就如雨水不能進到杯子裏一樣。 甚麼叫奉獻呢?奉獻就是把我們這個人轉過來向著神。從前是要神之外的,從這時候起,裏面被主的愛激勵,轉向神,只要神自己。凡是這樣反轉向著神的,很容易碰著神,蒙神的恩典。我們若肯這樣把自己奉獻給神,再去禱告,我們的禱告就會特別;再去讀經,聖經就滿了亮光;再去傳福音,傳福音也大有能力。一個基督徒至少需要一次,徹底的把自己奉獻給主;甚至多次,過一段時間,或許覺得前次奉獻不夠徹底,就有第二次徹底的奉獻。再過一段時間,又覺得第二次奉獻還不徹底,就再奉獻一次。又過一段時間,再一次徹底的奉獻自己。他越這樣奉獻,他裏面摸著主越多,也越被主得著。這樣的人天天走主的路,生命天天長進。 奉獻之後,要絕對順從裏面的感覺 當我們把自己奉獻給主之後,就要絕對跟從主的感覺。我們把自己奉獻之後,裏面明亮了,覺得這是主喜悅的,就要跟從裏面的感覺。羅馬十二章一節說,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獻給神。我們這樣獻給神,結果我們會明白神的旨意,就是神可喜悅並純全的旨意。神所喜悅的,神會讓我們覺得;神所不喜悅的,神也會給我們知道。就在這時候,我們要絕對順從在我們裏面的每一個感覺。一個基督徒若僅僅是在外面聽道理,聽勸勉,而不去實行、走路,那是沒有多少價值的。一個基督徒最寶貴的點,是把自己奉獻之後,能夠感覺出那個是主所喜悅的,那個是主所不喜悅的,然後照著那個感覺去行。這在基督徒的經歷中,是最寶貝的。 有個姊妹相當時髦,但有一天她把自己奉獻給主。她說,「主阿,從此,我把自己奉獻給你,我不要你以外的東西,我作得來作不來,我不管,我只把自己給你。」禱告之後,大概過了二、三天,她又穿了一件很摩登的衣服去聚會。她自己見證說,沒有人告訴她這衣服不可穿,也沒有讀到聖經說這衣服不可穿,就在她把自己奉獻給主後三天,當她再到衣櫥去拿衣服時,裏面覺得不可拿。她不懂得,還在那裏分析,難道穿衣服也犯罪麼?就拿出來,裏面還是覺得不妥;把衣服穿上後,裏面更是不舒服。她辯駁的對自己說,以前主日聚會時,傳道先生也沒有說不可穿,於是穿著走出大門。 出大門後,裏面感覺回去,回去。但她還是不明白,有甚麼不可?一路走,一路爭執:「你穿這衣服,從前可以,今天不可以;別人可以,你不可以。」她裏面實在沒有平安。到了聚會門口,催她回去的感覺,弄得她極為不舒服。她被這感覺鬧得沒有辦法,就在她一隻腳已經踏進大門時,她還是收回來,回家去了。她回去比來時痛快多了,因為裏外一致了。她換了衣服再來,那一天的聚會是前所未有的享受。她學了一個功課,知道人在神面前,的確能夠活在與神的交通中。 一個人走主的路有多少,全在他活在神面前有多少。我們的心一轉向神,立刻有神的感覺,知道甚麼是出乎神的,甚麼不是出乎神的。這樣的經歷,只有走在神的路上才有;這樣的生活,不是照著外面的生命,乃是照著裏面的生命。 有一位姊妹去買布。布店裏有一塊毛布,她想買,裏面卻說不要買,並且要她把錢送到一個地方,幫助主的工作。她自己算來算去,還是買了布。回去心裏一直不平安,有三天之久。她把這件事告訴一位弟兄,說,「我買了一塊布,結果買了一個罪。」那位弟兄剛好要這布,就請她轉售給他。這位姊妹就照著裏面的感覺,把賣了布的錢送出去。 我們要順服裏面的感覺,若不順服,早晚我們都得認這個不順服的罪,就像那位姊妹一樣。這給我們看見,一個人走神的路,起碼的幾點,就在於他要在神面前,把所有的罪認乾淨;在世人面前,把所有的罪對付清楚,並且把自己徹底的交給主。這樣,他裏面就有主的同在,能與主有交通,有主的感覺。有了主的感覺,每一個感覺就都要順服;順服越多,裏面越敏銳。願主憐憫我們,叫我們個個在他面前,不僅作個聽道的人,更是心向著他,走在他的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