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認罪與求光照
書名:清心的人

第四篇 認罪與求光照 對付外面的罪也對付裏面的罪 一個人得救後,要在生命上有長進,就必須好好除酵;也就是好好對付在主面前不該有的情形,以及主所定罪的東西。但這不是僅僅指外面的事物說的,而是指人當從裏面向主認罪。 說到人的難處,總是裏面的超過外面的。人外面可能有許多可定罪的事,都是真的,但裏面的難處、裏面的罪惡,不知道比外面的多多少。外面的不過是行為的問題,但裏面的不僅是心思的問題、主張的問題,更是人的自己。人可能在自己裏面錯,卻在外面一點都不錯。這意思是,人裏面滿了罪惡,但外面可能一點罪惡的行為也沒有。在人裏面的確有那個罪惡、罪過,有那個黑暗存在,但在外面一點也沒有表現出來。所以,一個人得救後,若要生命有長進,不只要對付罪,把外面不合式的對付掉,更要好好回到神面前,將裏面的實情都對付過。神對付我們,是重在對付我們的裏面;神潔淨我們,更是重在潔淨我們的裏面。 人可能外面是對的,但裏面都不對,都不義。主耶穌在福音書裏,責備法利賽人說,「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顯得美觀,裏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汙穢。」(太二三27。)這意思是,有好些人就像這裝飾的墳墓一樣,外面好看,裏面卻沒法子公開,是見不得人的。人外面的行為有許多是可定罪的,但人裏面的邪惡,不知該加多少倍的被定罪。人裏面的需要,比外面的大。許多時候,一個人信主得救,外面非常好,沒有多少可指責,但兩三年後,生命仍然沒有長進。他的難處不在外面,乃在裏面。他外面的行為都是對的,裏面的卻不對。外面的多是在人面前,裏面的是在神面前。人在神面前該認外面的罪,更該認裏面的罪。當神給我們光照時,不但是照我們外面,更是照我們裏面。 蒙神光照而認罪 有的人也許已經得救一些時日,卻從沒有在神面前認過一次罪。我們都承認主耶穌是我們的救主,但直到今天,我們在神面前,並沒有把我們裏面的罪,樣樣都承認出來。也許有人會說,他不覺得自己有甚麼罪。這話當然不假;但一個人可能已經滿了罪,卻一點不覺得自己有罪。以事實來說,他滿了罪;以感覺來說,他不覺得有罪。就著在神面前,實在滿了罪;但在自己的感覺裏,一點不覺得有罪。 在上海,有一天,我才進執事室,裏面的人看見我,就笑個不停。我問他們怎麼回事,一位弟兄就把我帶到鏡子面前,我這才看見,自己不知在甚麼時候,已經弄得墨黑,卻一點不覺得。事實上我已經弄髒了,但感覺上我還是清潔的。許多人在神面前就是這樣;事實上已經滿身汙穢,卻仍覺得自己不錯,主觀的感覺離事實太遠。聖經裏有許多這樣的例子,一個人沒有遇見神時,都覺得自己好;一碰著神,馬上覺得自己有錯。為甚麼?因為神就是光,神就是鏡子;沒有一個人在神面前不看見光,不覺得自己的罪惡。人所以能看見自己的面孔,都是和光有關。比方,在一個黑暗沒有燈光的屋裏,可能滿了垃圾,但人一點不覺得髒。然而,只要稍微透出一點光來,人就會看得非常清楚。只要有強烈的光,即使是灰塵也能看得清楚。在顯微鏡下,任何細菌都無法遁形。許多醫生都說,只要一個人帶著強烈的光,帶著高度的顯微鏡,他就會看見樣樣東西都是汙穢的。 每個人在神面前都是有罪的,但不一定人人都看見自己有罪。所以,舊約的時候,人只要一到神面前,立刻覺得自己有罪。申言者以賽亞蒙光照時,立刻發現自己不潔淨。當天上的撒拉弗喊著「聖哉!聖哉!聖哉」的時候,以賽亞就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賽六5。)我們每個人身上,至少有四樣東西是不潔淨的,就是我們的上唇、下唇,我們的舌頭,還有我們的喉嚨。也許有人會說,不,我的嘴唇、舌頭、喉嚨,都相當乾淨。然而有一天,當我們真蒙神光照時,我們就要看見,沒有一個地方犯罪,像我們的嘴唇犯罪那麼多。 無論誰,只要被神遇著,就會認自己的罪,並且兩個鐘頭也認不完。我們雖不知我們的舌頭犯了多少罪,我們的嘴唇犯了多少罪,但我們總知道,我們不該說的說了,並且還攙雜了一點邪惡,攙雜了一點陰險。一個人只要他的嘴唇乾淨,他就是一個乾淨的人。以今天來說,有誰從早起來到現在,他的嘴唇沒有犯罪?或許有人會說,他沒有錯,沒有罪。然而當他真正碰著神時,他立刻要看見,他的罪過不僅是一件件的,更是一堆堆的;他認了再認,認了還有。 有一個朋友得救了,他告訴我,他沒有得救以前,認為自己是君子。我也承認他的性情的確是好義的君子性情。然而有一天,他生病了,並且是好幾種病,高血壓、心臟病、肺病等。他在醫院裏住了好久,病一直不好。有一天,他心裏確實有些著急,就在床上想,到底我這個人怎麼樣呢?他越想自己,越覺得自己很好;越衡量自己,越覺得自己不錯。就在這時,他看見身邊有本聖經。那時他還沒有信耶穌,根本不懂甚麼叫作救恩。他打開聖經,讀了一讀,忽然莫名其妙覺得,裏面有個東西不對。那是他從前沒有發現過的,他覺得自己裏面有個念頭不對,他就在神面前認這個罪。剛剛認過,第二個感覺又來了,他就再認第二個罪。然後,第三個感覺又來了,他就認第三個罪、第四個罪、第五個罪。這樣認下去,也不知認到第幾個罪時,他就覺得這許多的罪,那裏能在床上認,就起身趴在床前。再認了幾個罪後,他的兩隻手就從床上舉起,五體投地的趴在地上,一面哭,一面認;至少有三個鐘頭之久,他覺得罪越認越多。從前他不覺得自己有錯,那天,起頭也只覺得自己有一點錯。豈知一個認過,一個又來,二個認過,三個又來…,他忘記了時間,一面認,一面哭。他是一個相當剛強的人,並且也作了相當的事業。然而他得救了,他的得救,不是馬馬虎虎的得救,他的得救,乃是把他所有的罪都承認出來。 路加五章記載彼得的事。彼得本不覺得自己有罪,但主給他光照,他馬上說,「主阿,離開我,我是個罪人。」(8。)在舊約有個約伯,在神沒有光照他之前,也不覺得自己有罪。他的三個朋友說,他必定是在神面前有了罪;約伯不服,要和神爭理,看到底他的罪在那裏。(伯五~六。)這表明約伯是在黑暗裏,他沒有碰著神,沒有遇著光。然而,在約伯記末了,約伯碰著了神,他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四二5~6。)懊悔甚麼?懊悔,是因看見自己的汙穢。我們沒有一個人在神面前不是骯髒、汙穢的。一個碰著神的人,就看見自己的骯髒;有神光照的人,就覺得自己的汙穢。沒有碰著神、碰著光的人,雖然汙穢,雖然骯髒,卻是沒有汙穢的感覺。甚麼時候,一個人碰著了神,他就看見他這個人滿身是罪,是罪的構成。 四百年前,有一個人名叫奧古斯丁,他年輕時,非常放蕩。母親非常虔誠愛主,常常為這個兒子禱告。有一天,奧古斯丁在一個地方,忽然有個感覺,有個念頭說,「我這個人為甚麼浪蕩,不歸向神呢?」他就悔改。不料,那天他發現一件事,他的罪竟然越認越多。好像不認時,還沒有多少罪,越認,罪越兇猛。後來,他就寫了一本屬靈的認罪篇,全是認罪的話。他認罪到一個地步,說,「連我認罪懊悔,那個懊悔都需要神的赦免,連我為罪憂傷而流的眼淚,都需要寶血來洗淨。」你想這個人認罪到甚麼地步?可以說,他已經認罪到最末了,連認罪的懊悔都需要主赦免。 一個人在神面前,碰著神,定規看見自己有罪。他越認罪,就越覺得自己汙穢;越覺得自己汙穢,就越到神面前;越到神面前,就越覺得自己有罪。每一個得救的人,神帶他起頭走路,總得從這裏走過。我們得救至今,有沒有在神面前徹底認罪過,乃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有許多人,得救是沒問題了,但有沒有好好認過罪,恐怕是個大問號。 我得救後,第一次徹底認罪時,不是一個鐘頭、兩個鐘頭,乃是很長的時間。可以說,我被神光照到一個地步,就連坐下都覺得有罪。彷彿說是,有罪;說不是,也有罪。因為我們這個人生來就不乾淨,即使一個心思、意念,都不乾淨。一個孩子出生不久,剛會發出聲音時,他的聲音很潔淨。慢慢,他懂得說話了,那個聲音就有點不清潔。等到讀小學,從學校回來,你問他事情,他把眼珠轉一轉,你就知道那話有三分作用了。凡有作用的話,都是不乾淨的。 從一九三一年起,我差不多天天認罪。我記得有一次,我為著一件事非常懊惱,就到神面前去認罪。結果有兩句話,是我從來沒有聽見的,臨到了我。我禱告說,「神阿,我在你面前不只是汙穢的,我在你面前根本就是一堆的汙穢。不是說我是個乾淨的人,沾了一點汙穢,變成不乾淨。不只如此,主,我這個人就是汙穢形成的。神阿,我這個人不只虛假,我這個人就是虛假形成的。」我在神面前被光照到一個地步,看見我就是汙穢的形成,我就是虛假的形成。就是這兩句話開啟了我;我們不僅是有罪的,我們這人就是罪的構成。 當神光照我們的時候,我們立時看見我們的汙穢,看見我們的罪惡。我們若沒有讓神光照,我們在神面前,就一步也沒有走,一步也沒有進步。神光照我們,要我們走一步,神就必須先潔淨我們。沒有徹底蒙過光照的人,不管他得救多久,道理明白多少,聖經懂得多深,這人不過僅僅得救而已,在神的道路上是一步也沒有走過。神光照我們的頭一步,總要把我們這個人弄得清清爽爽。 蒙光照的情形 一個人在神面前蒙光照有幾種情形,有一種人得救是無心的,高興聚會就聚會,高興禱告就禱告,不高興時,既不聚會,也不禱告。但有一天,他或者走在馬路上,或者正在讀書,裏面有一個感覺,覺得要到神面前去禱告。他一禱告,立刻覺得自己有罪;越認罪,就越覺得自己罪越多。就這樣,他被興起來了;許多人都驚訝,這是怎麼回事?他裏面蒙光照,奮興起來後,馬上走了頭一步,悔改、認罪、潔淨自己,開始讀聖經。他越讀越滿了光,就喜歡傳福音。他原是無心的,然而神選召了他。 還有一種人,是他在聽道的時候,講道的人特別把他的心境說了出來,他就徹底認罪,滿了新鮮的光景。還有一種人,他聽見別人的見證,就受吸引,也到神面前求神光照,結果徹底蒙光照,徹底認罪了。還有的人,是因著和聖徒有交通,在交通之後,覺得自己該到神面前求光照,結果也蒙了光照,徹底認清自己的罪。還有的人,是在禱告聚會中,或者幾十個人,或者幾百個人,都在那裏禱告,他卻在那裏覺得自己有罪,就徹底認罪,結果也蒙了光照。還有的人,聽了人的勸勉,知道一個基督徒要生命長進,非徹底認罪不可,就去禱告:「神阿,求你給我光照,叫我的罪得赦免。」這樣禱告了一天、兩天,到了第三天,果真神就給他光照。還有的人是在禱告之後,神才慢慢讓他覺得自己有罪。 許多的立志,都是人在神面前的尋求。但願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回到神面前,對神說,「神阿,我需要你的光照,所以求你光照我,顯明我的罪過。我知道有一個定律在這裏,我若不蒙光照,罪惡不顯明出來,我的生命就沒有法子長進。」這樣的禱告,是非常蒙神答應的,並且神答應得非常快。 還有一種人,在神面前求一樣東西,神不僅沒有給他,反而讓他看見他錯了。在小孩子身上,我們常會看見這種情形。一個小孩來向爸爸要糖吃,伸出小手,撒嬌的說,「爸,給我糖吃。」爸爸說,「看看你的手,多髒阿,去洗一洗。」他就去洗了,洗淨回來又要糖吃。爸爸就拿了鏡子過來,要他看看自己的髒臉。他又去洗,洗了又來要糖吃。爸爸又給他看見脖子不乾淨,衣服不乾淨。結果他脖子洗了,衣服換了,全身都乾淨了。許多人到神面前去禱告,就像這樣,求神給他這個,給他那個,神不僅沒有答應他,反而讓他看見自己的不乾淨。到這時,他才懂得甚麼叫作跟從神,甚麼叫把世界丟在一邊,棄絕罪惡。也是到了這個時候,他屬靈的生命才在他裏面起頭。 若不是這樣,人不過道理懂一點,並且僅僅是道理,在屬靈的道路上根本還沒有起程。罪,他還沒有恨惡;汙穢,他也還沒有感覺。乃是等到有一天,神光照了他,給他看見他是在罪中的光景,他才開始認罪。這樣的感覺常常是持續幾年的,而不是僅有幾天的工夫。他會感覺自己的敗壞、自己的邪惡、自己的過錯,而一再來到神面前求光照,求洗淨。 具體的認罪 經過一九三一到一九三五年之後,每當我到神面前去祈求,那個禱告,只要兩分鐘就可以。比方為著一個難處,我去禱告:「神阿,求你給我解決。」只要半分鐘就可以,但這半分鐘的禱告之前,需要有二、三十分鐘的認罪。我有一個難處了,我求主給我解決;但我看見自己有罪,我還得先認罪。認過二十分鐘、三十分鐘後,我裏面的罪都認乾淨了,良心也覺得平安,裏面的靈和神沒有間隔了。這時很坦然、很從容的,彷彿和神面對面般,我就向神說,「神阿,在你兒子的寶血底下,我是蒙潔淨的。神阿,我有一個難處,求你給我解決。」這樣的禱告,神馬上悅納。 我們禱告時,常感困惑,不知是否神的意思。這個關鍵在於,我們把自己的罪認清之後,就會清楚。凡對神感覺遲鈍的人,對罪的感覺也是遲鈍。我們可以試試看,或者在路上,或者在家裏,我們向神說,「神阿,願你光照我,把我所有的罪都顯明出來。」有一天,光就會臨到你,你會覺得自己有錯,這不是人在外面告訴你有錯,乃是裏面覺得有錯。你就會到神面前去認這個錯,若是覺得從前得罪父母的,就到神面前去,「神阿,我從前在有一件事上得罪了父母,求你赦免我。」總要具體的把錯認出來。 若是作妻子的,有許多的錯,得罪丈夫,就要在神面前具體的認出來;那一點對不起丈夫,那一點對不起兒女。作丈夫的,也是一樣,那一點對不起妻子,那一點對不起公司,都要認清楚。我們裏面的意念、裏面的思想,都要一點一點承認出來。有位西國姊妹,常常勸人認罪。有一天有人禱告說,「神阿,我有許多的罪,求你赦免。」那位西國姊妹就說,不要這樣把一個大包袱一摔,就丟給主耶穌,要打開包袱一件一件的清點。這包袱裏甚麼都有,不能一句「主阿,我是個大罪人」,就了事。需要一件一件的清點:「主阿,我在某一個地方對不起弟兄;主阿,我在某一個地方對不起丈夫,在某個時候對不起兒女。」這樣,我們就會看見,我們的罪惡極多,但亮光也就在這裏。今天的人太在黑暗裏,以致沒有罪的感覺;即使天天在那裏認罪,也依然沒有罪的感覺。 生命的道路從認罪開始 許多人的難處都在此,因著沒有光,也就沒有感覺。上班的人,公司機關明明規定八點上班,但大多數人都是九點,或九點半才到。簽到時,還個個都寫準時到班。有位聖徒就問我:「我該怎麼辦?」我告訴他,公司要求八點,就該八點到;若是九點到,就該寫九點。這才是基督徒。今天可憐就在這裏,許多基督徒沒有這樣的感覺。他們所以沒有感覺,就因缺少光。豈不知生命的道路,是從認罪開始?即使有件事是已經定規的,但神若光照我們,我們就必定不能作這事,並且還要認罪。認過之後,我們就會懂得甚麼叫作罪。 有一個小學職員,他用的信紙、信封都是公家的;這是不合宜的。但若是學校有個規定,公家的信紙、信封,私人都可以用,這他可以用。若沒有這個定規,用了就是不義。有的人在小學作教員,剩下兩根粉筆頭,帶回家去給小孩玩,卻沒有罪的感覺。這樣的人,不能說他沒有得救,但至少他沒有罪的感覺。一個人在神面前認過罪,每件事都不能隨便。沒認罪前,到人家裏去,報紙可以隨便看,信也可以隨便拆;但認罪之後,再去看,再去拆,就會覺得不義。這不光是守規矩的問題,更是義不義的問題。到那時,我們才懂得甚麼叫作基督的道路。要生命有長進,就得認罪;生命的道路是從認罪起步的。許多人道理聽得很多,但腳卻沒有踏上一步路;所以沒有聖靈的管治,沒有聖靈的約束。雖然大錯沒有,小錯卻隨意而來。我們必須仰望神的憐恤,個個尋求主的光照,認罪以得著罪的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