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除去光的遮蔽
書名:清心的人

第二篇 除去光的遮蔽 馬太五章八節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林後三章十六節說,「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一個人要蒙光照,要看見神,最大的問題,是必須沒有遮蔽,或除去遮蔽。清心的人因著沒有遮蔽,就得以見神。帕子,是擺在人臉上,蒙蔽人眼睛的;帕子若除去,人就蒙光照。 帕子除去,就蒙光照 除去遮蔽,人定規看見亮光,這根據乃在林後三章十六節。那裏說哥林多人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帕子還留在哥林多人心上時,他們的心是遠離主的;他們偏離的心就是帕子。帕子除去,心歸向主,哥林多人定規蒙光照。所以,不是神不光照,而是人裏面有帕子,有遮蔽。若是能解決遮蔽的問題,人定規看見光。馬太五章八節說,清心的人必得見神。約壹一章五節說,「神就是光。」沒有一個人看見神,而不看見光。神就是光,所有看見光的人,都是在神裏面,也只能在神裏面。然而,神的條件是人要清心;就是我們所說要除去遮蔽。人的心一不清,一有攙雜,那攙雜就是遮蔽。只有清心的人,沒有遮蔽;只有沒有遮蔽的人,才能看見光。 詩篇七十三篇一節說,「神實在恩待以色列那些清心的人。」這是作詩之人的讚歎。他在十六節說,「我思索怎能明白這事,眼看實系為難。」然而,等他進了神的聖所,他就完全明白了。(17。)所以到了二十五節,詩人就宣告說,「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這就是清心。在天上他只追求主,在地上他只愛慕主;這個是清心。人在地上生活,只為了要神;除神以外,甚麼都不要,這就叫作清心。我們的心單純向著神,是清清潔潔的,我們就是沒有遮蔽的人。所以聖經給我們看見,要看見光,除去遮蔽是必要的。 除去所有光的遮蔽 在宇宙中,沒有一件事物不能成為我們的遮蔽;除了神以外,任何事物都可能成為我們的遮蔽。約翰一書說神是光,若不是神自己,任何其他的事物,都有可能遮蔽我們的光。這樣看來,除了神自己,沒有一件事物不是光的遮蔽。因此,我們都必須認識,在神以外,任何事物都可能變作你我的遮蔽。惟有神自己是光的本身,而光的本身沒法遮蔽光。千萬記得,在神之外的任何人事物,都可能成為光的遮蔽。不要以為好的事物不會成為光的遮蔽;事實上,許多人不能看見光,難處不在壞的事物上,而在好的事情上。 比方,人追求屬靈,這是相當高的事。然而,連這樣的追求屬靈,都可能代替了神,而成為光的遮蔽,使人裏面沒有光,更何況別的事物?我們在神面前,若肯稍微定下心,安靜下來,立刻我們會感覺,也會看見,在我們這人身上,有一大堆的事物,都是遮蔽,遮蔽了光,使我們看不見那真實的。許多時候,人裏面不單純,說他愛主,也真是愛主,但從頂淺的方面說,他是愛主,卻同時也愛情面。這個情面,就是主以外的事物,在不知不覺中,成了他蒙光照的遮蔽。 俗話說,「外行人看熱鬧,內行人看門道。」一個賣布的行家,只要把布拿在手中,用手摸一摸,甚至不需要用眼看,就能知道這布是東洋貨,還是西洋貨。一個事奉主的人,也是這樣;他是摸人的行家,當人來到他面前時,不用人說甚麼,他只要稍微一摸,就知道這人的來路。 事奉主的人摸人最靈敏的地方,就是他們的感覺。服事人最特別的利器,就是我們靈裏的感覺。當我們碰著一位弟兄,或一位姊妹時,話語不必太多,我們就能覺得他是怎樣的人。若是我們想對他說甚麼,就得先在裏面替他秤一秤,磅一磅,衡量一下我們所要講的,他能不能接受。若是我們在裏面「秤」他的時候,覺得他不能接受,那麼這話最好就不講。 有時,人來問我,要我告訴他,他的難處在那裏,但我不能說,因為他裏面有一個情面。千萬不要以為,作家負責或排負責的人,都很了不起,他們甚麼都肯為主捨。其實只要一摸著他的情面,他就過不去了。曾有一位弟兄來找我,問我到底他的難處在那裏?我覺得這弟兄的難處,是他太要面子,但我沒法對他說。他一再催促我,我就想試試看,也許他真的受得住。我就告訴他:「你的難處是從來不認輸。」他說,怎見得?我說,認識他這麼長久,從未見他在人中間說「我錯了」。因為一個人若在神面前破碎過,受過對付,一定肯說,「我錯了,請原諒我。」那位弟兄說,「不見得罷。」他無法拉下他的面子,這就叫作光的遮蔽。 為了幫助他,我就舉例給他看,說,「有一天,你和你妻子作一件事,明明作不下去了,你硬是要作,作給我看,作給你妻子看,作給別人看。」他說,「你看反了,事情不是這樣的。」我承認也許我看反了。兩個月後,這位弟兄又來找我,問他的難處在那裏,我再也沒法開口對他說甚麼。世界上就有這種人,他能把世界擺在一邊,卻不能把情面放下。 年輕人最大的難處是,經不起比較。若是兩個人同樣在那裏作工,第一位受稱讚時,第二位裏面會有感覺。這感覺就是光的遮蔽。無論是別人受稱讚,或我們受稱讚,我們裏面都會有感覺,這樣的感覺就是遮蔽,遮蔽了光,使我們不能清心。甚麼是清心?清心就是,人說我錯,我是這樣;人說我對,我也是這樣。人稱讚我,我是這樣;人不稱讚我,我也是這樣。我所要的不是人的稱讚,我所要的乃是神自己。若是我們想要的事物太多、太複雜,那麼即使是屬靈的追求,也都會變作光的遮蔽。比方有些人,就喜歡誇,「誇」在他們身上是個大難處;明明是個很可愛,又有學習的人,但就是沒有光,就是喜歡誇。無論作甚麼,總要誇一下;這是他的遮蔽。若要看見光,一定要除去遮蔽。 心歸向主 林後三章十二至十八節,是一段很奇妙的經節,一面說以色列人蒙著帕子,一面又說,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帕子除去不在別的,帕子除去乃在於心歸向主。帕子不除去,沒有光;心一歸向主,帕子就除去了。帕子是指我們在主之外有所追求。甚麼時候我們的心歸向主,帕子就除去。所有的帕子,都是因我們的心沒有對準主。所以十六節才說,我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我們的心一歸向主,單純的要主,而不要主以外的東西,我們就是清心的人。清心的人不知道別的,只知道主;清心的人不要別的,只要主。在屬世的一面,清心的人沒有貪求;在屬靈的一面,清心的人也沒有貪求。他能說,「主阿,除你以外,在天上我還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他的心單純到一個地步,是純潔的,是沒有帕子遮蔽的。並且帕子一除去,光照就來,立刻能看見。我們都必須看見這一個,難處是我們裏面不單純,是我們裏面有許多的攙雜。我們的心需要歸向主。 也許有人會問,怎麼知道我們裏面是向著主之外的事物?怎麼知道在主之外我們還向著甚麼東西?或者說,怎麼知道我們向著主,也向著主之外其他的事物?實在說,沒有一個人會不知道。所有的問題,都在於我們肯不肯破碎,肯不肯接受十字架的對付。就如前面所舉那位弟兄的例子,他和我講理辯論,要把自己講得對。那樣的講理,我絕不信他裏面沒有感覺。一個人喜歡誇自己,我也不信他沒有感覺。感覺都是有的,問題在於接不接受這感覺。 林後三章十六節說,「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十七節說,「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就得以自由。」把這兩節連起來讀,就是他們的心幾時轉向主,主就是那靈。這是甚麼意思?當初使徒所以這樣說,就是怕有人問:「你要我轉向主,主在那裏?」使徒含蓄的答復,主就是那靈,主乃是在靈裏。人問我們心怎樣歸向主,我們反問他裏面有沒有自由?那位好辯的弟兄裏面有自由麼?我信他越反駁,他裏面越不自由。他越不理裏面的感覺,越反駁,他裏面的靈就越受捆綁。至終,他沒有光。一個喜歡誇耀的人,他一面誇,裏頭就一面不自由,因為主的靈在那裏受了捆綁。我們喜歡向著誇耀,還是向著受捆綁的主? 當人愛錢財過於愛主,愛兒女過於愛主時,誰能說他裏面沒有感覺?我們都能見證,當我們愛錢財時,我們裏面是有感覺的;我們裏面覺得受捆綁、不釋放。只要我們開口禱告,人就知道我們是怎麼回事。我們裏面的主沒有自由,他在我們裏面受捆綁,我們卻還在那裏愛財物、愛兒女,我們怎會沒有感覺?然而,我們若肯歸向裏面那受捆綁的主,我們會立刻得著自由,滿有亮光。所以,甚麼是在主以外的追求,甚麼是我們的攔阻?毫無疑問就是我們那個難過的點。當我們在某點上感覺難過、不舒服時,那個點就是攔阻,就是主以外的事物。我們該毫不猶預的讓主破碎。 有些少年人,看他們那個熱心的樣子,不能說他們不愛主,不追求主,但每個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些難處。雖不是人人都一樣,但有些點倒也相同。去年不肯追求,不熱心的時候,是這個難處;今年肯追求,也熱心了,還是這個難處。在有的方面受對付時,是那個基本難處;在另外方面受對付時,難處還在那裏。以作事來說,每當人發現他們的錯時,他們總歸有理由。明明錯誤擺在眼前,他們還是不認錯。總不要等到主來,才肯說,「對不起,我錯了。」實在說來,難得聽見一個少年人說,「對不起,我錯了。」人舉出我們的錯,我們不僅不認錯,還要說理由,這就叫作遮蔽,裏面不接受光。 長久不接受光,會使我們裏面失去感覺,而落在黑暗裏。當人指出我們的錯,我們能連聲說,「對不起,這是我的錯,請原諒我。」我們才算對光有清楚的認識。若是人找出我們的錯,我們卻認為自己錯的應該,人再次找我們,我們還是為錯辯護,這就證明我們裏面滿了遮蔽,是在黑暗裏。有的人在家裏和妻子發生爭執,裏面不是沒有感覺。他們裏面都有感覺,只是長久爭論下來,裏面也就真的沒有感覺了。所以,千萬不要說理,就是有理,也都不該爭,因為就算有理,還是有一點己在裏面。只要我們裏面有光、有感覺,我們就當接受光所帶給我們的破碎,接受光所帶來的對付,這樣,我們就不會落到黑暗裏。 為著我們不能看見光,我們要向主悔改。在我們的教會生活中,我們天天讀聖經,裏面卻沒有光;聖經在我們頭腦裏,但在我們裏面沒有光。另一面,我們也熱切事奉,但我們的事奉沒有光,沒有實際。我們不知道我們的事奉所為何事。不僅如此,在工作中,我們裏面也是混混沌沌,沒有光。我們只能天天過所謂屬靈的生活,卻沒有新鮮、屬靈的看見,我們裏面若有所缺。每天,我們早起讀聖經,看望人,照顧人,但我們裏面沒有新鮮的看見,沒有新鮮的感覺。 一個活在主面前的人,理當天天明亮、新鮮,只要到主面前,他總歸有光。不是昨天看見光,乃是天天看見。事奉要往那裏去,聖靈的行動在那裏,他裏面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僅知道教會往前的方向,知道教會在地上要作甚麼,同時在他裏面,他的感覺乃是新鮮、明亮的。這樣的人,天天有新的學習,和新的光照。人接觸他,表面看他不一定熱切,但他裏面柔軟新鮮,明亮如水晶,是透明的。所有蒙恩得救的人,因著已經蒙主恩待,不會作粗野的事;但他們的難處在於心不夠單純要主。他們裏面有許多複雜的東西,使他們在感覺來時,不肯接受那感覺。我們裏面有感覺,但我們不肯接受那感覺所帶給我們的破碎;那一個不肯,就是拒絕光。 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就有自由 人進入黑暗,不是一下子進入的,乃是慢慢進入的。太陽下山總是從上午到下午,從下午再到黃昏,從黃昏進入晚上,然而,晚上還不是天最黑的時候。人進入黑暗都是慢慢,一點也感覺不到的。人就是這樣在不知不覺中,慢慢向著主以外的東西而去。這就是裏面沒有光。所以在我們身上,凡是我們感覺不自然,感覺混沌的地方,就是我們需要在主面前接受光照的地方,也就是我們需要接受破碎的地方。我們若是這樣在主面前,不斷接受破碎,我們的光就會越照越明,因為帕子在我們身上已經漸漸除去了。 比方,我是個喜歡為自己辯駁的人。當你來告訴我一件事,而我想要和你辯駁時,我裏面覺得不舒服;這時,我應該立刻接受那感覺,低下頭來,對說主,「主阿,我不說了,就是人誤會我,我也不說了。」我們不能違背裏面的感覺、光照,不能違背裏面的異象,只要有感覺,我們總歸要順服。許多人都能作這樣的見證,甚麼時候我們停下來,甚麼時候我們裏面的靈馬上自由。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就有自由。有人常問,怎麼知道我們的心有沒有轉向主?我們靈裏若自由,我們的心就是轉向主了。當我們和丈夫或妻子爭吵時,我們裏面若感覺不自由,我們就要馬上低下頭來,對主說,「主阿,我不爭。」你一停下來,裏面就自由了,靈就能釋放、讚美。若是每天早晨,我們都能這樣,那麼我們每天的生活定規是新鮮的。反之,若是我們爭,不順服感覺,恐怕一天到晚,我們裏面都是混沌、黑暗的,我們的靈就不得自由。我們的心幾時轉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