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模成祂的死
書名:經歷基督

我們已經看見,我們因以認識基督為至寶,就該將萬事看作虧損,為要贏得基督,並且給人看出我們是在他裏面,不是有自己那本於律法的義,乃是有那是神自己從我們活出的義。(腓三7~9。)這目的是使我們可以認識他、他復活的大能、以及同他受苦的交通。但保羅不停在這裏,他繼續說,「模成他的死。」(10。)以認識基督為至寶、虧損萬事、贏得基督、給人看出是在他裏面、認識他、認識他復活的大能、以及認識同他受苦的交通,結果都產生一件事──模成他的死。因此,本篇資訊的負擔是要來看這件事。 基督的死是模子 在腓立比三章,使徒保羅把基督的死看作一個模型、樣式或模子。譬如,姊妹們作蛋糕或餅乾時,把麵團放進模型裏。麵團被壓進模型裏,最終就模成那個模型的形狀。這正是保羅這裏的意思。他把基督的死看作一個模子,而我們就是麵團,被放進模子裏並且被壓。結果,我們就模成基督的死。 基督的死由受浸所表徵 亞當的死是可怕的,我們厭惡那個死;基督的死卻是寶貴可愛的,我們都該寶貝那個死。按照聖經,基督奇妙的死是由受浸所表徵。在福音書裏,主耶穌經歷兩次受浸:第一次在他職事的開頭,他被施浸者約翰浸入水裏;第二次在他職事的末了,他在十字架上受了浸。兩次受浸都表徵基督可愛的死。 受浸同時表徵埋葬與復活。(羅六4~5。)當一個人在水中受浸,他就埋葬了。一個人相信了主耶穌,就領悟自己是死的,需要埋葬。因此,我們借著把他浸在水裏而埋葬他。然而,我們並不把他留在那裏。我們把他埋葬以後,立刻就叫他起來。埋葬表徵了結,叫他起來表徵新生的起頭。因此,受浸明顯有兩種意義:埋葬,表徵了結;以及復活,表徵新生的起頭。這是聖經裏受浸深奧的意義。 主耶穌經過了兩個浸。在神眼中,受浸就是最高的義。按照神在舊約時代的經綸,義的意思是,謹守遵行神的誡命。在舊約時代,神賜給他的百姓十條誡命。任何人遵守這些誡命,他在神面前就是對的,他就有神的義。任何人干犯了一條誡命,就必須獻上贖愆祭,好被帶回正確的地位,並維持他在神面前的義。摩西拿著兩塊法版,吩咐百姓要遵守誡命,使他們與神是對的,並有神照他的律法所要求的義。但施浸者約翰來到,告訴人必須受浸。借此我們看見,隨著約翰,神的時代安排轉換了。神在新約的經綸與舊約的經綸不同。按著神在舊約的經綸,神要求他的百姓遵守律法,好在他眼中成為義的。但在新約,神並不要求我們遵守律法的誡命,反而命定我們被埋葬。這就是說,神要求我們被了結,並有新生的起頭。這就是神新約的命定。如果任何一個在新約經綸裏的人遵守十條誡命,卻拒絕受浸,他就背叛了神的命定。所以在新約裏,最高的義就是受浸。 最高的義 這就是主耶穌在馬太三章說,他必須受浸以盡全般的義(15)的原因。我年輕讀到這段聖經時,感到很困惑。我不明白為什麼神的兒子耶穌,必須作一件事以盡全般的義。似乎他已經完全,不需要受浸。然而,神在新約的經綸裏,他要我們被了結,使我們能得著那叫我們有新生起頭的一位。換句話說,在新約裏,公義的神所要求的,乃是我們不憑自己活著,而憑神活著。 我們要再用婚姻生活來說明。倘若妻子遵守丈夫的命令,根據丈夫的命令作每一件事,凡丈夫所交代的事都辦到,這樣的妻子可能是好妻子,卻不是甜美的妻子。最甜美的妻子不僅遵守丈夫的話,更憑丈夫的生命而活。二者之間有極大的不同。然而,妻子似乎不可能憑丈夫的生命而活,因為丈夫無法進到妻子裏面作她的生命。但我們神聖的丈夫──主耶穌,已經進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在新約裏,神沒有吩咐我們為他作什麼;反之,他單單吩咐我們憑他活著。摩西帶著神的誡命來,但耶穌基督乃是帶著神自己來。神所要惟一的事,就是要我們憑他活著。 憑神而活需要我們被治死。如果我們還活著,我們就不可能憑另一個人位的生命而活。有些妻子按規條而言非常好,她們丈夫說什麼,她們就去作。但是這些恪守規條的好妻子,往往對她們的丈夫有一種論斷的態度。最好的妻子乃是在她丈夫的人位裏生活,完全照著她丈夫的心意和願望。這樣的妻子不憑自己生活或行動,乃是在她丈夫裏並憑著她丈夫生活或行動。雖然她丈夫不能實際的進到她裏面作生命,她仍然憑他而活。這樣生活的妻子乃是甜美、可愛的妻子。 在舊約裏,神差遣摩西帶著誡命到百姓那裏。但在新約裏,神差遣他的兒子將他自己放在他子民裏面,使他們不憑自己活著,乃憑神活著。這樣的生活是最高的義,是進入諸天之國所要求的義,超過法利賽人的義,也是按著神律法的義。(太五20。)這義超過法利賽人的義,因為這是按著神自己的義。事實上,這甚至就是神自己從我們活出來。 主耶穌率先過這一種生活。他不憑自己活著,乃憑神活著。因此,當他出來盡職時,他所作的第一件事就是到施浸者約翰那裏,遵守神的命定,在浸裏被了結。這表徵他的死,他屬人生命的了結。他的死將他屬人的生命了結,好使神聖的生命在他身上興起來。他在地上的所有年日中,生活、行動、行事為人都憑著神,不憑著自己。在受浸時,他埋葬了他屬人的生命,並且在神聖的生命裏復活。因此,他一直把他屬人的生命留在受浸的死之下,這浸將他屬人的生命埋葬,並使他在神聖的生命裏復活。在這事上,主耶穌不是照著律法而活,乃是憑著神自己而活。在約翰六章五十七節他說,「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那吃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這不是照著律法和規條而有的行為舉止,這乃是吃基督、憑基督而活。這樣的生活,意思就是我們在基督之死的模型裏。 模成基督之死的模子 主耶穌有屬人的生命。然而,為符合神的命定,他不憑他屬人的生命而活,乃憑神自己而活。他不是遵守律法,乃是憑神而活;他不在意要求、規條或誡命,只在意神自己。主耶穌不僅照著他父的誡命而活;他乃是照著父自己而活。我們要過這樣的生活,就需要被了結。 我們若看見這事,就會領悟今天大部分的基督徒偏離目標有多遠。他們大多數仍在舊約的經綸裏,在神先前的命定之下。但在新約裏,我們不該在那種舊的命定之下,乃該在新的命定之下;就是我們不憑自己,乃憑基督而活。只要我們憑基督而活,無論我們作什麼或往那裏去,我們都是對的,因為實際上不是我們要作某事或去某地,乃是基督在我們裏面活著。已往我們許多人認為,作基督徒就是作神要求我們作的一切。但這是舊約的經綸,不是新約的經綸。在新約的經綸裏,神沒有要求我們作某些事,乃是要我們憑他活著。照神的誡命行事,不需要我們死,因為還需要我們作一些事;但是憑神而活就需要我們死,不作任何事。就一面意義說,神需要我們;就另一面意義說,他不需要我們。他不需要我們作任何事,卻需要我們死。神祇需要我們到十字架上去死。你要學這個功課,不必到教授那裏受教,乃要到施浸者約翰那裏被了結。 這件事主耶穌也不例外。當他來到施浸者約翰那裏,約翰起初拒絕不肯為他施浸;但主說,「你暫且容許我罷,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全般的義。」(太三15。)主耶穌必須被埋葬並被神復活,好使他能不再憑自己活著,乃憑神活著。這就是最高的義。譬如,最好的妻子乃是不憑自己活,而憑丈夫活的妻子。這就是今天神所渴望的。他不要我們作任何事,他只要我們向著自己的生命死,而活出他的生命來。這就是義,也就是神自己。 埋葬與復活 在主耶穌開始盡職之前,他經過了這樣的死。他在地上所有的時間裏,沒有憑自己生活;反之,他一直憑父活著,他說,「我從自己不能作什麼。」(約五30。)主已經被埋葬了。一個埋葬的人怎能作任何事?假如你被埋葬了,你能作什麼?如果你還能作什麼,就指明你還沒有被埋葬。我們的身份必須是被了結並埋葬的人,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主耶穌似乎是說,「我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當我出來盡職時,我就受了浸、被埋在水底了。現在我是一個埋葬的人,我怎能憑自己作什麼?」 阿利路亞!那裏有埋葬,那裏就有復活。埋葬屬於屬人的生命,復活屬於神聖的生命。因為主耶穌被埋葬並復活了,所以他不憑他屬人的生命活著,乃憑神聖的生命活著。主耶穌憑著住在他裏面的父作一切事,(約十四10,)作為一個已被埋葬的人活著。因此,復活的大能一直與他同在。 在主耶穌職事的末了,他肉身快要釘死在十字架上時,西庇太的兩個兒子來到他那裏,要求特殊的地位。他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麼?我所受的浸,你們能受麼?」(可十38。)他們說,「我們能。」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我所受的浸,你們必要受。」(39。)在使徒行傳裏,我們看見所有的使徒事實上都受了這樣的浸;他們全都埋葬並復活了。譬如,在使徒行傳裏,彼得沒有憑他屬人的生命而活,乃憑神聖的生命而活。他在基督之死底下,並模成了這死。 成了賜生命的靈 我們已經看見,主耶穌在他一生的末了,實際的進入了死,並且被埋葬了。但在他肉身被埋葬,完全且徹底被了結以後,他就帶著身體復活了。借著他的復活,他裏面的神聖生命完全釋放出來。因此,他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作為賜生命的靈,他進到門徒裏面,將他的生命,就是一直活在十字架之死下的生命,灌注到他們裏面。這就使門徒能在基督之死的樣式、模型、模子裏生活。因此,使徒保羅能宣告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保羅不是憑他自己的生命活著,乃是憑基督作他的生命活著。 活與作之間的不同 作工與死以活基督,二者是不同的,看見這事極為重要。作工是照著舊的命定,但死以活基督是照著新的命定。我們已經看見,神今天不要我們作什麼;他只要我們死,使我們能活基督。這就是模成基督之死的意思。這個異象必須控制我們。譬如,當你要去愛人時,你需要考量你是憑著你的己去愛,還是憑著基督去愛。關於傳福音也是一樣,你是憑著你自己,還是憑著基督去傳?神不要你憑著自己去傳福音,他要你憑著基督去傳福音。你必須能說,「不是我在傳福音,而是基督在傳。」我們必須過一種在基督之死底下的生活,一直等到我們身體得贖,直到我們實際且徹底的被了結,進入神聖生命的復活裏。在這事發生以前,我們屬人的生命必須被埋葬,使我們憑神聖的生命,就是憑基督自己而活。這樣作就是模成基督的死。 我們都在模成基督之死的過程中。基督的死是我們每天生活的模型、樣式。我們全人需要模成他的死。這意思是說,我們屬人的生命一直是在死之下,好使我們不再照我們屬人的生命行事為人,乃是照基督行事為人。 轉離釘十字架生活的試誘 當我們正在模成基督之死時,試誘就來到,引誘我們憑自己活著,不憑我們裏面的神聖生命活著。在約翰十二章,主耶穌就面臨這樣的試誘。在拉撒路復活後,許多猶太人相信了他。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群眾聽見了這個神跡,甚至看見了復活的拉撒路。當主耶穌來到耶路撒冷,他受到熱烈的歡迎。法利賽人甚至說,世人都跟隨他去了。(19。)這顯然是主耶穌這個從拿撒勒來的人黃金的時機。有幾個從希利尼來的猶太人想要見他;他們不敢直接來見他,就求腓力替他們跟他講。當主耶穌聽見他們想要見他,就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24。)主耶穌並沒有因為受到人熱烈的歡迎而興奮,反之,他說他要落在地裏受死。他來到耶路撒冷,不是要受歡迎,而是要來死,好使許多子粒能長出來。 在二十五節主耶穌說,「愛惜自己魂生命的,就喪失魂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魂生命的,就要保守魂生命歸入永遠的生命。」在下一節他繼續說,「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那裏,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裏。」主耶穌是在死裏,所有想要服事他的人都必須在那裏跟從他。他所著重的,乃是我們必須一直在死底下生活、行動並作事,以了結我們屬人的生命,好使我們可以因神聖的生命有新生的起頭,而在神所渴望的方式裏生活。這是今天我們該過的一種生活,這是最高的義。 甚至主耶穌也受試誘,照著他屬人的生命,而不照著神聖的生命而活。所以當我們在模成他死的過程中,我們也會一再受試誘離開釘十字架的生活,而回轉到憑我們天然的生命而活。當我們受到試誘時,我們需要說,「我並不例外,除非我死,否則我不能結果子或釋放神聖的生命。除非我死,否則我不能活出基督。我必須保守自己一直在受浸的死之下,模成基督的死。」 模成基督的死乃是腓立比三章前面所有專案的結果。我很遺憾,很少基督徒看見這件事。我們越以認識基督為至寶,就越模成他的死。我們越因基督將萬事看作虧損,就越模成他的死。我們越認識他、他復活的大能、以及同他受苦的交通,就越模成他的死。乃是在模成他的死之中,我們享受基督和神聖的生命,並活出神作我們的義。這就是經歷基督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