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藉著生命得救(二)

讀經:羅馬書五章十節,十二節,十七至十九節,二十一節,六章四節,腓立比書三章十節上。 在亞當裏的罪和死與在基督裏的義和生命相對 羅馬五章給我們看見兩個人-亞當與基督。一人的悖逆與一人的順從相對。(19。)亞當是第一個人,基督是第二個人。在聖經裏,神的願望是隨著第二個人,不是隨著第一個人。以撒的兩個兒子是以掃和雅各。神棄絕長子以掃,愛次子雅各。(九13。)出埃及記也告訴我們,神對埃及的最終審判,是要殺所有的長子。(十一4~5。)第一代表天然的人,第二代表屬靈的人。(林前十五46~47。)我們從前在第一個人亞當裏,但如今我們在第二個人基督裏。我們從前生在亞當裏,但如今在基督裏蒙了重生。我們第一次的出生屬亞當,第二次的出生屬基督。一切只有一次出生的人都沒有得救,也不屬基督。但是我們,因為有了在亞當裏第一次的出生,以及在基督裏第二次的出生,所以是屬基督的。 照著羅馬五章,我們在亞當裏承受了罪和死。(12。)罪將我們帶到神的定罪之下。(16,18。)只要我們是有罪的,我們就在神公義的審判之下被他定罪。死將我們帶到一種情況,使我們完全無法成就神任何的要求。因為我們是死的,我們就沒有能力,照著神的神聖標準謙卑或忍耐。羅馬五章給我們看見,我們首先是在一種情況下,被神定罪;也在一種情況下,完全無法成就神的要求。然而,感謝神,基督為我們死了,他的死解決了我們第一個問題。我們在神的定罪之下,如今完全過去了。但就一面說,今天我們仍在無法成就神要求的第二個情況裏。 我們從亞當承受了罪和死。但我們從基督接受了義和生命。(17~19。)義和生命是我們在基督裏,並由基督所接受的兩個主要專案。義與罪相對,生命與死相對。我們承受了罪,但我們接受了義。義消除了罪。我們從亞當承受了死,但我們在基督裏接受了生命。生命消除並吞滅了死。在基督裏的義與他的死有關。在基督裏的生命與他的復活有關。他為我們的罪死,他也為我們得生命復活。他的死解決我們罪的問題,他的復活將他的生命分賜給我們,為要征服並吞滅死。一面,我們已借著他的死與神和好。另一面,我們現今正在他的生命裏得救脫離死。死是我們的問題。我們既已和好,就更要在他的生命裏得救脫離死;(10;)死就是無能無力照著神的神聖標準,成就他的要求。 在基督裏的自由與鬆散相對 我們必須將這交通應用到我們實際的日常生活中。閑懶、鬆散和隨便是軟弱,而軟弱是死的不同方面。我們是閑懶、鬆散、隨便的,因為我們軟弱,而一切的軟弱都是死的方面。我們也許有個思想,以為我們若有更多的自由,那就很美妙。但我們所渴望的自由,實際上不是自由,乃是鬆散。 我們必須區別自由與鬆散。鬆散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無法幫助自己的光景。我們也許無法在適當的時間就寢;也許無法使東西放得整齊。我們頭腦剛強清明的時候,自然而然不是這麼鬆散。我們需要微笑的時候,自然能微笑。我們需要哭的時候,自然能哭。我們需要大笑的時候,自然該大笑。鬆散的意思是沒有管制。鬆散就是死。自由是不在任何事物的轄制之下。如果我們是自由的,就我們覺得必須作什麼,就能作什麼。自由就是我們覺得必須笑的時候,我們就笑;覺得需要停止的時候,我們就不笑。我們自由的時候,就不在任何事物的轄制之下。 如果我們享受的是真自由,我們就能規律自己。我們能操縱所駕駛的車子,意思是我們能自由的開車。我們必須煞車的時候,我們就能煞車;我們必須踩油門的時候,我們就能踩。在鬆散的光景裏開車,意思是車上的煞車或方向盤不管用。開車時的真自由,是車子完全在我們的管制之下。我們需要活在健全、清明、正常的生命裏,那生命就是基督。基督是這樣的健全、清明、正常且剛強。 基督受規律的人性生活 四福音揭示主耶穌奇妙的人性。他在這地上所有的,是何等奇妙的日常生活和人性生活。他在各方面都是一個高貴、穩重、清明、正確的人。約翰福音揭示主耶穌是在這地上經過人性生活的神。約翰福音尤其給我們看見,主耶穌作生命,如何滿足每個人的情形的需要。 約翰十一章給我們看見,死人的需要是生命的復活。在本章裏,我們能看見主耶穌奇妙神聖的人性。聖經告訴我們,耶穌愛馬大、馬利亞、和她們的兄弟拉撒路。(5。)有一天,拉撒路病得很重,馬大和馬利亞就送消息給主耶穌。主耶穌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6。)他有完全的自由去或不去探訪拉撒路。他「車子」的「煞車」很管用。 門徒是容易被打動的人,但主耶穌很穩定。聽到關於拉撒路病了的消息,主的心不為所動。門徒必定很困擾、困惑。你能想像他們是何等的失望。兩天以後,主忽然表達去看拉撒路的願望。主不要去的時候,他們很困擾;主預備要去的時候,他們卻認為不必去。他們對主說,「拉比,猶太人近來想要拿石頭打你,你還往那裏去麼?」(8。)主所不要作的,門徒要作;主所要作的,門徒不贊同。門徒這樣作,是因為他們不認識神的旨意。但我們也必須看見,門徒不是十分正常;他們容易興奮,也容易被絆跌。 我們若容易被絆跌,這就是說,我們不是十分正常。我們若能受嚴厲的責備和斥責,而不被絆跌,就表明我們有真自由。然而,有時候,只要一個字就能絆跌我們,因為我們是軟弱的,滿了死亡。我們若容易誤解別人,容易被絆跌,並且對別人不愉快,這就證明我們軟弱、死沈。我們沒有生命的能力管理自己。門徒的確與主同去探訪拉撒路,但他們是勉強去的。甚至多馬對其他門徒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罷。」(16。) 主耶穌在往伯大尼村子的路上,第一個來接他的人是馬大。馬大對主耶穌說,「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就不會死。」(21。)主耶穌告訴馬大,她兄弟必然復活,並且他是復活,他是生命。(23,25。)但馬大沒有聽見主耶穌所說的。她的回應是她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她兄弟必復活。(24。)馬大與主耶穌談話以後就離開,告訴她的妹妹馬利亞說,主在那裏叫她。(28。)這是馬大的意見,不是主的吩咐。主耶穌沒有被馬大、馬利亞的意見(32)和猶太人(36~37)所絆跌。到一個時候,主同情他們為拉撒路的死憂傷,就哭了。在約翰十一章我們能看見,主對自己總是滿了管制。他有完全的自由。他完全自由,他沒有一點鬆散,因為他滿了生命。 為著正確的人性生活,享受基督作神聖內裏的生命 我若沒有限制,沒有管制的笑或哭,那就是說,我滿了死亡。我們必須領悟,我們若有分於基督,享受他作我們的生命,我們的全人,我們整個人性生活,就會完全改變。我們有分於基督變化的生命,不但會使我們勝過一些罪和纏累的習慣,並且更重要的,也吞滅我們天然人一切的死亡,使我們成為另一個人。這樣,我們笑的時候,我們的笑是不同的。我們哭的時候,我們的哭是滿了管制的。我們會喜樂、興奮,但我們是在某種管制之下喜樂、興奮。我們這人的每一部分,都在基督這神聖內裏生命的管制和內裏的規律之下,這才是真自由。 不法和鬆散都是不自由。自由是在神聖生命的完全管制之下,卻沒有轄制。我們能在正確的時候喜樂的作家務,就證明我們裏面有生命的能力。我們裏面生命的能力使我們能洗盤子、準時、並在合式的時候就寢。我們若享受神聖生命裏的真自由,作這些事就不會是轄制,乃是喜樂。我們需要享受生命的能力,主復活的能力,使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有正確的人性生活。沒有什麼對我們該是轄制、壓力、苦難,反倒在每件事上,我們都有主的喜樂,因為我們正在他的生命裏得救。我們若沒有生命,無論我們作什麼,都會是壓力和苦難。我們需要真正經歷,基督作我們內裏拯救的生命。 生命為著身體的建造 我們更要在他的生命裏得救脫離死。這樣蒙拯救脫離死,包括得釋放脫離罪,也包括聖別、變化、模成基督的形像、以及身體的建造。我們是獨立的,因為我們缺少生命。在以西結三十七章,骸骨完全枯乾,所以每根骸骨都是孤獨的,與其他的骸骨分開。骸骨彼此分開、分離,因為它們沒有生命。因為沒有生命,它們就分開、分離,完全是孤獨的。我們人身上的骨頭,借著且憑著生命聯絡在一起,成了一個身體。同樣,我們借著、憑著、同著神聖的生命,同被建造,成為一個身體。 生命的變化與長大 我們需要有深刻的印象,就是在許多方面,我們仍滿了死亡。我們仍這樣軟弱、鬆散、閑懶、隨便、獨立、個人主義、且不願與別人配搭。這一切都是我們軟弱的標記,而我們的軟弱就是死亡。我們需要神聖的生命。我們越有生命,這生命就越吞滅我們裏面的死亡。這樣,我們裏面就有真正的變化。 不要以為變化是忽然發生的事。變化是每時每刻,終日逐漸進行的。因著主的憐憫,我在這內裏生命的變化裏多年了。我們不該以為,需要禱告禁食一段期間,經歷變化的過程。變化不是忽然來臨的,乃是天天在非常正常的作工。內裏生命的變化,是一點一點的,非常正常的,非常普通的在作工。這樣的變化甚至發生在我們日常生活的小事上。我們也許無法感覺生命的變化,但一段期間以後,因著生命的長大,我們這人就不同了。 我們在年幼的孩子身上,無法天天看見生命的長大。但一年不見,我們能看見他們生命的長大。在花朵或果樹上,從第一天到第二天,我們無法看見什麼不同。但從第一週到第二周,我們能看見花朵開花,果樹結果。植物生命的長大,不是忽然臨到的事,乃是逐漸的。一段時間以後,我們能看見花朵和果子,那就是生命長大的證據。 我們若對主認真,享受基督作裏面的生命,一段時間以後,我們就會有改變。相當時間以後,我們若沒有改變或進展,就指明我們沒有在享受基督拯救的內裏生命。我們越說,「哦,主,阿們,」我們就越接受生命。自然而然,我們要在他的生命裏得救,脫離一切死亡的標記。我們要得救脫離一切的軟弱和無能,照著神的神聖標準,成就神的要求。 認識主復活生命的大能 在腓立比三章十節上半保羅說,他要認識主復活的大能。這大能就是叫他從死人中復活的復活生命。(弗一19~20。)我們需要認識並經歷主復活的生命大能,在他的生命裏得救。 在生命裏得救,在生命裏作王,並被建造成為基督的身體 我們需要將這交通帶到主面前,並且禱讀在讀經裏所讀的羅馬書經文,直到我們感覺我們裏面的生命,真正像王一樣管理並掌權。這樣,我們不但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羅六4,)不但在生命裏得救,(五10,)也要在生命中作王。(17。)這樣,我們就會有完全的自由。我們會借著接受基督作生命,而在生命中作王掌權。沒有什麼會對我們成為轄制,因為在我們對基督拯救生命的享受中,我們是自由的。我們正在他的生命中得救,我們會被聖別、變化、並建造成為基督的身體。聖別、變化和基督身體的建造,都是出於生命的拯救。 享受生命拯救的路 我們享受這生命拯救的路,啟示在羅馬十章。十二至十三節告訴我們,主對一切呼求他的人是豐富的;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我們呼求主的名,就在他的生命裏得救。我們呼求他,就享受拯救的生命。願主憐憫我們,使我們日復一日,享受他拯救的生命到完全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