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藉著生命得救(一)

讀經:約翰福音一章四節,十章十節下,十一章二十五節,約翰一書五章十二節,歌羅西書三章四節上,羅馬書五章十節,十二節,十七至十九節,二十一節,六章四節,腓立比書三章十節上。 我們看過生命樹、生命水、生命的氣、生命的種子、和生命的靈。在本篇資訊,我們來到生命本身。沒有什麼像生命這樣難以說明。 創世記一、二章裏生命的記載 我們該記得,創世記一、二章乃是生命的記載。創世記一、二章有四類生命:植物的生命、動物的生命、人的生命、和神聖的生命。植物的生命、動物的生命、和人的生命,是神所創造的生命。惟有神聖的生命是非受造的、永遠的。它是從永遠到永遠的生命。其他各類的生命都有始有終,因為它們是受造的生命;惟有一類生命,一個獨特的生命,就是神那神聖的生命,是永遠、非受造的,無始無終。 在創世記一、二章,一切較低的生命都是為著較高的生命。植物的生命是為著動物的生命,動物的生命是為著人的生命,而人的生命是為著神聖的生命。惟有人的生命夠資格為著神聖的生命。為什麼惟有人的生命夠資格盛裝神聖的生命?這奇妙神聖的實際,最好的例證就是手套和手。人的手無法裝進手帕裏,因為手帕沒有手的形像或形狀。因為手套有手的形像、樣式和形狀,手套就能盛裝手。手套是照著手的形狀造的,目的是為著盛裝手。人的生命是照著神聖生命的樣式創造的,使神能將他自己這神聖的生命分賜到人的生命裏。惟有人的生命夠資格盛裝神聖的生命,因為人的生命有神聖生命的樣式。神照著他的樣式創造我們,因為他的目的是要我們盛裝他。要完成這目的,神創造我們有人的靈。我們人的靈是我們接受神並盛裝神的器官。因此,人的靈是憑藉和器官,著以完成神的神聖定旨。 真實的生命是神聖的生命 植物的生命、動物的生命、和人的生命,不是真實的生命。它們是真實生命,神聖生命的影兒、表號、圖畫。它們表明那獨一生命,神聖生命的不同方面。花朵的美麗指向神聖生命的美麗。神聖的生命,實際上比我們在植物生命裏所能看見的任何東西都更美麗。結多種果子的許多果樹是影兒,給我們看見神聖生命是何等多結果子。滿了樹木的森林,是神聖生命豐盛的一幅圖畫。不但如此,人的生命有神聖生命的樣式。人在科學上努力的智慧,是神聖生命智慧的一幅圖畫。植物生命、動物生命、人的生命一切正面的屬性、特性和神態,都是神聖生命的影兒或圖畫。照著神聖的觀念,我們若沒有神聖的生命,我們就沒有生命。我們所有的人的生命,不是真實的生命,只是生命的表號、影兒。我們需要有那是真實生命的生命。(提前六19。)這就是為什麼約壹五章十二節告訴我們,我們若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生命是什麼 現在我們需要問,生命是什麼?生命就是神自己;生命就是在基督裏的神;生命就是借著那靈在基督裏的神;生命就是帶著神的基督;生命也是在神格一切的豐滿裏,帶著基督一切豐富的那靈。約翰一章四節說,「生命在他裏面。」在其中有生命的一位,就是太初那是話、太初與神同在、太初就是神、萬物借著他而成的一位。在這一位裏面有生命。這生命就是人的光。(4。)十章十節下半告訴我們,主耶穌來了,是要叫我們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這是基督來的目的。提前一章十五節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基督降世,拯救我們脫離我們的罪,對付消極的一面。(太一21。)然而,基督來臨的積極目的,是要叫我們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這生命是帶著復活能力的生命。我們借著基督從神接受的生命,乃是復活的生命。我們必須區別生命與復活。復活是借著經過死,受過試驗的生命。我們所得著的生命,是帶著復活大能的生命。這生命借著被放在死裏,借著經過死,受過試驗。基督是復活和生命。(約十一25。)因為基督是復活,他就不可能被死拘禁。(徒二24。)死無法拘禁復活的生命。我們若有神的兒子,就有這生命;我們若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這生命。因為我們接受了神的兒子,我們就能宣告,我們有這生命。我們能說,「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上。) 在他的生命裏得救 羅馬五章十節說,「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借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在他的生命裏得救了。」本節主要的兩項,是神兒子的死與神兒子的生命。除了神兒子的死和生命以外,還有和好與得救這兩件事。和好是借著他的死,得救是在他的生命裏。借著基督與神和好,這事已經成就了,但在他的生命裏得救,脫離許多消極的事,乃是每天的事。我們也需要留意本節的「更要」。我們已和好,但我們更要在主的生命裏得救。身為罪人,我們需要稱義;但身為仇敵,我們需要和好。因著我們與神之間的仇恨,需要和好。我們不但是罪人,也是仇敵。我們作仇敵的時候,借著基督的死與神和好。我們能說,借著基督救贖的血,我們已得救脫離火湖和神的定罪。但照著羅馬五章十節,我們仍需要在他的生命裏得救;這生命就是神聖的生命,真實的生命。 得救脫離罪的律、肉體、死 我們得救脫離神的定罪和火湖以後,首先,還需要得救脫離罪的律。罪的律就是罪纏累的能力。羅馬八章二節說,生命之靈的律釋放我們脫離罪的律。其次,我們需要得救脫離肉體。第三,我們需要得救脫離死。死包括一切消極的事物。我們的閑懶、鬆散、軟弱、消極的思想和失敗,都包括在死裏。我們需要得救脫離死的律,脫離肉體,並脫離死。甚至在我們憑神聖的生命得了重生以後,罪的律、肉體和死,仍是那困擾我們,倡狂、有能力的消極專案。我們若要知道什麼是在他的生命裏得救,我們就必須得救脫離這些消極的專案。 死的定義 死總是與罪並行。死是罪的結果。罪是原因,死是結果。每當我們有罪,死就在那裏。死是缺少能力照著神神聖的標準,成就他的要求。神要求我們孝敬父母。我們若無法孝敬父母,那就是死。在神眼中,死與我們同在,因為我們無法成就他的要求。主也告訴我們:「你們要聖別,因為我是聖別的。」(彼前一16。)我們若無法聖別,這就是說,我們是死的。神要我們殷勤。我們若閑懶,這就是死。神要求我們儆醒,我們也許總是在睡覺。這就是說,我們缺少能力成就神的要求,死是與我們同在。神渴望我們作謹慎的人,但日復一日,我們還是隨隨便便。許多年輕弟兄似乎是活的,實際上卻是死的,因為他們缺少能力,照著神的神聖標準,成就神的要求。 主耶穌的榜樣 從一九二○至一九二五年,主在中國作了奇妙的事,拯救好些大學生和中學生。那段期間,因著年輕的一代,在中國發生了真實的改變。他們的觀念被革新,認為人必須自由。中國人有許多教訓、風俗、習慣、傳統和規條。在一九二○年代初期,中國的年輕人渴望丟棄這些規條,使他們能自由。在一九二○年代的中國,年長的人進入室內,年輕的人必須起身。十幾歲的少年在長輩面前沒有自由說什麼,他不能坐下,直到他們離去為止。在這樣的環境下,我們在中國的許多年輕人借著主得救了。因著渴望脫離規條,有些得救的人有個觀念,以為耶穌從不規律別人,他自己不在任何規條之下。對他們而言,真自由的意思就是沒有規條。然而,事實上,沒有規條乃是鬆散和死。借著讀聖經,我們能看見,主耶穌是非常謹慎的人。他既不鬆散,也不隨便。 福音書的記載,給我們看見主一次食飽五千人。(太十四14~21。)這些人當時正在享受主的教訓,但時候晚了,他們餓了。門徒求主解散眾人,他們好去買東西吃。但主囑咐門徒:「你們給他們吃罷。」(可六37。)福音書記載,主只用五餅二魚就食飽五千人。在這神跡中我們看見,主是非常謹慎且井然有序的作每件事。門徒拿餅和魚給主耶穌,他就吩咐門徒叫人坐下,有一百一班的,有五十一班的。(約六10,參可六39~40。)這表明主耶穌是何等有秩有序。在人吃以前,他要求他們有秩有序,一班一班的坐下。 行了食飽五千人這樣大的神跡以後,主耶穌指示門徒拾起餅和魚的零碎。馬可六章四十三節告訴我們,門徒「拾起零碎,裝滿了十二籃子」。我們那時若同門徒在一起,我們可能不會在意餅和魚的零碎。但主耶穌不隨便。他在這地上時,是這樣有秩有序,並且謹慎的作每件事。神的創造見證他的有秩有序。在神的創造中,沒有混亂的事,一切都是有秩有序。 我們需要在他的生命裏得救 我們若是閑懶、隨便、鬆散,這就證明我們無法照著神的神聖標準成就神的要求,證明死是與我們同在。我們需要在他的生命裏得救。我們需要他的生命,使我們成為活的、能幹的,滿了精力和能力,並照著神的神聖標準,成就他的要求。成為活的,不是說僅僅是活躍或活潑,乃是我們能成就神的要求。我們說,「阿利路亞!讚美主!」這很好。但假定神要我們安靜,而我們無法安靜,那就是說,死是與我們同在。我們若必須準時到某些地方,卻無法準時到那裏,這就是死。缺少能力準時,意思就是死與我們同在。主告訴我們要跳,要喊,我們就該與他是一。主告訴我們要安靜,我們就需要安靜。我們與主是一,證明我們滿了生命,因為我們滿了能力和性能,來成就主的要求。我們若缺少能力成就神的要求,那就有力的證明,我們是死的。我們何等需要在他的生命裏得救! 關於我們需要在他的生命裏得救,我們需要與主有些交通。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我們有能力成就主的要求麼?我們若沒有,就是缺少生命。我們缺少能力照著主的神聖標準,成就他的要求,意思就是缺少生命。這就是說,死與我們同在,並且我們需要主的生命拯救我們。我們更要在他的生命裏得救。得救不僅僅是得稱義、蒙神赦免、脫離火湖。我們缺少榮耀他、討他喜悅、並成就他要求的能力,我們需要從這種光景中得救。我們需要更多的生命,我們需要豐盛的生命,我們需要這樣豐富的得救。我們需要將本章裏的交通,在禱告中帶到主面前,使我們能在日常生活中,在他的生命裏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