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生命的靈(一)

讀經:約翰福音六章六十三節,哥林多後書三章六節下,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五節下,羅馬書八章二節上,約翰福音三章五至六節,四章二十四節,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八至十九節。 賜人生命的靈 我們看過生命樹、生命河、生命的氣、和生命的種子。在本章我們來到最終的點,最高的點-生命的靈。新約裏有三處說到那靈是賜人生命的靈。約翰六章六十三節告訴我們,賜人生命的乃是靈。林後三章六節告訴我們,那字句殺死人,那靈卻叫人活(原文或作,那靈卻賜人生命)。最終,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說,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聖經裏有一個原則:二是見證的數位。第三次說某事就是印證所見證的。說過三次就是說得完全。那靈賜人生命的事,在新約裏講說、見證並印證過。神的聖靈是賜生命的靈,賜人生命的靈。 「生命之靈」這辭在新約裏只題一次;羅馬八章二節說到在基督耶穌裏生命之靈的律。本節有四項:生命、靈、律和基督。靈是生命的靈,律是生命的律,基督是生命的基督。靈、律和基督彼此相關,三者在生命裏是一。基督是賜生命的靈,這靈是生命的靈。啟示錄十一章十一節告訴我們,生命之紐瑪(pneuma),生命之氣,進入敵基督所殺的那兩個見證人裏面。這給我們看見,生命之靈就是生命之氣。 要說明生命是什麼非常困難,但感謝主,在聖經裏我們能追溯神聖生命的事。神聖的生命乃是隨著神的靈。今天神的靈是賜生命的靈,生命的靈,而這生命的靈就是生命的氣。我們若有生命的氣,我們就有生命的靈和生命本身。我們很容易接受生命,因為這生命隨著神聖的氣。我們只需要借著運用我們的靈,就是我們的呼吸器官,吸入神聖的氣。 神聖之靈的四方面 神是靈 照著新約的啟示,神聖的靈至少有四個重要方面。第一,新約清楚的說神是靈。(約四24。)約翰四章二十四節不是說,神是個靈,乃是說神是靈。這與說桌子是木頭類似。這節的靈指神聖的素質,就如木頭能成為桌子的素質一樣。 那靈是三一神的應用 第二,聖經告訴我們一個奧秘,是我們絕不能充分領會的,就是我們的神是三一神。「三一」這辭不在聖經裏,但神是三一的事實卻啟示在聖經裏。創世記一章一節首次用「神」字。希伯來文的主詞「神」(Elohim)是複數的,而本節的動詞是單數的。這包含神是三一的意思。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告訴我們,要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這節用的是單數的名,不是複數的名。神聖的三一隻有一個名。這名乃是那聖者的總稱,等於他的人位。 父在子裏,子同父在靈裏。神格的三個身位不是三個分開的所是,正如人的靈、魂、體不是三個分開的部分。人是一個完整的所是,有三部分。神是三一的,人也是三部分的。神有三個身位,但我們不該以為這三個身位是三個分開、神聖的所是。有些基督徒相信,神格的三者不但有別,而且分開。神格的三者有別,但照著聖經的真理,說三者分開,乃是錯誤的。父、子、靈不是三位分開的神。舊約和新約都一直告訴我們,只有一位神。(賽四五,詩八六,林前八,提前二。)聖經清楚告訴我們,神是獨一的一位,但他是三一的,有三個身位-父、子、靈。父神在子神裏,子神在靈神裏。在約翰十四章十節主說,他在父裏面,父在他裏面。不但如此,羅馬八章二節說到在基督耶穌裏的生命之靈。 我們也可以說,父在子裏,子就是那靈。在以賽亞九章六節,子稱為永遠的父,而林後三章十七節說,主就是那靈。一面,父在子裏,子在那靈裏;另一面,父就是子,子就是那靈。 神格的三者雖有分別,但三者乃是一。約翰一章一節說,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一面,話與神有別;另一面,二者乃是一。林後三章十七節說,主就是那靈,但也說到主的靈。一面,主與那靈是一;另一面,二者卻有分別。 現在我們必須問,為什麼神需要是三一?要回答這問題,我們需要正確的認識全本聖經。神需要是三一,因為他渴望將他自己作到我們裏面,將他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經綸(dispensation)是動詞分賜(dispense)的名詞形式。神的經綸就是他的計劃,要將他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神的經綸,神的經營,是要將他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將他自己應用到我們裏面。 讓我們以電為神分賜的例證。電流與電本身不是兩件分開的東西,它們乃是一。電流是在活動中的電本身。電運行,電流動時,就有電流。為著電的應用,我們需要電流。我們若從未應用電,我們就不需要有電流。但我們若要將電分配到家裏,我們就需要電流。電流是為著電的分賜、經綸、經營。 在新約裏耶穌告訴我們,他這子是父所差來的。(約五37,八18,29。)他為父所差,指明父是源頭,子從這源頭流到人類中間。這不是說,子與父在本質上是兩位分開的聖者。他們在本質上是一位聖者。父是源頭,子是父的彰顯。但子作父的彰顯,只能來到人類中間;他無法進入人裏面。因此,我們需要那靈。在約翰十四章主耶穌指明,他需要從肉體改變形態成為那靈。他指明他必須經過死,並進入復活,使他能作那靈,就是氣,進入我們裏面。(16~20。)他死而復活以後,作生命的氣回來。在復活那天晚上,他來到門徒那裏,吹入他們裏面,並且說,「你們受聖氣。」(二十22,另譯。)他作為氣,進入門徒裏面,所以神就分賜到人類裏面。因此,神聖的三一是為著神的經綸,好將神分賜到我們裏面。 那靈是神的經綸和神的眷臨最終的人位。神如何能臨到我們?神如何能眷臨我們?他乃是作為那靈臨到我們,眷臨我們。電作為電流進入房間;若沒有電流,電就無法分賜到房間裏,應用到房間裏。電在電流中應用到我們這邊。因此,電流是電的眷臨。同樣,那靈是神的眷臨、神的分賜、神的應用。神格的第三身位,就是那靈,乃是神對我們的應用。神若要應用到我們身上,他就需要成為那靈。神的素質需要神的應用。某種藥的素質,需要放在藥丸的形態裏,使其能分賜到患病的病人裏。藥丸是為著藥的應用。同樣,那靈作神格的第三身位,是為著神對他素質的應用,將他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 賜生命的靈 現在我們來看神聖之靈的第三方面。第一方面是在素質上神是靈,第二方面是為著應用,神在他的三一裏乃是那靈。神聖之靈的第三方面可見於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這節告訴我們,末後的亞當,就是在肉體裏的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那經過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和升天的救贖主,救主,成了賜生命的靈。神聖之靈的第三方面,是賜生命的方面。素質是為著應用,應用是為著賜生命。主願望將他自己應用到我們裏面,好賜我們生命。 話就是靈 神聖之靈的第四方面乃是,主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靈。(約六63。)這表明他所說的話,乃是賜生命之靈的具體化。神是靈,神格的第三身位是靈,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神聖的話也是靈。這是在四方面的一位靈。第一方面是素質,第二是應用,第三是賜生命,第四是為著餵養的話。約翰六章告訴我們,基督是生命的糧,餵養我們。(35,57。)我們需要素質和應用以賜生命,而這個賜生命多半在於餵養;主以他自己這生命的糧餵養我們。那靈是又活又真的,卻相當抽像、奧秘、摸不著,人很難領略。但話是扎實、具體的。賜人生命的乃是那靈,今天那靈具體化在話裏。那靈今天凝聚在話裏,就是在活的話裏。六十三節的話,原文不是婁格斯(logos),乃是雷瑪(rhema),就是即時、活潑、現在、最新的話。 包羅萬有的靈為著將神分賜到我們裏面, 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 我們所看過神聖之靈的四方面是為著一個目的-將神分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在素質上神自己是靈,在經綸上神格的末一個身位是那靈,基督是包羅萬有的靈,他所說的話是實際的靈,為著一個目的,就是賜我們生命,並以神自己餵養我們。這四方面就像神採取的四個步驟,將他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作生命。生命的靈包括神是靈,包括神的三一的第三身位,包括包羅萬有、救贖的基督,連同他的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和升天,也包括神活的話。神對我們的一切所是,乃是包羅萬有的靈,就是生命的靈,這靈賜我們生命。為著幫助我們領悟生命之靈的包羅萬有,我鼓勵你們去讀「基督包羅萬有的靈」這本小冊。(中文尚未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