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之升天和天上職事裡的工作

基督天上的職事與祂地上職事之重要性

歷代神學發展非常重視對基督身位和工作的探討,因為就著信仰而言,基督的一切是基督徒信仰的中心,沒有對基督正確的認識,就沒有正確的基督徒信仰,也就無從建立正常基督徒的生活,更無從得著對基督正確且豐富的經歷和享受。就著神學來說,對基督的身位和工作沒有正確、合乎聖經的論說,就沒有正確的神學立場。

論到基督的工作,聖經啟示:基督在已過永遠裏是神的獨生子,與神是一。但在時間裏,藉著成為肉體,開始祂在地上的職事,將神帶到人裏面,使神與人成為一;且有分血肉之體,為要完成救贖、敗壞魔鬼,使神的恩典能臨及世人;藉著生活盡職,將神性的榮耀彰顯在祂人性的美德裏;藉著為信徒的罪被釘十架,完成包羅萬有的死,埋葬三日後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升天被立為主為基督,執行祂天上的職事;末了祂要再來,提接聖徒,擊敗仇敵,審判世界,得著全地,並建立祂永遠的國。在這整個基督的工作中,從祂成為肉體到包羅萬有的死,約有三十三年半,是為著完成祂在地上的職事。正如歌羅西一章二十二節上說:『但如今祂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基督藉著祂在地上的職事,完成了神在法理方面的救贖,使信徒得蒙赦罪(弗一7)、洗罪(來一3)、因信稱義(羅三24)、與神和好(五10)、並地位上成為聖別(來十三12)。

為著基督完成了救贖,我們滿心感謝主,然而,這些尚非神經綸的目的。為要完成神永遠的經綸,基督仍需要藉著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升天被立為主為基督,執行祂天上的職事。從祂的成為肉體到死而復活,約有三十三年半,就成功了救贖;但從祂的升天至今雖然已將近二千年了,祂仍在執行祂天上的職事,仍在調度萬有,作主作基督,為信徒代求,並向召會作萬有的頭,以建造教會,為要完成神永遠的經綸。因此,以神的經綸的角度來看,基督天上的職事與祂在地上的職事同等重要,甚至可以說是不可少的。一般基督徒只注重主耶穌的道成肉身、傳福音、趕鬼、醫病、釘十字架、復活等事,卻沒有注意到基督的升天,和祂今天在天上所作的。如果基督的升天是一件大事,忽略了這項真理,豈不叫人有莫大的損失?

我們首先來看聖經中所啟示關於基督在升天裏的身位和工作。

基督在升天裏的身位和工作

關於基督在升天裏的身位,聖經啟示出基督在升天裏是:人子(太二六64,徒七55~56,啟一13)、在神右邊者(羅八34)、得著榮耀尊貴為冠冕者(來二9)、為著神的行政登寶座者(十二2)、地上君王的元首(啟一5,十九16)、元首與救主(徒五31)、萬有的主(二36,十36)、為著天上職事的基督(徒二36,來一9)、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一20~22)、神所高舉者得著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二9)、那義者(約壹二1)、辯護者(1)、大祭司(來四14,七26)、平息處(羅三25,來九5,四16)、真帳幕(天上帳幕)的執事(八2)。

關於基督在升天和天上職事裏的工作,聖經啟示出基督在升天裏擄掠了那些被擄的(弗四8),並且神是在基督裏,使信徒一次永遠的一同坐在諸天界裏(二6)。而基督在將信徒帶到諸天之上以後,從父神接受信徒為恩賜,並將他們賜給教會(四8),差出父所應許的聖靈,降在信徒身上,為著祂的繁殖,以產生教會(路二四49,徒一4~5,8,二1~4,16~18)。基督在祂天上的職事裏是主,運用祂在萬有之上的主宰權柄,以完成神聖的經綸(36)。基督也是神的受膏者,在祂天上的職事裏,正在作工,要完成神對祂關於新約經綸的使命(36)。基督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一22),使萬有互相效力,以產生並建造教會。基督這身體的頭,在祂天上的職事裏,藉著使祂的肢體在生命裏長大,成全他們,以建造祂的身體(四12,15~16)。基督在祂天上的職事裏正在建造教會(太十六18)。基督在祂天上的職事裏,也在作聖化、潔淨、保養、並顧惜教會的工作(弗五26,29)。基督在祂天上的職事裏是新約的中保,正執行那約,就是藉著祂的死所立並遺贈給信徒的新遺命(來九15)。基督是更美之約的保證,在祂天上的職事裏擔保並保證新遺命的功效(七22)。基督是信徒的辯護者(約壹二1),基於祂為信徒的罪所成就的平息(2),照料信徒的事務。基督在祂天上的職事裏,也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作大祭司,為信徒代求(來五10,七24~26)。最終,基督在祂天上的職事裏是天上真帳幕的執事(八2),用新遺命的遺贈、祝福服事神的子民。

聖經中關於基督在升天和祂天上職事裏的身位和工作之啟示是如此豐富,然而,相較於聖經中豐富的啟示,一般譯自外文之神學書籍1-10對於基督在升天與祂天上職事裏之身位和工作著墨不多、彼此不一,並且還有些見解謬誤。本文將聖經中所啟示基督之升天和祂天上職事裏的身位和工作的真理,分為以下四方面來討論:一、基督升天的意義,二、基督升天的性質,三、基督升天的事實,四、 基督升天的目的。

基督升天的意義

基督的升天在舊約裏詩篇六十八篇十八節和一百一十篇一節就已豫言。詩篇六十八篇十八節說:『你已經升上高天,擄掠仇敵,你在人間,就是在悖逆的人間,受了供獻,叫耶和華神可以與他們同住。』使徒保羅說到基督在升天裏的工作時說:『所以經上說,「祂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弗四8上),就是引述詩篇六十八篇十八節。其中的『高天』指錫安山(詩六八15~16),象徵第三層天,神的居所(王上八30)。約櫃,則豫表基督,無論往那裏去,總是贏得勝利。詩篇第六十八篇含示在約櫃得勝之後,神在約櫃中升到錫安山。這描繪基督如何得了勝,且凱旋的升到諸天之上。彼得在行傳二章見證基督的升天時(32~35) 是引述詩篇一百一十篇一節:『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來說到基督坐在神的右邊。神的右邊就是指榮耀、尊貴、權能的地位(出十五6,王上二19,可十四62)。

保羅在腓立比二章七至八節說到主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形狀,成為人的樣式,降卑自己,成為順從的,順從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後,說: 『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9)。彼得在彼前三章十八至二十一節說到基督為罪受死,在靈裏去向那些在監獄裏的靈宣揚並復活後,接著說:『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祂』(22)。馬可十六章十九節也說:『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邊。』事實上,彼前三章二十二節的『天堂』,和馬可十六章十九節的『天上』,在原文是同一個字。這些經節說出基督升天的意義:基督的升天,被神高舉,乃是一個標記,說出神悅納祂照著神新約的經綸,為著神永遠的計畫所作成的一切(徒二33~36)。神將祂高舉,賜給祂榮耀尊貴為冠冕(來二9),並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二9),又立祂為萬有的主(徒二36),和萬有的頭(弗一22),叫祂得著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太二八18),管理諸天、地、以及萬國,使這一切一同㖄力,叫祂福音的傳揚能普及全天下。

基督升天被立為主為基督─是神永遠的經論能得完成的關鍵

基督的升天在祂職事中有極為關鍵的地位,但一般信徒及神學人士,卻常忽視這項真理。例如於一九八九年出版一整套系統神學的章力生在《基督論》引述:『新正統派神學家巴爾德(Barth),認為升天僅是主耶穌從復活到坐在上帝右邊的一種過程,在聖經裏只是輕描淡寫,不如復活那樣重視。11』美國改革宗神學家伯克富(Louis Berkhof)說:『耶穌基督升天的記載,在聖經中沒有復活的記述那樣多。基督的復活是耶穌生命中最主要的轉捩點,升天乃是一種陪襯,以顯出復活的重要性。12』基督的復活誠然重要,但是基督升天被立為主為基督,執行祂天上的職事,更是神永遠的經綸能得完成的關鍵,正如以弗所一章二十至二十三節啟示出基督從死人中復活,坐在諸天界裏,得著萬有的歸服,也作了萬有的頭,是『為著教會』,意即凡元首基督所達到、所得著的,現在都傳輸給祂的身體-教會。基督的升天在神永遠經綸的完成上,是太關鍵、太重要了,絕非一種陪襯。巴氏與伯氏之說,淡化升天的重要性,顯然是沒有注意到以弗所一章二十至二十三節所題之關鍵點。

基督升天的性質─基督升天顯示祂的超越

至於基督的升天是空間(地點)的轉移或境界的提高(從物質肉身的境界,進入非物質的屬靈境界)的問題,則成了許多神學家感到極為好奇的問題,行傳一章九至十一節說到耶穌公開的被接升天:『說了這話,他們正看的時候,祂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祂接去,便看不見祂了。…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祂怎樣往天上去,祂還要怎樣來。』由此可知,耶穌確是在祂的門徒和許多加利利人正看的時候,從他們的眼界中被接升天的。

另外,以弗所四章八至十節也說:『…祂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麼;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由這些經節可見基督先成為肉體,從天降到地,然後受死,進一步從地降到陰間。至終,祂復活,從陰間升到地上,又升天,從地上升到天上。既有降下,升上必然是空間上的轉移。

再者,希伯來四章十四節啟示基督升天時,經過了諸天,希伯來九章二十四節啟示基督現今是進入了天的本身,如今為信徒顯在神面前,希伯來七章二十六節啟示基督是高過諸天的大祭司,以弗所四章十節則啟示基督是遠超諸天之上,為要充滿萬有的。根據猶太人與聖經學者的用法,看得見的雲層,被視為第一層天,天空可被視為第二層天。而林後十二章二節的第三層天,必是指諸天之上的天,至高的天(申十14,詩一四八4),就是今天主耶穌和神所在的地方(弗四10,來四14,一3)。這些經節都說出基督的升天確實是有空間(地點)轉移一面的事實。

章力生說:『升天乃是我們的中保,帶著祂的人性有形有體的從地上升。這乃是關於空間的轉移,意指天乃和地一樣是一個確實的空間…近代學者,間或以為天不是一個真正的空間,而僅為一種抽象的境界;從而以為主耶穌的升天,並非空間的轉移,而僅為一種人生境界的提高。此種見解,實屬謬誤。13』章力生又說:『聖經常常指示我們,天是在上面,陰間是在下面(申三十12,書二11,詩一三九8,羅十6~7) ,倘使天非一種空間,這種經文,便屬虛構。14』伯克富說:『按照基督的人性講來,升天可以說這位中保確是從地上為眾所目視而直接升到天上。是一種地點的轉換。15』福音派改革宗神學家任以撒說:『按祂的人性而言,祂從地上升到天上,按祂的神性而言,祂始終是無所不在,充滿天地的。16』前述章氏、伯氏與任氏對於基督有形的升天之見解符合聖經,是我們所肯定的。

但是,另有一派神學人士抱持異議,例如,曾任印尼東南亞聖道神學院院長的黃彼得博士說:『耶穌基督升天,是指從物質肉身的境界,進入非物質的屬靈境界,而不是進入更高的空間。17』伯克富也指出,『信義宗對於升天的看法…並不認為是地點的轉換,卻是狀態的改變。18』然而聖經清楚的啟示,主耶穌基督確是藉著復活,帶著祂的人性,被標出為神的兒子,擁有在不朽壞、榮耀和能力中屬靈的身體(羅一3~4,林前十五43~45)。黃氏之說和信義宗的看法,顯然是看見了耶穌屬魂的身體改變為屬靈的身體的事實,但是卻混淆了復活與升天,並且武斷的否認了前述經節中有關基督的升天,確實是空間的轉移明顯的啟示。

此外,曾任中華福音神學院教授的沈介山也說:『基督升天進入高次元的世界,絕不是三度空間裏的高處。19』主編神學手冊和信仰手冊的凱利(Robin Keeley)說:『按聖經的用語,「天上」或「雲彩」都是指神與人同在而言…在耶穌升天時,祂是從一種存在進入另一種存在,路加便用雲彩來描述其轉變,因此這個說法是不能就字義法來了解的。20』但這種解釋,等於是問耶穌的門徒和許多加利利人眼見之事是否真實?是不相信聖經的明文真理,應該否定。並且,基督升天在空間上的轉移所顯示的超越:被神高舉、被立為主為基督、得著萬有的歸服、作了萬有的頭、向著教會執行祂天上的職事等等,都是這一派神學人士的論點所不能解釋的。

基督將祂的升天超越供應信徒

再者,聖經也啟示出,基督的升天在空間上的轉移並非只是為著基督個人,更是為著信徒主觀的經歷。就如以弗所一章三節說:『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在基督裏,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這裏的『天上』,也可繙譯為『諸天』,不僅指明天的所在,也指明神所用以祝福信徒,屬靈福分的屬天性質、情形、特徵和氣氛。這些福分是從諸天來的,有屬天的性質、情形、特徵和氣氛。在基督裏的信徒,在地上享受這些屬天的福分。這些福分是屬靈的,也是屬天的,與神所用以祝福以色列人的福分不同,那些福分是屬物質、屬地的。所賜給信徒的福分,是屬乎父神,在子神裏,藉著靈神,且在諸天界裏。這些乃是三一神,在諸天界裏,所賜給在基督裏的信徒,屬靈的福分,有屬天的性質、情形、特徵和氣氛。21

以弗所二章六節又說:『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天上』乃是信徒在基督裏得救,所進入的最高地位。基督是信徒的生命,把信徒救到一個地位,遠超過神的眾仇敵。在這裏,信徒是在帶著屬天性質和特徵的氣氛裏,作屬天的子民。神是在基督裏,使信徒一次永遠的一同坐在諸天界裏。這是在基督升天時完成的,並且從信徒相信祂開始,就藉著基督的靈應用到信徒身上。表面看來,信徒是生活在地上,但是,今天信徒在靈裏,藉著信這已經完成的事實,就能領略並經歷在基督耶穌裏一同坐在諸天界裏的實際22。所以,在此就看見聖經神聖啟示的兩面:一面,基督升天在門徒的眼界中被接升天,在空間上轉移了;但是另一面,祂仍然與信徒同在,將祂升天的超越供應信徒,使信徒過一個超越的生活。

在升天裏基督仍是人子

聖經的確啟示出,基督在地上是人子,在升天裏也是人子。當主耶穌受議會審判時,大祭司對祂說,『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太二六63下)?主回答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二六64)。大祭司問主是不是神的兒子,但祂回答時說到自己是人子。主在地上釘十字架以前是人子,祂復活升天以後,在諸天之上神的右邊仍是人子,甚至駕雲回來時還是人子。行傳七章五十五至五十六節說:『但司提反被聖靈充滿,定睛望天,看見神的榮耀,又看見耶穌站在神的右邊;就說,我看見天開了,人子站在神的右邊。』這進一步證明,在升天裏,基督仍是人子。另外,約翰三章十三節說:『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

耶穌基督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道成肉身在地上行走的基督,與在天上的基督之不同,乃在於升天的基督不再帶著那會朽壞的肉身,卻是帶著一個經過死而復活,改變形狀的身體,也就是不朽壞的、榮耀的、強壯的和屬靈的身體 (林前十五42~51)。但若追問這改變是何時發生?我們發現羅馬一章三至四節提供了最正確的回答:『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基督在成為肉體以前,已經是神的兒子(約一18,羅八3)。但是,祂藉著道成肉身所穿上的人性與身體,需要經過死而復活,得以聖別,並被拔高。因此,祂藉著復活,帶著祂的人性與身體,被聖善的靈以大能顯明為神的兒子(徒十三33,來一5)。

基督的升天是否為境界的提高

接著要問:基督的升天是否境界的提高(從物質肉身的境界,進入非物質的屬靈境界) ?基督這永遠的話成為肉體,既然可被稱為『從天降下』。那麼若說基督的升天是『從物質肉身的境界進入非物質的屬靈境界』,似乎是合邏輯的。

所以,有一派神學人士持此看法,例如章力生說:『主耶穌的升天並非僅為一個空間的轉移問題,而同時又為祂人性的昇華問題。23』伯克富也說:『基督升天,不單是地點的轉換,也包括耶穌基督的人性更進一步的改變。祂的人性已賦有屬靈榮耀的豐富,並能完全適應天上的生命。…信義宗對於升天的看法與改革宗不同,他們並不認為是地點的轉換,卻是狀態的改變;因此基督的人性賦予最豐富的神性,有神性一切的權能與自足,本來道成肉身時基督就有了這些,但現在卻更完全。24』黃彼得也說:『耶穌基督升天,是指從物質肉身的境界,進入非物質的屬靈境界,而不是進入更高的空間。』25

再者,林前十五章四十四至四十五節也說:『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屬魂的身體,是由魂掌權的天然身體;屬靈的身體,是由靈浸透,且由靈掌權的復活身體。基督是藉著成為肉體,和亞當一樣有屬魂的身體;祂又藉著復活,成了屬靈的身體。由前述聖經的啟示可見,基督從物質肉身的境界,進入非物質的屬靈境界,是藉著復活,而非藉著升天。許多神學家雖然看見,在升天裏的人子是帶著屬靈的身體,卻不認識這改變是在基督復活時發生。這是真理認識上的缺失。再者,基於尊重聖經,並使用聖經既有辭彙,使用『改變形狀』(49~51),以形容這改變,會比使用章氏『人性的昇華』,或伯氏『人性更進一步的改變』、『狀態的改變』,更準確、也更純淨。

基督升天的事實─基督在復活的當天先隱密的升天
四十天之後才有公開的升天

基督的升天不是一件簡單的事,聖經啟示基督的升天有隱密的升天,也有公開的升天。約翰二十章十七節,耶穌對馬利亞說:『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在耶穌復活那天的清晨,祂不要馬利亞摸祂。但在主復活那天的晚上,祂要門徒們『摸我看看』(路二四36~49)。過不了八日,祂又要多馬摸祂的手,且要他伸出手來,探入祂的肋旁(約二十27)。這證明主在復活後,曾隱密的升到父那裏去。並且,祂的隱密升天,很可能就是在主復活那天(路二四39)。這是隱密的升天,是約翰十六章七節『我若去』的豫言終極的應驗,比祂在門徒眼前公開的升天(徒一9~11)早約四十天。

在復活那天清晨,祂曾祕密的升到天上,把祂復活的新鮮先給父享受,晚上才回到門徒那裏(約二十19),正如在豫表上,初熟的莊稼要先獻給神。按照舊約,莊稼要放進倉裏,但初熟之物總是帶到殿裏作搖祭(出二三19,利二三10~11)。而獻搖祭時要前後擺動,豫表復活;帶到殿裏,在神面前獻作搖祭的初熟莊稼,豫表在基督復活那天清晨升到神面前,作神的滿足。26

在復活的那晚主將祂自己吹入門徒裏面作保惠師

主隱密的升天,就是約翰十六章七節與二十八節所豫言的『去』和『往父那裏去』。在那裏,祂說:『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裏來;我若去,就差祂來』(約十六7)。祂的去乃是往天上的父那裏去;而根據約翰十四章十六至十七節,保惠師就是實際的靈,保惠師的來就是約翰二十章二十二節:『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二十二節的聖靈,就是約翰七章三十九節所期待的那靈,也是約翰十四章十六至十七節和二十六節,十五章二十六節,十六章七至八節和十三節所應許的那靈。主將聖靈吹入門徒裏面,乃是成就祂關於聖靈作保惠師的應許。因著實際的靈已進入門徒裏面,住在他們裏面,門徒就能知道主在父裏面,父在主裏面,他們在主裏面,主也在他們裏面(約十四10,20)。基督在復活後,隱密的到父那裏去,並且成為賜生命的靈,將祂自己吹入門徒裏面作保惠師,沒有人知道祂何時到父那裏去,但不可否認的,祂在復活後升了天,這就是祂的『去』。

正因基督隱密的升天是如此隱密,許多人不認識這項真理。例如,時代論神學家雷歷(Charles C. Ryrie)題出一個問題:『祂在眾人面前升天之前有沒有升過天? 27』。事實上,雷歷根本不相信基督的隱密升天。他認為耶穌在眾人面前升天之前沒有升過天,他的論點是耶穌復活的身體並未如啟示錄一章十三至十六節的榮耀,而使門徒感到驚嚇28。但是行傳七章五十五至五十六節:『但司提反被聖靈充滿,定睛望天,看見神的榮耀,又看見耶穌站在神的右邊,就說,我看見天開了,人子站在神的右邊。』顯示這位升天後站在神的右邊的耶穌,並未使司提反感到驚嚇。再者,當主藉著異象對保羅說: 『不要怕,只管講,不要閉口』(徒十八9)。以及當保羅在殿裏禱告的時候,魂遊象外,看見主向他說話,要他快快離開耶路撒冷,並差遣他往外邦人那裏去 (二二17~21)。 這位已升天的主也未使保羅感到驚嚇。啟示錄一章十四至十六節說:『祂的頭與髮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腳好像在爐中㘾煉光明的銅;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祂右手拿著七星;從祂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面貌如同烈日放光。』祂的眼目如同火焰,這是為著祂來鑒察並搜尋,使祂藉著光照施行審判。腳象徵行事為人。銅在象徵上,表徵神聖的審判(出二七1~6)。但以理十章六節也說到基督的腳好像明亮的銅,表徵祂完全且明亮的行事為人,使祂夠資格施行神聖的審判。祂的面貌如同烈日中天發光(參但十6),這是為著審判的光照,以帶進國度。祂變化形像,臉面發光如日頭時,那就是祂在國度裏的來臨(太十六28~十七2)。當祂來為國度取得這地時,祂的臉面要像日頭一樣(啟十1)。所以,啟示錄一章十五至十六節所強調的是基督在審判並煉淨眾教會。『使門徒感到驚嚇』實非基督在升天後顯現必有的情形,用此否定基督隱密的升天,更是無稽。

基督公開的升天使門徒不再依靠主肉身的同在並顯示祂的超越與得勝

至於主的升天,為何有隱密的升天與公開的升天?照著聖經的啟示來看,這是因為主要訓練門徒認識、實化並操練習慣祂看不見的同在;亦即要信徒可以在每日的生活中,經歷和享受祂看不見的同在。基督隱密的升天乃是為著父的享受,又將祂自己,就是在復活裏所成為的賜生命的靈,吹入門徒裏面作保惠師。基督公開的升天不代表祂尚未升天。反之,祂公開的升天完全是為著祂的信徒:一面,藉公開的升天,祂使祂的門徒不再依靠主肉身的同在;另一面,祂要向祂的信徒顯示祂的超越與得勝。

主的升天有隱密與公開的兩面

要分辨主的升天有隱密與公開的兩面,必須注意下列經文:主在約翰十四至十六章所應許的保惠師,是在約翰二十章來到,不是在行傳二章五旬節那天來到。章力生就曾犯此錯誤,宣稱: 『當祂離世升天之前,祂曾應許祂的門徒,要賜給他們聖靈,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他們,並且叫他們想起祂對他們所說一切的話,明白一切的真理。這一個應許,在五旬節已完全應驗。29』雷歷也說:『我們的主死前應許說祂不會撇下門徒為孤兒,而會賜給他們一位保惠師。彼得在五旬節重述此點,聲明是那已復活和升天的基督賜下聖靈30』。事實上,行傳二章一至四節成就的,乃是父在約珥書二章二十八至三十二節所應許,也是主在路加二十四章四十九節所指的,那裏說:『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裏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主在復活後,將要公開升天時,將父的應許題醒門徒(徒一4~8)。『穿上從高處來的能力』這父的應許,是成就在行傳二章。然而,約翰十四、十五、十六章的應許,不是父對能力的應許,乃是子對保惠師的應許。保惠師的應許是在主復活那天成就的,並沒有等到四十天後。章氏與雷氏之所以混淆約翰二十章和行傳二章,是因祂們不認識基督隱密的升天。若是基督徒只認識主公開升天的一面,他們就只能以行傳二章為約翰十四至十六章的應驗了。

主隱密和公開的升天分別聯於主對保惠師和父對能力之靈的應許

主在將父對能力之靈的應許題醒門徒時,是在主已經隱密的升天之後,那時祂所給保惠師的應許已經成就了。主乃是到了祂將要公開升天時,才題醒門徒要等候父能力的應許。在主復活那天晚上,主隱密的升天之後,所成就的是聖靈作生命和實際的應許,讓門徒得著這生命的靈作基督的實際。而在主公開升天之後,在五旬節那天,所成就的是聖靈作能力的應許,門徒得著能力的靈,則是為著他們工作的能力和裝備。

主公開的升天之前祂訓練門徒習慣祂看不見的同在

在約翰二十章十九至二十二節記載主的來站在門徒當中,並且將聖靈吹入門徒裏面之後,在約翰二十章二十六節說:『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裏,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在這兩次『來』之間,約翰福音二十章的記載沒有明言,也沒有暗示,主曾離開門徒。雖然他們可能不覺得主的同在,實際上,祂仍然與他們同在。主將自己吹入門徒裏面之後,就住在他們裏面與他們同在。因著主的門徒不是一直覺得主的同在,所以需要祂的顯現。祂在約翰二十章二十六節的來不是真的來,乃是祂同在的顯出。主受死以前,祂在肉體裏的同在是看得見的。主復活之後,祂是靈的同在是看不見的。祂復活之後的顯現或顯出,是要訓練門徒領悟、享受並習慣祂看不見的同在。祂在往以馬忤斯的路上,向兩個門徒顯現。路加二十四章十三至三十五節祂在關了門的屋子裏,兩次向門徒顯現。祂也在提比哩亞海邊,向門徒顯現。祂的顯現和不見,都是訓練門徒認識、實化並操練習慣祂看不見的同在。看不見的同在,比祂看得見的同在更便利、更優越、更寶貴、更豐富、更真實。31

門徒都受了訓練使他們能與基督天上的職事合作

在約翰二十章二十九節,主對多馬說,『你因看見了我纔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主不僅藉著顯現,對付多馬的不信,也訓練門徒沒有看見就信。主在復活且隱密的升天之後,雖有幾次向門徒顯現,但祂的同在乃是以看不見的同在為主,所以門徒必須學習不用眼見就相信。既然主此時的同在主要是看不見的,門徒就必須運用信心來實化。雖然門徒看不見祂,卻需確信主與門徒同在。在約翰二十一章二十二節,耶穌對彼得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你跟從我罷。』當時主正與門徒同在,祂怎能說『等到我來的時候』?祂既已在那裏,就不需要來。如果祂的意思是要離開他們,以後再回到他們那裏,又怎能對他們說『跟從我』?他們怎能跟從祂?這一切問題的答案,全在於祂看不見的同在。照著祂看得見的同在而言,祂要離開,以後再回來;但照著祂看不見的同在而言,門徒能跟從祂。

按照行傳一章三至四節,主隱密的升天和公開的升天之間,和門徒同在有四十天之久,訓練他們實化並操練習慣祂看不見的同在。主常是在他們毫不知覺的時候,忽然向他們顯現(路二四15~16,約二十14,二一4) 。等他們察覺祂在那裏,祂卻不見了(路二四31)。門徒簡直無法追蹤祂究竟在不在。然而最終他們都受了訓練。體認祂顯現也罷,不見也罷,復活之後的主總是仍然活在他們裏面。主完成了四十天的訓練之後,就可以平安的離開他們,因此祂把他們都帶到橄欖山,祂就在那裏公開的被接升天(路二四51,徒一9~12)。藉這基督公開升天的異象,門徒對祂的信心得著加強,門徒都受了訓練,依靠內住的基督,也知道這位基督已經有一個地位上的超越與得勝,使他們能與基督在諸天之上的職事合作,在地上完成神新約的經綸。這才是對基督升天之事實最完整並最合乎聖經的認識。

基督升天的目的

本文首頁所列舉之基督在升天和天上職事裏的身位和工作,說出:基督升天的目的是為執行祂天上的職事,為要完成神的經綸。事實上,基督在升天裏的所是,就是為著祂的所作,也就是為著執行祂在天上職事裏的工作。

一 擄掠了那些被擄的

基督在祂升天的工作裏,擄掠了那些被擄的。以弗所四章八節說:『所以經上說,「祂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其中的『仇敵』,在新約聖經恢復本譯為『那些被擄的』,應包括被贖的聖徒,因下述的『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的恩賜,是指使徒、先知、傳福音者、牧人和教師等有恩賜的聖徒。並且羅馬五章十四節說:『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豫像。』由於亞當的墮落,我們都成了撒但的俘虜,死作王管轄我們。主既廢除了那掌死權的魔鬼,就釋放我們這些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二14~15)。林後二章十四節也說:『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裏誇勝,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這節的『我們』,就是在基督凱旋的行列中,被征服、擄獲的俘虜,就是基督從撒但的擄掠中拯救出來,歸給祂自己的。擴大本新約聖經(Amplified New Testament)將『祂…擄掠了那些被擄的』,譯為『祂…帥領了一列被征服的仇敵』。『被征服的仇敵』可指撒但、撒但的使者、以及我們這些罪人32

然而文生(Vincent)將『那些被擄的』,註解為『不是被贖的,而是基督國度的仇敵,撒但、罪和死』33。文氏將『被贖的』排除在『那些被擄的』之外是失之狹隘了。至於英國浸信會牧師駱其雅(Herbert Lockyer),說到基督升天時擄掠了仇敵,說:『他們豈不是那些在樂園裏,就是在路加十六章二十三節亞伯拉罕懷中的聖徒麼?基督未升天之前,當一個聖徒死後並不直接升到天上,而是進入樂園…當基督升天時,他開放這個義人臨時性的居留處,把他們帶到天堂裏去。34』駱氏在此一面正確的指出,『那些被擄的』包括蒙救贖的人;但另一面又說得太多,說這些人已經從樂園搬家到天上。駱氏之說顯然是受到『基督升天是為豫備天堂,在天堂有很多住處』的錯誤論點(本文末段將詳論,在此不贅述)所影響,與前述多處聖經的啟示不合,又與以弗所四章八節上下文無法連貫,並不正確。

二 神使信徒在基督裏一同坐在諸天界裏

以弗所二章六節說,神『叫我們在基督耶穌裏一同復活,一同坐在諸天界裏。』(直譯)。神不僅叫信徒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也叫信徒在基督耶穌裏一同坐在諸天界裏。諸天界乃是信徒在基督裏得救,所進入的最高地位。『諸天界』不僅指一個地方,也指一種帶著某種性質和特徵的氣氛。神的救恩已把信徒帶到屬天的所在,並帶到屬天特徵的屬天氣氛裏。神使信徒在基督裏,一次永遠的一同坐在諸天界裏。這是在基督升天時完成的,並且從信徒相信祂起,就藉著基督的靈應用到信徒身上。伯克富論到基督升天的重要性時說:『基督升天對於所有的信徒有極大的鼓勵,因他們今天已和基督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 ,也必會與祂同在至永遠(約十七24)。35』伯氏之說指出基督的升天對於信徒們不是客觀的道理,乃是信徒們可以經歷體會的。

三 從神接受信徒為恩賜並將他們賜給教會

以弗所四章八節說:『所以經上說,「祂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升天的基督『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這裏的『恩賜』何所指?眾說紛紜。例如雷歷說:『基督藉著在世的事工,征服了罪與死,現在祂藉著天上的事工,將恩賜賜給跟隨祂的人。36』凱利說:『耶穌升到天上,坐在全能者的右邊,祂就能把種種屬靈的恩賜賜給信徒,好建立祂的教會。37』雷氏與凱氏都認為以弗所四章八節的恩賜是屬靈的恩賜。駱其雅說:『祂升上天,將各樣恩賜賞給人,在恩賜中最首要的便是聖靈(弗四8)。38』曾任教於倫敦聖經學院的新約學者古特立(Donald Guthrie)博士說:『耶穌自己說(約七39) ,只有在祂得榮耀以後才賜下聖靈,與以弗所四章八節說祂升上高天時,將各樣恩賜賞給人(根據詩六八18)完全符合。39』駱氏與古氏卻都認為以弗所四章八節的恩賜是聖靈。但是,文生指出,『以弗所四章九至十節是一段括弧的話』(vv. 9 and 10 are parenthetical) 40。所以,要解釋以弗所四章八節『將恩賜賞給人』,所賜給的『恩賜』,是要看括弧之後的十一至十二節,『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十一節指出,祂所賜的不是屬靈的恩賜,也不是聖靈,乃是各種有恩賜的人。並且,祂賜給各種有恩賜的人,是為要成全聖徒,目的是為著職事的工作,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基督藉死與復活,征服了撒但和死,並拯救他們這些人脫離撒但和死之後,就在升天裏用祂復活的生命,使這些蒙拯救的罪人成為這樣的恩賜,以他們建造祂的身體。文生在以弗所四章十一節『使徒』的註解也指出,『基督的眾執事是賜給祂的百姓的恩賜』(Christ's ministers are gifts to His people) 41。根據『以經解經並注意本文』42的解經細則,文生之說是該受肯定的。

四  差出父所應許的聖靈降在信徒身上為著祂的繁殖以產生教會

在路加二十四章四十九節主耶穌說,『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裏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行傳一章四至五節和八節說:『耶穌和他們聚集的時候,囑咐他們說,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應許的,就是你們聽見我說過的。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這裏父所應許從高處來的能力,就是約珥書二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應許的應驗。在五旬節那天(徒二1~4,16~18),聖靈降臨在信徒身上,他們也得著了從高處來的能力。這能力的靈降臨在信徒身上,是與生命的靈吹入信徒裏面不同。生命的靈是復活的救主,在復活且隱密的升天後,將祂自己像一口氣,吹入門徒裏面(約二十22),為著祂能內住在信徒裏。但是,為著門徒能執行祂的工作,聖靈需要像一陣暴風颳過,降在他們身上作能力。

聖靈一方面像一口氣吹入門徒裏面,另一方面像一陣暴風颳過信徒。對於聖靈這兩方面的工作,李常受說:『在素質和經綸上接受那靈,是跟隨主耶穌所設立的榜樣。主在素質上由聖靈而生。這就是說,聖靈是祂所是的素質。然後在祂三十歲開始盡職事的時候,那作祂所是之素質的同一位聖靈,在經綸上降臨在祂身上。那在素質上為著基督的生活,作基督所是之元素的同一位靈,在經綸上為著祂的工作降臨在祂身上,加能力給祂,或膏祂,以完成神的經綸。主的信徒跟隨同樣的榜樣。在基督的復活裏,我們由那作我們屬靈素質的聖靈而生。然後在基督升天以後,同樣的靈在經綸上澆灌在我們身上,使我們能作工,以完成神的經綸。43』李氏以『素質』和『經綸』詮釋聖靈兩方面的工作,確實能恰切的說明為何耶穌是從聖靈成孕(太一18),卻在祂受浸之後,又有神的靈降在祂身上(三16),這兩面的工作也說明了為何門徒在主復活的當晚接受了吹入的聖靈(約二十22),在五旬節又有聖靈像一陣暴風颳過,降在他們身上(徒二2~3)。

然而,有些人因為不認識聖靈這兩方面的工作,就會將生命之靈的吹入和能力之靈的降臨,混為一談,例如章力生說: 『當祂離世升天之前,祂曾應許祂的門徒,要賜給他們聖靈,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他們,並且叫他們想起祂對他們所說一切的話,明白一切的真理。這一個應許,在五旬節已完全應驗。44』雷歷也說:『我們的主死前應許說祂不會撇下門徒為孤兒,而會賜給他們一位保惠師…彼得在五旬節重述此點,聲明是那已復活和升天的基督賜下聖靈。45』章氏和雷氏所題到的是聖靈作保惠師,也就是實際之靈的工作,其應驗是在約翰二十章二十二節。門徒在接受了吹入的聖靈之後,主就住在他們裏面作保惠師,與他們同在。並且,因著實際的靈來了引導他們進入一切的實際(約十六13),主能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徒一3)。

駱其雅說:『當基督返回天上之後,便立即信守了祂的諾言差派聖靈來,為要造就祂在世所說要建立的教會(太十六18,約十六7,徒一4,二1~4)。46』駱氏是籠統的引用了聖靈作保惠師和能力之靈的經節,說到基督信守了諾言,在五旬節差派聖靈來。古特立論到基督升天的意義之六,是賜下聖靈的恩賜:『約翰二十章二十二節題到復活和升天之間,耶穌向他們吹氣叫他們受聖靈(除非行傳有誤,且兩者都是在復活時發生的;但看起來絕非如此)。47』古氏顯然認為,若門徒在耶穌吹氣後受了聖靈,就與五旬節的聖靈澆灌相矛盾。事實上,行傳對五旬節的記載當然無誤,門徒在耶穌吹氣後的確也受了聖靈,這是聖靈兩方面的工作。

五 被立為主─運用祂在萬有之上的主宰權柄

也被立為基督-神的受膏者

以完成神對祂關於新約經綸的使命

在五旬節那天,彼得說:『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徒二36)。一般人不明白,耶穌既已是主,何需再被立為主?就著耶穌是神而言,祂一直是主(路一43,路二11,約十一21,二十28)。但就著耶穌是人而言,祂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形狀、成為人的樣式、降卑自己、成為順從的、順從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萬口都要承認祂是主(腓二6~11)。祂是在復活裏將祂的人性帶進神裏面以後,才在升天裏被立為主。基督意即神的受膏者,就著祂是神所差並所膏的一位,祂生下來就是基督(路二11,太一16)。在受浸時,為神的靈所膏(路四18)。彼得也得到祂是基督的啟示(太十六16)。然而,直到祂升天的時候,祂才正式就職為基督。

行傳十章三十六節說:『神藉著耶穌基督(祂是萬有的主)傳和平的福音,將這道賜給以色列人。』彼得說到基督是『萬有的主』。根據本節的上下文,『萬有』在這裏不僅是指猶太人,也是指外邦人。在升天裏,祂是地上所有不同種族之人的主。啟示錄五章六節說:『我又看見寶座與四活物並長老之中,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殺過的,有七角七眼,就是神的七靈,奉差遣往普天下去的。』這節中『被殺過的』,指明祂是救贖的羔羊被殺了。但祂卻又站立在寶座與四活物並長老之中,指明這節所描述諸天之上的景象,是在基督升天之後。關於救贖,基督升天後就坐在諸天之上神的右邊(來一3,十12);關於神行政的完成,祂在升天裏仍然站著(啟五6,參徒七56)。基督這位在諸天之上的主,是宇宙中神聖行政的管理者,在地上完成神在萬有之上行政的行動,好使地上一切的局勢都㖄力,目的是要完成神的計畫和祂的應許,使神聖的經綸得以完成。

沈介山則題到,『基督升天乃恢復原來在天上的地位與榮耀。48』事實上,在升天裏,基督不僅恢復了原來在天上的地位與榮耀,更是被立為主為基督,運用祂在萬有之上的主宰權柄,使神聖的經綸得以完成。

六 向著教會作萬有的頭─使萬有互相效力以產生並建造教會

以弗所一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說:『又將萬有服在祂的腳下,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在祂的升天裏,基督不僅被立為主為基督,並將萬有服在祂的腳下。祂既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就使服在祂腳下的萬有互相效力,以產生並建造教會。教會就是祂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而『為教會』也可譯為『向著教會』(to the church),含示一種傳輸。凡元首基督所達到、所得著的,現在都傳輸給祂的身體─教會。在這傳輸裏,教會與基督同享祂所達到的一切:從死裏復活,在超越裏坐下,使萬有服在腳下,以及作萬有之首。李常受說:『基督在祂的升天裏…向著教會作萬有的頭,藉著建造教會,就是祂的身體,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豐滿(弗一23),使萬有服從,並在祂裏面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10),以永遠彰顯三一神,就是父具體化身在子裏,子實化為那靈,那靈作神聖三一的終極完成,藉著一切神所揀選、救贖、重生、變化、並得榮的聖徒得彰顯。49』李氏之說不僅說出升天的基督向著教會作萬有的頭,更是從以弗所一章說出建造教會的目的-永遠彰顯三一神。

章力生說:『祂有一切屬天的威力,一切由祂指揮,眾天使也作祂的使者。祂一面把祂的福祉賜給聖徒,一面保護他們,免受危險。祂也運行其權威,統攝自然力和一切敵對天國的勢力,直到制伏了最後的仇敵以後,祂還要永遠掌權。50』伯克富說:『為了祂自己的百姓,祂也掌管宇宙萬事。51』章氏和伯氏之說都說出祂作萬有的頭,為了祂自己的百姓或保護和賜福予聖徒,卻未看見祂還『為教會』作萬有之首,也未看見祂『向著教會』,將祂自己三一神的豐富生機的傳輸予教會。

駱其雅說:『基督現在不但管治並保護祂的教會,代替教會來治理宇宙。52』駱氏之說說出基督正在管治並保護祂的教會。但是,『向著教會』所含示的傳輸,不只是管治並保護,更是將祂所達到和所得著的都傳輸給祂的教會。古特立論到基督升天的意義之五是,『基督充滿萬有。…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因此,基督充滿萬有,是聚集萬有於祂自己的完全之中,是一種不可思議的神祕的宇宙所經歷的過程,只有在被高舉的基督中才能完成。53』古氏只看見被高舉的基督充滿萬有,卻未看見祂正『向著教會』作萬有的頭,好使教會成為這位充滿萬有之基督的豐滿。以上這幾位雖然都注意到,基督在升天裏是萬有之首的真理,但所看見的與聖經對照之下還是有所缺欠。『向著教會』所啟示的傳輸,是清楚的寫在以弗所書一章二十二節,只是他們沒有看見這裏的講究。

七 是身體的頭─藉著使祂的肢體在生命裏長大  成全他們以建造祂的身體

以弗所四章十五至十六節說:『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全身都靠祂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十五節中的『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根據原文,新約聖經恢復本譯為『就得以在一切事上長到祂,就是元首基督裏面』。一面來說,升天的基督從神接受信徒為恩賜,並將他們賜給教會;這些有恩賜的人成全聖徒,目的是為著職事的工作,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另一面,升天的基督是作元首,以弗所四章十五節不是說連於元首基督,而是說信徒該長到元首基督裏面。要長到元首裏面,我們全然必須在基督身體裏,這個長大是為著基督的身體,也惟有在祂的身體裏才能發生。以弗所四章十六節則啟示,信徒在基督身體裏的功用,是從元首出來的。首先信徒長到元首裏面,然後信徒就有一些本於元首的東西。本於元首,基督身體的每一肢體,或是供應的節,或是盡功用的各部分,都有其藉生命長大而有的度量,可以為著基督身體的長大而盡功用。基督的身體就藉此叫自己長大,把自己建造起來。雷歷將基督升天後的事工區分為過去的事工、現在的事工、和將來的職事。而現在的事工,第一是作為祂身體的頭:『一、祂形成身體。二、祂用多種方法看顧祂的身體。三、升天的主也將恩賜賜給身體(弗四7~13)。四、升天的主也加力量給身體。54』雷氏所言的確說出基督作為祂身體的頭,祂形成、看顧、將恩賜賜給、加力量給身體的事實,卻忽略了基督在祂的每一肢體上內裏生命的工作,以弗所四章十六節清楚的啟示:因著基督在祂的身體裏,使各個肢體都靠祂聯絡得合式,以至於每一供應的節各按各職,照著每一肢體的功用彼此相助,基督的身體就藉此叫自己長大,把自己建造起來。

八 建造教會

在馬太十六章十八節耶穌說:『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權柄,原文作門),不能勝過她。』以弗所二章二十至二十二節也說:『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各(或作,全)房靠祂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一面,教會是基督的身體,需要在生命裏長大;另一面,教會是神的家,需要被建造。升天的基督正在建造祂的教會。基督不是憑自己直接建造教會,乃是藉著各種有恩賜的人,就是使徒、申言者、傳福音者、牧人和教師,成全聖徒各盡其職,使祂的教會被建造起來。任以撒說:『基督升天坐在上帝的右邊之主要任務,可以用一節經文簡括之:即祂要建立祂的教會,並制勝陰間的權柄(太十六18)。55』任氏之說的確說出升天基督的主要任務-建造教會。章力生說:『首先令我們注意的,祂登位的事工,乃是為王。祂一方面直接用祂的聖靈,統治教會,保護教會,一方面透過祂所派的執事,管理教會。56』伯克富說:『當祂坐在神右邊時,基督不但治理,而且也保護祂自己的教會。57』章氏和伯氏說出基督為王,統治、治理、保護、管理教會,但沒有強調建造的問題。統治、治理、保護、管理是一件事。這兩者互相有關,但彼此有別。兩位雖籠統點出基督與教會間之關係,但忽略了基督主要任務-建造教會的事實(太十六18,弗二20)。

九 聖化、潔淨、保養、並顧惜教會

以弗所五章二十五至二十七節說:『…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二十九節也說:『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升天的基督也正在作聖化、潔淨、保養、並顧惜教會的工作。聖化不僅是從一切凡俗的事物聖別出來,也是用基督自己聖別的成分浸透教會,這是藉著用祂話中之水的洗滌潔淨而完成的。基督也保養顧惜教會。保養就是餧養。就是用祂的豐富供應信徒。顧惜是以柔愛養育,並以親切的照料維護。

章力生說:『從那天(五旬節)起,主耶穌透過了聖靈,便在各方面作我們的大先知。例如: 默示聖經 ; 藉著使徒傳揚聖道,領導教會,使成為真理的基礎與柱石;並使真理成為聖徒信仰和生活的準繩。58』伯克富說到基督坐在神右邊時,說:『也繼續的藉聖靈,藉祂的僕人教訓祂自己的百姓。59』曾擔任羅切斯特(Rochester)神學院院長和神學教授的史特朗(Augustus H. Strong),論到基督先知的工作時說:『祂在升天之後仍然指引和教導祂在世的教會。60』沈介山論到基督先知的工作時說:『升天之後,基督照祂的應許與教會同在(太二八20,約十五4~5),光照教會,教導教會(十四26,十六13~15)。61』章氏、伯氏、史氏、沈氏之說都指出升天的基督作先知,而以弗所五章二十五至二十七節啟示出,這位作先知的基督不只領導、教訓、指引、光照教會,也正在用水藉著道作聖化和潔淨的工作,且保養並顧惜祂的教會。領導、教訓、指引、光照,都是客觀的、道理的施教;聖化、潔淨、保養顧惜卻是主觀的、生機的運行。

雷歷說:『祂使這身體成為聖潔(弗五26),指成聖的整個過程,始於信主,一直繼續直到我們進到天堂,在祂面前成為完全為止。這段經文指出這種事奉乃是藉著道與洗淨,洗淨顯然是指施洗,藉著道顯然是指在施洗時公然作的聲明。祂使這身體成為聖潔的工作包括保養與顧惜(弗五29)。保養意指使身體成熟(如弗六4);顧惜字面意義指保持溫暖,引申解作愛惜照顧祂的兒女。62』雷氏之說指出基督使祂的身體成為聖潔是藉著道與洗淨。但是,若洗淨是指施洗,且道是指在施洗時公然作的聲明,則信徒們在經歷了受浸,並在受浸時公然作了聲明之後,就應該是榮耀的教會,沒有斑點、皺紋等類的病。不過,我們的經歷並非如此。以弗所書第五章是論到,信徒們日常生活的細節與在倫常關係上所需要的生活,是聯於信徒們的日常生活經歷。顯然的,信徒們並未因著一次的受浸和在受浸時一次公然作了聲明,就經歷了成為榮耀的教會,沒有斑點、皺紋等類的病。這樣的解釋並未顧到實際的情形。

那麼,這裏的『道之洗滌』是甚麼意思?李常受說:『基督聖化教會的工作,是藉著用話中之水的洗滌來潔淨教會而完成的。照著神聖的觀念,這裏的水是指神湧流的生命,由湧流的水所象徵(出十七6,林前十4,約七38~39,啟二一6,二二1,17)。這水的洗滌與基督救贖之血的洗淨不同。救贖的血,洗去我們的罪(約壹一7,啟七14);而生命的水,乃是洗去我們舊人天然生命的瑕疵,就如「斑點、皺紋、或任何這類的病」(弗五27)。主聖別並聖化教會,首先用祂的血洗去我們的罪(來十三12),然後用祂的生命洗去我們天然的瑕疵。斑點出於天然的生命,皺紋是老舊的標記。只有生命的水,能新陳代謝的洗去這類缺點。63』相較於雷氏之說,李氏之說對於『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則題出了更完整正確的解釋。

十 是新約的中保執行新約─也就是藉著祂的死所立   並遺贈給信徒的新遺命

升天的基督也是新約的中保,希伯來九章十五至十七節說:『為此祂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遺命:原文與約字同);因為人死了,遺命才有㖄力,若留遺命的尚在,那遺命還有用處麼?』在希臘原文,希伯來九章十五節中的『約』與十六節中的『遺命』同字,基督作了中保,正執行新約,就是藉著祂的死所立,並遺贈給信徒的新遺命。約是合同,帶著一些應許,要為受約的人成就一些事;遺命是遺書,帶著一些已成就的事物,遺贈給承受的人。基督的血所完成的新約,不僅是約,更是遺命,將基督的死所成就的一切,遺贈給信徒。神先在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一至三十四節應許要立新約,然後在路加二十二章二十節耶穌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這約也就是遺命,因耶穌的受死流血所立並生㖄,且由復活升天的基督執行並實施。作為新約與新遺命的中保,基督執行並實施這約與遺命一切的應許與遺贈。當祂執行新約時,祂使其中一切應許逐條應驗,並實施在信徒身上。當祂執行新遺命時,祂使其中所包含的每項遺贈對信徒成為便利、實際的。

黃彼得說到基督升天的工作,題到七項,其中第三項是『基督升天為信徒顯在父面前,作中保替信徒受撒但的控告而辯護』64。基督是為信徒顯在父面前,替信徒辯護。但是,這是基督作為辯護者(約壹二1~2)的工作,而非基督作為中保的工作。沈介山說:『升天後基督作中保在父神面前為信徒代禱。65』的確,基督也在父神面前為信徒代禱。但是,這是基督作為大祭司(來七24~26)的工作,也非基督作為中保的工作。黃氏和沈氏誤將基督作中保、作辯護者、和作代禱之大祭司的工作,混為一談。其原因可能是,約壹二章一節題到中保:『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這裏的中保是要處理信徒罪的問題,自然的會將基督作中保的工作,聯於替信徒辯護和為信徒代禱。事實上,在約壹二章一節,國語和合本聖經譯為『中保』的字,在原文是 paraklhtov 與希伯來九章十五節的『中保』 mesithv 不同,paraklhtov 是與約翰十四章十六節、二十六節、十五章二十六節的『保惠師』同,欽定英文譯本譯為『辯護者』(advocate),而非『中保』(mediator),是正確的。中保(mesithv)即中間人,然而保惠師(paraklhtov)意辯護者,就是陪伴在旁,照料我們事務、案件的人。在約壹二章一節,國語和合本聖經的錯譯是容易引起混淆的。

十一 是更美之約的保證─擔保並保證新遺命的功

希伯來七章二十二節說:『…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在此,國語和合本聖經譯為『中保』的字,在原文是與希伯來九章十五節的中保不同。其原文egguov,意擔保者,受契約束縛者,保證人;其字根意質押之物放於其中的手,含示這擔保、保證,是不能解脫的66。因此,欽定英文譯本將二十二節譯為『a surety of a better testament』;新約聖經恢復本譯為『祂就成了更美之約的保證』是較為正確的。升天的基督也是更美之約的保證,擔保並保證新遺命的功效。基督已將自己質押給新約和我們眾人。祂是受契約束縛者、擔保者,祂要作每件必須的事,以履行新約。基督已將自己質押給新約、和在新約之下的信徒。所以,祂不僅是新約的完成者,祂也是保證,是其中一切都必成就的憑質。

有時候信徒們讀聖經,對新遺命裏某些遺贈的項目也許有所懷疑。不知道是否真能經歷這些事。例如,可能懷疑聖靈是否已真在經綸上澆灌在所有的信徒身上。但因基督在祂天上的職事裏作了更美之約的保證,信徒們不該對新遺命裏的任何事物有所懷疑。一面,聖經啟示一切已成就的事實;另一面,基督是信徒的保證,擔保並保證新遺命裏所包括的每件事。這是祂在祂天上職事裏工作的一部分。然而,在一般中文神學書籍中,包括譯自外文的書籍,仍然缺少對於『基督在升天裏是更美之約的保證,擔保並保證新遺命的功㖄』之珍賞。

十二 是信徒的辯護者─基於祂為信徒的罪所成就的平息   照料信徒的事務

約壹二章一至二節說:『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挽回祭,原文作,平息)。就如第十點所討論的,約壹二章一節的『中保』應譯為『辯護者』。基督在升天裏,基於祂為信徒們的罪所成就的平息,是信徒們與父同在的辯護者。信徒們常有失敗並犯罪。這時就需要基督作辯護者,基於祂在十字架上為信徒們的罪所成就的平息,照料信徒們的案件,因此能平息信徒與公義之神的光景。凱利說到耶穌升天的意義時說:『辯護律師…每一次我們的罪行控告我們,耶穌就在神面前指著自己所獻的祭,是一次又永遠有功㖄的贖罪祭。67』凱氏之論說出基督是辯護律師,作為與父同在的辯護者。並且,祂作了平息的祭物,是為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以恢復與父中斷的交通,使神的兒女能夠住在神聖交通的享受裏。

十三 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作信徒的大祭司為信徒代求

希伯來五章十節說:『並蒙神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稱他為大祭司。』六章二十節說:『作先鋒的耶穌,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就為我們進入幔內。』七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說:『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祂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天上的基督是先鋒,也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作信徒的大祭司,為信徒代求。並且藉著祂來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為他們代求。麥基洗德的等次比亞倫的等次高。亞倫的等次只為著在人性裏的祭司職分,而麥基洗德的等次是為著在人性和神性裏的祭司職分。祂是這樣一位大祭司,將信徒所需要的供應信徒,將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分賜到信徒裏面,作信徒的供應,這樣的見解,可由聖經第一次題到麥基洗德的工作得著支持。在創世記十四章十八節,麥基洗德王以至高神祭司的身分,帶者餅和酒迎接亞伯拉罕。基督能完全拯救信徒,因為祂在為信徒代求。祂是信徒永久、常時、永遠的代求者。

雷歷說:『作為忠信的祭司,我們的主為祂的子民代求。…這職事與舊約祭司不同之處,在於這位忠信的祭司不受死亡轄制,永遠為祭司,且永遠活著,替祂的子民代求。68』雷氏說出基督作大祭司為信徒代求,是符合聖經的。

但是,基督為何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作信徒的大祭司?有一些神學家並沒有正確的領會,例如沈介山說:『耶穌屬於猶太支派而不屬於利未支派,所以照麥基洗德的等次,成為永遠的大祭司(來六20) 。69』事實上,在緊接著希伯來六章二十節之後的七章一至二十八節就啟示出,麥基洗德,就是公義王,撒冷王,乃是平安王,卻作至高神的祭司(七1~2),可見他的祭司職分是君尊的。再者,祭司的職分已更換(12),從亞倫的等次更換為麥基洗德的等次(11),從利未的祭司支派更換為猶大的君王支派(14),從屬肉之誡命的律法更換到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16),從人更換為既是獨生子又是長子之神的兒子(28)。因此,基督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為大祭司,實非因為表面上耶穌屬於猶太支派而不屬於利未支派,而是因祂擁有無始無終永恆不衰之神性。舊約祭司只有人性,惟有基督兼具神人二性,故祂的祭司職分屬麥基洗德等次而非亞倫等次。希伯來七章十一節說:『從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職任以下受律法,倘若藉這職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興起一位祭司,照麥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亞倫的等次呢?』顯然的,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職任以下,並未能得完全,所以必須另外興起一位祭司,就是基督,不再照亞倫的等次,而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為永久、偉大、活著、且能拯救到底的大祭司。

凱利說到耶穌升天的意義時說:『大祭司…我們既然有一位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來四14)。耶穌在天上聖殿所做的,正是舊約大祭司在聖殿為罪人做的一樣。70』事實上,希伯來七章十一節已明言,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職任以下,並未能得完全,所以必須另外興起一位祭司,不再照著亞倫的等次,乃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作大祭司。再者,希伯來五章一節也明言,舊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七章二十七節又說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獻祭,然後再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因此,如何能說『耶穌在天上聖殿所做的,正是舊約大祭司在聖殿為罪人做的一樣』? 凱氏只看見希伯來書第四章中,基督是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的啟示,卻未看見希伯來書第五至七章中,基督乃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作大祭司的啟示,不需一直為罪獻祭了。古特立論到基督升天的意義之三是代求事工的肇始:『神與人之間的中保工作,全靠這中保進入天堂,正像猶太大祭司必須進入至聖所一般,藉著升天坐在神的右邊,使基督作我們的天上大祭司,遠超過亞倫嫡系祭司的好處。71』古氏之說又將中保和大祭司的工作混為一談。不過,古氏正確的指出:基督作我們的天上大祭司,遠超過亞倫嫡系祭司的好處。

十四 是真帳幕的執事─用新遺命的遺贈服事神的子民

希伯來八章二節說:『在聖所,就是真帳幕裏,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其中『執事』一辭,在羅馬十三章六節譯為『差役』,在腓立比二章二十五節譯為『供給…需用的』。天上的基督也作了天上真帳幕的執事,是為了服事神的子民,將新約也就是新遺命的保證(來七22) 供應神的子民。新約有四個主要的事實,在新遺命裏成了給神子民的遺贈:赦免他們的罪,生命之律分賜在他們的心裏,神要來作祂子民的神,並且每一位都有認識神的內在能力。基督在祂天上職事的工作裏,如今正用這些遺贈服事信徒。可惜的是,在一般神學書籍中,忽略了這一項真理的珍賞。

留意系統神學的傳統窠臼與錯誤

由前述之討論可看出,基督天上職事裏的工作如此豐富,但一般神學書籍中卻甚少題及,推究其原因,可能是多數華文神學家都受加爾文(John Calvin)神學影響,僅將基督的事工系統化的區分為先知、祭司、君王三職位。沈介山題到,『加爾文是第一個將基督的事工區分為先知、祭司、君王三職位的神學家。72』《當代神學辭典》在論述基督的職分(Offices of Christ)時說:『在《基督教要義》的最後修訂本,加爾文把耶穌作為人神間之中保角色的觀點,充分發展出來,此角色包括三重職分,即先知、祭司及君王〔其實這概念早在1536年就為布塞珥(Bucer)題及,有人認為最早題及的是該撒利亞的優西比烏(Eusebius)〕。自始,改革宗神學(Reformed Theology)以及所有更正教教會,都跟隨這個解釋。73』章力生就是將基督登位的事工區分為掌王權、作祭司、為先知三方面74。任以撒說到基督之職務時是以先知、祭司與君王來分類75。駱其雅也說基督具有先知、祭司與君王三部分的職分76。系統神學既將基督升天的真理系統化,就難以完全並鮮活的注意到聖經中所啟示關於基督升天的全面真理,有心明白真理之信徒需留意系統神學的傳統窠臼,以免掛一漏萬。

基督在升天裏豫備天堂-天上的華廈?

最後我們不能不說一下關於天堂的事。我們所涉獵的神學書籍雖對基督天上職事著墨不多,卻對天堂之說甚感興趣。在神學家和一般信徒中,有一種對基督在升天裏豫備天堂的的普遍看法。約翰十四章二至三節說:『在我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豫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豫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我在那裏,叫你們也在那裏。』他們認為基督升天後的事工之一是為信徒豫備地方,而『父的家』指天堂,在天堂有很多住處。例如章力生說:『照聖經所說,天乃是天使、聖者和主耶穌之居所…主耶穌的升天,乃是要為屬主的聖徒豫備他們在天上的住處。主耶穌在世之時,早已向信徒豫示,祂升天的重要使命,乃是為我們豫備地方,並且必再來接我們到祂那裏去(約十四2~3)。77』伯克富也說:『但聖經卻顯然地認為天堂是一個地點,是受造者居住的地方,如天使與聖徒(太十八10,林後五1)…耶穌的升天,也是要為屬基督的人豫備地方去。主自己指出,祂必須先到父那裏去,如此可為我們豫備地方(約十四2~3)。78』雷歷也說:『基督升天後的事工,第一是作為祂身體的頭、第二是作為祂子民的祭司、第三是為我們豫備地方…父家指天堂,在天堂有很多住處。這詞只出現於約十四2、23節中,指永遠的居所。祂今天的事工之一,是為屬祂的人豫備這些居所。79』任以撒也說:『基督有形的升天,表明天堂是一個確實的處所…基督升到天上為信徒豫備居所。80』駱其雅也說:『祂現在的職事中,部分的工作是在為祂的教會豫備住的地方…不久,教會在神天家的住處中,也將獲得她的居所。』81

不過,仍有少數未以豫備天堂作為基督升天工作的神學家,例如黃彼得說到基督升天的工作,題到七項: 『1、基督升天作開路先鋒的工作…使信徒可以坦然無懼地進到父神面前,並且永遠住在父的家中。2、 基督升天為信徒豫備工作的地方,使信徒能作祂所做傳天國福音的工作,並且做更大的工作(約十四2~14)。3、基督升天為信徒顯在父面前,作中保替信徒受撒但的控告而辯護。4、基督升天差遣聖靈保惠師永遠住在聖徒心中。5、基督升天是作神與人之間的中保。6、基督升天作永遠慈悲忠信的大祭司。7、基督升天坐在天父的右邊掌管天上、地下、地底下一切的權柄。82』黃氏是將約翰十四章二節的『豫備地方』,解釋為豫備工作的地方。

教會是神的家  『許多住處』是指基督身體的許多肢體

到底約翰十四章二節的『住處』是否即為一般人以為的『天堂』?雖然不是本篇文章重點,但因此事與基督的升天大有關係,在此就要稍作說明(關於『我父的家』和『許多住處』的詳細解析,請參閱Living Stream Ministry出版之《Affirmation & Critique》, Vol. 5, No. 2中相關論文)。

要正確的領會約翰十四章二節中『我父的家』和『許多住處』之真義,首先要看見約翰十四章二節和約翰二章十六節的關聯性,因為這兩處經節使用了同一個片語『我父的家』。主耶穌上耶路撒冷去,拿繩子作成鞭子潔淨聖殿時說:『不要將我父的殿(原文,家),當作買賣的地方。』在此祂以強烈甚至令人震驚的方式,表達祂為父的家,心裏如同火燒般焦急。在那時,父的家是指在耶路撒冷的物質聖殿。但是當猶太人問祂說,你既作這些事,還顯甚麼神蹟給我們看?耶穌卻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將牠建立起來。這時這殿則是耶穌以祂的身體為殿說的。與第二十節所顯示的天然觀念不同了。在這裏,基督,也就是神格一切的豐滿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祂裏面的一位(西二9),是以耶路撒冷的物質聖殿為表號(sign),表徵祂物質的身體;如此作,主耶穌是要指出聖殿,也就是父的家,不是一個地方,乃是一個人位。

在約翰十四章十節當耶穌說:『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你不信麼?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這就指出,父神是住在主耶穌的身體裏。雖然主耶穌物質身體的殿,藉著在十字架上的死被拆毀,但在復活裏,三日內要將牠建立起來;並因此產生祂那生機奧祕和團體的身體-基督的身體(林前十二27,弗一22~23)。如今在基督的復活裏,神的殿(林前三16~17)父的家是一個生機體,這生機體包括所有藉祂復活蒙了重生的信徒。因著這一個深奧、屬靈的認識,保羅能告訴我們教會是神的家(提前三15),並且團體的信徒是神的殿(林前三16~17)。藉著祂的復活,也是在祂的復活裏,主的身體、殿、我父的家已被擴大。而『許多住處』是指基督身體的許多肢體(羅十二5),這身體就是神的殿(林前三16~17)。約翰十四章二十三節說,主與父要同愛祂的人安排住處,充分證明這一點。

根據前述的認識,也可看見約翰十四章二節『我去原是為你們豫備地方去』,其中去的目的地不是天上,更不是天堂-天上的華廈,主無意將祂的信徒從一地遷到另一地。問題不在於地方,乃在於活的人位(living person),就是父自己。主要往父那裏去,祂的心意是要祂的門徒帶進父這神聖的人位裏。約翰福音十三章啟示,主是從父出來的,又要往父那裏去(3)。十四章這裏,則看見祂要往父那裏去。主藉著成為肉體從父而來,將神帶進人裏面。現在祂要往父那裏去,為要將所有相信祂的人帶進神裏面。祂去的方法是藉著死與復活,去的目的是要將所有相信祂的人帶進神裏面。在約翰十四章三節主說,我若去為你們豫備了地方,就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我在那裏,叫你們也在那裏。祂在那裏?對於這個問題,祂在二十節給了清楚的答覆:『我在父裏面』。因此,藉著祂的去,祂將人帶進父裏面了。

再者,主說:『我若去…就再來』(十四3)。這話證明主的去(藉著死與復活),就是祂的來(到門徒這裏-18,28)。祂曾在肉體裏來(一14),也曾在門徒中間,但祂在肉體裏無法進到門徒裏面。祂必須進一步經過死與復活,使祂得以變化形像,從肉體變化為靈,好進入並居住在門徒裏面,如十七至二十節所啟示的。祂復活之後的確來了,將祂自己,就是聖靈,吹進門徒裏面(二十19~22)。主在約翰十四章的用意,是要將人帶進神裏面,以建造祂的居所。但在人與神之間有許多障礙,就如:罪性、罪行、死、世界、肉體、己、舊人和撒但。要將人帶進神裏面,主必須解決這一切的問題;所以,祂必須上十字架成功救贖,為人開路,並為人作出立場,好使人進入神裏面。在神裏面的立場擴大之後,就成為在基督身體裏的立場。因此,主去成功救贖,乃是為門徒在祂的身體裏豫備地方。

『天堂之說』扭曲神經綸的目的是必須否定的

雖然這種『基督升天是為豫備天堂,在天堂有很多住處』的論點或看法在基督徒當中極為普遍,甚至已成為似乎無可置疑、眾人皆接受的傳統,但我們仍要本著忠於真理的良心否定這種論點。因為這種論點,只是根據異教的影響與憑空的想像,毫無聖經根據。這種天堂的論點扭曲了神經綸的目的,並使神的兒女們對未來有不正確的盼望與幻想。因為這種論點,使得神的兒女們對於基督、教會、十字架、國度、父的家和永世,都無法有一個正確且徹底的認識。這是我們必須否定『天堂之說』的原因。

結 論

聖經中關於基督在升天和祂天上職事裏的工作的啟示極為豐富,但是,一般神學書籍對此卻著墨不多、彼此不一,並且有些見解謬誤。綜合以上的討論,我們作出以下結論:

第一,基督藉著祂在地上的職事,完成了神在法理方面的救贖。然而,基督仍需要藉著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升天被立為主為基督,執行祂天上的職事,為要完成神永遠的經綸。因此,以神經綸的角度來看,基督天上的職事是比祂在地上的職事重要的多了。

第二,基督的復活誠然重要,但是基督從死人中復活,坐在諸天界裏,得著萬有的歸服,也作了萬有的頭,將元首基督所達到、所得著的,現在都傳輸給祂的身體─教會,更是神永遠的經綸能得以完成的關鍵。因此,基督的升天絕非復活的一種陪襯。

第三,我們必須看見聖經神聖啟示的兩面:一面,基督在門徒的眼界中被接升天,在空間上轉移了;但是另一面,祂仍然與信徒同在,將祂的升天超越供應信徒,使信徒過一個超越的生活。

第四,基督從物質的肉身境界,進入非物質的屬靈境界,是藉著復活,而非藉著升天。

第五,基督的升天有隱密的一面,也有公開的一面。基督隱密的升天乃是將復活的新鮮先給父享受,又將祂自己,就是在復活裏所成為的賜生命之靈,吹入門徒裏面作保惠師。基督公開的升天不代表祂尚未升天。反之,藉著公開的升天,祂使門徒不再依靠祂肉身的同在;祂也向祂的信徒顯示祂的超越與得勝,並在經綸上差出父所應許的聖靈,降在信徒身上,使祂的信徒能作工,以完成神的經綸。

第六,基督在升天裏的所是乃是為著祂的所作,也就是為著執行祂在升天和天上職事裏的工作,為要完成神的經綸。

第七,多數華文神學家都受加爾文神學的限制,僅將基督的事工系統化的區分為先知、祭司、君王三職位。系統神學既將基督升天的真理系統化,就難以接受聖經中的全面真理,有心明白真理之信徒需留意系統神學的傳統窠臼,以防遺漏許多重要的聖經真理。

第八,在神學家和一般信徒中,有一種對基督在升天裏豫備天堂的普遍看法。但因著這種論點,只是根據邪惡的異教信仰,毫無聖經根據。我們只願意相信並接受神聖話語所啟示的真理,我們對真理的惟一準則就是聖經!    «周復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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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同註9, 頁487
54. 同註7, 頁299-300
55. 同註3, 頁152
56. 同註1, 頁148
57. 同註2, 頁130-131
58. 同註1, 頁148
59. 同註2, 頁131
60. 同註10, 頁363
61. 同註5, 頁314
62. 同註7, 頁300
63. 同註32, 頁336
64. 同註4, 頁247
65. 同註5, 頁322
66. 同註21, 來七22註1, 頁1032
67. 同註6, 頁122
68. 同註7, 頁300
69. 同註5, 頁315
70. 同註6, 頁122
71. 同註9, 頁486
72. 同註5, 頁313
73. 楊牧谷, 當代神學辭典, 校園書房出版社, 1997, 頁837
74. 同註1, 頁147-148
75. 同註3, 頁152
76. 同註8, 頁165-168
77. 同註1, 頁144,146
78. 同註2, 頁130
79. 同註7, 頁299-301
80. 同註3, 頁151-152
81. 同註8, 頁164-165
82. 同註4, 頁247-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