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奇妙的神人

聖經裏論到關於基督的豫言中,有兩處是非常奧祕的,那就是以賽亞七章十四節和九章六節。這兩處豫言說到有一嬰孩出生,有一子賜給我們。七章十四節說:『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看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她要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九章六節說:『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祂名稱為奇妙的策士、全能的神、永遠的父、和平的君』(原文直譯)。這兩節所說到的嬰孩,含示神,含示人,含示神成為人。這樣一個嬰孩乃是神而人者。這位由童女所生的嬰孩,祂的名被稱為以馬內利,就是神與人同在。基督是童女所生的屬人嬰孩,但祂也是神。祂是『神而人嬰孩』,是兼有神性與人性雙重性情的嬰孩。這一位被起名叫耶穌-耶和華救主(太一21)。在耶穌降生之前,宇宙間未曾有這樣的一個人,一個奇妙的神人。這位神而人者就是以馬內利,祂也就是救主神。以賽亞九章六節說,這一位的名稱為『奇妙的策士、全能的神、永遠的父、和平的君。』國語和合本聖經將奇妙的策士譯為奇妙、策士,指明這兩個是分開的名稱。但因為在九章六節的其他項目,都是由名詞和形容詞所組成的,所以『奇妙』形容『策士』是合理的。基督是奇妙的策士、全能的神、永遠的父、和平的君。以賽亞九章六節給我們看見,神將一子賜給我們,乃是藉著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當那嬰孩出生時,神給了我們一個禮物-祂的兒子。這位神的兒子,成了神而人者。祂原是太初就有的道(話),就是神的自己。祂成了肉體而來,住在人類中間(約一1,14)。真是何等的奇妙!祂是嬰孩為我們而生,卻是全能的神。祂是賜給我們的子,又是永遠的父。誠如保羅的宣告:『大哉!敬虔的奧祕!…就是:祂顯現於肉體』(提前三16)。基督是神顯現於肉體,作為敬虔的奧祕。

歷代神學對基督論的探討,就是為了確立在基督裏神性和人性的關係。早期教會的基本信仰,就是耶穌基督是神也是人。『耶穌是主』可表達出其最原始的信條。但在基督身上,神性和人性之間的關聯為何,卻成為歷代信徒中間的爭議。本文將針對基督是神人的奧祕,藉由聖經,並輔以歷代聖徒的見證,作深入的探究。盼能使『神在肉體顯現』的奧祕得以闡明。

要解釋基督身上神性與人性關係的奧祕,並不是一件輕易的事。賀智(Charles Hodge)在其《以弗所書註解》一書中曾有如下的建議:『使徒在此所宣告的教訓,乃是極大的奧祕。任何想要除去這奧祕的解釋,而使這教訓能憑理性明白的,必定是虛假的解釋。防止假冒解釋最安全的路,就是接受使徒所陳明的,簡單的相信並敬畏之』1。既然聖經稱之為奧祕,我們就必須照聖經來接受並相信。

早期教父們為了描述聖經中神聖的奧祕,曾經使用一些名詞來說明。例如:用以描述基督身上神人二性之關係的用辭-『聯合』(union,希臘文henosis),是由游斯丁(Justin Martyr)首先引進之後,此一用辭乃為後人所廣為接受使用2。其他如『三一』、『道成肉身』等名詞,都不是聖經的名詞,卻被教父們使用,來說明聖經中所啟示神聖奧祕的事實。因此,我們仍可延用這些名詞,說明基督徒真理的信仰。但是,最好並且更保險的方式,乃是用聖經中所採用的辭彙,來說明這些奧祕事物之神聖啟示。因此,當我們探討基督身上神人二性的關係時,必須回到聖經中來看,神用以說明這奧祕的辭彙與發表。

新約中的基督-神而人者的啟示

在新約中,關於基督身上神人二性奧祕的啟示,在提前三章十六節明確的指出,祂是神在肉體的顯現,乃是大哉敬虔的奧祕。新約的作者並沒有告訴我們,基督身上神性與人性之間內在奧祕的關係是如何,卻十分明確的說出基督是神而人者的事實。新約啟示出這敬虔的奧祕,卻沒有任何的說明,來解釋基督身上的神性與人性之間是如何彼此相關的。新約中一再向我們陳述基督是神人的事實,從祂的成孕、出生、為人生活、釘死、復活、升天、直到祂的再來,都給我們看見基督是奇妙的神人。

神成肉體

新約啟示出基督是那位奇妙的神而人者,在祂的成為肉體裏,祂是神顯現於肉體(提前三16)。基督是話,就是神,祂成了肉體(約一1,14),因此基督是三一神顯現於肉體。在此,我們看見成肉體的不僅是子神,更是完整的三一神-父、子、靈來成為肉體。藉著成為肉體和為人生活,神顯現於肉體。『在肉體裏』意思就是在人的樣式、形狀裏(羅八3,腓二7~8)。基督向人顯為人的樣子(林後五16),但祂是神顯現在人身上。

成孕出生

基督是神人,由聖靈成孕,有神聖的素質(路一35,太一20)。路加說出神人在如何成孕的事上是獨特的,祂不是由人成孕,乃是由聖靈成孕的,具有神聖的素質。聖靈是神自己臨到人,在基督成孕時,聖靈進到了人性裏。關於神人基督的成孕,路加一章三十五節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覆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按本節看,聖靈似乎只是臨到馬利亞身上的能力,使她懷了主耶穌。然而馬太一章十八、二十節告訴我們,『馬利亞就被看出懷了孕,就是她從聖靈所懷的。…那生在她裏面的,乃是出於聖靈。』這指明在馬利亞生下耶穌以前,出自聖靈的神聖素質已經生在她腹中了。

基督這神人由童女所生,因此有人的素質(路一31,加四4)。路加一章二十七、三十一節告訴我們一個名叫馬利亞的童女腹中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名叫耶穌。因為基督由聖靈成孕,帶著神聖的素質,並由童女所生,帶著屬人的素質,祂就有神性和人性的兩種性情。聖靈在童女裏面這樣的成孕,由神聖和屬人的素質所成就,產生出這位神人,是完整的神,又是完全的人,獨特的兼有神性與人性。這就是基督在祂的成為肉體裏,最美妙、最超絕的身位。

神人基督的成孕是神的成為肉體,不僅藉著神聖的能力,也由神聖的素質加上屬人的素質所構成,因此產生兩種性質—神性與人性—的神人。藉此,神將自己聯於人性,使祂自己能顯現於肉體。

幼年生活

路加二章四十節記載,基督幼年時期的情況。當孩子漸漸長大,在靈裏剛強起來,祂充滿了智慧。這說出耶穌救主神性的智慧(西二2~3),按著祂身量長大的程度顯明出來(參看路二52)。並且又有神的恩在祂身上,這說出就著基督是人而言,祂也需要神的恩典,使祂能過人的生活。基督在祂幼年時期,充滿了神的智慧,也在祂的人性裏需要神的恩典。

基督在祂十二歲的時候,對祂父母說,『我必須以我父的事為念』(路二49),這指明孩童耶穌的神性(約五18)。在人性上,祂是約瑟和馬利亞的兒子。在神性上,祂是父神的兒子,以父的事為念,也就是以父家的事為念。雖然基督如此告訴祂肉身的父母,但祂仍在人的身分上,順從他們,同他們回拿撒勒去(路二51),這是何等的神人孩童。

生活盡職

這位神人基督以特別的方式活在地上,來盡職,以成就神永遠的經綸。馬太三至四章給我們看見祂如何受浸,為神所膏,並受魔鬼的試誘。基督是在三十歲時開始盡職;這個歲數是神要求任何事奉祂的人所該達到的年齡,如同舊約裏的祭司,都是滿三十歲才能盡職(民四3)。基督藉著受浸開始祂的職事(太三13~17),這是照著施浸者約翰所帶進的義路而盡職(15,二一32)。約翰的義路,就是傳講新約的福音,叫人為自己一切的不義悔改,並給他們施浸,就是埋葬這些悔改的人。主耶穌來受約翰的浸,就說出祂承認,按祂的肉體說,祂一無是處,只配死和埋葬。基督職事的開始,不僅憑著祂的受浸,也是憑父神的施膏(三16下~17)。父將諸天開啟,指明神人基督的受浸被父神所悅納並印證。父差祂的靈降在基督身上,指明三一神與祂是一,作祂職事的源頭、供應、能力和權柄。基督受父神的施膏,乃是向全宇宙,特別是向天使宣告,按聖別的靈說,神人基督是神的兒子,是父所喜悅的。

主耶穌在地上的生活,給我們看見祂是奇妙的神而人者。雖然在祂外面所顯出的,是人的形像和樣式,但在祂裏面所隱藏的,乃是神的形像和樣式。雖然祂外面無佳形美容,但祂裏面卻滿有神的榮耀和美麗。雖然祂降到地上,但祂仍舊是在天上(約三13)。雖然祂說祂是人子,但祂也告訴人,祂是神子(九35~38),與神原為一(十30)。雖然祂顯在人中間是一個人,但祂也給人知道,祂是與神平等的,祂就是神(五17~18,十33)。在許多時候,在許多場合,祂都是十足的過著人的生活,活出人的樣子,給人覺得祂是一個人;同時祂又具體的施行神的權柄,運用神的智慧,顯出神的榮耀,使人看見祂也就是神。在迦拿耶穌和祂母親同赴婚筵的時候,怎能不讓人覺得祂是一個婦人所生的人子?但當祂用水變酒的時候,又怎能不讓人看見,祂也就是那位使無變有的創造主(二1~11)?在加利利海上,當耶穌像人一樣,因著睏了,就枕著枕頭睡在船尾的時候,有誰看見,會想祂不是一個受造的人呢?然而當祂起來,用祂管理萬有的權柄,斥責風,吩咐海,風就止住,海就平靜的時候,又有誰看見,會不承認祂也就是那位管理萬有的神呢(可四35~41)?當耶穌帶著彼得、雅各、和約翰,往山上去的時候,怎能不讓他們覺得,祂和他們是一樣的人呢?然而當祂在山上變了形像,臉面明亮,全身放光的時候,又怎能不讓他們看見,祂和那榮耀的神也就是一樣的一位呢(太十七1~8)?在納丁稅的事上,主耶穌一面讓人覺得祂是一個人,為了不絆跌人而納稅;同時藉著從魚口中得到稅銀的事,也讓彼得看見,祂就是那萬有所屬的神(24~27)。在靠近拉撒路墳墓的地方,耶穌在那些傷心的人跟前哭了,讓他們覺得,祂實在是有人的性情,與人表同情,具有憐憫心腸的一位。同時祂叫拉撒路從墳墓裏出來,又給他們看見,祂也就是那位叫死人復活的永活神(約十一25~44)。當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傷痛禱告,汗如血滴,不能不讓祂的門徒覺得,祂是一個為痛苦所壓的人(路二二39~46);但當祂在那裏禱告完了,祂對那些來捉祂的人一說『我就是』(這是『耶和華』名字的意思),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這就給他們看見,祂也就我是』,偉大的耶和華。雖然,基督在外面所穿著的,是人卑微的樣式,但在祂裏面所充滿的,卻是神榮耀的形像。在基督的為人生活中,我們看見了奇妙的神而人者。

有一次,這位基督試驗反對者,說,『論到基督,你們怎麼看?祂是誰的子孫?』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祂接著又問,『這樣,大衛在靈裏怎麼還稱祂為主(詩一一○1),…大衛 既稱祂為主,祂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太二二41~45)?他們沒有人能回答祂一句話,從那一天,再也沒有任何人敢問祂甚麼了(46)。這位神人以基督的身位試驗他們時,他們沒有充分的知識,只知道基督在人性裏,是大衛 的子孫,但不知道祂在神性裏,是大衛的主,將要坐在神的右邊(詩一一○1)。

基督在地上盡職的末了,祂被羅馬政權捉拿後,受猶太議會審判的時候(太二六57~58),他們試驗祂好幾件事,為要把祂治死,但祂甚麼都不回答(59~62)。至終大祭司試驗祂,問祂是不是神的兒子。祂回答說:『你說的對了。然而我還要告訴你們,從此以後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大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而來』(63~64)。基督在此向他們題到詩篇一百一十篇一節,祂雖然是人,卻能坐在神的右邊。祂乃是說,祂是與神同等的,這就觸犯了猶太人,但是大衛早已豫言這事了(詩一一○1)。當大祭司聽見拿撒勒人耶穌這人說,祂要坐在神的右邊,使祂自己與神同等,就因此定祂死罪。大祭司的試驗,在原則上和魔鬼最初的試誘一樣,要神人基督自居祂是神兒子的神性地位,而忽視祂是人的人性地位。但基督知道撒但的詭計,在祂的回答裏,祂再次不自居祂是神兒子的神性地位,乃很強的著重祂是人的人性地位,用以擊敗撒但和撒但所利用的工具。

這給我們一幅鮮活的圖畫,基督在按照祂神人雙重身分之地位的限度裏,舉止行莊重。祂的智慧、祂的誠實、祂對神的忠信、祂對自己地位和身分的清明自守、以及祂得勝並征服的才能。這位神人基督的反對者試誘祂的結果,乃是給祂機會,向他們完全揭示祂自己的身位。基督是神,是他們所尊敬的祖宗大衛的主;祂也是人,是大衛的子孫,將要坐在神的右邊。這樣一位奇妙的神人基督,是他們真正的需要。是來拯救他們的彌賽亞。但這些猶太人卻被撒但弄瞎眼睛,不知他們真正的需要,以致輕視基督,棄絕祂,並判祂釘死於十字架(太二六66~67)!

釘死十架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也是奇妙的神人之死。首先,祂乃是在祂的人性裏,憑永遠之靈的神聖能力禱告,求父赦免那些釘祂十字架的人(路二三33~34),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為那些釘祂十字架的人禱告求赦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祂在祂的人性裏,憑永遠之靈的神聖能力這樣作了。這是在人性生活裏所行的神聖事實,但不是在物質的人性生活裏,乃是在奧祕的人性生活裏,憑永遠之靈的神聖能力作的。希伯來九章十四節,說祂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獻給神。就著祂是人來說,在十字架上當作燔祭和贖罪祭獻給神,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祂需要永遠的靈來維持祂。其次,彼得前書三章十八節向我們揭示,當基督為我們的罪受苦時,一面說,祂是在祂的肉體裏(在祂的人性裏)釘了十字架;但是另一方面說,在靈裏(在祂的神性裏)祂卻活著。基督是神又是人,有神聖的性情,就是神性,也有屬人的性情,就是人性。當祂被釘死時,祂不是在祂的神性裏死了;祂乃是在祂的人性裏為我們的罪被殺。同時,祂也在祂的神性裏作事。就著基督在祂人性裏這物質的觀點說,祂被殺了。就著基督在祂神性裏這奧祕的觀點說,祂得著生命的加力。末了基督在祂斷氣前,祂大聲喊著說,『父阿,我將我的靈交在你手裏』(路二三46)。這告訴我們,這一位神人是真正的人,祂信靠神,直到祂人生的盡頭。這樣的禱告,乃是基督在祂的人性裏帶著神性所作的。

從死復活

基督的復活,乃是祂在神性裏帶著祂人性的復活。祂的復活首先是在祂的靈裏,就是在祂的神性裏(彼前三18)。然後祂帶著人性在身體裏復活了。彼前三章十八節給我們看見,耶穌在十字架上被殺的時候,三一神作祂的神聖素質,卻在祂的靈裏活。這發生在祂的身體復活以前。就這樣,祂的復活一直進行到第三天早晨,祂的整個身體就復活了(林前十五4)。到了這時,祂的復活憑著三一神內在的運行就顯明了。這就是按著聖別的靈,從死人中復活,在大能裏的標明(羅一4)。基督的復活乃是一段過程,持續了大約三天,從祂在十字架上被殺時開始,到了祂的身體復活時完全成就。當祂的身體復活時,就完全標明祂是神的兒子。

按照新約,神人基督的復活有兩面的說法。頭一面,新約告訴我們,主耶穌使自己復活,祂使自己復起。論到祂的生命,祂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再取回來』(約十18)。在約翰二章十九節,主說,祂三日內要將祂的身體建立起來。主耶穌有能力受死,又從死中人復活。另一面,新約也告訴我們,神叫祂復活。行傳二章三十二節說,『這位耶穌,神己經叫祂復活了。』三章十五節論到主是生命的創始者,『神卻叫祂從死人中復活了。』所以一面主自己復活,顯示祂生命的大能,祂復活生命的能力,祂就是神。另一面是神叫祂從死人復活,乃是表明祂被神稱義並表白。神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證明神稱義祂在地上的所是和所作,這是指明基督的人性說的。

基督在復活後,向門徒顯現(路二四36~37),那時,門是關的,沒有人打開,然而主卻帶著物質的身體,向門徒顯現。主耶穌對門徒說:『你們為甚麼驚慌?為甚麼心裏起疑念?看我的手,我的腳,這就是我自己;摸我看看,靈沒有肉沒有骨,你們看我是有的』(38~39)。這裏我們看見主耶穌復活的身體,是屬靈的身體(林前十五44),且是榮耀的身體(腓三21)。

主的顯現非常奧祕,祂進入屋子時乃是那靈,不受時空的限制。祂卻帶著物質、可摸的身體,祂的釘痕依然可見,祂還能進食(路二四41~42)。當不信的多馬遇見祂時,甚至稱祂為『我的主,我的神』(約二十28)。因此我們可以看見,在復活裏,基督仍是神而人者,一面祂成了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另一面祂還帶著人性、屬靈的身體。何等的奇妙!

升上高天

基督在升天裏仍是奇妙的神而人者。就人性而言,這位復活的人活在天上,得著榮耀尊貴為冠冕,執行神的命定,在地上執行神的行政(來二9,十二2)。基督的升天,一面神高舉祂,立祂為神的基督和萬有的主(徒二36),祂雖是降卑的耶穌,卻被神所高舉,使萬口公開承認耶穌為主(腓二5~11)。另一面祂就是神的自己,經過過程,成為包羅萬有的靈,從諸天澆灌在由門徒所構成的召會身上(徒二4,17~18),好在地上完成祂天上的職事。

將來的再來

當這位基督再來時,祂仍是奇妙的神而人者,新約一面啟示祂是神的話來擊敗神的仇敵,撒但及其跟隨者。祂憑公義審判、爭戰。用口中的利劍來擊殺列國,並用鐵杖轄管他們,並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醡,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十九11~16)。同時,祂也是人子,要駕雲降臨,按公義審判列國,並被悔改的以色列人所接受。祂如何在人性裏,在門徒眼前升天;祂也要在人性裏再來,降到橄欖山上(徒一11)。

從以上所列舉的聖經事實,給我們看見,新約一再見證這位基督是奇妙的神而人者,是神,又是人。從祂的成孕、出生、地上盡職的生活和工作,釘死十架,從死復起,升上高天,將來的再來。都可看見神人二性的特徵。向我們啟示出敬虔的奧祕,基督是真神,又是真人;是完整的神,且是完全的人。祂是那位奇妙的神而人者,祂是神在肉體的顯現。新約向我們揭示這奇妙事實,卻未曾說明、解釋基督身上神人二性之間的關係為何。

基督身上神人二性間的關係

歷代的教父為了解釋基督身上神人二性的關係,發明了一個辭-實質的聯合(hypostatic union),說明基督的二性如何聯合在一個人位身上。歷代神學家,歷經千百年,想要給這名詞下一定義,卻未能如願。

馬克靈頓和史特朗(John McClintock and James Strong),在他們合著關於 hypostatic union一辭之文中,給歷代想要說明基督二性關係的企圖,有以下評論:『在基督徒不同的派別中,關於我們主的神聖性情,以及神性和人性聯合的方式,有許多的爭辯,而產生無數複雜難懂無結果的問題。所有專研這些問題的人士,通常有許多先入為主的假設,帶來無效果的推論。這些是遠超過人的理智所能明白的,猶如瞎子無法辨別顏色一般。就連人身上精神與肉體如何聯合,人都無法了解並說明,當我們愈思考,這對我們就愈是奧祕難解。』3

在頭五個世紀的教會歷史中,所產生對基督身上神人二性內裏關係之奧祕最好的說明,可說是迦克墩大會的信經。至今,這仍是天主教和更正教所奉為準則的。教會歷史學者薛夫(Philip Schaff),評估此信條在陳明了解道成肉身奧祕上的缺失,有以下的論述:『耶穌基督神人生命豐滿的位格,無法用人邏輯的公式來闡述清楚,即使是人那有限、不完全的位格,都是奧祕,令人無法以推理來領悟,更何況是基督那完全的位格。在這位格裏,造物主和受造物之間,無限的與有限的之間,不可近、永遠的所是和會改變、暫時成為的,兩者之間是和諧的交織一起。所謂正統的教條,不只不能產生真實的信仰,也無能加強這信仰。它們不是生命的活糧和生命的活水,只是神學探究的標準和大眾教訓的準則而已。這種論點是給迦克墩信經正確的地位和公正的評價,而不致高估或使其受損。這信經不是為了明瞭基督論的奧祕,不過是給正統教訓有所陳述並定下界限。』4

歷代教父和大會之信經,想用人所發明的語言、片語和名詞,來說明基督身上神人二性關係的奧祕,其結果卻常是適得其反。我們最好是留在聖經所給我們的限度內,用聖經的辭彙來談論這些奧祕的事物。

舊約中細麵調油的豫表

主耶穌所留給我們的榜樣,乃是用舊約中的豫言和表號來描述關於祂自己的事物。例如,在往以馬忤斯的路上,主向那兩個門徒說:『無知的人哪,申言者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靠得太遲鈍了,基督受這些害,又進入祂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麼?』於是從摩西和眾申言者起,凡經上指著自己的話,主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二四25~27)。接著主在向眾門徒顯現時,祂說了以下的話:『摩西的律法、申言者的書、和詩篇上所記關於我的一切事,都必須應驗。』於是主就開了門徒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44~45)。

在舊約的表號中,用來描述基督最好的例證,就是利未記中所記載的各樣祭物。大多數的聖經學者都承認,這些祭物乃是基督的豫表。而這些祭物中又以二章的素祭,更能充分描繪出基督身上神人二性關係的奧祕。

利未記二章四節告訴我們,素祭是用『調油的無酵細麵餅』作的,而五至六節又說到,素祭是『調油的無酵細麵;分成塊子,澆上油』而成的。

赫西糾(Hesychius of Jerusalem)是早期召會中滿有恩賜的解經學者,在其利未記的註釋中,將素祭連於成肉體的基督:『這些記載給我們看見神的知識和觀念,主計畫的奧祕,藉著這幅圖畫向我們陳明。這描述了祂的出生、釘死、和復活。素祭給我們認識成肉體的基督,其目的乃是為著獻上自己。因為施浸者約翰介紹祂為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這給我們看見祂所獻上的,「將油澆在薄餅上」,這油就象徵成肉體者的虔誠。並不僅是說澆上油,乃是說:「將餅用油調和。」這指明主的出生,甚至,這也同時說出主的受死。』5

加爾文(John Calvin)在解釋利未記二章四節時,將素祭連於基督的身位:『祭物即是表徵基督。因此,這些祭物陳明基督的完整完全,天父以祂作為平息的祭物。…因此,(利未記二章四節)這裏,正如所有給神的祭事,其原則是所有的祭物都必須是純潔無瑕的。此外,加上油,就使祭物的香氣得以加強。…因此基督特有的神性必須在其中,也就是惟有藉著祂,才有通路進到神前。』6

司可福(C. I. Scofield)在其研讀本聖經中,關於素祭有以下的解釋:『細麵說出基督性格上的平衡和均勻,是完全的,沒有過之,也無不及的。調油則說出基督是由聖靈成孕所生的(太一18~23)。澆油乃是指明基督受浸時,聖靈降在祂身上(約一32)』。7

紐伯利(Thomas Newberry)之《英語讀者聖經》(The Englishman's Bible)被公認為最能幫助英語讀者明瞭聖經原文的讀本之一。紐氏在討論利未記二章四節中,細麵所表徵基督的身位,有以下的見地:『「細麵」是人子之純潔、聖別人性的象徵。祂是女人的後裔,童女所生之子…。「調油」如何說出細麵的每一部分都被油所充滿,同樣的,人耶穌的每一思想、每一感覺都被聖靈所瀰漫。祂在每一方面是真正的人,但又不是僅僅是人;那就是說,我們可以這麼說,祂的人性是被靈化的人性(spiritualized humanity)。甚至,從祂的嬰孩時期起,祂就是滿有聖靈(太一20,路一35)。當祂成長時,我們看見:「那孩子漸漸長大,剛強起來,充滿智慧,又有神的恩在祂身上。」(路二40)』8

腓爾本(Patrick Fairbairn)在其《聖經的表號》(The Typology of Scripture)一書中論到素祭中的油,有以下的解釋:『油,表徵神靈的恩典,素祭乃是完全與油相調的,這指明每一個能以呈現給神的善工,必須被神的靈所浸潤過。』9

馬金多(C. H. Mackintosh) 在其《五經略解》(Notes on the Pentateuch,本書乃是慕迪在聖經之外得到最多滋養的解經書),對利未記二章四節的意義有以下的摘要:『素祭的材料中,「細麵」可看作祭物的基本材料,它是基督人性的表徵,指明基督人性的每一方面都是完美無缺。…「油」是聖靈的表徵。素祭裏的油有兩種用法,因此,在子成為肉體的事上,聖靈也有兩方面的講究。「細麵」先是用油調和的,再有油澆在其上。在這較早的豫表中,我們可以看見主耶穌基督的兩面。首先,祂由聖靈成孕(太一18~23),然後為聖靈所膏(三16)。這是何等的神聖!這裏所顯示的又是何等準確,配得人的讚歎!』馬氏接著給我們看見舊約和新約之間的和諧輝映:『這位聖靈記載了素祭的成分,並給了我們這豫表的應驗。這同一的聖靈,藉著利未記的豫表和影兒,給了我們何等令人驚歎精準的細節。並且在福音書的記載中,給我們看見那榮耀的實體。在舊約並新約的章節中,都有這位聖靈的吹氣,使我們能看見兩者之間的相互輝映。…這為我們開啟了基督純潔完全人性最深的祕密-何等奇妙的豫表-細麵調油。』10

李常受在其所著《利未記生命讀經》中論到:『素祭是細麵作的,是素祭的主要成分,這細麵表徵基督的人性。作素祭的細麵是麥子經過許多過程所產生的,包括撒下、埋在土裏、生長、風吹、霜打、雨淋、日曬,然後被收割、簸揚、篩過並磨碎。這些過程表徵基督多面的苦難,使祂成為憂患之子(參賽五三3)。細麵也是全然純良、均勻、柔細且優美的,也是完全平衡,沒有過與不及之處的。這表徵基督為人生活並日常行事為人的美麗與超越。基督的人性是完全的。素祭的油表徵神的靈(路四18,來一9)。基督是人有優越的人性;祂也有神聖的元素,就是神的靈。基督是素祭,乃是滿了油的。我們甚至可以說,祂已經「給油調勻」了。祂已經與油調和了。這就是說,祂的人性已經與祂的神性調和了。在素祭裏,油也是澆在細麵上,這表徵神的靈澆灌在基督身上(太三16,約一32)。』11

利未記二章四節中的素祭有兩樣東西:細麵和油,這些是表徵基督的人性和神性。我們可以借用『細麵調油』的表號,來陳明基督身上的神人二性,是以如此獨特且奇妙的方式『調和』在一起。

用『調和』一辭描述神人二性間的關係

德利賀(Delitzsch)在其舊約註釋中,論到利未記二章四節『調和』(mingle)與『膏抹』(anointed)的用辭如何增強了『調和』的意義。他說:『正如所說細麵抹油,我們不能認為調和(希伯來原文bahlal)一辭,僅僅是將油澆在烤的餅上。它更含示「調和」(mingle)、「混合」(mix),也就是將油和麵揉合在一起(knead)。』12

達祕(J. N. Darby)在他的聖經譯本中,在利未記二章四節關於『調和』一辭的註解中,將德利賀所看見的觀點加以陳明,『Bahlal一辭的字義是「混和」、「調和」。也就是「膏抹」(希伯來原文mahshagh)。在詩篇九十二篇十節中的膏,不僅是奉獻,更使他的全人充滿生氣,並得著加力。這「新油」就成為他的力量。』13

在布朗主編的《希伯來文辭彙》中(The New Brown-Driver-Briggs-Gesenius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bahlal一辭的定義為:調和、混合、混亂(confuse)、以水滋潤(moisten with water)、調和的祭物(mixed-sacrifice)14。在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中,將利未記二章四節的『調和』一辭,譯為 phuro,其希臘文字義為調和、將乾物與濕物相混(mix something dry with something wet)、造成污 染色(stained)、混在一起(jumble together)、與混亂(confound)。15

經由以上歷代聖經學者的論述,我們可以用利未記二章四節中細麵調油的表號,來說明基督神性與人性之間的關係。根據聖經的記載,我們可以用『調和』一辭來描述基督身上神人二性的關係,這就是舊約中的豫表所見證的。

新約啟示出『神人』的事實:『神在肉體顯現』(提前三16),『話(道)成了肉體』(約一14),『基督…是從大 後裔生的』(羅一3),神差祂的兒子…『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羅八3),『基督本有神的形狀…倒空了自己,取了奴僕的形狀,成為人的樣式…』(腓二6~7),一個兒子…『神與我們同在』(太一23),『神就差出祂的兒子,由女子所生』(加四4),『祂也照樣親自有分於血肉之體』(來二14),『神格一切的豐滿,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面』(西二9),『耶穌基督是在肉體裏來的』(約壹四2)。我們可以用舊約中『細麵調油』的豫表,來描繪新約中『神在肉體顯現』的啟示。從聖經的啟示,我們可以用『調和』一辭,描述基督身上神人二性間的關係。

歐迪奇對『調和』一辭的誤用

初期教會中對於主耶穌的身位裏神聖素質與屬人素質之關係,有許多的爭辯,其中有三種異端是為教會所定罪的:亞波里拿留主義(Apollinarianism),涅斯多留派(Nestorius)的基督論,和歐迪奇(Eutyches)的學說。

首先爭辯的問題是,耶穌基督若是真神,祂怎能同時又是真正的人?亞波里拿留(Apollinarius)是四世紀 利亞之老底嘉主教,為了抵抗二元論的異端,防止基督神人二性的分開,而否認基督有完全的人性。他教導說,基督有人的身體和人的魂,但祂卻沒有人的靈,而被神聖的『道』(Logos)取代人性的靈。這神聖的道主宰管理其被動的魂與體。亞波里拿留否認基督具有我們的人性,而以『道』於耶穌內代替理性的人性。亞波里拿留的這種說法,否認了基督人性的實際,道成肉身的實際,以至於救恩的成就,先後為好幾個教會會議所定罪,亞氏於康士坦丁堡大會被定為異端。16

第二個問題是:神與人如何能聯結成為一?涅斯多留主義將基督神人二性清楚分開,是兩個人位(person)。他認為基督身上的神人二性是清楚有別,甚至是分開的,因此祂人性的受苦,不能為神格所感受。該主義因著過於強調基督神人二性的分別和分開,涅氏於以弗所大會時被定罪革職。17

(關於亞波里拿留和涅斯多留的錯謬,請參閱本刊其他文章,在此不另贅述。)第三個問題,基督身上的神人二性是否融合成一性?區利羅(Cyril)的學生歐迪奇陳述,成肉體的基督其身上的神人二性融合成一性。這隱含了幻影論(Do-cetism)的觀點,認為基督似乎有人性,但不是真的人性。引起眾人的爭議:基督的人性是否和我們的人性是同質的。18

所謂基督一性說者,是指基督只有『一性』(miaphysis:mia,一;physis,性質、本性)。而此思想原型,早於亞歷山太的區利羅對抗涅斯多留的言論時便已出現。區利羅在《基督是一》(That Christ Is One)中宣告,『成為肉身的道只有一性,我們只當作一個身體來敬拜祂。』區利羅的理論是純正的基督一性說,他卻不是故意提倡這說法,而他也沒有為此說清楚定義。真正擁護基督一性說的,是康士坦丁堡反對涅斯多留的修士歐迪奇。歐迪奇在四三一年的以弗所會議,站在區利羅的陣線,反對涅斯多留,可惜他自己在四四八年被多利黎暗的優西比烏(Eusebius of Dorylaeum)指斥,說他把基督的二性混淆了,終於被康士坦丁堡的主教夫拉維亞(Flavian)罷免。但歐迪奇得到法庭的支持,在四四九年把夫拉維亞的判決推翻,得到平反;後來二人同向羅馬的利奧申訴。利奧判歐迪奇敗訴,他在四五一年迦克墩會議被判有罪,結果歐迪奇再被罷免和放逐。

歐迪奇的基督論,其實只是針對涅斯多留主義的一種反響,結果自己卻墮入亞波里拿留主義的陷阱。別人問他是否相信成為肉身之基督有二性,他說︰『我們的主在(神與人)聯合之前有二性,但我承認祂在聯合後只有一性。』他認為基督的二性是相混在一起的。在聯合中,神性佔了主導的地位,人性與神性混在一起,像一滴蜜糖混在海洋裏一樣。利奧在《大卷》(Tome)中斥責歐迪奇的基督一性說,此書成了迦克墩最重要的參考書。19

在四五一年的迦克墩大會中,其信條宣示:『基督具有二性,聯合成一人位,但其二性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其中『不相混亂』就是定罪歐迪奇的學說,『不相交換』則是棄絕亞波里拿留的學說,而『不能分開,不能離散』則是針對涅斯多留錯誤的學說。20

正確使用『調和』這辭描述神人基督的奧祕

由於歐迪奇異端的混亂,以致後來的教父們,不敢用『調和』一辭來描述基督身上神人二性間的關係。但早期教會是經常用『調和』一辭,來表達基督身上神人二性的關係。

成尼慈(Martin Chemnitz)在其著作《基督的兩性》曾論述:『愛任紐(Irenaeu)明白聯合(union)一辭拉丁文為 commixtio,等於希臘文 krasis,也就是調和(mingle)的意思,並不是指性情上的混合(confusion)。愛氏用這辭指明基督的神性,不是僅僅與祂的人性同在而已。他認為藉著這種聯合,基督神性的豐滿,乃是完整完全的住在所穿上的人性裏,正如炙熱的鐵被火所燒透一樣。這不是外表的觸摸而已,而是藉著一種完全的穿透和滲透,使鐵與火聯合,而沒有混雜產生。因此,藉著穿上人性,「道」就從人性中完全照射出來。所穿上的人性就如光線一樣,乃是藉著與「道」聯合而照耀的。因此,早期教會全體乃是用這個辭「調和」來表達神人相調的奧祕。』21

別頓(J. F. Bethune-Baker)在其所著《基督徒教義早期發展史》一書中亦討論到調和一辭的發展歷史:『在早期純正的信仰中,一直用「混合」(mixture)、「相調」(blending)這類的用辭。如特土良(Tertullian)、居普良(Cyprian)、拉坦迪(Lactantius)、俄利根(Origen)等,用以說明神人二性的聯合,是一種「交織」(interweaving)、「調和」(mingle,希臘文 krasis 或是 anakrasis),往下直到二位貴格利(女撒和拿先斯的貴格利),他們用 sugkrasis 和 anakrasis 來表達人性變化到神性裏的思想。但神、人二性仍是存在的。…甚至,奧古斯丁亦說到,人連於「道」,並且在某種程度上和神的「道」相調合(commingle),使人位的一得以產生。』22

薛夫和威斯(Philip Schaff and Henry Wace)在其合編的《尼西亞時期及其後期之教父們》的著作中,關於拿先斯的貴格利對『調和』一辭的用法,有一註解如下:『Anakrasis 原文字義為:相調,或是調和。這一用辭,及其相近的用辭,為貴格利和其同時的作者,視為正統用辭,卻為後世的教父們棄置不用,因為他們是受到歐迪奇異端的影響所導致的。』23

威德(R. F. Weider)在其巨著《基督人位的教義》一書中,題到古代所用『聯合』一辭,其原文是 krasis(調和),其意義為『相調』。而 sugkrasis 有相同的意義,具有加強語氣的功用。24

費薛雨(G.P. Fisher)是十八世紀耶魯大學的教會學歷史教授,在其所著《基督徒教義史》一書中,也題到教父們所用『調和』一辭,有以下的論述:『二位貴格利論到,(基督)二性情並未改變(altered),但他們所用的辭彙,如:混和(mixture,希臘原文mixsis)、複合(krasis)等辭,其嚴格的解釋,卻與他們的論述相牴觸。(基督的)人性,因著與「道」聯合而被聖化。那就是「兩種性情流成為一」。拿先斯的貴格利說,在基督身上,神聖性情和屬人性情的關係,就像日頭在眾星之間,雖然日頭並沒有消滅,但卻是朦朧的,不易為人所見。女撒的貴格利說,人性乃是調到不能毀滅神性的大海中,如同一滴醋滴到注洋中而消失一樣。人性本身與神性是有別的,但是當肉體與聖者相調和時,就不再是在其本身的性質和限制中。』25

由此可見,早期教父們習慣用『調和』一辭,來說明基督身上神人二性相調的奧祕。當然,因著某些人錯誤的引申這辭,或是誤解這辭的含義,以致成為被教會定罪的異端。其中,最為嚴重的乃是歐迪奇對『調和』一辭的解釋。歐迪奇認為神人二性的調和,乃是一種融合,而不是聖經所說的『調和』。他教導說人性被『道』調到一個地步,人性不再存在了26。換句話說,人性乃是完全被神性所吸收,以至於人性就消失,甚至滅絕了27。迦克墩大會,為了防止歐氏的異端,避免使用歐氏的用辭,其信條如下:『一位且相同的基督,子、主、獨生子,被認出有二種性情,不相混亂,不相改變,不能分開,不能離散。性情間的區別,不因著聯合而失去。每一性情的性質得蒙保守,卻又在一位格裏同時存在。』其中『不相混亂』一辭主要是針對歐迪奇關於『調和』之教訓。在教會歷史中,『調和』一辭從此與歐迪奇的異端畫上等號。歐氏的錯誤加上迦克墩大會對其的反對,導致『調和』一辭的被定罪。因此聖經中所用以探述神在肉體顯現之奧祕的用辭-『調和』,就在教會中失去了!

成尼慈在改教期間,曾經對於教父用以描述道成肉身之奧祕的辭彙有深入的研究,在其研究報告的開頭,曾有以下的論述:『關於早期教會作者,他們用以揭述並解釋這(道成肉身)奧祕的偏好,可以有以下簡單、精簡的摘要。並且讀者們會進一步發現,並察覺古代所用的名詞,有些是比其他的用辭更為意味深長、正常,並且合式的。我們將會明白有些辭是在涅斯多留和歐迪奇以前,被人廣為使用的。後來,因著這些異端的網羅,這些辭就不再被正確的使用!』28

接著,在討論拿先斯的貴格利關於基督神性和人性所用 krasis 和 sugkrasis 等辭彙時,成尼慈論到:『貴格利在他給祭司革利多尼(Cledonius),以反對亞波里拿留的信中說到,稱之為 krasis (聯結、調和),互相交流(communion,希臘原文sugkrasis),但是,因為歐迪奇將兩性混在一起,以後,就很少用這些辭彙,也覺得這些辭不合式使用。因此,區利羅說:『用mixture一辭,我們並不是倡導混合(confusion),不是說「道」用肉體混合所產生的實質。我們乃是說,「道」與肉體聯合,擁有理性的魂。但這些是越過我們所領會的,並且是語言所難以形容的,只有祂自己明瞭這些。29』在別處,成氏引用以比凡尼的意見,而有以下的論述:『這同一位是神,又是人。沒有產生混亂,卻是聯結、調和,我們必須合式的題到這些古人所用的辭,這些辭卻為歐迪奇所誤用。』30

他也引用其他教父(如:希拉流 Hilary, 亞他那修Athanasius, 安波羅修 Ambrose, 和 卡西安Cassian)對『調和』一辭的用法,成氏指出:『這些教父合式的使用這個辭彙,來說明神性與人性之間聯合所發生最高的形態。因此,在教會歷史中,「調和」一辭有正確的用法,也有不正確的說法。無論如何,「調和」這辭卻是聖靈所用來描述神在肉體顯現的奧祕。這聖經的用辭—調和,不能因它被誤用,就丟棄不用。這辭必須完全被恢復,為著聖徒的經歷和陳明。』31

《韋氏第三版新國際大辭典》(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解釋調和一辭,有以下的含意:『合起來,或與其他東西合在一起,使其組成成分在合成中仍保持分別。』

當我們依照聖經的啟示,用『調和』一辭來描述基督身上神人二性的關係時,乃是指明在基督身上,神性和人性的元素調和成一個實體,但這實體裏的兩種元素仍保持分別,並沒有融合在一起而產生出第三種元素。基督是完整的神,又是完全的人,祂是奇妙的神而人者。

基督是奇妙的神而人者

使信徒能與神聯結並調和

古教父中亞歷山太學派,其代表人物為亞他那修,論到基督的神人二性時,具有強烈的救恩觀點。他們認為耶穌基督是人的救贖主,而救贖的意義為『被救到神的生命裏』,或是『被作成神聖的』,其中用以表達這思想的精典用辭,乃是『成為神』(deification, 希臘原文為 theopoiasis)。因此基督論含示救恩的內在觀點。亞歷山太學派理論軌道可摘要如下:如果人性要被神化,他就必須與神聖的性情聯合。神必須與人性聯結,如此一來,人性才能有分於神的生命。此派學者主張這就是在神的兒子耶穌基督身上所發生的,神聖三一的第二者穿上人的性情,藉此,使人性得以成為神。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成為神32。哈納克(Adolph Harnack)在他所著《教義歷史》一書中論到教父們所用的『成為神』一辭:『「成為神」這辭的觀念,是一終極並超越的想法,這並不是當代才發明的,其重要性為當時眾人所珍賞的。在Theophi-lus,愛任紐,希坡律陀(Hippolytus),和俄利根之後,古教會的教父們中,「成為神」一辭為他們所共有之主要思想。如亞他那修,加帕多家的教父們等,甚至後代的希臘和俄國東正教的神學家們,都是主張此一思想的。』33

教父們「成為神」的觀念,並不是指人性有所改變,而不再是人了。乃是如同彼後一章四節的『有分於神的性情』。人性乃是與神性相調和,並且被拔高了。大馬色的約翰(John of Damascus)簡述說:『我們所說人「成為神」,並不是人變質成為神,而是指人有分於神的性情。』34

馬克西母(Maximus the Confessor),是一位為真理信仰辯護的教父。尼安得博士(Augustus Neander)曾簡述馬克西母的思想如下:『受造之物最高的命定,乃是經由基督,來與神有親密的聯合,甚至讓神也進到他裏面。這位基督,並未失去祂的神性。祂穿上人性,與人聯合,為要使人能成為神。神來成為人,並沒有失去祂的神聖素質,祂穿上人性,與人性聯結,也沒有使人性的素質失去。…救贖的目標和目的並非只為使人性脫離罪的污穢,更是將人性提高到另一層次,就是拔高到那不改變神聖的生命裏,這是遠超人性本能所能達到的。藉此,受造之物的歷史可分為二段,首先是神穿上人性,第二段乃是人來成為神。…馬克西母題到『道』在信徒身上接續的成為肉體,好使人的生命被提高,與基督聯合,並被祂神聖生命的元素所浸透。馬氏也認為信徒的魂,因著讓神聖的生命從他身上顯出,信徒可稱為背負神者(God-bearing person,希臘原文theotokos)。由此看來,基督身上的神人相聯,就在信徒身上也產生了神性與人性的互相調和。』35

史特朗(Augustus H. Strong)在其所著《系統神學》一書中,論到信徒與神的調和,引用彼後一章四節,林前六章十七節,羅馬八章二十六節,而有以下的註釋:『「藉這許多應許,你們有分於神的性情」並不是你們人性的素質變成神性的素質,而是有基督這位神聖的救主,持續的住在你們裏面,並且不融合的與你屬人的魂相聯結。…「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信徒乃是與主成為一靈,也就是人性被神性所穿透並且加力,以致二者是一的生活行動。…「那靈也照樣幫同我們的軟弱,我們本不知道當怎樣禱告,只是那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為我們代求。」那靈是與我們如此的親近,與我們如此的成為一,以至於我們的禱告,稱為祂的禱告,反過來說,祂的禱告也成為我們的禱告。』36

新約羅馬書是一卷論到神福音的書(一1),從第一章論到神人耶穌基督的身位(4),到十六章論到地方教會作基督身體的彰顯。整卷書乃是神對人完整的福音,就是好消息和喜信(十15)。沒有一卷書像羅馬書這樣完整的將神的佳音陳明給我們。羅馬書的中心乃是一個奇妙的人位,說到神人耶穌基督。祂兼有神性和人性,因為祂是神,也是人,這是祂身位的兩面。在祂的人性裏,祂是大 的後裔,是屬於神舊造(舊人,六6)的人性後裔(西一15)。這含示祂的成為肉體(約一14),祂原是榮耀的神,卻降卑自己而成為一個人。祂有罪之肉體的樣式,卻沒有罪(羅八3下)。這位大 的後裔,需要被標出為神的兒子。耶穌在祂人性的那一部分裏,還不是神的兒子,祂是屬於舊造、舊人,有肉體。所以這部分(人性)必須成為神聖的,必須被標出,使其成為神兒子的一部分。這就應驗了撒母耳記下七章十二至十四節,神對大 的豫言。在這應驗中我們看見,基督是大 的後裔,卻成為神的兒子。這是藉著在復活裏的標出。這個標出乃是以大能,按著聖別的靈而標出的。聖別的靈是在基督這大 後裔具有人性之人裏的神性(參看羅九5)。羅馬九章五節給我們看見,基督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祂既是神,就在祂自己裏面有神性,卻成了大 的後裔,一個具有人性的人。耶穌基督這個在肉體裏的人,是以大能,按著聖別的靈,從死人的復活標出為神的兒子。

基督在成為肉體之前,乃是神的獨生子(約一18)也就是三一神的自己,只有神性。但祂經過了成為肉體,人性生活,死與復活的過程,就成為神的長子(羅八29)。現今神的兒子不僅是神的獨生子,只有神性;祂更成為神的長子,現今祂有了人性,而祂的人性已經成為神聖的,成為祂這神兒子的一部分。基督現今是神的長子,指明有許多兒子隨之而來。這許多兒子乃是神所揀選的人,他們有千千萬萬,都在基督的復活裏得了重生(彼前一3)。在這復活裏,基督在祂的人性裏成了神的兒子,同時,一切信祂的人也都重生了。耶穌基督在復活裏成了神的長子,帶著祂那受神所造,而被提高的人性,兼有神性與人性。重生信徒,兼有人性與神性,要被模成神這長子的形像(羅八29)。

結 論

根據聖經的啟示,新約向我們說出,基督是神又是人的事實;基於初期教父和歷代聖經學者對利未記中素祭的解釋,我們可以用舊約中『細麵調油』的豫表,來說明基督身上神人二性的關係。我們可以用『調和』一辭,描述基督身上神性與人性間的關係。從教會歷史中,我們發現對於『調和』一辭,有人正確的使用它;亦有人誤用其辭,造成異端。但『調和』這辭卻是聖經的用辭,被聖靈用以描述神在肉體顯現之奧祕。因此,我們不能因噎廢食,因著人的誤用,而捨棄聖靈所許可的用辭。反之,我們必須將其恢復,好能清楚闡述基督身上神人調和的奧祕。

神人耶穌基督的身位含示神在祂福音上的目的,就是祂這位獨一的神要成為人,好叫墮落的人蒙祂救贖,能成為祂許多的兒子,使他們能在祂的生命和祂的性情上與祂一樣,只是無分於祂的神格。藉此我們可以看見,基督身上神人二性相調和的奧祕,並不是僅僅為了給我們理性上的探究,作神學的議題而已,而是向我們啟示出藉著這位奇妙的神而人者,神如何能在人身上完成祂永遠的經綸,誠如保羅在提前三章十六節所說,敬虔的奧祕,神在肉體顯現。這不僅是指明基督是神在肉體的顯現,更是指明基督的身體-教會也是神在肉體顯現的延續。(因為按歷史的事實次序,基督的升天是在被傳於萬邦之前。然而,在十六節這裏,升天列為基督是神顯現於肉體的最後一項,這必也是指教會被接去於榮耀裏說的。)為著這樣一位奇妙的神而人者-神人調和的耶穌基督,我們要低頭敬拜神;更要讚美神藉著耶穌基督,在我們信徒身上所要成就的完整救恩-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成為神。   «施耀華»


**本文新約經節全引自新約聖經恢復本

1. Charles Hodge, An Expositon of Ephesians, Associated Publishers and Authors Inc., p.117
2. Martin Chemnitz, The Two Natures in Christ, Concordia, 1971, pp.121-122
3. McClenteck and Strong, Cyclopedia of Biblical, Theological and Ecclesiastical Literature,1872,Vol. IV, Harper and Brothers, p.450
4. Philip Schaff, 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Eerdmans, 1994,Vol. III, p.749
5. Hesychius, On Levitions, Migne's Patrologiae Graecae, Vol.93, pp.806-807
6. John Calvin, Commentanies on the Four Last Books of Mo-ses, Vol. II, Eerdmans, pp.324-329
7. C. I. Scofield, The New Scofield Study Bible,World Bible Publisher,1945, pp.156-157
8. Thomas Newberry, Types of Levitical Offerings, Ritchie Ltd., pp.30-31
9. Patrick Fairbairn, The Typology of Scripture, Vol.II, Zondervan, p.313
10. C. H. Mackintosh, Notes on the Pentateuch, Loizeaux Brothers, 1980, pp.294-298
11. 李常受, 利未記生命讀經, 臺灣福音書房,1992, 頁116-118
12. Franz Delitzsch,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Vol. II, Pentateuch, Eerdmans, p.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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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Brown, Driver, Briggs, The New Brown-Driver-Briggs-Gesenius Hebrewand English Lexicon, Hendrickson, 1979, p.117
15. H. G. Liddell, An Intermediate Greek-English Lexicon Founded upon the Seventh Edition of Liddell and Scott's Greek-English Lexicon, Oxford, 1889, p.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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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楊牧谷主編, 當代神學辭典, 校園書房, 1997, 頁48-49
18. 同註16, p.224
19. 同註17, 頁778-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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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同註2, p.123
22. J. F. Bethune-Baker, An Introduction to the Early History of Christian Doctrine, Methuen & Co. Ltd., 1929, p.243
23. Gregory of Nazianzus, In Defence of His Flight to Portus, The Nicene and Post-Nicene Fathers, Vol. VII, 2nd Series, p.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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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Adolf Harnack, History of Dogma, Vol. III, p.164, note 2
34. Augustus Neander, General 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and Church, Crocker & Breuster, 1850, Vol. III, pp.17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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