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統與異端的仲裁者-聖經

歷世歷代以來,關於信仰的爭執不知凡幾,有時一方是為了維護真理,因另一方堅持其錯誤的看法,如亞流派(Arians)、歐迪奇(Eutyches)…等等之異端。另一種引起爭論的原因,則往往是各執一方合乎聖經的真理。一方強調真理的某一面,對方則強調相同真理的另一面。且雙方皆引用經文,而故意忽略對方所認為重要的經文。結果使得聖經在某些人的眼中,成為不可靠的根據,且失去權威的地位。事實上,聖經的兩面,正是聖經的平衡之處,也是聖經的特點。例如關於三一神的啟示,聖經一面指出神只有一位(詩八六10, 賽四五5),另一面又指出有父子靈三方面的講究(太二八19)。又如,聖經明白啟示,我們得救是本乎恩(神的恩),也因著信(弗二8),而神所要救的,也是一切相信的人(羅一16),所以神救了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照祂的恩典(提後一9)。這是一次得救就永遠的得救。但聖經另一面也啟示出要『作成你們自己的救恩』(腓二12,原文)。我們只要一信就得著這救恩,不需要行為,完全是恩典,但要作出這救恩,則與行為有莫大的關係。由此可知聖經所啟示的真理,都有其兩面的平衡,因此兩方面都需要兼顧,纔能對真理有完整的認識。

所謂的「異端」,也經常是執著於聖經之一面,企圖使之合乎邏輯,結果走向極端,成為有選擇的意見,與一般所接受的不同。本篇將探討歷史上被定為異端的三個論點﹐並:亞流派所堅持的「基督是受造者」。歐迪奇使用「調和」之錯謬與正解。關於歷史學者所稱激進改革派-重洗派(Anabaptism)的堅持與忠誠。

忠於聖經,忠於真理,作主忠信的(faithful)僕人,該是我們的態度。路德馬丁忠於真理,在真理的道路上,為「因信稱義」打那美好的仗。只要是聖經裏有的,儘管傳統神學上不允許,也被異端者所誤用,我們仍需忠於聖經,忠於真理,但需謹慎,不要掉到異端教訓的陷阱裏。

亞流派之論點

錯謬之處

正統與異端的仲裁者-聖經

亞流(Arius,約250-336)是亞歷山太城教會的長老。他所題出關於基督的論點,在尼西亞會議中被定為異端。亞流派的論點,在於他們認為基督的神性不完備,乃是道與肉身相合,而成為基督,不可與神相比;基督不過是完美的受造者,其他受造物無法與之相比,因道不是自有的神,乃是受造者的元首。亞流說,基督乃是神所造的,不過在萬世以前,被造在萬物之先而已。所以他們有個口號:「曾有一度祂不存在」。又說,基督因無罪而死,纔得復活、升天,而變成神。

分析亞流派的說法,與聖經的啟示相違背之錯謬有四。第一,聖經明言『道就是神』(約一1),他們說道不是自有的神,因此就說基督的神性不完備,不可與神相比。這實在是極大的異端!第二,聖經說基督是從太初就有的神(約一1),是自有的,無始的。而亞流派認為基督曾有一度並不存在,且是在復活升天後變成次神(demi-god)。這是對基督身位一種錯謬的解釋。第三,另外亞流根據歌羅西一章十五節,『基督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原文),以及啟示錄三章十四節,指基督是『神受造之物的元首』(原文),而斷言基督是被造在萬世之前,但聖經並未說基督是在萬世之前被造。第四,還說子可能會改變甚至犯罪。不過在他們正式的教條中卻作了修正,稱子的本質在原則上可能犯罪,但因著神的護嶋和子的意志堅定,持守美德,而賦予祂不犯罪的恩典。總之,亞流派對基督非受造的神性,完全否認,而對基督成為受造者的時間,又過於武斷,所以尼西亞會議定其為異端。

異端中正端之處-基督是受造者

在正統的神學中,都承認基督兼有神人二性。並且此二性俱各完備,是完整的神,也是完全的人,合於一身,不相分離,也不相混合,不另成一新性。

亞流派根據聖經指出,基督「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所以基督是受造者。之後又引伸太過,而否認基督的神性。儘管如此,我們不能將這句話—「愛子…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從聖經中刪掉。基督既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則祂一定是「受造者」,這一點我們必須忠於聖經,忠於真理。

中文和合本聖經在這點上的繙譯乃是:『…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就不彀清楚。譯者可能在此避免被誤解為亞流派,繙的語焉不詳,並未正確繙出祂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僅繙成祂是首生的,並未繙出在何者中首生。另外,我們必須指出,就著祂是創造者,祂已與被造物有別,並不需要強調祂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解釋歌羅西一章十五節這處經節,《福音派神學辭典》(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將這位受造之物的首生者解釋為:「造物的主」(the Lord of creation) 1,很顯然這樣的解釋也是避免被誤解為亞流派。可是保羅不是說:「…受造之物的主」,而是說:「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所以,傳統的基督教,為了避免亞流派的異端,而不敢忠實的照著聖經,接受基督是受造者的真理。

但聖經裏清楚的指出,基督是由聖靈並從馬利亞成了肉身,而為人。既然是「人」,就是「受造者」;若祂不是受造者,祂如何是「人」?

也許有人會反駁說,基督在不到二千年前降生,又不是創造的起頭,祂如何成為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我們若要正確來領會,就必須有一新觀念,那就是,在神沒有時間的因素。根據我們對時間的觀念,基督大約在二千年前釘十字架。但啟示錄十三章八節說,基督乃是從創世以來就被殺了。兩者都對。但神的算法比我們重要多了。神在永遠裏已經豫先知道人的墮落。因此,祂也在永遠裏,為著救贖的完成作了準備。就如由我們的觀點來看,第二個人是該隱,就是頭一個人亞當的兒子。但由神的觀點來看,第二個人乃是基督。因此根據我們的時間觀念,基督大約在二千年前,降生於伯利恆。但在神的眼中,主耶穌在創世以前就出生了。如果祂從創世以來就被殺,當然祂在那時以前就出生了。所以,根據神在永遠裏的透視,基督在已過的永遠裏就出生了。按著神的觀點,基督始終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原因就在這裏。2


註1. Walter A. Elwell , 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 1996, p.416

註2. 參照李常受,歌羅西書生命讀經,1984,頁83-84


最後還有一觀點,歌羅西書啟示基督是一切,因為一切的豐滿,都樂意居住在基督裏面(西一19,原文)。就此點,李常受指出:「倘若基督只是創造者,而不是受造之物,祂就不是一切。如此,那個豐盛(筆者按:指一切的豐滿),就是三一神的彰顯,就不能完全。」3基督這一位之所以是一切,乃因祂是創造者,也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

基督是完整的神,又是完全的人;是創造者,又是受造者,這是聖經中真理的兩面。一面我們堅決反對亞流派的見解,但另一面也不能因此而拒絕或懼怕歌羅西一章十五節的啟示。

有人以為,基督是創造者又是受造者,這太不合邏輯了。但是我們要問,難道基督是完整的神,是完全的人,這又合邏輯了麼?(基督是完整的神,也是完全的人,乃是主後四五一年迦克墩會議所訂。)因為神是無限的,人是有限的,聖經說,『神格一切的豐滿,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面』(西二9,原文)。你能想像麼?這位創造宇宙萬有的神,如何在這位受時空限制的人裏面?祂又如何集無限與有限於一身?在此我們要謙卑的說,我們不知道,但我們相信聖經所啟示的,道成了肉身,而這道一點不差,就是神自己(約一1)。同樣的,我們也謙卑的回答,基督如何能是創造者,而又是受造者?我們不知道,但聖經在歌羅西一章十五節確實啟示,『愛子…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原文)。並且,我們也不能因亞流派的錯用而懼怕,甚至拒絕這聖經中的啟示,這該是我們的基本態度-忠於聖經。

基督成為受造者,並不就失去祂非受造的永遠性,祂仍是創造者。正如祂成為人,並未失去祂的神性,祂仍是神,這是聖經兩面的啟示。我們不用在那裏強加解釋,祂是「出生」的,而非「受造」的,其實無論怎樣企圖使之合乎邏輯,都仍有不合邏輯的地方。最忠誠的路,就是接受聖經所說的。

歐迪奇

歐迪奇之謬誤

這一派乃是第五世紀中葉由歐迪奇所提倡,他的目的是反對涅斯多留派(Nestorians)。此派主張基督的神人二性分而不合,分得太過;而歐迪奇則又合得太過。結果是神人二性溶合為一,非為神性,也與人性不同,乃是神人二性相合之後產生的第三性,且以神性居首,人性則完全被神性所吸收,而溶合於神性之內。這種說法於主後四五一年所召集的迦克墩會議判定為異端。

調和這辭的誤用及正解

歐迪奇用「調和」(mingling)這辭來說明基督神人二性溶合為一。但我們必須認識,這是歐迪奇的錯用,因為調和這辭並無歐氏所領會的意思,即二性溶合,而化合成為第三性。韋氏大字典解釋這字的意思,乃是數種東西合在一起,在這種聯合裏,其各個成分仍可辨識,有分別。在舊約聖經裏,利未記二章四節,以及出埃及記二十四章四十節,都說到用油調和細麵而作的素祭,油和麵調和並未產生第三性,其各個成分仍可辨識且有分別。歐迪奇所說,基督神人二性溶合為一,成為第三性,乃如酸性與鹼性化合而成為中性一樣,這是錯誤的解釋。

「調和」這辭,在第四世紀以前,常為教父們所使用,用來描繪神在肉身顯現的奧祕(提前三16)。「調和」這辭在希臘文裏,同義辭有krasis、anakrasis、sugkrasis,以及mixsis。在第四世紀以前,教父們使用調和這辭及其同義辭,都是在其正確的意義裏使用。直到歐迪奇,他錯解這些辭句,而破壞了正確的使用法。以致後世對「調和」這辭產生了誤解,甚至不敢使用,以免被誤會為異端。此乃對早期教父的信仰認識不深之故。

Rusticus Diaconus是大約在主後五五○年的一位早期歷史作家,曾引用亞歷山太的區利羅(Cyril of Alexandria,375-444)的話:「甚至有些聖徒使用這辭『調和』…因為他們(教父們)和我們一樣相信,而且他們並未誤用這辭,因為他們渴望表達這最高的聯合,這聯合,乃是發生於兩者在一起時(編者按:指神人二性)」4。Rusticus Diaconus 也主張,將「調和」這辭,高舉到一切描述這極大奧祕的名詞之上。在其著作《The Argument of Rusticus Against the Heretics》中,他說:「現在聖徒們(指當時的教父)關於基督性情的教義,並未使用『混合』(mixture, permixtionem)這辭,也未使用『聯合』(union, fermentationem),也未曾說『混合』(jumbling together, confusionem)這辭,因為這些辭,並不能真正保持這調和後的性情。所以如果『混合』這辭被不當的使用了,那麼基督就不是神了。但是貴格利(Gregory)正確的解釋了『調和』這辭。然後他接著說,『神的確成為人,而人確實成為神』。他並不是說,『神的確被混合了,而人真的被聯合一起』。為了確定起見,『調和』這辭當被高舉,因為這辭保持了被調和之物原來的特性。」5


註4. Rusticus Diaconus, Contra Acephalos Disputatio, Vol.67, p.1203

註5. 同註4, p.1203

註6. J. F. Bethune-Baker, An Introduction to the Early History of Christian Doctrine, Methuen & Co. Ltd., 1929, p.243


J.F. Bethune-Baker在其著作《Early History of Christian Doctrine》中,也曾討論過「調和」這辭在早期的發展。他說:「這些表達的方式,如混合(mixture)或相調(blending),在早期一直忠誠的被使用。例如,特土良(Tertullian)…居普良(Cyprian)…拉克單丟(Lactantius)…俄利根(Origen),都曾用來說明兩種性情的聯結,如同一種交織和一種調和。」6他並且引用奧古斯丁(Augustine, 354-430)的話:「人與神的道聯結調和,而產生了一個人位的調和。」7來說明調和這辭的早期用法和正確意義。

我們再看聖經中關於素祭的啟示。利未記二章四節說:『…素祭,就要用調油的無酵細麵餅,…』可見素祭是用調油的細麵作的,細麵均勻且細緻,豫表基督完全的人性連同其平衡、均勻和細緻。四福音描繪主在為人生活中的行為。與細麵調和的油表徵神聖的靈,這調和豫表在主耶穌裏面神性與人性的調和。8

「調和」這辭也說明我們與主生命的關係,羅馬書十一章,使徒保羅稱我們這些外邦信徒,如同野橄欖枝子得接在好橄欖樹上,有分於橄欖根的肥汁。關於接枝這件事,李常受指出:「凡接枝,必須是生機的聯結,不是將不好的生命換成更好的生命,乃是將兩個生命接聯為一,共享一個調和的生命和生活。這種生命的調和,乃是兩種同類而不相同的生命,經過死(切割)與復活(生長)而有的。這描述我們與基督的接聯。」9

綜觀於此,我們實在需要有保羅的態度,把神的道理傳得全備(西一25下)。雖然「調和」這辭千餘年來被誤解錯用,但這是聖經的啟示,將神人二性聯結的奧祕,傳得全備。我們應當盡心竭力忠於聖經。

重洗派的堅持與忠誠

每當我們題起宗教改革,人就想起路德馬丁。但在當時兩大陣營外(天主教與路德派),尚有許多愛主的基督徒,他們並不屬於這兩大宗派,而且並不是一個有組織的活動,如當時的天主教與路德派一般。因此,嚴格說來,並不成為宗派。這班人僅是願意簡單照著聖經,凡

是不合聖經的觀念和作法都拒絕。因此在歷史上被稱為激進的改革者。事實上,如果有人要照著聖經的觀念和作法來生活行動,而被稱為「改革」,甚至再冠上「激進」一辭,那可見當時以及今日所謂的「教會」,已經離聖經的真理太遠了。

重洗派是好些見解不同團體的集合名稱。因為他們都有一共同的特點,就是反對嬰孩洗禮,而主張真正相信悔改的人,纔能受浸,所以被冠上重洗派的稱呼。當時的社會因為政教合一,實行嬰孩洗禮,所以人一出生就受洗成為教會的一分子,因而社會等於教會。但重洗派從聖經得知,真正的教會只應包括真正的信徒。因此,不僅天主教不合聖經,連同國家教會也不合聖經。所以重洗派是歷史上所記載,頭一班反對政教合一的聖徒。因著他們的堅持與忠誠,以下兩點的實行得以保留在今天教會的實行裏。

頭一點「信而受浸」,聖經不僅有一幅受浸的圖畫,且有明言,如主耶穌自己也是受了洗。洗,原文是浸,指全身浸在水裏,所以纔需要從水裏上來(太三16)。而且主耶穌說,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太三15)。另外不受浸是為自己廢棄了神的旨意(路七30)。當時重洗派並非反對政府,而是發現政教合一,使許多假信徒進到教會中,所以他們反對嬰孩洗禮。因為這是政教合一,使人人成為「基督徒」的手段,結果許多人有基督徒之名,但有名無實。按照聖經,一個人能「受浸」的條件乃是信,所以『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可十六16,原文)。在五旬節那天,有許多人聽見彼得的話,覺得扎心,就問他當如何行。彼得肯定的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二38)。這是聖經清楚的話,很希奇,重洗派就是因此遵守聖經中主耶穌的教訓,也是使徒們的教訓,而被逼迫,甚至慘遭殺害,或浸在水裏淹死…。他們所受的迫害,曾引起一位勇敢的牧師歐頓巴克(Johann Odenbach)為他們申訴,「我們應該認清,受浸不過是個表記,表明我們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向世界死,抵擋撒但;這些信徒所尋求的,不是眼前暫時的好處,而是永遠的福分;…這些可憐的人說:『我們願意從聖經裏面得著更美好的教導;若有人用福音指引我們一條正途,比我們所走的路更好,我們甘願聽從。』」10由這位牧師的見證,可知這些重洗派信徒,尊重聖經,甚至甘願為此犧牲性命。


註10. E. H. Broadbent, 走天路的教會, 晨星出版社,1989,第二版,頁148


另外,重洗派也看見「政教合一」的不合聖經。自從康士坦丁大帝開始,政治就逐漸滲入教會,當然政治的作法也相對的帶進許多假信徒。但天主教和路德派都忽略了,主耶穌的被釘死,不僅有猶太教逼迫,也有羅馬政府的參與。所以主耶穌在受害時回答彼拉多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十八36) 主耶穌另外尚有一句名言:『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太二二21) 題這問題的法利賽人(猶太教)和希律黨(偏羅馬政府的猶太人),都想藉納稅這問題,陷害耶穌。主耶穌的回答不僅令他們希奇,更可見神的國(教會)是不屬這世界的,是神的物,而非政府囊中之物。

當然,我們必須承認,在重洗派中,的確有少數激進

分子,如:閔次爾(Thomas Munzer),賀弗蒙(Melchior Hoffmann),馬提斯(Jan Matthys)等人。激進地推動革命運動,甚至引發戰爭,但基本上這些人已脫離了重洗派的要則:遵守聖經,及反對政教合一。

因著重洗派的堅持與忠誠對待聖經真理,使得「信而受浸」這真理得以流傳至今,也使得許多聖徒脫離了與政府聯合而變質的「教會」,不再步上天主教與路德派的後塵。

結語

忠於聖經,以聖經為我們惟一的準則,該是我們基本的態度。儘管亞流派是異端,但其所引用之聖經:「基督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也有其真理的一面。美國標準本(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譯為:「the firstborn of all creation」也忠於原意,就此節來說,基督是受造者,因此祂也是完全的人。當然我們不能忽略另一端,祂是創造者,祂也是完整的神。另外歐迪奇的論點也是異端,但我們不能因他誤用了「調和」這辭,來解釋神人二性溶為一性,而怕被誤解為異端,故而放棄使用「調和」這辭(也是聖經裏所用過的辭),來解釋神人二性聯調的奧祕,這種態度是對聖經不忠信。

而在十六世紀興起的重洗派(這班人並不喜歡這稱呼,因他們不是重洗,而是信而受浸),在當時被天主教和路德派列為異端,到處受逼迫。可見天主教與路德派,已偏離聖經這真理的準則,不再是為真理而站住,乃是為爭奪地盤而戰。但另一面,重洗派對聖經真理的堅持與忠誠,實在是我們的榜樣,其對真理「雖萬人,吾往矣」之視死如歸的態度,是我們該效法的。最後,引用重洗派的一段話共勉之,「我們願意從聖經裏面得著更美好的教導,若有人用福音指引我們一條正途,比我們所走的路更好,我們甘願聽從。」(白德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