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的名稱

聖經字義所啟示的『靈』

接續馬丁路德的改教,並將其著作整理出版,奠定路德宗神學的布靈爾(Johann Heinrich Bullinger)有一個曾孫,就是十九世紀的英國聖經學者布靈爾(Ethelbert William Bullinger)。這名承續家風的布靈爾,出版了一本專門研究聖靈字義的書《聖靈字研》(Word Studies on the Holy Spirit)。在這本書中,他採取了一個治學嚴謹的原則,就是:神以文字來給人啟示,祂若使用一些專門的字來傳達祂的啟示,就必定有祂的特別用意在其中。我們若存著純誠的心來認識神,就絕不能糊塗且隨便的將這些特別使用的字輕易帶過,否則,就會錯失、誤會了神所賜的啟示。1

布靈爾問了一個所有繙譯聖經者在羅馬八章所遇見的共同難題:因為最早的聖經手抄稿都是使用大寫字母,所以在繙譯時,究竟甚麼時候該將『靈』這個字的字首s繙作大寫,好指神的靈;又甚麼時候該繙成小寫,來指人的靈?若繙譯者擅自主張,將原意繙左了,那麼讀者所領會的,並根據此一領會所衍發出來的神學理念都會有所偏差。2 然而可惜的是,因為一般讀者所拿到的聖經都是經過人所繙譯出來的,多少帶著繙譯者的解釋與觀念,所以許多神學的發展,就是根據這些繙譯者的觀念,而非神所要給人的神聖啟示。並且我們也要領會我們所使用的語言是有限的,以此有限之語言束縛那神聖、無限的啟示,就叫我們不能不謙卑下來,而懷著受教之心,如庇哩亞人一般,『天天考查聖經』,盼能看見神所啟示的亮光。

這些由繙譯者所加諸於經文上的觀念與見解,在中文的和合本與後來的一些繙譯本上,我們都可以看得見。比方布靈爾指出關於『靈』的用法中,有加定冠詞的,另有加『聖別』一辭的,嚴格來講,加了定冠詞的『靈』,應該繙成『那靈』(the Spirit);而加了『聖別』的『靈』,應該繙成『聖靈』。但是和合本一律將這些希臘文不同的pneuma都繙成『聖靈』,然後在那些原文沒有『聖』一辭者邊上,標上邊點。一般讀者因為不太會注意到這細節,也就囫圇吞棗,一律讀成了『聖靈』。那麼,有人要問,這有甚麼關係呢?分的那麼細,是不是吹毛求疵?反正聖經裏的靈都是『聖靈』,不就好了?但是,今日有些真理的混亂,對三一神的認識不清,甚至講出有兩個或三個不同的靈來,就是因為這些信徒執著於傳統『三位一體』的公式,認為身位不可亂,而將一些啟示三一神既有三之講究,但也有一之合一的聖經經節曲解了。所以我們若能辨明在一方面,『那靈』與『聖靈』這兩個名詞都是指著同一位神的靈而說的,但另一方面他們之間也有一些所強調的重點。這對我們能除掉傳統的帕子,而讓聖靈帶領我們更清楚的認識真理,是有絕對關係的,這也應該是所有追求認識神聖啟示之人該有的態度。在神學研究領域中,有一些學者跟隨布靈爾的腳蹤,如在美國神學界受到相當尊敬的《安科聖經辭典》(The Anchor Bible Dictionary)指出在舊約中,作形容詞的『聖』並沒有與『靈』一起用過;而且也統計新約中,各種希臘文名詞的使用次數,並在各時代的通用方式,來探討『聖靈』。3 這些學者的治學態度值得我們效法,也能幫助我們更加認識真理。

所以,這一篇文章要討論在聖經中,希伯來文與希臘文對『靈』這個字的用法,與有關的啟示,從舊約到新約作一逐步的介紹,以認清舊約時代的聖徒們與新約時代的使徒們,在聖靈的引導下,採用特別的名稱,究竟有甚麼講究?這些講究與我們認識聖靈的奧祕有何更深的啟示?

壹、舊約中希伯來文的Ruah

希伯來文的ruah雖然是簡單的一個字,它主要的意思是『如風一般的吹』或『動態的空氣』,就從這意思衍生出幾個與『風』和『氣息』相關的意思:它可繙作『風』,或『氣息』,也可繙作『靈』,來指神的靈,或人的靈。這個字還有『短暫(transitoriness)』、『意志(volition)』、『心情、態度、情緒、士氣(attitude, mood)』、『脾氣(temper)』等方面的意義。4 究竟要採用哪一個意義,就要視其上下文而定。希伯來文的學者都承認很難將這個字清楚的定義,不光是因為這個字如空氣、或氣息,是看不見的、難以捉摸的,並且它所描述的,是因空氣而帶來的動作,也強調那動作所包含的『能力』。5『Ruah那看不見的本質(the invisible essence),是從它在看得見事物上所產生之效應(effect)而被人知曉的,因為有了這個效應,我們才能嘗試著去領會它的本質』。6 以下我們要看一下這幾個不同解釋的字義:

一、風

當ruah作為風來解釋時,我們就讀到林中的樹被風吹動(賽七2),糠秕被風吹散(四一16)。在這行文中,ruah只是講出一般人所知曉的大自然能力—風。舊約中使用這個字,有時還指明這個大自然的能力是由耶和華神所掌管的,如神記念挪亞與方舟內的一切生物,神就叫風吹地,水勢就落了(創八1);又如以色列人在曠野中哭號要吃肉,就有風從耶和華那裏颳起(民十一31)。神也藉著風的能力來救贖祂的百姓,如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摩西向紅海伸杖,耶和華就用大東風分開海水(出十四21)。麥貴斯(A. McGrath)指出這個時候的ruah描述了兩件大事:神的大能與祂救贖的目的。7 但是舊約的作者們都特別小心,不將神講成風的本身,以免將耶和華神講成一個沒有人位的自然能力。

在聖經中,神常以不同的身分來指出祂與祂子民之間的關係:當祂的子民離棄祂的法則時,祂就如審判官一樣來斥責他們;當他們悔改歸向神,神也像水臨到枯裂的田地,來使祂的子民重新得力。對於住在迦南地的以色列人因著生活上經歷風的各面,看見神聖啟示以『風』來描述神時,總會有切身的感受。迦南地的西邊是地中海,東邊是一望無涯的沙漠。當燥熱的東風吹來,總會帶來一片黃土沙塵,使農作物焦黃,遍地枯乾。所以以賽亞說,『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容,都像野地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殘,因為耶和華的氣吹在其上』(賽四十6~7)。在舊約中,東風經常指著耶和華神的審判與懲罰(詩四八7, 耶十八17, 結十七10, 何十三15)。相反的,當西風或西南風從海上吹來,在冬天,這些風總會帶來陣雨,滋潤田地;就算在夏天,這些風也帶來令人爽快的涼意,驅散炎熱。故此,以風來描述神與祂子民之間的關係,是非常恰當的。

另外,傳道書的作者十次講到日光之下一切事物的空虛,如同捕風、捉影,這裏的『風』也是ruah這個字。

二、氣息

舊約中也使用ruah講到那維持生命的氣息。比方,在挪亞時,神要以洪水毀滅地上所有有『氣息』的活物(創六17)。活物的生命和人類的『氣息』都在耶和華的手中(伯十二10)。希西家王遘疾,在他得耶和華的醫治之後,感恩所作的詩說到,『主阿,人得存活,乃在乎此;我氣息存活,也全在此』(賽三八16)。此處,和合本將ruah繙成『靈』,但根據上下文,此處繙成『氣息』較為妥當。

耶和華神啟示以西結,以色列家要如枯骨得了生命的『氣息』而復生(結三七5~14)。以色列人相信萬物之所以有生命,就是耶和華神的神聖『氣息』所賦與的:全能者的『氣息』使人得生(伯二七3, 三三4),神收回萬物的『氣息』,他們就死亡歸於塵土(詩一○四29)。同一詩篇的下一節和合本繙成『你發出你的靈,他們便受造』。原文的靈,亦可繙成『氣息』。因此,有了這個『氣息』,就有了生命;這個氣息一離開,就是死亡(詩一四六4)。所以傳道書十二章七節講到人死了,應該繙成『氣息仍歸於賜氣息的神』比較妥當。現代中文譯本將此一經節繙成:『我們的氣息將歸回賜生命的上帝』,也是相當符合原意的。

耶和華鼻中的『氣』更是指神的審判能力:『神一出氣,他們就滅亡』(伯四9)。與此相同者有摩西帶以色列人過了紅海的讚美:『你發鼻中的氣,水便聚起成堆』(出十五8)。有大衛的讚美詩:『耶和華的斥責一發,鼻孔的氣一出,海底就出現』(撒下二二16, 詩十八15)。有豫言基督的審判:『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裏的氣殺戮惡人』(賽十一4)。

三、神的『靈』與耶和華的『靈』

創世記一章二節用『神的靈』ruah elohim (the Spirit of God) 或『以羅欣的靈』講出神的創造大能。法老見約瑟能解開其他術士無法解的夢,就認為約瑟有『神的靈』在他裏頭,使他有超人的智慧(創四十一38)。在西乃山下,耶和華題名比撒列,又以『神的靈』充滿他,使他能建造帳幕(出三五31)。以色列人經過曠野,『神的靈』臨到先知巴蘭身上,使他對以色列人說祝福的話(民二四2)。掃羅被撒母耳膏了之後,有『神的靈』感動他,使他在一班先知中受感說話(撒上十10)。亞捫人來恐嚇以色列人,掃羅被『神的靈』大大感動,就發怒起兵,擊殺亞捫人(撒上十一6)。掃羅打發人去追殺大衛,這些人到了一班先知當中,也受感說話,後來連掃羅親自出動,也被『神的靈』感動而說話(撒上十九20~23)。在南北兩國時,『神的靈』感動先知亞撒利雅,鼓勵亞撒王順從耶和華(代下十五1)。幫助約阿施復位的祭司耶何耶大死後,約阿施離棄耶和華,拜偶像;神差遣先知去警告他們,『神的靈』就感動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勸誡以色列人,卻被王吩咐,用石頭打死(代下二四20~21)。以利戶勸說約伯時,也題到『神的靈』造人(伯三三4)。在這些經節裏,都是使用『神的靈』來描寫神的靈在這些神所揀選的人身上,使他們有能力為神成就某一項工作。

神學家造了一個字charisma,來指『以神的靈充滿一個人』,藉此,這個被神的靈所充滿的人,就能得到所需要的特別智慧或能力,來完成神所託付的事。8 所以當耶和華吩咐要為亞倫作聖衣時,要由那些『心中有智慧的』,也『就是我用智慧的靈所充滿的』來作(出二八3)。前面所題的約瑟能解法老之夢(創四一38),比撒列能建造帳幕(出三五31),以及約書亞能接續摩西帶領以色列人(申三四9)都是charisma所造成的。而後來士師們的興起(士十四6,19,? 十五14),與先知們能為耶和華申言(亞七12, 彌三8, 結二2),也都是因為有神的靈充滿這些人。《安科聖經辭典》認為這是暫時性的,有限的屬靈恩賜,為要成就某一件特別的使命而有的。9

另外,舊約聖經中也使用『耶和華的靈』yhwh ruah來說與『神的靈』所作的同樣事,如以色列人離棄神,神將他們交在外邦人手下,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耶和華的靈』降在俄陀聶身上(士三10)、也降在基甸身上(六34)、後來也降在耶弗他身上(十一29),他們就作了以色列的士師。『耶和華的靈』也感動參孫(十三25, 十四6,19, 十五14),使他有能力空手撕裂獅子,並擊殺許多非利士人。然而,當撒母耳膏了掃羅之後,告訴他,『耶和華的靈』必大大感動他,他就會與先知一同說話(撒上十6),而當這些兆頭都應驗時,聖經記載『神的靈』大大感動他(撒上十10),所以『神的靈』與『耶和華的靈』是可互相通用的,因為神的名字就是耶和華(出三14,18)。並且『耶和華的靈』在這些人身上所成就的,與前面『神的靈』在那些人身上所成就的沒有甚麼區別。

1. 『神』與『耶和華』兩個稱呼之別

但是讓我們仔細考查一下,聖經中這獨一的神為甚麼使用這兩個不同的稱呼?頭一個稱呼—『大能者』或『以羅欣』(Elohim),中文聖經直接繙成『神』,用在描述神那無可匹敵、無法凌駕的大能。以羅欣講到這一位大能者擁有獨特的能力,可以祝福祂所創造的萬物,但也可將他們完全毀滅。所以在創世記一至九章,當神祝福所造之物(一22)、人類(一28)、第七天(二3)和挪亞與他的兒子時(九1),所使用的名字是『以羅欣』。當神告訴挪亞,祂要用洪水來毀滅地上凡有血氣的活物時(六13),也是使用『以羅欣』。聖經以『以羅欣』來指明神的能力、尊貴與榮耀是獨特無比的,祂超越一切,也在一切之上。

但是神也啟示祂的名字是『耶和華』(創二4, 出三14~15)。這時,我們卻看見了一位與『以羅欣』似乎非常不一樣的神,是一位與人有關係的神。我們可以說當聖經使用『耶和華』時,祂是非常的接近人性,甚至來到一個與人相同的地位,好來與人溝通。我們看見這樣的記載:當祂如窯匠用塵土造人時,祂是『耶和華』不是『以羅欣』;當祂像家長一樣囑咐亞當,伊甸園中那一棵樹的果子要避免時,也是使用『耶和華』;當祂如手術大夫,親自從亞當的肋旁取出一根肋骨,造了女人時,也是『耶和華』。當亞當與妻子吃了禁果,是『耶和華』來尋找他們,這時祂好像不知道剛剛發生了甚麼事。是『耶和華』來問亞當發生了甚麼事,好像祂不是那無所不知的一位(The Omniscient);是『耶和華』生氣的審判蛇與人,不像那有大能可以掌握一切的神(The Omnipotent);但也是『耶和華』這位神為亞當與夏娃作了皮衣裳,披在他們身上,就像一位慈祥的父親要送他的兒女遠行;也是這位『耶和華』接受了亞伯的獻祭,卻拒絕該隱的祭;當該隱變了臉色,這位『耶和華』來到該隱這裏,警告他要謹慎,以免犯罪。在亞伯被殺之後,『耶和華』好像被蒙在鼓裏,來問該隱,他的兄弟亞伯究竟在哪裏?到了第六章,當人類墮落成了肉體,終日所思想的都是惡,叫這位『耶和華』如傷痛的父母,心中憂傷,後悔造了人。

神在創世記的起初,使用這兩個不同的名字,明顯的可以看出,當祂被稱為『以羅欣』時,祂是大能的,主宰一切。但當祂使用『耶和華』時,祂是與人有關係的,卻像軟弱的人一樣,是容易受傷的,也會後悔的。當亞當與妻子吃了禁果,耶和華傷心難過的來尋找人,為甚麼?是因為他們的不聽話?是的,但就是這麼樣嗎?耶和華就如同一位慈愛的母親,看見她的兒女吃了毒藥,叫她神魂失措。這位大能的『以羅欣』又稱為『耶和華』,讓聖經的記載說出神與人的關係,顯露祂有像人一樣的感情,好讓祂心愛的人能感受到祂的憂傷與難過。這位偉大的神居然有一顆我們人類的心(因為我們人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的),而祂的心被祂所愛的人無情地撕裂、割傷了。

為甚麼這同一位神在使用『以羅欣』與『耶和華』這兩個不同名字時,聖經的描述有這麼大的不同?這位在永遠裏,偉大無限的神,不就是在時間裏,親自成為肉體,成了一位卑微的耶穌嗎?那位讓人瞧不起的拿撒勒人,不就是經常被人懷疑,祂怎能說那大能的神與祂是一?這位耶穌,不就是那被稱為『以馬內利』,是神與我們同在的一位嗎?祂不就是那能表同情、能體恤我們軟弱的救主嗎?祂的尊貴與榮耀隱藏在軟弱裏,祂的不死被局限在必死的人性中,祂的無限束縛在肉體的有限裏。祂的尊高被降低、被倒空,成了卑微、可親。因為『以羅欣』又稱為『耶和華』,一道跨越在超越萬有、尊貴的『大能者』與臨到人、跟人有關係的『耶和華』中間的鴻溝,在拿撒勒人耶穌的身上被聯結起來了。那住在人不可及之光中的『以羅欣』,也可以是在人類當中顯為可親近的『耶和華』。祂從聖經的第一本書創世記開始,就是這麼一位又是大能的以羅欣,也是與人親近的耶和華。

所以,雖然『神的靈』與『耶和華的靈』是指同一位靈,但是我們可以說,聖經使用『神的靈』來指明神的大能與祂那獨一至上的主宰,而使用『耶和華的靈』來描述這位可親的神,在祂與人的關係中,來與人接觸。到了彌迦書三章八節之後,『耶和華的靈』這辭就不再被使用了。路加福音中記載當耶穌在拿撒勒會堂裏,宣讀以賽亞的豫言時,祂將舊約的『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讀成『主的靈在我身上』,這是七十譯士的繙譯本,並且也因猶太人敬畏耶和華神,避諱不讀耶和華,而讀成『主』了。

四、人的心情、態度、情緒、士氣、性情

舊約不但以ruah來指神的靈方面,指大自然中的風與氣,也用這個字來講到人。首先,這個字用在人身上的時候,一般的用法是指一個人或一群人的心情、態度、情緒、士氣,英文中將這些都繙成spirit,因為英文中spirit的用法,除了指靈之外,也包含了心情、態度、性情等意思。例如:當以掃娶了赫人女子為妻,他們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裏』愁煩(創二六35)。當摩西告訴以色列人,神要把他們拯救出來,但是以色列人因苦工『靈裏』(或『情緒』)愁煩(exasperation of spirit),就不肯聽他的話(出六9, 和合本乾脆將此一與ruah有關的字—『靈裏』或『情緒』略去不繙。) 撒母耳的母親哈拿受到以利加拿另一個妻子的氣,就『心裏』愁苦(oppressed in spirit)(撒上一15)。以色列王亞哈貪圖鄰居拿伯的葡萄園,拿伯不允,亞哈就悶悶不樂,『心裏』憂悶,連飯也不吃(王上二一5)。

約伯受其三友指責,心中焦急難過(my spirit is impatient, 伯二一4, 和合本將此字繙成『心中』)。箴言題到人的性情時說,『不輕易發怒的,大有聰明;「性情」暴躁(hasty spirit)的,大顯愚妄』(十四29)。『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haughty spirit)在跌倒之前。心裏謙卑(lowly spirit)與窮乏人來往,強如將擄物與驕傲人同分』(十六18~19)。『往來傳舌的,洩漏密事;心中誠實的(of a faithful spirit),遮隱事情』(十一13)。

以賽亞十九章三節論到神要來審判埃及人時:『埃及人的「心神」必在裏面耗盡』。以西結被耶和華差遣去到悖逆的以色列家那裏,他就心中甚苦,『靈性』忿激(in the rage of my spirit, 結三14)。耶和華神責備祂的子民,因為他們的『淫心(spirit of harlot-ries)』使他們失迷,他們就行淫離棄神(何四12)。他們所行的使他們不能歸向神,因有『淫心』在他們裏面(何五4)。耶和華呼召以色列人,如召被離棄『心中』憂傷的妻(賽五四6)。

五、人的認知與考察能力

ruah這字也講到人的認知與考察能力。亞薩作詩說,『我想起我夜間的歌曲,捫心自問;我心裏也仔細省察(my spirit carefully searches)』(詩七七6)。這指出人的ruah有省察能力。耶和華論到祂要救贖雅各家說,『心中迷糊的,必得明白(those who have erred in spirit will come to understand)』(賽二九24)。這兩處經節說到人的ruah有認知的能力,也有迷糊的時候。耶和華要以西結向以色列家說,『你們口中所說的,「心裏」所想的,我都知道』(結十一5)。說到人的ruah有思想的能力。以西結警告以色列人說,『你們說,我們要像外邦人,和列國的宗族一樣,去事奉木頭與石頭;你們所起的這「心意」,萬不能成就』(結二十32)。所以,人的ruah是可以起念頭的。

六、人的靈

希伯來文的ruah也被直接繙為人的靈。箴言二十章二十七節說,『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傳道書說,『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昇』(三21)。講到人死了,就說,『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此處應可繙為『氣息』,十二7)。撒迦利亞論到耶和華時,說祂是『鋪張諸天,建立地基,造人裏面之靈的耶和華』(亞十二1)。以賽亞傳達耶和華的話時說,『創造諸天,鋪張穹蒼,將地和地所出的一併鋪開,賜氣息(breath)給地上的眾人,又賜靈性(spirit)給行在其上之人的神耶和華』(賽四二5)。此處繙譯應為『靈』即可,不需畫蛇添足繙作『靈性』。耶和華論到『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要為我造何等的殿宇;…但我所看顧的就是「虛心」痛悔(who is poor and of a contrite spirit)因我話而戰兢的人』(賽六六1~2)。此處和合本將『靈裏貧窮且痛悔』錯譯為『虛心痛悔』,在馬太五章三節也犯了同樣的毛病。和合本聖經繙譯模糊不清,混淆名詞,可惜!

耶和華應許將分散在列國中的以色列人聚集,使『他們有合一的心,也要將新靈(new spirit)放在他們裏面』(結十一19)。耶和華呼喚以色列人,『要將所犯的一切罪過,盡行拋棄,自作一個新心,和新靈』(結十八31)。『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結三六26~27)。大衛與拔示巴犯罪之後,向神呼求:『神阿,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裏面重新有正直的靈』。由以上這些經節看來,人的靈似乎與人的心非常相近,但是卻不一樣,日後本刊將有專文討論人的靈,將再詳細論之。

七、『靈』之前無任何所有格名詞

或定冠詞(簡稱為『單獨的靈』)

希伯來文中有定冠詞,相當於英文中的the,中文則將有定冠詞的名詞繙成『那…』以作特指之意。但是在英文繙譯時,雖然希伯來原文在神的靈與耶和華的靈之前都沒有定冠詞,英文用法都將這些名詞加上the,而成了the Spirit of God或the Spirit of Jehovah。

舊約聖經中有四次在ruah之前既無『神的』,也無『耶和華的』所有格名詞,也沒有加定冠詞的『靈』。根據上下文,這幾處都是指神的靈或耶和華的靈,所以和合本就將靈的前面加了『聖』字,或『神的』,並且在所加的字旁標上邊點,指出這是原文中所無的。所以我們可以讀到,當耶和華神為摩西豫備接班人時,說嫩的兒子約書亞是心中有『聖靈』的(民二七18, 原文無『聖』字)。當大衛逃掃羅逼迫時,有便雅憫和猶大人投奔大衛,『神的靈』就感動這些人對大衛說誓死效忠的話(代上十二18, 原文無『神的』)。以色列人被擄時,『靈』將以西結舉起並將他帶到迦勒底,到被擄的人中(結十一24原文, 和合本此處忠於原文, 只用『靈』)。以賽亞三十二章十五節講到猶大國的受審判,直等到『聖靈從上澆灌我們,曠野就變為肥田,肥田看如樹林』。原文無『聖』字。

八、聖靈

在中文舊約和合本聖經裏,有三處題到『聖靈』(詩五一11, 賽六三10,11),七十譯士繙譯時,也將之繙成『聖靈』,但這三處的經節,希伯來原文並沒有『聖』作靈的形容詞來用,而是使用『聖別』這個名詞(ruah haqqodes),強調這靈的神聖源頭—神的聖別。我們若比較the Spirit of holiness一辭與the Spirit of God『神的靈』和the Spirit of Jehovah『耶和華的靈』,『聖別』一辭應該與神和耶和華是同有人位的,也就是那獨一,又是聖別的神。南非神學家奈德(Naude)指出這裏的專有名詞『聖別的靈』是在出埃及時,神所差遣與祂子民同在的靈,利未記中神要祂的子民有聖別的生活,因為祂就是『聖別』(十一44)。10神的聖別在此表明神那超越一切造物之上的聖別,因著祂是聖別的,以色列的悖逆叫他們與世俗一樣,就使這聖別的靈擔憂。所以嚴格說來,在舊約中沒有『聖靈』一辭的使用。許多英文聖經也將這幾處經節馬虎的繙成了Holy Spirit。11《安科聖經辭典》就指出在舊約聖經裏,形容詞『聖』並沒有與『靈』擺在一起使用。寫於新約聖經之前的死海古卷,是最早使用『聖靈』這個講法的,然而這些古卷是在舊約聖經之外的文件。12另外有一些謹慎治學的學者如當代編著神學字典的,也在美國南加州富樂神學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任教的布朗(Colin Brown),與嚴謹解經的李常受13皆指出了這裏的特點。

希伯來文有形容詞的『聖』qados,如摩西遇見耶和華神時,被要求脫下鞋子,因為他踩在『聖地』上。舊約聖經中多次以此形容詞來形容人事物的聖別狀態,但是講到聖靈時,卻特別用了名詞的『聖』qodes,這是指一個靜態特質的聖別。14阿摩司四章二節『主耶和華指著自己的「聖潔」起誓說』,詩篇九十三篇五節『你的殿永稱為「聖」』,這兩處的『聖潔』與『聖』都是與『聖別的靈』同一個名詞。以西結四十二章講到聖殿中的聖屋,要四面有牆,將聖地與俗地分別開來,原文中並無『地』,乃是直接說『要分別那聖的與俗的』,『聖的』與『俗的』也都是名詞。雖然名詞與形容詞有所不同,希伯來文中也經常以一個名詞來作另一個名詞的形容詞,繙譯者也不太注意這方面的講究,而讀者更不知道這個區別了。

在新約裏,也有一次使用到『聖別的靈』,就是在羅馬一章四節:『按聖別的靈說,是從死人的復活,以大能標出為神的兒子』。和合本在這裏就繙成『聖善的靈』,而沒有像舊約簡單的繙成『聖靈』了。另一次使用『聖別的靈』是在林後六章六節,但那是指使徒以重生之後,人有聖別之靈,不是指神的靈。和合本就將之繙成『聖靈』,而造成神的靈與人的靈混淆不清。

那麼『聖靈』(Holy Spirit)以聖作形容詞的名稱是甚麼時候才開始使用呢?乃是要到了新約聖經開始時,當神進來豫備主耶穌的開路先鋒施浸約翰(路一15),並為基督豫備人的身體時 (太一18, 路一35),聖經才開始使用『聖靈』這個神聖的名稱。所以,『聖靈』這個特殊的稱呼與神的成為肉體有關,在舊約中並沒有真正使用過。

貳、新約中希臘文的 Pneuma

新約聖經是用希臘文寫成的,而希臘文pneuma,與希伯來文ruah一樣,都有『風』與『氣息』的意思,也有將之繙譯成『靈』與『鬼』的。舊式英文聖經常將『聖靈』一辭繙成『Holy Ghost 』。同樣的,這個pneuma字的意思應當如何來解釋,也必須要看其上下文而定。因篇幅有限,關於風、氣息、人的靈與污靈等在新約中的用法,因為與希伯來文相似,就不再討論。

一、神的靈

新約福音書中只有兩次使用『神的靈』:第一次是在馬太三章十六節:『耶穌受了浸,隨即從水裏上來,看哪,諸天向祂開了,祂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祂身上』。另一次就是在馬太十二章二十八節,耶穌說祂是靠著神的靈趕鬼。

保羅在羅馬書八章九至十五節使用了兩次『神的靈』:『但神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你們就不在肉體裏,乃在靈裏了;然而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役的靈,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名分的靈,在這靈裏,我們呼叫:阿爸,父』。在這一段話裏,『神的靈』與『基督的靈』、『兒子名分的靈』都是指同一位靈,卻有不同方面的講究:這位『神的靈』就是『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八11),因著耶穌基督自死人中復活,成了『基督的靈』能內住在信徒裏面,使他們得到神聖的生命,成為神的兒子,就有了『兒子名分的靈』,使信徒夠資格呼喊神為『阿爸,父』。

接著保羅在林前二章十一至十四節也使用了三次『神的靈』:『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那出於神的靈,使我們能知道神白白恩賜我們的事;…然而屬魂的人不領受神的靈的事,因他以這些事為愚拙,並且他不能明白,因為這些事是憑靈看透的』。與羅馬書的論點一樣,信徒所領受的就是『神的靈』。在林前三章十六節,保羅說,『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面麼』?這信徒所領受的靈,就是內住的靈,使他們成為神的殿。並且根據林前六章十一節,『在主耶穌基督的名裏,並在我們神的靈裏,你們已經洗淨了自己,已經聖別了,已經稱義了』。這內住的靈,是具有洗淨、聖別、與稱義信徒的功能。到了第七章,保羅給信徒關於婚姻一事看法的時候,他在發表他的意見時,說『我想我也有神的靈了』(七40)。這『神的靈』使保羅的意見成為神的意見。這神的靈不但是內住在信徒裏的靈,也是可以讓信徒呼求耶穌名字的一種範圍(林前十二3):『所以我要你們知道,在神的靈裏說話的,沒有人說,受咒詛的,耶穌』!另外保羅還有兩處使用『神的靈』,一處在林後三章三節:『你們顯明是基督的信,由我們供職所寫的,不是用墨,乃是用活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肉版,就是心上』。另一處在腓立比三章三節,當保羅將他自己與那些信靠肉體的猶太教者相比時說,『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憑神的靈事奉,在基督耶穌裏誇口,不信靠肉體的』。所以保羅一共使用了十一次『神的靈』。

彼得則只有在彼前四章十四節這一處說到『神的靈』,也就是『榮耀的靈』,會安息在那些在基督的名裏受辱罵的信徒身上。

約翰只用了一次『神的靈』。那是到了第一世紀的晚期,有許多異端邪說出現。約翰在主後九十年左右,教導信徒不可隨便相信一切的靈,要他們分辨靈,若是承認耶穌基督成了肉身,就可以由此認出『神的靈』來(約壹四2)。

如同舊約所啟示的,『神的靈』是有能力的,耶穌憑著『神的靈』趕鬼,而這『神的靈』是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具有勝過死亡的大能,這大能叫信徒必死的身體也能勝過死亡,而活過來。『神的靈』也住在信徒裏面,引導他們生活行事、為神說話、敬拜神、分辨異端等。在新約中一共使用了十五次。

二、聖靈(The Holy Spirit)

如上文所言,『聖靈』一辭是當神開始祂的新約經綸,首先是豫備施浸約翰作耶穌的開路先鋒(路一15) ,並為基督豫備人的身體時(太一18,20, 路一35),聖經才正式使用『聖靈』這個神聖的名稱。所以,我們可以說『聖靈』這個以『聖』作形容詞的神聖名稱,是因神展開祂的新約經綸而正式出現的。

1. 道成肉身時

不論是在福音書中或是使徒行傳裏,路加經常使用『聖靈』這一辭。譬如在福音書中:馬利亞從天使加百列得到好消息,就跑去見她的親戚,也就是施浸約翰的母親以利沙伯,以利沙伯被『聖靈』充溢 (路一41)。施浸約翰出生之後第八天,在行割禮與命名時,他父親被聖靈充溢,就說出豫言來(路一67)。路加二章二十五至二十七節說到在耶路撒冷有一個叫西面的人;這人素常盼望以色列的安慰者來到,又有『聖靈』在他身上。他得了『聖靈』的啟示,知道自己未死以前,必看見主所立的基督。他受了『聖靈』的感動,進入聖殿,正好遇見耶穌的父母抱著孩子進來,就將孩子抱過來,稱頌神。在路加福音中,一共使用十三次『聖靈』。

施浸約翰向那些來到他那裏的百姓介紹耶穌時,說祂『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浸』。馬太三章十一節、馬可一章八節與路加三章十六節這三處都是使用『聖靈』,說到耶穌要來,要以『聖靈』與火來施浸。15故此,這裏的『聖靈』之浸能叫人藉著相信耶穌,而得永遠的生命。這話中關於聖靈的施浸乃是要到耶穌的死而復活之後,才得應驗;而關於火的施浸,要等到世代的末了,在白色大寶座的審判之後,才成就。16

當耶穌在約但河受浸時,路加三章二十二節說,『聖靈』如鴿子的形體降在祂身上,使祂滿了『聖靈』(四1)。同一事件,馬太三章十六節則使用『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祂身上。由這兩處經節來看,『聖靈』也就是『神的靈』了,這兩個稱呼是可以通用的。

耶穌受完浸後,路加說祂被『聖靈』充滿(四1)。馬可與路加都說是『聖靈』將耶穌帶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可一12, 路四1),而馬太則說是『那靈』引耶穌去曠野受試探(太四1),此時馬太使用『那靈』是根據希臘文文法原則,在相近的上下文中,若第二次題到同一件事物,第二次所出現的就用加了定冠詞『那』(the)來指這就是前面所說的那一件事或那一位。所以此時使用『那靈』,就是指著前面三章十六節『神的靈』說的。這裏的『那靈』完全是一件文法上的講法,並無任何神學上的特別意義。17

在主耶穌趕出一個被鬼附的人之後,法利賽人讒言說耶穌是靠著鬼王別西卜趕鬼。耶穌說,祂是靠著『神的靈』趕鬼,並警告人不可褻瀆『那靈』(the Spirit, 原文並無『聖』一字, 請注意和合本中的邊點),並接著說,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不論是今世或來世,都得不到赦免(太十二31~32, 可三29, 參路十二10)。根據這一處的用法,『神的靈』、『那靈』與『聖靈』這三個名詞之間彼此可以互換使用。馬太的使用『那靈』是因為耶穌在二十八節先說了『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然後在三十一節繼續說,『人一切的罪和褻瀆,都能得赦免;惟獨褻瀆那靈,不能得赦免』。在此一上下文,第二次講到『神的靈』時,就使用『那靈』。

主耶穌也在馬可十三章十一節與路加十二章十二節警告門徒說,會有人逼迫他們,把他們拉去交給會堂審問,但他們不必憂慮要說甚麼,因為『聖靈』會賜給他們話說。這些應許在主耶穌復活之後,也都得了應驗。在行傳裏,門徒被逼迫時,都有聖靈的帶領,說出剛強見證的話(四5~13, 19~21, 五27~41)。而這同樣的應許,在馬太十章二十節,主卻說是『父的靈』在這些門徒裏說話。『聖靈』對門徒成為『父的靈』了,這事在何時發生的呢?是在主耶穌死而復活的那天,主吩咐抹大拉的馬利亞去告訴門徒,主的父也是他們的父了(約二十17),還有彼前一章三節所說『藉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重生了我們』。耶穌的從死裏復活,就將所有信徒重生為祂的弟兄,使祂的父成為我們的父。所以,『聖靈』也就是『父的靈』了。所以,『聖靈』具有重生、賜神生命的能力,使受造的人成為有父神生命的兒女。

主耶穌在聖殿裏受法利賽人與文士質問之後,反問他們說,大衛被『聖靈』感動,稱主為主,怎麼主卻又是大衛的子孫呢(可十二35~36)?雖然在舊約聖經中沒有使用過『聖靈』這個名稱,但是因著神的靈是永恆的,在時間的先後順序之外,耶穌就說大衛是被『聖靈』感動,而稱呼基督是主。

主耶穌要上十字架之前,對門徒說父要差來一位保惠師,就是在子的名裏所差來的『聖靈』,祂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他們(約十四26)。所以這位保惠師就是聖靈。然後在同一章的十六至二十節,這位保惠師是要永遠與他們同在的一位,就是『真理的靈』(the Spirit of truth or reality)。18所以作保惠師的『聖靈』,也就是『真理的靈』或『實際的靈』。

2. 耶穌死而復活之後

主耶穌在復活的那天晚上來到門徒那裏,對他們吹了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二十19~23)。主對門徒所吹的一口氣,就是聖靈自己。門徒所接受的這一口從主耶穌所吹出來的氣,就叫他們成為主耶穌的全權代表,與祂完全合一,並得到了那只有神才有的赦罪權柄(參可二7~ 10)。因為pneuma這個字具有『氣』、『靈』之意,主耶穌在這裏的動作與說話是息息相關的一件事。

到了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在主耶穌死而復活之後,祂給十一個門徒的使命,是要他們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這是聖經中最清楚明言三一神的三之講究的經節。而『聖靈』一辭自此之後,也大大的被使徒們所使用。19

我們比較以上這些關於『聖靈』的使用,可以找到一些結論:

一、 『聖靈』的使用與基督的道成肉身有關,包含豫備施浸約翰作耶穌的開路先鋒在內,並與基督的作一個完全的人有關,祂乃是照著神給以色列人的律例,在聖殿中被獻上。

二、 『聖靈』與『神的靈』是可以互相通用的。

三、 聖靈在舊約時就感動大衛說關於基督的豫言。

四、 在耶穌死而復活之後,門徒被重生為『神的兒女』,接受了『聖靈』,也被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聖靈』就成為『父的靈』,會在信徒被逼迫時,賜給他們當說的話。

五、 聖靈似乎有兩方面的講究,一面是指祂的人位,能引導、教導、說話、被冒犯;另一面是指祂的神聖能力與性情,使耶穌成孕在馬利亞腹中,但也像空氣一樣,能充滿人。

3. 使徒行傳中的聖靈

在行傳中,從一章二節起,一直到二十八章二十五節為止,路加使用『聖靈』一辭有四十一次之多:耶穌藉著聖靈,吩咐使徒要留在耶路撒冷(一2),在聖靈裏受浸(一5),聖靈要降臨在他們身上,使他們得著能力,從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主的見證人(一8)。彼得與門徒引用舊約聖經時,都說是『聖靈藉著大衛的口』(一16, 四25),或『聖靈藉先知以賽亞…所說的話』(二八25)。五旬節時,門徒都被聖靈充溢,用各地的方言對來到耶路撒冷過節的猶太人傳講神的大作為(二4)。他們向眾人傳講耶穌的死與復活,被高舉,又從父領受了所應許的聖靈(二33)。當聽者有了反應,就悔改、受浸,不但罪得赦,也領受了聖靈(二38, 八15~17)。但是那些在以弗所的信徒相信時,不但沒有領受聖靈,就連有聖靈這件事都沒有聽說過。於是保羅給他們按手,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十九2~6)。門徒禱告祈求,被聖靈充溢,就放膽講說神的話(四31)。所以,在行傳裏的『聖靈』,是指著父神所應許的,要在耶穌死而復活之後,賜給相信的人,叫他們的罪得赦免,並能得能力,向全世界作見證。從這些經節,這『聖靈』似乎如風或氣,可以充滿信徒到一個滿溢出來的光景,也是信徒所領受的恩賜。

但是另一面,當門徒因為傳講耶穌,而受到逼迫時,有聖靈在他們裏面指引如何來說話、作美好的見證(四8, 五32, 參可十三11, 路十二11)。當一對夫婦有私心,私藏銀錢,彼得指責他們說,欺騙聖靈,就是欺騙神(五3~4)。所以聖靈是一人位,是三一神中與父神、子神同等的一位。這『聖靈』似乎有兩方面:一是人位;另一面,是如風或氣,可以充滿信徒到一個滿溢出來的光景。

在作人位的一面,聖靈由神賜給順從祂的人,好為基督之復活作見證(五32),聖靈也是行傳中的工頭,帶領一切的工作與工人;而作祂工的人,必須滿了祂作內在的素質與外在的能力,如使徒揀選服事飯食的人必須是滿有信心和聖靈(六5)。司提反滿有聖靈(七55),就滿了恩典與能力,在民間行了大事與神蹟。那些不服福音的猶太教徒,被指責為『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時常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七51)。巴拿巴是『滿有聖靈和信心』(十一24),能帶領許多人歸向主。在掃羅遇見主之後,亞拿尼亞奉差遣去按手在他身上,叫他能看見,又被聖靈充溢(九17)。而掃羅被聖靈充溢時,名字也更換成保羅了(十三9)。門徒事奉主,聖靈就差遣工人,去作神召他們要去作的工(十三2,4)。因為是聖靈的帶領,聖靈就能指揮使徒要往哪裏去傳講福音,而哪些地方是不能去的(十六6)。對於使徒保羅,聖靈親自見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著他,也要綑綁他(二十23, 二一11)。對於教會的長老,他們是由聖靈所立,所以應當謹慎,牧養神的教會(二十28)。教會能得平安,被建造,並在對主的敬畏與聖靈的安慰中行動,人數也就繁增(九31)。門徒也因著福音廣傳,就被喜樂和聖靈充滿(十三52)。在耶路撒冷會議定案時,使徒、長老與全教會就宣告是『聖靈和我們』一同定的案(十五28)。所以傳講福音、建立教會、服事聖徒、設立長老,教會中事務的定奪,甚至使徒的命運都是由聖靈來起頭、指引、決定。聖靈是有人位的。

彼得對外邦人哥尼流家中之人傳講耶穌,說『神…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十38)。於是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十44),還說起方言來。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因聖靈的恩賜也澆灌在外邦人身上,就都驚奇(十45);於是彼得說,『這些人既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誰能禁止他們在水裏受浸』?於是這第一批的外邦信徒也就受了浸(十47)。但是這件事叫許多猶太人不高興,彼得一回到耶路撒冷,就受質問。於是他就見證這事的來龍去脈,說『我一開講,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正像當初降在我們身上一樣。我就想起主所說的話,約翰是在水裏施浸,但你們要在聖靈裏受浸』(十一15~16),並且『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十五8)。所以,是聖靈將救恩帶到外邦人中間,所賜給他們的聖靈是與猶太信徒所得的一樣,好將他們兩部分作成一個基督的身體。

4. 保羅書信中的聖靈

『聖靈』這一名詞也是保羅所喜歡使用的名詞,在他的十三封書信當中,他一共使用了十八次之多。他說『神的愛已經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裏』(羅五5)。他的良心在聖靈裏作見證,他為他的同胞猶太人的自義傷心難過(羅九1)。他勸信徒照著神來接納所有的信徒,『因為神的國不在於吃喝,乃在於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十四17)。他給信徒祝福,說『願那賜盼望的神,因信將一切喜樂平安充滿你們,使你們靠聖靈的能力,充盈滿溢的有盼望』(羅十五13)。他說到自己『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勤奮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在聖靈裏得以聖別,可蒙悅納』(羅十五16)。他題醒哥林多信徒:『豈不知你們的身體,就是在你們裏面之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你們從神而得的,並且你們不是屬自己的』(林前六19)。他說,人若不是在聖靈裏,就不能說,『主,耶穌』(林前十二3)!他給哥林多信徒最後的祝福是:『願主耶穌基督的恩,神的愛,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十三14)。

在以弗所書,保羅使用了『聖靈』這辭三次:『你們既聽了真理的話,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在祂裏面信了,就在祂裏面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質,為使神所買的產業得贖,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弗一13~14)。他囑咐信徒『不要叫神的聖靈憂愁』(弗四30)。在寫給初信的帖撒羅尼迦信徒,保羅也使用了『聖靈』這辭三次:『因為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裏,不僅在於言語,也在於能力和聖靈,並充足的確信』(帖前一5)。『你們在大患難之中,帶著聖靈的喜樂,領受了主的話,就效法我們,也效法了主』(帖前一6)。『那棄絕的,不是棄絕人,乃是棄絕那位將祂的聖靈賜給你們的神』(帖前四8)。

保羅寫給提多,講論到我們所得的救恩時,說『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本於我們所成就的義行,乃是照著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滌,和聖靈的更新。這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的救主,豐豐富富澆灌在我們身上的』(多三5~6)。『聖靈是神聖的人位,在神聖的元素裏洗滌並更新我們,使我們成為有神性情的新造,在神永遠的生命裏作神的後嗣,承受三一神一切的豐富。…聖靈,就是三一神臨到人,不僅賜給了我們,並且藉著耶穌基督我們的救贖主和救主,豐豐富富的澆灌在我們身上,將基督裏一切神聖的豐富,包括神永遠的生命和祂神聖的性情,分賜給我們,作我們永遠享受的分』。20最後,在保羅離世前,他鄭重囑咐提摩太,『要藉著那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保守那美好的託付』(提後一14)。這聖靈就是內住在信徒裏面的靈,只有一位內住的靈,所以這內住的聖靈就是羅馬八章所說的三個不同名稱:『神的靈』(八9)、『基督的靈』(八9~10)、『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八11)。並且保羅在八章十節說,基督若在你們裏面;在同章三十四節又說,基督耶穌現今在神的右邊為我們代求。可見基督在復活裏,一方面內住在信徒裏,另一方面坐在天上榮耀裏。而祂是藉著在復活時成為一個『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才能內住於信徒裏。

所以保羅書信中的聖靈,一方面是具有人位,是那賜恩者(Giver),能見證、能居住在信徒裏、能交通、會憂愁、並會被人棄絕的一位;另一方面,這聖靈也如恩賜(gift)或一個境界賜給信徒,叫他們能活在神的愛、能力、喜樂、聖別之中。

5. 其他書信中的聖靈

新約聖經中沒有註明著者是誰的希伯來書,有五次使用到『聖靈』這一辭,主要是在強調祂人位的一面,是能賜恩(二4)、能說話(三7)、能指明(九8)、並作見證(十15)的一位;但也說到信徒有分於祂,成為『聖靈的分享者』(六4, 原文)。

彼得使用了兩次『聖靈』都是強調神聖人位的一面,被父神所差來傳報福音,也感動先知,說出神所要說的豫言、所要作的事:『那些靠著從天上差來的聖靈,傳福音給你們的人,現在將這些事報給你們;天使也渴望詳細察看這些事』(彼前一12下)。『因為豫言從來沒有發自人的意思,乃是人被聖靈推動,從神說出來的』(彼後一21)。

猶大使用了一次『聖靈』,講到信徒在至聖的信仰根基上與聖靈的連結,叫祂的素質成為信徒禱告的範圍:『親愛的,你們卻要在至聖的信仰上建造自己,在聖靈裏禱告』(一20)。注意信仰是至聖的,因為那靈就是神聖的一位,帶有神聖的生命與素質,使信徒能成聖。

6. 『聖靈』在希臘文中三種不同的表達方式

布靈爾列出『聖靈』一辭在新約原文裏三種不同的表達方式,並堅持這些不同的表達方式有其不同的講究:21

一、兩個字都沒有冠詞:pneuma hagion (spirit holy)。這個稱呼出現有五十次,都不是指聖靈的人位,而是指祂所作的,包含祂的恩賜與運作,也就是那從高處來的能力(路一15, 徒二4, 八19~20)。他特別舉例說,行傳十一章十五節的聖靈降在外邦人身上,就是十一章十七節神給他們與猶太人同樣的恩賜,所以這名詞的動詞就用無人位的『降在(falling on)』、『澆灌(to pour out)』、『領受(to be received)』。英文繙譯時不應該有定冠詞,也都應該繙成小寫的s,以與大寫代表人位的聖靈有別。

二、二者之中只有一個有定冠詞:to hagion pneuma (the Holy Spirit)。此與第一種專指恩賜與運作的相同,定冠詞只是文法中指上文所講的pneuma hagion。

三、兩個字都有定冠詞:to pneuma to hagion (the Spirit the Holy)。

兩位現代希臘文博士盧必受(Kerry Robichaux)與古德(Roger Good)對以上希臘文中對聖靈之三種不同表達方式,也有類似(如以上布氏所指第一類),卻截然不同的看法(如以上第二類),他們認為這些不同的表達方式指出聖靈有兩方面,一面指著祂的人位,另一面指著祂的素質。他們解釋說:22

一、當二者都沒有定冠詞時,這個經節通常指著神的素質與神聖的性情而言,如:約翰四章二十四節的『神是靈』、那生在馬利亞裏的乃是神聖三一的素質、當人被聖靈充滿時,他們是被神聖的素質所充滿。這名詞所使用的動詞有:我們接受、我們被浸入、我們被充滿、我們領受、我們有…的喜樂、我們得…的更新、我們有分於等等。有這名稱的經節如下:太一18,20,三11,可一8,路一15,35,41,67,二25,三16,四1,十一13,約一33,二十22, 徒一2,5,二4,四8,25,六5,七55,八15,17,19,十38,十一16,24,十三9,52,十九2,羅五5,九1,十四17,十五13,16,林前十二3,林後六6,帖前一5,6,提後一14,多三5,來二4,六4,彼前一12,彼後一21,猶20。

二、定冠詞—形容詞—名詞:the holy Spirit。這個形式指神聖三一中的第三位,專指祂的人位。如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將門徒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所使用的動詞也都與人位有關,如:教導、差遣、禁止、交通、人抵擋或褻瀆祂。有這名稱的經節如下:太二八19,路十二10,12,徒一8,二38,四31,九17,31,十45,十三4,十六6,林前六19,林後十三14。

三、定冠詞—名詞—定冠詞—形容詞:the Spirit the holy。如同第二種情形,也是指著人位說的,但強調那靈的聖別,因為這時不是指著任何的靈,而是著重於那是聖別的靈、那聖者之靈。這時所使用的動詞有:說話、指示、降臨、見證、鄭重見證、設立(監督)、擔憂、抵擋、棄絕、指明。有這名稱的經節如下:太十二32,可三29,十二36,十三11,路二26, 三22,十21,約十四26,徒一16,二33,五3,32, 七51,十44,47,十一15,十三2,十五8,28,十九6,二十23,28,二一11,二八25,弗四30,帖前四8,來三7,九8,十15。只有以弗所一章十三節雖也使用這形式,卻是一個例外。

我們仔細的查考這些經節與其相關的動詞,就發現盧氏與古氏的解釋比布靈爾所講的更為合理,可見神聖的啟示藉著兢兢業業的學者研究,使真理更為清楚,也使吾輩能對聖靈的認識更加準確。

7. 約翰的使用『聖靈』

值得注意的是,約翰在他所寫的福音書裏,只有三次使用到『聖靈』(一33, 十四26, 二十22),但他卻使用『那靈』有七次之多,另外則使用『真理的靈(或實際的靈)』三次。到了他寫書信與啟示錄時,則完全沒有使用『聖靈』這個名詞,轉而使用『那靈』有十三次之多(四次在書信中,九次在啟示錄裏),並且在啟示錄裏使用了四次『七靈』(原文為複數)。

三、那靈(The Spirit)

希臘文法中,有在某一個名詞之前加定冠詞的用法,以突顯講者或作者心意中所要表達的一個特定的標明。原則上有三種情況,使一個名詞因加了定冠詞而被特別標出,與眾不同。23第一個情況就是在同一處上下文中,一個名詞已經被題過了,當這名詞再度被題到時,就加上一個定冠詞,來指這名詞就是那前面所題到的同一個名詞,此先後兩者乃是同一個。如馬可一章十節與一章十二節的『那靈』就是一章八節裏所先題過的『聖靈』。路加四章一節先講了耶穌滿了聖靈,然後說祂在曠野被那靈引導受試探。試探過後,耶穌在那靈的能力中回到加利利(四14),雖然這裏與前面隔了十幾節,但還是相通的上下文。

第二個特定的情況就是有一個形容片語,來強調所題名詞的特殊性。比方當我們說:『那個穿紅衣服的人』,這個講法與『一個穿紅衣服的人』不同。加了定冠詞the,或是中文裏的『那』,就特指某一個特定的『穿紅衣服的』人。定冠詞的『那』就把那個人與其他的人分別開了。在行傳十九章十三節,有幾個趕鬼的猶太人擅自以耶穌的名趕鬼,說,『我靠保羅所傳揚的那耶穌,敕令你們出來』。當時有許多人都叫耶穌這個名字,但是這幾個趕鬼的猶太人是特指保羅所傳的那一位耶穌。在希臘原文中,耶穌名字的前面有一個定冠詞,中文若準確的繙譯,就應該繙成『我靠保羅所傳揚的那耶穌』。但因中文一般並沒有使用定冠詞的講法,所以這裏的『那』也就經常被省略了。

第三個特定的情況就是這事物的本身或文化背景之所然,而使這事物成了某一個特定的事物,沒有另一個了。這些事物是眾所皆知的、也是獨一無二的,就如太陽、月亮、地球一樣。希臘原文聖經中就有這種講法,如行傳二章二十節中的日頭與月亮都有定冠詞,馬可四章三十一節中的地,也有一個定冠詞。其實這三個文法原則,在英文與其他一些西方語文中也都應用,中文裏也有類似的原則,只是在一般的用法中,我們不特別加上『那』定冠詞而已。

根據這三個文法原則,我們來看新約原文聖經中使用『那靈』的經節。

1. 對觀福音書中的那靈

在前三本對觀福音書中一共有六次使用『那靈』,這些『那靈』的出現,都是符合文法中的第一情況,指那前面已經題過的『靈』。如馬太四章一節記載『那靈』來引耶穌到曠野,這是指著三章十六節那曾降在耶穌身上之『神的靈』。還有:馬太十二章三十一節指十二章二十八節的『神的靈』。馬可一章十節與一章十二節中的『那靈』是指一章八節的『聖靈』。路加四章一節更是清楚了,同一節裏,先用『聖靈』,再用『那靈』。

2. 約翰福音中的那靈

但是到了約翰福音,就大有不同了。這本福音書是在主後九十年左右寫成的,比其他三卷福音書晚了至少三、四十年以上,而約翰似乎在聖靈獨特的帶領下,不但所啟示的是比其他三卷更奧祕的事,就連他所採用的名詞,也有一些與眾不同的講究。譬如這本書所啟示的基督,乃是那太初就與神同在,就是神自己的『道』(或『話』,一1),祂是父神的獨生子(一18),卻與父是一(十30, 十四9~10),祂就是舊約中的『我是』(出三14, 約八24,28,58, 十八5, 即耶和華),是神自己,卻成了肉體,帶來恩典與實際(一14)。以下乃就約翰對『聖靈』所採用的另一獨特的名詞『那靈』作一研究。

當約翰講到施浸約翰論到耶穌是在聖靈裏施浸的一位時,他乃是直接說『那靈』彷彿鴿子降下,停在耶穌身上(一32),然後再說那位差他來施浸的神對他說,『你看見那靈降下來,停留在誰身上,誰就是在聖靈裏施浸的』(一33)。在此,文法的第一或第二原則都不適用,約翰乃是直接了當的使用了『那靈』兩次,才使用『聖靈』,說明『聖靈』就是『那靈』。所以在約翰心中,『那靈』就是第三原則所說的那獨一無二的『靈』。

當耶穌對尼哥底母講論關於神國的事時,約翰在聖靈的指引之下記載耶穌說,『從那靈生的,就是靈。…風隨著意思吹…,凡從那靈生的,就是這樣』(三6~8)。在這段話裏頭,約翰也沒有用到『聖靈』這名詞,反而是一再地直接使用『那靈』。這裏的上下文都沒有『聖靈』或『神的靈』,也沒有其他形容片語說明那靈,所以根據文法第三原則,三章六至八節與三章三十四節是指那獨一特定的一位『靈』,其之獨特有如日月,是眾所皆知的。那麼,約翰使用『那靈』是有特別用意了。我們知道人能得重生,能被神的靈重生,是在耶穌死而復活之後。是在耶穌復活的那天,主耶穌的父才成為門徒的父,因為在祂復活時,門徒重生為主的弟兄。這從約翰的記載可以看見:耶穌在復活那天,要抹大拉的馬利亞去告訴門徒,祂要升到祂的父,也是他們的父那裏去(二十17)。24根據七章三十九節約翰所說的,那靈要等到耶穌得榮耀時才有的,或才成就了。約翰在主後九十多年,回憶耶穌當年對尼哥底母所說的重生一事,特別使用『那靈』來指那在耶穌復活得榮耀之後才有的靈,這靈能重生信徒,所以也被稱為『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使信徒不再屬肉體,反成為屬靈的。

在約翰福音三章的後面,約翰又了用『那靈』,他說,『神所差來的,就說神的話,因為祂賜那靈是沒有限量的』(三34)。若這裏的『那靈』是指上下文的靈,就是指同一章六至八節中的那一位『靈』了。布靈爾說這裏的靈加上了定冠詞,就成了這句子的主詞,是那賜神的話者,他認為這句應當繙成:『因為那靈賜神的話是沒有限量的』。基督是神所差來,祂自己就是神的話;而三一神中的第三位也賜神的話,這真是三一神的奧祕。25如果我們參考約翰十六章十二至十五節,主所差來的真理的靈(或實際的靈)會將許多耶穌在世時沒法告訴門徒的話都說出來,並將他們帶進一切的真理與實際裏。所以約翰三章三十四節的『那靈』也就是指著那在耶穌復活得榮耀之後的『聖靈』,也就是『真理的靈』而說的。

接下來,到了第七章,在住棚節節期的末日,當過節的以色列人享受節期所帶來的物質與快樂到最頂點時,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裏來喝。信入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翰記載:『耶穌這話是指著信入祂的人將要受的那靈說的;那時還沒有那靈,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希臘原文中有兩個『靈』字,第一個有定冠詞,所以繙成『那靈』,第二個靈,沒有定冠詞,但在這裏因上下文,第二個靈就是指著那第一個靈,也就是『那靈』說的。和合本將這裏改繙成:『要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和合本在這些原文沒有的字旁標上虛點)。此處約翰特別指明信入耶穌的人要接受『那靈』,並加以解釋,他所使用的『那靈』一辭,是特指耶穌得榮耀之後(路二四26),也就是在祂死而復活,成為的『賜生命之靈』(林前十五45下)而言的。

3. 使徒行傳中的那靈

行傳中使用了九次『那靈』,其中三次(二4, 六10與八18)是指上文所說的『聖靈』,然而其他的六次都是路加直接使用『那靈』:

當門徒增多,有飯食問題時,使徒說,『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揀選七個有好見證,滿有那靈和智慧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六3)。路加這裏與約翰一樣,跳過了文法第一與第二規則,先使用『那靈』,然後在六章五節才使用『聖靈』來形容司提反是滿有信心和聖靈的人。這證明了『那靈』就是獨一無二的『靈』,並且當時所有信徒都知道『那靈』所指為何。注意這時乃是在耶穌已經死而復活之後了。

在腓利傳福音給一個太監時,『那靈對腓利說,你上前去,貼近那車走』(八29)。在這之前,只有題到主的使者命令腓利去到曠野,沒有題到『聖靈』或『神的靈』(八26)。26然而那指揮腓利的那靈,就是神的靈,也是聖靈,卻是三一神經過死與復活之過程所擁有的特殊名稱。

『彼得還反覆思想那異象的時候,那靈對他說,看哪,有三個人來找你』(十19),27此處也和上句(八29)一樣,路加直接使用『那靈』,沒有題到『聖靈』或『神的靈』。

彼得上耶路撒冷對猶太人重述他去哥尼流家的經歷時說,『那靈吩咐我和他們同去,不要疑惑。同著我去的,還有這六位弟兄,我們都進了那人的家』(十一12)。在這一段話裏,彼得完全沒有題到『聖靈』或『使者』,直接使用了『那靈』,這『那靈』的稱呼對在耶路撒冷的猶太信徒,應該都是顯明可知的。28

司提反殉道之後,門徒四散,有幾位先知從耶路撒冷去了安提阿。『其中有一位,名叫亞迦布,站起來,藉著那靈指明普天下將有大饑荒,這事到革老丟年間果然發生了』(十一28)。此處給門徒豫言能力的是『那靈』,路加並沒有稱其為『聖靈』或『神的靈』。這裏的『那靈』可以說是指著十一章二十四節中巴拿巴的滿有『聖靈』而言;但若細讀上下文,也可說路加使用『那靈』是根據第三原則,就是那獨一的『靈』。

當路加陪同保羅最後一次上耶路撒冷,到了推羅,『我們找著了門徒,就在那裏住了七天。他們藉著那靈對保羅說,不要上耶路撒冷去』(二一4)。布靈爾說這裏的『那靈』是指著二十章二十三節裏的『聖靈』說的,因為在那裏,聖靈豫言有捆鎖與患難等著他。但是,這個上下文相距甚遠,所以,應當還是指著那獨一的『靈』所說的,較為合適。

故此,行傳中的六次直接使用『那靈』,都是根據第三原則。在主復活之後,門徒都知道這是『那靈』,就是那獨一無二的『聖靈』或『神的靈』,是耶穌在得榮之後才有的。

4. 保羅書信中的那靈

保羅在羅馬八章有七次用到『那靈』,第一次是『因為照著肉體的人,思念肉體的事;照著靈的人,思念那靈的事』(八5)。根據上下文,這裏的『那靈』是指八章二節的『生命之靈』,而且根據這裏所說的,神差來了自己的兒子,在肉體中定罪了罪,正是指著耶穌所經過的死與復活的過程,而在復活裏成為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

接下來的六次使用『那靈』,都是指著這一位『生命的靈』說的。八章十一節中文看不出來是『那靈』,但原文與英文的文法相似,講的就是『那靈』:『然而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the Spirit of the One who raised Jesus from the dead),若住在你們裏面,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也必藉著祂住在你們裏面的靈,賜生命給你們必死的身體』。八章十六節說:『那靈自己同我們的靈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因為那靈是分賜神聖生命給信徒的一位,所以祂能與他們重生的靈一同作見證,他們的確是神的兒女。八章二十三至二十七節說,『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那靈作初熟果子的,也是自己裏面歎息,熱切等待兒子的名分,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那靈也照樣幫同擔負我們的軟弱;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那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為我們代求。那鑒察人心的,曉得那靈的意思,因為祂是照著神為聖徒代求』。『那靈』不但是分賜生命的一位,更是與信徒同見證的一位,也是在他們裏面作初熟果子的一位,擔負他們軟弱的一位,在他們裏面代求歎息的一位。到了羅馬書的末了,保羅懇求信徒說,『弟兄們,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並藉著那靈的愛,懇求你們在為我向神的禱告中,與我一同…』(十五30)。於此,保羅指出主耶穌基督與那靈的愛就是他向神禱告的憑藉。

在林前二章十節,保羅一連用了兩次『那靈』來講神奧祕中的智慧:『但神藉著那靈向我們啟示了,因為那靈參透萬事,甚至神的深奧也參透了』。這裏的上下文,只有二章四節曾出現過一個前面沒有任何名詞與定冠詞的『靈』,但哥林多的信徒都知道保羅所說的『那靈』與這沒有加名詞與定冠詞的靈就是向信徒啟示神奧祕的一位。在林前十二章七至八節保羅再次的使用『那靈』來講恩賜的事,然而此處的『那靈』是指同章三至四節中的『神的靈』與『聖靈』。

在林後,保羅只在末了的祝福時用了一次『聖靈』,但他卻使用了五次『那靈』,並且有一次很清楚明確的說,『主就是那靈』(三17)。茲將這五次列於下:

『祂既印了我們,又賜那靈在我們心裏作質』(一22)。我們若與提後一章十四節『你要藉著那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保守那美好的託付』作比較,絕不可能有兩位不同的『神的靈』住在信徒裏面,所以,內住的『那靈』必定就是『聖靈』。聖靈能內住我們心中,只有在耶穌死而復活之後,成為賜生命的靈之後,才有可能。

『祂使我們夠資格作新約的執事,這些執事不是屬於字句,乃是屬於靈,因為那字句殺死人,那靈卻叫人活』(三6)。那叫人活的『那靈』就是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的末後亞當在復活中所成之『賜生命的靈』,這位『那靈』與殺死人的字句相對。

『何況那靈的職事,豈不更帶著榮光』(三8)?這位叫人活的『那靈』是有一分祂的職事,因為祂分賜神的生命,產生許多神的兒女,並要將他們帶進榮耀裏,就更帶著神的榮光。

『而且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就有自由』(三17)。我們先討論使徒所稱呼的『主』是指誰而言。耶穌在死而復活之後,被立為『主』(徒二36)。新約中一再地記載耶穌就是這位獨一無二的『主』。例如:司提反被人用石頭打死之前,呼求『主耶穌』(徒七59),使徒們將信的人浸入『主耶穌』的名裏(徒八16),耶穌向掃羅顯現時,掃羅問『主阿,你是誰』?主回答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徒九5)。亞拿尼亞被差遣見掃羅,對他說,『在你來的路上向你顯現的耶穌,就是主,差遣我來』(徒九17)。掃羅得救之後,向耶路撒冷的門徒見證他在路上怎麼看見『主』,並在『主』的名裏放膽講說(徒九27~29)。所以保羅在林後三章十七節這裏所講的『主』就是耶穌基督。

若是主就是基督耶穌,那麼『主就是那靈』這句話不就與傳統的『三位一體』信條相違背了嗎?這也是許多信徒執泥於傳統的信條,避免被冠上異端的帽子,或被人誤解成講『形態論』,就囫圇吞棗,或亂加解釋。其實有幾位解經大師對這一節所作的解釋,清清楚楚。《新約聖經恢復本》引用了他們的解釋:

『本段開始於二章十二節,根據上下文,這裏的主必是指主基督(二12,14~15,17, 三3~4,14,16, 四5)。這是聖經中一句很強的話,著重的告訴我們,基督就是那靈。「三章十六節的主基督,就是充滿新約,並給與新約活力的那靈;我們是這新約的執事,其職事是帶著榮光的。參羅八9~11, 約十四16~18」(Vincent, 文生)。林後三章十六節的主是六節那賜人生命的靈,意即這裏所說的「主」,「基督」,「就是那靈」,是與聖靈相同的:…這裏的基督就是基督的靈(Alford, 阿福德)。那整個變化並內住的靈,就是基督自己。「主就是那靈」(Williston Walker, 華爾克)』。29

在第五章,保羅在地上的帳幕裏歎息,盼望能穿上那永遠的,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那為這事培植我們的乃是神,祂已將那靈賜給我們作質』(五5)。若是對照以弗所書一章十四節,這位神所賜給信徒作憑質的『那靈』,就是聖靈。

保羅這幾次的使用『那靈』,既無上下文的其他聖靈的名稱,也無形容片語來說明這位『那靈』。而保羅是在耶穌死而復活之後,向他顯現之後,才從一個狂熱的逼迫者,轉成了一個耶穌基督的使徒。所以他在此所說的『那靈』,就是約翰七章三十九節所說的那位經過死而復活的耶穌,祂既是主,也是那靈。

在加拉太書中,保羅使用了八次『那靈』,卻沒有使用任何其他聖靈或神的靈之名稱。30

『我只願問你們這一件,你們接受了那靈,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三2)?信徒於相信耶穌時,就接受了祂(比較約一12),保羅在此說信徒是接受了『那靈』,在保羅的觀念裏,主就是那靈。

『這樣,那豐富供應你們那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三5)?那靈也豐富的供應信徒,也在他們中間行神蹟異能。

『為叫亞伯拉罕的福,在基督耶穌裏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藉著信,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三14)。神所賜給亞伯拉罕的福,就是那應許的那靈,也就是那位道成肉身,經過為人生活,被釘死,又復活的耶穌基督。

『因為肉體縱任貪慾,抵抗那靈,那靈也抵抗肉體,二者彼此敵對』(五17)。『但那靈的果子,就是愛、喜樂、和平、恆忍、恩慈、良善、信實』(五22)。內住在信徒中的那靈與肉體相對,隨從那靈而行的信徒就會結出那靈的果子來讓眾人看見。最後,保羅警告信徒,『為著自己的肉體撒種的,必從肉體收敗壞;為著那靈撒種的,必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六8)。所以在加拉太的信徒與在哥林多的信徒一樣,都知道『那靈』就是指著得榮耀的基督。

在以弗所書中,保羅使用了兩次『那靈』,但同時他也使用了三次『聖靈』:

『以和平的聯索,竭力保守那靈的一』(四3)。

『還要藉著各樣的禱告和祈求,接受救恩的頭盔,並那靈的劍,那靈就是神的話』(六17),原文中沒有第二個『那靈』,之所以加上,乃是為中文的通順達意。

在帖前五章十九節,保羅說,『不要銷滅那靈。』這是他在本卷書惟一的一次使用『那靈』,卻用了三次『聖靈』(一5,6,8),因為在這卷書中,他特別囑咐信徒要過一個聖別的生活,以與他們得救之前的荒唐淫亂的生活有所區別。在提前,保羅也只用了一次『那靈』,是在四章一節:『但那靈明說,在後來的時期,必有人離棄信仰,去注意迷惑人的靈和鬼的教訓』。31

5. 其他書信中的那靈

雅各在寫到信徒要對付宴樂與世界時,突然引用經節說,『經上說,「祂使其居住在我們裏面的那靈,戀慕以至於嫉妒」。你們想,這話是徒然的麼』(四5)?在舊約中,無法找到這句引用的話,而雅各在這整卷書裏,就是這麼一次題到『那靈』,其他任何『聖靈』與『神的靈』都沒有使用。可見此時,雅各書的讀者都清楚知道內住在信徒中的『那靈』究竟是指誰說的。

《新約聖經恢復本》在此有一個很好的註解:

『當神得著我們作祂的配偶時,祂將祂的靈放在我們裏面,使我們與祂成為一(林前六19,16~17)。祂是忌邪的神(出二十5),祂的靈乃是以神的妒忌,妒忌我們(林後十一2),戀慕我們,帶著妒忌渴望我們不要與祂的仇敵為友,同時又作愛祂的人。雅各只此一次題起神內住的靈,且是消極的說到不要與世界為友,而非積極的說到建造基督的身體』。

翰在他的第一封書信裏,有四次使用『那靈』,一次使用『神的靈』,卻完全沒有使用『聖靈』。這四次是:

『遵守神誡命的,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在此我們就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乃是由於祂所賜給我們的那靈』(三24)。這是告訴我們,神之所以住在我們裏面,是因為祂所賜給我們的那靈。

另外三次的使用『那靈』是見證耶穌為神的兒子,乃是憑著祂受浸時所經過的水,憑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也是憑著那沒有限量的那靈,憑著這三樣,神就已經見證耶穌就是祂所賜給我們神的兒子:『這藉著水與血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憑著水,乃是憑著水,又憑著血;並且作見證的就是那靈,因為那靈就是實際。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那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五6~8)。

所以,書信中由使徒們所題到的『那靈』,都是信徒非常熟悉的名稱,『那靈』內住在他們裏面,使信徒戀慕基督,也向信徒見證耶穌就是神的兒子。

6. 啟示錄中的那靈

在啟示錄中,約翰特別喜歡使用『那靈』,他一共使用了九次之多,卻沒有一次使用『神的靈』或『聖靈』。約翰在本卷書中的使用『那靈』是根據文法第三原則:

在第二與第三章中,有七次說到:『那靈向眾召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二7,11,17,29, 三6,13,22)。那靈正對眾召會說話,勉勵他們,也呼召得勝者。然後在十四章十三節,『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你要寫下,從今以後,在主裏死了的人有福了。那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他們的工作也隨著他們』。那靈回應並解釋那從天上來的說話。最後在二十二章十七節,『那靈和新婦說,來!聽見的人也該說,來!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李常受說,『在二、三章裏,是那靈向眾召會說話;到本書末了,是那靈和新婦(召會)如同一人說話。這指明召會對那靈的經歷已經進步到與那靈,就是三一神終極的表現,成為一了。聖經整體的啟示,乃是給我們看見一對宇宙夫婦愛的故事,就是那創造宇宙和萬有的主宰,經過成為肉體、歷盡人生、釘死十架、從死復活、升上高天種種過程的父、子、靈三一神,終極成為那賜生命之靈者,與經過創造、救贖、重生、變化、得榮的靈、魂、體三部分人,終極構成彰顯神之召會者,成為婚配,在那無盡的永世裏,以那神聖、永遠、榮耀無比的生命,過那神人調為一靈,卓越絕頂、福樂盈溢的生活』。32所以在永世與新婦成為婚配的基督,因為祂就是『那靈』(林後三17),因此約翰就能稱呼這一對永世的佳偶為『那靈與新婦』了。

四、前面沒有任何名詞

與定冠詞的『靈』,即『靈』

在此我們需要題另一個保羅與其他使徒對『聖靈』所用的另一個名詞,就是沒有任何定冠詞,也沒有任何如『聖別』或『神的』形容詞,但因其意思很清楚,就是指著神的靈或聖靈說的,而絕不是指著人的靈或污鬼、邪靈說的。這些經節不多,但也有十多次,分列如下:羅八13, 十五18, 林前二4, 13, 加三3, 四29, 五5, 18, 25, 西一8, 帖後二13, 彼前一2。為著達意,繙譯時或加上『聖』或『那』以表示這是『聖靈』或『那靈』。

五、帶有其他形容詞的『靈』33

新約中還使用了一些其他形容詞以描寫『靈』,如:

1. 『父的靈』(太十20):當門徒受逼迫時,『父的靈』在他們裏面說話。

2. 『主的靈』(路四18) 是指舊約中的『耶和華的靈』,而在行傳五章九節的『主的靈』中的『主』與九章三節的『聖靈』和九章四節的『神』指明三一神。行傳八章三十九節的『主的靈』與同段敘述二十九節的那靈相關聯,與林後三章十七節的『主的靈』都是指那在復活中的主耶穌。

3. 引用舊約神說的話時,所題到之『我的靈』(路四18, 徒二17)。

4. 『神兒子的靈』(加四6)進入信徒的心,使他們能呼叫神為『阿爸,父』!

5. 『基督的靈』(羅八9) :34耶穌在經過死和復活之後被神立為『主』與『基督』(徒二36),所以『基督的靈』就是指那經過死和復活的基督。基督的靈就是基督的實際,也就是那『是靈的基督』(Pneumatic Christ)將基督的實際帶給信徒。35

6. 『耶穌的靈』(徒十六7)禁止使徒們去庇推尼傳福音,這是特指那位成肉體,在人性裏之救主的靈,在使徒們傳揚福音時,作隨時的帶領。我們若比較行傳十三章二至四節與十六章六節,這裏的『耶穌的靈』也就是那作工頭的『聖靈』,卻強調那曾在人性裏的耶穌,祂不尋求自己的意思,也不作自己的工,祂所說、所作的都是那差祂來的父神的旨意。這裏使徒們也學習同樣的帶領,順服耶穌的靈,而有耶穌順服的靈。

7. 『耶穌基督的靈』(腓一19)包括了那成肉體的耶穌與復活之後的基督之靈,因耶穌的成肉體是由三一神中的『聖靈』,也就是『神的靈』成孕的,所以『耶穌基督的靈』包括了那成肉體之前的『神的靈』,也是主復活後之神的靈,就是具有神性的聖靈,與主的成為肉體(人性)、十字架下的人性生活、釘十字架並復活調和而成的耶穌基督之靈。36是這樣的一位靈,能豐富全備的供應那監禁在羅馬牢獄中的保羅,使他活基督,彰顯基督。

8. 林後三章十八節有一個複合的名稱『主靈』,就如同父神、主基督等的複合名稱一樣,這複合名稱裏的兩個名稱是指同一位,基督在復活裏,被立為主(徒二36),所以『主靈』這個名稱強力的指出,主基督就是在復活裏的那靈。

9. 林後三章三節講到『活神的靈』,就是那活的神之實際。

10. 『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指出神的靈藉著基督的死與復活的過程,成為一個『賜生命的靈』,把神聖的生命分賜給相信祂的人,叫他們得重生,成為神的兒女。

11. 『生命之靈』(羅八2)作神聖生命的實際。

12. 『恩典之靈』(來十29):希伯來書的作者題醒信徒,藉著基督救贖的血,他們已經有分於並享受了恩典之靈。他們若是回到猶太教,就是故意犯罪,褻慢在他們裏面內住的恩典之靈。

13. 『實際的靈』(約十四17, 十五26, 十六13, 約壹四6) (和合本繙成『真理的靈』, 此一希臘原文含有『真理』與『實際』的雙重意義)將三一神的各面豐富實化給信徒來經歷享受。

14. 當信徒在基督的名裏受辱罵,就有『榮耀的靈』就是『神的靈』會安息在他們身上(彼前四14)。

15. 基督在十字架上,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獻給父神,好叫這次的死有無限永遠的功效(來九14)。

16. 『七靈』:這是約翰在啟示錄中,除了使用『那靈』之外,還特別使用『七靈』(原文為複數的靈)來指出在教會墮落時,『神的靈』、『聖靈』、或『那靈』需要被加強到七倍,好來應付這個黑暗墮落的光景(一4, 三1, 四5, 五6)。這七靈就是神的靈,因為在一章四節裏,七靈被列在三一神之中,而七是神工作中完整的數字,七靈就必是為著神在地上的行動。在本質和存在上,神的靈是一個;在神行動加強的功用和工作上,神的靈是七倍的。37另外在四章五節與五章六節,約翰特別描述這是『神的七靈』,也證明了七靈就是神的靈,如七盞火燈在神的寶座前光照鑒察。

這些都是新約聖經當中加於『靈』上的各種形容詞,指出不同方面,卻是同一位『神的靈』、或『那靈』。除了馬太十章二十節之『父的靈』與希伯來九章十四節『永遠的靈』之外,都是指在基督死而復活之後,在不同方面所強調的工作。

有一處例外,就是彼前一章十一節講到在舊約時代先知們就考察在他們裏面『基督的靈』,在那時,基督尚未成肉體,更尚未上十字架,對於彼得這個講法,歷代解經家擺出各樣的解釋。二十世紀的波恩大學神學教授藍濟(J. P. Lange)綜合各家解釋,覺得古代教父們的解釋較為合理,他說這裏基督的靈是屬於在永遠裏先存的彌賽亞,是超越時空的,所以能在舊約時的先知裏面啟示關於基督的事。38就如同啟示錄十三章八節的羔羊是從創世以來就被殺了一樣,神有祂超越時空永遠的一面。但是約翰在他的福音書七章三十九節所強調的在耶穌得榮耀之後才有的那靈,則是神在時間裏,道成肉身、經歷為人生活、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復活,使父神的生命得以釋放出來,榮耀了父,這些時間中的成分加進了永遠裏的神的靈(也就是聖靈)裏,而成了『那靈』,這是特指神經綸中的一件大事。而從此之後,那靈就一直被使徒們採用,信徒們也認識這就是運行在教會中與信徒裏面的聖靈。

六、新約中各卷書使用『神的靈』、『聖靈』

與『那靈』次數的比較

根據以上的經節,我們若將新約中各卷書裏使用『神的靈』、『聖靈』、『那靈』與『七靈』的次數作一比較,以耶穌基督的復活作一分水嶺,並且除去文法中指上下文的『那靈』,可以得到如下的一個統計:

耶穌復活前  耶穌復活後 ? 啟示錄中
新約中的名稱
使用次數???????? 使用次數  使用次數
神的靈???????????????? 2????????????????? 13??????????????????? 0
聖靈???????????????? 20 ?????????????????72??????????????????? 0
那靈?????????????????? 0????????????????? 47??????????????????? 9
七靈?????????????????? 0??????????????????? 0??????????????????? 4

所以,我們可以確知:

1. 『神的靈』與『聖靈』在新約中,不論是在耶穌的復活前後都曾經被使徒們使用,但是『那靈』卻是專指著在耶穌得榮耀之後,才為使徒所使用的。這也是為甚麼約翰在其福音書的七章三十九節特別強調在耶穌死而復活之前,那靈還沒有。但是在基督得榮之後,被神立為『主』了,保羅就明說,『主就是那靈』(林後三17)。

2. 在啟示錄裏,約翰只使用了『那靈』與『七靈』,卻沒有使用其他的名稱。七靈的出現都與三一神或神的寶座有關,那靈的出現則與教會或信徒有關。在啟示錄的最後一次講到『聖靈』或『神的靈』時,約翰特別使用『那靈』,並且是與新婦一同使用。這是在整本聖經的最終,指出神聖的三一經過了道成肉身,死而復活,得榮升天,終極的被稱為『那靈』,與那被造、墮落、救贖、重生、更新、變化、得榮、並被建造成基督的新婦,不但在生命與性情上相配,在人位的合一、順從上更是異口同聲的說話。我們可以說『那靈』就是三一神的終極稱呼,而『新婦』就是信徒的終極團體總稱。另外,新約清楚的告訴我們,基督是要迎娶新婦的新郎(約三28~29, 弗五23~32),而新婦是許配給基督的(林後十一2),被稱為『羔羊的妻』(啟二一9),若基督不是那靈,而那靈居然與新婦在聖經的終結時同站在一起,同聲宣告基督在約翰七章三十九節的『來喝』,豈不荒唐?

李常受的《新約聖經恢復本》在約翰七章三十九節有一個精確的註解,說明神的靈如何成為那靈:

『神的靈從起初就有了(創一1~2),但那靈,就是基督的靈(羅八9),耶穌基督的靈(腓一19),在主說這話時還沒有,因為祂尚未得著榮耀。耶穌是在復活時得著榮耀的(路二四26)。祂復活後,神的靈就成了那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之耶穌基督的靈。基督在祂復活的晚上,已將這靈吹到門徒裏面(約二十22)。現今這靈乃是另一位保惠師,就是基督受死之前所應許實際的靈(約十四16~17)。當這靈還是神的靈,祂只有神聖的元素;當祂藉著基督成為肉體、釘十字架並復活,成了耶穌基督的靈,祂就兼有神聖與屬人的元素,連同基督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和復活的一切素質和實際。因此,祂現今乃是包羅萬有耶穌基督的靈,作了活水給我們接受(約七38~39)』。

參、結 語

我們可以將以上所討論的歸納於下:

一、聖經中使用靈的時候,雖然是同一個希伯來字,或希臘字,但這個字的意義包含廣泛,需謹慎的從其上下文來判斷定奪。

二、舊約中,『神的靈』與『耶和華的靈』就是指著同一個靈,可互相使用。雖然如此,他們中間有區別:『神的靈』強調神的大能與祂那獨一至上的主宰,而『耶和華的靈』則指明神是可親的,祂降低到人的水平,來與人接觸。『神的靈』一直使用到新約,在新約中還出現了十五次之多,但是『耶和華的靈』這辭到了彌迦書三章八節之後,就不再被使用了。

三、嚴格說來,舊約中並沒有『聖靈』的用法,只有強調神的聖別之『聖別的靈』。『聖靈』以『神聖』一辭作形容詞的用法乃是要到新約時代,在豫備施浸約翰作耶穌的開路先鋒 ,並為基督豫備人的身體時,聖經才正式使用『聖靈』這個神聖的名稱。而這名稱在耶穌復活之後,被清楚的定義,是與三一神中的其他二位具有同樣位格與神性的,也是使徒們與信徒們經歷神聖生命的實際,內住在他們裏面,使他們能過聖別的生活,並帶領他們廣傳福音,作美好的見證。『聖靈』乃是使徒們最常用的名稱,有九十二次之多,而其中的七十二次是在耶穌復活得榮之後所使用的。

四、新約聖經裏的『聖靈』,在希臘原文以三種形式出現:第一種形式就是沒有加任何的定冠詞,這是指著神的素質與祂神聖的性情。另外兩種形式,一個是含有一個定冠詞的the Holy Spirit,另一個是含有兩個定冠詞的the Spirit the Holy,這兩種形式都是指著聖靈的人位說的,而後者更是著重、強調祂的神聖聖別。這三種形式因其所著重的不同,所使用的動詞也有所不同。

五、希臘文的文法中,經常以加定冠詞的『那靈』,來指前文所講過的『聖靈』或『神的靈』。但在耶穌死而復活之後,使徒們(包括保羅、雅各、約翰在內)則直接使用『那靈』來取代『聖靈』或『神的靈』。當時的信徒,不論是猶太信徒或外邦信徒,都知道『那靈』就是指那經過死與復活的『神的靈』,甚至就是那被神立為『主』的『基督』,而保羅索性直言『主就是那靈』,約翰則解釋『那靈』在耶穌得榮之前還沒有,乃是在祂得榮之後才完成、才有的。

六、在聖經總結的一卷書—啟示錄裏,約翰只使用『那靈』與『七靈』,而不使用『神的靈』與『聖靈』,可見到了啟示錄所言的時代,神的靈加強為七倍,為要在這黑暗的世代照耀鑒察,好完成神的經綸。並且是『那靈』向眾教會說話,並在結局時,得著新婦。故此『那靈』可說是三一神在基督裏經過了成肉體、為人生活、釘死、復活、升天、得榮的一位,現在正內住在信徒裏,聖別他們,為他們代求,指引他們活在靈中,被靈充滿,活出彰顯神的生活,被建造成為基督的身體,產生出新婦來,等候作新郎的基督迎娶,最終與羔羊,也被稱為『那靈』的基督成為宇宙的配偶。所以,『神的靈』、『耶和華的靈』到了新約稱為『聖靈』,而在耶穌得榮之後,被稱為『那靈』。『那靈』可說是祂的終極名稱。

七、 這些關於聖靈的名稱有許多,但是都是指著那同一位靈,而不是指有超過一位以上的靈,並且在這每一個名稱使用時,聖靈都有祂的著重點,來強調祂所作的工,或所說的話。所以,『父的靈』說出那位父在祂的兒女受逼迫時,在他們裏面給他們合適的話說。『神兒子的靈』使他們能呼叫這位創造的神為他們的阿爸、父。『耶穌的靈』、『基督的靈』與『耶穌基督的靈』也同指那位三一神中的『聖靈』,也就是『神的靈』。『耶穌的靈』卻強調耶穌在世時的為人生活,『基督的靈』則著重基督的復活,能把祂的復活實際帶給信徒,『耶穌基督的靈』就是『神的靈』,但具有祂的成為肉體、三十三年半的人性生活、釘十字架並復活這種種過程,所調和而成的包羅萬有、全備的靈。我們以本頁的簡圖—『神的靈在各時代的稱呼』來表示在時間的過程中,這些不同名稱的靈之使用:

雖然基督在復活中成了賜生命的靈,也就是『那靈』,但基督與那靈之間還是有講究,有區別的,這絕不是形態論裏的『一』,形態論講當『那靈』出現時,就沒有了基督與父神。這與聖經的啟示相矛盾。雖然主就是那靈,但還是有基督、有父神的存在,此神聖之三乃是永遠存在,但也互相內在,彼此是一,又有區別講究的。第四世紀教父們力戰亞流與抗靈派異端時,題出神聖三一在聖經的全面啟示中,有『互相內住(coinherence)』與『彼此共存(co-existence)』的兩面。歷史上直到現今,雖然有如此清楚的聖經根據與教父的解釋,然而一直有一些執意不化、竭力想維護三位一體公式者,強調體不可分,位不可亂。殊不知,所謂的『體』乃是指這位獨一真神的神性(divine essence),『位』也不是像人類中可分開獨立的『人位』(請參考《肯定與否定》第二卷第二期的『辭不達意』一文)。若是將『體不可分』講的太過,就有偏於形態論的危險,若是將『位不可亂』抬的過高,則又有下意識的三神論。可是聖經中對於這兩面是平衡的、均平的,若強調這兩面的一方,則必須將講另一面的經節扭曲或撇棄。但是整本聖經都是神的話,神的啟示,我們必須將所有的經節都擺在祂的光中來研討,以免落入極端而不知。

王生台


*本文新約經節全引自新約聖經恢復本

1. E. W. Bullinger, Word Studies on the Holy Spirit, Grand Rapids, MI: Kregel Publications, 1979, pp.12-13
2. 同註1, pp.36-39 3 D. N. Freedman, ed., The Anchor Bible Dictionary, Vol.
3. Doubleday, 1992, pp.III, 261-278
4. M. V. Van Pelt, W. C. Kaiser, Jr., and D. I. Block, "ruah", ed. Willem A. VanGemeren,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Old Testament Theology & Exegesis,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1997, Vol. 3, p.1073
5. E. Kamlah, "Spirit, Holy Spirit," The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 ed. C. Brown, Grand Rapids, 1986, Vol. 3, p.690
6. 同註4, p.1073
7. A. E. McGrath, Christian Theology-An Introduction, Blackwell, 1997, p.279
8. 同註7, p.281
9. 同註3, pp.III-262
10. J. Naude, "qds", 同註4, p.879
11. 幾乎每一英文聖經都把這三處(詩五一11, 賽六三10,11)the Spirit of holiness繙成holy Spirit,尚未發現有正確繙譯的。
12. 同註3, pp.III-261
13. 李常受, 新約聖經恢復本, 臺灣福音書房, 1999,頁240
14. 同註3, pp.III-261
15. 根據這裏的上下文, 這裏的火不是行傳二章裏的火,而是與本處後面所說的那來燒盡糠秕的不滅之火,也就是火湖的火,永火的刑罰。耶穌的浸有兩種選擇,一個是叫人在聖靈裏得著永遠的生命,也就是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所說將人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這是講到人相信耶穌;而對不信耶穌的人,就要在火裏永遠沉淪。見註13, 頁20-21
16. 參註13, 太三11註1
17. 英文與中文的用法也是如此,如:『我買了一枝筆和兩本筆記簿,那枝筆很好寫。』
18. 此一希臘字,有真理與實際之意,所以可以被繙成『真理』或『實際』。但從這裏的上下文來看,這位保惠師要與門徒同在,也要在他們裏面,繙成『實際』比較正確合意。
19. 主耶穌在祂復活之後,與門徒在一起的四十天中,告訴他們,『聖靈』要降臨在他們身上,使他們得著能力,在全地作主的見證(徒一8)。為甚麼門徒在復活那天已經接受了聖靈,這裏主還說,聖靈要降臨他們身上?這與主自己的經歷相同,祂是從聖靈懷孕的(作內裏的素質一面),但是要出來盡職之前,祂要在約但河受浸,有聖靈降在祂的身上,賜給祂各種能力來完成神所安排的事(作行動工作執行神聖經綸的一面)。門徒在此亦然,先是接受了聖靈作他們內在的重生之生命(素質的一面),然後在五旬節得到聖靈的澆灌作能力,好在各種情況之下,都能大膽的見證這位死而復活的基督(經綸的一面)。
20. 同註13, 多三5註5, 三6註1
21. 同註1, p.24
22. K. Robichaux and R. Good, New Testament Greek 200, unpublished
23. K. Robichaux and R. Good, A Reader's Grammar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Anaheim, CA: A&C Press, 2000, pp.31-32
24. 並且彼前一章三節題出,乃是在耶穌復活之時,所有信徒都得重生。
25. 同註1, pp.74-75
26. 此處布靈爾說『那靈』就是『主的使者』,因為使者是神所造的服役的靈(來一7),所以這裏的靈該用小寫的s。但是行傳是講聖靈工作行動的書,記載祂就是工頭,因此這裏的『那靈』必定是『聖靈』,而不只是一位使者而已。
27. 同註26
28. 這就證明布靈爾對上面兩節的解釋不對。
29. 同註13, 林後三17註2
30. 保羅還使用了幾次單獨的『靈』,如五25有兩次:我們若憑著靈活著,也就當憑著靈而行。
31. 保羅在三章十六節使用了一次單獨的『靈』:『被稱義於靈裏』。
32. 同註13, 啟二二17註1
33. 布靈爾指出『靈』pneuma這個希臘字,在新約聖經中主要有七種用法:沒有加定冠詞的與加了定冠詞的pneuma, pneuma與『聖別』(hagion)同用,pneuma與代名詞同用,pneuma與介係詞同用,pneuma與神聖的名稱同用(如『神的靈』與『基督的靈』),pneuma與其他所有格同用(如『兒子的靈』),pneuma與另一名詞以連接詞相連作最高級的形容詞(superlative adjective)。同註1, pp.11-13
34. 彼前一章十一節講到在舊約時代先知們就考察在他們裏面基督的靈,但評價甚高的梵諦岡古卷沒有『基督』這辭。建議參考新約聖經恢復本於此處的註解。
35. 李常受, 新約總論, 第四冊, 那靈, 臺灣福音書房, 1994, 頁7
36. 同註35, 頁9
37. 同註35, 頁19-20
38. J. P. Lange, "The First Epistle General of Peter",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Vol. 12,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1978, pp.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