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在肉身裏的日子

前 言

主耶穌的降生、受死及復活向來為普世基督徒所注重,雖然每年基督徒都會舉辦類似慶祝的活動。誠然,基督的降生、受死及復活值得我們記念和慶賀,但從祂降生馬槽到祂受死十架的這三十三年半為人生活,卻常被基督徒忽略。基督徒之所以忽略,其中有一個大的原因,就是不了解其言行之真義,常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嬰孩降生馬槽,人很容易懂;主為我們的罪受死,從死裏復活,這都和我們有關。但主在地上的生活與行動,若沒有適當的解明,我們就無法了解其中的精義。然而在慶典當中,除了看見一些圖像和禮物之外,究竟人看見了甚麼?人很容易淹沒在物質表層的事物中,但其內在意義卻被我們不經意的忽略了。基督徒都公認祂乃是神的兒子降世為人,但為何要等到三十歲左右才出來盡職呢?祂既是神無罪的羔羊,為甚麼還要到約但河受約翰的浸呢?為何祂能以五餅二魚食飽五千人,又以七個餅幾條魚餧飽四千人,而當祂禁食四十晝夜,肚子餓了,卻不肯接受撒但的題議,將石頭變餅充飢呢?祂既是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的神,為何還要凡事禱告、仰望呢?在祂揀選十二門徒的時刻,徹夜禱告,難道祂不知門徒當中有一位是出賣祂的人嗎?祂既是不受時空限制自主的神,為何對祂的家人說,你們的時候常是方便的,我的時候還沒到(約二4,七6,8)?…凡此種種,在四福音的記載裏俯拾皆是。所以本文試圖回溯主耶穌在世之歷程,從內在的角度來探討祂為人生活的意義。

順服父的安排

十二歲那年的逾越節,主耶穌與父母親按著節期的規矩上耶路撒冷去,節期過後他們便回去,卻不知道孩童耶穌仍舊在城裏。當他們找到祂的時候,祂正坐在眾聖經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所有聽見的人都驚奇於祂的悟性和應對。從路加福音第二章的記載,我們看見當時耶穌和祂母親的對話,必然叫馬利亞和約瑟感到十分困惑。但祂在說完這話之後,卻仍然『同他們下去,回到拿撒勒;並且順從他們』(路二51)。一直到祂年紀約有三十歲的時候,祂才開始出來盡職傳道。從祂十二歲到三十歲這十八年之間,關於祂的一切,路加福音只告訴我們,『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祂的心,都一齊增長』(52)。

祂的隱藏與順從,乃是祂順服父旨意的標誌。父的安排要祂順從肉身的父母,留在家中;父的時候要祂長到三十歲,才能公開盡職。舊約有多處例證:例如,約瑟十七歲時被他的兄弟賣到埃及,經過多方的熬煉和歷練,到了三十歲才被法老擢升為治理埃及的宰相(創四一40)。這又好像大衛在幼年受膏,經過許多的苦難、試驗,甚至掃羅的追殺,到了三十歲才正式登基作王(撒下五4)。又如舊約的利未人,到了三十歲才能在會幕供職(民四3)。按著神在人身上所定規的,三十歲是一個合宜的年齡。主耶穌自己也服從此一定律,照著神所定規的年齡,才正式出來盡職。這十八年日子,祂似乎完全隱藏、安靜、學習順服,不只順從父的旨意,也順從祂肉身的父母。不因祂是神的兒子,就免去這一切為人的學習,『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來五8)。隨著年齡的增長,祂的智慧和身量逐漸成熟。然後到了適當的時刻,祂才正式開始那三年半的職分。因此,祂所行的既蒙神的稱許,也得人的喜愛。

在祂三年半的職事中,不少時刻祂表明,祂不是按著自己的意思行事。例如,在變水為酒的神蹟,祂說:『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約二4)。在一次猶太人的住棚節將近,祂肉身的兄弟以言語刺激祂:『人要顯揚名聲,沒有在暗處行事的;你如果行這些事,就當將自己顯明給世人看』(七4)。主耶穌回答他們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你們的時候常是方便的』(6)。後來祂也上去過節,卻不是因人的激動而去的,乃是照著父的時候行動。

曾有一次,拉撒路病了,馬大、馬利亞打發人去告訴主說,祂所愛的人病了。我們知道這病定規不輕,因為過不了幾日拉撒路就死了。主耶穌聽見拉撒路病了,並未立刻動身,反而在原處停留了兩天。依照常理,祂應該在得知消息之後立刻動身,但祂等到拉撒路死了,才告訴門徒。等到祂到了伯大尼,他已經死了四天,難怪馬大、馬利亞相繼埋怨主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十一21,32)。這種耽延,說出主是照著父的時候行動,不是照著人認為合理的時間行動。雖然祂滿心慈憐,卻不被天然的情感所羈絆、左右。按照聖經的記載,祂的行動乃是為著父的榮耀,也叫人能因此而信入祂。祂這樣行,並不是因祂狠心,或刻意耽延,乃是為著成就父的美意,也是為著叫門徒和周圍的人得著益處。

主耶穌的一生,從祂的出生到受死、復活,甚至再臨,都是按著父神所定下的時候、日期,一點不隨己意行事。『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加四4)。這是祂的出生。『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羅五6,參出十二6,但九25~26)。這是祂的受死。祂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許多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太二十18~19,參十二40,十六21,利二三10~12,約二十17)。這是祂的受死與復活。就連祂的再來,祂也對門徒們明說,『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太二四36)。『天必留祂,等到萬物復興的時候』(徒三21)。感謝神,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直守在順服的地位上,照著父神所定規的時間表行事,為我們成就了救贖大工。

受 浸

在主耶穌公開盡職之前,祂先到約但河受約翰的浸。當時,人到約翰那裏去受浸,因為他們都是罪人。可是主耶穌並沒有罪,祂是聖潔之神的羔羊。當祂來到約但河,要受約翰的浸時,約翰想要攔阻祂,並對祂說,『我當受你的浸,你反倒上我這裏來麼』(太三14)。約翰承認並宣告祂雖是後來的,能力卻比他更大,他自己連給祂解鞋帶都不配(約一26~27,太三11)。既是這樣,祂何以仍要到約但河那裏受約翰的浸呢?一面來說,藉著受浸,祂表明與罪人聯合為一,為他們擔罪。天主教出版的教義問答《The Catechism of the Catholic Church》裏說:『耶穌所受的浸在祂那方面來說,乃是表明祂願意成為神受苦之奴僕,也是對此一使命的就職。祂許可自己被列在罪人之中,祂已經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祂期盼血腥之死的浸;祂已然來盡諸般的義,就是祂將自己完全降服在父的旨意之下:出於愛,祂同意這個死亡的浸,是為著除去我們的罪。1』基本上,這裏的說法是一般信徒都能理解接受的部分,主所受的浸表明祂與罪人聯合,我們都同意主受的浸和罪人有關,但是這樣的看法卻有一個嚴重的缺漏,是一般人較易忽略的。

主耶穌是神來成為人,祂人性的部分雖是源自馬利亞,卻沒有罪的成分,祂的人性也是完美的。但是當祂來到約但河接受約翰的浸,卻是表明祂承認一個事實,祂也是一個肉體的人,祂完美的人性也必須經過死。祂『承認,按祂的肉體(祂的人性-約一14,羅一3,八3)說,祂一無用處,只配死和埋葬。2』因此,『耶穌需要受浸,因為祂成了肉體,而肉體在神眼中是一無用處,只配死和埋葬的。3』所以,耶穌的受浸與眾有別。受浸不只表明祂願意與罪人聯合,受浸更是公開的宣明,祂絕不憑自己、不為自己而活,也絕不憑自己、不為自己而工作。祂的人性雖是完美的,但祂並不憑這個人性盡職,祂完全向己死,完全向神活。

因此祂對約翰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太三15)。當祂受了浸,從水裏上來時,天就為祂開了,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祂身上。並且從天上有父的聲音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17)。這說出三十年隱藏生活結束時,父從天上出來印證主耶穌是聖潔沒有瑕疵的,祂是盡義順服之神的羔羊。接下來,我們看見祂三年半盡職的生活,一點都不憑自己活,只將神的旨意向人表明,完全行在神的旨意中,並行出神的旨意來。這就應驗了聖經所說的,祂來了為要行神的旨意(來十5~7,詩四十6~8)。

與人一樣

神在造人之初就將所造的人安置在伊甸園裏,在園子當中有兩棵樹,一棵是生命樹,另一棵是知識善惡樹。這兩棵樹不僅代表兩個源頭,就是生命的源頭和罪與死的源頭;也表明兩個原則,一個是倚靠的原則,一個是獨立的原則。生命樹表明神是生命的源頭;知識善惡樹表明撒但是罪與死的源頭。神之所以禁止亞當喫知識善惡樹的果子,並警告他說,『你喫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是因人若違背祂的話,向祂獨立,憑己意而行,喫了知識善惡樹的果子,罪與死就要進到他裏面並在他裏面掌權。反之,他若尋求神,與生命樹聯合,神聖永遠的生命就要進到他裏面。可見,知識善惡樹的原則不僅是向神獨立而已,也是與撒但聯合;生命樹的原則不僅是與神聯合而已,也是拒絕自己,向自己死。可惜的是,亞當揀選了前者,違背神的話,向神獨立,且與撒但聯合。

羅馬五章保羅告訴我們,『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12~14)。因為亞當是眾人的父,我們都是從他生的,他如何,我們也就如何了。我的命運和結局與他完全一樣。他這頭一個人是出於地,是屬土的,他怎樣,我們這些凡屬土的也就怎樣(林前十五47~48)。『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22),『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羅五15,17~19)。

在這種既存的事實下,神的兒子耶穌要來成功神救贖的計畫,祂必須親自來成為人,並在這人性裏毀壞撒但,才能將人從罪與死的奴役下救出。因此祂親自來成為肉體,成就了神救贖計畫的第一步。希伯來二章十四節說,『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同有』(κοιυωυεω )意為『本質上的一同具有』4, 呂振中譯之為『有分』,意即所有人類(兒女)同出一源,同有始祖亞當的生命、性情,亦具備其墮落後的罪性,大家『一同在本質上有分於血與肉』5。『成了』(μετεχω )意為『參與』,呂振中譯之為『與分』,意即雖有緊密參與之關係(如事業之合夥,參來三14, μετοχος ),卻非同出一源。因此,祂『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的道成肉身,使祂有了人性,卻無分於我們(兒女)所共有之罪性。『這裏用簡單過去式(μετεσχευ ),因為是指神兒子道成肉身的歷史事件,也就是說,「同有」是本分內的,自自然然就有的,「人」就是有血有肉。可是神的兒子主耶穌成為人,有相同的血肉,卻不是出於亞當的一脈,這一個「與分」就顯出了神的奧祕,顯出救恩的根本,也說明了主是和亞當的罪無關的「第二個人」。祂的血肉不是跟我們世人一樣的「同有」,而是道成肉身,神為祂豫備身體(來十5),使祂「與分」於血肉,來成全贖罪的事』6。所以, 不是成為罪的肉體,而是『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羅八3,另譯)被神差來。祂『不知罪』(林後五21),『在祂裏面並沒有罪』 (約壹三5,另譯),祂也『沒有犯過罪』(彼前二22,另譯)。這也就應驗民數記銅蛇的表徵(二一9,約三14),雖有蛇形,卻無蛇毒。但主基督來成為人,雖有我們的『外形』,卻沒有我們的『內毒』。

雖然如此,祂卻是個道地的人,與我們毫無二致。祂會飢(太四2,可十一12),會渴(約四7,十九28),會累(四6),會睏(太八24),會哭(路十九41,約十一35,來五7),會發怒(約二15~16,太二一12,可三5),會憂愁(約十一33,十二27,十三21,太二六37),會歡樂(路十21),會斥責(太四10,八26,十六23,十七18),會大聲吶喊(約七37,太二七46,50)…,正常人性裏一切基本的需求祂都有,人性裏會有的表現祂都有,人所面對的各種試探祂也照樣面對。希伯來書告訴我們『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四15)。

古教父愛任紐(Irenaeus)在論及基督救贖工作時有一著名論說,稱之為『萬有復原論』(Recapitula- tion),或者稱為『同歸於一論』。這辭取自保羅的以弗所一章十節,『…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裏面同歸於一。』『同歸於一』(αυακεφελαιωσις )即愛氏所使用的辭。他說,『因著祂無可測度的愛,祂來成為我們所是的,為使我們成為祂所是的。7』因著亞當乃人類的始祖,人類同出一源,也與之同命,因為亞當一人不順從,眾人就被作成罪人,並失去生命。『在首先的亞當裏,我們得罪了神,未遵守祂的誡命,…我們都虧負了祂』8。《早期基督徒教義》(Early Christian Doctrines)一書作者凱利(J. N. D. Kelly)說,『他清楚豫設,在人類始祖與他所有的後代間有某種神祕的結合,或甚至合一。在(亞當)墮落的時候,他們已先存他裏,就如希伯來書的作者看見利未已先存亞伯拉罕的腰中。因此,後來繁增的人類,亦可看為始祖亞當所細分成的無數個人。他們同時要為古時的悖逆行為負責,並成為致命後果的受害者。9』亞當既是宇宙性的人物,包括了他所有的後代,因此也就將一切的禍患傳與他一切的後代,並且無一倖免。祂『把散居(各處)之各國、各族之民,連同亞當自己都回歸(recapitulated)到祂自己裏面。10』經由上述,我們可以看出愛氏意謂,基督來取得人性,經過了人生一切的過程,並且完全得勝,就為人類得回了神所豫定的一切福分。我們在亞當裏所失去的,在基督裏得回。首先的亞當,因著不順從,帶進了罪與死的原則;但基督,因祂的順從,而帶進生命和不朽的原則。有一首詩歌很能表達上述的含意,摘錄如下:

亞當墮落失去神,在這分內我得回;

藉著你所流的血,神就成為我恩惠。

救贖、生命並一切,在這分內都包括;

凡神所願並所籌,在這分內全歸我。11

另一面,貴為神的兒子,祂降生馬槽生於貧寒之家,長在受藐視之加利利的拿撒勒,成為木匠之子,而被譏為未曾學過的,怎能明白書呢(約七15)?按著肉身來說,祂是大衛的後裔,竟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祂出身寒微,備受藐視,然而這卻使得所有人敢來接近祂。再者,祂的出生雖然卑下,祂的言談舉止,行事為人卻一點不卑下,反是高貴、得體,令人稱羨、喜悅、舒暢。

 

聖經告訴我們,『祂…像根出於乾地;祂無佳形美容,…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祂』(賽五三2)。祂才三十歲出頭,看起來卻像五十歲左右的人(約八57)。『許多人因祂驚奇,祂的面貌比別人憔悴,祂的形容比世人枯槁』(賽五二14)。並且『祂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祂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祂』(五三3)。所以今天我們看見的諸多耶穌畫像,不只不準確,更是一種偏離。主從來不曾以外表或神蹟,或者聳動的語言來吸引人的注意,反倒對人推崇、歡迎的反應多方迴避。祂來尋找拯救失喪的迷羊,卻被本國子民所拒;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約一11)。祂來作稅吏和罪人的朋友,卻被斥為終日與罪人為伍;祂不受制於飲食,卻被譏為貪愛酒食的人。祂不在意人的毀謗、厭棄,反而一直把自己啟示給人,讓人認識祂所是的豐富與奧祕。

耶穌以人的身分擊敗撒但

聖經的記載給我們看見,在祂受浸之後,聖靈立刻引祂到曠野,在那裏受魔鬼的試探。撒但的試探主要有三方面:

第一個試探就是,經過了那四十晝夜的禁食,祂就餓了,那試探人的就進前來,對祂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太四3)。此處主耶穌是在飢餓中,並處於缺乏食物的狀態下,所以撒但是用人基本生存的權利來試探主。他對主說,『你若是神的兒子』,意即題醒祂,父在天上的宣告(三17)。仇敵乃是『利用祂是兒子這論點,向祂題議說,祂應當行使祂為兒子的特權,以解決祂的飢餓』12。而『這個試探的詭詐之處…乃在於他建議說,合法的需求可以用不合法的方式來解決。』13

但主卻回答他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四4) 。主耶穌是引經上的話來回應魔鬼。魔鬼要祂注意祂是『神的兒子』,主卻表明並強調祂是『人』,一個遵守神旨,活在神旨意中的『人』。主的意思乃是『我在此是站在人的地位上,我以人的身分來面對你的試探…』。祂不是以祂的神性面對或勝過試探,而是以純潔、剛強的人性莊嚴面對或勝過試探。…『人』是祂回答的第一個字,也是有力的一個字。14

第二個試探就是,『帶祂進了聖城,叫祂站在殿頂上,對祂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跳下去;因為經上記著說,「主要為你吩咐祂的使者,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四5~6)。魔鬼同樣用『你若是神的兒子』這句話來試探主,要祂從殿頂上跳下去。 如果主受撒但的題議往下跳,卻又毫髮無傷,那真是叫萬眾矚目!在第一次的試探中,主引經上的話打敗了他(申八3),現在撒但也引了經上的話(詩九一11~12),作為試探的依據,叫人誤以為只要有神的話就有根據。但主並沒有掉入陷阱,祂回答說,『經上又記著說』。這給我們看見神的話都是對偶的,平衡的(賽三四16),絕不會單獨存在,也絕不可以斷章取義,單獨引用。每一句(處)神的話都需要另一句(處)神的話作平衡和保護。祂對魔鬼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太四7)。

第一次仇敵要主顧念祂合法的需要,但他失敗了。第二次他要主離開對神單純的信靠,為要顯揚己的興趣,但他也失敗了。第三次魔鬼將主帶上了一座最高的山,霎時間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耀都指給祂看(8,路四5),並對祂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太四9)。這世界當初的確是交付給他的,主也承認他是『這世界的王』(約十二31,十四30,十六11),全世界都臥在他這位惡者的手下(約壹五19)。萬國及其榮耀都是他的,他的確有權任意擺佈。

面對魔鬼的題議,主直截了當的斥責他說,『撒但退去罷!』接著祂說,『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太四10)。在這裏我們也要看見,敬拜就是事奉。下拜就等於是承認有義務。在這試探中仇敵一點沒有說到事奉,他只說到敬拜。其實撒但的題議顯明一個事實:敬拜他就是事奉他,這就是仇敵的話中所未表明的,所以基督斷然拒絕他的題議。

回顧主所受的試探,有幾個重點是我們要特別強調的:

第一,主是站在人的地位上,以一個人,也為著人,打敗了仇敵撒但。祂是神的兒子,這是事實;但祂也是一個人,這卻是祂所強調的。魔鬼撒但所怕的就是敗在人的手下。而我們的主打敗了他。正如摩根(G. C. Morgan)所說的,『祂不只以人的身分得勝,更是為著人而得勝。』15

第二,主準確無誤的引用神的話來回答魔鬼的試探,這三句話像揮出的聖靈寶劍,命中魔鬼的要害,使他完全敗陣下來。這說出主自己就是那成肉體之神的話,並準確應用在每個處境當中。

第三,魔鬼使用了各樣的試探後離開,卻只是暫時離開(路四13),因為在要來的年日,他將伺機而來,仍要借用各樣的人、事、物攻擊試探耶穌,直到最後主耶穌向他證明,『這世界的王…,他在我裏面是毫無所有』(約十四30)。

第四,主耶穌是『末後的亞當』(林前十五45下),意即在祂之後再沒有亞當。若祂在這三次的試探中,像在伊甸園裏『首先的亞當』那樣失敗了,神與撒但之間的爭戰就失敗了,因為祂是神所用最後也是惟一的一個『人』,來面對撒但的挑戰。但我們的主耶穌,守住了要塞,遵行了神的旨意,也為神贏得了勝利,並帶我們一同分享祂的勝利。首先的亞當在魔鬼的試探中倒下,全世界就都臣服於撒但的蹂躪之下;末後的亞當在魔鬼的試探中挺立,所有信祂的人都可以高舉祂的名,運用神的話,仗著祂的十字架向仇敵誇勝(腓二9~11,弗六13,17,西二15)。

正如前述,在曠野的試探失敗之後,魔鬼撒但的詭計並沒有結束。我們從以下一些事例中就可以看出。主行了五餅二魚餧飽五千人的神蹟之後,隨即催門徒們上船,要他們先渡到對岸去,等祂遣散群眾。祂之所以這樣作,是因為祂知道群眾要來強逼祂作王(約六15),群眾的心理完全是天然的意念。然而,主並不將自己交託人,因祂知道眾人心裏所存所想的是甚麼(二24~25)。

在主地上生活工作的最後半年,祂帶門徒們到了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在那裏彼得得著啟示,認識主乃是基督,是活神的兒子(太十六16)。主也將建造教會的啟示告訴了彼得。之後,祂『才指示門徒,祂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21)。彼得的反應說出人天然的想法與意願,但主卻『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罷!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23)。因為祂清楚這是撒但的詭計,彼得的天然反應不過是撒但的工具。表面看來是人的好意,事實上卻是撒但的詭計。因此,主斷然拒絕,並出言責備祂所愛的門徒。

主在撒瑪利亞村莊的事例,顯示了門徒內在的怒氣也是撒但可以利用的工具。由於人的拒絕,祂的兩個門徒就說,『主阿,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作的麼』(路九54)。可是主卻轉身責備他們說,『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55~56)。可見,人的血氣不但無法顯示主的公義,反而給仇敵有機可乘。

在祂最後的旅程中,耶穌騎著驢駒進耶路撒冷,全城的人都熱烈歡迎祂,耶路撒冷都震動了,甚至有希利尼人來求見主耶穌,這個時刻可說是主在地上的黃金時刻。但是主耶穌竟然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23~24)。主所說的得榮耀並非接受眾人擁護,反而祂要像一粒麥子落地而死,然後結出許多子粒來。這是祂得榮耀的路,也是父所定規的路。按人的眼光來看,主耶穌的名聲正如日中天,祂若是要來作所謂『猶太人的王』,正是時候。但是祂來地上的目的根本不是為此,乃是要藉著死完成救贖,並且把祂神聖的生命釋放出來。

由此我們也要題到一個糾結在猶太人心中的問題,猶太人等候彌賽亞已經幾千年的時間,聖經的豫言、豫表的中心,也就是集中在祂身上。等到主第一次來到地上,必然有許多人都認定、接受祂就是他們久等的彌賽亞,從百姓要擁護祂作王,表明了他們對祂強烈的期盼。但是主耶穌對這種反應卻經常是躲避,或者冷淡,規避猶太人心目中彌賽亞的圖像。其實那個圖像是帶著政治性的,也是混和著猶太人宗教與民族的情緒,因此主很明確的拒絕那種迎合。所以至今猶太人的態度仍然是如此,雖然耶穌應驗了聖經的豫言,但是祂的死卻被猶太人認定是失敗。他們無法接受耶穌的死有何更高更深的目的。但對我們來說,耶穌的死乃是為著完成救贖,也是要把祂裏面神聖的榮耀釋放出來。所以主在十字架上的死,恰好成為猶太人的絆腳石。

耶穌人性的榜樣

主耶穌在天上位分至尊,榮耀至極。萬有是藉祂造的,也是為著祂造的。但當祂來到地上,人卻不接待祂(約一11,五43,路九53),拒絕祂,不肯到祂這裏來(約五40,太八34),祂則從來未曾拒絕任何一個到祂面前來的人。祂說,『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下)。曾有一個長大痲瘋的人,來到主前拜祂,對祂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路五12)。主不僅沒有拒絕他,還伸手摸他,對他說,『我肯,你潔淨了罷』(13)。其實主說話就可以醫治他,但祂卻伸出手來,表明祂不只有醫治的大能,也有憐憫的心腸。

曾有一次,祂將進拿因城的時候,遇見一個出殯的隊伍,是一個作寡婦的母親,給她獨生的兒子送終。一個守寡的母親死了她獨生的兒子,這真是何等絕望的局面。主看見了那寡婦,就憐憫她,對她說,『不要哭。』然後祂進前按著槓,停下扛抬的人,接著便吩咐那少年人起來。他就坐起來,並且說話。『耶穌便把他交給他母親。』可想而知,這個母親的眼中剛才充滿了傷心、痛苦的淚水,現在卻被喜樂、驚奇的淚水所充滿。眾人也都把榮耀歸給神 (路七11~16)。

還有一次主呼召稅吏馬太,他就撇下所有的,起來跟隨祂。稅吏馬太就在自己的家中為耶穌擺設筵席,同時請來許多稅吏和罪人。須知稅吏在當時是被眾人所恨惡、所鄙視的,他們被視同罪人看待。主耶穌竟然和他們一同坐席喫喝。無怪乎,法利賽人會質問主的門徒說,你們的夫子也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喫喝麼?主聽見他們所說的便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九9~13,可二13~17,路五27~32)。我們的主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太十一19),祂沒有棄絕他們,鄙視他們,反倒去到他們中間。

曾有一次,有些人帶了他們的小孩子來見主,要祂摸他們,並給他們按手禱告。門徒責備他們可能代表了許多人共同的反應,然而主卻對他們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然後祂就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熱切祝福 (太十九13~15,可十13~16)。須知主『惱怒』自己的門徒,比門徒『責備』別人更為強烈,並且主在這裏的祝福,不同於一般的祝福,祂乃是『熱切的祝福』(κατευλογεω ),這個辭是由『κατα 』和『ευλογεω 』複合而成,在新約中只出現這一次。根據阿福德的說法,此處可以譯為『熱切的祝福他們』16

還有在耶利哥城中撒該的故事,當他爬到桑樹上去看主,主對他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必住在你家裏。』撒該一聽,就急忙下來,歡歡喜喜的接待祂。眾人看見主耶穌受撒該的接待,便私下議論說:『祂竟到罪人家裏去住宿。』奇妙的事接著發生,撒該站著對主說,『主阿,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主耶穌當眾宣佈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然後說,『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10)。當日的撒該必然也是個人人憎惡的對象,和馬太一樣,猶太人不只認為他們背叛猶太民族,在他們眼中這班稅吏都是貪財不義的罪人。但是主到地上來,正是尋找這樣失喪的罪人,人所棄絕、藐視的,主從來不曾放棄他們。

最後我們看見當人要來就近祂,跟隨祂,祂都接納他們。祂不為自己設限,也不挑選器皿,也不看人外在的身分;人只要有心,主都成全。主的心是寬的,主的度量是大的,祂真的是有教無類。雖然門徒們在起初是拖泥帶水,腳步不堅,但主從來不放棄他們,一再的把他們帶到正路上(約一35~42,路五1~11,太四18~22)。祂在他們身上不斷作雕刻、成全、教導、示範的工作,使他們不僅成為信徒,進而成為門徒,至終成為使徒,能受祂差遣,作祂所作的工(十1~2,二八19,可十六15,路十1)。祂身上神人生活的見證,對門徒而言是最深刻的訓練。

主曾在猶太地的哥拉汛、伯賽大附近的諸城中,行了許多的神蹟異能,只是那些城裏的人始終不悔改,主耶穌嚴厲責備他們的不信(太十一20~24)。就在祂責備了人的不信之後,祂卻歡樂的向天仰臉說,『父阿,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阿,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25~26)。我們的經歷告訴我們,一個人在生氣指責人的時候,通常很難禱告。忿怒、爭論會破壞、止息禱告的靈、禱告的氣氛。但正當主耶穌責備他們不信的時候,卻同時向父發出頌讚。可見,主不在意工作的果效,祂所在乎的乃是父神的旨意。接著祂呼召人到祂這裏來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28)。主的心是柔和謙卑的,祂順服父神所安排的環境,沒有抗拒,因此祂能完全安息。祂也要我們如此負祂的軛,學祂的樣式,這樣,我們的心必像主一樣的安息。

在飲食的事上,祂不受制於人或宗教的規條,人譏祂與稅吏、罪人一同喫飯(九11)。祂來到地上的時候也喫也喝,人說祂是貪食好酒的人(十一19)。但我們看見,當別人有食物的需要時,祂憐憫的顧到他們(十四13~21,十五32~38)。復活後,祂也在提比哩亞海邊,為門徒們豫備了魚和餅(約二一9)。可是祂禁食四十晝夜,餓了之後,卻不肯接受撒但的題議,將眼前的石頭變為食物來喫,以解決祂肉身的飢餓(太四2~4)。有時祂勞苦作工,連飯都顧不得喫,以致祂的親屬都說祂癲狂了(可三20~21)。祂行經撒瑪利亞,走路困乏,卻在井旁叫那位不道德的婦人得著救恩。當門徒們回來,祂卻說,『我有食物喫,是你們不知道的。…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約四31,34)。但是,當人只為著外在的食物時,祂直截了當的說,『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喫餅得飽』(六26)。主題醒他們,『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27)。

人類都期盼看見神蹟,祂卻不為自己行任何的神蹟,其實這就是一個大神蹟。而且當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試探祂,請祂從天上顯個神蹟給他們看時,祂卻嚴辭拒絕,對他們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看』(太十六4)。然後祂就離開他們去了。我們也看見,當主耶穌傳福音盡職的時候,祂並不受親情的支配與影響。當祂的家人來到祂講道的地方,站在外邊,打發人進去叫祂。人就告訴祂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在外邊找你』(可三32)。祂卻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33)。祂環顧周圍坐著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34~35)。然而在主臨死之前,祂將自己的母親交託門徒,『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裏去了』(約十九27)。由此我們看見,主一面不受天然情感的影響,一面祂卻是顧到人的需要。

禱告的生活

主耶穌不僅教導人禱告,祂自己就是一個禱告的人。祂告訴人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十八1),祂題醒門徒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太二六41),祂告訴門徒禱告應有的態度和內容(六5~13)。在福音上,祂要門徒祈求莊稼的主,求祂差遣收割的人(路十2),祂告訴門徒禱告要有信心(太十七20,可十一24),甚至有時候要禁食禱告(太十七21),祂要他們學習同心合意的禱告,以執行捆綁和釋放(十八18~19),祂告訴他們要住在祂裏面,奉祂的名向父求,這樣,凡他們所求的自然會得著成全(約十五7,十六23~24)。主禱告的生活定規給門徒留下深刻的印象。

當主在約但河受浸時,祂在禱告(路三21),說出祂以禱告開始祂的服事。當祂過了一天忙碌的服事之後,第二天清晨天未亮,祂就獨自起身到曠野去禱告(可一35),說出祂無論多忙碌,祂都是先來到父面前,以父為供應、服事的源頭。當祂要挑選使徒時,徹夜禱告神(路六12~13),說出祂不憑自己,乃是順服父主宰的安排。祂知道猶大也在其中,卻沒有拒絕,反而欣然接受父的安排。祂醫治耳聾、舌結的人時,祂望天歎息(可七34),說出祂仰望父為醫治的源頭。

祂以餅和魚供應人時,先望天祝福,然後才將食物擘開遞出(太十四19,十五36),表明祂以父為一切供應和祝福的源頭。在這件事上,主不尋求自己的意思,祂也拒絕自己的打算,不尋求自己的榮耀。這件事之後,祂就獨自上山禱告(十四22~23),我們可以想見,當時主必然深受愛戴,但是祂卻沒有留在群眾當中,享受祂所完成的。如果我們到了某個地方,帶進某種程度的祝福,通常我們就會眷戀那種局面,而不願離開。但是主耶穌卻離開群眾,獨自上山禱告,祂並不留在人的歡迎與愛戴的氣氛中,反而祂關切的是父的同在與旨意。主在這件事上為我們設立了最好的榜樣。

在祂離世之前,主給了門徒一席長話(約十四~十六)。說完話後,祂便舉目望天,向父獻上禱告,為門徒也為信祂的人禱告,祈求父聖別他們,保守他們,並使他們合而為一,如同祂與父是一一樣(十七)。這說出,祂仰望父成全祂心中最深切的願望,就是門徒們彼此相愛有合一的見證。緊接著,在客西馬尼園祂懇切求禱,以明白並順服父的旨意。祂的禱告極其懇切。最終祂清楚十架苦杯是父神所定的旨意,祂便從容不迫的將自己交出,威嚴的邁向旅程終點(太二六39~46,路二二41~45)。即便當祂被掛在十字架上,祂仍然為那些釘祂的人代求。祂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二三34)。我們從對觀福音書的記載看見,主在地上那三年半的生活與工作充滿了禱告的見證。

歷史耶穌的問題

我們費了不少篇幅,談到主耶穌的人性生活,追溯其所言所行,難免我們必須觸碰到一個問題,就如在馬太福音十六章主耶穌問門徒的問題,就是世人對主耶穌身分的猜測。這是十七、十八世紀以來一個熱門的神學思潮。十八世紀期間啟蒙運動(Enlightenment)勃興,科學與理性成為檢驗一切的準則,神學家還有許多俗世的思想家、史學家,都以這個眼光作基準,探討耶穌在地上的生活問題,藉著所謂歷史的真實,來考察耶穌的所言所行。由此衍生的新史觀及方法論(New Historiography)成為當時顯著的主流,所以他們試圖以此方法來探討所謂歷史耶穌(Historical Jesus)的問題17。他們著力最深之處,就是企圖把信仰的基督與歷史的耶穌清楚的分開,將所謂耶穌的真貌還原在世人面前。從雷馬魯斯 (Hermann Reimarus,德國的神學家) 以降,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大部分歐洲神學家都是如此假設,他們說耶穌的神性乃是後期的門徒或神學家加上去的。啟蒙時期的基督論,把耶穌描繪成為一個道德家,一個激進的宗教改革者,祂的死不是為了救贖,而是為了祂個人的信仰殉道。

史懷哲(Albert Schweitzer)在他的名著《歷史耶穌的探尋》(The Quest of the Historical Jesus)一書中,強烈批評這種『歷史耶穌』的模式。他在結論中說:『我們正在經歷保羅所經歷的,當我們靠近歷史耶穌的時刻,就像當日來到祂面前的那些人。我們伸出了我們的手,試圖把祂拉近我們的時代,在這句似乎矛盾的話中,不得不放棄我們的嘗試,並且承認我們的失敗,雖然我們曾按著肉體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祂了。我們應該更進一步,豫備發現一個事實,就是對耶穌的人性與生平的歷史知識,並非是幫助,或許它還會成為宗教信仰的障礙。18』誠哉斯言 ! 史懷哲認為新約記載的耶穌,事實上乃是一個豫言式(apocalyptic)的人物,但是新約不單沒有凸顯祂在這方面的特性,反而用低調來處理。他的立意原本是好的,但是史懷哲所題出的問題,基本上並沒有改變啟蒙時代的基調。

就好像主耶穌當日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境內,對門徒題出一個爭議性的問題,大家眾說紛紜,喧譁之聲四起,卻彷若瞎子摸象。二十世紀末期對主耶穌七嘴八舌的現象,比起史懷哲的時候更加紛亂,他們聲稱自己是根據歷史、科學、人類學、末世學、心理學…來進行考掘,但越說就越荒腔走板。有人說耶穌是魔術師,有人說祂是奮銳黨(Zealot),也有人說祂是具備領袖魅力的加利利人,有的說祂是激進社會派的聖賢。還有人說的更有學問,說祂是農業公社反父權的提倡者。我們可以豫期二十一世紀還會有更多的聲音。今日的問題就像主的時代一樣,疑問不斷的重複,如果沒有從神來的啟示,我們也會陷入相同的錯誤。或有許多胡亂臆測,或者也發一些引經據典的驚人之論,但那些說法不但無法還原真相,只會引岔我們遠離真理。

簡單的說,歷史耶穌之探尋的終極目標,就是企圖還原耶穌在歷史上的定位,其實真正的目的乃是完全否定祂是神。如同布特曼(Rudolf Bultmann)所堅持的,所謂『歷史的耶穌』和『宣揚的基督』(Kerygma)沒有連續的關係。他認為屬於歷史的耶穌,和信仰的基督不可混為一談。他的觀念是那屬於歷史的耶穌不適合於信仰,只有屬於超歷史、不屬於這世界的基督才是信仰的對象19。布特曼的學說顯示了嚴重的偏差,如果地上有一個人的存在是言行一致的話,那就非耶穌莫屬。我們絕不可能把信仰和這位活的主分開,把這位基督抽走,聖經和地上的道德倫理也就沒有差別了。我們所信的基督不是一個抽象遙遠的道理,而是活的人物,是個明確的歷史人物。雖然聖經所提供的歷史知識是有限的,但是宣揚的基督並非是抽離歷史的。

這種運用的方法與史料越過越離譜,他們走進更嚴重的死巷,所以有些研究者的結論就是:耶穌根本不存在。剛開始這個運動的初衷,就像史懷哲所說的,有些神學家為了調和信仰與理性的衝突與差異,他們的目的還是要證實耶穌的存在,然而這一個多世紀以來的發展,歷史耶穌的研究,不只否認基督是神,連祂是『人』這樣基本的事實都不承認了,今天這派理論從神的話來看,已經完全成為敵基督的理論了。

結 語

當我們一再思想主的一生,從馬槽的出生到十字架的釘死,我們實在看見,祂無論處在甚麼樣的環境裏,都揀選順服父神,遵行祂的旨意,作成祂的工。主在地上的行徑並非士來馬赫(Schleiermacher)所謂理想的完人,樹立所謂人類道德的標準。根據這種推理,人可以藉著效法景從,來達到耶穌理想的典型。但我們知道,人無法在祂的生命之外模倣祂或效法祂,祂的所是所行完全在另一個神聖奧祕領域中。當我們看過主耶穌在世的行宜,除了從深處敬拜、讚美之外,也應該在我們的生活行事為人中活出主耶穌的生命來,並非在外面學習模倣祂的美德或典範,而是如同使徒保羅所說的,『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一20)。

他也告訴我們說,『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十一1)。但我們知道保羅所說的『效法』並非外在的模倣,乃是因著我們裏面有了主耶穌的生命,我們讓這生命在我們裏面有地位、有主權,我們就在生活中自自然然的將祂活出,使我們的一舉一動真有生命的新樣(羅六4)。使徒彼得也告訴我們說,『…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彼前二21)。但這裏的『跟隨』也不是外面的跟隨,乃是基督作為我們生活的範本,而我們時時在聖靈活的引導之下,將主耶穌自己活出來(羅八14)。使徒約翰也記載主耶穌最後與門徒們說的話,祂說,『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約十三14~15)。主耶穌的一生的確給我們留下美好的榜樣,不單是祂降卑自己洗門徒的腳這件事而已。如果我們『真是聽過祂,並在祂裏面,照著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受過教導』(弗四21,另譯),我們就應當『這樣學了基督』(20,另譯),使我們完全脫去舊人的行為,穿上新人,並活出照著神所造之新人的義和聖來(22~24)。但願我們真像一面沒有遮蔽的鏡子一樣,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林後三18),也願我們沒有一個人模倣這世代的樣子(羅十二2),而是被模成神兒子榮耀的形像,使祂能在所有的弟兄中作長子(八29)。

馬太福音十六章,主耶穌,這位神所差來的基督,曾向門徒有一偉大的宣告,就是『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18)。這偉大的豫言必定應驗。然而祂這分宏偉的工作,卻要我們與祂一同有分。在救贖的工作上完全是祂獨自完成,我們罪人一點不能參與甚麼,若有人說他能幫上甚麼忙,那是褻瀆;不過在建造教會的工作上,祂卻是盼望我們每位聖徒都能一同有分。保羅說,『現在我為你們受苦,倒覺歡樂,並且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西一24)。這患難救贖的一面已由基督自己完成了,這患難建造基督身體的一面卻是由主帶著我們來完成的。當我們一同有分基督身體建造的工作時,但願主耶穌的言行深深的銘刻在我們的心版上,更願聖靈將這一切的事指教我們,並叫我們常想起主對我們所說的一切話(約十四26)。願我們這樣忠誠對神,倚靠聖靈,行在神的旨意中,彼此相愛,在世人面前有美好的見證,將福音傳給人,一同建造基督的身體,帶進主的再來和國度的來臨。  «林柏雄,高坤祿,王生台»


**1. The Catechism of the Catholic Church, Double Day, 1994, pp.150-151
2. 李常受, 神人的生活, 臺灣福音書房, 1996, 頁44
3. 同註2
4. 活泉新約希臘文解經, 美國活泉出版社, 1997, 卷九(希伯來書), 頁46
5. 同註4, 頁47
6. 同註4, 頁47
7. Irenaeus, Against Heresies 5, praef.
8. 同註7, 5, 34, 2
9. J. N. D. Kelly, Early Christian Doctrines, Harper Collins, 1978, p.172
10. 同註7, p.22
11. 詩歌, 臺灣福音書房, 176首
12. G. C. Morgan, 基督生平的關鍵時機, 美國活泉出版社, 1991, p.112
13. 同註12
14. 同註12, pp.113-114
15. G. C. Morgan, 摩根解經叢卷─馬太福音, 美國活泉出版社, 1991, 頁47
16. Henry Alford, Alford's Greek Testament, Baker Book House, Vol. I, p.383
17. 廖上信, 人子之謎 , 永望文化事業, 1984 , 頁81
18. Albert Schweitzer, The Quest of the Historical Jesus, The Macmillan Company, 1956, p.403
19. 同註17, 頁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