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的經綸與分賜

全本聖經沒有一節不包含神的啟示,同時全本聖經也沒有一節包含神的全部啟示。然而,假若要推選出一節聖經,是許多人認為中肯的包含神對人完整的啟示的,則可首推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節聖經,多少傳道人用作講道主題,多少傳福音者用作福音信息,又有多少人因這節聖經得救認識真理。無可否認,這節聖經之所以如此被重視,乃是因為它中肯的把聖經中幾個最重要的題目都點出來了。這節聖經說到『神』,說到『人』,說到『獨生子』,說到『信』,說到『滅亡』,也說到『永生』,這些都是大題目,是神學上的主幹線。它涉及神學、人學、基督論、救恩論、末世論。並且把這些重大的神學問題,在短短一節聖經中都串連起來,實為難得。

我們來研究『神的經綸』一題時,不妨就著此聖經金句作一探討,看看其本意何在。既然其包含範圍如此廣泛,則首先以它來探討神的經綸當為合式。因神的經綸包含神對人一切的啟示與工作,亦闡明神永遠的計畫。既然『神愛世人』此節說明神對人的心意,則很自然它也說明了神對人的經綸。

神的愛

首先『神愛世人』說明神的愛。愛與憐憫有很大的分別。許多人在觀念上認為人可憐墮落,死在罪中,落在審判裏,所以神來愛人。單是這樣,只能算是神憐憫人,不能算是神愛人。不錯,神憐憫世人,不忍心他們落在罪惡和死亡裏,所以施行救恩。但是這裏不是說神憐憫人,乃是說神愛人。憐憫有可憐『墮落』之人的思想在裏面,愛卻是超過墮落的,也是在人墮落之前的。在人未墮落以前,神就已經愛人。在人墮落以後,神才來憐憫人。聖經不光說到神在人墮落之後為人豫備了救贖,更說到神在人未墮落之先,就已對人啟示祂的慈愛心意。『神愛世人』說出神在創世以前對人的心意。這心意與墮落無關。不是基於墮落,也不是對墮落的反應;乃是在墮落之前,神對人就有一個鍾愛。這鍾愛就如同一個匠人鍾愛自己的作品(羅九21),一個園丁鍾愛自己的園圃(約十五1)。神按著自己的形像和樣式造人,所以神對人有特別的偏愛。祂對天使和萬有沒有這樣的愛。聖經一方面論到人墮落之後神對人的憐憫;但在更高層次,它論到人墮落之前神對人的愛。羅馬書是從人的墮落開始說起,以弗所書是從創世之前神的揀選說起。前者是從亞當犯罪之後講起,後者是從亞當還未被造之先,神心頭的經綸講起。神對墮落之人的拯救,乃是屬於祂的憐憫。神對祂所創造之人的經綸,乃是出於祂的愛情。中國人很早就分出,憐憫與愛之不同。人掉到水裏,把他救上來,這是惻隱之心,與仁愛不同。愛是積極心情,憐憫是消極反應;愛是往前的,憐憫是補後的。

更正教認為聖經的主題、神永世的心意,乃是神在基督裏的救贖,只是人在未需要救贖之先,神就已經對人有其經綸。這經綸乃是基於神的愛,而這愛與神的形像與樣式有關。要認識神的經綸,首先要被帶到一個比救贖更高的水平。不是救贖不重要,乃是有更重要的大前題。

創世記第一章說,神照著祂的形像和樣式造人。這說明一件事,就是神的心意是要人像神。『像神』乃是更高的目的,比『救贖』更高。『救贖』只應付墮落之後的光景。『像神』卻說明墮落之前的事實。更正教所注重的『救贖』神學,不能算錯,但是它是墮落後的神學,不是墮落前的神學。希臘東正教與俄羅斯東正教,比較注重『人成為神』的真理。這真理顧全到神在墮落之前對人的心意,因此可稱為墮落前的神學。當然,『像神』、『人成為神』這樣的真理,並不否定或推翻『救贖』的真理。它只是在更高的層次看神對人的經綸。

『神愛世人』,不是因為人可憐,乃是因為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神要在人身上完成『人成為神』『人能像神』的目的。所有東正教的神學家公認,神照自己的形像和樣式造人的目的,乃是叫人在他的構造上有潛力可以成為神;而神的目的也是要人成為神。當然這不是指有神的神格,乃是指有神的生命與性情而言。這是約翰三章十六節第一點可注意的。假若傳福音者對這點有認識,他的福音信息肯定會提高。他不單可以從人的墮落開始說起,更可以從神對人的心愛美意開始說起。他應當告訴人,人是崇高的,人在神的眼中是寶貴的,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目的是有一天他可以『像神』,甚至『成為神』。這說出神對人極大的愛,神沒有以這樣的愛對待天使,也沒有以這樣的愛對待別的受造物。這愛比神對人施的憐憫更大,比祂所施行的救贖更高。

創世記第一章記載萬物的創造時,皆以『各從其類』一辭形容之。換句話說,鳥屬鳥類,魚從魚類,爬物屬爬物類;惟獨人,並無稱其屬任何種類。人的被造,不是『從其類』,因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人若有類,則屬『神類』,因同形像者自屬同類。嚴格來說,『人類』一辭並不正確,因人本身不成一類,人乃是屬神類。在所有的造物中,只有人是照著神的形像和樣式被造,因此只有人屬神類,其他各種生物才是『各從其類』。人屬神類,說明人的生命與性情和神的生命與性情是同一類。我們若從這個觀點來看神的愛,就能對這神聖的愛有一個更高的認識。『神愛世人』,其目的不光是要拯救世人,更是要與人合一。有一首詩歌描寫此愛如此說:

『甚麼能使你我分離?你愛就必愛到底! 
你必與我永遠合一,你愛剛強無可比!
這愛使我感激不已,是我讚美的目的!
你成為我,我成為你,這是你愛的至極!』1

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說到神救恩的高峰,乃是『模成神兒子的模樣』(29~30)。而在這話之後,保羅宣告沒有任何事物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為甚麼沒有一事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因為神的愛最終的表現,乃是將我們模成神兒子的模樣,也就是叫我們『像神』、『成為神』。亞他那修之名言—『神成為人,為要叫人成為神』,正是上文一詩『你成為我,我成為你』之彼此響應。神對人這最終目的,表明神『愛的至極』。

人的墮落

約翰福音第三章不光說到神的愛,更說到人的本性。它不單說到人的創造,更說到人的墮落。約翰福音第三章整章的主題,其實就是說到人的本性。尼哥底母來見耶穌,稱祂為夫子。耶穌指出人必須重生,即從水和靈而生。接著告訴他摩西曠野舉蛇的故事。尼哥底母以道德來說,可謂德高望重;只是以其本性來說,則無非撒但古蛇之後裔,不但不能稱義,更不能見神的國。耶穌指出尼哥底母非在行為上出問題,乃在本性上出問題,故此他的需要不是改良,乃是重生。神的兒子被掛在木頭上,不光對付了罪行,滿足了神的審判。作為銅蛇,祂更對付了人的蛇性,就是撒但的性情。基督十架的救恩,一面對付罪惡,一面毀滅蛇性。重生的意義,不是行為的改良,乃是本性的更換。尼哥底母再有道德,仍不過是毒蛇的後裔。

上文所題『救贖』神學的弱點,就是只看見人的罪行,沒有更深入的探討人的罪性。從積極面來說,神的愛是在一更高的層次臨及人;從消極面來說,人的墮落是在更深的層次被破壞。人不光是在行為上被玷污,更是在其本性上被破壞。故『神愛世人』不光是愛一個犯了罪的人,更是愛一個在本性上成了蛇的後裔的人。這個人所需要的,不光是法理的救贖,更是需要另外一種生命,帶來另外一種性情。神的救恩不光赦免我們的罪行,更是將一位是生命的主賜給我們。這救恩不光解決我們外在的問題,更應付我們裏面的需要。『神愛世人』的這個人,不光需要赦罪之恩,更需要生命之分賜。耶穌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進神的國。神的國乃是神生命活動的範圍,正如鳥的王國,乃是鳥的生命活動的範圍。惟一能有分鳥的王國者,乃飛鳥之生命;惟一能有分禽獸之王國者,乃禽獸之生命。同樣,惟一能有分神國者,乃神的生命。因此人必須重生,在本性上得著神的生命,方能有分神的國。十三世紀東正教教父Nicolas Kavasilas著《基督裏之生命》(The Life in Christ)一書,指明人墮落後共有三個難處,即罪性、罪行、與死亡。『此三者救主皆一一對付了,頭一件難處(罪性),救主藉其成為肉身解決之。第二件難處藉其被釘十架解決之。最後難處,即死亡之暴政,藉救主之從死復活,把死亡從我們本性裏完全剷除。』2這位古聖很明顯看見,人墮落之後的問題,不單是一個罪行的問題,也不單是死亡的問題,更有一個性情的問題。詩歌之王衛斯理查理(Charles Wesley)有名詩一首:『聽阿,天使讚高聲』,其中最後一節,即說及此性情上之得救:

『萬國「羨慕」,萬民「望」,願你安家我心房;
女人後裔—得勝者,在我裏面毀古蛇;
亞當舊樣全除盡,你的形像將我印;
末後亞當的豐盛,使我變成你榮形。』3

這裏所說,『在我裏面毀古蛇』,就是指約翰三章十四節銅蛇的工作說的。基督不單除去我們的罪行,更在我們本性上毀掉古蛇的罪性,並把『末後亞當的豐盛』,分賜到我們裏面來,使我們『變成你榮形』。

永遠的生命

神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世人,不單來作世人的救贖主,更是來作世人的生命。『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不錯,這裏有救贖(不至滅亡),但救贖的目的是為著『永遠的生命』。『不至滅亡』不是終極目標,終極目標乃是『反得永遠的生命』。以救贖為主的神學,將重點放在『不至滅亡』上,一切以拯救和挽回為主題。然而神的經綸,目的不僅在救人免致滅亡,乃是叫人得有神永遠的生命,與神合一,至終成神。

相信的意義

要達到此目的,人必須相信。相信的意義就是接受,相信不是頭腦同意,也不是人云亦云;相信乃是接受。在原文,相信帶有『信入』(πιατευων εισ) 的意思。換句話說,真正的信心還不是客觀的承認,乃是一主觀的承受。藉著信,我們接受神獨生子到我們裏面來。在神方面,祂的工作乃是分賜;在人方面,他的責任乃是接受。約翰福音第一章說,接受主的,就是信祂名的人,因此信就是接受。相信不是一種理智的認同,相信乃是接受神所分賜的,就如母親餧嬰孩喫奶。在母親一面乃是分賜,在嬰孩一面乃是接受。所有接受神獨生子之分賜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神獨生子的生命,進到人裏面,將人裏面罪惡、死亡、墮落的因素除去,將人性拔高,叫這人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這永遠的生命,不是神身外的一件東西,乃是神的自己。因為同書一章四節說,『生命在祂裏頭』,同書十四章六節更說,基督就是生命。因此,得著永遠的生命就是得著神,也就是與神有分,至終『成神』。這就是神對人的經綸,是神在人身上永遠的計畫。

獨生子

在這裏還有一點值得討論的,就是在這節經文裏所題『獨生子』的問題。『獨生子』當然是指基督說的。但基督與神不可能是兩位神,這位基督就是約翰一章所說的『話』,而這『話』就是神的本身(1)。祂就是神,在祂以外沒有第二位神。祂先被稱為『話』,後被稱為『獨生子』。這『話』、這『獨生子』並不是舊約所啟示的創造主、耶和華、獨一的主宰之外的另一位神。按字面說,『神…將祂的獨生子賜』好像有兩位。第一位是分賜者,第二位是被賜物。但是假若真的是兩位,則基督教豈非出來了兩位神?這是無法接受的異端。然而,若說只有一位神,為甚麼又有分賜者與被賜物之分,主詞與受詞之分,『神』與『獨生子』之分?是否一位神自己分賜自己?不但如此,『獨生子』究竟是甚麼意思?是否神生了另一位神?此『生』肯定不是指肉身物質的『生』。假如不是指肉身物質的『生』,那祂是如何『生』法?在神學上,這當然不是一個陌生的題目,基督教頭幾百年,就在這『生』字上下了多少工夫,作了多少文章。既然子之『生』不能以肉身之『生』相比,那當如何解釋此『生』。是否如中文所說『衍生』之『生』?在本刊下期論到三一神之問題時,我們再作詳細討論。目前只點出父與子之間的關係,乃一超過天然理智能了解的關係。奧古斯丁與加帕多家教父皆點出,『父』與『子』之名,僅說出不同的『關係』,非實質上之分別。從約翰三章十六節,我們只能說,父為分賜者,子為被分賜者,而分賜者與被分賜者皆為一位神。此只能說是奧祕中之奧祕。人的言語無法解釋,不過從這裏起碼我們可以看見,神所分賜的不是祂身外之物,神所分賜的乃是祂的自己。在約翰福音同章,我們看見神不單分賜其獨生子,祂也賜予聖靈(約三34)。『子』如何不是另一位神,靈同樣也不是另一位神。因此神賜『子』,神賜『靈』,事實上就是神分賜祂自己。只是我們要注意,聖經沒有說『神分賜神』,只說神分賜『子』,並說神分賜『靈』。故此,這裏還是有一個名字上的講究。既然名字有分,即說明三者有點分別,但這究竟是怎樣一種的分別,還是一個奧祕。

基督教十分注重『救』字,但約翰三章十六節沒有題到『救』字,只題到『賜』字。『救』的福音固然重要,『賜』的福音更為重要。『救』的福音叫人得救,『賜』的福音叫人得神。然而,這兩者並不是彼此排斥的,『賜』的福音包括『救』的福音。人要得神的分賜,當然必須先得著神的拯救。拯救是手續,分賜是目的。拯救叫人有分神的工作,分賜叫人有分神的自己4。人很難脫離拯救的觀念,其主要原因,乃是人不能脫離自己的情形與處境。但神的經綸乃是以神的旨意為中心,以神的心意為出發點。從人來看,他最大的需要,是解決罪和死的問題。從神來看,祂的心意乃是與人聯合,與人成為一,並叫人成為祂的翻版,作祂的彰顯。
Alister McGrath在其《基督教神學》一書中指出,『救恩』一題在基督教歷史上有不同的看法。於教父時期與近代希臘東正教與俄羅斯東正教中,皆視之為『成神』的過程。他引用亞他那修之名句—『神成為人,為使人成為神』,並指出此種對救恩的了解與道成肉身之真理發生密切關係。『對亞他那修而言,救恩的意義乃是人有分於神之本身,亞氏認為「話」穿上的,不光是個別的人性,乃是一代表性的、宇宙性的人性。在基督身上神穿上人,其結果是從此世人皆可有分「成神」之過程。人之被造,目的原為有分神之本身。藉著「話」之成肉身,此目的遂得以成功。』5以上作者在他另一著作《神的義》一書中,清楚指明稱義之真理僅在西方教會流行,東方教會(指東正教)所著重的,乃是聖子在經綸中之降臨,其結果叫人能有分神聖素質。此真理被稱之為deification(成神),與『稱義』之神學有別,為東方教會所重視6。McGrath在註腳中引另一法國作者J. Gross之言,其名著收集教會歷代所有討論『成神』一題目之作品7。今由Living Stream Ministry譯為英文,可供參考。該書序文曰:使徒彼得所說,『與神的性情有分』一言,乃基督教信仰之最高目標。又云:新約兩大作者保羅與約翰,各有所長。保羅著重罪人的悔改與得治,而約翰則著重耶穌基督所分賜予人的神聖生命,並其帶來的結果—人的提升與有分於神。保羅之真理為奧古斯丁並拉丁教父們所注意,日後演變成西方教會之中心稱義救贖神學。而約翰之真理為希臘教父們所推崇,以此『成神』觀念形成其中心神學思想。事實上,西方教會並非沒有教訓此『成神』真理,只不過它講得比較含蓄一點,不說『成神』,而說『恩典』,以『成聖之恩』、『受恩之法』等等名詞表達之。無論如何,此『成神』觀念仍為新約聖經並教會歷史中一重要觀念8。Pelikan在其書《The Christian Tradition —The Emergence of the Catholic Tradition》中指出,『成神』之觀念,不僅影響古教父對救恩的認識,更是在辯護基督之神性與聖靈之神性中不可少的基礎理論。尼西亞教父們為著反抗亞流異端,大力提倡基督之神性,而他們的論點是,基督若不是永遠的神,耶穌身上之神性即不是永遠的神性;而耶穌身上的神性假使不是永遠的神性,則人斷不可能『成神』。既然人可以成神,則在耶穌身上的神性,必是永遠的神性。換言之,基督必須是神。以上之論點,清楚說明『成神』的真理甚至比基督之神性更為基礎,基督之神性乃是建立在人之可能成神一真理上9。亞他那修的論點是:因為人可以成為神,所以基督必須是神。日後在爭辯聖靈之神性一場爭執上,所用的理由與辯證基督的神性一模一樣。人是因聖靈之膏抹而得『成神』。只是聖靈若非神,其膏抹豈能叫人成神?既然膏抹能叫人成神,則聖靈必是神10。同樣在此,『成神』的真理是基礎,聖靈的神性是建立在此基礎上的推論。

根據這樣的分析,我們可以說,神的經綸乃是神在祂的三而一裏,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創造、揀選、呼召、聖別、變化的人裏,作他們的生命並一切,叫他們彰顯神。這簡單的話,可將約翰三章十六節作一總結,更可將整本聖經主軸幹線作一描繪。當然這與傳統的救贖神學所著重的重點有所出入,卻是一個很恰當的發表,既合乎該段經文的本義,又吻合上、下文的思想,更趕得上全本聖經的中心啟示。

神的分賜

以『分賜』一辭作為神經綸的焦點,事實上極為恰切。在歷史上,『分賜』一字原與經綸一字有密切的關係。中文『分賜』一字與英文Dispensing一字最接近,而dispensing一字來自拉丁文Dispensatio。此字原指衡量與分派,間接指管理、控制、經營11。初期教會文獻原由希臘語言系統傳遞,後廣傳於古代羅馬帝國,而轉以拉丁文語系發表。經綸一字原為希臘文Οικονομια被移植至拉丁語系後,由拉丁作者以Dispensatio一字代之。特土良為最早期鑑定許多拉丁神學名詞之教父,於其名著《Against Praxeas》一文中,首先題出以希臘文Οικονομια( 經綸)一字解釋父、子、靈之分別。很明顯特氏之所以選上經綸一字,是因為該字在聖經並在當代流行用法上,能合式的表現出神全盤計畫與工作之思想,這一點我們在前文已詳細討論過。值得注意的是特氏在他以拉丁文寫的該文中,不單用Οικονομια,並其拉丁化之oeconomia一字,更以拉丁文加上解釋,說這個oeconomia,就是神的dispensatione,即神的分賜。『只有一位神,但這位神有以下的Dispensatione,或Οικονομια(經綸),即同一位神,又有一子,即神的道,從神而出,萬物藉祂被造。』12

所以自最早文獻,我們已經可以看見教父們將dispensing 與 economy 兩字聯在一起,甚至以這兩字為同義辭。economy(經綸)來自希臘文,而dispensing(分賜)則來自拉丁文。然而無論希臘文Οικονομια的或拉丁文的dispensatio,都是說同一件事,就是神的經綸。而這個經綸乃是一個分賜,有經綸所以有分賜,有分賜因為有經綸,此二者其實是說一件事。特氏之後,Dispensation漸被普遍接受為Οικονομια之同義辭。一個半世紀後耶柔米(St. Jerome)將聖經繙為拉丁文,出版Vulgate Version時,自然而然將以弗所書一章十節並三章九節之Οικονομια(經綸)繙成Dispensatio(分賜)。耶柔米之版本,日後成了天主教惟一公認版本。故dispensatio一字的地位更為穩固,被視為經綸一字的同義辭。

這段歷史給我們看見,神的經綸與神的分賜,乃是兩個不能分割的觀念。我們說神的經綸就是神本身在祂三而一裏的分賜,雖然我們的話並不是根據以上歷史的考據,乃是根據聖經本身的含意。然而與歷史的見證是不謀而合的。神的永遠計畫乃是要將祂自己分賜到人裏面,叫人有祂的生命,與祂成為一,以致像祂。這是神的經綸所包含的內涵,也是新約聖經所啟示之精華。

我們若問問為甚麼古教父要以『分賜』一字來繙譯『經綸』,就可揣摩到古教父對神經綸的認識。他們多少看見神的經綸不是一個客觀稱義的問題,乃是一個分賜,一個安排,一個生命有生機的過程。故此他們選用『分賜』一辭來描寫『經綸』,此中有極深之道理。

神的分賜與系統神學

我們在這裏,目的並不是要咬文嚼字,乃是要藉著這些文字所表達的思想,認識神的經綸。當我們說,神的經綸就是三一神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稱義、聖別、變化的人裏,叫他們得著生命,以致在生命和性情上成為神。這樣的話,是有根有據的,是與聖經的整體啟示吻合的,也與歷代教父學者們的認識是一致的。神的經綸包括稱義的真理,也包括客觀法理的救贖。但它不停在這裏,它也包括分賜的真理,更包括主觀生機的救恩。它能在一個更高的水平上,以一個更高的角度來衡量所有其他真理與系統神學主題。例如:為要分賜祂的自己,神必須經過過程。住在人不能靠近之光中的那位父,是遠不可及的,是無法親近的,祂必須在基督裏,方能與人相近。因此道必須成為肉身,父必須差遣子,且與子同來,看不見的神必須成為看得見的人,方能使人接近神。然而這分賜的過程,不能停在子身上。藉著死而復活,這位在肉身裏的子,又成了生命的靈,亦即聖靈。聖靈不光是與人相近的一位,更是要住在人裏面的一位。這是論到神的真正神學(Theology),神如今不光是在天上,也不光是在肉身裏,更是化身在靈裏。藉著成為靈,祂將祂自己分賜到人裏頭,這就是對基督論(Christology)和聖靈論(Pneumatology)的一個更深了解和認識。這種解釋是以神的經綸為基礎,以神的分賜為目標,這樣分賜的結果,乃是叫人在生命和性情上與神一樣。這不單是罪得赦免、不下地獄的問題,更是『與神的性情有分』、『活著就是基督』,並『模成神兒子的模樣』的問題。在這裏,我們可對救恩論(Soteriology)有更深更高一層的認識。真正的救恩,乃是接受神繼續不斷的分賜。這個分賜不單拯救我們脫離舊造敗壞的因素,更拔高提升我們的人性(此為人類學,Anthropology),叫我們能像神。這樣的救恩明顯是一個『拯救到底』(來七25)的救恩。以個人來說,我們個別接受神的分賜,就得以成聖、更新、變化、模成、得榮。以團體來說,我們藉著接受神生機的分賜,就成為神的生機體。這生機體就是基督的身體,這個身體不是一個死的組織(organization),乃是一個活的生機體(organism),而這個藉神的分賜而產生的身體就是教會。『教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一23)。這是從更高的層次來認識教會論(Ecclesiology)。最後,在神的經綸中如此分賜的結果,就是叫人與神完完全全合併為一。神在人裏,人在神內,這個宇宙的神人合併,就是聖經末了啟示的聖城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就是神人相調的終極總結,這是神分賜自己的結果。人要作神的帳幕,神要作人的殿;人要住在神裏,神也要住在人裏。這新耶路撒冷,又是羔羊的妻子,作基督的配偶,與基督成為一,出自基督,也歸於基督。這就是永世的結局,也就是根據聖經而有的終極末世論(Eschatology)。所以,無論是神,是基督,是靈,是信徒,是救恩,是教會,是永世,我們都可以從神的經綸和祂的分賜作出發點,而有更高層次的認識。

神的經綸既能包羅一切,面面顧到,又能吻合信徒主觀經歷,解釋救恩。它既合乎聖經,又合乎需要;它既能說明神永遠的心意,又能指出基督徒經歷的目標。換句話說,它能更有效的答覆所有神學上的問題。

結 論

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不是說﹕神憐憫世人,甚至賜另一位神,來拯救世人,叫一切能理解並承認這真理的,得以脫離地獄,升上天堂。約翰三章十六節乃是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神愛我們,所以照著祂的形像和樣式造我們,為要叫我們能像祂。只是人墮落了,在本性上與神的性情不合。故此神差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先為我們釘死十架上,解決罪和死的問題。但祂不停在這裏,在復活裏,祂分賜祂自己到人裏,叫人重生,得神生命,以致在生命與性情上與神有分。如此人就得以脫離舊造,成為新造,不至滅亡,反在生命與性情上與神一樣,被神充滿,這就是神的經綸。

«余潔麟»


1. 詩歌, 130首, 臺灣福音書房
2. Nicholas Kavasilas, The Life in Christ, Migne, PG 150, 493-726, 英文譯本:Nicholas Cabasilas, The Life in Christ, Translated by C.J. deCatanzaro, Crestwood, New York 1974;參Panayiotis Nellas, Deification in Christ, p.111, St. Vladimir's Seminary Press, 1984 
3. 詩歌, 74首, 臺灣福音書房
4. 為這緣故, 約翰三章十六節雖然沒有題到『救』字, 三章十七節卻有題到『救』字。『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 不是要定世人的罪, 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原因是十七節是包括在十六節裏。十六節是總題, 十七節是註解。十七節的得救, 乃是十六節的『賜給』裏一部分的工作。事實上, 許多古教父視真正的『得救』為『成神』, 而不是僅僅蒙『救贖』得赦罪。
5. Alister E. McGrath, Christian Theology, An Introduction, pp.360-361, Blackwell Publishers
6. McGrath, Iustitia Dei, A 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 The Beginnings to the Reformation, p.3,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7. Jules Gross, La Divinisation Du Chretien Dapres Les Peres Gress, Librairie Lecoffre, J. Gabalda et Cle, Editeurs, Paris, 1938
8. 同註7, Preface
9. Jaroslav Pelikan, The Christian Tradition, A History of the Development of Doctrine, 1, The Emergence of the Catholic Tradition, p.155, p.206,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0. 同註9, p.216
11. 參Dispensatio, Chambers & Murray, p.207; Lewis & Short, p.591, Dictionary of Ecclesiastical Latin, p.77; Dictionary of St. Thomas Aquinas, pp.305-306
12. Tertullian, Against Praxeas, Chap. Ⅱ, The Ante-Nicene Fathers, Vol. Ⅲ, p.598, Eerdman Publishing Co., 該段原文拉丁文為 unicum quidem Deum eredimus: sub hac tamen dispensatione, quam oeconomiam dicimus, ut unici Dei sit et Filius Sermo ips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