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本質

凡是基督徒都愛聖經,這本聖經是神的說話,說明了宇宙的創造、結局,和神永遠的心意和計畫。神對人的說話,藉著不同時代的人記述下來,成為基督徒手中的豐富寶藏。然而歷代也有許多人,不論是基督徒或是哲學家,對這本神聖又奧祕的書充滿好奇。他們竭盡所能的研究這本書的本質,到底是出於神?還是出於人?為何開始時是「神說」(創一3),隨後是「主耶穌說」(太五22),最後卻有「使徒(人)的說話」(林前七6)?這些問題充分顯示聖經的與眾不同。也正因為聖經的性質特殊,加上歷代以來好奇的人以各種角度、立場對其分析、批判,兩千年來對聖經本質的研究和推論,也就成為「各有所見,各據己見」的局面。本文將先略述各家各派的論點,隨後將近代中國教會領袖倪柝聲對聖經本質的見解,作一說明。

教會歷史頭一百年,聖經事實上只有舊約。主耶穌對舊約聖經多次引用,無疑的是對其神聖本質的最佳認可(路二四27,44,太四4,7,10)。使徒保羅和彼得等,也曾對聖經的本質作了說明。例如:提後三章十六節『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彼後一章二十一節『因為豫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以及希伯來一章一至二節,『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祂兒子曉諭我們。』隨後的教父們,視整本聖經都是出於神的默示,而不是一本部分出於神、部分出於人的混雜品。愛任紐(Irenaeus)認為「聖經整體來看是屬靈的」。俄利根(Origen)相信聖經「是聖靈寫的」,「連在最細微的字裏行間,都可感覺到神聖智慧的運行」。女撒的貴格利(Gregory of Nyssa)明確的表示,聖經中所包含的一切都是聖靈的傳輸1。


註1. J. N. D. Kelly, Early Christian Doctrines, Harper Collins, 1978 Rev. Edition, pp.60-64


雖然教父和哲學家們大致同意聖經是出於神,但是對於神的話如何默示給人,則普遍地懷有好奇和興趣。猶太教人士斐羅(Philo)認為,先知為神說話時是在失去知覺的狀態下,因此他們根本不知道他們所說的是甚麼,完全是神藉著人的嘴脣說話而已。許多人受斐羅的影響,以為人不過是神所利用的樂器或器皿,為神發出聲音。希坡律陀(Hippolytus)則較為謹慎,他認為先知受感時,其悟性受到教導和澄清,而能為神說話。俄利根指出,人在聖靈感動下,能更明白神的真理,所以並沒有「失去自由意志」這等事。耶柔米(Jerome)強調,新約的內容的確表現出作者風格和文化背景。奧古斯丁(Augustine)的論點影響深遠,他認為四福音書是作者用身歷其境的回憶寫成的,聖靈的工作只是保守他們的記憶不犯錯,並調整、控制他們的心思1,但他仍然相當強調福音書的作者是「神的手」、「神的筆」2。因此大部分早期的教父、護教家和辯士,甚至哲學家,在「聖經絕對出於神」的前題下,不可避免地將人置於被動、次要和輔助的地位,也不敢注重聖經中任何人的主觀意識和人性成分。隨著信經的制定和受重視,中世紀教會少有聖經本質這方面的探討,這樣的情形一直持續到十六世紀。

改教之後,聖經的權威終於再受尊重。但到了十七、十八世紀,有些基督徒附和啟蒙運動,由此產生了十九世紀理性主義下的新派神學,經文批判就是新派神學以人為中心思想的產物。其中高等批評學在否認聖經出於神的前題下,完全視聖經為一本常人的著作而大肆批評。這種視聖經「純粹出於人」的看法不只極端,更是異端、不信者的觀念。到了二十世紀,系統神學家對一千多年來聖經本質的研究進行了歸納,其結果不外乎下列七種理論。

系統神學對聖經本質的歸納

聽寫默示

聽寫默示(Dictation Inspiration)認為聖經作者不過是神傳輸啟示的被動工具,如同打字員忠實的將從神所聽見的寫下,而作者的人性成分不參與其中,因此聖經本文沒有任何人為錯誤。這種說法雖然有聖經根據,如巴蘭的豫言(民二四),巴蘭的驢說人話(民二二28),以及詩篇中的詩人形容他的舌如快手筆(詩四五1)。但綜觀舊約聖經,的確含有人的特色和文化背景,新約聖經中也有一些明顯是保羅和雅各的意見(林前七40,徒十五19),怎可說完全沒有人的參與?因此這等說法可看作為了達到「聖經無誤」目標下的產品,也是維持「聖經絕對出於神」的一個極端看法,實為以偏概全,不能全然接受。

觀念默示

觀念默示(Conceptual Inspiration)認為聖經的作者從神得著「神聖的觀念」之後,由自己的話語表達出來,因此雖然作者所使用的話有錯誤的可能,但觀念還是正確的。顯而易見的,這個理論是想調整「聽寫默示」的極端看法。但在仔細推敲之下,就發現牠實在不合邏輯。改變用字,必然改變觀念;若是用字錯誤,怎能保證觀念不錯?

程度默示

程度默示(Degree Inspiraion)認為聖經都是神的默示,但有些部分受默示的程度(degree)較高,有些則較低。這種理論雖然承認聖經出於神,但又越過聖經,攙雜了人天然的推論。提後三章十六節只告訴我們:『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並沒有程度上的差別,這類出於人的推想既然不合聖經,就是不能接受的。

部分默示

部分默示(Partial Inspiration)宣稱聖經中有些部分是出於神,有些則根本不是神的默示。只有作者所不知道的創造、豫言和神的救恩等部分是出於神;其餘的歷史事件、地理情形和人文背景既是作者所熟悉,當然不需要神的默示,所以有錯誤的可能。這種看法除了聖經根據薄弱,更是處處漏洞。若是聖經容許作者發生歷史事實或人文背景的錯誤,那麼也許以色列人並沒有過紅海,或者主耶穌並不是童女馬利亞所生的。萊利(Charles C. Ryrie)在他的《基礎神學》(Basic Theology)中有以下評論:「我們不能把歷史事實和聖經教義分開;因為我們不可能一面容許細微的歷史錯誤,卻同時確信教義是無誤的。」3

光照默示

光照默示(Illumination Inspiration)認為聖經的作者只是被聖靈充滿、加力和引導,而得著超越一般智者的能力,得以寫出聖經。如此一來任何基督徒的著作都可號稱和聖經地位相同;或者認為聖經不過和普通基督徒的著作同等。理查生(Alan Richardson)就曾在他的《基督徒辯護文》(Christian Apologetics)宣稱:「聖經…其寫出或產生的方式,與歷代其他偉大基督徒的著作並沒有不同。」4這使聖經的本質被貶到幾乎只有人的水平了。

天賦默示

天賦默示(Natural Inspiration)認為聖經是那些天賦異秉的作者在沒有聖靈的默示下獨自完成的。讀者只需稍想這二千年來怎麼不再有天才寫出和聖經一樣充滿神聖啟示的書,這種理論就已不攻自破了。如此過度強調聖經本質為人的成分也是另一極端。


註3. C. C. Ryrie , Basic Theology, Victor Books, 1986, p.74

註4. A. Richardson, Christian Apologetics, Harper, 1948, p.207

註5. W. A. Elwell, 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 Baker Books, 1996, p.860

註6. W. A. Elwell, 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 Baker Books, 1996, p.1138


前述各種關於聖經本質的論點,或是極端強調神性(如:聽寫默示和程度默示),或是過分注重人性(如:天賦默示),或採折衷路線(如:觀念默示﹑部分默示﹑光照默示),意圖將神性人性的地位作妥善的安排和解釋。

完全字句默示

在十九世紀成形的「完全字句默示」(Verbal Plenary Inspiration),是神學學者多面考慮而發展出的折衷理論之一,又被稱為「全然默示」(Full Inspiration)。此理論認為聖經中字字句句都是出於聖靈,作者乃是在聖靈的引導下,選擇他們該用的辭句來發表神的心意。因此聖經的源頭是神,但內容則包含神聖和人性雙重成分,不能任意否定其中任一成分。其實,「完全字句默示」是兩個不同說法的組合:其中「完全默示論」5(Plenary theory)有「作者為主的傾向」(author orientation),認為聖經是作者受聖靈的感動之後,心思被拔高,用自己的話發表神的啟示;而「字句默示論」6(Verbal theory)強調「字句為主」(text orientation),認為聖經作者在神所主宰、為著神工的長期豫備之後,自然能將神聖啟示記錄下來,所以每字每句都是屬神又屬人。今日一般基督徒比較能接受這種理論,因其的確合乎大部分聖經的事實。但讀者們亦不難察覺其缺漏,就是其無法涵蓋聖經中所有的事例。

因此,客觀而言,關於聖經本質的探討,上述沒有一種理論可以作為結論。難怪萊利說:「所有這些(理論),依我看,都是殘缺的。」7班克夫(Emery H. Bancroft)在他的《基督徒神學》(Christian Theology)中,有以下一段話:「聖經自己教導我們,關於聖經的默示,全然是神聖的見證,我們只需要接受這見證。」8萊利也有相同的觀點:「聖經經文資料給了我們正確的教義(指聖經本質的理論),一切都必須用聖經來核對。」9我們也相信,聖經本身已有最完整、最平衡的表白。歷代以來,凡想嘗試將聖經本質作系統化解釋的,總是產生漏洞和弱點;把天然觀念攙入其中的,必然發生誤解和誤用;試圖強調某一方面者,往往造成扭曲和變質;刻意忽略事實者,無法避免偏頗和殘缺。所以,惟有簡單的接受聖經給我們的一切事實,纔能認識關於聖經本質的純正啟示。

倪柝聲對聖經本質的獨到見解

在二十世紀中國教會的領袖中,倪柝聲跳出系統神學的窠臼。他未曾嘗試建立任何關於聖經本質的理論。但在他所著《神話語的職事》一書中10,倪氏首先指出,在全部聖經裏有三種不同的人為神說話。在舊約中,神的話是藉著眾先知傳開的(來一1);到主耶穌來到地上的時候,是神的話成了肉身(約一14);在新約裏,神的話是藉著眾使徒傳開的。

神在舊約中藉眾先知說話

在舊約,神挑選許多先知為祂說話,巴蘭是一個例子。倪氏說,「像巴蘭說豫言的時候(民二四),就是神的靈臨到他,叫他如此說,他就不由自主的說了。在那裏有一個人,神叫他自己的感覺停止了,叫他自己的思想停止了,而神給他默示,神將祂的話臨到他身上,是在這個人本身的情形之外給他話,這個人就將神的話從他口裏說出去。這個人在神的話裏並沒有參加他的意見,並沒有他的感覺,也沒有他的思想。換句話說,神就是用這個人的口來說祂自己的話…聖靈約束這個人,而將神的話從他口裏傳出去,裏面並沒有錯誤。…人的成分在這一種默示裏乃是最少的。…在這種說話中,話是話,人是人。」

接著倪氏指出,摩西作先知,就比巴蘭進步一點。「在摩西所有的話裏面,大部分是神所吩咐他的話,耶和華如此說,摩西也就如此說…;可是有的時候摩西是憑著他在神面前的感覺在那裏說話,神也承認摩西所作的是不錯的(民十四11~20),…這就是說,摩西這個人被神用得比巴蘭多。…這樣的人,是更近乎新約…。」不過,在原則上,舊約還只是神的話臨到人,本質上少有人的成分。


註10. 倪柝聲, 神話語的職事, 臺灣福音書房,1994,新版,頁1-86


主耶穌就是神的話

當主耶穌來到地上,祂是神的話成了肉體。祂不只說神的話,祂的所是、所作就是神的話。倪氏在這點上有非常詳盡的描述:「主耶穌來到地上,是道成了肉身,主耶穌自己就是神的道,就是神的話。(「道」和「話」在原文是同一個字。)祂穿上了肉身,祂成了有肉身的人。主耶穌所作的,主耶穌所說的,都是神的話。…神的話在主耶穌身上被傳開,和舊約先知傳神的話就完全不一樣。在舊約裏,神不過用著人的聲音把祂的話傳出來。連施浸約翰,他是先知裏末了的一位,他還不過是在曠野裏的一個聲音,神的話在他身上不過就是用他的聲音。但是,主耶穌來到地上,祂乃是道成肉身,換句話說,祂乃是話成肉身,祂是話成了人。在這裏有一個人,在這裏也有神的話。在舊約裏是話臨到人身上,話是話,人是人,話不過用人的聲音說出來而已。…到了主耶穌來到地上的時候,不是話是話,人是人,不是話臨到人身上,而是神的話穿上了人的身體,神的話成功作人。不是神的話語只用著人的聲音而已,乃是這一個話穿上了人,所以神的話成功作人…這個話是有人的感覺的,這個話是有人的思想的,這個話是有人的意見的,而這個話仍舊是神的話。…到了主耶穌身上,我們就看見,神的話不只是用人的聲音而已,並且是用人的思想、人的感覺、人的意見;而人的思想就是神的思想,人的感覺就是神的感覺,人的意見就是神的意見。」

聖經裏有三種不同的人為神說話。在舊約裏,神的話客觀的臨到先知;在主耶穌,神的話主觀的成了肉身;在使徒,神的話與經過變化和拔高的人調和。這些構成了整本聖經的本質。

而神為何要讓祂的話成為肉體呢?倪氏告訴我們,因為「神不願意祂的話光是話而已,神願意祂的話像人一樣;神不樂意只有話,神樂意話成為肉身。這是新約裏一個最大的奧祕。神不樂意光有話,神要祂的話是具有人格的話,是有人感覺的話,是有人思想、意見的話。…在主耶穌身上,神的話不是客觀的,乃是主觀的。在這一個話裏面,有人的感覺,但仍然是神的話;有人的思想,但仍然是神的話;有人的意思,但也仍然是神的話。在這裏我們就找出聖經裏一個極大的原則,就是神的話能不受人感覺的影響。…在主耶穌身上,我們看見有一種人的思想是行的。有一種人的思想,擺到神的話裏去的時候,神的話不只不受牠的虧損,神的話反而因著牠得著成全。神的話不只不受主耶穌這樣作人的影響,神的話反而因著主耶穌的思想得著了成全。在主耶穌身上,神的話能爬到比舊約更高。『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太五21)。這話是耶和華對摩西所說的話,在這個話裏面,都是神親自給摩西的默示。但是,主耶穌在這裏能說,『只是我告訴你們』(22)。我們看見主自己在地上說話,主自己用祂的思想,主自己用祂的意思。祂這樣說,不只沒有推翻神的權柄,反而成全神的權柄;不只沒有推翻神的話,反而能達到舊約裏所沒有達到的高點。」

人能被神工作到一個地步,他的思想、意見、要求都是神能信託的,這樣的人,他的成分能擺在神的話裏面。這就是神在新約說話的原則-人將神的話帶著經過變化而拔高的人性發表出來。神性和人性成分的調和,構成了新約聖經的本質。

因此倪氏看見,「在主耶穌的身上,神的話不再是默示,神的話乃是主耶穌自己;神的話不只是用著人的聲音,神的話乃是成功作一個人。神的話成為有人格了,神的話和人的話聯合了,人的說話就是神的說話。(神的話和人聯合,就是神的話和人的話聯合。)哦,這是非常榮耀的事!拿撒勒人耶穌說話,就是神說話!在這裏,有一個人的話,是從前所沒有,將來也沒有的。因為從來沒有一個人像拿撒勒人耶穌一樣。在這裏,有一個人是絕對沒有罪的,是神的聖者,是完全屬乎神的。神的話在這個人身上,祂是神的話來作人。神的話就是這個人,這個人就是神的話,這個人說話就是神說話。在這裏有一個話語的執事,神的話在這個人身上是絕對主觀的話,神的話在這個人身上是非常主觀的東西,主觀到一個地步,這個人就是神的話。」根據倪氏的認識,我們可以說,這位神人耶穌就是神話語的本質,是說出來、行出來、活出來之神的話。

使徒們被神製作以彰顯神的話

到了使徒的時候,被揀選的使徒們並不像主耶穌這個人,是沒有絲毫攙雜的。所以神要按著祂話的標準來製作他們,使他們的思想、意見、情感都經過變化,好配得上神的話。所以神能將祂的話,藉著受過對付而變化過之人的感覺、特點、經歷發表出來。倪氏認為,「新約裏的話語職事和主耶穌的話語職事不同的點在這裏:在主耶穌身上,乃是神的話成功作肉身,是先有神的話,然後造一個肉身來配合神的話。祂所有的感覺,祂所有的思想,祂所有的意識,都是和神的話相合的。而新約裏的話語職事,乃是先有肉身的。我們都是先有肉身,可是因為這個肉身要作話語執事的緣故,就要按著神話語的要求來改變這個肉身。這個肉身的思想要改變,這個肉身的感覺要改變,這個肉身的意見要改變,叫這個肉身能配得上

神的話。所以新約裏的話語職事,不同於舊約裏的話語職事,也不同於主耶穌的話語職事。主耶穌的職事完全是主觀的,話語乃是祂自己。新約裏的職事乃是舊約裏先知的職事加上主耶穌的職事,有神的話臨到人,有神的默示,又加上人的感覺、人的思想、人的意思-這些可以總括的稱之為人的成分。神的默示加上人的成分,這就是新約裏的話語職事。…新約裏被神揀選的人,神不只要將祂自己的話擺在他身上,神也要對付他這個人,把這個人帶起來。神一面把祂的話擺在這個人裏面,神另一面在那裏對付他這個人。神要用他的思想,用他的感覺,用他的特點,但是這一切都要經過神的對付。…新約裏的話語執事,就是神將祂自己的話放在人裏面,不只是藉著人的聲音來說出神的話,並且是從人的各方面彰顯出神的話。神喜歡將祂的話放在一個人裏面,讓這個人來彰顯祂的話。主耶穌乃是話成肉身;在新約裏的執事,乃是肉身受對付來彰顯神的話。」

保羅的例證

林前七章六至四十節是倪氏所舉的例證之一。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清楚地說了許多次,主對於嫁娶的事沒有說話,這些都是他個人的意見,不是主的意見。例如在第六節『我說這話…』,七節『我願意…』,十節『…我吩咐他們…』,十二節『…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二十五節『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二十六節『據我看來…』,二十九節『我對你們說…』,以及三十五節『我說這話…』等,這些都明顯是保羅自己的話。但在四十節他卻說:『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倪氏認為,「保羅說這是『我願意』的,結果是神的靈要這樣。」「這裏有一個人…被主的靈在裏面工作到一個地步…說出來的話,就是聖靈的話。…保羅說是他的意思,結果是主的意思。」這清楚指明人能被神工作到一個地步,他的思想、意見、要求都是神能信託的,這樣的人,他的成分能擺在神的話裏面。這就是神在新約說話的原則-人將神的話帶著經過變化而拔高的人性發表出來。神性和人性成分的調和,構成了新約聖經的本質。

新約是人的話又是神的話

倪氏要人注意,神在新約中說話的方式,是非常有意義的。他說,「今天,神絕不要祂的話光是神的話而已,神乃是要祂的話從人口裏說出來的時候,是像人說的話。今天,神所要的,實實在在是神的話,也實實在在是人的話。我們讀新約,看見有那一節聖經不是人說的?新約從頭至尾有一個特點,就是這是人說的話,是頂『人』的,『人』到不能再『人』了;另一面,是頂『神』的,完完全全是神的話。神不要光是祂的話,神所要的乃是祂的話在人的話裏面出來,實實在在是人的話,又實實在在是神的話。」

倪氏對聖經本質的歸納-道成肉身

因此,倪氏將聖經本質的原則歸納如下。「神的話裏面有了人的成分,神的話出來的時候纔是完全的神的話。我們千萬不要誤會神的話只是一條誡命、十條誡命。聖經是那麼清楚給我們看見,神的話裏面有人的味道,有人的成分。神乃是將祂的話擺在人身上,讓人去說,並且要那個人的情形是對的,把那個人也擺進去。神說話基本的原則就是『道成肉身』的原則,就是『話成肉身』的原則。」

在聖經本質的問題裏隱含了神所要啟示給人的心意-神不願意祂所創造的人只作祂的傳話工具,或只有少許對祂的認識而已;神更要進到人的裏面,與人成為一,重生他的靈,聖別他的性情,更新他的心思,並變化他的構成,使人能從裏到外被神浸透,完全成為神的彰顯。

聖經中有人的成分是不爭的事實。倪氏認為,我們不應該為了強調聖經是神的默示而否定其中人的成分。他說:「有人以為在神的默示裏沒有人的成分,有人的成分在裏面的就不是神的默示。這是錯誤的,說這樣話的人根本不懂得甚麼叫默示。神的默示裏面是有人的成分的,神的話就是彰顯在人的成分裏。舊約裏面先知的職事,雖然人的成分最少,但也不能說絕對沒有人的成分,你不能說神的話用不著人的口。主耶穌來到地上是道成肉身,祂整個人的成分就是神的話。今天新約的時候,神要揀選話語的執事,神的話要藉著人出來,帶著人的成分出來。像新約聖經,我們如果仔細的去讀牠,就會發現…每一個人所寫的都有他的特點。…每一卷聖經,都有寫聖經之人的印記留在上面,但是每一卷聖經依然是神的話。」因此,倪氏告訴我們,「新約裏面充滿了人的成分,但這一個仍舊是神的話。每一個人有他的語氣,有他專用的辭句,有他的特點,而神都能用著他的這一些特點把祂的話從他身上顯出來,祂的話並不受到虧損。有人的印記,有人的特點,但還是神的話,…神的話能彀託在人身上,神能彀用這個人所有的成分來彰顯祂的話。神不是叫一個人變作一架錄音機,把聲音錄下來再一字不易的播送出來。神不願意這樣作。因為主耶穌已經來過,聖靈已經進到人裏面作工,祂要作工到一個地步,叫人的成分仍舊存在,而祂的話不受人的虧損,…聖靈在人裏面作工,約束人、管理人到一個地步,能彀有人的成分存在而神的話不至於受虧,並且神的話反而成為完全。」倪氏不只論及神說話的原則,更探討其中的奧祕-神永遠的心意和計畫。

聖經的本質說出神的經綸

我們由倪氏對聖經本質的時代性(dispensational)看法,可以發現他對聖經中心思想的見解。這中心思想就是神要將祂自己分賜給人,作人的生命、性情和一切。倪氏認為,從舊約時代神僅僅藉著臨到人,使人為神說話,到新約時代神得著人有祂的感覺、心思、意念,這涉及聖經本質上的一個漸進過程。聖經不僅在字面上告訴我們其如何被默示而寫下;在默示的進展中更隱含了神所要啟示給人的心意-神不願意祂所創造的人只作祂的傳話工具,或只有少許對祂的認識而已;神更要進到人的裏面,與人成為一,重生他的靈,聖別他的性情,更新他的心思,並變化他的構成,使人能從裏到外被神浸透,完全成為神的彰顯。

在舊約裏,神的話客觀的臨到先知;在主耶穌,神的話主觀的成了肉身;在使徒,神的話與經過變化和拔高的人調和,這些構成了整本聖經的本質。不僅如此,從舊約到新約神默示原則的進展,符合全本聖經深處的思想,就是神向著人的永遠心意-祂願意與人成為一,作人的生命、性情和一切,使人成為祂的代表和彰顯。(翟兆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