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建立召會中的權柄

第一篇 建立召會中的權柄 讀經: 提多書一章一至九節。 認識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和腓利門書這四卷書寫作的順序,是很有幫助的。腓利門書是最先寫的,在保羅第一次被囚於羅馬期間。保羅獲釋出獄以後,寫了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最終,在他第二次被囚期間,在尼羅逼迫的時候,他寫了末了一封書信,就是提摩太後書。 壹 本書主題─召會秩序的維持 提多書的主題是召會秩序的維持。保羅第一次被囚於羅馬時,眾召會受試驗。在這段試驗的期間,證明有些召會不是這麼有秩序。因此,保羅獲釋出獄以後,訪問幾個地方,包括以弗所城和革哩底島。保羅曉得眾召會的情況,就有負擔寫信給提多,告訴他如何維持地方召會正確的秩序。這是本書寫作的背景和原因。召會的秩序若要得維持,召會中的權柄就需要得建立。所以,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從一章一至九節看召會中權柄的建立。如我們所要看見的,這與在各城設立長老很有關係。(5。) 貳 引言 一 作神的奴僕、並耶穌基督使徒的保羅 讓我們先逐節看一章一至九節,然後更詳細的看一些重點。 一章一至三節說,『照著神選民的信仰,與合乎敬虔之真理的知識,…作神的奴僕、並耶穌基督使徒的保羅。』保羅作使徒是照著四件東西:(一)神的命令;(提前一1;)(二)生命的應許;(提後一1;)(三)神選民的信仰;(四)合乎敬虔之真理的知識。命令是在神一邊,為神說話,並為神向我們有所要求。信仰是在我們一邊,響應神的要求,並接受祂的生命;這是宣告我們無法履行神的要求,但神已經為我們作成一切,我們就接受祂所作成的。神所應許的生命,就是我們從祂所接受的,使祂的要求得以完成。保羅乃是這樣作了使徒,以實施神新約的經綸。 在提多書一章一節保羅說到神的選民。這指在基督裡的信徒;他們在創立世界以前為父神所揀選,(弗一4,)又從人類中挑選出來而得著救恩。 保羅作使徒,不僅是照著神選民的信仰,也是照著真理的知識。信仰乃是接受神為我們所計畫的一切、神為我們所作成的一切、以及神所賜給我們的一切。真理的知識就是對真理的透徹領略,對我們藉信所領受一切屬靈、神聖事物的實際,一種完全的承認並珍賞。使徒的職分,就是照著對神永遠經綸的實際,有這樣的領略和珍賞。 在提多書一章一節,保羅指明真理是合乎敬虔的。神永遠經綸的真理,實際,是合乎敬虔的;敬虔就是神顯現於人。使徒的職分就是把這實際分賜給神信的選民,並在話和靈裡藉著傳講、教導和施行,在他們當中完成這樣的敬虔。(提前六3。) 在提多書一章二節保羅接著說,『根據永遠生命的盼望,就是那不能說謊的神,在歷世之前所應許。』保羅作使徒,不僅是照著信仰與真理的知識,也是根據永遠生命的盼望,就是那不能說謊的神,在永遠裡所應許的。這與提後一章一節『照著生命的應許』相符。根據永遠生命的盼望,意即以永遠的生命為根基、為條件,以永遠生命的盼望為依據。永遠的生命,神非受造的生命,不但今天給我們有分並享受,將來也要給我們完全承受,(太十九29,)直到永遠。我們今天對永遠生命的經歷,使我們將來彀資格承受這永遠的生命。今天對這生命的享受是豫嘗,在來世和永遠對這生命的承受是全享,這承受就是永遠生命的盼望。(見多三7註3。)這就是二章十三節所啟示那有福的盼望,包括完滿兒子名分之榮耀的自由,我們身體的得贖,(羅八21~25,)在末後的時期要顯現的救恩,(彼前一5,)以及對那存留在諸天之上,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之基業活的盼望。(3~4。)這就是提前四章八節所題及,在千年國和新天新地裡,永遠生命之完滿、屬靈、神聖、屬天的福分和享受。(彼後一11,三13,啟二一6~7。)保羅承當他使徒的職分,並完成他使徒的職事,不是基於今生的利益,也不是以律法的特權為條件,乃是基於這盼望的條件,指明他為著使徒的職分,倚賴並信靠神的生命連同這生命一切的盼望,就是神在永遠裡所應許,並藉著福音所帶給我們的。(提後一10。) 提多書完全是講召會中秩序的維持。為著這個,神選民的信仰、合乎敬虔的真理、以及永遠的生命,乃是不可少的。因此,在開頭的話語裡,就把這三件東西擺出來。 永遠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神非受造的生命,不僅在時間上持續到永遠,在性質上也是永遠、神聖的。神永遠的生命是賜給所有在基督裡的信徒,(提前一16,)也是所賜給我們神聖恩典的主要成分。(羅五17,21。)這生命已經征服死,(徒二24,)還要吞滅死。(林後五4。)保羅乃是照著這樣生命的應許作了使徒。(提後一1。)這生命以及隨之而有的不朽壞,藉著福音的傳揚,已經照耀出來,使眾人都得看見。 永遠的生命是在歷世之前所應許的。這必是父在永遠裡給子的應許。父在創立世界以前,在子裡揀選了我們,並豫定我們,藉著子得兒子的名分;(弗一5;)必是在永遠裡,父應許子,要將祂永遠的生命賜給信子的人。藉這生命,那在永遠裡所賜給子的信徒,(約十七2,)要成為祂的眾弟兄。(來二11。) 在提多書一章三節保羅繼續說,『到了適當的時期,藉著那按我們救主神的命令所託付我傳揚的福音,將祂的話顯明出來的…。』適當的時期,指二節所題永遠生命的時期(不是永遠的時期);乃指永遠生命顯明出來的適當時期。 三節『祂的話』,等於二節永遠的生命;這與約壹一章一至二節相符。 二 寫信給照著共同的信仰,作真孩子的提多 在提多書一章四節保羅說,『寫信給照著共同的信仰,作我真孩子的提多:願恩典與平安,從父神和我們的救主基督耶穌歸與你。』提多和提摩太一樣,(提前一2,)作保羅的真孩子,不是憑天然的出生,乃是憑信。他在信的範圍和元素裡,在屬靈上作保羅的孩子。提多書一章四節共同的信仰,即所有信徒所共有的信仰。(參彼後一1。) 參 建立召會中的權柄 一 使徒的囑咐 提多書一章五節說,『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我所未辦完的事辦理妥當,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這裡的各城,比較行傳十四章二十三節的各召會,不僅指明地方召會行政的界限就是該召會所在的城,也指明一城只該有一個召會。一個地方召會的長老職任,應當包括該召會所在的全城。這樣在一城裡惟一的長老團,就保守基督身體惟一的一,不至受破壞。一城只該有一個召會同一個長老團。毫無疑問,這實行在新約中有清楚的實例說明,(徒八1,十三1,羅十六1,林前一2,啟一11,)這實行也是維持地方召會正確的秩序絕對必要的條件。因此,使徒所囑咐提多辦理妥當的事,頭一件就是要在各城設立長老。 二 長老的資格 保羅在提多書一章六至九節列出長老的資格: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妻子的丈夫,兒女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或不服約束的,作監督─神的管家,不任性,不暴躁,不醉酒滋事,不打人,不貪卑鄙的利益,樂意待客,喜愛良善,清明自守,義,聖,節制。我們在提摩太前書生命讀經第五篇『召會行政中的監督與執事』,已詳細的看過這許多資格。 在提多書一章九節保羅說,『堅守那按照使徒教訓可信靠的話,好能用健康的教訓勸勉人,又能使那些反對的人知罪自責。』長老是為著在地方召會中執行神的行政而設立的,使良好的秩序在召會中得以維持。要成就這事,長老必須堅守那按照使徒教訓可信靠的話,使他們能制止說攪擾話的人,並平息紛亂的局面。(9~14。) 可信靠的話,指在召會中按照使徒教訓所教導,可信、可靠、真實的話。地方召會中的長老應當堅守這種健康的話,使他們能盡教導的職責。(提前三2,五17。) 提多書一章九節所說的教訓,指使徒的教訓;(徒二42;)這些教訓至終成了新約。這指明眾召會是按照使徒的教訓建立的,也是憑著遵守使徒的教訓存在的。這也指明眾召會的秩序,是憑著那按照使徒教訓所教導可信靠的話,得以維持的。召會的混亂主要的是由於偏離使徒的教訓。我們要對抗這事,就必須堅守眾召會中,按照使徒教訓所教導可信靠的話。在黑暗混亂的局面中,我們必須堅守新約裡光照並規正的話,就是使徒的教訓。要維持召會的秩序,除了長老職任以外,還需要有使徒按照神啟示的話語。 我們看過,健康的教訓含示生命。任何健康的事都指生命的健康。使徒的教訓將健康的教訓當作生命的供應供給人,滋養他們,或醫治他們。 長老堅守那按照使徒教訓可信靠的話,就能『使那些反對的人知罪自責』。這裡的使人知罪自責,即揭露事情的真實特性,使人知罪自責,因此是藉暴露人的過錯責備人。在以弗所五章十一、十三節,本辭譯為責備。 現在讓我們回到提多書一章一至三節,並且更詳細的看一些重點。 在一、三節保羅說,他是『照著神選民的信仰,與合乎敬虔之真理的知識』,作耶穌基督的使徒。這裡我們看見,保羅的使徒職分是照著神選民的信仰,並照著真理的知識,這真理是合乎敬虔的。這裡三個重要的辭是信仰、真理和敬虔。保羅作使徒,不是直接照著敬虔,乃是照著信仰與合乎敬虔之真理的知識。在二節我們看見,保羅作使徒也是『根據永遠生命的盼望』。本節的『所應許』是指永遠的生命。永遠的生命含示盼望。短暫的生命沒有真盼望,但永遠的生命有盼望。因為永遠的生命是永遠的,無法被了結的,牠就給我們盼望。 永遠生命的盼望,就是那不能說謊的神,在歷世之前所應許的。歷世是指永遠的特別用辭。神在永遠裡應許永遠的生命同其盼望。我們來到第三節,就看見神不但應許永遠的生命,並且到了適當的時期,藉著所託付保羅傳揚的福音,將祂的話顯明出來。在這些經文裡,我們看見神作了兩件事:應許永遠的生命,並將祂的話顯明出來。 在提前一章一節保羅說,他『照著神我們的救主…的命令』,作基督耶穌的使徒。然而,在提後一章一節他說,他『照著在基督耶穌裡生命的應許』作使徒。保羅憑神的命令同祂的要求,被設立為使徒。命令對我們有所要求,但生命對我們有所供應。離了永遠的生命,保羅不會得著供應來履行神的要求。保羅要完成神的命令同其極高的要求,就需要另一個生命。這生命實際上就是神這發命令者的生命。不僅如此,這生命就是發命令並要求的神自己。首先,神要求,然後祂進來供應所需要的,履行祂自己的要求。祂藉著命令而要求,祂藉著作生命而供應。保羅接受神的命令要完成祂新約的經綸時可能說,『主,我是誰,要完成這樣一個命令?我不能履行這要求。』對此主也許說,『傻孩子,我要進到你裡面供應你。你若服從我的要求,我就要進到你裡面履行這要求。我要在你裡面作生命,這生命能完成我自己的要求。』 現在我們值得把林前十五章十節,和加拉太二章二十節作個比較。在前一處經節保羅說,『然而因著神的恩,我成了我今天這個人,並且神的恩臨到我,不是徒然的;反而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但這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在後一處經節保羅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那與保羅同在,並且使他能比別人格外勞苦的恩典,實際上就是神自己。神在保羅裡面是永遠的生命,作他的供應和支持,以完成祂新約的經綸。所以,命令的神也是供應的神。 在提多書一章一至三節,保羅又說到他的使徒職分,比在提前一章一節,和提後一章一節所寫的加了一些。我們曾指出,在提多書一章一至二節保羅題起神選民的信仰,合乎敬虔之真理,和永遠生命的盼望。雖然看見保羅照著神的命令,照著永遠生命的應許作使徒很美妙,但我們需要富有思想的問,這永遠的生命如何能進到我們裡面。這生命乃是藉著信仰,藉著我們與三一神之間生機的聯結進到我們裡面的。所以,在一章一節保羅說,他成為使徒,不僅照著神的命令,不僅照著神的生命,也照著神選民的信仰,就是將他帶進與神生機聯結裡的信仰。這是保羅得著生命的供應和支持,以履行神命令的路。 在一章一節保羅謹慎的指出,這信仰是神選民的信仰。不是我們揀選了神,乃是祂揀選了我們。因此,我們相信基督這件事在於神的揀選,不在於我們的揀選。神在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我們該為著祂揀選我們讚美並敬拜祂。今天我們在主的恢復裡,因為神揀選了我們。祂是發起的一位。你相信主耶穌,而別人,可能是你的家人,卻拒絕相信祂,這事實你怎麼解釋?惟一的解釋就是神揀選了我們。我能見證,我必須相信基督。我若不相信祂,就不會有平安。我若不相信基督,生活就會沒有目的。我就不能好好的喫,好好的睡。無論別人如何對待我,無論我的環境如何,我都沒有選擇,只有相信主。 在行傳十三章,保羅和巴拿巴在猶太人拒絕福音以後轉向外邦人。四十六節說,『神的話先講給你們聽,原是應當的;只因你們棄絕這話,斷定自己不配得永遠的生命,看哪,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四十八節說,『外邦人聽見了,就歡樂,並且榮耀主的話,凡指定得永遠生命的人都信了。』這些外邦人能接受主的話並相信,原因是他們被命定,甚至被豫定相信基督。照樣,今天我們相信基督的人就是神的選民。 在提多書一章一節,保羅不是說到信徒的信仰,乃是說到神選民的信仰。他這樣作,就指明相信基督的起始是來自神,不是來自我們。因為神揀選了我們相信基督,我們就相信祂。保羅照著神選民的信仰作使徒。他有這信仰,我們也有。保羅藉著信仰被帶進與三一神生機的聯結裡,這樣他就能接受永遠生命的供應。 保羅能抵擋羅馬帝國,不是因為他在自己裡面剛強或能幹,乃是因為他接受了永遠的生命。他照著這永遠的生命作使徒,就是藉著將他帶進與三一神生機聯結裡的信仰所接受的永遠生命。 我們已指出,保羅也說他照著真理的知識成為使徒。我們一再看見,提摩太前後書和提多書裡的真理指神新約經綸之內容的實際。我們不但該有神選民的信仰,也該有真理的知識。我們有信仰將我們帶進生機的聯結裡,我們也有神新約經綸之真理的知識。這就是說,我們認識基督是神的具體化身,召會是基督的身體。事實上保羅的使徒職分包含四個因素:神的命令、永遠的生命、信仰、和真理的知識。因著這四個元素,保羅是攪擾宗教的人。他甚至被稱為瘟疫,製造麻煩者。這四個元素中,兩個在神一邊─命令和永遠的生命;兩個在我們一邊─信仰和真理的知識。我們最初相信主耶穌,就有信仰,但我們沒有真理的知識。讚美主,在祂的恢復裡,我們有真理的知識! 提多書一章二節說,永遠的生命是『在歷世之前所應許』的。這指明應許不是直接給選民的,應許乃是父在永遠裡給子的。約翰十七章二節似乎是指這點:『正如你曾賜給祂權柄,管理一切屬肉體的人,叫祂將永遠的生命賜給一切你所賜給祂的人。』在永遠裡賜給子的信徒接受永遠的生命,就成為祂的眾弟兄。希伯來二章十一節說到基督的眾弟兄:『因那聖別人的,和那些被聖別的,都是出於一;因這緣故,祂稱他們為弟兄,並不以為恥。』因為永遠生命的應許是父在永遠裡給主耶穌的,聖經就說神在基督裡揀選我們。神不是直接揀選我們,乃是在基督裡揀選我們。照樣,與我們有關之永遠生命的應許,乃是給基督的。因此,現今我們在子裡接受這應許。 根據提多書一章三節,神不僅在歷世以前應許永遠的生命,並且到了適當的時期,藉著傳揚的福音,將祂的話顯明出來。永遠的生命是父應許子的;然而,父神所顯明的不是永遠的生命,乃是祂的話。我們仔細讀二至三節,就看見顯明的話等於所應許的永遠生命。保羅不是說,神應許永遠的生命,然後將這永遠的生命顯明出來。祂乃是說,神應許永遠的生命,然後將祂的話顯明出來。所以,神的話就是永遠的生命。祂的話若不直接是永遠的生命,至少也是傳達永遠生命的憑藉。在我們的經歷中,我們藉著話得著永遠的生命。 適當的時期,指與二節所題永遠的生命有關的時期。神在永遠裡藉著子應許我們永遠的生命,但福音的傳揚是在不同的世代和不同的時期。神藉著傳講,就是藉著福音的傳揚,將祂話裡的永遠生命顯明出來。這福音的傳揚一個時期在小亞細亞,另一個不同的時期在歐洲。 這裡保羅不是說,永遠的生命藉著福音的傳講顯明出來。他乃是說到時期、話和福音的傳揚。所應許的永遠生命,在不同的時期藉著福音的傳揚、傳講顯明出來。這個顯明首先在五旬節那天發生在耶路撒冷。後來這傳揚到了安提阿、小亞細亞和歐洲。許多世紀以後,這傳揚達到中國。所以,適當的時期,指神的話在福音的傳講中顯明出來的不同時期。保羅按我們救主神的命令受這傳揚的託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