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篇 信徒人的靈(二)

讀經: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二章七節,箴言二十章二十七節,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二十三節,約翰福音四章二十四節,羅馬書一章九節,七章六節下,八章四節下至六節,九至十一節,十五至十六節,十二章十一節,希伯來書四章十二節。 在本篇信息裡,我們要繼續交通到信徒人的靈。 新約只向我們揭示三個偉大、超越的人位。第一個人位是包羅萬有、奧祕的基督。新約頭四卷書,就是四福音,乃是說到基督這位包羅萬有者,祂是神成為人,就是神人。神是個奧祕,人也是個奧祕。基督乃是將這二者結合在一起的那一位。基督不僅僅是神,也不僅僅是人;祂乃是神而人者。第二,那奧祕、生機的召會在使徒行傳形成了。在包羅萬有的基督之後,召會來成為宇宙中第二個偉大的人位。召會開始於使徒行傳,然後佔據了新約的二十一卷,就是羅馬書到猶大書這二十一封書信。第三,新約末了一個偉大的人位乃是新耶路撒冷,見於聖經末了一卷啟示錄。 為著這三個偉大的人位,人需要在他所是的一部分裡,就是在他的人靈裡。新約聖經頭四卷書不常題到人的靈。到了使徒行傳,人的靈,就是信徒的靈,對召會就非常重要。召會乃是由基督與信徒所構成的。基督是神成為人,有人的性情和人的靈,召會是所有信徒的集大成,作基督的身體。召會必須完全在人的靈裡。使徒行傳和書信,一再的揭示人的靈。最終,就帶進新耶路撒冷這終極的完成。 伍 使徒約翰在他的靈裡看見四個大異象,作聖經末了一卷書的內容 在啟示錄裡,約翰看見四個大異象。第一個異像是關於召會。(一10~三22。)第二個異像是關於世界的定命。(四2~十六21。)第三個異像是關於大巴比倫,以及藉著基督再來,建立祂的千年國度,並毀滅敵基督和撒但,而了結她。(十七3~二十15。)第四個異像是關於新天新地裡的新耶路撒冷。(二一1~二二5。)要看見這四個大異象,就需要人的靈。約翰每一次看見一個異象,都告訴我們,他乃是在他的靈裡。在啟示錄中有四處經節,就是一章十節,四章二節,十七章三節,和二十一章十節,給我們看見約翰是在靈裡看見這些異象。 我們都必須看見,要作一個真正的信徒(神人),要過一種為著召會(基督的身體)的生活,使基督能回來終極完成新耶路撒冷,就需要我們人的靈。大多數基督徒只說到聖靈,但幾乎沒有人談論人的靈。神成為人,為要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不是在神格上)成為神,以產生一個身體,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這完全是二靈的故事。首先,有神聖的靈,就是神的靈,然後是耶穌基督的靈,賜生命的靈,複合的靈,終極完成的靈。其次,這神聖的靈必須有人的靈與祂相配,作祂的配偶,使二者能調和在一起,成為一個實體。(林前六17。)在全宇宙中,那個調和乃是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我們今天如果沒有看見我們人的靈,就無法作一個搆上神呼召之標準的信徒。使徒約翰在他的靈裡看見四個大異象,作聖經末了一卷書的內容,將聖經結束於新耶路撒冷的終極完成,為著完成神永遠的經綸。這給我們看見,要成為神所揀選的信徒,成為神人,為著產生召會,我們需要絕對在靈裡,就是在我們人重生的靈裡。 陸 靈與魂的分辨 我們需要分辨人的靈與人的魂。神創造人,給人有體和靈,以產生魂。(創二7。)但這人墮落了,他的靈死了。所以墮落的人主要的是注意他的魂和他的身體,顧到他肉身和心理的需要。幾乎沒有人會注意他的靈;甚至幾乎沒有人知道他有靈。世上的人只知道他們是有心理部分的人,有肉身的部分作他們的身體;但他們不認識靈。 人的靈因著墮落而死了。但信徒已經從那死的光景復活過來,成為重生的人。重生主要的是發生在信徒的靈裡。(約三6。)今天我們必須分辨我們的靈與魂。可惜很少基督徒知道他們有靈,所以對他們而言,就不需要有甚麼分辨。但對我們這些蒙了光照的人而言,我們知道,為了要作神人,我們必須認識我們的靈。如果我們不認識我們的靈,就無法作一個搆上神呼召之標準的基督徒。 一 人的靈與魂不是同一樣東西的同義辭 人的靈與魂不是同一樣東西的同義辭,乃是人的組成兩個不同的部分,彼此能彀清楚的分開。帖前五章二十三節證實這事實,而路加一章四十六至四十七節加強這樣的教訓。在路加一章四十六至四十七節,馬利亞說,她的靈曾以神她的救主為樂,並且她的魂尊主為大。她的話清楚表明,她的靈與魂這兩部分,作了兩個不同的動作,就是以神為樂,以及尊主為大。 二 新約信徒要經歷基督,就必須分辨他們的靈與魂 新約信徒要經歷基督,好產生並建造祂生機的身體,以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為著完成神永遠的經綸,就必須分辨他們的靈與魂。(來四12。) 在神的舊造裡,人的靈乃是人的實際,而人的魂是人的人位。在神的新造裡,信徒的靈成了他們的人位,而他們的魂成了內裡的器官,如同他們的身體是外在的器官一樣;照著他們重生的靈,他們是屬靈的人,以他們的魂為內裡的器官,這魂被看作人心理的部分;並以他們的身體為外在的器官,這身體被看作人肉身的部分。這是神新造裡的信徒。今天我們的人位乃是靈,並且這人位有兩個器官,魂是裡面的器官,身體是外面的器官。 在神新約的經綸裡,信徒應當照著他們那與神的靈調和的靈(羅八4下,2)生活、行事、為人,並且只用他們的魂作內在的器官,來過人的生活,如同他們用他們的身體作外在的器官,來作外面的事,但他們應當否認並拒絕他們的魂作人位。(太十六24~25,路九23~24。)今天所有墮落的人仍然以他們的魂為他們的人位。甚至許多基督徒也不認識這一點。我們的魂已經不再是我們的人位,我們重生的靈成了我們的人位;魂應當只是一個器官而已。 三 信徒必須憑神活的、有功效的、鋒利的話,分辨他們的靈與魂 信徒必須憑神活的、有功效的、鋒利的話,分辨他們的靈與魂。(來四12。)神的話總是貶低我們的魂,高抬我們的靈。加拉太二章二十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這是貶低『我』,貶低魂,就是天然的人。二十節接著又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這是高抬我們的靈。不再活著的『我』是屬於舊造;有基督在裡面活著的『我』是新造。前面的『我』是魂,後面的『我』是靈。 主耶穌在馬太十六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喪失魂生命;凡為我喪失自己魂生命的,必得著魂生命。』二十六節接著說到人賠上自己的『魂生命』,路加九章二十五節,說到同樣的事,用『自己』頂替『魂生命』,指明我們的魂生命就是我們的己。主告訴我們,要放下魂並跟從祂。我們所跟從的這一位,乃是內住於我們人重生之靈裡神聖的靈。這給我們看見,聖經的話總是高抬我們的靈而貶低我們的魂。 神活的話刺入、剖開信徒的魂與靈,像骨節與骨髓被剖開一樣。神有功效且鋒利的話能辨明信徒心中的思念和主意。信徒應當禱讀神的話,直到神的話刺入他們的靈,使他們能分辨靈與魂。 讓我們把這個真理應用到我們日常的生活上。當我們去買東西的時候,我們買的東西是魂所要的,還是靈所要的?我們可能不知道如何纔能分辨甚麼是魂所要的,甚麼是靈所要的。這就是為甚麼我們必須帶著禱告來讀聖經,就是神活的話。一天過一天,我們越多讀聖經,就越有分辨的能力。世人買東西,是根據他們的需要而決定;但我們不應當是這樣。我們必須說,『我該買甚麼,應當得著我靈的許可。』在我們裡面有一個能力,能分辨我們的靈不要某些東西。如果我們的靈不許可我們買一樣東西,我們就不該買。這樣的教訓是很實際的,也是很深的。 我們要理甚麼髮型,必須得著我們靈的許可,而不是得著我們魂的許可。我們必須用這個原則查問自己。我們可能會想,我們怎能知道靈的許可和魂的許可之間的不同。我們絕不可忘記,我們裡面的靈乃是我們全人裡面最深的部分。我們的魂總是在表面。凡是從表面來的,必定是從魂來的。凡是從表面之下來的,必定是從我們的靈來的。 我們去買東西的時候,可能看見許多想要買的東西,但因為我們沒有錢,所以沒有買。如果我們有錢,我們就會買。這不是受我們靈的阻止,乃是受支票簿的阻止。我們許多人不是照著主的話受我們的靈阻止,而是受我們的支票簿阻止。 我們要分辨靈與魂,就需要禱讀聖經,直到聖經的話刺入我們的全人。譬如,約壹二章十五節說,『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我們若禱讀這樣一節聖經,就會看見我們還有許多屬世的東西。我們可能有一些領帶,不是照著靈買的。若是這樣,這些領帶就是屬世的。我們必須照著我們的靈作每一件事。一位年輕弟兄若要選擇大學深造,他應當運用靈作選擇。我們必須絕對照著我們的靈生活、行動、為人。 在舊造裡,你的靈只是實際,但你的魂乃是人位。從你藉著重生由舊造遷到新造那一天起,你的靈就成了你的人位。現今你必須是在靈裡的人,而不是在魂裡的人。魂現今只是器官。聖經告訴我們,我們必須否認我們的魂。否認己,就是否認魂。 有些人可能會問:『如果我們否認自己的魂,我們怎能活?如果魂被否認了,我們怎能思想?』我們必須記得,我們所否認的是魂作人位,而不是魂作器官。我們所否認的是人位,不是器官。一個屬靈的人心思必定很強,也就是說,在認識和分辨事物上很強。但在神的新造裡,信徒的靈成了他們的人位,因為靈成了他們裡面的人,(弗三16,)他們的魂成了僅僅一個器官而已。你不會問你的手指是否同意你買一樣東西。照樣,你不該與魂商議,因為你的魂只是內裡的器官。不要把你的魂看作你的人位。你的人位是你的靈。你所作的,不在於你魂的許可。如果你的靈不許可,你就不該作。 柒 結語 羅馬書是論到神在基督裡生機且大能的救恩,不僅向我們陳明神大能救恩完整且詳細的定義,也提供我們神執行祂大能救恩,並將這救恩應用在墮落罪人身上的路,以及罪人接受、經歷並享受神大能救恩,所應當走的路。這兩條路乃是神聖的生命之靈和信徒人的靈。 那靈是神執行祂大能救恩,並將這救恩應用在墮落罪人身上的路。曾有一個時候還沒有那靈,(約七39,)但今天那是生命之靈的那靈,就在這裡。因此,生命之靈乃是神執行祂救恩並應用祂救恩在我們身上的路;而人的靈乃是接受、經歷並享受神大能救恩的路。 一 神聖的生命之靈 神聖的生命之靈乃是神的靈,經過了種種過程而終極完成為賜生命、複合並內住的靈;這靈住在信徒裡面,作那是靈、靈化之基督的實際,作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總結,並作神聖復活的實際。乃是藉著這樣生命的靈,這位永遠、獨一、智慧的神,纔得以照著歷世以來密而不宣之奧祕的啟示,(羅十六25,)將祂自己在祂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裡,分賜到信徒裡面,成為他們大能的救恩,作他們的生命和一切。 二 信徒人的靈 信徒人的靈乃是信徒的靈,為神聖的生命之靈所重生並內住,且與神聖的生命之靈調和為一靈。乃是藉著這樣人的靈,神所揀選的人纔得以有分於神大能的救恩,作他們在今世的生活,並在永世裡的定命。因此,羅馬八章(羅馬書論到生命之靈和信徒之靈關鍵的一章)十六節裡『那靈同我們的靈』,乃是整卷羅馬書裡,神執行祂大能的救恩,以及信徒有分於這救恩,最緊要的祕訣。我們都必須在神聖的光照之下,認識這二靈,好使我們能藉著生命之靈,在我們那與生命之靈調和重生的靈裡,進入神在基督裡大能救恩的內在素質,就是三一神經過種種過程而得著終極完成,作我們永遠的產業,給我們享受。 主在這裡要我釋放的負擔,乃是今日的異象。這些內在的事,都在新約聖經裡,但沒有多少人看見。所以釋放這樣的話,需要掙扎奮鬥,也就是屬靈的爭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