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神福音的內容-神豐滿的大能救恩神大能救恩之特別項目的素質

讀經:羅馬書一章十六節。 我們已經看過神福音的中心,現在我們要繼續來看其內容。神福音的內容乃是神豐滿的大能救恩。在本篇信息裡,我們要來看神大能救恩之特別項目的素質。 壹 神的福音是大能的(有能力的),要救一切相信的罪人 羅馬一章十六節說,神的福音是有能力的,要救一切的人。『有能力的』意思是『大能的』,原文的意思是指一種能力,如同原子彈的能力一樣。神的能力是救人的大能。『大能』(dynamo)這辭含示無窮的能力。 因此,神的福音是有無窮能力(大能)的,要救一切相信的罪人。凡相信的,無論是猶太人、外邦人、紳士或強盜,都要因這大能的救恩得救。約翰四章有一個故事,說到主遇見一個撒瑪利亞婦人,她有五個丈夫,並且當時與她同住的還不是她的丈夫。這婦人求主賜給她活水,主說,『你去叫你的丈夫,然後到這裡來。』(16。)她的丈夫是她罪的中心。對基督說到她的丈夫,乃是承認她的罪。但她是用謊言承認,說她沒有丈夫。主回答說,『你說沒有丈夫,是不錯的;因為你有過五個丈夫,現在有的,並不是你的丈夫,你所說的是真的。』(17~18。)甚至像撒瑪利亞婦人這樣的人,也能得著有能力之福音的拯救,得喝基督的活水。(14。) 路加十九章有另一個故事,說到主接觸一個大罪人撒該,他是個作惡的稅吏長。(2。)他勒索人,高估財產或收入的稅值,或者提高無力繳納者的稅額,然後索取高利。主特意訪問撒該的城,去遇見他。他接受主之後,就對主說,『主阿,看哪,我把家業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8。)這是主大能救恩快速的果效。所以主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9。)這救恩要拯救一個神所揀選,卻落入罪中到一個地步,甚至作了羅馬帝國的稅吏,勒索自己同胞的人;這給我們看見這救恩是有能力的、大能的,這是一個有無窮能力的救恩。 一 救贖他們 神的福音有能力救贖我們。神的救恩有兩部分;頭一部分是救贖,第二部分是直接的拯救。救贖可以看作是神救恩的一部分,因為救贖是神救恩的起始。因此,起始的救贖成了神救恩的根基。首先,神救贖罪人,這是照著法理作的。照著法理的意思,是『使其合法』。神的救贖是照法理的,因為祂所拯救的罪人都是有罪的。每一個人都被神的公義定罪,並且就一面的意義說,照著神公義的律法,每一個人都已經被神宣判死刑,命定要滅亡。因此,照著神公義並聖別的律法,所有亞當的子孫都被定罪判刑。現今神要救贖這些被定罪判刑的罪人。如果神祇是赦免我們,而不經過公義的手續,祂就成了不法的神。祂要維持在公義和聖別的地位上,就必須作一些事,好按照法理救贖罪人。 所有正當的基督徒都承認,他們是因基督為他們付了代價纔蒙救贖的。基督為我們流血受死,祂死在十字架上作我們的代替。聖經告訴我們,神定意要將基督釘十字架。(賽五三10。)如果基督受死不是作我們的代替,那麼神釘死基督就是不公義的,因為基督是惟一完全公義正直的人。衛斯理查理有一首詩歌說,『驚人之愛,何竟如此?我主我神為我受死!』(詩歌二三四首。)公義的神人,為不義的罪人而死,(彼前三18,)所以祂的死稱為代替的死。一位公義的神人,為許多不義的罪人死了。這樣代替的死是合乎法理的。神是藉著基督的血,照著法理救贖了我們。就某種意義說,救贖乃是買。當你買一樣東西,你必須付代價。神的救贖是一種買。神按著法理,付了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血為代價,買了我們這些罪人。 我們讀福音書,就能看見基督掛在十字架上有六小時,從上午九時到下午三時。(可十五25,太二七45~46。)這六小時可分為兩段。在頭一段裡,猶太人連同羅馬兵丁殺害基督。在這三小時,耶穌受猶太人和羅馬人迫害,死在十字架上。然後在正午的時候,遍地忽然黑暗,那是指明神進來對付受死的基督。那是神對基督的審判,因為就在那時,如以賽亞五十三章所說的,神將所有人的罪都加在基督身上,把祂看作是獨一的罪人。(4~6。)主耶穌在福音書裡告訴我們,父神一直與祂在一起,(約八16,29,)但是當基督被掛在十字架上的後三小時裡,祂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你為甚麼棄絕我?』(太二七46。)在十字架上那時刻,當神把眾人的罪都加在基督身上時,在神的眼中基督是獨一的罪人,代替了所有的罪人。因此,神在經綸一面離開了基督。於是基督問說,『我的神,我的神,你為甚麼棄絕我?』我們必須回答說,『主耶穌,是因為我的罪。』祂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完成為全人類代替的死。 神按著法理,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彼前二24上)的血,(羅三24~25,)把我們從我們的罪中(啟一5下)救贖回來;這是指在我們行為上,外面的諸罪。神也救贖我們脫離祂公義的審判、忿怒和定罪,(羅二5~6,16,三19下,約三18下,)並脫離火湖中永遠的沉淪。(啟二一8,二二15。)在火湖裡沉淪,乃是神給我們的刑罰。我們也已經蒙救贖,脫離神仇敵撒但的控告。(參啟十二10~11。) 我們蒙救贖,是藉著罪得赦免,(弗一7,)並藉著相信的罪人罪得洗淨。(啟一5下,林前六11。)得赦免是一件事,但罪的污點還在那裡。所以在得赦免之後,我們還需要洗淨,以除去罪的污點。 我們蒙基督的血救贖,也是藉著相信的罪人與神和好,不再作神的仇敵。(羅五10上。)我們這些罪人原是神的仇敵,在神與我們之間存在著仇恨。基督的死使我們與神和好。神乃是藉著這個和好,救贖了我們。 我們蒙救贖,也是藉著相信的罪人被神稱義,(羅三20~24,)以及相信的罪人與神之間成就了和平。(五1。)藉著基督的救贖,我們已經得著赦免、洗淨、和好並稱義,所以在神與人之間成就了和平。 最後,我們得救贖,乃是藉著相信的罪人在地位上聖別歸神。(來十10,14,29下,十三12上。)我們在地位上已經聖別歸神,神已經悅納我們為聖徒;所以林前一章二節稱我們為蒙召的聖徒。我們是蒙召的聖徒,乃是經過了許多步驟:從赦罪開始,到地位上的聖別。我們所蒙的救贖是包羅一切的。這樣的救贖為神大能的救恩奠定基礎,以完成神大能的救恩。 二 拯救他們 神的救恩不僅救贖我們,也拯救我們。神的救贖是法理的;神的拯救是生機的。我們是藉著基督的血,按著法理蒙救贖,但我們是藉著基督的生命,生機的蒙拯救。(羅五10下。)我們不該說神藉著基督的血拯救我們;神乃是藉著祂的血救贖我們。還有,我們不能說神救贖我們脫離脾氣,神乃是拯救我們脫離脾氣;這不是藉著血,而是藉著祂的生命。我們這些罪人需要基督的血法理的救贖,也需要基督的生命生機的拯救。救贖是在十字架上成就的,但神的拯救總是在生命的靈裡完成的。(八2。) 神的拯救,救我們脫離內住的罪。(羅七17,八2。)我初得救的時候很快樂,但我發現在我裡面仍然有東西攪擾我;那就是內住的罪。我們不僅在行為的諸罪上是有罪的,我們也在性情的罪上被構成罪人。羅馬七章清楚的說,這是保羅的經歷。保羅得救了,但他發現,仍然有些事他想要作卻作不到。反而有些事是他所恨惡的,他卻去作。所以他說,『不是我行出來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罪行出來的。』(20。)我們蒙救贖脫離我們的諸罪,是藉著基督的血。我們得拯救脫離我們性情上的罪,內住的罪,乃是藉著基督的生命。羅馬八章二節指明,生命之靈的律釋放了我們,使我們脫離內住的罪。 我們也藉著基督的生命,蒙拯救脫離由於內住之罪的罪行而有的定罪。(羅七17~20,八1。)一面說,我們已經得赦免,不再被定罪。衛斯理查理有一首詩歌說,『不再定罪,尚何懼憂?主和一切盡歸我有!』(詩歌二三四首。)雖然這是對的,但一天過一天,我們仍然被定罪。一位年輕弟兄可能向他母親發脾氣。他恨惡這個,承認自己的罪,並求主的赦免,也求母親原諒。於是他定意從那時起絕不再向母親發脾氣。但在很短的時間內,他又發脾氣,所以他沒有平安,滿了定罪。事實上,如果你真是蒙了神的救贖,你會一直有這種內在的定罪。你可能知道基督徒不應該開這麼多玩笑,但你是一個經常跟人開玩笑的人。你說了一個笑話之後,雖然悔改了,後來還是再一次跟人開玩笑。你要從開玩笑得拯救,就需要基督生命不斷的拯救。這就是為甚麼你必須一直與祂有交通。 我們也需要在生命裡得救,脫離舊人,(羅六6,)和天然的我。(加二20上。)對我們而言,總是我-第一是我,第二是我,第三是我,末了還是我。一位弟兄與另一位弟兄爭執說,『你不知道這是我的襯衫麼?你為甚麼穿牠?』這是天然的我。 我們也需要藉基督的生命得救,脫離己。(太十六24。)所有這些消極的東西就像地鼠、蚊子、跳蚤、蠍子和蛇。我們需要蒙拯救,脫離肉體連其邪情私慾。(加五24。)邪情和私慾是兩類東西。消極的願望是邪情,私慾則更壞。世界是另一樣我們需要從其中蒙拯救的東西。(約壹二15~16,羅十二2上。)你不必受教導纔屬世;你一接觸世界,就變為屬世的。 我們也需要蒙拯救,脫離患難和各種環境上的苦惱。(羅五3,八35~39。)羅馬八章告訴我們,在我們人生中幾乎每一件事都是患難。年輕的弟兄可能想要有一個妻子;有妻子當然是好事,但是當他有了妻子,這妻子就成了他患難的源頭。年輕的姊妹也很想要結婚,但是她們結婚後,丈夫就成了她們患難的源頭。在婚禮上,牧師可能要丈夫在神面前應許,一生要愛他的妻子。然後牧師也要妻子應許,一生服從她的丈夫。婚禮過後不久,他們要睡覺時,丈夫把臥室的窗子打開,但是妻子受不了,因為她一向是在關著窗子的房間睡覺的。但是窗子不打開,丈夫就睡不著。結果,他們就吵起來。因此我們看見,丈夫和妻子可能是彼此患難的來源。 一面,有孩子是一種福分;但另一面,你的孩子越多,苦惱也越多。我們所有的財產都成為我們的苦惱。我們需要房子、汽車,但這些也是苦惱。我們需要錢纔能生存,但是錢成了我們的苦惱。凡你所有的,都是苦惱。達祕(John Nelson Darby)說,『哦,何等喜樂,能彀一無所有,一無所是,一無所見,惟見在榮耀裡活的基督;並且一無所顧,惟顧祂在此地的權益。』能彀一無所有,一無所是,一無所見,並且一無所顧,只顧基督在地上的權益,這是多麼好。這樣,你纔是真正的得救。苦惱從四面八方臨到我們,所以我們需要神的拯救。 當然,年輕弟兄姊妹需要在適當的時候結婚;但他們可能以為不結婚比較好。那我就會說,『你如果沒有妻子或丈夫,你會有更多苦惱。』我們很難找出那一條路是賠,那一條路是賺。我們怎麼辦?有或沒有都是苦惱,惟一的出路乃是神的拯救。我們必須過一種生活,是一直向我們的己死,一直模成祂的死。(腓三10。)這就是神的拯救。 我們必須蒙拯救,脫離屬靈的死與軟弱。(羅八5,7,24~26,啟三1~2。)你若從未在聚會中盡功用,你在屬靈上就是死的。你必須從這種死和軟弱蒙拯救。此外,因著撒但的背叛和人的墮落,整個宇宙在敗壞的奴役之下成了虛空。(羅八20~21。)一切都服在敗壞之下。你買一件衣服,至終牠會變舊變壞。在宇宙中一切都是虛空,一天過一天,一切都在敗壞。但是神藉基督這位賜生命之靈的拯救,要救我們脫離宇宙中這兩個消極的東西:虛空和敗壞的奴役。 憑基督的生命得拯救,乃是藉著我們的重生、性質上的聖別、更新、變化、模成和得榮。重生洗去信徒舊人的老舊,(多三5上,)並使他們成為神的眾子。(彼前一3,約三3,5,一12~13,來二10。)我們重生之後,基督的靈繼續留在我們裡面作工聖別我們,不僅是在地位上,更是在性質上,使我們成為聖別。(羅六19,22,十五16下,帖前五23。)基督的血把我們分別出來,使我們在地位上聖別。(來十三12。)那是屬於神的救贖。但是在神的拯救裡,我們需要被聖別,不是藉著基督的血,乃是藉著內住的生命之靈。 我們在生命裡得救,也是藉著更新。(多三5下,羅十二2中。)我們每天都該被那靈更新。然後有變化,以基督生命的神聖元素新陳代謝的改變信徒的構成,使其成為祂的形像,就是神長子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羅十二2中,林後三18。)這是很大的一個步驟,也是一生之久的過程。變化乃是把神的新元素灌注到我們裡面,以頂替並除去我們的舊元素。 這使信徒在患難中誇耀,(羅五3,)使他們在環境的苦惱中得勝有餘。(八35~39。)在一切難處中,我們成了得勝的人。我們絕不會被壓制,因為我們裡面有基督的生命,也有變化一直在我們裡面進行著。這也使信徒在今世藉著洋溢之恩,在永遠的生命裡作王掌權,(五17,21,)並在來世,在千年國裡與基督一同作王,管理列國。(啟二十4,6。) 我們在生命裡得救,接著是藉著模成,將我們模成神長子基督的形像,作神人耶穌這原型的大量複製品,為著建造祂生機的身體。(羅八29。)我們在生命裡得救的最後一步是得榮,就是信徒身體的得贖,以神聖的榮耀榮化信徒的全人,使他們全享神聖的兒子名分。(23,30。)這樣的救恩使召會,就是基督生機身體的建造得著完成(由九至十一章括弧的話之後,接著的十二至十六章充分說明),這要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作神永遠經綸的中心。羅馬書前八章是說到神的救贖和拯救,接下去的三章是說到神的揀選,最後五章是說到召會生活。 貳 有分於神大能救恩的路 一 心裡信神已經叫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 你必須信神已經叫耶穌基督從死人中復活。你若這樣信,就必得救。(羅十9下。) 二 口裡認耶穌為主,並呼求主的名 你信了之後,還必須天天呼求主的名。這就是你的承認。(羅十9上,13。) 三 被浸到基督耶穌裡 最後,我們必須被浸到基督耶穌,就是三一神(父、子、靈)的具體化身裡,進入與具體化在基督裡之三一神的生機聯結裡。(羅六3,太二八19。)這就是有分於神大能救恩的路:相信、呼求、受浸。神的救贖、神的拯救、和我們的信,是神大能救恩裡的三個主要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