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篇、得釋放脫離死(一)

第三十五篇 得釋放脫離死(一) 我們已經看見,羅馬書啟示的中心點,是神將罪人變化成為兒子,以形成基督的身體。神在子裡得著彰顯,子在身體裡得著彰顯,身體在眾地方召會裡得著彰顯。我們成為神的兒子以前,乃是構成的罪人,(五19,)不但在名義和地位上,也在構成上。我們構成了罪人,因為罪進入了我們裡面。 罪進入我們這人裡面 一種物質要以某種方式構成,就必須加上特別的元素。神創造我們是善的、義的人。然而,由於亞當的墮落,罪注射到我們這人裡面。人墮落時,不只是犯了錯誤,作了錯事。如果人只是犯了錯誤,他的墮落就不會那麼嚴重。然而,在墮落時,比錯誤更嚴重的事發生了:罪注射到人裡面。 假定一位母親有一瓶毒藥在家裡,她把這瓶毒藥保存在特別的地方,並告訴她的小孩,千萬不要碰那瓶子。有一天,母親外出時,小孩想知道瓶子裡有甚麼,就拿起瓶子,打開,並且喝了一些毒藥。當母親發現所發生的事,她並不在意兒子所犯的錯誤,乃是憂慮那進到他裡面的毒藥。大多數基督徒以為,人只是悖逆神,在喫知識樹的果子上犯了錯誤。很少人領悟,因著人喫了知識樹的果子,就有個邪惡甚至屬撒但的東西,進到人裡面。由於墮落,就有一種邪惡、屬撒但的元素注射到人裡面。聖經稱這元素為罪。罪不僅僅是說謊或偷竊的事。這樣的事乃是罪的果子,不是罪本身。罪是那惡者撒但的性情。 羅馬五至八章裡多處指明,罪像個活人:牠進入,(五12,)作王,(21,)作主管轄我們,(六14,)誘騙我們,(七11,)殺死我們,(11,)住在我們裡面。(17。)罪,撒但邪惡的元素,一旦注射到人裡面,人就構成了罪人。現在我們不是正確的人;因著我們的構成,我們乃是罪人。我們行了多少善或作了多少惡並沒有不同,因為現今罪就在我們這人裡面。雖然我們外面的行為也許不是罪惡的,但我們裡面有罪惡的性情。 罪的結果 罪帶進好些東西。牠帶進了肉體和律法。因此,我們有罪、肉體、和律法的難處。但我們還有另一個難處,就是罪的終極結局-死。那裡有罪,那裡就有死。在五章十二節保羅說,『這就如罪是藉著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藉著罪來的,於是死就遍及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死藉著罪進入,且因著罪作王。所以,罪的結果有三樣:律法、肉體和死。 得釋放脫離罪、律法和肉體 羅馬五章啟示,我們已經構成了罪人;羅馬六章啟示,『罪的身體』已經『失效』,(6,)因為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藉著舊人的死,我們就得釋放脫離罪。我們在前面的信息中曾指出,在羅馬六章我們得釋放脫離罪,在羅馬七章我們得釋放脫離律法,在羅馬八章我們得釋放脫離肉體。我們脫離罪,因為我們的舊人已經釘了十字架。舊人的死使罪的身體被解雇,失效。因為罪的身體失業了,我們就不再需要作奴僕服事罪。這就是說,我們已經得釋放脫離罪。同樣,我們已經得釋放脫離律法,因為舊丈夫死了,並舉行過葬禮。在行這葬禮的時候,我們就歸與我們的新丈夫。因著失去我們的舊丈夫,並歸與我們的新丈夫,我們就得釋放脫離律法。如羅馬八章所啟示的,藉著照靈而行,我們就得釋放脫離肉體。藉著將我們的舊人釘十字架,使我們罪的身體失效,我們就得釋放脫離罪;藉著將我們的舊丈夫埋葬,並歸與別人,我們就得釋放脫離律法;藉著照靈而行,我們就得釋放脫離肉體。 死的工作 但現今我們必須面臨另一個問題:我們如何能得釋放脫離死。我們若要知道這點,就需要領會死是甚麼。每個人都在死的作王之下,並在其作工之下。在每個活人裡面,都有個東西,聖經稱為死的工作。假定某位弟兄很愛主;一天早晨,他與主交通時,定意從現在起要常常孝敬並順從他的父母,愛他的妻子,並善待他的孩子。這是他的心願。他也定意絕不要發脾氣。然而,不久以後,困難的環境興起,他又發了脾氣。你也許說,這是罪作工的結果。我贊同。但罪的功效乃是死;這是死在我們裡面作工。我們被死刺傷以後,就變得非常軟弱,無論我們怎麼努力要孝敬父母或愛妻子,我們就是作不到。 在七章七至八節保羅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然而罪藉著誡命得著機會,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面發動。』貪心不是外面的事,乃是裡面的慾望。有一天,一位在中國的傳教士告訴他的廚師,人人都是罪惡的。那廚師與他爭辯說,自己是誠實的,從未偷過別人的東西。經過進一步的詢問,纔知道甚至他們討論罪惡與誠實的時候,廚師就在想傳教士的馬,以及如何能得著那匹馬。於是傳教士告訴他:『這就是貪心,而貪心是罪惡的。』在羅馬七章,保羅也用貪心為例證。我們要控制貪心是何等困難!我們越想要不貪心,就越貪心。使徒保羅想要公義、聖別並完全。至少在某種程度上,他是成功的。他禁止自己偷竊,但他無法禁止自己貪心。事實上,他知道他不可能控制自己的貪心。所以他呼喊:『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24。) 『這死』 保羅所說的『這死』是甚麼意思?他的意思是,死在貪心的形態裡,一直殺害他。同樣,在我們裡面有個東西,每天每分鐘都在殺害我們。我們若鬆散或大意,就不會領悟這點。但我們若想要正直、聖別、屬靈並完全,就會發覺我們不完全,反而一直被死殺害。我們不需要等到老了,肉身即將死去的時候纔經歷死。甚至肉身的死也是逐漸的死。即使我們活著時,每天也多死一點;我們越老就越死。假定你有七十元,你若花了五元,就剩下六十五元。你若花了六十九元九十九分,就只剩下一分。同樣,我們在花費我們的一生。無論我們年老或年輕,我們都逐漸在死。我是有許多孫兒孫女的老人。他們告訴我他們幾歲時,我有時候想:『你們不是在活,你們都在死。』 死是深奧的事。牠殺害我們的體、魂和靈。現在牠就在殺害你的身體、心思、意志和情感。牠殺死你的心,尤其你的靈。這就是許多人死沉的來赴召會聚會的原因。他們坐在椅子上,不禱告或盡功用,因為他們死了並埋葬了。這樣死了的人不可能呼喊:『讚美主!』有些弟兄在聚會中死沉,因為他們對妻子發了脾氣。即使你對妻子不高興,外面沒有發脾氣,你的靈也會被殺死。有時候領頭弟兄問我,為甚麼這麼多弟兄姊妹在聚會中不盡功用。我告訴他們,原因是這些聖徒死了,並且裝了棺材。你怎能期望死了的人盡功用?不要勸勉他們,或給他們規條。反之,要作些事,使他們從墳墓裡復活;然後他們就會在聚會中說話。我的點是,我們裡面都有個東西,聖經稱為死。不要以為死將來纔臨到。不,死也許今天就在你裡面得勢。雖然牠名叫死,但牠非常活躍、剛強,比你有能力得多。你憑著自己無法擊敗牠。 許多時候,你在聚會中可能有感覺要讚美主或作見證。然而,你立刻開始慎重考慮,以為你不該隨便發表甚麼。你若這樣謹慎,就指明你在死的影響之下。你若被傳喚,站在法官面前的證人席上,你就必須謹慎。但你來赴召會的聚會,不需要這樣謹慎。你不需要拘謹,乃要釋放你的靈,並且說,『讚美主!阿們!我要見證基督是我的生命。』任何考慮都會使你死沉。你知道你為甚麼在聚會中謹慎麼?因為你要榮耀自己,不願丟臉。這種考慮殺死你的靈。 我們看過,因著我們裡面罪的元素,我們構成了罪人。罪的結局乃是死,就是殺死我們,並使我們死沉的。今天我們不但有罪的問題,也有死的問題。罪與死並行的事實,由羅馬八章二節得著證明:『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罪與死的律不是指兩個律,乃是一個律有兩個元素-罪與死。罪的律在那裡,死的律也在那裡。 罪的身體和死的身體 羅馬六章六節說到『罪的身體』,七章二十四節說到『那屬這死的身體』。罪的身體在犯罪作惡上非常活躍,並且精力充沛。我們要作神的事時,常常覺得疲倦、欲睡、且需要休息。但有機會犯罪作惡時,疲倦就消失,因為罪的身體十分有能力。雖然罪的身體是強壯的,但死的身體是軟弱的。在從事屬世的消遣上,罪的身體是活躍的;但在參加召會的聚會上,死的身體是軟弱的。死的身體也許使我們說,『我無法去聚會。我覺得不舒服,並且昨晚我的孩子使我無法入睡。我十分軟弱、疲倦。我需要留在家裡休息。』同一個身體也許是罪的身體,或是死的身體,就看牠與甚麼有關。與罪有關,牠是強壯的;與神有關,牠是軟弱的。我們的靈被點活、活著、並受操練時,我們的身體就不疲倦。但我們的靈冷淡、甚或不冷不熱時,我們也許就不願去聚會,而寧願留在家裡休息。有些姊妹也許說,『最近三天我忙得精疲力盡。我不能去聚會;我需要休息。』雖然這似乎是事實,實際上卻是虛假的藉口。 生命賜給我們必死的身體 正如我們所看見的,在七章二十四節保羅呼喊:『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脫離這死的路見於八章二節,乃是藉著生命之靈。我們需要轉到我們的靈裡,並照著我們的靈而行。不要相信你疲倦的感覺。這樣的感覺,一百次有九十九次是謊言。聚會的時間到了,不要說你很疲倦。那是謊言,你不該相信。你也不該想要定意作甚麼,因為那不管用。我們所需要作的,其實非常簡單:轉到靈裡,留在靈裡,並且照著靈行動、舉止、並行事為人。我們若這樣作,在我們靈裡那生命之靈甚至會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那些從主接受負擔禁食的人,也許數日不食,不覺得飢餓,也不覺得疲倦,因為他們活著,不是憑著肉身的力量,乃是憑著來自他們靈裡的力量。裡面的靈成為他們活著之能力的源頭。不信者若這樣禁食,也許只要一兩天後就不行了。但我們信徒若受主的引導禁食,並且在靈裡禁食,就可以維持許多天而毫無問題。那段期間我們活著,不是憑著我們肉身的力量,乃是憑著來自我們靈裡的力量。內住的靈從我們靈裡賜生命給我們的肉身。我們得釋放脫離死是同樣的原則。 我們若在聚會中靜默,就表示我們是在死的殺死、致死之下。這時候我們必須轉到我們的靈裡,並讚美主。我們若對參加聚會、禱告、或與聖徒交通感到厭倦,這也表示我們是在死的殺死和削弱之下。我們若要脫離這個,就必須轉到我們的靈裡,並且說,『讚美主!主耶穌!阿利路亞!阿們!』立刻你會覺得來自你靈中泉源的能力和力量,傳輸到你必死的身體裡。 基督安家在我們裡面 羅馬八章是很深的一章,不但在道理上,也在經歷上。我們越經歷這一章,牠似乎就變得越深。就道理而論,要背誦本章的經文很容易。但其中所包含的經歷卻深奧得無法測度。例如,十一節的經歷就不可能述盡說竭:『然而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裡面,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也必藉著祂住在你們裡面的靈,賜生命給你們必死的身體。』本節啟示,內住的靈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我們必須將本節與上一節放在一起,上一節說,『基督若在你們裡面,身體固然因罪是死的,靈卻因義是生命。』因為基督在我們裡面,我們的靈就是生命,儘管我們的身體因罪是死的。十一節說,這位基督,就是那靈,必須不僅在我們裡面,也住在我們裡面。有基督在我們裡面是一回事,但有基督住在我們裡面是另一回事。十節有『在…裡面』;然而,十一節不再只是『在…裡面』的事,乃是『住在…裡面』的事。基督是僅僅在你裡面,還是住在你裡面?我們需要基督的內住。為此,我們必須把我們這人裡面的地位給祂。基督在你裡面,但祂也許沒有住在你裡面,因為祂在你裡面沒有地位、空間。你若讓基督住在你裡面,內住的基督,就是內住的靈,就要從你的靈將生命分賜到你必死的身體裡。這就是說,內住的靈要將祂自己從你的靈擴展到你身體的肢體裡。 內住的基督叫你的靈活過來以後,祂就要點活你死沉身體的肢體。我相信你的靈裡有基督,並且你的靈是生命,但我擔心基督不能分賜生命到你死沉、必死的身體裡。一面,我們的身體是死沉的身體;另一面,牠是必死的身體。讚美主,在八章十一節,我們看見生命能供應我們死沉身體的路!這路就是讓基督住在我們裡面,安家在我們裡面。這裡的『住』,原文不是一般的住字,乃是與以弗所三章十七節說到基督安家在我們心裡所用的字同字根。這字根意房屋或家。因此,這不是普通的住字,乃是與基督安家在我們裡面有關的重字。 把地位給基督 基督要在我們裡面得著更多的地位,並安家在我們裡面。但祂也許沒有自由定居在我們裡面。毫無疑問,我們的靈是生命,但我們的身體裡也許沒有生命。我們的靈裡也許有基督,但我們並沒有彰顯祂。有些人說,呼喊和讚美沒有用。但若沒有用,為甚麼有些人能說,『讚美主!』有些人不能?許多牧師不能這樣說,因為就某種意義說,他們被殺死了。數年前,一位年輕人在特會中站起來說,他不贊成呼求主耶穌的名。但他說話時,自然而然呼喊:『哦,主耶穌!』這樣的事例還有許多。 許多人沒有讚美主,因為他們的靈軟弱,他們那沒有被內住的基督點活過來的身體,因內住的死而死沉。然而,我們若讓基督在我們裡面得著一點地位,生命就會供應我們必死的身體。生命會從我們的靈擴展到我們死沉的肢體裡,並且我們會開始讚美主。我們越讚美主,我們的全人就越得著能力。 得著自由的人 我們不能否認,罪與死的元素在我們裡面。我們何等感謝主,我們也有稱為『生命之靈』的元素。不但如此,我們有內住基督的元素。有了這些元素在我們裡面,問題就是我們『烹調』時要用那一樣。一位姊妹在廚房裡放了許多材料,但一切都在於她選擇那些材料烹調。我們需要一直轉到我們的靈裡,並且照著我們的靈而活。我們若這樣作,內住的基督對我們就是真實的,我們也會看見祂是何等無限。至終,祂會將祂自己從我們的靈擴展到我們死沉、必死的身體裡。這樣,我們就會完全得釋放脫離死。 我們得釋放脫離罪、律法、肉體和死,就是真正得著自由的人。我們是這樣的人,就不再在罪、律法、肉體和死之下。得釋放脫離這一切事的路,就是使我們的舊人釘十字架,使我們的舊丈夫埋葬,並轉到靈裡,將我們的心思置於靈,且照著靈而行。我們若這樣作,至終就會完全得釋放。這話也許相當簡單扼要,但我們若實行並經歷,就會看見這話是無限無量、無法測度、且高深奧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