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篇、在實行身體生活上的變化(三)以及在服從、愛、和爭戰上的變化

第二十七篇 在實行身體生活上的變化(三)以及在服從、愛、和爭戰上的變化 伍 藉著過正常的生活 我們看過變化的定義,以及在實行身體生活上與變化有關的三點:獻上身體,更新心思,以及運用恩賜。現在我們來到進一步的點:過正常的生活。(羅十二9~21。) 一 對別人 1 愛 我們過正常的生活,首先該對別人有愛。在九節保羅說,『愛不可假冒。』在十節他說,『愛弟兄,要彼此親熱。』 2 恭敬人 十節也說,『恭敬人,要互相爭先。』在恭敬人的事上,我們的行動必須快,並且要搶先恭敬別人。 3 交通與待客 不但如此,我們在聖徒缺乏上需要有交通,待客要追尋機會。(13。) 4 與喜樂的人同樂,與哀哭的人同哭 在十五節保羅說,『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在我們能與別人同樂、同哭以前,我們必須變化。有些人生來就是這樣,不會哀哭或喜樂;無論你多歡喜或快樂,他們還是沒有表情,就像天主堂門口的馬利亞雕像,從不改變表情。有些弟兄姊妹就是這樣,不知道怎樣與別人同樂或同哭;他們像石頭一樣,沒有人的情感。然而,召會生活需要有情感的人。我們都必須情感適宜,並且滿了表情。我盼望有一張能適宜並充分表達我一切情感的面孔。我們不能把一些石頭面孔的人放在一起,稱之為召會生活;我們必須是活石,是滿了情感的石頭。我們必須學習與別人同樂、同哭。 5 思念相同的事 然後保羅勸戒我們說,『要彼此思念相同的事,不要思念高傲的事,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為精明。』(16。)保羅很實際。他告訴我們要俯就卑微的人(原文或譯作事);他這樣說,就把一切的人和事包括在內。我們該盡力俯就卑微的。不要那樣高傲,倒要俯就卑微的。 二 對神 十一節描述我們對神該怎樣:『殷勤不可懶惰,要靈裡火熱,常常服事主。』 1 不懶惰 在召會生活裡,我們需要殷勤。沒有一個懶惰的人在實行召會生活上能得勝。為著身體的緣故,我們的懶惰必須受對付。 2 靈裡火熱 為著身體生活,我們需要獻上的身體、在魂的變化中更新的心思、以及火熱的靈。我們全人-靈、魂、體-都包括在召會生活裡。為著召會生活的緣故,我們的身體需要獻上,我們的魂需要變化,我們的心思需要新陳代謝的改變。我們的心思必須更新,不是僅僅藉著教導,乃是藉著變化,有基督的元素擴展到其中,產生新陳代謝的改變。我們魂的變化主要在於我們心思的更新。我們若對實行召會生活認真,就需要獻上身體,魂被變化,並且靈裡火熱、焚燒。我們若有心為著召會生活,卻沒有將身體獻給召會,我們就不實際。然而,假定我們的身體在召會生活裡,但我們的心思卻被老舊的觀念、想法、和傳統所充滿;假定我們的心思被自己天然的聰明、想像、和觀念所佔有;我們的身體也許來到召會,但我們卻帶來自己麻煩的心思,這樣未更新的心思會成為召會很大的難處。所以,我們的身體必須獻上,我們的心思必須更新。假定因著主的憐憫,我們的身體獻上了,我們的心思更新了,但我們的靈仍然冷淡,那對召會生活絕不管用。我們獻上身體,更新心思以後,還需要靈裡焚燒。我們何等渴望看見,在主恢復裡所有的聖徒都有三個特徵:為著召會生活完全獻上的身體;藉著在魂裡新陳代謝的變化而完全更新的心思,就是脫離屬世、天然、和宗教思想,被主的心思全然浸透,並單純為著主的心思;以及火熱的靈。倘若在主恢復裡所有的聖徒都是這樣,召會生活將是何等美妙。 3 作奴僕服事 在召會生活裡,我們必須作奴僕服事主。奴僕是已賣給主人,並且不再有任何自由的人。我們需要為著身體生活作這樣的人,作奴僕服事主,沒有自由照著自己行事。所以,我們對神不可懶惰;我們必須靈裡火熱,作奴僕服事祂。 三 對自己 在羅馬十二章我們也看見,正常生活中對自己的四方面。 1 在指望中喜樂 我們基督徒該是喜樂的人,因為我們時時享受主。我們若享受主的豐富,不但裡面會喜樂,外面也會喜樂。甚至在為難的時候,我們也應該並且能彀能在指望中喜樂。我們不是沒有神、沒有基督、沒有指望的人。(弗二12。)我們有神,我們也有基督。所以,無論情形如何,我們都有指望,我們也都能在指望中喜樂。 2 在患難中忍耐 我們基督徒也必須能忍受患難。我們必須是忍耐的人。我們在指望中喜樂,就能忍受任何一種患難。羅馬五章三節說,我們能在患難中誇耀。我們不但在患難中忍耐,也在患難中誇耀。 3 在禱告上堅定持續 我們要忍受患難,就需要在禱告上堅定持續。我們需要恆切禱告。這不但使我們能忍受患難,也使我們能留在對主的享受裡,留在祂的同在和祂的旨意裡。 4 惡要厭棄並勝過,善要貼近 除了這一切以外,我們作神聖別的子民,必須厭棄並勝過惡事,貼近善事。我們分別歸神的基督徒,必須維持最高行為的標準,超過講究道德與倫理之人的標準。 四 對逼迫者與仇敵 在與我們的逼迫者和仇敵的關係上,我們也必須過正常的生活。 1 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逼迫我們的,我們該祝福,不該咒詛。(羅十二14。)無論人對我們多壞,我們的口只該發表祝福,不該發表咒詛。我們作主仇敵的時候,主是怎樣祝福了我們!我們也該同樣祝福我們的仇敵和逼迫者。這也是跟隨主腳蹤之生活的一方面。 2 不以惡報惡 我們應當不以惡報惡。(17。)在律法之下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今天我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我們不可以惡報惡,乃要以善報惡,正如主對我們所作的。 3 不為自己伸冤 不但如此,我們不該為自己伸冤,寧可給神的忿怒留地步;因為伸冤在主。(19。)我們過正常的人性生活以實行召會生活時,不該以任何方式為自己伸冤。我們該願意受人的虧負,並受一切的損失。我們該將整個的情況,交在神主宰的手中,給祂地位,照著祂的主宰作祂喜歡作的。 4 藉著給他們喫,給他們喝,把炭火堆在他們的頭上 在二十節保羅說,『反而『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喫,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這是真正愛我們的仇敵。我們對他們的愛,將是堆在他們頭上的炭火,使他們轉向主。要使我們的仇敵平靜,最好的路就是給他們東西喫喝。因此,保羅吩咐我們:『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21。) 5 與眾人和睦 最後,若是可能,我們需要與眾人和睦。(18。)有時候不可能與眾人和睦,因為對方不願意有和睦的生活。在這樣的情形裡,我們不能作甚麼。所以保羅說,『若是可能,』我們該與眾人和睦。 五 一般的:準備在眾人面前作善美的事 一般說來,我們必須『準備在眾人面前作善美的事』。(17。)我們必須在眾人面前準備作善美的事,我們必須豫先有準備。我們要避免絆跌人,就不該反對任何善美的事。然而,我們不該盲目的顧到這些善美的事,免得我們受打岔離開主的路。我們不僅生活在神面前,也生活在人面前,所以我們需要準備在眾人面前作善美的事。林後八章二十一節說,『我們留心作善美可敬的事,不但在主面前,也在人面前。』 在服從、愛、和爭戰上的變化 壹 在服從上 羅馬十三章一節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都當服從,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從神來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設立的。』人天然的性格是背叛的,但變化的性格是服從的。要使自己服從神所設立的掌權者,需要相當的變化。姊妹們,你若要服從丈夫,就需要變化。我們若服從神所設立的掌權者,就指明我們已有相當的變化,因為我們天然的性格和個性是背叛的。我們生來就是背叛的;我們對權柄天然的回應是說,『不。』因此,服從權柄,需要從生命長大而來的變化。『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設立;抗拒的必自招處罰。』(2。)抗拒掌權的沒有益處。處罰或者會從掌權的降臨在你身上,或者會直接從神臨到你。 在五節保羅說,『你們必須服從,不但是因為忿怒,也是因為良心。』因為良心的緣故,我們需要學習藉著變化而服從掌權的。 不但如此,當得稅的,我們需要給他上稅;當得捐的,我們需要給他納捐。當懼怕的,我們必須懼怕他;當尊敬的,我們必須尊敬他。凡是人所當得的稅項、懼怕和尊敬,就給他們;這指明我們服從掌權的。 貳 在愛上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因為『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心,』以及任何別的誡命,都總括在「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一句話裡面了。愛是不加害與鄰舍的,所以愛乃是律法的完滿。』(8~10。)愛的誡命總括一切其他的誡命。我們需要聖靈在我們裡面作工,在生命裡給我們相當的變化,使我們對眾人實行愛。愛是生命的彰顯。愛不僅是外面的行為,也是裡面生命的表現。單單想要愛,而沒有生命的供應,是不管用的。我們要愛人而自然的成全律法,就需要生命的供應和生命的變化。我們天然的生命不是神愛的生命。我們需要在生命裡變化,使我們有神愛的性情以愛人。我們若不在意愛別人,就不需要生命裡的變化。但我們若要對眾人實行愛,就需要在生命裡變化。 參 在爭戰上 現在我們要來看在從事爭戰上的變化,這是指屬靈的爭戰。十一節說,『再者,你們曉得這時期,現在就是你們該睡醒的時刻了,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這裡的得救,是指得救的最後一步,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得救包含我們的靈、魂、體。在得救的第一步,主重生我們的靈;在第二步,祂變化我們的魂;在第三步,就是最後一步,在祂回來的時候,祂要將我們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成為榮耀的身體。(腓三21。)羅馬十三章十一節說,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這是指得救的第三步,就是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換句話說,這是指我們的身體得贖,或用另一個辭,就是八章十九、二十一、和二十三節裡所啟示完滿的兒子名分。 一 睡醒 我們需要領悟,現在就是該睡醒的時候了。雖然黑夜是睡覺的時候,但『黑夜已深』。(十三12。)所以,我們該睡醒,儆醒,不再睡覺。 二 脫去黑暗的行為,穿上光的兵器 現今的世代是黑夜,主耶穌回來時是黎明,將來的世代,就是國度時代,是白晝。因著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所以我們不僅需要睡醒,也需要脫去黑暗的行為,穿上光的兵器。(12。)這指明爭戰。 三 行事為人好像在白晝 『行事為人要端正得體,好像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縱慾淫蕩,不可爭競嫉妒。』(13。)這些行為都必須撇棄。這些是黑暗的行為,而我們是白晝之子。 四 穿上基督 十四節非常重要:『總要穿上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打算,去放縱私慾。』十二節告訴我們要『穿上光的兵器』,十四節告訴我們要『穿上主耶穌基督』。我們將這兩句放在一起,就能看見主耶穌基督自己就是光的兵器。不但如此,『不要為肉體打算,』相當於八章十二節,在那裡保羅說,『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照肉體活著。』十三章十四節的爭戰是在私慾和那靈之間,如在加拉太五章十七節者。基督就是那靈。(林後三17。)因此,我們必須穿上基督,好與我們的私慾爭戰。這裡的爭戰與以弗所六章十二節所說的魔鬼或空中的執政者無關;這裡是與我們必須藉著穿上主耶穌基督作為光的兵器以對抗的私慾有關。這種爭戰與羅馬七章二十三節者不同;那裡是我們肉體中惡的律與我們心思中善的律交戰,與那靈無關。但這裡是我們藉著穿上基督,與肉體黑暗的行為爭戰。 穿上基督是甚麼意思?我們已經浸入基督,並且已經在基督裡面。(羅六3,加三27。)那我們為甚麼還需要穿上基督?穿上基督實際上的意思就是憑基督活著,(加二20,)並活出基督,(腓一21,)而顯大基督。(20。)雖然我們在基督裡,但我們需要憑基督活著,並實際活出基督。我們需要有憑著基督並彰顯基督的日常生活。基督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彰顯,就是我們與肉體爭戰的兵器。既然羅馬十三章十四節的爭戰不是對抗魔鬼和屬靈的邪惡,乃是對抗肉體同其一切私慾,我們就需要憑基督活著。我們越憑基督活著,祂就越成為我們對抗肉體私慾的兵器。 五 不為肉體打算 保羅說,我們不該為肉體打算。我們不該供應肉體甚麼。這指明肉體繼續存在。無論我們成為多麼的屬靈,肉體仍能復甦。肉體是飢餓的,渴望食物;但我們必須把牠餓死,不為牠打算,不允許牠放縱私慾。 為肉體打算是甚麼意思?年輕人也許特別覺得難領會這點,所以我要舉一些例證來說明。現今人類社會黑暗並邪惡,為肉體有無數的打算。譬如,請你想想看報紙同其圖片和廣告。我不信有人能屬靈到一個地步,看見報紙上邪惡的圖片,而不會受影響。你的經歷會向你證實,你看見報紙上的一些廣告和圖片時,你的肉體就會被挑動。那些電影廣告在為肉體打算。不但如此,電視也被仇敵大大利用,供應食物給飢餓的肉體。我不是墨守成規的說,基督徒不該看電視,但我的確要說,最好是遠離電視。不要以為你很剛強。假定附近有一口深井,我若不願掉在井裡,就該遠離牠,不該在周圍行走。然而,我若繼續在井旁行走,即使今天沒有掉進去,將來也可能會掉進去。最好是受保護並遠離這井。同樣,看電視是危險的。你若要看電視,應當禱告:『主,與我一同看電視。在我靈裡與我是一來看電視。』你若這樣禱告,你看電視也許沒有問題;不然,可能你該考慮放棄看電視。無論如何,電視成了仇敵為肉體打算的有力工具;許多惡事發生,都是電視影響的結果。 我先前說過,很難斷定要將十三章放在羅馬書的那一分段。牠也許是十二章的繼續。倘若這章實際上不屬於過正常生活的這段,至少與這段密切關聯。所以,十二章九節至十三章十四節可視為一整段,說到過正常的生活。毫無疑問,十二章一至八節與實行身體生活有關。隨著這身體生活的實行,我們需要十二章九至二十一節(可能也包括十三章)所描繪的過正常的生活。我們不該忽略羅馬書的這部分。這段所有的經文都非常清楚,我們不需要多說。年輕人背誦其中一些經文,如『愛不可假冒』,『惡要厭棄,善要貼近』,『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會是很大的幫助。這些話幾乎是格言。年輕人背誦這些經文,會幫助他們經歷變化;這會使他們過正常的生活,以實行正當的召會生活。我們若沒有過這樣正常的生活,就缺少召會生活必需的基礎。我信因這緣故,保羅在描述召會生活的實行以後,立刻就陳明正常為人生活的條件。全本聖經對於正常生活最佳的陳明,見於這些經文。所以,我們需要就著這些經文有禱告,並且彼此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