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篇、為著祭司職任的聖別生活,以及不彀資格盡祭司職任者

第五十篇 為著祭司職任的聖別生活,以及不彀資格盡祭司職任者 讀經: 利未記二十一章一至二十四節。 我非常欣賞利未記這卷書的順序。十一至十五章暴露我們的光景,十六章向我們陳明遮罪,十七章帶我們寶貴基督的身位並祂救贖的工作。接著,十八至二十章論到神聖別子民的聖別生活。這將我們帶到二十一章,論到為著祭司職分的聖別生活。 我們要曉得,每一位神的子民都是祭司,這是很重要的。不僅僅神子民中的一班人是祭司,乃是所有神的子民,都該是祭司。聖別子民的聖別生活乃是為著祭司職任。十八至二十章所啟示這聖別的生活,我們已經說過了,現在需要來看,這樣的聖別生活乃是為著祭司職任。 利未記二十一章有兩個段落。第一段,二至十五節,是論到為著祭司職任的聖別生活。第二段,十六至二十四節,是論到不彀資格盡祭司職任者。雖然我們已重生進入聖別的職司職任,我們仍可能在某些方面,甚至在許多方面,不彀格盡祭司職任。 壹 為著祭司職任的聖別生活 一 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玷污自己,除非為了至親 利未記二十一章一至四節告訴我們,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玷污自己,除非為了至親。這表徵我們這些新約的信徒,既是神的祭司,就不該像一般人那樣行事為人,玷污自己。 我們是為著神聖別祭司職任的聖別子民,我們必須謹慎,不接觸任何會玷污我們的事物。受玷污就是使我們成為世俗的,像那些在死亡裏的人一樣。我們已被聖別,不該受玷污。 二 不可使頭上光禿,不可剃去鬍鬚的周圍,也不可劃身 『他們不可使頭上光禿,不可剃去鬍鬚的周圍,也不可劃身。』(利二一5。)這表徵我們應當接受神為我們所命定的一切,服在神的權柄之下,不可用人工去改變、顯露或裝作,乃要自然,越自然越好。 使頭上光禿,指明我們不服神作頭的權柄,不接受神在我們身上的權柄。因此,我們不該使頭上光禿。 剃去鬍鬚的周圍或劃身,指明我們用人工,使神所設計並創造的身體有所改變。就著某一面說,這樣改變自己,乃是玷污自己,所以,不要改造,乃要自然。 三 要聖別歸神,不可褻瀆神的名,因為他們獻上作神食物的火祭 二十一章六節說,『他們要聖別歸神,不可褻瀆神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神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聖別。』八節接著說,『你要使他成聖,因為他獻上神的食物;你要以他為聖別,因為我,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是聖別的。』這表徵我們這些將基督供給神作食物,給神享受的人,該將自己分別出來,聖別歸神。 我們是神的祭司,實際上乃是神的『廚子。』我們獻上基督給神,意即我們『烹調』基督作神的食物給神滿足。我們需要喫,神也需要喫。我們喫神為我們烹調的,神喫我們為祂烹調的。我們是神的『廚子,』應當是沒有受過玷污的聖別之人,使我們不至於褻瀆聖別之神的名。 四 要在婚姻上純淨 七至九節告訴我們,祭司要在婚姻上要純淨。這表徵我們這些新約的祭司,應當在至親的屬人關係上純淨。我們必須在這關係上純淨,以保持聖別祭司職任的地位。 五 要有為著祭司職任的膏油 十節上半說到祭司『頭上倒了膏油。』這表徵我們這些新約的祭司,有施膏的靈,使我們盡祭司的事奉。我們已為包羅萬有的靈所膏。今天這靈不僅在我們裏面,也在我們身上,使我們盡祭司的事奉。 六 穿戴承接祭司聖職的衣服 十節又說到祭司『承接聖職,穿戴聖衣。』這表徵我們該過一種合乎祭司事奉的生活。 這裏的『承接聖職』實際上就是就職。在出埃及二十九章,我們看見祭司就職的時候,都穿上祭司的衣服,從那時起,祭司就穿戴承接聖職的衣服。衣服表徵我們的生活,我們的行為。今天我們這些神的祭司要穿戴承接聖職的衣服,就是要有合乎祭司職分的生活。 七 不可蓬頭散髮 按照十節下半,祭司不可蓬頭散髮。這表徵我們不可不順從,不受約束,任意妄為。就豫表說,我們該將頭髮梳理整齊,藉此表明我們服從神作頭的地位,服從神的權柄。不僅如此,我們的行事為人,特別是我們的言語,該受約束。言語毫無約束是不對的。凡行在神聖別中的人,必是一直受神面光規律的人。因此,他日常的行事為人是有規矩的。我們一切所行所言的,都該有好規矩。 八 不可撕裂衣服 祭司不可撕裂衣服。(利二一10下。)祭司撕裂衣服,表示他的行為墮落。祭司不可撕裂衣服,表徵我們不可使自己的道德破產。 九 大祭司因著聖所和膏油的聖職,連父母的死,也不可玷污自己 『不可走近死人,即使為了父母,也不可玷污自己;不可出聖所,褻瀆了神的聖所;因為神膏油的聖職在他身上。我是耶和華。』(利二一11~12。)這表徵當我們身負最高的祭司職分,與神的交通最密切時,我們應當約束天然的情感,即使是對父母的情感,也不可因此玷污自己。 這些經節指明,祭司職任越高,要求越多。祭司可以顧到父母的死,但大祭司甚至父母的死也不可因此受到玷污。因著聖所,也因著膏油在他身上,他必須留在大祭司的祭司職任裏。他必須為著他聖別的祭司職任,留在神的分別和聖職裏。我們今天身負最高的祭司職任,也必須節制天然的情感,即使是對父母的情感,也不可因此玷污自己。對人來說,這並不容易。然而,我們所有的生命,能給我們力量,過這樣聖別的生活。 十 在婚姻的事上要純潔,甚至與大祭司的後代有關 利未記二十一章七、九、十三至十五節說到在婚姻的事上要純潔,甚至與大祭司的後代有關。這表徵我們這些在神的事奉中負最高責任的人,在至親的屬人關係上應當純淨,這是為我們自己,甚至是為我們的後代。 這段各點,是過合乎祭司職任之生活所要守的規條。按照新約,我們都是祭司,不是平常人。既是祭司,我們就不僅該過聖別子民的生活,乃該過聖別祭司的生活。子民多少還有些凡俗,但祭司是完全分別歸神,完全聖別歸神的。 貳 不彀格盡祭司職任者 二十一章第二段(利二一17~24)論到不彀格盡祭司職任的人。這段告訴我們,甚麼會使我們不彀格盡祭司的職任,喪失我們作神祭司的資格。 一 祭司有殘疾(缺陷)的,不可近前來獻神的食物 祭司有殘疾,就是有某種缺陷的,不可近前來獻神的食物。(利二一17~21。)這表徵在我們中間凡是缺少基督的,就不能照料基督作獻給神的食物。我們是神的祭司,應當每天顧到基督,將祂供給神作食物,使神滿足。但我們若有缺陷,就不彀格盡這祭司的事奉。因此,我們必須注意自己的缺陷。 二 使人不彀格盡祭司職任的殘疾(缺陷) 現在我們來看使人不彀格盡祭司職任的各種缺陷。 1 瞎眼 瞎眼(利二一18上)使人不彀格盡祭司的職任。瞎眼表徵因缺少基督作光照的光而缺少視力。我們若缺少基督的光,就沒有足殼的視力,這缺失會使我不彀格盡祭司的職任。 我們這些新約的信徒,乃是神的祭司,但我們仍需要視力來看屬靈的事物。為此,我們需要經歷基督,特別需要經歷祂是光。我們若這樣經歷基督,我們就在祂的光照中,接受光和視力,看見人所看不見的。 2 跛足 跛足(利二一18中)表徵因缺少加力的基督,因而無力行動。今天許多信徒都是跛足的、瘸腿的,因此不彀格盡新約祭司的職任。傳統基督教聚會和事奉的老路,乃是造成這跛足的原因,因牠抹煞了信徒生機的功能,因而廢掉了信徒作祭司事奉的資格。 我們需要學習在加力的基督裏行事。保羅說,『我在那加我能力者的裏面,凡事都能作。』(腓四13。)我們若學習享受基督的加力,就不會跛足,也不會瘸腿了。 3 塌鼻子 塌鼻子(利二一18下)表徵在事奉神的事上,缺少基督作我們的感覺。在靈界中,許多事不能看見或摸到,只能感覺,就是『嗅著。』我們若要感覺這些事,就需要有正確的鼻子。這就是說,為了作祭司事奉神,我們需要敏銳的嗅覺。這是我們屬靈生活所必需的部分。雅歌的追求者,因有鼻子『彷彿…利巴嫩塔』(歌七4下)而受到讚美。這種鼻子不是塌的,而是高的,有敏銳的嗅覺。 4 一個肢體長於另一肢體 一個肢體長於另一肢體(利二一18下)表徵越過了基督,在基督以外摸了不該摸的。有些聖徒越過了基督,在基督以外摸了不該摸的。然而,我們應當留在我們的限度裏,我們的限度就是基督。我們該受我們對基督之經歷的限制。我們若這樣受限制,就得著平衡,不會有肢體長於另一肢體。 5 折手折腳 折手折腳的祭司是不彀格的。折手折腳(二一19)表徵我們裏面有一部分,在基督裏是不完整的。在我們的屬靈生活上,我們必須是完整、完全、並平衡的。我們裏面若有任何部分受到破壞,都會使我們不彀格事奉神。 6 駝背 駝背(利二一20上)表徵因缺少對屬天基督的經歷,只能看見地上的事,看不見天上的事。(參西三1~3。)我們若缺少對屬天基督的經歷和享受,就會是個駝子。我們需要舉目並思念諸天之上的事,因為我們的基督在那裏,我們的盼望和我們的國藉也在那裏。(西一5,腓三20。)我們不該是駝背的,乃該是脊梁挺直的人。我們該是屬天的子民。 7 矮矬 矮矬(利二一20下)表徵在生命的長大上,缺少基督的身量。(參弗四13。)有些聖徒是屬靈的矮人。他們聽了許多信息,也知道了很多,但在身量上卻沒有增加。在他們身上,基督的度量仍是一樣。他們成了老矮人。 8 視力有毛病 視力有毛病(利二一20上)表徵因為缺少對基督完滿的看見,而對屬靈的事物沒有完全的眼光。我們有多少看見,在於我們照完滿的看見而經歷基督有多少。對基督有完滿的看見,會加強、甚至擴大我們的眼光。 9 長濕疹 長濕疹(利二一20下)表徵因為缺少基督的靈,在生活上有不正常的表現,不只自己感覺不妥,也叫別人感覺難過。有些聖徒有屬靈濕疹。這就是說,他們的生活中有些不正常的東西,因著『發癢,』使他們沒有平安,且顯出令人不快的樣子,叫別人不舒服。 10 長疥瘡 長疥瘡(利二一20下)表徵由於缺少活基督,使自己不舒服,所表現出來的也叫別人為難。 疥瘡和濕疹是同一類的缺陷。二者都使聖徒感覺不舒服,並有一種顯出、表現,在召會生活中叫人感覺為難。召會中有這樣的聖徒,他們常因『發癢』和不正常的表現而引起難處。 11 腎子損壞 腎子損壞(利二一20下)表徵由於嚴重的缺少經歷基督作生命,以至屬靈的生育機能受到破壞。我們若沒有充分的經歷基督作生命,屬靈的生育器官就會受到損壞。 三 有殘疾的人,可以喫神的食物,無論是至聖或聖的,但不可進到幔子前,或接近祭壇,免得褻瀆那使他們成聖之耶和華的聖所 『神的食物,無論是至聖的或聖的,他都可以喫。但他不可進到幔子前,或挨近祭壇,因為他有了殘疾,免得褻瀆我的聖所,我是使他們成聖的耶和華。』(利二一22~23。)這表徵有殘疾的信徒雖然能享受基督(神的食物)作他們的食物,卻沒有資格在召會(神的聖所)中,或在十字架(由祭壇所豫表)四周,事奉神,免得玷污神的聖物。 我們這些新約的祭司若是有了殘疾,有了缺陷,這會使我們不彀格盡祭司的事奉、然而,我們仍有資格享受基督作我們的食物。 我們若用本篇信息的綱要來讀利未記二十一章,就會清楚,為著保守我們作祭司事奉神的資格,我們該是何種的人。我們需要過一種與祭司職任相配的聖別生活,也需要保守自己完整、完全、並有適當的平衡。我們怎能作這樣的人?惟有藉著天天接觸完全的基督,享受祂並經歷祂,祂就要使我們完整、完全且得到適當的平衡。這樣,我們就彀格在新約時代作祭司事奉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