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篇、律法的重申(七)

第十四篇 律法的重申(七) 讀經: 申命記十四章三至二十一節,二十八至二十九節,二十六章十二至十五節,十五章一至十一節。 在前面的信息中,我們說過一般的勸戒和警告。(申五32~十三18。)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開始來看一般律例和典章的重申。  肆 重申一般的律例和典章 申命記十四章一節至二十六章十九節論到一般的律例和典這裏的典章實際上就是判決。當律例加上判決,這律例就成了典章。 一 關於聖別的飲食 十三章論到背道,十四章論到飲食。三至二十一節說到聖別的飲食。我們需要非常小心我們的飲食,因為細菌能藉所喫的食物傳播進來。 1 表徵甚麼樣的人是不潔淨的,甚麼樣的人是潔淨的 聖別的飲食表徵甚麼樣的人是不潔淨的,甚麼樣的人是潔淨的,是神的子民可接觸的,使他們保持聖別。在神眼中,接觸人就是喫,就是將東西接受到我們裏面作維持的實質。 我們是神聖別的子民,不僅需要留意分裂和背道的事,也要留意所接觸的人。我們為人需要社交,不能單獨生活,不與人接觸。但是當我們接觸人時需要小心,因為我們與人接觸,就接受他們的所是、所有並所知道的。接觸人乃是一種喫;營養學家說,我們所喫的會成為我們的所是。這就是說,我們至終會像所接觸的人。所以,我們接觸人時,需要分辨誰是不潔淨的,誰是潔淨的。(關於這事的細節,請參看利未記十一章的生命讀經信息。) 2 禁止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申十四21下。)母奶是為著滋養,但煮羊羔等於殺死。這指明在神眼中,任何活的牲口若不是正當的宰殺,就不潔淨,不適合喫,就是不適合接觸。 二十一節下半的奶豫表用以餧養初信者,神話中的奶,就是基督的生命供應。(彼前二2,來五12~13,林前三2。)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豫表神話中的奶不該用來殺死在基督裏的初信者。我們該用話中的奶,就是基督這生命的供應,餧養初生的基督徒,而不是去殺死他們。然而,有許多基督教的教師用神的話來『煮』別人,而不是餧養他們。今天製造分裂的人就是在作這事。製造分裂的人用聖經裏的經文來煮新人,殺死新人。他們就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我們實行新路的時候,該用聖經節餧養初信者。基督那產生奶的話,總該用來餧養在基督裏的嬰孩,絕不該用來殺死他們。 一面,我們的飲食不該毫無辨別力;另一面,我們不該讓人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我們需要幫助年幼者,保謢他們,免得他們被製造分裂的人所煮。 在申命記十二、十三章,我們看見必須恨惡、避開分裂和背道。要這樣作,需要在與人的接觸中有辨別力,就是十四章所指明的。有些人帶著分裂和異端的細菌。我們若不運用辨別力來接觸這樣的人,可能在不知不覺中受到了感染,因為這些細菌非常有傳染性。一位聖徒一旦這樣受到感染,就會對主的恢復以及召會生活冷淡。所以,為著避免分裂和背道,我們在接觸人的時候應該謹慎。不僅如此,我們還需要保護年幼的人,免得那些人用神話中的奶來煮他們,殺死他們。 二 關於幫助缺乏的人 申命記中有好幾段說到幫助缺乏的人。(申十四28~29,二六12~15,十五1~18,二三15~16,19~20,二四6,10~15,17~22。) 1 每三年的末一年要以十分之一幫助 a 要將十分之一取出來,存在城中,當作富餘,顯出美地出產的豐滿 關於幫助缺乏之人的律例有許多項。第一,每三年的末一年要以十分之一幫助。(申十四28~29,二六12~15。)神囑咐以色列人每年向祂獻上十分之一。每一年,他們出產的十分之一都要獻給神。此外,十四章二十八節對所取的十分之一有進一步的囑咐。『每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當年土產的十分之一,都取出來,存在你的城中。』每三年他們要將另外十分之一存在城中,當作富餘,以顯出美地豐富出產的豐滿。 b 顧到利未人、寄居的、並孤兒寡婦的需要,使耶和華神更多祝福他們   存在他們城裏的乃是為著缺乏的人。『在你城裏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裏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喫得飽足,使耶和華你神在你所行的一切事上祝福你。』(申十四29。)利未人沒有工作或別的收入來源,他們信靠神而活,全時間事奉祂;他們該受到這樣的照顧。此外也要供給寄居的、孤兒和寡婦。今天我們也該顧到我們中間有缺乏的人。在主的遮蓋下,我能見證我不忍心看見任何聖徒缺乏正當生活所需的;我覺得自己我必須作點事來滿足他們的需要。在主的恢復中,我們需要顧到全時間者及其他缺乏的人。 那些在第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獻上出產十分之一的人,可以在耶和華他們的神面前說,『我已將聖別之物從家裏拿出來,給了利未人、寄居的、和孤兒寡婦,是照你所吩咐我的一切誡命,你的誡命我都沒有違背,也沒有忘記。我憂傷的時候,沒有喫這聖別之物,不潔淨的時候,也沒有拿出來,又沒有為死人送去,我聽從耶和華我神的話,都照你所吩咐的行了。』(申二六13~14。)那獻十分之一的人即使在憂傷或艱難的時候,也沒有為著自己的快樂,喫這些為缺乏之人所存留的。因此,那給的人能接著說,『求你從天上你的聖所垂看,賜福你的百姓以色列,與你所賜給我們的地,就是你向我們列祖起誓的流奶與蜜之地。』(申二六15。)這指明我們若為著神的緣故,顧到缺乏的人,神必會賜福我們的勞苦和事業。這賜福乃是從神給我們的回報。表面看我們是給出,實際上我們是領受。然而,施比受更為有福。 我們看見,在申命記十三章,神顧到祂自己;在申命記十二章,神顧到作祂彰顯的子民。如今在論到幫助缺乏之人的經節中,神顧到一切作祂彰顯的人。用新約的說法,這就是說,基督顧到祂身體上的每一個肢體。我們都該跟隨這榜樣。我們應當愛主耶穌,也當愛祂的身體,顧到一肢體的需要。在顧到聖徒需要的事上,我們最好為此豫備,有所豫算。這就是說,我們該經常有所儲存,好用以照顧缺乏的聖徒。我們需要在這件事上有規律,因為神的子民活在地上有實際的需要。神子民的生活是實際的,所以滿足這些需要也是實際的,是經常的。 2 每七年末一年的豁免 在申命記十五章一至六節,摩西囑咐到每七年末一年的豁免。『每七年的末一年,你要宣佈豁免。』(申十五1。(凡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以色列人都要這樣作,即使他在豁免年前不久纔借給鄰舍。這論到每七年末一年之豁免的要求,有關神在祂子民中間平衡社會財富和天然資源的方式。我們可以說,神在實行『神聖的共產主義。』 『豁免的辦法乃是這樣:凡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耶和華的豁免已經宣告了。』(申十五2。)不過,屬天的共產主義有一個限制:以色列人只要豁免他們的弟兄,不需豁免外邦人。(申十五3。)神的子民若豁免他們借給弟兄的,就必帶進神的祝福,使他們中間沒有窮人。(申十五4~5。)再者,因著神的祝福,他們必借給許多國民並管轄許多國民。『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照祂所應許你的祝福你,你必借給許多國民,卻不至於借債。你必管轄許多國民,他們卻不能管轄你。』(申十五6。) 3 借給窮乏的弟兄 神的子民不僅要實行每七年的轄免,也要借給窮乏的弟兄。申命記十五章七至十一節說到借給窮乏的弟兄。百姓中有些人可能在豁免年中損失了金錢,就決定再也不借給人。因此需要有律例管治關於借給窮乏者的要求。 a 他們對窮乏的弟兄,不可忍著心不鬆手 以色列人對窮乏的弟兄,不可忍著心不鬆手。(申十五7。)假定一位窮乏的弟兄曾向一個以色列人借貸,這位弟兄也在豁免年中豁免了他的債。倘若這位窮乏弟兄在豁免年以後再向同一個人借貸,那人可能忍著心不鬆手。然而,這是論到借給窮乏弟兄之律例所禁止的。 b 總要向弟兄鬆手,補足他的缺乏 百姓總要向窮乏的弟兄鬆手,補足他的缺乏。(申十五8。)今天我們不該不樂意給我們中間窮乏的弟兄。當我們給出去以應付窮乏弟兄的需要時,主會回報我們,比我們所給出去的更多。所有甘心給出去的信徒,都能見證這事。 c 他們要謹慎,不可心裏起卑下的念頭 九節警告以色列人借給窮乏的弟兄時,不可心裏起卑下的念頭。『你要謹慎,不可心裏起卑下的念頭,說,第七年豁免年,快到了;你就惡眼看你窮乏的弟兄,甚麼都不給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華,這就成了你的罪。』以色列人因著豁免年快到而拒絕借給窮乏的弟兄,就是惡眼看那窮乏的弟兄。 d 給的時候,心裏不可有厭煩 『你總要給他,給的時候,心裏不可厭煩;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因這事的緣故,在你一切所作所行的事上,祝福你。』(申十五10。)以色列人給了之後,必須高興,因為知道神必祝福他們。我們今天給窮人的時候,也不該厭煩,反該高興,知道神必祝福我們,以更多回報我們。 e 那地上的窮人不會斷絕 『因為那地上的窮人不會斷絕,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申十五11。)那地上的窮人不斷,作為對以色列人的試驗。 申命記十二至十五章啟示,我們需要恨惡背道,避開分裂,接觸人有辨別力,保護我們屬靈的兒女,並慷慨的給人。我們需要看見,我們絕不會因著給主而有所失。主是豐富的,但祂百姓中有些人是窮乏的。因此,我們需要顧到全時間者(利未人)、寄居的、孤兒、寡婦和窮乏的弟兄。我們都該避開分裂和背道,都該用辨別力接觸人,都該保護屬靈的兒女,也都要常常樂意鬆開手給出去,幫助缺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