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篇、受審判、被釘十字架並埋葬

第七十篇 受審判、被釘十字架並埋葬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來到馬太二十七章。表面看來,這章與諸天的國無關。事實上,牠與諸天的國有密切的關係。我們若不在諸天之國的光中讀這章,就不能充分的領會。 在原文裏,二十七章一節開始於『如今』一辭。這辭指明一件事已經完成,另一件事即將發生。我們也許以為二十七章不過是二十六章的延續,但在屬靈的意義上,二十七章與二十六章大不相同。二十六章屬靈的意義是啟示出那能成功為著國度的生命,並暴露那不能成功的生命。二十七章屬靈的意義是與義有關。在二十七章十九節,彼拉多的夫人說主耶穌是義人,在二十四節,彼拉多自已也稱祂為義人。但在這章裏,主耶穌受了非常不義的對待。 壹 為彼拉多所審 一 耶穌被猶太宗教首領交給羅馬總督彼拉多 一、二節啟示那把主耶穌交給彼拉多的是猶太宗教的首領。彼拉多是羅馬所任命的總督,於主後二十六至三十五年間,作該撒提比留在猶太地(巴勒斯坦)的地方官。他不公正的將主耶穌交給人釘十字架後不久,他的統治突告結束。他被放逐並且自殺了。猶太宗教徒用陰謀使外邦政客與他們合作,殺害主耶穌。 二 猶大的定命 在三至十節,我們讀到猶大的定命。我年輕時,為彼拉多審判基督的記載中題到猶大定命的事實所困擾。我看不出這兩件事的關係。一、二節說到主耶穌被宗教首領交給彼拉多。然後三節開始記載猶大吊死的事。三、四節說,猶大『就後悔,把那三十錠銀子還給祭司長和長老,』說,他『出賣了無辜的血,有罪了!』於是猶大就把那些銀錠丟在殿裏,離開,並且吊死了。祭司長取了那些銀錠,知道不可把牠們放在聖庫裏,因為那是血價,就用那些銀錠買了一塊田,用來埋葬客旅。(太二七6~7。)他們不願收回那血價。其實,他們在主耶穌身上所作的,比猶大作的更惡。馬太給我們這一切事的敘述之後,在十一節繼續記載基督為彼拉多所審。 馬太把猶大定命的記載插進彼拉多審判基督的敘述內,是很有意義的。猶大的記載見證了公義。甚至出賣主耶穌的人最終也領悟祂是義人,他對祂所作的全然不義。他想要成為義的,就把那三十錠銀子丟棄,因為他的良心不容許他保留那些銀錠。這就是義。猶大把錢歸還時,宗教首領似乎說,『我們不能保留這錢,保留這血價,以服事神。我們最好用這錢買一塊地,用來埋葬客旅。』這表明連宗教首領也有形式的義。因此,這裏的觀念是義的觀念。 諸天的國建立在義上。在五章十節主說,『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諸天的國是他們的。』在五章二十節主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超過經學家和法利賽人的義,絕不能進諸天的國。』在六章三十三節主說,要先尋求神的國和神的義。這些經文啟示出義與國度有關,並且國度建立在義上。我們若要進入二十七章的深處,就需要清楚這事。 基督被釘十字架的時候,猶太人並沒有法律的權利審判祂或定罪祂。雖然他們能在一些事上窺探主耶穌,卻沒有行政的地位審判任何人。他們不過是宗教團體,政權不在他們控制之下。因此,猶太議會沒有行政的權柄,不能宣判公正或不公正,義或不義,只能表達宗教的意見。因此,主耶穌真正的受審不是在二十六章,乃是在二十七章進行。 三 耶穌在彼拉多面前 耶穌回答彼拉多時,承認祂是猶太人的王。(太二七11。)但對猶太首領的控告,祂卻一言不答。 羅馬總督彼拉多有地位審判基督。原則上,他應當按公義審判祂。諸天的國是基於義,但二十七章啟示出世界的國全然不義。這章題出義和不義的對比。屬地的政權,這世界的國,是不義的,但諸天的國是義的。站在彼拉多面前的主耶穌是獨一的義人,卻被不義的屬世政權定了死罪。以後我們會看見,事實上基督被公義的神所審判、所擊殺。表面看來,祂被不義的屬世政權宣判死刑;這判決是不義的。事實上,祂被神定了死罪,這個判決是義的。 二十七章這裏的觀念相當深。在二十六章,我們看見能為著國度和不能為著國度之生命的對比。現今在二十七章,有義和不義的對比。二十七章的意義是表明世界的國和諸天之國的對比。在世界的國那一面有不義;但在諸天之國這一面有公義。一面,耶穌受審判、被定罪、死在十字架上是不義的;另一面,祂受審判而死是義的。耶穌被釘十字架,是正確的,也是錯誤的。祂被不義的屬世政權錯誤的判刑。祂是公義的、無辜的,甚至出賣祂的人也作見證。彼拉多也見證基督是義人,甚至洗手表明他不願捲入任何的不義。但我們將會看見,主受到正確的判決,因為祂被公義的神宣判死刑。因此,二十七章是論到義和不義的一章。 這對比含示世界的國不能站住。不能站住的原因乃是牠不是建立在義上。然而,諸天的國和神的國全然是義的。神的國建立在義上。因為這世界國度政權的不義,基督就錯誤的被定死罪。然而,事實上,祂被公義的神正確的宣判死刑。因此,這章暴露了屬世政權的不義,並啟示出神政權的公義。 照著羅馬的法律,議會捉拿基督的行動是非法的。彼拉多若是公正的,就會制止議會這樣作。他會說,『你們無權作這事,因為你們只是宗教團體。你們不能捉拿人並審判人,這是非法的。』彼拉多沒有這樣說,因為他不義且懼怕。彼拉多懼怕猶太宗教的首領,就違背非常有力的羅馬法律而行。羅馬帝國以法律聞名。但法律雖然有力,法律的執行卻很脆弱。彼拉多並不比猶大更為有義。倘若出賣主耶穌的人能說他賣了無辜的血,帝國的總督應該更為有義。然而,彼拉多『在群眾面前洗手,說,流這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自己看著辦罷。』(太二七24。)這是膽怯又不負責任的退縮。二十六節說,『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卻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這將黑暗、不公正的政冶暴露無遺。這不公正的處置,應驗了以賽亞五十三章五、八節。 當耶穌在彼拉多面前時,彼拉多的夫人『打發人到他那裏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也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因祂受了許多苦。』(太二七19。)這夢是神的主宰。彼拉多的夫人不願他捲入這不義的事。彼拉多按著良心也知道耶穌是義的,猶太人捉拿祂是不義的。他也知道他該釋放這義人,但他害怕這樣作。依照常例,在節期的時候,要隨群眾所要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於是被拉多問說,『兩個當中,你們要我釋放那一個給你們?他們說,巴拉巴。』(太二七21。)巴拉巴是罪大惡極的囚犯。毫無疑問,被拉多想要釋放耶穌,留下巴拉巴。但百姓要他釋放巴拉巴,並把耶穌釘十字架。彼拉多似乎說,『你們要我釋放罪大惡極的囚犯,把無辜的人釘十字架!』二十三節說,『總督說,為甚麼?祂作了甚麼惡事?他們卻更加喊叫說,釘祂十字架!』彼拉多就被群眾的聲音所征服。為了安撫他的良心,他就『拿水在群眾面前洗手,說,流這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自己看著辦罷。』(太二七24。)然後百姓回答說,『祂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太二七25。)因此,彼拉多釋放巴拉巴,卻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這是何等不義的一幅圖畫! 猶太人的死刑是用石頭打死。(利二十2,27,二四14,申十三10,十七5。)釘十字架是外邦人的刑罰,(拉六11,)羅馬人用以處決奴隸和重罪的犯人。將主耶穌釘十字架,不僅應驗舊約,(申二一23,加三13,民二一8~9,)也應驗主所說祂要怎樣死的話;(約三14,八28,十二32;)祂若被石頭打死,那些話就無法應驗。 貳 被人釘十字架 一 被羅馬兵丁戲弄 二十七至三十二節表明主耶穌如何被外邦兵丁戲弄。他們剝了祂的衣服,給祂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太二七28。)二十九節說,『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祂頭上,又把一根葦子放在祂右手裏,跪在祂面前戲弄祂,說,猶太人的王!願你喜樂!』荊棘是咒詛的表號。(創三17~18。)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了咒詛。(加三13。)他們向主吐唾沫,打祂的頭,並戲弄祂之後,就脫下祂的袍子,給祂穿上自己的衣服,把祂帶去釘十字架。(太二七30~31。)這裏,主是逾越節的羊羔,為我們的罪作了犧牲,像羊羔一樣被牽去宰殺,這應驗了以賽亞五十三章七至八節。 二 古利奈人西門被迫背祂的十字架 三十二節說,『他們出來的時候,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就強迫這人背耶穌的十字架。』古利奈是古希臘在北非殖民地塞利奈加(Cyrenaica)的京城。西門似乎是古利奈的猶太人。 三 被帶到各各他 三十三至四十四節啟示主如何受人戲弄,並且被殺。三十三節說,『到了一個地方,名叫各各他,就是那稱為髑髏地的。』各各他是希伯來名稱,(約十九17,)意即觸鏤,(可十五22,)等於拉丁文的Calvaria,加爾瓦略,演變為英文的Calvary,加略。(路二三33-欽定英文譯本。)這不是指堆放髑髏的地方,乃是單指髑髏說的。 四 人給祂苦膽調和的酒 三十四節說,『他們拿苦膽調和的酒給祂喝。祂嘗了,就不肯喝。』苦膽調和的酒,(也調著沒藥-可十五23,)用作麻醉藥物。但主不肯接受麻醉,祂要飲盡苦杯。 五 被釘十字架 三十五節說,『他們既將祂釘了十字架,就拈鬮分祂的衣服。』主受盡罪人的洗劫,應驗了詩篇二十二篇十八節。這也暴露了羅馬政治的黑暗。 六 被標以猶太人的王為罪狀 雖然猶太首領棄絕主耶穌作他們的王,但由於神的主宰,他們在祂的頭以上,安了一個牌子,寫著祂的罪狀: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太二七37。) 七 有兩個強盜釘在祂兩邊 三十八節說,『當時,有兩個強盜和祂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這是為了應驗以賽亞五十三章九節。 八 被褻瀆並戲弄 三十九、四十節說,『經過的人就褻瀆祂,搖著頭說,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內建造起來的,救你自己罷!你若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罷!』這是重複魔鬼在曠野的試誘。(太四6。)祭司長、經學家和長老,也戲弄祂說,『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祂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靠祂。』(太二七42。)祂若救自己,就不能救我們。 九 與祂同釘的強盜辱罵祂 主被釘十字架時,甚至與祂同釘的強盜也和別人一樣辱罵祂。在二十七章一至四十四節,我們看見不義的人對那義者所作的。祂被戲弄、被打、且被釘十字架。彼拉多和所有戲弄並逼迫的人,都是不義的。甚至羅馬帝國的兵丁也是不義的。他們當中若有人是義的,就不會對主耶穌作甚麼。他們對這義者作一些事,證明他們是不義的。 參 受神審判 一 被神棄絕 雖然人是不義的,但從四十五節開始,神卻公義的進來。這節說,『從正午到午後三時,遍地都黑暗了。』正午,直譯,第六時。午後三時,直譯,第九時。主在第三時,我們的上午九時被釘,(可十五25,)直到第九時,我們的下午三時。祂在十字架上受苦六小時。前三小時,祂是為著遵行神的旨意,被人迫害;後三小時,他是為我們完成救贖,受神審判。在這段時間內,神算祂為我們的罪,替我們受痛苦。(賽五三10。) 因此,遍地都黑暗了,因為我們的罪性、罪行、和一切消極的事物,都在那裏受了對付;神也因著我們的罪棄絕了祂。(太二七46。) 到了四十五節,人作盡了他們所能作的一切。那時,神進來審判這位被釘十字架的救主,並且棄絕祂。四十六節說,『約在午後三時,耶穌大聲呼喊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我的神,我的神,你為甚麼棄絕我?神棄絕十字架上的基督,因為祂取了罪人的地位,(彼前三18,)擔當我們的罪,(彼前二24,賽五三6,)並且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 照著四福音,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整整六小時。在前三小時,人對祂作了許多不義的事,他們逼迫祂、戲弄祂。因此,在前三小時,主遭受人不義的對待。但在正午十二時,神進來了,直到午後三時,遍地都黑暗了。這黑暗是神的作為。在這黑暗中,主喊出了四十六節所引的話。當主受人逼迫時,神與祂同在,祂也享受神的同在。但在前三小時的末了,神棄絕祂,並且黑暗來臨了。主不能忍受這事,就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你為甚麼棄絕我?』我們已經指出,神棄絕祂,因為祂是我們的代替,擔當我們的罪。以賽亞五十三章啟示,這是神把我們的罪都歸在祂身上的時候。在後三小時,從正午十二時到午後三時,公義的神把我們一切的罪都歸在這代替者身上,並且為著我們的罪公義的審判祂。神棄絕祂,因為在這三小時中,祂在十字架那裏是罪人;祂甚至成為罪。一面,主擔當我們的罪,另一面,祂替我們成為罪。因此,神審判祂。這完全是義的事。 二 人拿醋給祂解渴戲弄祂 將近祂被釘的末了,人仍然戲弄祂,拿醋給祂解渴。(太二七48~49,約十九28~30,路二三36。) 三 交出了祂的靈 五十節說,『耶穌又大聲呼喊,交出了祂的靈。』這是主交付祂的靈,(約十九30,)指明主自願交付祂的生命。(可十五37,路二三46。)主耶穌不是被殺,乃是自願交出祂的生命。祂為我們交出祂的生命,就死了。 肆 祂死的功效 一 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 五十一至五十六節啟示基督釘死的功效。五十一節說,『看哪,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這表徵神與人之間的間隔除去了,因為基督所取之罪的肉體,(羅八3,)就是幔子所象徵的,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來十20。)從上到下,指明幔子的裂開,是神從上頭的作為。因為罪已經受了審判,罪的肉體已經被釘十字架,神與人之間的間隔就除去了。如今進到神面前的路為我們打開了。主的死有何等奇妙的功效!祂的死不是殉道,乃是贖罪的行為。 二 地震動,磐石崩裂 五十一節也說,『地就震動,磐石也崩裂。』地震動表徵撒但背叛的根基動搖了,磐石崩裂表徵撒但屬地之國的營壘崩潰了。阿利路亞,主的死裂開了幔子,動搖了撒但背叛的根基,崩潰了撒但之國的營壘!這是何等的死!為著主的死讚美祂!因著神的義完全得了滿足,基督的死就能如此有功效。 三 墳墓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 五十二、五十三節說,『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從墳墓裏出來,進了聖城,向許多人顯現。』墳墓開了,表徵死亡和陰間的能力已被勝過並征服了;已睡聖徒的身體起來,表徵基督之死釋放人的能力。五十三節說,到主復活以後,他們從墳墓裏出來,進了聖城,向許多人顯現。在豫表裏,初熟的莊稼不是一根麥穗,乃是一捆麥子;這不僅豫表復活的基督,也豫表在祂復活之後,從死裏復活的聖徒,如這裏所啟示的。那些聖徒向許多人顯現之後,往那裏去,我們無法追查。羅馬的百夫長和看守的人,看見基督受死時所發生的事,就見證耶穌真是神的兒子。(太二七54。)好些婦女,包括抹大拉的馬利亞、主耶穌的母親馬利亞、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以及其他的人,都親眼看見所發生的事。 伍 為財主所葬 五十七至六十六節啟示主耶穌為財主所葬。主耶穌的身體用潔淨的細麻布裹好,安放在新墳墓裏。(太二七59~60。)抹大拉的馬利亞,和另一個馬利亞,對著墳墓坐著,觀看祂安葬。這種埋葬是要應驗以賽亞五十三章九節。這義者的確配得這樣的安葬。 主耶穌被埋葬之後,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到彼拉多那裏,請他派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太二七62~64。)六十五、六十六節說,『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帶著衛兵去罷,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他們就去,同著衛兵用印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這是反對主的猶太首領所設想的消極防範,卻轉為主復活有力的積極見證。沒有這樣的『封,』基督的復活就不會這麼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