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篇、藉著保羅一班同工的職事,在外邦地的繁殖(三十五)

第六十九篇 藉著保羅一班同工的職事,在外邦地的繁殖(三十五) 讀經:使徒行傳二十六章一至三十二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繼續來看保羅在亞基帕王面前的分訴,(徒二六1~29,)然後要來看亞基帕王對保羅一案的判斷。(徒二六30~32。) 保羅在亞基帕面前分訴,見證主向他顯現說,『你起來站著,我向你顯現,正是要選定你作執事和見證人,將你所看見我的事,和我將要顯現給你的事,見證出來;我要拯救你脫離百姓和外邦人。』(徒二六16~17。)我們已經看見,保羅不僅被選定作執事,也作見證人。主在十七節告訴保羅,祂要拯救他脫離百姓和外邦人。 保羅所受託付的內容 叫人的眼睛得開 十八節是保羅所受託付的內容:『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轉入光中,從撒但權下轉向神,又因信入我,得蒙赦罪,並在一切聖別的人中得著基業。』這裏叫人眼睛得開,乃是實現神的禧年,主悅納人的禧年,就是主耶穌在路加四章十八至二十一節照神新約的經綸所宣揚的。在路加四章十九節裏主悅納人的禧年,乃是指禧年(利二五8~17)所豫表的新約時代。那時神要悅納(賽四九8,林後六2)歸回的罪俘,並且在罪的轄制下受壓制的人,可享受神救恩的釋放,而過新約的禧年。新約禧年屬靈和神聖的福分,也就是神福音的福分,其中第一項就是叫墮落的人眼睛得開,從黑暗轉入光中,使他們能在屬靈的範圍裏看見神聖的事。要看見這些事,需要屬靈的視力和神聖的光。 我們許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有時聽到某些信息把我們帶到黑暗裏,以及有時聽到某些信息把我們帶到光中。比方你聽某個傳道人、牧師或傳教士講道,你越聽越被帶進黑暗裏,一切都變得晦暗不明。但是你也可能聽到另一篇信息,你越聽,神聖的光越在你裏面照耀。天破曉了,你的眼睛得開,你就開始看見屬靈的事。這種乃是叫人眼睛得開的信息。 從黑暗轉入光中,從撒但權下轉向神 十八節不僅說到眼睛得開,也說到從黑暗轉入光中,從撒但權下轉向神。這個轉就是我們所說的轉移。從黑暗轉入光中,就是從黑暗轉移到光裏面;從撒但權下轉向神,就是從撒但的權勢下,轉移到神裏面。這是何等大的轉移! 黑暗是罪和死的標記;光是義和生命的標記。(約一4,八12。)撒但的權勢就是撒但的國,這國屬於黑暗。(太十二26。)撒但是這世界的王,(約十二31,)也是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弗二2。)他有他的權勢和他的使者,(太二五41,)就是他的從屬,作這黑暗世界的執政者、掌權者和管轄者。(弗六12。)因此,他有他的國,就是黑暗的權勢。(西一13。) 按照十八節,我們是從撒但權下轉向神。實際上,轉向神就是轉向神的權柄,也就是轉向神那屬於光的國。先前我們是在黑暗裏,是在撒但的權下。但我們已經從黑暗和撒但權下轉移出來,轉入光與神裏面。 黑暗實際上就是撒但的權勢。甚麼時候我們在黑暗裏,我們就在撒但權下。光就是神自己,(約壹一5,)所以,當我們在光中,我們就在神裏面。撒但與黑暗怎樣是一,神與光也照樣是一。我們所得著的最大轉移,乃是從黑暗轉入光中。 在行傳二十一章,雅各提倡猶太教老舊的事物。他這樣作,乃是在黑暗裏。雅各對保羅說,『弟兄,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並且都為律法熱心。』(徒二一20。)這話是在黑暗裏說的,指明雅各自己瞎眼且在黑暗裏。因為他在黑暗裏,他也在撒但的權下。這樣說雅各並不是太苛刻。 保羅必然不是瞎眼,但他在行傳二十一章有被拖回到黑暗裏的危險。實際上,他與別人在殿裏要完成拿細耳人之願的那些日子,乃是在黑暗裏。 得蒙赦罪 在十八節我們看見,當我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和撒但權下回轉、轉移到光與神,我們就得蒙赦罪。赦罪是新約禧年一切福分的基礎。真正的赦罪,是藉著眼睛得開,以及從撒但轉向神而來。所以,我們需要眼睛得開,從撒但權下轉向神,好接受完整且完全的赦罪。 神聖的基業 基督是三一神的具體化身 我們的眼睛得開,從撒但權下轉向神,結果不僅在消極一面得蒙赦罪,也在積極一面得著基業。這神聖的基業就是三一神自己並祂所有的、所作成的、以及為祂贖民所要作的一切。這位三一神化身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面;(西二9;)這基督是分給眾聖徒的分,作他們的基業。(西一12。)而賜給眾聖徒的聖靈,乃是這神聖基業的豫嘗、憑質和保證。(羅八23,弗一13~14。)我們今天在神新約的禧年裏,就有分於並享受這基業作豫嘗;到來世和永遠裏還要完滿的享受這基業。(彼前一4。)在利未記二十五章八至十三節禧年的豫表裏,主要的福分乃是宣告自由,以及各人歸回自己的產業。這裏,在禧年的應驗裏,從黑暗的權勢得著釋放,以及得著神聖的基業,也是主要的福分。 信徒一般受到教導說,行傳二十六章十八節的基業乃是天堂。當我是個年輕的基督徒時,有人這樣告訴我。但是我研讀聖經五十多年之後,學知這基業乃是基督這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具體化身。這基督是所分給眾聖徒的分。在歌羅西一章十二節,保羅說,父叫我們彀資格『在光中同得所分給眾聖徒的分。』這分是聖徒的『業分,』基業。基業乃是業分,這業分就是所分得的分。 在舊約裏,以色列十二支派各分得美地的一分為基業。美地是包羅萬有之基督的豫表,賜給我們作為我們的基業。所以,基督這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具體化身,乃是我們的基業。這基業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完全具體化身在基督包羅萬有的人位裏,而基督藉著復活已經成了賜生命的靈。 在一切聖別的人當中 按照十八節,神聖的基業乃是在一切因信入基督而得聖別的人當中。這聖別不僅是地位上的,也是性質上的。(羅六19,22。)成聖(成為聖別)不光是地位上的事,就是從凡俗屬世的地位,分別到為著神的地位;就如馬太二十三章十七節、十九節所說的,由於地位的改變,金子因殿而成聖,禮物因壇而成聖;以及提前四章三至五節所說的,食物因聖徒的禱告而成聖。成聖也是性質上的事,就是從天然的性質變化為屬靈的性質,如林後三章十八節,羅馬十二章二節所說的。這包含漫長的過程,開始於重生,(彼前一2~3,多三5,)經過整個基督徒的一生,(帖前四3,來十二14,弗五26,)而完成於被提,就是生命成熟的時候。(帖前五23。) 地位一面的聖別,只是在地位和用途上有改變;性質一面的聖別,乃是在性情上為神的聖別性情所變化,也是用神的聖別性情所完成的變化。聖別就是給神浸透;祂是我們的產業,作我們今天的享受。這要完成於我們在神生命裏成熟,得以像神,並有資格在來世和永世,完滿得著並享受神作我們的基業。 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在十九、二十節保羅見證說,『亞基帕王阿,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先向在大馬色、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的人,後向外邦人傳報,要悔改轉向神,行事與悔改相稱。』保羅在十九節用『異象』一辭,指明他所順從的,不是道理、學說、宗教信條、或任何神學,乃是從天上來的異象。在這異象中,他看見關於三一神的神聖事物,如何分賜到祂所揀選、救贖、變化的人裏面。他在使徒行傳裏所傳講的,以及他在羅馬至希伯來這十四封書信中所寫的,都是他所看見這從天上來之異象的詳細描述。 與神聯合 在二十一、二十二節保羅繼續說,『因這些事,猶太人在殿裏拿住我,想要殺我。然而我蒙神的幫助,直到今日還得站住,向尊卑老幼作見證,所講的,並不外乎眾申言者和摩西所說,必要發生的事。』二十二節的『幫助,』或作,協助。原文原意聯合。這含示使徒與神聯合,並體認神在這聯合中的協助。 見證基督必須受害並將光傳給人 保羅在二十二節不是說『直到今日還活著,』他乃是說『直到今日還得站住。』保羅曾站在羅馬千夫長面前,並站在腓力斯和非斯都面前。現今他站在亞基帕面前。保羅站在亞基帕面前時是勇敢的,說他向尊卑老幼作見證。聽過保羅作見證的尊貴人包括腓力斯、非斯都和亞基帕。 保羅告訴亞基帕,他所見證的,並不外乎眾申言者和摩西所說,必要發生的事,『就是基督必須受害,並且首先從死人中復活,要將光傳給百姓和外邦人。』(徒二六23。)從死人中復活,直譯,從死人的復活中出來。 在二十三節保羅說,基督將光傳給百姓和外邦人。這裏的『光,』指明那是光之神(約壹一5)的光照,藉著基督榮耀福音的傳揚,在那是世界之光(約八12,九5)的基督裏照耀。(林後四4,6。)這裏保羅說到光而不說生命,因為熱心宗教的人和羅馬政客都在黑暗裏。因為他們在黑暗的『囚房』裏,所以保羅說,基督首先從死人中復活,要將光傳給百姓和外邦人。 非斯都的反應與保羅的回答 二十四節接著說,『保羅這樣分訴,非斯都大聲說,保羅,你顛狂了,你的學問太大,反叫你顛狂了。』二十四、二十五節的『顛狂,』或作,發瘋。非斯都乃是主人,不像亞基帕是客人;在此他大聲說,保羅的學問太大,反叫他顛狂了。非斯都身為主人,是不該說甚麼話的。 在二十五、二十六節保羅回答說,『非斯都大人,我不是顛狂,我說的乃是真實清醒的話。王也曉得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膽直言,我深信這些事沒有一件向王是隱藏的,因為都不是在隱匿的地方作的。』在這二節裏,保羅首先告訴非斯都,他不是顛狂,他非常清醒,他說的乃是真實清醒的話。然後保羅說,亞基帕也曉得這些事。亞基帕是猶太教徒,曉得舊約和復活的事。保羅似乎說,『亞基帕已經曉得這些事,因為他是一個猶大人。』 在二十七節保羅對亞基帕說,『亞基帕王阿,你信申言者麼?我知道你是信的。』亞基帕是猶太宗教的一分子,當然相信申言者。 在二十八節亞基帕回答保羅說,『你想稍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阿?』保羅回答亞基帕的問題說,『無論是少勸,是多勸,我向神所求的,不但是你一個人,就是今天一切聽我的,都要像我一樣,只是不要有這些鎖鍊。』(徒二六29。)保羅在這一節的話非常動人心絃。 亞基帕王的判斷 三十至三十二節說,『於是王和總督,並百尼基與同坐的人都起來,退到一邊,彼此談論說,這人並沒有犯甚麼該死該綁的罪。亞基帕對非斯都說,這人若沒有上訴於該撒,就可以釋放了。』在這裏我們看見,按亞基帕的意見,保羅若沒有上訴於該撒,就可以釋放了。但是使徒若不上訴於該撒,也許因非斯都不公平的處置早已遭害,(徒二五9,)那樣,他的性命就無法存留到這日。保羅若沒有上訴於該撒,也許就沒有機會寫以弗所書、歌羅西書、腓立比書和希伯來書這些重要的書信。 行傳二十一章二十七節至二十六章三十二節這一大段,是記述猶太人對使徒最後的逼迫,把一切有關聯者的真正特徵都顯明出來了。首先我們看見猶太宗教的黑暗、眼瞎、仇恨和假冒為善。其次我們看見羅馬政治的不公正和腐敗。第三我們看見使徒的透亮、光明、忠信和勇敢。第四是主對祂見證人滿有鼓勵的關切,和祂對整個局面的主宰,以執行祂神聖的定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