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篇、在基督裡面已經生根,並正被建造(一)

第五十一篇 在基督裡面已經生根,並正被建造(一) 讀經: 歌羅西書二章七節上,十九節,三章十至十一節,哥林多前書三章六節,九節,六章十七節,以弗所書二章二十一節,四章十三節下,十五至十六節。 一卷經歷的書 許多讀新約的人將歌羅西書視為一卷道理的書。然而,歌羅西書也是一卷經歷的書。這卷書啟示這位延展無限、包羅萬有的基督對我們是主觀的,因為祂住在我們裡面,成了我們榮耀的盼望,(一27,)並且祂是我們的生命。(三4。)沒有甚麼比我們自己的生命對我們更主觀了。事實上,我們的生命就是我們。說基督是我們的生命,意思就是說,基督成了我們。基督若沒有真正成為我們,怎能是我們的生命?這是不可能的。 有些基督教教師反對我們所看見主觀經歷基督的啟示。按照他們的說法,我們自封為神,使自己變成神。他們宣稱我們教導人說,我們自己變得和神一樣,這就是自封為神。雖然我們的確沒有教導人,我們會變成神自己,或者我們會像神一樣受人敬拜;但基督住在我們裡面,並且是我們的生命,卻是千真萬確的。祂在我們的經歷中成了我們。正如保羅所說的,『在我,活著就是基督。』(腓一21。)我們已經指出,基督不成為我們,就不能作我們的生命。生命就是我們的所是。因此,基督是我們的生命,意思就是祂成了我們的所是。基督成了我們的所是,就是基督成了我們。 基督對我們是客觀的,也是主觀的。我們照著道理,同時也照著經歷來認識基督。一面,我們的基督是在諸天之上的寶座上;另一面,祂是在我們的靈裡。我們敬拜在諸天之上登寶座的基督,但我們經歷、享受、並有分於我們靈裡內住的基督。我們非常主觀的與祂是一。正如保羅在林前六章十七節所說的:『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基督對我們主觀到一個地步,祂與我們,我們與祂,已經成為一靈。與主成為一靈,比得著恩賜和神蹟更大。我們既與主成了一靈,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就必須經歷與祂是一靈。 幾年前,我和一些常常談論歌羅西一章二十七節的聖徒們在一起。雖然他們能說,內住的基督成了榮耀的盼望,但對基督的經歷卻少之又少。對他們來說,內住的基督僅僅是道理,不是實際。在實際的日常生活中,他們有道德、守宗教,但他們沒有活基督。連他們的愛也是天然、倫理的愛,不是從他們裡面活出之基督的彰顯。在這些信徒身上,你可以看見宗教與道德,但你看不見多少的基督。今天許多基督徒也是這樣,他們在道理上認識基督,但對基督沒有多少真實的經歷。然而,保羅寫歌羅西書乃是照著道理,同時也照著經歷。 在二章七節,保羅說到在基督裡面已經生根,並正被建造。生根和建造都是主觀的,也是經歷的。我們必須清楚認識,甚麼是在基督裡生根,在祂裡面被建造。我們不該把二章七節視為理所當然,也不該因著難以領會就避而不談。反之,我們應當思想、禱讀、並查考這一節,直到我們得著亮光。 兩個條件 在基督裡面已經生根,並正被建造,都與在基督裡行事為人有關。(二6~7。)我們若要在基督裡行事為人,就必須符合兩個條件:我們必須在祂裡面生根,也必須在一個過程中,就是在祂裡面正被建造。一面,我們在基督裡面已經生根;另一面,我們在祂裡面正被建造。我們符合這兩個條件,就能在基督裡行事為人。我們都需要在經歷中認識在基督裡面生根,並在祂裡面被建造的意義。 栽種在基督裡 我們要在基督裡生根,就必須先栽種在祂裡面。聖經許多處說到栽種。我們在摩西的歌裡讀到這樣的話:『你要將他們領進去,栽於你產業的山上;耶和華阿,就是你為自己所造的住處。』(出十五17。)詩篇九十二篇十三節說,『他們栽於耶和華的殿中,發旺在我們神的院裡。』在耶利米二章二十一節,主論到祂的百姓說,『然而我栽你是上等的葡萄樹,全然是真種子。』在三十二章四十一節,祂說,『我…要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將他們栽於此地。』在馬太十五章十三節,主耶穌說,『凡不是我天父所栽種的植物,必要連根拔出來。』按照約翰十五章,主耶穌看祂自己是葡萄樹,父是栽培的人,就是栽種並照管這棵葡萄樹的那位。保羅在林前三章九節說,我們這些信徒乃是神的耕地;他也宣告說,『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6。)如今在歌羅西二章七節我們看見,我們已經生根在基督裡面。基督乃是土地、土壤,神已將我們栽種在祂裡面。 按照聖經來看,基督是獨一的樹,我們已經接枝在其中;基督也是土地、土壤,我們已經栽種在祂裡面。我們已經接枝到基督裡面,並且栽種在祂裡面。因此,美地與土壤就等於這棵樹。這又指明基督乃是我們的一切。既然基督是樹,也是美地,我們就可以說,我們已經接枝到基督裡面,並且栽種在祂裡面。按照約翰十五章,父神是栽種者、栽培的人;祂的兒子基督乃是宇宙的葡萄樹。這位基督也是美地與土壤。我們已經接枝到作為葡萄樹的基督裡面,並且也栽種在作為土壤的基督裡面。歌羅西二章十一節說到割禮,就是一種的切割;這與接枝到基督裡面有關。我們已指出,二章七節說到我們在基督裡面已經生根;這與栽種在祂裡面有關。在本篇信息中,我們所關心的,不是接枝的一面,乃是栽種的一面。我們這些栽種在基督裡面的人,已經生根在祂裡面。細小的根毛如何從土壤裡吸取豐富,我們也照樣吸取基督豐富的滋養。我們是樹,基督是土壤,我們已經栽種在其中,並且生根在裡面。如今我們將祂的豐富吸取到我們裡面,而且我們因著從這些豐富所得著的滋養而長大。 在生命裡的一個單位 保羅在林前三章六節說,他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人生長。這指明信徒是植物,基督是土壤。現在我們必須問,這個栽種是在我們裡面的那一部分進行。當然不是在心思裡,也不是在肉身裡,乃是在我們的靈裡。栽種在基督裡面,以及在祂裡面生根的經歷,乃是在我們的靈裡發生的。林前六章十七節說,『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一棵植物在土壤裡生根,就與土壤成為一了。首先植物進到土壤裡;然後土壤中的養分進到植物裡。這樣,植物與土壤就在生命上成為一了。土壤中的養分符合植物的生命,植物裡的東西也符合土壤裡的元素。我們可以說,植物與土壤之間有一種交通。在這交通裡面,植物和土壤裡彼此相符的因素,就在生命上成為一了。因此,植物與土壤在生命裡成了一個單位。 我們在靈裡有栽種在基督裡的經歷,因我們在靈裡與祂聯合,並與祂成為一靈。主就是我們在其中生根的土壤,祂乃是那靈。如果祂不是那靈,我們就無法栽種在祂裡面。讚美主,祂就是那靈,並且祂在我們裡面造了一個靈!倘若我們只有身體與魂,沒有靈,我們就不可能栽種在主這位賜生命的靈裡。然而,因著主是那靈,又因著我們有靈,我們與祂就一致了。我們重生的時候,基督這位賜生命的靈便與我們的靈成為一。約翰三章六節清楚的指明,重生是在靈裡發生的。我們重生時,就在基督這土壤裡生了根。這就是保羅在二章七節裡用完成式的原因。我們在靈裡重生的時候,就栽種並生根到基督裡了。 按照二章六至七節,我們能在基督裡行事為人之前,必須先生根在祂裡面。我們要在基督裡行事為人,就必須從住在我們靈裡的那靈吸取豐富的營養。然而,我們若留在魂裡─留在我們的心思、情感、意志裡,我們就得不著滋養或供應。我們需要轉到靈裡,轉到我們蒙了重生並被栽種在神聖之靈裡的地方。 在重生的時候,神聖的靈與我們的靈之間所發生的事,會一直存到永遠。我們可以說,我們的靈已經與神聖的靈結婚了,因此二靈進入一種永遠的聯結裡。這個婚姻不可能有分居或離婚。雖然天然的心思也許不喜歡這個婚姻,但我們的靈卻很珍賞。每當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面臨難處時,我們不該留在天然的心思裡,乃該轉到靈裡。然而,我們多半寧願留在心思、情感、意志裡。如果我們留在魂裡,不轉到靈裡,就不能在基督裡行事為人。我們要在祂裡面行事為人,就必須在我們的經歷中實際的生根於祂。我們惟有留在靈裡,纔能真在基督裡生根,因而能在祂裡面行事為人。我們已經栽種在基督裡面,但是惟有當我們轉到靈裡,我們纔有在祂裡面生根的經歷。我們既然在基督裡面已經生根,就能在祂裡面行事為人。這樣,我們便經歷基督作美地和豐富的土壤,供應我們滋養人的生命元素。我們越生根到這土壤裡面,就越將基督的滋養吸收到我們全人裡面。這不是在道理上客觀的基督,這乃是在經歷中主觀的基督。 真正的長大 我們在基督裡生根,並將祂的豐富吸收到我們裡面,結果我們就在祂裡面長大,正如樹吸取土壤裡的養分而長大一樣。一棵樹要長大,就必須得著一些實質的養分。土壤裡的養分成了使樹長大的實質。 今天很少基督徒知道真正的長大是甚麼。真正的長大不是得著更多道理知識的結果;真正的長大乃是轉到靈裡,留在靈裡,並吸取基督養分的結果。我們惟有吸收這種元素,纔能在屬靈上長大。這豐富的元素越加到我們裡面,我們就越長大。 歌羅西二章十九節說,藉著持定元首,身體就『以神的增長而長大』。以神的增長而長大,就是得著神自己加到我們裡面而長大。惟有我們在基督這土壤裡生根的時候,這件事纔會發生。神自己帶著祂的元素和實質,就是在基督裡豐富的滋養。如果我們一直在靈裡生根,吸取這種元素,這便叫我們以神的增長而長大。我們是以神加添、增多到我們裡面而長大。這完全是在日常生活中真正經歷基督的事。 我們已經看見,如果我們要在基督裡行事為人,就必須栽種並生根在基督裡,並且留在祂裡面;基督乃是在我們靈裡神聖的靈。每當我們發覺自己從靈裡出來時,我們就必須回到靈裡,並且留在靈裡。我們留在靈裡,就能實際的在基督裡生根,因而將豐富的滋養吸收到我們靈裡。這種滋養流入我們裡面的人裡,就使我們以神的增長而長大。長大發生在神加到我們裡面來的時候,因為在基督裡豐富的滋養,實際上就是神的自己。我們由經歷中曉得,當我們在基督裡生根的時候,我們就長大,然後我們就自然而然的在祂裡面行事為人。 個人一面與團體一面的建造 二章七節也說到在基督裡面正被建造。我們在基督裡長大時,就在祂裡面被建造。許多年前,我以為二章七節的建造是指與聖徒同被建造。但這裡的意思不是這樣。這裡的意思是說,我們自己需要被建造起來。譬如一棵樹長大時,就把自己建造起來。小孩子也是這樣,他們長大了,就被建造起來。身體的建造在於眾肢體個人本身的建造。如果某一個肢體沒有被建造,他就不可能在身體裡被建造。要被建造在身體裡,首先必須自己被建造。我們成為建造起來的肢體,纔能與別人一同建造在身體裡。所以,二章七節裡的建造,不是身體團體的建造,乃是肢體個人的建造。反之,以弗所四章十六節乃是說到身體團體的建造。 重要的是,我們要看見,如果我們沒有個別的建造起來,我們就不能與別人團體的建造起來。安那翰會所的建造可以說明這事。用來建造會所的材料,首先本身要建造起來,然後用來與其他的材料一同構成會所。譬如,杉木是用在表面,但我們能使用杉樹的嫩芽麼?杉樹首先必須長大,藉著從土壤裡吸取豐富,本身先建造起來;惟有這樣,纔能成為適合建造的材料。我們也是一樣。我們需要留在靈裡,吸取基督豐富的滋養。當我們吸取這元素,我們就長大,藉著這樣的長大,我們就被建造起來。然後我們纔可能與別人一同在身體裡被建造。 我們若要在基督裡行事為人,就需要藉著在祂裡面生根來吸取祂的豐富,並作身體中個別的肢體被建造起來。我們需要在基督裡深深的扎根,好更多吸取祂的豐富;這樣,我們就會在祂裡面長大,並在祂裡面被建造。我們履行了這兩個條件,就能在基督裡行事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