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新約的職事(二)

第六篇 新約的職事(二) 讀經: 哥林多後書三章一至六節。 在前一篇信息裡,我們看過新約職事的得勝與功效。這個職事就是凱旋的行列。這個職事無論往那裡去,都表明基督的凱旋成了這職事的得勝。保羅和他的同工無論往那裡去,都是凱旋的行列,慶祝基督的得勝。這樣的慶祝總是帶來基督的得勝,因此就有這職事的得勝。職事的得勝就是在這一長串的行列中,藉著被征服的俘虜慶祝基督的得勝。凡是在這行列中的人,都已經被征服、被制伏、被擄獲了。今天我們也已經被基督所擄獲,所制伏了,我們必須在信心裡有這種體認。既然我們是在這行列中,無論我們覺不覺得自己的光景是這樣,我們都已經被擄獲、被制伏了。如果我們還沒有被擄獲、被制伏,我們就不會在這行列中。讚美主,我們都在基督凱旋的行列中! 保羅的觀念是說,傳講的職事乃是慶祝基督得勝的凱旋行列。今天我們自己就是基督勝過我們的實例。因為我們已經被基督所征服、制伏並擄獲,所以如今我們在祂的行列中傳揚祂。我們在這行列中傳揚基督的這個事實,乃是我們已被基督征服的見證。 保羅在腓立比三章說,他將萬事看作糞土,因他以認識基督為至寶。在林後二章十四節這裡,他說到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對基督至寶的認識乃是一種馨香之氣。這意思是說,我們這些被征服、被擄獲、並被帶到凱旋行列中慶祝基督得勝的人,對別人述說對基督至寶的認識。凡我們所講說的,都是對基督至寶的認識。我們認識基督,是藉著對祂的經歷和享受。我們在凱旋的行列中前進的時候,對別人講說基督。我們所講論到祂的話語,就是甜美的香氣。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有雙重的功效,雙重的結果:或是出於生命而叫人活,或是出於死而叫人死。這就是基督構成在我們裡面之職事的得勝與功效。 貳 功用與資格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新約職事的功用與資格。(三1~6。)保羅把職事的得勝與功效這幅圖畫指示我們以後,就給我們看見這職事的功用與資格。這職事所作的是怎樣的工作?其功用是甚麼?不僅如此,誰能承擔這種生與死的責任?因為這職事或是出於生命而叫人活,或是出於死而叫人死,所以保羅在二章十六節宣告說,『對這些事,誰彀資格?』因此,在三章一至六節,他給我們一幅圖畫,給我們看見這職事的功用與資格。 一 功用─書寫基督的信 保羅在三章一節說,『我們豈是又開始推薦自己麼?豈像有些人,需要給你們薦信,或由你們寫薦信麼?』由於使徒在前一節論到自己和同工坦率而忠誠的話,因而引發了這些問題。由保羅在前書和這封書信裡所寫的,哥林多人也許認為保羅和他的同工是在推薦自己。因此,保羅題出三章一節裡的兩個問題,這兩個問題的答案都是確定的『不是』。他們不是在推薦自己,他們也不需要薦信。 二節說,『你們就是我們的信,寫在我們的心裡,是眾人所認識、所誦讀的。』信徒是使徒勞苦的果子,將使徒和他們的職事推薦給人。因此信徒成了使徒活的薦信,是使徒用內住的基督為內容,寫在他們裡面各部分的。 保羅說,哥林多人是一封薦信,『寫在我們的心裡。』哥林多的信徒是使徒活的薦信,寫在使徒的心裡,因此他們由使徒帶著,與使徒不能分開。他們在使徒的心裡,(七3,)被使徒帶到各處,作使徒活的薦信。 三章三節是二節的延續:『你們顯明是基督的信,由我們供職所寫的,不是用墨,乃是用活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肉版,就是心上。』基督的信是用基督為內容所寫,以傳輸並表現基督的。所有基督的信徒,都該是基督這樣一封活的信,使別人可以誦讀並認識在他們裡面的基督。這些信是由使徒們的職事所寫的。使徒們被基督充滿,以致他們的職事自然而然的把基督供應給所接觸的人,將基督寫在他們心上,使他們成為傳輸基督的活信。 保羅在二節說到『我們的信』,在三節告訴哥林多人:『你們…是基督的信。』這裡好像有兩種信─寫在使徒心裡的信,以及信徒是基督的信。實際上不是兩種信。照文法來看,保羅在這兩節是說,『因為你們是基督的信,所以就是我們的信。』『顯明』的意思是顯而易見的事。顯然的,哥林多人既是使徒的信,也就是基督的信。但那一個在先?是基督的信在先,還是『我們的信』在先?基督的信必是在先。因著信徒是基督的信,所以他們也是寫在使徒心裡的信。他們是使徒的信,因為他們先成了基督的信。 二節說,『寫在我們的心裡,』而三節說,『寫在肉版,就是心上。』二節說到使徒的心,而三節說到哥林多信徒的心。同一封書信寫在使徒的心裡,也寫在信徒的心上。這件事多年來我一直不清楚,我也一直尋求,要明白這事。這封書信寫在那裡?是在使徒的心裡,還是在信徒的心上?如果我們能答覆這個問題,我們就會了解本篇信息主要的點。 我們必須看見,同一封書信寫在兩班人的心裡:在使徒的心裡,也在信徒的心上。這是甚麼意思?這對我們領會林後三章,的確是一個問題。然而,能找出問題乃是一個記號,表明我們是認真研讀聖經的人。如果我們讀聖經的時候,找不出甚麼問題,那麼我們的讀法就不正確了。既然我們發現了這裡的問題─同一封書信寫在使徒的心裡,也寫在信徒的心上─我們就必須找出解釋。 新約職事的功用不是作工,而是寫信。當然,這是一種比喻。保羅在較深的教訓裡常常使用隱喻。他講到較深的真理時,就使用隱喻。譬如,二章十四節有兩個隱喻:頭一個是在凱旋行列中的俘虜,慶祝基督的得勝;第二個是帶香的人散播對基督之認識的至寶,成為叫人死、叫人活的馨香之氣。到了三章,保羅用了另一個隱喻,就是寫信。 照三節來看,基督的信『不是用墨,乃是用活神的靈寫的』。活神的靈,就是活神自己,不是作工具像筆,乃是作成分像書寫的墨;使徒用這成分供應基督作內容,書寫傳輸基督的活信。寫信者不是神的靈,乃是使徒。活神的靈是書寫的『墨』、元素和素質。這意思是說,活神的靈乃是用來寫信的元素。這是非常要緊的事。 使徒的職事,是用賜生命的靈為素質來寫信。使徒們越供應你,就越把賜生命之靈的元素放到你裡面。我們可以用墨寫在紙上為例,說明這事。我們越在紙上書寫,加到紙上的墨就越多。同樣的原則,藉著使徒們的職事,賜生命的靈就加到信徒裡面。這是非常重要的事,是我們都必須看見的。 保羅在三節說,基督的信『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肉版,就是心上』。我們裡面由良心(靈的主要部分)、心思、情感和意志所組成的心,乃是使徒用活神的靈將基督的活信寫在其上的版。這含示用活神的靈將基督寫在我們裡面的各部分,使我們成為祂活的信,使祂在我們身上得著彰顯,並為人所誦讀。 一封正確書寫的信,必定是寫在紙的中央。我們可以說,那是寫在紙的心上。你寫信時,不是寫在角落上或邊緣上,乃是寫在中央。把基督的信寫在我們裡面,原則上也是這樣。這封信是寫在我們的中央部分,就是寫在由我們的魂與良心(靈的主要部分)所組成的心上。因此,基督的信乃是寫在我們的靈與魂上。使徒傳講基督,供應基督的時候,就把基督供應到信徒的心和靈裡。首先,乃是把基督這位賜生命的靈供應到信徒的靈裡;也就是說,把基督寫在信徒的靈裡。然後藉著進一步的供應,基督就從靈擴展到心思、情感、意志裡。最終,基督要寫到我們裡面的各部分裡。用以弗所三章的話來說,這就是基督自己定居或安家在我們心裡。基督安家在我們心裡,就等於把基督寫到我們全人裡面。這樣的書寫,就使信徒成為基督的活信。這個人不論說甚麼、作甚麼,都彰顯基督;他成了一封給人誦讀的活信。所有的信徒都該成為這樣的信。 新約的執事在我們心裡所進行的書寫,有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為元素,這種元素實際上就是經過過程的神。這意思是說,寫到我們裡面的乃是三一神。這就是由新約的執事用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賜生命的靈─所寫成的信。神寫到我們裡面,結果我們就成為基督的信。 同一封書信怎麼也能寫在新約執事的心裡?實在不容易解釋。這樣的問題只能照著屬靈的經歷來回答。沒有充分的經歷,就無法答覆這個問題。我們由經歷知道,當保羅把基督供應到哥林多的信徒裡面,就是把基督這賜生命的靈寫到他們裡面時,他所寫在他們心上的,同時也寫在他自己心裡。今天我們把基督供應給別人的時候,基督就寫到我們所供應的人裡面,同時也寫到我們裡面。因此,只寫一次卻產生了同一封信的兩個正本,一個在我們的心上,另一個在我們所供應之人的心裡。 保羅供應哥林多信徒的時候,這種書寫發生在信徒的心上,也發生在他自己的心裡。這樣,他們就成了基督的信,而這封信也在寫信者─使徒─的心裡。所以,同一封信寫在信徒心上,也寫在保羅心裡。保羅無論去那裡,這封信都在他裡面,因為信徒已經成了他的信。一方面,他們是基督的信;另一方面,他們又是使徒的信,寫在他們的心上。 我永不能忘記那些我曾把基督供應給他們的人。我把基督寫到他們裡面的時候,同一位基督也寫到我裡面。只寫一次,卻產生了兩個正本。然而,在今天基督徒一般膚淺的傳講中不會產生這樣的書寫。膚淺的傳講不會產生書信。但正確、適當的職事,總是將基督的一些東西,寫在接受職事的人心上,也寫到供職的人心裡。我能作見證,我心裡有許多這樣寫成的書信。 在二節和三節保羅指出,因著哥林多人顯明是基督的信,他們也就是寫在使徒心裡的信。因此,這兩封書信是一次就寫成的,只寫一次,就在使徒和信徒的心裡產生雙重的結果。 使徒不是輕率、膚淺的供應人甚麼。相反的,他們無論供應甚麼,都滿了屬靈的分量,因此就能寫在信徒的心上,也能寫在他們自己的心裡。這就是使徒能向哥林多人保證,永遠不忘記他們的原因,因為信徒已經寫在他們的心裡了。無論使徒去那裡,他們都帶著信徒同去,因為信徒已經寫在他們心裡了。這件事是非常主觀的,也是經歷上的。這超過了彼此的相聯,因為牽連到兩顆心成為一。 我要鼓勵你們,把使徒的職事和今天基督徒中間所作的工作相互比較。使徒的職事絕對是在生命裡,並且滿了屬靈的分量。事實上,他們的職事不是一種工作,而是寫信。我們已經看見,這就是新約職事的功用。我們沒有充分的口才述說這事。也許這就是保羅用寫信這個隱喻的原因。如果你默想、禱告、交通這個隱喻,你會看見得更多,也領略得更多。你會看見這的確是新約中之職事的功用。 神無意用祂的執事來作大規模的工作。使徒的職事不是一種大量生產的工作。人的生命不是這樣產生出來的;一個小孩子要生出來,必須先在母腹中孕育九個月。我們無法加速這個過程,來大量生產人類。這說明了神的路是生命的路,不是大量生產的路。 不要盼望主的恢復會成為一個大量生產的工作。有些弟兄可能有這種觀念;他們以為只要短短的時間,他們的國家在主恢復裡的人就會達到百萬人之多。我們從來沒有聽過,保羅出來盡職的時候,因著他的職事,得著好幾千人來為著主。譬如在以弗所的召會,乃是在一個家裡聚會。召會在一個家裡聚會這個事實,指明信徒的人數不多。你以為古時候有任何一位信徒的家能容納一千位信徒麼?那時當然沒有一個人住在這麼大的家裡。 保羅在林前十六章八至九節說,『但我要仍舊住在以弗所,直到五旬節,因為有寬大又有功效的門為我開了,並且反對的人也多。』我們讀到有這樣一道門為保羅開了,也許會以為有好幾千人因他的職事加給了召會。但以弗所召會一直在亞居拉和百基拉的家裡聚會。這樣,他們怎麼可能有成百上千的信徒?我題起這一點是要指出,神的路不是靠大量生產來得著龐大的人數。 我們可以用真花的生長和人造花的製造,來說明大量生產的路和神生命的路的不同。花園裡的真花需要時間長大,但工廠能在一天內生產出數百朵,甚至數千朵的人造花。照樣,要生一個孩子也需要漫長、緩慢的過程。沒有一位母親會忘記她所生的孩子,因為那孩子是她這個人的一部分。這就是我們所說生命的路。 保羅論到寫信的話,含示神的路乃是生命的路。事實上,信徒不僅僅是寫在他的心裡,更是銘刻在他的心裡。因此,保羅絕不會忘掉他們。這樣的銘刻乃是憑著生命,藉著賜生命的靈來完成。 二 資格 誰有資格來作書寫基督活信的工作?惟獨神有資格作這事。寫信的必須是我們裡面的神,我們憑自己不足以作這事。我們憑自己裡面所是的和所能作的,都沒有地位。我們需要三一神構成到我們裡面。惟有如此,我們纔能成為這樣的書寫者。 我在這裡不僅僅是傳福音或教導聖經,我的負擔乃是要寫基督的活信。如果我要成為這樣的書寫者,我就必須是由三一神所構成的人。這樣,實際上我不是寫的人;真正書寫的乃是構成到我裡面的三一神。祂是書寫者,要把祂自己寫到信徒裡面。 保羅在林後三章四至五節說,『我們藉著基督,對神有這樣的深信。並不是我們憑自己彀資格將甚麼估計作像是出於我們自己的;我們之所以彀資格,乃是出於神。』這裡我們看見,使徒職事的彀格、勝任和資格乃是出於活神自己;這職事,為著神新約的經綸,將基督分賜到神所揀選的人裡面,以建造基督的身體。我們自己算不得甚麼,我們所能作的也算不得甚麼。惟有構成到我們裡面的三一神,纔彀資格作書寫基督活信的工作。 保羅在六節論到神,說,『祂使我們彀資格作新約的執事,這些執事不是屬於字句,乃是屬於靈,因為那字句殺死人,那靈卻叫人活。』這裡的『使我們彀資格』,意思也是使我們能,使我們勝任。『不是屬於字句』是形容執事,不是形容新約。保羅在這裡所說的『字句』,是指律法的成文條例。那靈就是活神的靈,使徒用這靈將基督供應到信徒裡面,使他們成為基督的活信。使徒那為著新約的職事,不是屬於死的字句,如摩西那為著舊約的職事,乃是屬於賜人生命的活靈。 保羅在六節告訴我們,那字句殺死人,那靈卻叫人活。殺死人的字句,就是律法的字句,只向人要求,卻不供應人生命;(加三21;)因著人不能滿足牠的要求,牠就殺死人。(羅七9~11。)那靈,就是經過過程,成了賜生命之靈的三一神終極的表現,將神的生命,就是神自己,分賜到信徒和使徒裡面,使他們成為新約(生命之約)的執事。因此,他們的職事乃是憑著賜生命的靈,用那是生命的三一神構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