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不作善人,不作惡人,乃作神人

第一篇 不作善人,不作惡人,乃作神人 加拉太二章十九節說,向律法死,使我們可以向神活。這意思是,律法對罪人的要求是死,基督按這要求為罪人死了;因此,我們這班罪人在律法下的義務,就是與律法的關係,已經了結了。這使我們可以向神活。 善人、惡人都向律法活 然而,對那一班不信神,沒有神的外邦人來說,他們是仍然向律法活著。他們所以向律法活著,是因他們沒有神;好比人沒有汽車,只好徒步而行。他們不僅不認識神,不知道神,沒有神,他們裏頭更有撒但的邪惡勢力,鼓動他們犯罪作惡。因此,他們既知道自己應當作好,應當遠離惡事,自然就會定下規條,找出作人之道。一面他們沒有神,一面他們有撒但在裏面,而他們又是一個人,想要作好,想要行善;在這種矛盾下,他們定規活在律法之下,想遵行律法下各式各樣的作人之道。他們盼望能守得來,能作得來,能行得來;在他們裏頭,根本沒有想到神,完全是向著律法而去。 這個作法是神最不喜悅的,因為這個作法把神擺在一邊。外邦人要守律法,作好人,作規矩人,作良善人,他們完全是自己作,自己行,而把神擺在一邊。他們不承認有神,否認神的存在,卻在作人方面相當有持守,相當有格調,言行舉止都很謹慎。這就是把神擺在一邊,自己來作人,自己來作好。那些犯罪作惡,作強盜土匪,騙人、訛詐人的人,怎樣裏面沒有神,怎樣把神擺一邊;這些規規矩矩、方方正正、行為良善的人,也照樣裏面沒有神,並且把神擺在一邊。 這就給我們看見,有一班人是落到惡裏頭,而將神擺一邊,還有一班人是落到善裏頭,也把神擺一邊。在我們的社會中,就有這兩種人。一種是無惡不作,又詭詐、又兇狠、又陰險,常常作壞事的。毫無疑問,這樣的人是把神擺在一邊,神在他們裏頭沒有地位。還有一等人,生活很規矩,作人很像樣,對人很講信用,很有道德,但同時也最否認神的存在;他們也一樣把神擺一邊,神在他們裏頭也是沒有地位。 行善與作惡都與律法有關 所以,這裏有兩種不同的人,一種在惡裏頭,一種在善裏頭。以善和惡來說,這兩種人是絕對不同的;但有一點他們是絕對相同,就是把神擺在一邊,不給神一點地位。作惡的人怎樣把神擺在一邊,行善的人也同樣把神擺在一邊。作惡的人如何不讓神有地位,行善的人也同樣不讓神有地位。這兩種人的表現雖有善惡之分,但他們對神的態度卻毫無二致,完全一樣。那些作惡的人是把律法撇在一邊,不要神;那些行善的人是把律法守住了,也不要神。一個是破壞律法,不要神;一個是堅守律法,而不要神。這兩班人都在律法上出了問題。第一班人不要神,是因他們破壞了律法。第二班人不要神,是因自以為守住了律法。可見,這些不要神的故事,都與律法有關。 神不要我們作惡,也不要我們行善 那麼我們選擇什麼?是選擇惡呢,還是選擇善?是選擇破壞律法呢,還是選擇守律法?表面看來,遵守律法比破壞律法好得多,破壞律法叫我們遠離神,遵守律法也許能叫我們親近神,好像這個善是可以選的。然而,善雖是好的目標,卻不是對的目標,還是錯的目標。惡是壞的目標,當然也是錯的目標。所以說,善和惡都是錯的。神絕沒有意思要我們活在惡裏頭,神當然也沒有意思要我們活在善裏面。神沒有意思要我們向惡負責,神也沒有意思要我們向善負責。 犯罪作惡的惡人,把神擺在一邊,就像那些當土匪的、奸盜邪淫的,他們無所謂神不神;如果他們知道有神,就不敢作惡了。他們所以敢作惡,是因他們不承認神的存在,把神擺在一邊。公公正正,規規矩矩作人的,在人看來都是道德君子,是善人。他們常常自豪的說,什麼天堂地獄?什麼神鬼?那有那些事情?一切全在乎自己作人,憑良心行事。我們照理智而行,與人有害的我們不作,與自己有損的我們不行。我們要顧到別人,也要顧到自己,方方正正作人就夠了。這樣的人,行為很不錯,言語靠得住,人品也夠格,但是他們不承認神的存在。這就是善,這善是好的,卻是錯的,因為他們的物件不對。 人受造是為著裝神 當初神創造人,不是為著惡,也不是為著善。當初神創造人,乃是為著他的旨意,要叫人跟他有交通,叫人被他充滿,活在他裏面,與他調成一個。人是為著神造的,是盛裝神的器皿,(羅九21,23,)好像玻璃杯是為裝水的,是個裝水的器皿。我們若是把髒東西裝在裏面,是錯誤的;但我們就是把金子裝在裏面,也是錯誤的。因為玻璃杯這個器皿被造,不是為著裝別的東西,乃是為著裝水。 我們人受造不是為著裝惡的,也不是為著裝善的;我們不為著作惡人,也不為著作善人。那麼我們為作什麼人呢?一個活著的人,誰不作惡呢?若是不作惡,誰不作善呢?人能脫離善惡麼?我們都無法脫離善惡。所以,一個沒有神的人,他的人生不外乎善、惡和死。因為只有死了的人,惡也無法作,善也作不了。 不作善人,不作惡人,乃作神人 然而,讚美主,有神生命的人,還有一種選擇,就是作神人。我們有神生命的人,惡我們不作,善我們也不作,死我們更是不要。我們怕死,我們怕善,我們更怕惡;但有一位我們不怕,不僅不怕,我們都要他。這一位就是神。為什麼?因為神是人的目標和內容,人受造是為著神的。 在伊甸園裏有兩棵樹,一棵叫作生命樹,一棵叫作善惡知識樹。(創二9。)論到善惡知識樹,聖經上說,吃這樹上果子的必定死。(17。)這一棵樹的果子,人吃的時候,好像是惡,實在是死;好像是善,其實還是死。惡的結果是死,善的結果也是死;善、惡和死,三者是分不開的。那麼,園子當中的那棵生命樹是什麼呢?這生命樹就是生命。人看見的是生命,吃到的也是生命,吃的結果還是生命。這生命是誰?這生命就是神自己。 請記得,伊甸園中的第一棵樹-生命樹,是神自己;第二棵樹-善惡知識樹,是善、惡和死。這世界上,沒有神的人,不要第一棵樹而要第二棵樹,他們在第二棵樹裏的結果是善,是惡,也是死。他們無非是善人,不外乎是惡人,結果是死人。這三種人都是在善惡知識樹裏的人。那麼,你我得救的人,我們是善人呢,是惡人呢,還是死人?讚美主,我們得救的人,有神的生命在裏頭,乃是神人。 然而,我們實際的情況是否如此?我們是不是神人呢?這恐怕是個大問題。一個人在他的人生裏,實在不容易脫離律法;我們三作兩作,總是回到律法跟前,律法總是跟著我們。就是今天,你我都作了基督徒,我們還是很難脫離律法,還是在律法跟前,作律法人,我們仍然沒有向神活著。我們得救了,有神在我們裏面,但我們卻沒有向神活著。 我們人乃是為著神自己造的,我們是盛裝神的器皿。在我們這個器皿裏,不要把惡裝進去,也不要把善裝進去,乃要把神裝進去。神怎樣能裝在我們裏面呢?乃是借著聖靈。聖經說得很清楚,聖靈在我們裏面,就是神在我們裏面。(約壹三24,四13,羅八上9,11。)神要我們作什麼呢?神乃是要我們向律法死,好叫我們能向神活。我們在得救以前,是向善惡活著,也就是向死活著。現在我們得救了,就當開始學習向神活著,也就是照著神創造人的目的,作一個盛裝神的器皿,向神活,不向律法活;不作惡人,不作善人,乃作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