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浸入基督

第九篇 浸入基督 羅馬六章三至五節說,「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他的死麼?所以我們借著浸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借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加拉太三章二十七節說,「你們受浸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林前十一章二十三節說,「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二十六節說,「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基督徒、教會的本質就是基督 我們都知道屬靈的實際是基督,基督徒的本質是基督,教會的本質也是基督。沒有基督,就沒有基督徒;沒有基督,就沒有教會。我們要非常深的、主觀的來領會這話。千萬不要以為,教會是在基督之外的一個產物。教會的本質就是基督自己,教會不僅是從基督產生的,不僅是因基督而有的,教會的本身、本質就是基督。無論是基督徒,無論是教會,其本身、本質就是基督。沒有基督在一個人裏面,這一個人就不是基督徒;沒有基督在一班人裏面,這一班人就不是教會。 歌羅西書告訴我們,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就基督徒來說,基督徒是基督;就教會來說,教會還是基督。基督住在基督徒裏面,基督也住在教會裏面。不只如此,所有基督徒的經歷,所有教會的經歷,都是經歷基督自己。基督自己就是基督徒的經歷,基督自己就是教會的經歷。沒有一個基督徒,更沒有一個教會,能在基督之外有一點屬靈的經歷。在基督之外,基督徒沒有經歷;在基督之外,教會也沒有經歷。我們基督徒所有的經歷,教會所有的經歷,不僅是在基督裏,甚至就是基督自己;所有屬靈的經歷,就是基督自己。沒有摸著基督,沒有經歷基督,就還沒有得著基督,還不能算作有屬靈的經歷。 盼望我們抓牢這原則,不管是信主,是受浸,是擘餅,是讀經,是禱告,是傳福音,是造就信徒,是事奉,是敬拜,或是任何一種屬靈的經歷,那個經歷的本身,必須是基督。如果我們的禱告沒有摸著基督,我們的禱告就不能算作屬靈的經歷。如果我們讀經,沒有碰著基督,沒有摸著基督,我們的讀經最多不過是讀一本經書而已,並沒有屬靈的經歷。同樣原則,在任何屬靈的事上,我們如果沒有摸著基督,碰著基督,我們不過是摸著一個虛空的東西,並沒有摸著屬靈的實際;因為屬靈的實際就是基督自己。在任何事上,惟有摸著基督,才有屬靈的實際;基督自己就是那個屬靈的實際。 信 主 什麼叫作信主呢?在大陸許多鄉村,好些基督徒,他們不說信主,而說信道理;不說聚會,而說聽道理。其實,基督徒的經歷乃是接觸基督。基督徒不是信道理,乃是信主,用信心摸主,用信心接受主,用信心接觸主自己。不是一個宗教的問題,不是一個道理的問題,乃是基督自己。如果有人僅僅是信道理,而沒有在裏面碰著基督,這一個人最多只能作基督教徒;從神看來,他還不是一個基督徒,他還不是一個基督人。他有道理,沒有基督;他的頭腦明白道理,他的靈裏沒有基督。他沒有和基督接觸,沒有碰著基督,沒有摸著基督;他不是基督徒。 所以,信主得救,絕不是加入基督教。真得救的人,都是構成教會的,這和加入基督教不同。加入基督教的人,有很多沒有接受主,不過是接受了一個教,並沒有接受一位活的救主。他加入基督教,但是基督卻沒有加入他;他在基督教裏,但基督沒有在他這人裏面。他和基督教發生關係,但是基督沒有和他發生關係。他有基督教,沒有基督;他是屬基督教的人,但他不是屬基督的人,他不過接受基督教而已。這樣的人乃是信了基督的道,接受了基督的道理,但他裏面沒有接受主。他明白許多道理,也信許多道理,這都是思想、理智的問題,但他的靈裏沒有接受主,他的靈裏沒有得著主。 人若把關於橘子的道理說給我們聽,這道理也只能進到我們頭腦裏,橘子的維他命並不能進到我們肚子裏,因為我們的頭腦只能接受思想,不能接受橘子。橘子要用口,才能吃進去。同樣的,頭腦可以研究基督的道理,但頭腦不能接受基督自己。要接受基督自己,必須用靈。主基督乃是靈,他的本質就是靈;人如果要接觸他,要接受他,不能用頭腦思想,乃要用靈接受。正如人無論用頭腦怎樣理解,都不會把橘子理解到肚子裏;同樣的,無論人怎樣理解基督,基督都不會進到人裏面。人只能用靈,敞開靈,接受他,基督就要進到人裏面。他要經過人的思想,經過人的意志,經過人的感覺,經過人的心情,進到人的最深處,就是靈裏面。基督進到人的靈裏面,這一個才叫作信主。 盼望我們中間,所有蒙恩得救的人都知道,信主乃是敞開靈,把主接受到我們裏面。原來我們這人的靈是空的,我們這人的心是虛的,沒有神,沒有基督。有一天,我們從我們的深處,敞開我們的靈,從我們的深處接受基督。從那時候起,我們這人裏面加了一樣東西,就是基督自己;我們就得救了。我們這樣得救之後,我們這人就不再只是一個人,乃是二而一。原來只有我們自己,現在有基督在我們裏面;我們兩個成為一個了,這叫作信主。 受 浸 什麼叫作受浸?受浸不是入教禮。有一本「教會問答」告訴人說,受浸就是入教禮。這句話是從巴比倫來的,是從人錯誤的靈來的。這樣的話絕不是從聖靈來的。聖經是說,一信,一浸。(弗四5。)受浸不是一個禮,那麼受浸是什麼呢?有人說是浸入基督的死。這話雖不錯,但必須有一個先決條件。 許多人讀羅馬六章,常常漏失一句話;他們都讀到浸入基督的死,和他一同埋葬,但有一句話卻常常被漏掉,那就是「受浸歸入基督耶穌」。請我們讀三節:「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他的死麼?」什麼人才能浸入基督的死呢?只有浸入基督的人,才能浸入他的死。因此,受浸乃是浸入基督。因著浸入基督,我們在基督裏與他聯合,所以他死了,當然我們也死了。 比方,有一家店鋪叫作黃記,虧了一百萬,我不知道,所以入了股。兩個月後的一天,有人要我還債。我說,我又沒有欠你。他說,你是不是黃記的股東?我說是。他說,因為你是黃記的股東,所以黃記賠錢就是你賠錢。因著我入了黃記,黃記的錯誤就是我的錯誤,黃記賠錢就是我賠錢。我們受浸的時候,乃是浸入基督裏面。所以,基督死了,我們也死了;基督復活了,我們也復活了。 我們受浸的時候,乃是受浸歸入基督。什麼叫作受浸呢?乃是浸入基督。信主是接受基督;我們敞開心接受基督到裏面,這叫作信主。受浸乃是浸入基督;是我們從我們靈裏,把我們這人浸到基督裏面。一個人進入浸池,如果他裏面沒有信心,把自己交給聖靈,讓聖靈借著教會,把他這人浸入基督,那是沒有意義、沒有價值的。受浸乃是一種信心的行為,憑著這信心的行為浸入基督;這不是外面的儀文,也不是外面的儀式。 許多基督徒受浸的時候,實在有聖靈的同在,有聖靈的工作,他們裏面充滿了信心。在這信心裏,他們在外面有一個舉動,就是憑他們的信心,把自己交給聖靈。他們走到水裏時,就是把他們這人浸到基督裏。從那時起,他們就浸入了基督,他們在基督裏;基督的死就是他們的死,基督的復活就是他們的復活,基督的經歷就是他們的經歷,因為他們已經與基督聯合了。 第二個馬利亞-認識並經歷主的死 在這裏,我們要說到第二個馬利亞。第一個馬利亞與基督的降生有關,第二個馬利亞與基督的死有關。凡要讓基督生在他裏面的,都必須是第一個馬利亞。第一個馬利亞代表什麼?第一個馬利亞代表愛神的人,愛到一個地步,不顧自己的身份。神成為肉體的原則,就是失去自己的身份。神如果以神自居,他沒有法子成為肉體,他不能進到人裏面。神所以能成為肉體,是因他失去自己的身份。所以,一個人要接受神到他裏面,這個人也必須是個失去身份的人。馬利亞不作童女,作了懷孕的女子,若不是因為愛神,沒有一個人肯這樣失去身份。所有要得著基督進到他裏面的人,都得失去他的身份。 第二個馬利亞與主的死有關。許多基督徒知道主的死,但是不明白什麼叫作主的死。在新約裏,主的死,或者說主的十字架,乃是一個大的題目。保羅這人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二2。)按照常理,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認識基督的死,但是直到今天,少有基督徒明白基督的死。主在福音書裏,一再告訴門徒,他要去受死,但沒有一個門徒聽進去,沒有一個門徒明白,沒有一個門徒懂得。主剛對門徒說,他要到耶路撒冷去受死,要到耶路撒冷去被人釘在十字架上,門徒轉過身,卻在那裏爭論誰為大。 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她的兒子們來求主耶穌一件事,叫她這兩個兒子在主的國裏,一個坐在他右邊,一個坐在他左邊。這是門徒聽見主要受死後而有的反應。主告訴他們:「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麼?我所受的浸,你們能受麼?」(可十38。)「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40。)主所受的浸,就是他的死;主所喝的杯,就是他的流血。主耶穌對門徒講了許多話,但他們不懂得。為什麼?因為他們愛虛榮、愛地位、愛名譽、愛自己,不愛主。所有愛自己的人,都沒有法子認識主的死。 在那麼多的門徒中,有一位伯大尼的馬利亞。這一位姊妹和其他門徒不同,其他的門徒不愛主,愛自己;這位姊妹不愛自己,愛主。所以主告訴門徒的話,門徒聽不懂,她聽懂了。主說到死,大家聽不進去,但馬利亞聽進去了。在人都想不到的時候,她知道過幾天,這位主就要死了,就要被交在罪人手裏了,所以她趁著機會,把香膏澆在主身上。門徒中那位愛錢財的猶大責問說,這香膏為什麼不賣三十兩銀子分給窮人?(約十二5。)請記得,這樣的人不能認識主。在財物上計較的人,在財物上算計的人,是把愛心算光了,他不能認識主。馬利亞愛主,愛到一個地步,沒有算盤。認真說,有算盤就不是愛,真正的愛沒有算盤。 全本新約裏,只有猶大會算賬。馬利亞迷糊了麼?不,猶大才迷糊。等過了幾天,猶大去賣主耶穌時,他討價討了三十兩銀子;那是受那天算賬的影響。許多時候,人太清楚、太會算賬;結果,基督的死,他沒法認識,因為不知道在基督的死裏,包含多少的寶貴,多少的香甜,不知道在基督的死裏,包括的是多大的拯救,多榮耀的釋放。因著不認識基督的死,所以不寶貴。 然而這一個姊妹,這一個馬利亞,主為她作見證;他要門徒不要難為她,因為她在主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主說,常有窮人和他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他們不常有主。她作在主身上的,不是枉費。不只如此,主告訴門徒說,「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可十四6~9。)這一個和主受死的愛同時傳揚的,可以說是第二個福音。頭一個福音是主耶穌為我們死,第二個福音是我們認識他的死,領會他的死。 沒有一個不愛主的人,能夠有羅馬六章的經歷。羅馬六章的經歷是同死;在同死的經歷裏,模成主的形狀的,只有馬利亞。在這麼多跟隨主的人中間,只有一個馬利亞認識主的死,寶貴主的死,經歷主的死,預嘗主的死。為什麼?因為她是馬利亞,馬利亞的意思就是愛主。只有愛主的人,才讓主生在他裏面;只有愛主的人,才認識主的死;只有愛主的人,才認識主的復活。 第三個馬利亞-迫切尋求主 經歷主復活的人,仍然是馬利亞。許多人跟隨主卻不愛主,他們看見主死了,看見主埋葬了,就都回家去了。然而,在這些人中間,有一個馬利亞,在主耶穌復活那天早晨,天還黑的時候,來到墳墓那裏。她不知道主在墳墓裏麼?知道。她為什麼去?因為愛主。她想,她不能看見主,能夠看見他的墳墓也是甜美的。第一個發現主耶穌墳墓開了的,就是這個馬利亞。猶太人的墳墓是在山間鑿一個洞,把死人安放在裏面。馬利亞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就跑到門徒那裏,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裏取了去。彼得、約翰就跑到墳墓那裏,一看屍首沒有了,就回自己的住處去了。惟有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約二十1~11。) 一個人愛主,愛到一個地步,是不計自己的身份,不計一切花費的。實在說,不糊塗的愛,不算真愛。許多聖徒,對主耶穌的愛太清楚、太冷靜了,所以沒有真實的亮光。兩個門徒一看主不見了,就走了,因為太冷靜、太清楚了。馬利亞卻在那裏哭;這一哭,亮光來了,啟示也來了。馬利亞哭的時候,看見兩個天使,又看見耶穌,主問她為什麼哭。她以為是看園的,就說,「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那裏,我便去取他。」(11~15。) 就在這時,耶穌對她說,「馬利亞!」這個聲音一出來,原來就是「他」。主在世界的時候,也常用這聲音喊她。主耶穌說的話何等親切,何等可愛;他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16~17。)按規矩,主耶穌復活,什麼人都不見,但是馬利亞追求得太迫切,主只好先向她顯現。 許多基督徒常引用羅馬九章十六節的話,說,「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凡是這樣想的人,都是懶惰的人,都是鬆懈的人。因為真認識主的人,乃是定意尋求的人。只有馬利亞,在天未亮,就早早起來。千萬不要以為那是一件容易的事。那時,猶太女子是深藏閨中的,淩晨跑到墳墓去,太冒險了。若是那天出事情,弟兄就會說,這就是姊妹不服權柄,所以沒有保障。神祇讓愛他的人認識他的降生,他的受死,他的復活。只有一種人,就是馬利亞,經歷基督,認識基督;惟有馬利亞認識主的死,經歷主的復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