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基督身上的兩個原則

第十二篇 基督身上的兩個原則 羅馬八章九節提到兩個「屬」,一個是「屬靈」,一個是「屬基督」;這意思是,屬靈就是屬基督。腓立比三章十節說,「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意即曉得復活的大能,才能認識基督。保羅在林後五章十六節說,「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認人了。」這「外貌」原文是肉體的意思,也就是說不憑肉體認人了;雖然曾經憑著肉體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使徒保羅承認,他在得救以前,對基督的認識是憑著肉體,是不屬靈的;但如今他不再那樣認他了。 從聖經裏,我們看見關乎基督的兩個原則:一是道成肉身的原則,一是死而復活的原則。我們若是認識道成肉身,和死而復活的原則,我們對基督的認識才算透切。如果我們不認識什麼是道成肉身和死而復活,我們對基督的認識,就不過是道理,並不會影響我們多少。只有認識道成肉身,和死而復活這兩個原則,我們對基督的認識,才是生命的,而不是道理的;才能主觀,而不是客觀的。 道成肉身的原則 什麼是道成肉身的原則?道成肉身的原則,就是神進到人裏面。這的確是屬靈的,需要聖靈在我們裏面,有一番厲害的光照,使其成為我們裏面的異象。主的道成肉身,就是把神帶到了人裏面。主耶穌降生以前,神並沒有進到人裏面,因為他還沒有道成肉身。神進到人裏面,乃是從主耶穌道成肉身開始。所以在舊約裏,沒有神進到人裏面的事,因為在那個時候,道成肉身還沒有開始,神和人還沒有調和。 道成肉身既是從主耶穌降生開始,從那時直到今天,道成肉身是否已經停止?答案是沒有。道成肉身不僅指主耶穌的降生,每當有人得救,都是一次的道成肉身。在你我悔改相信時,主耶穌被接受到我們裏面,那就是「道」再一次的「成為肉身」。 主耶穌降生,是道成肉身在宇宙中的開始。從那時候起,一次過一次,一天過一天,道一再的成為肉身。這就是說,從主耶穌降生,神頭一次進到人裏面起,直到如今,不知有多少次,神一再的進到人裏面。我們的得救是什麼故事?我們的得救,就是神進到人裏面的故事。每一個人的得救,都是神進到人裏面,都是道成肉身的原則。 所以我們要看見,在主耶穌身上的第一個原則,就是道成肉身,就是神進到人裏面。這原則在我們身上有沒有?我們是不是道成肉身的人?實在說來,這一個原則,在我們得救的人身上都有。因著相信、接受,主耶穌進到我們裏面,我們就都是道成肉身的人。嚴格來說,沒有經過道成肉身的人,就沒有得救。因此,我們都要從心裏說,感謝讚美主,基督身上這個道成肉身的原則,在我們身上也有。道成肉身就是神進到人裏面;我們這些得救,有神進到我們裏面的人,在我們身上,在我們裏面,都有一個道成肉身的故事。 死而復活的原則 在基督身上的第二個原則,就是死而復活。死而復活是什麼意思?道成肉身是神進到人裏面,死而復活乃是人進到神裏面。我們要認識基督,就得認識這兩個原則。首先,基督是神進到人裏面;而後,基督是人進到神裏面。神進到人裏面,然後人進到神裏面,這就是在基督身上的兩大原則,也就是在基督身上的兩個故事。所有發生在基督身上的事,都包括在這兩個原則裏面。借著道成肉身,他是神進到人裏面來作人;然後借著死而復活,他再進到神裏面。在這樣的道成肉身和死而復活裏,他所應該作的、應該經過的,他都作了,也都經過了。這兩個原則就是基督身上所有的故事;這兩個原則也是神曆世歷代所作的工作。神所要作的工,就是要把他自己作到人裏面,也要把人作到他裏面,使神和人,人和神二者調和為一。 道成肉身的原則在我們身上有,但死而復活的原則在我們身上有沒有呢?我們每一個得救的人,都有神調到我們裏面;我們都有把握說,神進到我們裏面了,神在我們裏面常常感動我們。有時,我們也能向人見證說,在我們裏面有神,神乃是住在我們裏面。一九三六年我住天津的時候,有一天,我在房裏禱告,預備要講聖靈住在我們裏面的道。禱告以後,我覺得神住在我裏面,真是榮耀。我就想跑到馬路上,去告訴人說,在我裏面有位了不起的人物,他就是神。 每一個得救的人都會感覺神在他裏面,只是有人感覺較輕,有人感覺較重。真得救的人裏面都有一個奧秘的故事。他雖說不出所以然,但在他裏面有個奧秘,有個故事,是他感覺得到的,就是神在他裏面。所以,每一個得救的人,在他身上都有道成肉身的原則。然而,在基督身上,不只有道成肉身的原則;在基督身上的不是單向的,而是往返、雙向的;基督來了是道成肉身,基督去了是死而復活。他來,是神進到人裏面;他去,是人進到神裏面。來的時候是道成肉身,去的時候是死而復活。因此,當我們擘餅記念主時,我們要讚美主不只道成肉身而來,他乃是來了又去,死而復活。 「來」與「去」 許多人傳福音,將這個「來」講得很厲害,卻沒有說到他去。主耶穌自己說,「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裏來;我若去,就差他來。」(約十六7。)實在說來,他說「來」時,乃是輕描淡寫;他說,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然而,之後他講「去」時,講得很重。主去是與我們有益,主若不去,聖靈就不來。在約翰十四、十五、十六章裏,「去」是一個很重大的字。主耶穌不只是「來」的主,也是「去」的主;他來是道成肉身,他去是死而復活。 我們已經知道,我們都有「來」的原則,就是道成肉身的原則;然而,我們有沒有「去」的原則?有沒有死而復活的原則?死而復活的原則,就是把人帶到天上,把人帶到神裏面。現今進到我們裏面的那位主,他的生命是經過死而復活的,所以在我們裏面所住的,就是那位死而復活的神。什麼時候我們與他聯合,什麼時候我們就聯於他的死而復活,所以我們也有死而復活的原則。在客觀上,我們絕對是死而復活的;但在主觀上,我們現在還不完全是。 經歷死而復活的原則 在客觀一面,基督是死而復活的,我們也死而復活了;但就著主觀來說,我們少有死而復活的經歷。我們得救時,道成肉身的原則就發生在我們身上,神的的確確住在我們裏面。從那時候起,我們所有的經歷,所有的故事,所有的長進,都該是一個死而復活的原則。道成肉身的原則,在我們得救時就已發生,但我們所有屬靈的經歷、屬靈的故事、屬靈的長進,都在於一個死而復活的原則。 在每一個得救的人裏面,都發生一個故事,就是神進到他裏面,他就重生了。什麼叫作重生?重生就是神進到人裏面;所以道成肉身,在我們得救時就已經有了,已經發生了。從我們得救起,我們的經歷,我們的長進,我們屬靈的故事,都在於死而復活的原則。所以基督徒身上的故事,和基督身上的故事一樣一式。在基督身上的故事是道成肉身,與死而復活;是神進到人裏面,和人進到神裏面。在我們身上也是這故事,也是道成肉身,死而復活;神進到人裏面,人進到神裏面。 然而,什麼是死而復活?死而復活就是人進到神裏面。我們得救以後所有的經歷,都是要把我們這個人帶到神裏面。那麼「死」在我們身上,是什麼意思?我們已經說過,要認識基督,就必須曉得他復活的大能,認識他的死而復活。基督的死,就是把他所有的一切都帶到死地,他的思想,他的情感,他的意志,他的為人,連他裏面神的生命,都擺到死地;凡他所有的,都帶到死裏面去,讓一切都經過死。這樣一位基督的死,在我們身上原則也是一樣;就是我們所有的一切,都要被帶到死地。如果你說,你身上有死而復活的原則,我們就要問,你這人的一切有沒有帶到死裏面去?有沒有經過死?有的人經過深一點,有的人經過淺一點;有的人經過局部的,有的人經過多方的。無論如何,我們這人還沒有全部經過死;一直要等到我們被提的時候,我們才完全經過死而復活。 我們實在需要按這兩個原則,來認識基督。他道成肉身,將神帶到人裏面;他死而復活,將人帶到神裏面。我們得救的人,對於道成肉身,都有經歷,因為我們裏面有神。然而,我們還需要經歷死而復活,就是經歷我們這人的心思、情感、意志及一切,都被帶到死地,經過死,使我們借著這個道成肉身,和死而復活的原則,對基督有活的、生命的、主觀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