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神人聯合的異象與道路

第十一篇 神人聯合的異象與道路 讀經: 馬太福音一章二十三節,約翰福音十四章二十至二十三節,十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約翰一書三章二十四節,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七節,羅馬書八章九至十節,以弗所書三章十七節上,十九節下,歌羅西書二章九至十節上,啟示錄二十一章一至三節。 照著屬靈的異象事奉主 每一個追求主、事奉主的人,都得有基本屬靈的異象,基本屬靈的看見。沒有一個追求主的人,能夠憑人天然的感覺,天然的眼光,或者憑人一般的看法事奉主。 凡憑人天然眼光事奉神的人,都事奉不到神,也摸不著神。好比大數的掃羅,他是個熱心事奉神的人,但他是天然的、不照著啟示的事奉神,所以他的事奉是事奉不著神,也摸不著神的。直到一天,他在往大馬色的路上,眼睛得開啟,看見異象,他才有真實的事奉,他那個事奉才能達到神身上。從前他也事奉神,但他那個事奉不能摸著神;好比打拳,從前打拳是打空氣,現在眼睛得開啟,看見該怎樣打法。同樣,在追求主的事上也是如此;有的人追求卻是追求不著,有的人甚至流淚、迫切,也是追求不著。原因就在於人憑天然,憑自己的感覺,憑自己的眼光、自己的興趣、自己的趨向追求,沒有啟示,沒有看見,也沒有異象。他是空跑、徒勞,眼睛沒有得開啟。 所以,並不是說追求就好,就夠。許多人的追求是空追求,他們的禱告都是空禱告,就連他們的流淚也是空流淚;因為他們憑自己的趨向禱告,憑自己的眼光追求,甚至憑自己的感覺流淚。他們所作的,都是天然、沒有啟示的,所以他們的追求是白費力氣,並沒有追求他們所該追求的,也沒有得著他們所該得著的。因此,在屬靈的事上,我們非有看見不可,非有異象不可,也非有啟示不可。 神與人調和的異象 我們第一個要看見的屬靈異象,乃是「神與人調和」。神有一個心願,就是要把他自己調到人裏面。雖然在新舊約聖經裏,找不到這句話,但從創世記一直到啟示錄,卻清楚的有這事實。 聖經頭一次和最後一次提到人 聖經頭一次提到人,是在創世記一章,說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為什麼當初神創造人,是照著他自己的形像造的呢?因為神的目的,是要把他自己和人調在一起,所以他造人的時候,就把人造得和他自己一樣。我們能牽一隻狗玩,但不能和狗作知心的朋友,因為狗和我們不一樣,這個朋友是作不來的。神當初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把人造得和他一樣,他的心意,就是要人成為一個器皿,來盛裝他自己。 聖經末了提到人,是在啟示錄二十一章,在新天新地裏的新耶路撒冷。在這裏說到人,用了三個不同的稱呼:一是新耶路撒冷,一是羔羊的新婦,一是帳幕。人是神的帳幕,是神能夠住在裏面的。 神與人同在 啟示錄是全本聖經最末了的一卷書;整本聖經,從創世記一直到猶大書,所提起的許多重大的事,都在啟示錄得著完成。當神呼召以色列人,又把他們集合起來成為一個國時,神在他們中間作了一件特別的事,就是建造會幕。會幕在舊約裏是指帳幕,這帳幕支搭在以色列人中間,有神住在裏面。等到以色列人進了迦南,帳幕就換作聖殿。帳幕在曠野是流動的,到了迦南地,帳幕換作聖殿,就固定了;帳幕和聖殿乃是同性質的。帳幕是一個預表,預表神在人中間,與人調和的居所;到啟示錄二十一章,帳幕所預表的才得著具體的完成,就是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雖然是一座城,卻是曆世歷代以來,由帳幕所預表的,神在人中間的居所。所以,新耶路撒冷城乃是神在人中間之居所的集大成。 在新耶路撒冷裏有羔羊為神的殿,因為神就在羔羊裏面,也就是在基督裏面;基督帶著神,住在新耶路撒冷,就是神在人中間永遠的居所。所以,新耶路撒冷一面是一座城,一面是一班人。那城是神的居所,也是一班人,又是羔羊的妻子,羔羊的新婦;那城能與神相配。因此,聖經末了提到人的時候,說人是神的配偶,是來與神相配的。聖經首先提到人時,說人有神的形像;末了提到人時,說人是神的配偶。這給我們看見,神一直作工,為的是要把他自己作到人裏面,使人與他成為一體。這工作的頭一步,是主耶穌的道成肉身。主道成肉身時,稱作以馬內利,就是神與人同在。 神與人同在有兩面的講究,不僅僅是神在眾人中間的同在,更是神進到人裏面與人同在。當主耶穌在肉身時,他是和門徒們同在,但這個同在還不夠,這個同在比較客觀,是外面的,並不是裏面的。所以有一天,主耶穌告訴門徒說,他要往差他來的父那裏去;這叫門徒很憂愁。主耶穌就對他們說,他去是與他們有益的,因為他去了還要再來。(約十六5~8。)在未去之先,他是在門徒中間,與他們同在;當他再來的時候,他是在門徒裏面,與他們同在。 神與人調和 主耶穌復活那天晚上,他來到門徒中間,從他自己裏面,向他們吹了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二十22。)這件事非常重大,從那時起,主耶穌就住在門徒裏面了。他不受時間的限制,也不受空間的限制。例如,雖然門沒有開,主耶穌卻能進到門徒中間;(19;)他和往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談話後,到了屋子裏坐席,他卻忽然不見了。(路二四30~31。)所以請我們記得,從主耶穌復活那天起,他和門徒的同在更進一步了;乃是從外面進到裏面,從有形進到無形,從空間、時間的限制,進到無空間、時間的限制。 在約翰二十章,主向門徒吹了一口氣,(22,)這是應驗他在十四章所說,「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20。)以及他在十七章禱告時所說,他在門徒們裏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23。)這給我們看見,約翰福音多次提到「在裏面」。十四章十節說父在主裏面。當腓力對主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8。)主說,「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麼?」(9。)主外面是拿撒勒人,但裏面是父,神就在他裏面。到了二十節,就是到了復活那天,我們看見,不僅父在主裏面,並且主也在父裏面。首先是主在父裏面,第二是我們在主裏面,第三是主也在我們裏面。在復活那天,門徒們看見並認識了這三個「在裏面」;這三個「在裏面」,說出神和我們與基督乃是調和成為一體。 主到地上來時,乃是帶著神,進到人裏面,叫他與人聯合為一。所以羅馬八章明說,基督在人裏面,是神在人裏面,就是神的靈在人裏面。(10~11。)到以弗所三章,就給我們看見,當基督借著我們的信,住在我們裏面時,神一切的豐滿就能充滿在我們裏面。(17~18。)當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我們裏面時,我們這一個人就和神完全成為一。神在我們身上作工的目的,就是要把他自己作到我們裏面。我們要求神,總得有一天,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看見這一個。這是聖經裏的第一個異象,也是關乎我們和神之間的第一個異象。 神一切的工作,都是為要將他自己作到人裏面 神創造我們,是要我們成為器皿,將他自己盛裝到我們裏面;神救贖我們,也是為要把他自己作到我們裏面。就如房子造好,如果沒有弄得一塌糊塗,住進來就是了;若是弄得一塌糊塗,就還得需要整理,才能住進來。人如果沒有敗壞,沒有墮落,神簡簡單單的住進來就可以了;但人墮落、敗壞了,所以需要救贖。救贖是神清理的手續,為要將我們打掃清潔,好使他能進來居住。不僅如此,神一再向我們施恩,使我們信他而得救,也是為使他能進到我們裏面。我們認罪、悔改、守晨更、讀經、禱告、聽道、參加特別造就聚會,都是為要讓神進到我們裏面。我們需要看見這一個大異象。 神進到人裏面,為要得著一個居所 神在人身上所有工作的目的,都是為著一件事,就是要把他自己作到人裏面;他要住到人裏面,使他自己與人聯合為一,以人為他的居所。這就是神在我們身上所作的事。如果我們悔改,卻得不著神住在我們裏面,那我們的悔改就是白悔改。如果我們認罪,卻得不著神住在我們裏面,那個認罪也是虛空。同樣的,我們守晨更,若得不著神住在我們裏面,我們的守晨更便算不得什麼;我們讀經得不著神進到我們裏面,那讀經也沒有價值;我們禱告沒有神進到我們裏面,我們的禱告也不值錢;我們聚會得不著神進到我們裏面,聚會也沒意義。聽道、參加特別聚會,得不著神進到我們裏面,這些都是徒勞無益。我們基督徒生活最重要的點,就是把神帶給人,使神能進到人裏面,得著一個居所。所以,一切都是為著這目的,無論是傳福音、悔改、認罪、追求主,都是為使神能進到人裏面,得著他所要的居所。 神與人調和的路 聖經啟示神與人之間的關係,頭一件就是他要把他自己作到人裏面;達到這一個目的的路,乃是借著神將他自己調在人裏面。林前六章十七節說,「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我們與主聯複合為一靈,意思是說,神和我們聯合,乃是在我們的靈裏。神是靈,也為我們造了靈。神所以為人造靈,是為著我們裏面能有一個接受他的機關。惟有我們的靈能接受神的靈,也就是接受神自己。 如果人只有心思、情感、意志,卻沒有靈,人就沒有辦法接觸神並接受神。所以許多用理智、頭腦的人,他們在那裏越思想,越覺得沒有神。許多有頭腦的讀書人,他們會告訴人說,他們這樣想沒有神,那樣想也沒有神。然而,他們不認識神不是在人頭腦裏和人接觸,神乃是在人靈裏和人接觸。什麼時候我們不管我們的頭腦,不理會我們的心思,只用我們的深處來摸著神、禱告神,我們就會充滿神;越禱告越充滿神,越禱告越有神的同在。 盼望我們都看見神與人同在,不是在人的魂裏,不是在人的心思、情感、意志裏,乃是在人的靈裏;人與神聯複合為一靈,乃是在靈裏才能作到。我們的靈是在我們全人的最深處,我們在靈裏才能與神有接觸,才能與神調和。我們有神與人調和的異象,也有神與人調和的路。願神恩待我們,使我們輕看這一切之外的事物,單單尋求在靈裏與神聯合並調和。 問答與見證 問:我剛得救時,有一次在家裏,裏面感覺非常難過,就請教會為我禱告。路上遇見一位弟兄,和他交通交通後就覺得好多了,但走了一、二十步,裏面的感覺又來了。請問這是什麼? 李弟兄:很顯然的,我們弟兄對經歷的路並不清楚。當你有感覺時,不是立刻去交通,乃要立刻關起門來禱告,專專從深處向神禱告:「神阿,我裏面感覺沈悶,求你到我裏面來解我的沈悶。」等你禱告之後,看看裏面的光景如何,再判定是否去找弟兄交通。若是第一步禱告沒作,就去找人交通,裏面定規不會有滿足。每一次我們裏面沈悶,都是我們禱告神的一個呼召;禱告過後,若是裏面仍然有感覺,就可以找弟兄們交通。 見證:我年輕時不順服父母,得救後,主光照我,叫我看見我的肉體,甚至把我的煙戒掉,把我喝老酒的習慣也去掉。不僅如此,我脾氣也不好,但主都一步一步的對付了我。這是神的靈進到我裏面的不同。我接受這一位神,他就充滿、規正、保守、安慰我。 李弟兄:我們都得好好學習,在安靜中,在最深處摸著神的同在。神和人來往乃是靈與靈的來往;神是個靈,並且為我們造了一個靈,就是要我們能接觸並接受他。從得救起,我們就該學習不顧自己的理智,不顧自己的情感,不顧自己的意志,只單單的運用我們的靈和神接觸,讓神的靈進到我們裏面;這是靈與靈的交通,這是靈與靈的回應,這是靈與靈的感覺。這樣,我們的靈就會得加強,並且明亮而活潑。因著靈得著加強,明亮而活潑,其要求自然更擴大,靈與神的來往也就越增加、越廣闊。所以,我們都必須學習從最深處摸著靈的感覺。 見證:關於得救的人在靈裏與神聯合這事,我在經歷上特別失敗。神在我身上很難掌權,我喜歡的事大都是攔阻靈的。我這人乃是在自己的心思、情感、意志上墮落極深的人。我積極盼望脫離這個,但實際上不容易。我一直想辦法要順服靈,卻一直失敗。我妻子剛生下第五個孩子,按理我是無法參加聚會;但我裏面覺得,那樣的想法是出於肉體,心裏非常不安,所以就來了;我放下自己,願神有通達的路。 李弟兄:弟兄這樣的經歷相當寶貴,也相當準確。他很清楚的給我們看見,心思、情感、意志怎樣需要與靈合作。許多時候,我們不摸靈的感覺,我們的意志不降服,情感、心思也不合作。要知道,神在我們這些蒙憐憫的人身上,所作破碎和拆毀的工作,就是要對付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他要我們折服下來。因此,只要靈裏一有感覺,就不要理會心思裏所想的,不要理會情感裏所覺得的,也不要理會意志所定規的。能這樣不理會的人,多是經過神厲害的光照,或者經過神擊打,經過神破碎,經過神拆毀的人。如果我們存心要神,願神在我們裏面真是得著地位,我們就都得準備好,遲早有一天,他要厲害的光照我們,他的手要厲害的打在我們身上。 我們的心思、情感、意志需要與靈合作。在我們追求神時,神是在我們靈裏,要我們服在靈的管治之下,順服靈的要求。當我們碰著一個有屬靈經歷的人,一個學習摸著靈的人,我們會發現他不是沒有思想,沒有頭腦,然而他這人的思想是屬靈的;雖然心思不是靈,但這人的心思是服在靈之下的。我們也能碰著他的情感,容易同情人,很有愛心,但我們會發覺他的情感,乃是受靈管治的。在意志上,他也非常堅剛,但一碰著靈,他就服下來;我們能說,這裏有一個堅剛的意志,卻是一個屬靈的意志。這樣的人,乃是真正屬靈的人。我們需要這樣屬靈的實際,使我們的心思、情感、意志都折服下來,活在靈之下。 問:我們怎樣能傾向裏面?蓋恩夫人的書裏所說的,都是傾向裏面。一個傾向裏面的人,他能看見他是抵擋神的人;傾向裏面以後,他這個人就會在外面認罪悔改。這個傾向裏面是怎麼一回事? 李弟兄:事實上,這個問題就是人的靈是什麼,人的靈在什麼地方。我們已經說過,人的靈是在人的最深處。我們要讓主與我們裏面的人,與我們的靈調和,首先需要看見,認識道理是沒有用的。活在靈裏的道,即便我們聽了三遍、四遍、十遍,甚至能講給別人聽,我們若仍舊依然故我,我行我素,這道就與我們無益。乃是有一天,聖靈給我們光,在我們裏面開我們的眼睛,給我們看見,宇宙中首要的,是神要把他自己調到我們裏面。從那時候起,我們裏面有一個東西,把我們這人撥了一撥,把我們的方向轉了一轉;從那時候起,我們裏面才真學習摸著神的同在,學習與神有交通,才清楚知道,神和人來往乃是在人的靈裏面。 神和人來往深過人的心思,深過人的情感,深過人的意志;神和人來往是在人深處的靈裏面。有時無聲,有時有聲;有時不具形式,有時深具形式;有時是明言的話語,有時只是一聲的歎息。我們就這樣學習與主有交通;不是在頭腦的心思裏,乃是在深處的靈裏。這時我們會發覺,我們靈裏的要求,意志不能折服,情感不能答應,心思不太贊同;我們這人的最深處是一個光景,我們的魂裏又是一個光景;我們成了雙重的人,過著矛盾的生活。 許多時候,我們裏面有一個要求,但我們的意志不能順服,我們的思想並不傾向,我們的情感也不愛好。有時反過來,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有一個傾向,但我們的深處,我們的靈不平安。這時我們就發現,我們這人是分開的人,一面在靈裏,一面在魂裏;並且我們的靈與魂是爭執的,也就是神和我們這人有了爭執。靈代表神,魂代表人。如果我們能對神說,「神,我要你,我選擇你這一邊。」聖靈就會從我們靈裏沖出來。我們的心一揀選神,一站在神那一邊,聖靈就會從我們靈裏沖出來。然而,不要以為聖靈是多麼強,許多時候,聖靈強不過我們的意志,所以有人即使經過聖靈多次的感動,仍不肯信主,仍不肯悔改。 有時,聖靈雖能從我們裏面沖出來,但因著我們的心思、情感、意志太強,連聖靈都無法攻克我們;就在這時,神的手會進來安排合式的環境,擊打我們這一個人。神知道人只有經過不斷的擊打,意志、情感、思想才能降服下來,才能接受靈的支配。盼望今後,我們中間的聖徒,無論在交通聚會或生活的談論中,都能脫開病得醫治、事業順利等福利平安的交通,而多有在靈裏順服靈這一面的見證;借著彼此的激勵,眾人渴慕活在靈中,一同進入與主更深的聯結裏。 然而,我們千萬記得,要有這些經歷,聽道不一定有用;乃是需要有一天,神的靈開啟我們的眼睛,使我們看見並認識這一個,而活在其中。再多的勸勉沒有用,再多的道理也沒有用,必須有一天神的靈,在我們聽見以後,開我們的眼睛,給我們看見,神在宇宙中,在人身上,在我們裏面所要走的一條路,乃是要把他自己調到我們靈裏。我們因著看見這一個,裏面轉了,深處有渴望,有禱告。到那時,連我們的奉獻,都會重新來過;我們能對神說,「神,在這裏有一個人,蒙了你的憐憫,眼睛得開,看見你所要走的路。神,我在這裏願意答應這一個啟示,答應這一個呼召,把我的心思、情感、意志都降服在你手中。從這時候起,我不再在心思、情感、意志裏掙扎,我願全人降服於你。」這樣的奉獻,乃是另一種的奉獻,是更新的奉獻。 這是神與人之間的第一個異象。真實追求、事奉主的人,第一個異象,就是要看見,這一位神乃是要進到人裏面。僅僅看見我們是一個罪人,那是太輕了,看見我們的罪得赦免也是太淺了。我們必須看見神的心意,乃是他要進到我們裏面;在我們裏面有一個靈,能作他的器皿,接受他。從看見這異象起,我們就要降服於他,不再在心思、情感、意志裏,而活在靈裏,在靈裏與他聯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