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由死而生
書名:經歷基督

按照聖經,死與復活對我們基督徒的生活和神的經綸都是非常重要的。離了死與復活,神不可能完成他的定旨。在神整個創造裏,我們都看見死與復活的原則。譬如,一粒麥子若落在地裏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在約翰十二章二十四節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一粒麥子死了並結出許多子粒,意即一粒繁殖成了許多粒。這裏我們看見死與復活。雞蛋孵出雞來也是一個例子,給我們看見死與復活。蛋殼破裂,裏面的生命釋放出來,小雞就出來了。不僅如此,我們體內新陳代謝的作用也說明瞭死與復活的過程。在新陳代謝的作用裏,總有一些東西漸漸死去,另有些東西卻在復活裏興起。因此,新陳代謝實際上就是死與復活的過程。我們裏面總有些東西漸漸死去,使我們活著。因著死與復活這件事對我們基督徒生活如此重要,所以我有負擔再釋放這篇資訊,幫助我們看見如何模成基督的死。 我們可能知道需要死,卻不知道如何死。最近有好些聖徒見證,他們雖然嘗試死,卻不成功。不只死是困難的,指出死的路更難。我在死的過程中已經五十多年了,我仍在學習如何死。雖然很難解釋死的路是什麼,但在本篇資訊中,我會盡力向你們陳明。 神要我們死 關於這件事,我們基督徒首先需要看見的,就是神要我們死。有些基督徒持守一個錯誤的觀念,以為神要我們死是因為我們有罪。他們可能說,「我不喜歡我那有罪的舊人;舊人太邪惡了,所以舊人必須死。」我們得救以前,非常愛自己、珍賞自己。但我們全人一旦被光暴露,我們就開始恨惡我們的己。我們越從主得著光,就越被暴露;我們越被暴露,就越恨惡我們醜陋的己。因此,許多基督徒以為我們必須死是因為我們非常邪惡、罪惡並醜陋,但這觀念並不準確。主耶穌必須死,不僅在十字架上,並且也在他地上的每日生活裏,但他是沒有罪的;相反的,在神眼中他是完全正直可愛的,他沒有一點邪惡。然而,甚至這樣一位純潔、完全、可愛並無罪的人也必須死。當他出來盡職時,他所作的第一件事,就是將自己交給施浸者約翰埋葬。就連主耶穌也必須死。 我們若想知道如何死,就需要清楚看見,我們必須死的原因不是因為我們有罪,乃是因為我們是人。因為你是人,所以神要你死,這與是否邪惡毫無關係。事實上,你越好就越需要死。所以對於為什麼需要死,我們的觀念要改變。我們必須死,因為神的經綸要求我們死。甚至主耶穌這位聖別、完全、無罪、可愛者也必須死,何況我們?我們也必須死,不是因為我們邪惡,乃是因為我們是人。不要以為因著你恨人,所以你必須死。不,乃是因為你太愛人了,所以你必須死。我們越愛人,就越需要死。神的經綸要求這事。 由死而活出神 關於死之路的第二點,就是神不要我們活出屬人的生命,而要我們活出神聖的生命。換句話說,他不要我們活出自己;他要我們活出他。我們要活出神,就需要死。 我們全人惟一對神有用的部分就是我們的意志。神要我們運用意志,揀選他作我們的生命。我再說,他不要我們活出自己。我們越活出自己,我們就越得罪神、背叛神。神的經綸是要他自己從我們活出來。然而,我們卻盡力的活出我們自己;這乃是背叛。有人說,「我要愛人並幫助人。」但神說,「你的愛人並幫助人乃是背叛我;我不要你憑自己愛人或幫助人,我要你接受我作你的生命,將我活出作你的生活。如果你不這樣作,你就是違反我的經綸,那就是背叛。」我們都必須看見,神的經綸是要我們死,好叫我們活出神。看見這個,對我們是何等的重要。 最討主喜悅的事 關於如何死,我們接下去需要看見,沒有一件事比我們憑神活著更討神喜悅;這是最討主喜悅的事。我們若接受他作我們的生命,並將他活出,他的心就被摸著,他就喜樂。婚姻可以說明這事。沒有一件事比妻子照著丈夫而活,更能摸著丈夫的心。每當妻子照著丈夫而活時,丈夫是何等快樂!照樣,當我們憑主而活時,主是非常喜悅的。 一九三三年我應邀到中國南方的一個省去;那裏的人一天三餐都給我吃米飯。我是北方人,習慣吃麵食,不習慣吃米飯。那時我一天要供應好幾堂聚會,工作繁忙,令人疲累;有鑒於此,幾位姊妹決定為我作些饅頭。雖然她們是出於愛心作這些饅頭,但是味道實在不好,令我難以下嚥。我沒有對她們說什麼,但我裏面在想,我寧願吃米飯。這說明瞭一個事實,就是我們即使基於愛心為別人作一些事,但我們所作的可能根本不討人喜悅,因為我們乃是照自己去作那件事。妻子若是這樣去愛她的丈夫,她就是用愛殺死自己的丈夫。最叫人喜悅的,是我們照著那人而活。照樣,最討神喜悅的事,乃是我們憑他而活,好將他活出來。 已經死了 我們已經看見,神要我們死,他要我們將他活出;並且最討他喜悅的事,就是我們不僅為他而活,更憑他而活。現在我們來看關於如何死的第四點,就是不需要我們死,因為我們已經死了。羅馬六章三節說,「豈不知我們這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浸入他的死麼?」照這節看,我們不該不知道這個事實,就是我們已經浸入基督的死了。這指明我們已經死了。我們既是死的,為什麼我們還要努力去死?這是何等愚昧!豈不知我們是已經受浸歸入基督的死麼?我們不是無知的人;我們該知道我們已經浸入了基督的死。 不僅如此,四節說,「所以我們借著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這一節不是說我們將要埋葬,乃是說我們已經埋葬。你埋葬了麼?那麼為什麼你仍然努力去死?一個已經埋葬的人怎能去死?這是何等荒謬!聖經說我們已經埋葬,我們必須相信這事。 請注意四節說,我們已經借著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通常是死在先,埋葬在後。但是這裏原文的次序是先題埋葬,後題死,因為我們是埋葬歸入基督的死。這指明我們埋葬以前是活著的。因此,我們死的路是借著埋葬歸入基督的死。這是聖經的路!阿利路亞,我們已經埋葬了!我們不需要埋葬,因為我們已經埋葬歸入死。 基督與他的死 按照羅馬六章三節,浸入基督等於浸入他的死。不僅如此,四節還說我們借著浸入死與基督一同埋葬。因此,在這段話裏,死等於基督,而基督等於死。每當我經歷基督的死到一個豐富的程度,我就領悟主自己對我就是死。 如果我們都停留在基督的死裏,一切就不會有問題。丈夫和妻子有難處,原因是他們從基督的死裏出來了。每當我們從基督的死裏出來,我們就會惹麻煩。如果召會生活中每一個人都留在基督的死裏,一切的難處都會消失。 想想看羅馬六章和你的經歷。這裏的話啟示基督那奇妙、包羅萬有並成就一切的死。我們都浸入了這樣一個死,這乃是事實。我們這浸入基督的人,乃是浸入他的死,並且埋葬歸入他的死。實在說來,我們基督徒所需要的,乃是簡單的留在基督的死裏。 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 羅馬六章四節說,「所以我們借著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好叫我們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像基督借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這裏「好叫」一辭,指明一個結果。我們若沒有埋葬歸入基督的死,就無法有這節所說到的結果。我們已經埋葬歸入死,好叫我們能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這裏說到基督借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指明一個榮耀的復活。就如基督是在榮耀的復活中從死人中複起,照樣,我們也要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 然而,許多人沒有經歷基督的死,卻努力要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你是已經埋葬歸入死的人;那已經復活,並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的,不是那埋葬的原來的你,乃是基督帶著你生活行動。我們基督徒太天然了,我們的思想和領會都太天然了,我們甚至照著天然的頭腦來領會聖經。因著我們仍然受我們天然的觀念管制,我們可能說,「聖經告訴我們,應當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所以,我們要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但是如果我們沒有埋葬,如果我們沒有留在死裏,這是不可能的。如果我們從死出來,我們怎能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這是不可能的。 死和復活與基督有關 羅馬六章這些經節也指明死和復活與基督有關。三節說,我們浸入了基督,也浸入了他的死。這指明離了基督,我們無法浸入死。我們必須浸入基督,才能浸入他的死。再者,四節說我們已經與他一同埋葬。在死這件事上,我們不能離了他;對於復活,也是如此。 這件事可能難以領會,卻容易經歷。譬如,我們都不斷在呼吸。雖然我很難寫一篇文章論到何謂呼吸,我卻知道如何呼吸。當我是個嬰孩時,我對呼吸沒有一點認識,但我卻能呼吸。照樣,經歷基督很容易,但要解釋我們所經歷的卻很難。按照我的經歷,我已經浸入基督,也浸入了他的死。只要我留在他裏面,我就留在死裏。當我在基督裏,我就在死裏。這事的結果、果效,就是我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然而,實際上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的不是我,乃是基督。加拉太二章二十節證明這點,那裏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在這節的光中我們能說,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的,不是我們,乃是基督。借著我們的經歷,我們知道這事。 復活的門檻 我們停留在基督的死裏,那並不是結束,乃是復活的門檻。每當我停留在基督的死裏,這死就將我帶進復活,基督與我一同複起。問題是我們不停留在基督的死裏。我們若不留在他的死裏,基督就無法在我們裏面複起。復活需要有死作立場。顯然的,基督若不死,他就不可能復活。但因著他死了,他就能以復活。今天對我們原則也是一樣;生命的原則是那裏有死,那裏就有復活。 看過這些點後,我們不該再努力去死,反而要停下我們一切的掙扎。有一首詩歌的第一節將這事表達得很好:「與主同葬,也一同復活,還有什麼留給我去作?只要我不再奮鬥擊空,只要我照新生而舉動。榮耀歸於神!」(詩歌三六四首。)我們若想要作什麼,就該作這首詩歌所建議的。我們已經埋葬,基督帶著我們一同復活。一天過一天,我們需要受提醒,我們已經埋葬,我們的地位是留在死裏。我們要留在死裏,就像種子留在地裏。至終,種子裏面的生命會興起。照樣,當我們留在死裏,那作我們裏面生命的基督就會興起。 我們不是石頭,乃是麥粒。石頭和麥粒的不同在於麥粒裏面有生命。當麥粒種到地裏並留在地裏時,它裏面的生命早晚會興起。照樣,我們若留在基督的死裏,作我們裏面之生命的基督也會興起。 基督是復活的大能 我們若要知道如何死,就也必須看見在我們裏面有一個大能的生命,這生命就是基督。林後十三章三節說,「因為你們尋求基督在我裏面說話的憑證。基督向著你們不是軟弱的,在你們裏面乃是有大能的。」基督在我們裏面不是軟弱的,他是有大能的;他乃是大能者。這位大能者實際上就是腓立比三章十節所說復活的大能。基督自己就是他復活的大能。你若把基督取去,復活就沒有大能了。阿利路亞,今天這生命的大能就在我們裏面! 按照腓立比三章十至十一節,首先我們有復活的大能,其次是模成基督的死,第三是達到傑出的復活。因此,次序乃是復活、死、復活。在我們的經歷中,那一樣在先,死或者復活?我們已經指出,死是復活的門檻。所以,死必須在先。但這兩節說復活在死之先。羅馬六章說我們浸入了基督的死,指出復活的大能跟隨著死而來。在腓立比三章,保羅將萬事看作虧損,這事實含示了死。保羅將萬事看作虧損,實際上就是經歷留在基督的死裏。因著他留在死裏,基督復活的大能就能在他裏面興起。這是認識復活大能的路。 認識麥粒裏面生命大能的路,乃是將麥粒放到土裏,並留在土裏。照樣,我們要認識基督是我們裏面復活的大能,就需要留在基督的死裏。只要我們留在他的死裏,生命的大能就會興起。生命的大能一興起,就帶我們進入更深的死裏。這更深的死就是模成基督的死。 我們受浸那天僅僅是被擺到基督的死裏,還沒有模成這死。譬如,姊妹們烤蛋糕時,將麵團放到模子裏,然後麵團受壓並經過處理,直到模成了模子的形狀。因此,將麵團放到模子裏是一回事,將麵團模成模子的形狀又是一回事。我們受浸時被放到基督的死裏,但我們並沒有模成他死的形狀。當我們願意留在他的死裏,復活的大能就在我們裏面興起,帶我們更深更深的進入死。這不是浸入他的死,乃是模成他的死。我們需要說,「主,為著你奇妙的死,我何等感謝你。留在這裏不是受苦,留在你的死裏是何等甜美、何等愉快!當有人為難我時,我願意留在這個死裏,向你唱詩讚美。」我們若這樣留在基督的死裏,我們就會有復活。我們所有的復活越多,我們將經歷越多的死。至終,那傑出的復活,卓越的復活,將是我們的。 停留在基督的死裏 許多弟兄姊妹已經浸入了基督的死,卻沒有留在死裏。我能從他們臉上的表情看出,他們從死裏跑出來了,因為他們顯然沒有安息。每一個留在死裏的人都是安息的。我們若留在死裏,就能說,「我與任何人都沒有問題,我就是在這裏安息。不管別人珍賞我,還是責備我,我都不受攪擾;我乃是安息。」丈夫與妻子之間有衝突,原因乃是他們常常從死裏出來。他們離開死,就失去安息。有些弟兄姊妹可能完全離開死,有些可能一隻腳在死裏,一隻腳在死之外。當他們完全回到死裏,他們就安息了;他們若從死裏出來,就失去安息。有人可能留在死裏,卻不是躺在那裏,而是站著想要走出來。還有些人可能躺在那裏,但只是部分的安息,因為他們雖然躺在那裏,卻渴望要離開死。惟有那些完全安息在死裏的人,才實際的留在基督的死裏。他們能說,「讚美主,我已經浸入他的死,我停留在這裏感到很滿足。」 死與復活的迴圈 惟有那些停留在死裏的人,才能認識復活的大能。當他們安息的留在死裏,他們就有腓立比三章十節的經歷。他們認識基督、基督復活的大能、以及同他受苦的交通。他們也模成基督的死,就像麵團模成模子的形狀一樣。 從現在起,我們不僅應當留在基督的死裏,也要模成他的死。我們越模成他的死,就越認識他復活的大能;我們越認識他復活的大能,就越模成他的死。我們乃是這樣經過復活的過程,而邁向傑出的復活。有越多的死,就有越多的復活;有越多的復活,就有越多的死。這是一個迴圈,像輪子一樣轉動。這是基督徒的生活,也是基督徒的行動。我們乃是憑著這個迴圈生活並行動。 這個迴圈不是起始於復活,乃是起始於死。豈不知我們這浸入基督的人,是浸入他的死麼?浸入基督的死乃是這個迴圈的開始。借著經歷這個死,復活的大能就在我們裏面興起,把我們帶進更深的死。我們更深進入死以後,就有更多復活的大能興起。這樣,這迴圈從死到復活,又從復活到死,不停的進行著。至終,我們就達到傑出的復活。那將是我們成熟的時候,是我們預備好被提,身體得贖的時候。身體的得贖是復活的最後一步。我們物質的身體進入復活時,就會改變形狀,那將是我們基督徒生命的完全成熟。 基督徒的生活乃是由死而生。我們死,好使我們生。沒有死,就不能有生命,不能有復活。我們有越多的死,就經歷越多的復活;我們有越多的復活,就經歷越多的死。這個迴圈,要逐漸帶我們達到成熟,直到我們達到傑出的復活。這就是基督徒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