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燔祭的八點

第三篇 燔祭的八點 讀經:申命記十二章八至十四節;利未記一章三節,七至十節,十四節,十六節;哥林多後書四章十至十二節,十六節。 神需要食物,來飽足祂的饑餓。按照神的啟示,燔祭不僅是一種獻祭,乃是給神的食物。利未記三章十一節講到燔祭說,〝祭司要在壇上焚燒,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這一節和利未記二十一章六節、八節、二十一節及二十二節,都指示我們,燔祭是神的食物。神的饑餓需要飽足,所以我們必須用燔祭供給祂一些食物。 各種的祭物,都是為著享受。不僅是為著我們的享受,也是為著神。那是一種互相的享受。神享受各種的祭物,我們也在享受它們。所有的祭物,都像徵著基督不同的各方面。基督是這樣的豐富,祂有許多方面。這位豐富的基督,成為神和我們雙方面的享受。因此,利未記不是一本律法的書,乃是一本享受的書。 第一個祭是燔祭,乃是為著神的享受。只有一小部分是為著我們的,那就是祭牲的皮歸給獻燔祭的祭司。整個是為作神食物,仍有一小部分是為作我們的遮蓋。燔祭不是給我們吃的,乃是給我們穿的。它是為著神的享受,也是我們的遮蓋。基督作燔祭,我們沒有權利來享受祂作食物,那是神的食物。但有一小部分,為我們的遮蓋。我們越把基督獻給神享受,我們就越在基督裏受祂遮蓋。基督越借著我們的奉獻成為神的享受,基督就越成為我們的遮蓋。結果,別人所看見的我們,全是基督。皮變成我們的遮蓋,我們也就與燔祭合而為一了。 (一)神的食物 關於燔祭,有八點我們必須注意。第一,神在會幕中,正等待著祂的食物。神不要買食物,祂也不自己生產食物。神是在會幕中等候祂的食物,如果沒有人在美地上經營,也沒有人在會幕中奉獻美地豐富的富餘,神就沒法得到祂的食物。神是多麼倚賴我們在美地的經營。神倚賴我們把美地豐富的富餘獻上作祂的食物。 我們必須瞭解,因為基督教不曉得如何把基督當美地來經營,神已經饑餓幾個世紀了。他們簡直不知道,無論何時聚在一起,必須把一些出於基督的帶給神。他們懂得如何有一個基督教的禮拜儀式,但是他們不知道把基督豐富的富餘,當作燔祭獻給神。他們知道如何禁食,哀求神的憐憫。他們的祈禱,大致不外乎〝神哪,憐憫我們,給我們一個大的復興。〞他們簡直不懂得如何把基督的豐富當食物獻給神。 但是讚美主,在最近這幾年,祂把這件事向我們顯明瞭。我們聚集不必再有那種禁食,哀號,哭泣,可憐的樣子。我們帶著天天經歷的基督,快樂地來到一起。我們有這一位豐富基督的富餘,因為我們時時以祂為美地來經營。我們為什麼守晨更呢?是為經營基督。我們為什麼呼喊主名呢?是為經營祂。為什麼我們在祂話語中整天地吃喝呢?沒有別的,就是為著經營祂。基督是我們的美地,我們整天地經營祂。這樣,當我們在會幕中聚會的時候,我們就有一些出於基督的東西獻給神。神實在饑餓,祂渴望著在聚會中得到一些食物。我們聚會在一起,不僅是為自己享受,也是給神擺出一桌筵席。 基督教總是想要從神得點什麼,但是在會幕中,我們第一要奉獻的乃是燔祭。這不是為我們享受,乃是為神享受。我們必須借著所經營的基督來滿足神。這與基督教的觀念相差很遠。他們經常盼望從神得些什麼,但是他們總沒有獻上什麼給神作食物。我們必須經營基督,得著祂富餘的一些東西,在聚會中帶來給神。這樣,我們就能獻上燔祭給神作食物。 (二)燔祭有大有小 燔祭的第二點是大小不一樣。公牛最大,綿羊,山羊小一點,斑鳩或雛鴿最小。基督自己總是一樣大小。祂是無限量的大,但在我們的經歷中,卻有大小的分別。祂在我們的經歷中,有時是一頭公牛,有時不過是一隻鴿子。還有的時候,祂是一隻綿羊,只是中等大小。在祂自己都是一樣,但在我們的經歷中,卻有大小的分別。 今天你所經歷的基督有多大呢?你經歷祂像一頭大牛呢,或是像一隻鴿子?我們必須察看,我們所經歷,帶到會幕中獻給神的基督到底有多大。我們都清楚,在我們深處所經歷的基督有多大。所以我們需要祈禱說:〝主啊,施恩給我們,擴大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好經常能有一頭大牛獻給你。〞 (三)獻燔祭四樣主要的東西 第三點,我們必須知道,獻燔祭或一切別的祭,我們需要四樣東西。我們有了這四樣東西,才能有正確的方式,把所經歷的基督獻給神。沒有它們,我們獻祭就會很困難。 神所選擇獨一的地點 這四件事中的第一件,是神所選擇獨一的地點。申命記十二章八至十四節,摩西告訴以色列民關於神所揀選的地點,說:〝我們今日在這裏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因為你們還沒有到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安息地,所給你的產業。但你們過了約但河,得以住在耶和華你們神使你們承受為業之地,又使你們太平,不被四圍的一切仇敵擾亂,安然居住;那時要將我所吩咐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向耶和華許願獻的一切美祭,都奉到耶和華你們神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你們和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們城裏無分無業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歡樂。你要謹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燔祭。惟獨耶和華從你那一支派中所選擇的地方,你就要在那裏獻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 摩西告訴以色列民,當他們進入那美地的時候,不可作那些在自己眼中看為對,而在神眼中看為不對的事。在曠野他們作自己眼中看為對的事,那是不法,不討神喜歡的。在曠野,神容忍他們,但是一到美地,神不再容忍他們。於是,摩西告訴他們,當他們進到美地獻燔祭的時候,必須在神所選擇的地點。在美地必須作神眼中看為正的事。而第一件必要作的事,就是把燔祭帶到神所選擇的地點。 這意思是說,當我們還未活在基督裏,還未安息在基督裏,也未承受在基督裏那分產業的時候,我們可以按著自己的選擇,隨便行動。但是一旦我們安息在基督裏,承受祂作我們的分,就不應該憑著自己的看法作事,乃是按照神的選擇。讚美主,現在我們是在基督裏,我們是在美地。所以我們不應該憑著自己的選擇作事,乃要按照神的選擇。因此,為著獻上祭物,需要有正確的地點,就是保守神子民合一的地點。如果以色列民進了美地之後,仍然自由選擇他們敬拜神的地點,那麼,不久他們就要分裂了。多少世紀以來,以色列民在敬拜神的事上,一直保持在合一裏。這獨一敬拜的地點,保守了他們的合一。神的選擇是惟一的選擇,神的選擇也就是他們的選擇。 今天基督徒們太隨便了,他們有太多的選擇,幾乎每個人都按著他或她的選擇,而有某種樣式的教會。常聽人說,〝我不喜歡那樣的聚會〞。或說,〝我贊成這樣的聚會〞。這是什麼?這叫作他們的選擇。我們都需要說,〝主,什麼是你的選擇?我不喜歡我的選擇。我不喜歡作我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只作在你眼中看為正的事。我不喜歡按我的口味聚會,我只要在你選擇的地點聚會。〞 今天的選擇太多了。你有你的口味,我有我的口味,我們各有自己的口味。結果,許多口味造成許多分裂。但是只有一個正確的口味,和一個正確的選擇,那就是神所選擇惟一的,合一的立場。不要認為這是一件小事。你可以看見在我們中間的享受,甚至在那享受中也嘗到一點東西;但是可不要在你自己的地點模仿這些事。你可以在這裏有享受,但是如果你在別處模仿這些事,你會立刻失去這個享受。這是因為你不在神所選擇惟一的地點,就是真正合一的立場。我們都需要站在合一的,獨一的立場。不要因為適合你的口味,才在地方教會聚會。你或者喜歡,或者不喜歡,都無關緊要。惟一重要的是神喜歡不喜歡。今天晚上你喜歡它,到明天你可能不喜歡它。我們必須說,這是神的選擇。神的選擇就是我的定命。在神所選擇的地點,站住合一的立場,這不是一件小事。我們中間千百人能作見證,只要我們站住合一的立場,我們就是在家中。我們在家中,因為這是神的選擇。 會幕 使我們能把祭物恰當地獻給神,所需要四樣東西的第二件是會幕。什麼是會幕?它是地方教會的聚會,是教會的各種聚會。若沒有教會各種的聚會,我們怎能把燔祭獻給神作食物呢?我們需要教會各種的聚會。如果你不相信,你可以自己在家中試一試,把基督當燔祭獻給神。你獻不成功。有人說,〝李弟兄,你是這樣狹窄,你限制了神。如果我能在聚會中把基督當燔祭獻給神,我在家中一定也能。〞我所能說的,就是盼望凡有這種想法的,都可以在家中試一試。 按照預表,那幅圖畫十分清楚。沒有一個以色列人被允許在他們家中獻燔祭。這一點你們讀過麼?今天許多基督徒說,他們不注意各種聚會。他們覺得只要在家中或別處與主有交通就好了。從一方面看,是很好,但是對於把基督當燔祭獻給神,那是不行的。在古時,沒有一個以色列人能在任何自己所選擇的地點,宰一隻公牛作燔祭獻給神。他們必須在會幕。只有在會幕門口才能獻燔祭。你可以今天晚上在你家中享受基督,你可以明天早晨在你家中享受基督,你可以任何時間在任何地點享受基督,但是只有在地方教會的聚會中,你才能把基督當燔祭獻給神,作為神的食物。 在這些聚會中,我們有一種甜美喜樂的感覺;在這裏有一種感覺是如此的奇特,如此的愉快,如此的美好。你在家中試著模仿模仿,就不能有這種感覺。在會幕之外,總不能有這種感覺。我們都必須來到教會各種的聚會中,把我們的燔祭獻給神。在教會各種的聚會中,我們對基督所有的某些感覺,是在任何別的地方所感覺不到的。利未記一章三節,清清楚楚地說,我們必須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獻我們的燔祭。這是獻基督作燔祭惟一的地點。你可以照著馬太十八章二十節的話:〝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哪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我知道我們有好些人曾試著作過,但是不願再作了。讚美主,今天我們是在合一的立場,我們有會幕來獻燔祭給神作食物。 祭壇 第三點是祭壇。舊約時代,在以色列人中間,只有一個祭壇。沒有在家庭裏的祭壇。祭壇是獨一的,因為它是在神所選擇獨一的地點。既只有獨一的祭壇,我們怎能在我們家裏獻燔祭呢?祭壇是在會幕裏,不在你家或我家。祭壇只有一個,我們需要祭壇來獻各種的祭,特別是燔祭。 祭司們 使我們能正確把祭物獻給神的第四件事,是必須有祭司。讚美主,我們大家都可以說,我們是祭司。但是我們必須瞭解,按著預表,沒有個人的祭司,沒有單獨的祭司。所有的祭司們都配搭為一個團體,而成一個祭司體系。祭司體系這個詞的意思就是祭司團。我們需要祭司團,祭司體系的配搭,為的可以正確地把燔祭獻給神。 這樣,為著把燔祭獻給神,我們必須有四樣東西。我們需要獨一的地點,會幕,祭壇,和祭司體系。在我們家中不可能有這四樣東西。在四十年前,我曾試著作一作,沒有成功。然後我來到會幕的獨一立場,獨一祭壇,和祭司體系。在這一個正確的地方,獻上基督作燔祭,是那麼容易。這四樣東西是我們獻燔祭所必須看見的第三點。 (四)與基督聯合 第四點,我們獻燔祭是與基督合為一。從一方面說,燔祭只是基督自己。但在另一方面,如果我們想要獻上基督作燔祭,我們必須與祂合為一。這就是為什麼獻燔祭需要按手。這意思就是奉獻的人,和所獻的物合為一。獻祭的人把手按在燔祭牲的頭上,意思就是與所獻的祭牲合為一。 如果我們在一天當中沒有與基督合一,等到聚會中想要獻基督作燔祭,那就太困難了。如果我們的手從基督挪開了,而在聚會中想要獻上祂作我們的燔祭,那真是沒辦法。我們都必須與基督合為一。我們必須整天地與基督合為一,我們的手必須整天在基督頭上。換句話說,我們必須在靈裏整天與基督合為一。 我們按手的這位基督,不是殺死別人的。祂不是殺人的生命,乃是甘願被殺的生命。讓我這樣來形容,這裏有一位弟兄和他的妻子,如果這位弟兄今天實在與基督合為一,他會知道這位基督不是殺人的,乃是甘願被殺的。假設當他回到家裏,他的妻子給他一些難為,這就是宰殺。許多時候,作妻子的是宰殺的能手。但我必須說公道話,當丈夫的也是殺人的。妻子殺丈夫,丈夫殺妻子。丈夫和妻子兩方面的生命,都是殺人的生命。不要想某弟兄是如此的溫柔。他的生命是一種割、切的生命。許多時候,他把他的妻子切成碎塊。他的妻子也有同樣的生命,可能要把他切成更碎的小塊。 但是,當你的妻子,或者你的丈夫把你切成碎片的時候,如果你是與基督合一的,你就會甘願被切。在我們裏邊基督的生命是甘願被切的。借著祂的生命,你總不爭吵,你總不用惡言回答惡言,你甘願被切成碎片。那麼,等你來到聚會中,你就會有些屬乎基督的東西奉獻給神。如果不然的話,你同你的妻子稍微爭吵幾句,稍微講講理由,你就完了。然後,你來到聚會中,你是兩手空空沒有一點出於基督的可以奉獻。 這種情形,不僅在夫妻之間,就是在辦公室,教室,公寓,以及所在的各處,也都是一樣。我們必須時時經歷基督那甘願被人切碎的生命。不是靠著我們自己,乃是靠著內住的基督。祂是燔祭,祂的生命是甘願被切的。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四章十至十二節說,〝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這樣看來,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我們必須在生活中帶著耶穌的被殺,整天被交於死地。 不要想只是那些反對你的人會殺你。許多時候你的妻子殺你,有的時候地方教會的長老也會殺你。所有的這一切,對於你都是正常的宰割。 如果我們想要建造在一起,而有一個豐富的教會恢復,我們都必須經歷這些事。不要說,當你來到教會中,碰到的愛心太美了。再過兩個禮拜,你要受許多苦,你要受到割切。不要切別人,乃是甘願被切。但是,不論如何謹慎,有時你還會切傷別人。有時我是十分的小心不要傷著別人,但是結果還是切傷了很多。我不是故意地要傷人,但是我卻傷了別人。我們都曾彼此切傷許多次。但是今天在這裏,因著彼此都甘願被切,我們是真實的合一了。我們裏面確實有一個甘願被切的生命。不要把燔祭這件事當作一種客觀的教訓。 我們都必須瞭解,燔祭是我們與基督的合一。我們必須整天在日常生活中,實實際際地與基督聯合。不是僅僅來到聚會中,要把基督獻為燔祭,那個沒有用。我們必須實際地在日常生活中,與基督合為一。在燔祭中與基督合為一的意思,是甘願過著被殺、被剝皮、被切成塊子的生活。 (五)神的悅納 現在我們來到燔祭的第五點。那就是當我們在會幕中把基督當燔祭獻給神的時候,我們蒙神完全的悅納。如果我們在整天當中與基督合為一,等我們來到聚會中,就會有些東西可以奉獻。當你獻上基督作燔祭的時候,你會深深感覺到,你是完全蒙神悅納了。你得到神完滿的悅納,你也有充足的信心你是討神喜悅的。當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與基督聯合,在聚會中獻上祂作燔祭的時候,我們就會很有把握地知道,神喜歡同我們在一起。我們已經蒙了神的悅納。 (六)按次序排列在火上 燔祭的第六點是次序。在利未記一章,那個〝擺〞字用過兩回。〝祭司亞倫的子孫,要把火放在壇上,把柴擺在火上。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肉塊和頭並脂油擺在壇上火的柴上。〞(7~8)木柴按次序排列,肉塊和頭並脂油,也按次序排列。一點都不草率。第七節說,木柴要排列。木柴不是丟在祭壇上,木柴乃是按次序排列。肉塊和頭並脂油也按次序排列。這是什麼意思?神知道焚燒你的祭物,需要哪一塊木柴。祂按照美好的次序排列木柴。祂用第一片木柴來燒,然後第二片木柴,然後第三片木柴。神也知道先燒你的哪一塊祭物。祂排列木柴,也按次序排列祭物。在我們的經歷和感覺中,以為焚燒可能是雜亂無章的,但神是一位排列的能手。祂排列祭物有美好的次序。祭司按次序排列木柴,也按次序排列各項祭物。神今天也作同樣的事。在祂的排列之下,第一片木柴就是第一片,第二片木柴就是第二片,被焚燒的第一部分就是第一部分。沒有一點差錯。神在祂的焚燒中,總不能錯誤。祂在美好的次序中,焚燒我們的祭物。 (七)好像燒香 關於燔祭,我們必須看的第七點,它對神是一種香的味道。按希伯來文,利未記第一章裏面的燔字,是〝燒香〞的意思。燔祭對神是一種香。它不是一種審判或一種懲罰,乃是燒香。不是在神的懲罰之下,乃是在神的悅納之中。不是象火湖的焚燒,乃是燒在祭壇上,好像在香壇上的焚燒。它對神是這樣的甜美芬芳。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各種聚會,是如此的快樂。我們中間許多人覺得,當我們來到聚會中,有香的芬芳味道。這是因為許多人,在甜美焚燒之下,有基督作他們的燔祭。這種燒不是痛苦的懲罰,乃是甜美的燒香。因此我們有甜美的芬芳。 如果我們願意在日常生活中與基督聯合,那麼,無論何時我們聚在一起,把基督當燔祭奉獻給神的時候,我們的聚會就會有一種甜美芬芳。話語沒法解釋這個。不是有好的講員吸引人,或者一種偉大的運動激動人;只是一些小人物,帶著一些芬芳的東西聚在一起。當人們來到他們中間的時候,就感覺到甜美芬芳。這就是那許多可愛的,在日常生活當中與基督聯合為一的人們,獻給神的燔祭。 (八)灰倒在東邊 最後關於燔祭的末一點,是把灰倒在東邊(利未記一16)。灰的意義,是被燒過的死體所剩下的東西。本來是活的身體,但是被殺死了,並且燒成灰了。按著人的看法,任何活的東西,一變成灰,那就完了,真的結束了。但是以基督作燔祭,那些灰不是結束,乃是剛起頭。這些灰不是倒在日落的西邊,乃是倒在日出的東邊。太陽一定會出來。這些灰的意思是基督已經被處死,但東邊的意思是復活。死了之後,復活隨後跟來。保羅說,〝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那就是復活。我們越同基督變成灰,我們就越被放在東邊。我們確信,在東邊太陽要出來。阿利路亞,復活的太陽出來了。